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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_)要点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20-109642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8 18:55: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_)要点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_版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一强三优”的战略目标,贯彻基建管 理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中强化过程控制意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向 生产部门移交 “性能可靠、资产优良” 的工程项目,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 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 建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规模在 50公里及以上 的达标投产考核 工作。其他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是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核或审批,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 理的新建输变电工程,均应进行达标投产考核。

第四条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考核,必须是以国家、电力 行业、本公司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规 范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进口设 备按合同的要求等为依据,严禁以达标投产为名更改设计和提 高建设标准。

第五条 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输变电工程达 标投产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综合管理、设计管理、安 全健康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及生产管理、施工质量及工艺、设备

安装与调整试验、以及考核期内的技术指标、档案管理等。第六条 工程项目达标投产考核期为工程投产移交生产后的 3个月。

第七条 工程项目应按《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考 评标准》(附录 A、《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附录 B 进行综合评分。

第八条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工作分为自检和复检两个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工程项 目达标投产的自检工作。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由 工程所在地的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复检;对有重要作用或特殊 意义的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复检,或委托区域电网公司 组织复检,国家电网公司可派专家参加复检工作;总部直接投资 的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复检;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组织复检。

第九条 工程项目应在考核期内完成自检和整改工作,由工 程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 按照 “考 评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检。考核期满后 1个月内提出复检申 请(表格形式见附表 A ,并提交自检工作报告。

第十条 收到复检申请后,复检单位应在 2个月内组织工程 的达标投产复检。第十一条 复检工作的重点:检查自检工作的组织和程序是 否规范、考核内容深度和广度是否符合达标投产的要求,以及自

检整改和生产运行情况,并对工程的档案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抽 查。第十二条 在复检工作结束后的 14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的 单位向审核批复部门报送复检工作报告,同时提交工程复检评分 资料。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 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 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审核、批复;区域电网公司负责本区域内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审核、批复。

第十四条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必备条件: 1.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威胁工程安全 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解决;2.已按现行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完成了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 及性能试验项目等全部调整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

3.工程建设及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三人及以上 人身重伤事故、因工程建设引发的 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 非正常停运事故以及其它(设备、设计、施工质量、火灾等重 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4.各分项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到规程、规 范(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5.达标投产自检时,各考核项目的综合得分率在 80%以上。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和复检。

第十五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应在每季度末和每年的 12月底之

前将批复的考核工程项目按附表C汇总,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备案。第十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将 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 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评结果及其参建单位进行公布。通过达标投 产考核的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法人可对参建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第十七条 达标投产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检查结果严重 偏离工程实际的,取消达标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表 A 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复检申请表 附表 B 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复检申 请表

附表 C 年度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汇总表 附录 A :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

附录 B :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 附表 A ____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复检(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

报送日期:年 月 日

1、工程概况

2、自(复检结果

附表 B ____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复检(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 报送日期:年 月 日 1.工程概况

2、自(复检结果

附表 C : ____年度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

注:本表由考核单位(网、省公司填报。每季末将本季度、每年 12月 30日前将本年度 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11-13

序号 考核项目(指标)考核项目(指标)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备 注 2.1 工程开工报告、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1 每缺一项扣 1 分; 建设、设计、监(2 记录不全每项扣 0.5 理、施工单位 分; 2.2 协调会议记录(3 签字手续不完备每处 扣 0.5 分;(4重要记录、试验报告为 2.3 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设计业务联系单等 复印件扣 0.5 分;(5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 2.4 工程施工、安装记录 0.5 分;(6书写材料不规范每处扣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检验证明和试验报告、不合格品 2.5 0.5分 处理报告等 2.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书 2.7 工程施工、安装质量评定表 3 工程监理文件(1每缺一项扣 1 分;(2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3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扣 监理单位 监理进度控制文件(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及报审表,工 0.5分; 3.2(4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 程开、停、返、复工令等)0.5分 3.1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审批文件 - 46 -

序号 考核项目(指标)考核项目(指标)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备 注 监理安全、质量控制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报审 表,设计变更、业务联系等报审

表,原材料、设备进场 等报审表,供货商、分包部位单位、试验单位资质报审 3.3 表,施工器具、特殊工种资质报审表,工程质量报验单,工程不合格项目通知、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工程总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3.4 监理造价控制文件(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 理文件)3.5 监理通知单、协调会纪要、监理月报 4 4.1 工程竣工文件 线路参数测试方案、措施和试验报告,设备调度范围及(1每缺少一项(一种)或 命名 建设、监理、施 未完工程及需要改进工程清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虽不缺少但某项不符合、工单位 永 4.2 久性缺陷记录等(应明确设计和施工单位以及完成期 不完整,以及某处涂改无 限)手续,4.3 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质量监督报告、纪要 - 47 -

序号 4.4 竣工图 4,5 考核项目(指标)考核项目(指标)评分标准 均分别扣0.5分;(2所有文件按规定向建设 单位移交,每迟一天扣0.5 责任单位 备 注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报告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总结 4.6 运行单位的运行总结 5 工程运行管理资料 分,最多扣5分 5.1 各类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措施等 5.2 操作票、工作票及各种运行台帐、记录 5.3 达标考核期间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 ⑴分类不准确、组卷不合 理、编目欠规范每项扣 0.5 分; ⑵案卷排列、卷内排序不 合理每项扣 0.5 分; 建设单位 ⑶案卷题名不规范每项扣 0.5 分; ⑷文件、案卷装订不符合 要求每项扣0.5分 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 不缺少但不准确、运行单位 不规范均扣 0.5 分 6 归档文件整理的质量要求 - 48 -

说明: 为了保证评分的合理性,将较长及较短的线路统一折算到 50 公里计算。计算公式:Z=50(公里J/l 其中:Z-实际应扣分数 按50公里计 抽查量: 1.基础、杆塔、附件安装、接地工程,按“基”抽查,正常每10km抽查1基,但最少不 能少于6基,另大跨越、耐张、换位等特殊杆塔必查; 2.架线工程,根据耐张段的多少抽查率为每30~60km抽查1段,但最少不能少于2个耐 张段,大跨越段必查。J-总扣分数 l-线路长度(不足50公里 - 49 -

第二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005版)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一强三优”的战略目标,贯彻基建管理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中强化过程控制意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向生产部门移交“性能可靠、资产优良”的工程项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规模在50公里及以上)的达标投产考核工作。其他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是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核或审批,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输变电工程,均应进行达标投产考核。

第四条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考核,必须是以国家、电力行业、本公司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进口设备按合同的要求)等为依据,严禁以达标投产为名更改设计和提高建设标准。

第五条 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综合管理、设计管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及生产管理、施工质量及工艺、设备安装与调整试验、以及考核期内的技术指标、档案管理等。

第六条 工程项目达标投产考核期为工程投产移交生产后的3个月。

第七条 工程项目应按《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附录A)、《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附录B)进行综合评分。

第八条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工作分为自检和复检两个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工程项目达标投产的自检工作。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复检;对有重要作用或特殊意义的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复检,或委托区域电网公司组织复检,国家电网公司可派专家参加复检工作;总部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复检;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组织复检。

第九条 工程项目应在考核期内完成自检和整改工作,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按照“考评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检。考核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复检申请(表格形式见附表A),并提交自检工作报告。

第十条 收到复检申请后,复检单位应在2个月内组织工程的达标投产复检。

第十一条 复检工作的重点:检查自检工作的组织和程序是否规范、考核内容深度和广度是否符合达标投产的要求,以及自检整改和生产运行情况,并对工程的档案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在复检工作结束后的14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的单位向审核批复部门报送复检工作报告,同时提交工程复检评分资料。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审核、批复;区域电网公司负责本区域内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审核、批复。

第十四条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必备条件:

1.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威胁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解决;

2.已按现行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完成了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项目等全部调整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

3.工程建设及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三人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因工程建设引发的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非正常停运事故以及其它(设备、设计、施工质量、火灾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4.各分项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到规程、规范(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5.达标投产自检时,各考核项目的综合得分率在80%以上。

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和复检。

第十五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应在每季度末和每年的12月底之前将批复的考核工程项目按附表C汇总,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备案。

第十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将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评结果及其参建单位进行公布。通过达标投产考核的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法人可对参建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七条 达标投产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检查结果严重偏离工程实际的,取消达标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3A7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005版)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一强三优”的战略目标,贯彻基建管理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中强化过程控制意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向生产部门移交“性能可靠、资产优良”的工程项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规模在50公里及以上)的达标投产考核工作。其他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是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核或审批,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输变电工程,均应进行达标投产考核。

第四条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考核,必须是以国家、电力行业、本公司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进口设备按合同的要求)等为依据,严禁以达标投产为名更改设计和提高建设标准。

第五条 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综合管理、设计管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及生产管理、施工质量及工艺、设备安装与调整试验、以及考核期内的技术指标、档案管理等。

第六条 工程项目达标投产考核期为工程投产移交生产后的3个月。

第七条 工程项目应按《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附录A)、《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附录B)进行综合评分。

第八条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工作分为自检和复检两个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工程项目达标投产的自检工作。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复检;对有重要作用或特殊意义的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复检,或委托区域电网公司组织复检,国家电网公司可派专家参加复检工作;总部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复检;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组织复检。第九条 工程项目应在考核期内完成自检和整改工作,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按照“考评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检。考核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复检申请(表格形式见附表A),并提交自检工作报告。第十条 收到复检申请后,复检单位应在2个月内组织工程的达标投产复检。

第十一条 复检工作的重点:检查自检工作的组织和程序是否规范、考核内容深度和广度是否符合达标投产的要求,以及自检整改和生产运行情况,并对工程的档案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在复检工作结束后的14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的单位向审核批复部门报送复检工作报告,同时提交工程复检评分资料。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审核、批复;区域电网公司负责本区域内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审核、批复。第十四条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必备条件:

1.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威胁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解决;

2.已按现行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完成了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项目等全部调整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3.工程建设及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三人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因工程建设引发的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非正常停运事故以及其它(设备、设计、施工质量、火灾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4.各分项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到规程、规范(或合同规定)的要求。5.达标投产自检时,各考核项目的综合得分率在80%以上。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和复检。

第十五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应在每季度末和每年的12月底之前将批复的考核工程项目按附表C汇总,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备案。

第十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将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评结果及其参建单位进行公布。通过达标投产考核的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法人可对参建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七条 达标投产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检查结果严重偏离工程实际的,取消达标资格。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A 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复检申请表 附表B 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复检申 请表

附表C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汇总表 附录A: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 附录B: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

附表A

____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复检(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1.工程概况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运行单位

工程规模 线路长度 km 电压等级 kV 线路起止点 基础型式 杆塔型式 导地线型号

工程概算 批准概算(万元)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工程进度 开工日期 投产日期 合同工期

工程主要特点

(工程建设意义和自然、社会环境条件,线路走径、工程建设的管理特点,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保、效益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等。)

2.自(复)检结果

考核项目 标准分 扣

分 得分率% 扣 分 项 原 因 分 析

设计 施工 监理 运行 制造 业主 综合 1.工程综合管理

2.工程设计管理

3.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

4.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及技术指标

5.工程档案管理

合 计

附表B

____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复检(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1.工程概况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运行单位

工程规模 变电容量 kVA 电压等级 kV 变电主要设备及制造厂 设备名称 制造厂名称

主变压器

断路器 控制系统

工程概算 批准概算(万元)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工程进度 开工日期 投产日期 合同工期

工程主要特点:

(工程建设意义和自然、社会环境条件,设计选型等工程建设的管理特点,以及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保、效益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等。)

2.自(复)检结果

考核项目 标准分 扣

分 得分率% 扣 分 项 原 因 分 析

设计 建筑 安装 调试 监理 运行 制造 业主 综合 1.工程综合管理

2.工程设计

3.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 4.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整试验 5.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 6.工程档案管理 合 计

附表C:

____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电压等级 建设规模(km/kVA)投产时间 建设单位 自检时间 复检单位 复检时间 考核结果 备 注

注:本表由考核单位(网、省公司)填报。每季末将本季度、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附录A:变电所(换流站)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指标)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备 注 一 工程综合管理 50分 1 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纲要 未编制纲要扣2分,不满足要求扣1分 建设单位 2 工程投资管理

2.1 不得超出批准概算的动态投资 每超出1%扣1分 建设单位

2.2 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与主材的采购实行招标 未招标每项扣2分 建设单位

2.3 不得擅自扩大进口设备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内容 未经原审批单位批准,擅自扩大进口设备范围、建设规模和内容,扣2分 建设单位

2.4 不得由于管理原因造成返工 返工造成的损失每超过十万元扣1分 建设、监理单位 2.5 按有关规定完成竣工结算或决算 未完成扣1分 建设、监理单位 3 工程工期管理

3.1 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并及时进行修正 未编制进度计划扣2分,未及时修正扣1.5分 建设、监理单位

3.2 工程建设按合同工期有序组织施工 每超过一个月扣1分;建设方单方压缩工期,每压约缩一个月扣1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4 工程质量管理

4.1 实现合同确定的质量目标及指标 每降低1%扣1分 施工单位 4.2 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每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扣2分 施工单位 4.3 按质监大纲要求开展质监工作 质监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2分 建设单位 5 工程监理

5.1 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健全、专业人员配套齐全且具有相应资格,现场投入的人员素质及数量符合投标承诺并满足工程需要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监理单位

5.2 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未编制扣2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 监理单位

5.3 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的各类报审、报验文件 审核、审查失误或不当扣1分 监理单位

5.4 按监理实施细则设置质量监控点(W、H、S点),监理到位,过程控制严格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监理单位 5.5 及时开展工程质量验评,严格按规定检查,必要时扩大抽检比例,确保质量验评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监理单位

5.6 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工具,以及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的必要交通、通讯和办公设备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监理单位 6 运行准备

6.1 运行岗位职责明确,运行人员需经岗位培训和安全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上岗 未经岗位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扣1分/人,没有考核证书的扣0.5分/人 运行单位 6.2 各项运行规程健全 一项不符合扣1分 运行单位

6.3 生活必备设施齐全,水源可靠,生活饮用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建设单位、运行单位 二 工程设计 50分 1 设计质量及进度

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文件、设计时有效版本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如改变原设计所确定的原则、方案或规模等,应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 未按要求进行的,每项扣2分 设计单位 1.2 设计文件应完整,图面应清晰,文字要充实且通顺,签字应齐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设计单位 1.3 设计文件应按设计合同及时交付,并满足工期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份扣1分 设计单位 1.4 各专业的设计成品不应有碰撞、矛盾和遗漏,不应发生由此而造成的返工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设计单位 1.5 积极慎重地采用经过鉴定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变电站自动化水平,设备选型注重小型化、免维护,节约用地 全国首次每项加4分,区域网首次每项加2分,省内首次每项加1分 有相关部门鉴定加2分 设计、施工单位 2 设计工代服务

2.1 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施工图会审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设计单位

2.2 根据合同要求派驻设计工代,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未按合同执行,扣1分 处理问题不及时,每次扣0.5分 设计单位 3 投资控制

3.1 由于设计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未按规定要求批准而进行设计变更的 每发生1项扣2分 设计单位 如与1.1条重复,则不再扣分

3.2 因设计差错、量差、漏项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不超过基本预备费的30%(指设计部分的预备费)每超过1%扣0.5分 设计单位

3.3 变电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工程投资不超过限额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前一年水平)控制指标 每超过1%扣0.1分 每降低1%加0.1分 设计单位 最多加2分

3.4 土建装饰不超过审批文件控制标准 超标每万元扣0.1分 建设、监理、设计单位

3.5 设计标高满足防洪要求。与初步设计对照,土方平衡工程量误差不超过±10% 每超过±10%扣2分 设计单位 三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 100分 1 事故考核

1.1 施工和达标考核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每重伤一人次扣5分 施工、运行单位 事故统计按规程

1.2 施工期间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每发生一次扣2分 施工单位 事故统计按规程

1.3 施工期间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发的电网非正常停运事故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事故扣每次扣10分,220kV每次扣5分,110kV及以下每次扣3分 施工、监理单位

1.4 达标考核期内不发生装置性误动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装置性误动事故每次扣4分,一般火灾事故每次扣2分 运行单位 事故统计按规程

1.5 施工期内不重复发生性质相及同的上述各种事故;考核期内运行单位不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上述各种事故 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事故加扣3分/次 施工、运行单位 2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及措施

2.1 项目应进行安全环境总体策划,按《电力建设安全环境健康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安全、环境措施费用到位,变电站噪音对环境影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指标 不符合每项扣2分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2 参建单位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措施到位 不符合每项扣1分 参建单位

2.3 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起重、焊接等)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报项目监理审核确认 不符合每项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4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措施计划)中,制定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并报监理审核确认 无措施、分析、预控扣4分,不完善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5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明确,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到位,分包单位资质须报监理审核确认。电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每一项不符合扣2分,违规分包扣5分。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6 投入本项目主要的起重、垂直运输机械等应按规定进行试验鉴定,并报监理审核确认 起重、垂直运输机械等未检测的扣2分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7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配置齐全、规范,符合安全规程,须选用经鉴定合格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运行单位

2.8 防止误操作的措施有效,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使用可靠 措施和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未同步投入运行每项扣3分,失灵每处扣2分 施工单位

2.9 项目建设期内建设单位至少应组织二次专项安全与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相应的总结和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检查和整改记录齐全 少一次大检查扣2分,有问题无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10 消防设施齐全、可靠、有效,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视频监控(技防、保安)系统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 主变、主控楼电缆夹层等重点部位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其它部位每处扣1分,未通过验收扣5分;

视频监控(技防、保安)系统功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投入运行,每处扣1分 施工、建设单位

2.11 各处各类遮栏、护栏、爬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安装牢固,符合安全规程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施工单位

2.12 各类沟道盖板齐全,电缆沟道、管路、端子箱、机构箱等封堵符合设计要求 沟道盖板不齐全、封堵不合要求,每(处)块扣0.5分 施工单位

2.13 所内照明以及事故照明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 事故照明每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所内照明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施工、运行单位

2.14 设备命名、编号、标识齐全正确,位置适当,安装牢固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运行单位 2.15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未认真执行每次扣1分 运行单位 3 文明生产(施工)

3.1 施工过程临建、设备材料定置化管理、标牌设备、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 不满足每项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3.2 竣工后所内投产区无施工遗留物 不符合要求扣2分 施工单位

3.3 变电所内清洁整齐,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乱堆放材料,设备见本色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运行单位

3.4 所纪严明,管理规范,员工衣着整齐,生产办公室、值班岗位规范,工具、资料应定置管理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运行单位

四 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整试验 100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工艺

1.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地基基础、地下防水、主体结构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规范、真实、闭环 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复验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单的,每缺一件扣1分,其余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结合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质量验评表等资料进行检查 1.2 外墙面工艺质量:无脱层、裂缝、空鼓现象;分格条(缝)宽度、深度均匀,楞角整齐;滴水线顺直、滴水槽深度、宽度一致,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密实平整;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分格条(缝)平直度等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饰面板(砖):粘贴牢固,表面平整洁净,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色泽协调,接缝密实平直、宽窄均匀一致,使用勾缝条压缝,阳角方正。

涂料墙面:颜色一致、疏密均匀,无掉粉、起皮、漏刷、透底等缺陷,无反碱、咬色现象 一处不符合扣0.2分,如出现结构裂缝 扣2-5分 施工、监理单位 结合施工记录、质量验评表和现场实测等进行检查,垂直度、平整度、平直度各抽查3处

1.3 内墙面工艺质量:

内墙:墙面无渗漏、裂缝,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墙面无裂缝、无抹纹,线脚和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孔洞、槽、盒的尺寸正确,边缘整齐、光滑。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和垂直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踢脚线:高度一致,结合牢固,接缝平整均匀,出墙厚度适宜,表面洁净。

吊顶:骨架构造正确,固定牢固,表面平整、洁净、美观,颜色均匀一致,接缝宽窄均匀,压条顺直 一处渗水扣3分,漏水扣5分,其余每处不符合扣0.2分 施工、监理单位 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和(阴)阳角各抽查3处 1.4 楼地面工艺质量:表面光滑,分格缝平直。

水磨石地面: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等缺陷;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块料地面: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现象。水泥砂浆地面:表面光滑,无明显裂纹、无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

活动(防静电)地板:板块与横梁接触处四角平整、严密;切割边不经处理不得镶补安装,并不得有局部膨胀变形;门口或预留洞口应符合设置构造要求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施工、监理单位 2m靠尺和楔型塞尺抽查楼地面平整度3处 拉5m线和尺量抽查分格缝平直度3处

1.5 门窗安装牢固、门窗扇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附件齐全、安装正确、牢固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施工、监理单位

1.6 屋面防水工艺质量:

屋面防水符合设计和构造要求、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排水顺畅、无积水、无渗漏、无空鼓 屋面出现一处积水扣1分,屋面、楼面出现一处渗水扣3分,屋面、楼面出现一处漏水扣5分,其余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施工、监理单位 上屋面检查和室内检查 1.7 回填土工艺质量:

回填土密实,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无塌陷和不均匀沉陷现象。主、辅建筑物和构筑物无不均匀沉降现象 塌陷和不均匀沉陷扣3分

其余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施工、监理单位

1.8 油池、设备及构支架、护坡等基础:有沉降控制要求的需按规定进行;基础混凝土内实外光,表面平整、美观,轴线、标高和外形几何尺寸准确,棱角顺直,预埋件、预留孔洞等位置准确,设备与基础连接无垫片 主变、高抗和断路器基础有沉降,轴线、标高超标每处扣2分,其余一处不符合扣0.5分;设备基础加垫片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测量主变和电抗器基础,抽查一组断路器基础和一组其它设备基础 1.9 构支架工艺质量:

钢构支架和钢梁:焊接、螺栓连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裂纹、翘起、损伤和缺件现象,镀锌均匀美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构支架倾斜、标高、轴线位移不超差。混凝土构支架:所用杆柱规格型号、外观尺寸符合技术要求,表面光滑、无裂纹,焊接工艺符合要求,焊缝均匀美观;构支架倾斜、标高、轴线位移不超差,设备支架盖板平滑 镀锌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焊接、组装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超差或不满足设备安装要求每处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抽查构支架倾斜、标高、轴线位移各1处 1.10 所区道路:

混凝土道路表面不得有宽度大于0.3mm裂缝,以及脱皮和起砂等现象,接缝平直。伸缩缝位置、宽度和填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路面泄水通畅、无积水。道牙完整、无破损。碎石铺设达到要求。

沥青路面面层平整、坚实、无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接茬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侧石、缘石必须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严密,缘石不得阻水。一处裂缝扣0.5分

其余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施工、监理单位

1.11 电缆沟(槽)、隧道顺直,轴线、标高符合要求,沟内无积水。沟盖板表面美观无脱皮、掉角等现象,铺设平整,无声响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水准仪抽查1处标高 1.12 围墙、挡土墙

组砌正确,无塌陷和不均匀沉降,灰缝密实饱满,墙面洁净,整齐美观,无裂缝 发生塌陷和不均匀沉降扣3分 其余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1.13 所区给水、排水

管道敷设、连接、阀门安装等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规程要求,不违反“强制性条文”,工艺美观。设备运转正常、运行良好。各类卫生洁具、水暖器材、配件完好,无锈蚀、无渗漏水。所区排水通畅无积水,所外排水满足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1.14 建筑电气:

照明管线、器具、配电盘等符合设计要求,不违反“强制性条文”,安装敷设合理、整齐、美观,电气回路连接牢固,接地、接零安全可靠;开关、插座等表面洁净无损伤,高度一致、整齐美观。室内外照明灯具配置和安装间距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结合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质量验评表等资料进行检查 1.15 风机、空调设备

风机:轴流风机叶片安装在同一平面内运转,叶轮与筒体间间隙均匀,安装风机的隔震钢支、吊架符合要求,焊接牢固、焊缝饱满、均匀。

空调设备:室外机组、风冷一体机安装牢固,室内机位置正确,冷凝水排放畅通,穿墙孔密封;组合机、柜机各功能段连接严密,机组与供回水管连接正确,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检查安装调试记录,现场检查

1.16 火灾报警、消防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整齐美观,工作状态良好,系统联动可靠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检查安装调试记录,现场检查 2 电气安装施工质量与施工工艺

2.1 电气安装工程使用的装置性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原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送检 未能提供合格证明的每批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规范进行材料送检

2.2 设备安装符合规范和制造厂要求,动作灵活正确、可靠,接触良好,指示正确,电气、机械闭锁可靠,所有密封件密封良好,瓷件无损伤、裂纹 一项不符合规范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主要设备安装应依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2.3 主地网截面、搭接截面、埋深、焊接、防腐、接地极数量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设备及构支架接地位置规范统一 一处不符合规范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2.4 电缆保护管敷设牢固、整齐,接地和防腐符合规范。电缆排放整齐,层次分明,弯曲方向一致美观,电缆固定牢靠,标志齐全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一处不符合规范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2.5 二次接线整齐,线帽、电缆标牌清晰、正确。电缆铠甲层、屏蔽层接地牢固可靠,并符合反措要求,二次接地、屏柜接地符合设计以及反措要求 一处不符合规范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主要依据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反措

2.6 盘柜安装排列整齐,盘面垂直度、平整度和盘间间隙符合规范要求,固定牢靠,柜内接线整齐,元件标志齐全清晰 不符合规范每处扣1分,标志一处不合格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2.7 母线、导线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艺整齐美观 不符合规范每处扣0.5分,连接处超温每处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2.8 所有设备和构支架金属部分无锈蚀,紧固件无松动、紧固力矩符合规范要求,无锈蚀现象 出现锈蚀、紧固力矩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0.5分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

2.9 充油设备无渗漏,油位正常,充气设备泄漏不超标 一处渗点扣0.5分,一处泄漏扣1分。充气设备查试验记录,超标每台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运行单位 考核期内按运行管理的要求和规定检测

2.10 设备和端子箱油漆无脱落、皱纹、流痕等缺陷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各抽查5处 3 调整试验

3.1 所有设备的试验项目按国家《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反措或合同进行完毕。经变换计算的数据应有原始的测量记录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3.2 换流装置调整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适用换流站工程 3.3 继电保护装置、控制装置试验项目应符合相关校验规程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3.4 站内自动化、监控(测)、远动装置、防误系统调试报告齐全;信息表与就地、各级调度核对无误;自动装置时间同步误差符合规定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施工单位、监理

3.5 通讯设备调试符合设计及规范,接地符合通讯规程要求。测试的项目要求齐全,通道测试符合规定;光缆接续损耗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3.6 按照启动验收规程和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的启动调试方案,所有调试和启动项目均已完成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3.7 所有调整试验均出具试验报告,且真实、准确、清晰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施工单位 五 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 100分 设备监造按照《关于加强电力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知》实施,应有设备监造大纲、实施计划、工作记录、总结。现场保管有记录,商检有报告 缺项或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主要设备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出厂技术资料按规定移交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主变、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电容器、换流变、滤波器、换流阀、接地极等装置设备技术指标达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制造厂家的产品技术指标或有关合同规定 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求,非主要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每项扣2分 建设单位 主要技术指标: 参见相关验收规范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监控(控)系统、远动装置、通讯设备、防误装置、交、直流系统等设备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制造厂家的产品技术指标或有关合同规定 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求,非主要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每项扣2分 建设单位 主要技术指标: 参见相关验收规范 在考核期内按照《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开展可靠性统计 未开展可靠性统计扣3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运行单位 6 设备安装与调试

6.1 一次、二次设备、监控系统及远动、通讯设备安装与调试合格率为100%,消缺完成率100%,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反措要求。安装调整与调试项目符合规范、设计、反措以及合同要求,项目不全的每项扣2分,未消除的缺陷每项扣2分 施工、监理、运行单位 6.2 换流站设备安装与调试

6.2.1 接地极的腐蚀及对周围居民及厂房腐蚀的影响应符合环境评价要求 不满足要求每处扣3分 施工、监理单位 6.2.2 换流站辅助系统技术指标 阀厅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符合产品运行的技术要求,不满足要求每项扣2分; 冷却水无渗漏、冷却水电导率、冷却性能符合规定,符合厂家技术要求,不满足要求每项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6.3 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率100%,且动作正确。不正确动作每次扣3分,投入率每降低1%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6.4 远动装置信息齐全、正确,符合设计规定,遥测量缺或不准确每处扣1分,遥信量缺或不准确每处扣0.5分,微机监控(测)未同步投运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6.5 电气监测表计、变送器投入率100%,指示准确并且有计量校验合格证书 少投一块扣1分,每处不准确或少一份计量合格证书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6.6 通信系统按设计方案投运且符合系统设计指标 技术指标不符合设计指标每项扣0.5分 施工、监理单位

6.7 主接地网系统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它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及反措要求 主接地网以外的其它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必须合格,此为达标必备条件。

6.8 直流设备安装符合厂家说明书要求,直流电压符合规程要求。所用电应具备二路可靠电源,设备完好,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查80%电压下的压降

6.9 无功补偿装置功能完善,设备完好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6.10 全所电能平衡误差符合要求 每超过±1%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六 工程档案管理 100分 工程建设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

1.1 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计划任务书及审批(核准)文件(1)所址审批文件、征地文件及其合同、拆迁协议等不全或不以原件存档,每项扣0.5分,三项以上扣2分(2)其它文件和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

(3)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扣0.5分 建设、设计单位 非主送、抄送单位以复印件为准; 重要文件不齐全、不准确扣1分 1.2 工程选址报告及审批文件 1.3 建设用地审批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1.4 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抗震防灾等评价及审批文件 1.5 基建投资计划

1.6 重要会议纪要、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及声像材料

1.7 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⑴每缺一项扣1分 建设、设计单位

1.8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等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⑴每缺一项,每项扣0.5分 ⑵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每处扣0.5分 建设、施工单位 设备、器材由上级单位组织招标的存复印件 2 工程施工、安装文件

2.1 工程开工报告 ⑴每缺一项扣1分 ⑵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⑶签字手续不完备,每处扣0.5分 ⑷重要记录、试验报告为复印件扣0.5分 ⑸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0.5分

⑹书写材料不规范每处扣0.5分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2.2 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2.3 协调会议记要

2.4 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设计业务联系单等 2.5 工程施工、安装记录

2.6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含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及处理结论)2.7 工程施工记录、安装试验报告(变电所一、二次设备试验报告)2.8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签证书 2.9 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3 工程监理文件

3.1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审批文件(1)每缺一项扣1分(2)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⑶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扣0.5分

⑷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0.5分 监理单位

3.2 监理进度控制文件(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及报审表,工程开、停、返、复工令等)

3.3 监理安全、质量控制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报审表,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业务联系单等报审表,原材料、设备进场等报审表,供货商、分包单位、试验单位资质报审表,施工器具、特殊工种资质报审表,工程质量报验单,工程不合格项目通知、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3.4 监理造价控制文件(工程变更费用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3.5 监理工作联系单、协调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等 4 设备文件

4.1 进口设备、引进技术工程评估文件(1)设备资料不全,每台件扣0.5分(2)引进设备合同及其附件、商检及索赔等涉外文件不全,每台件扣0.5分(3)缺陷处理及消缺记录不全,每台件扣0.5分 建设、施工单位 4.2 进口设备商检、索赔文件、报关单

4.3 设备开箱资料、装箱单、合格证、质保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出厂试验报告、维修手册、备品备件等文件 4.4 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4.5 设备监造报告 工程竣工、系统调试运行文件

5.1 系统调试方案、措施及报告,设备调度范围及命名文件(1)文件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不准确,每处扣0.5分(2)文件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3)所有文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每迟一天扣0.5分,最多扣5分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运行单位 5.2 工程施工、安装质量事故报告,永久性缺陷记录

及处理结论,未完工程及需改进工程清单(应明确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完成期限)5.3 工程验收、竣工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启动验收证书 5.4 竣工图齐全、准确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5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总结,运行单位的运行总结 5.6 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报告 6 变电所运行管理资料

6.1 各类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 资料不全、不准确、不规范每项扣0.5分 运行单位 6.2 操作票、工作票及各种运行记录、台帐 6.3 达标考核期间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 6.4 达标考核期间设备缺陷管理台帐 归档文件整理的质量要求 ⑴分类不准确、组卷不合理、编目欠规范每项扣0.5分 ⑵案卷排列、卷内排序不合理每项扣0.5分 ⑶案卷题名不规范每项扣0.5分

⑷文件、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建设单位

附录B: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指标)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备 注 一 工程综合管理 50分 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未编制纲要扣2分,不满足要求扣1分 建设单位 2 工程投资管理

2.1 不得超出批准概算 每超出1%扣1分 建设单位

2.2 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与主材的采购实行招标 未招标每项扣2分 建设单位 2.3 不得由于管理原因造成返工 返工造成的损失每超过十万元扣0.5分 建设、监理单位 2.4 按有关规定完成竣工结算或决算 不符合扣1分 建设、监理单位 3 工程工期管理

3.1 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并及时进行修正 未编制计划扣2分,未及时修正扣1.5分 建设、监理单位

3.2 工程建设按合同工期有序组织施工 每超过一个月扣1分;建设方单方压缩工期,每压约缩一个月扣1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4 工程质量管理

4.1 实现合同确定的质量目标及指标 每降低1%扣1分 施工单位 4.2 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每发一起一般质量事故扣2分 施工单位

4.3 按质监大纲要求开展质监工作 质监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10分 建设单位 5 工程监理

5.1 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健全、专业人员配套齐全且具有相应资格,现场投入的人员质量及数量符合投标承诺并满足工程需要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监理单位

5.2 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未编制扣2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 监理单位

5.3 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的各类报审、报验文件 审核、审查失误或不当扣1分 监理单位 5.4 按监理实施细则设置质量监控点(W、H、S点),监理到位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监理单位

5.5 及时开展工程质量验评,严格按规定检查,必要时扩大抽检比例,确保质量验评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监理单位

5.6 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工具,以及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的必要交通、通讯和办公设备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监理单位 6 运行准备

6.1 运行岗位职责明确,运行人员需经岗位培训和安全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上岗 未经岗位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扣1分/人,没有考核证书的扣0.5分/人 运行单位

6.2 各项运行规程应健全 一项不符合扣1分 运行单位

6.3 生活必备设施齐全,水源可靠,生活饮用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建设单位、运行单位 二 工程设计 50分 1 设计质量及进度

1.1 施工图应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文件、设计时有效版本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如改变原设计所确定的原则、方案或规模等,应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 未按要求进行的,每项扣2分 设计单位

1.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图面应清晰,文字要充实且通顺,签字应齐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设计单位 1.3 设计文件应按设计合同及时交付,并满足工期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设计单位

1.4 各专业的设计成品不应有碰撞、矛盾和遗漏,不应发生由此而造成的返工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设计单位 2 设计工代服务

2.1 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施工图会审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设计单位

2.2 根据合同要求派驻设计工代,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未按合同执行,每次扣0.5分; 处理问题不及时,每次扣0.2分 设计单位 3 投资控制

3.1 由于设计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未按规定要求批准而进行设计变更的 每发生1项扣2分 设计单位(如与1.1条重复,则不再扣分)

3.2 因设计差错、量差、漏项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不超基本预备费的30% 每超过1%扣0.5分 设计单位 3.3 工程投资不超过限额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前一年水平)控制指标 每超过1%扣0.1分 每降低1%加0.1分 设计单位 最多加2分 三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 100分 1 事故考核

1.1 施工和达标考核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 每重伤一人次扣5分 运行、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事故统计按规程 1.2 施工及达标考核期间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每发生一次扣3分 施工、运行单位

1.3 施工期间不发生倒杆塔、倒跨越架、倒抱杆及大型塌方等事故 每发生一次扣4分 施工单位 运行考核期发生非不可抗力引发的倒杆塔、断线等事故,则本工程不达标

1.4 施工期间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发的电网非正常停运事故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事故扣每次扣10分,220kV每次扣5分,110kV及以下每次扣3分 施工、监理单位

1.5 施工期内不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上述各种事故;考核期内运行单位不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上述各种事故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加扣2分/次 施工、运行单位 2 安全管理及措施

2.1 项目应进行安全健康环境总体策划,按《电力建设安全环境健康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安全、环境措施费用到位 不符合每项扣2分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2 参建单位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措施到位 不符合每项扣1分 参建单位

2.3 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起重、焊接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报项目监理审核确认 不符合每项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4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或组织措施计划)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重要跨越施工、特殊施工、关键工序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必须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措施。并报监理审核确认 无安技措施扣4分,安技措施不完善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5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明确,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到位,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报监理审核确认 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6 施工单位投入本项目主要的起重机械等应按规定进行试验鉴定,并报监理审核确认 起重机械无检验合格证的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2.7 项目建设期内建设单位至少应组织二次专项安全与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检查和整改记录齐全 少一次大检查扣2分,有问题无整改措施每项扣1分,整改措施不落实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妥善保管,有专人看护并有记录。只要有不符合要求项,扣4分 施工单位 查相关保管、领用等记录

2.9 杆塔标志、名称、编号、相位标志和安全防护警示等应安装齐全,正确、醒目、牢靠 每一基不合格,扣0.5分 运行、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2.10 杆塔有防松防卸措施,脚钉、爬梯的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施工、运行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2.11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未认真执行每次扣1分 运行单位 3 文明施工

3.1 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注等施工过程均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项基扣1分 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3.2 工程竣工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四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及技术指标 100分 1 施工工艺

1.1 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工艺美观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1.2 混凝土保护帽平整美观,不积水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1.3 回填土防沉层整齐、规范,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的上表面不低于原始地面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1.4 接地引下线平直、美观,无锈蚀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2分 监理、施工单位

1.5 拉线与拉线棒成一直线;采用契形线夹其尾线露出长度为300~500mm并与本线扎牢或压牢;同组拉线使用两个线夹,线夹尾端的方向应统一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1.6 铁塔螺栓匹配使用,螺栓与构件面接触紧密,螺栓的穿向符合规范,螺栓强度等级字迹清晰符合设计要求。防卸装置安装规范,脚钉规格符合要求,无变形,安装整齐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5分

1.7 塔材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弯曲度不超过长度的2‰,塔材表面麻面面积不超过钢材表面总面积(内外侧)的10%,塔材表面无锈蚀。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1.8 引流线呈近似悬链线状自然下垂。铝包带应紧密缠绕,其缠绕方向与外层铝股绞制方向一致,端头应回夹于线夹内并压住。光缆引下线整齐美观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1.5分。然后再各基累加 监理、施工单位

1.9 防振锤及阻尼线无移动,扭转现象,并与地面垂直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监理、施工单位

1.10 绝缘子串(片)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无破损、清洁无污染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监理、施工单位 1.11 导线相间或二避雷线间,弧垂允许偏差≤200mm(110kV)及300mm(220kV及以上);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偏差,无间隔棒双分裂导线为0~+100mm、有间隔棒时为80mm(220kV)或50mm(330~500kV)每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扣分算式计算,最多扣8分 2 施工质量控制

2.1 施工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的规章制度齐全 未建立或编制不全,扣2分 施工单位 2.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分部工程须编制《施工工艺手册》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批、交底并严格执行 未编制或执行不严,扣2分 施工单位

2.3 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合格证书齐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鉴定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监理、施工单位 2.4 工程变更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每次扣1分 监理、施工单位

2.5 工程施工必须使用有出厂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装置性材料 提供的合格证明每缺少一种(一项),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2.6 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合格,检验试验报告齐全、完整 不齐全不完整或有不合格组(批),扣3分 监理、施工单位 2.7 施工技术记录齐全、完整,填写真实、准确,无差错,签字齐全,个别修改处应履行手续 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监理、施工单位

2.8 通讯设备调试符合设计及规范,接地符合通讯规程要求。测试的项目要求齐全,通道测试符合规定;光缆接续损耗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监理、施工单位

2.9 隐蔽工程施工须有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质检人员在场检查并签证,监理施工旁站记录完整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施工、监理单位

2.10 基础、组塔施工须进行中间工序交接验收检查,项目部验收资料齐全,有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及验收纪要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监理、施工单位 3 主要技术指标 3.1 基础

3.1.1 混凝土强度、钢筋和地脚螺栓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20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3.1.2 ① 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岩石基础成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② 整基铁塔基础中心与中心桩间的位移(施工偏差),直线塔横线路方向及转角塔横、顺线路方向均不得大于30mm。③ 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最大允许偏差为-1%。

④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施工允许偏差:地脚螺栓式±2‰、主角钢插入式±1‰、高塔基础±0.7‰。

⑤ 基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蜂窝、麻面及露筋等明显缺陷 每处(项)不合格扣1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3.2 杆塔

3.2.1 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1/750;等截面拉线塔立柱弯曲允许偏差:1‰,最大30mm(500kV)、1.5‰(220~330kV)、2‰(110kV)不符合要求,每基扣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3.2.2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其扭紧力矩不应小于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或设计要求,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至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螺栓穿入方向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紧固率达97%及以上 每处(项)不合格扣0.2分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3.2.3 架线后,直线杆塔结构倾斜允许偏差:3‰(110~500kV)、1.5‰(高塔);转角、终端塔塔顶不应偏向受力侧 不符合要求,直线每基扣5分,转角、终端塔每基扣10分 施工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3.2.4 ① 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宽度≦0.1mm;预应力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纵、横向裂缝;杆顶应封堵。

② 凡段与段连接的钢管杆或带钢圈的混凝土杆,其焊口质量要求是:不允许存在焊缝不足或表面裂缝的情况、母材咬边深度≦0.5mm;接头处应进行防腐处理;焊口不正造成的弯曲度≦2‰。③ 镀锌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且锌层厚度均匀。

④采取防松、防卸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每处不合格扣1分 施工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3.2.5 ① 采用NUT型线夹螺杆必须露出不小于1/2螺杆长度的螺纹,螺母上应装防盗罩,花篮螺栓应封固。

② 拉线采用压接式线夹时,连接强度≥线材的95%保证计算拉断力。③ X型拉线交叉点留有足够空隙;拉线对地夹角偏差不应大于1°。

④ 组合拉线的各根拉线受力应一致 每处不合格扣1分 施工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3.3 架线

3.3.1 导、地线(含OPGW)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并有相应的测试证明或报告。导地线损伤处理符合规范要求 每耐张段不符合要求,该耐张段扣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5分

3.3.2 ① 同一档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张力放线为二个补修管),各类管的安装部位应符合规范规定,弯曲度不得大于2%。

② 导(地)线与接续管、耐张线夹连接,其握着强度≥线材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③ 导(地)线弧垂的允许偏差:110kV为+5%,-2.5%;对220kV及以上为±2.5%;大跨越为±1%且≤1m。

④ 交叉跨越和对地距离符合设计规程要求 每处不合格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3.4 附件安装

3.4.1 金具及间隔棒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3.4.2 ① 金具上闭口销齐备,直径与孔径相互配合,且弹力适度。② 悬垂绝缘子串应垂直地平面,顺线路方向位移≤5°(最大200mm)。

③ 防振锤及阻尼线安装距离偏差≤±30mm。

④ 间隔棒结构面与导线垂直,靠近杆塔的间隔棒安装距离偏差≤±1.5%,其余≤±3%,各相安装位置应一致。⑤ 绝缘避雷线放电间隙的安装误差≤±2mm或符合设计要求

⑥ 跳线及带电体对杆塔电气间隙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每处(项)不合格扣1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3.5 接地工程

3.5.1 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5分 施工、监理单位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20分 3.5.2 ① 接地体的规格及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② 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引下线与杆塔连接应接触良好 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3.6 防护设施:

① 基础护坡或防护堤应牢固可靠,整齐美观。② 排水沟、挡土墙符合设计要求。③ 保护帽与主材结合紧密。

④ 线路通道障碍及通信保护处理,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⑤ 塔腿不等高接地体连接,应有防护措施 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4 电缆工程

4.1 高压电缆敷设、安装技术指标达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制造厂家的产品技术指标或有关合同规定 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求,非主要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每项扣2分 设计单位 监理、施工单位 主要技术指标: 参见相关验收规范

4.2 电缆隧道、沟道、管道、直埋、水底、桥梁敷设,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4.3 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制作质量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每处(项)不合格扣2分 监理、施工单位

4.4 电缆试验结果和防火阻燃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试验必须合格,其余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监理、施工单位 五 工程档案管理 100分 工程建设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

1.1 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文件和资料每缺一项(或一种)、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或为无效文件,均分别扣0.5分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1.2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1.3 路径审批文件及其合同、协议等(包括规划、土地、林业、公路、铁路、邮电、军事设施、环保、航道管理、建设等有关方面或部门)

1.4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购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协议 1.5 塔基占地、拆迁、林木砍伐等补偿性协议、合同 1.6 基建投资计划 1.7 重要会议纪要、材料

1.8 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 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不缺少但某项不符合、不完整,均分别扣0.5分 建设、设计、单位 2 工程施工、安装文件

2.1 工程开工报告、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1)每缺一项扣1分;(2)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2.2 协调会议记录

(3)签字手续不完备每处扣0.5分;(4)重要记录、试验报告为复印件扣0.5分;(5)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0.5分;(6)书写材料不规范每处扣0.5分

2.3 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设计业务联系单等 2.4 工程施工、安装记录

2.5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检验证明和试验报告、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等 2.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书 2.7 工程施工、安装质量评定表 3 工程监理文件

3.1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审批文件(1)每缺一项扣1分;(2)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3)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扣0.5分;

(4)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0.5分 监理单位

3.2 监理进度控制文件(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及报审表,工程开、停、返、复工令等)

3.3 监理安全、质量控制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报审表,设计变更、业务联系等报审表,原材料、设备进场等报审表,供货商、分包部位单位、试验单位资质报审表,施工器具、特殊工种资质报审表,工程质量报验单,工程不合格项目通知、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工程总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3.4 监理造价控制文件(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3.5 监理通知单、协调会纪要、监理月报 4 工程竣工文件

4.1 线路参数测试方案、措施和试验报告,设备调度范围及命名(1)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不缺少但某项不符合、不完整,以及某处涂改无手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4.2 未完工程及需要改进工程清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永久性缺陷记录等(应明确设计和施工单位以及完成期限)4.3 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质量监督报告、纪要 4.4 竣工图 均分别扣0.5分;

(2)所有文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每迟一天扣0.5分,最多扣5分 4,5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报告 4.6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总结 运行单位的运行总结 5 工程运行管理资料

5.1 各类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措施等 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不缺少但不准确、不规范均扣0.5分 运行单位

5.2 操作票、工作票及各种运行台帐、记录 5.3 达标考核期间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 归档文件整理的质量要求 ⑴分类不准确、组卷不合理、编目欠规范每项扣0.5分; ⑵案卷排列、卷内排序不合理每项扣0.5分; ⑶案卷题名不规范每项扣0.5分;

⑷文件、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建设单位

说明:

为了保证评分的合理性,将较长及较短的线路统一折算到50公里计算。

计算公式:Z=50(公里)J/l 其中:Z-实际应扣分数 J-总扣分数 l-线路长度(不足50公里按50公里计)抽查量:

1.基础、杆塔、附件安装、接地工程,按“基”抽查,正常每10km抽查1基,但最少不能少于6基,另大跨越、耐张、换位等特殊杆塔必查;

2.架线工程,根据耐张段的多少抽查率为每30~60km抽查1段,但最少不能少于2个耐张段,大跨越段必查。

第四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2_年版)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总则

1.1 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建设新形势,把国家电力公司建设成两型、两化的国际一流企业,必须全面提高我国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在工程建设中精心设计、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坚持对工程质量从严要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国的电力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使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220kV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比照执行。

1.3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考评,必须以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等为依据,认真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严禁以达标为名更改设计、提高建设标准。

1.4 国家电力公司鼓励输变电工程在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的前提下积极慎重地采用经过鉴定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争取实现变电所的小型化、紧凑化和提高自动化水平。达标必备条件

2.1 输变电工程已按设计完成施工和全部调试项目、交接验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足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输变电工程施工及交接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使用贷款的工程,其进口设备按合同的规定执行)。2.2 输变电工程在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各参建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三人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设计和施工质量事故、火灾事故及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3 达标考核期间为投产后3个月。在达标考核期间,输变电工程未发生因设计、施工、调试、运行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2.4 未超过批准总概算。

2.5 未超过原电力部颁“工期定额”规定的工期。2.6 各考评项目得分率均在80%及以上。考评项目

3.1 变电所工程

3.1.1 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及施工 3.1.2 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

3.1.3 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整试验 3.1.4 达标考核期(投产后3个月内)内的运行情况 3.1.5 工程档案管理 3.1.6 工程设计管理 3.1.7 工程综合管理 3.2 输电线路工程

3.2.1 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

3.2.2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及技术指标 3.2.3 工程档案管理 3.2.4 工程设计管理 3.2.5 工程综合管理

以上输变电工程各考评项目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分标准详见附表。考评程序

4.1 输变电工程在投产后,由具体组织工程建设的单位或部门负责组织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自查和整改。对具备达标条件的工程,应在考核期满后3个月内,向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或建设项目法人提交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报告。

4.2 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或建设项目法人在收到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报告后,应在1个月内组织达标预检,并在预检通过后,向国家电力公司所在区域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提交预检报告和复检申请报告。

4.3 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在收到预检报告和复检申请报告后应在1个月内组织达标复检,并在复检通过后,向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复检报告,并申请批准和命名。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直管的输变电工程,达标预检和复检可合并进行。

4.4 直属省电力公司的工程在省电力公司组织预检后,可直接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交报告并申请核查、批准和命名。

4.5 对有特殊意义的输变电工程,可由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直接组织达标复检或派专家组参加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直属电力公司和其他建设项目法人组织的达标复检。4.6 220kV及以下的输变电工程,均由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或其他建设项目法人或其他建设项目法人组织达标复检,预检和复检可合并进行。复检通过后,须向其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分别提交一份复检报告。奖励办法

5.1 凡通过达标复检的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由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达标投产输变电工程”,颁发统一制作的奖牌,并对参建单位分别颁发证书。

5.2 凡通过达标复检的220kV输变电工程,由达标复检的组织单位命名为“达标投产输变电工程”,颁发奖牌,并对参建单位分别颁发证书。

5.3 建设项目法人应对获得达标投产号的输变电工程的参建单位给予适当奖励。5.4 国家电力公司每年在电力行业报刊上公布220kV及以上达标输变电工程及有关单位的达标业绩。220kV以下达标输变电工程及有关单位的达标业绩由省公司每年在电力行业报刊上公布。

5.5 凡获达标投产输变电工程称号的有关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可在其业绩中载入相关内容,在招投标评议中应享有加分优惠。动态考核

6.1 由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动态考核工作;220kV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动态考核工作由其命名单位负责。动态考核期为输变电工程通过达标投产复检后半年。

6.2 动态考核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电力公司每年随机抽查1~2个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6.2.1 在达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降低标准,考核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者。6.2.2 在动态考核期内由于建设过程中遗留隐患造成事故者。6.2.3 在动态考核期内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明显下降者。

6.3 动态考核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复查的内容和范围,重点核查达标必备条件和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设备事故,还应请安全监察、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参加调查分析并作出结论。

6.4 在动态考核中,经复查不满足达标必备条件者或由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降低标准,复查与实际严重不符者,对已经命名的输变电工程,取消命名,收回奖牌和证书;对尚未命名的工程,不予命名。

6.5 在动态考核期内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明显下降者,对已经命名的输变电工程,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合格的取消命名;对尚未命名的工程,暂缓命名直至整改合格。附则

7.1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负责解释。附录

附录1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自(复)查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

送(变)电技术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

工程综合管理

注:各小组的人数由负责组织自(复)查单位确定

附录2 变电所复查需用工具和仪器

①水准仪;②经纬仪;③塔尺;④2m靠尺;⑤卷尺;⑥钢板尺;⑦锤子;⑧契形塞尺;⑨线坠;⑩200mm方尺。

附录3 达标考核时,工程档案管理应整理完毕。其分类、组卷、编目、装具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档案等工作的标准、规范。

附表一 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一 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及施工 100分 1 事故考核

1.1 施工和达标考核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和轻伤事

重伤每一人扣7分,轻伤每一故

人次扣1分

1.2 施工期间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和机械事故、火灾

每发生一次扣3分

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3

误操作事故每次扣8分,一般达标考核期间内不发生误操作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每次扣2分,一类障碍每一类障碍

次扣0.5分

1.4 同一现场不发生性质相同的事故 每发生一次扣3分 2 安全管理及措施

2.1 参建单位安全机构健全,安全制度健全,台帐齐

全并执行严格,责任到人,安监人员、特殊工种每一项不合格扣1分

(起重、焊接、压接等)人员持证上岗 2.2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无措施扣5分,措施不完善扣1分 2.3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

责任明确,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到位 每一项不合格扣2分

2.4 建设期内建设单位至少应组织二次专项安全大

少一次安全大检查扣2分,无检查并进行相应安全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整改措施每项扣1分,整改措改措施,检查和整改记录齐全 施不落实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2.5 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装置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可

措施和装置不符合要求每处靠 扣1分,失灵每处扣2分 2.6

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主变、消防设施齐全、可靠、有效、主控楼电缆夹层等重点部位符合设计规程 每处扣3分,其他部位每处扣1分 2.7 安全工器具齐全,符合安全规程,选用经鉴定合 责任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参建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运 行单位

备注

事故统计按规程

事故统计按规程

格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2.8 各处各类遮栏、护栏、爬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并安装牢固,符合安全规程

2.9 各类沟道盖板完好齐全,电缆沟封堵符合设计要求

2.10 工作场所的所内照明以及事故照明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运 行单位 施工、运 行单位 施工、运 行单位

沟道盖板封堵不齐全、不完好,每(处)块扣0.5分 事故照明每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所内照明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11 设备命名、编号、标识齐全正确,位置适当,安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装牢固

2.12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未认真执行每次扣1分 3 文明生产及施工

3.1 建设期内建设单位至少应组织二次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检查和整改记录齐全

少检查一次扣2分,无整改措施每项扣1分,整改措施不落可与安全检查同时

建设单位

实每项扣0.5分,记录不全每进行 项扣0.5分

3.2 竣工后所内投产区无施工遗留物 不符合要求扣2分 施工单位

3.3 变电所内清洁整齐,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乱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运

堆放材料,设备见本色 行单位 3.4 所纪严明,管理规范、员工衣着整齐,生产办公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运行单位

室、值班岗位规范,工具、资料摆放整齐 二 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 100分

主要设备监造、开箱检查、保管有台帐,商检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建设、监理、施

记录 工单位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管得当,按规定移交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施工单位主变、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电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建设单位 主要技术指标不满抗器、电容器等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求,非主要技术指标不满足足要求,视为设备验标或合同规定 要求每项扣1分 收不合格 4 在考核期内按照《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未开展可靠性统计扣3分,不(暂行)》开展可靠性统计 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5 设备安装与调试

5.1 一次设备消缺完成率为100%

一般缺陷每项扣2分

5.2 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率100%,且动作正确 不正确动作每次扣3分,投入率每降低1%扣1分

遥测量缺或不准确每处扣15.3 远动装置信息齐全正确,符合设计规定 分,遥信息缺或不准确每处

扣0.5分

5.4 电气监测表计投入率100%,指示准确并且有计量

少投一块扣1分,每处不准确校验合格证书

或少一份计量合格证书扣

0.5分

5.5 通信系统按设计方案投运且符合系统设计指标

技术指标不符合设计指标每项扣0.5分

5.6 主接地网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定,此为必备条主接地网以外的其他接地不件。其他接地装置也应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直流设备安装符合厂家说明书要求,直流电压符5.7 合规程要求。所用电应具备二路可靠电源,设备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完好,符合设计要求

5.8 全所电能平衡误差符合要求 每超过±1%扣0.5分

5.9 微机监测(控)系统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并投入运

微机监测未同步投运每项扣行

1分,微机监控未投运每项扣

2分

5.10 无功补偿装置功能完善,设备完好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 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整试验 100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工艺

1.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使用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合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格的原材料和装置性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单的,每缺一件扣0.5分

1.2 混凝土浇注过程中,按规定留有试块,强度必须少做一组试块扣1分,不符合运行单位

建设、施 工单位 调试、施 工单位 设计、施 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设 计单位 施工、设 计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运 行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主要信息必须有且正确

重要测量仪表必须

投入

符合设计要求 要求每处扣0.5分 主体结构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外观质量:几何尺寸准确,表面平整、无蜂窝、孔洞、露筋等缺陷。预埋铁件、出现一处蜂窝等扣1分,预埋预留孔洞等数量齐全、位置准确

铁件及预留孔洞不足每处扣1.3 砌体工程外观质量:灰缝横平竖直密实饱

0.5分

满,组砌正确,轴线位移、平直度、灰缝厚度等

一处不符合扣0.5分拉结筋、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拉结筋、构造柱符合设

构造柱不符合要求每处扣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0.5分

外墙面工艺质量:无脱层、空鼓现象;分格条(缝)宽度、深度均匀,楞角整齐;滴水槽深度、宽度一致,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密实平整;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分格条(缝)平直度等符1.4 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水刷石: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均匀,无掉粒

干粘石:实粒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颜色一致,无漏浆、漏粘 内墙面工艺质量:

内墙:墙面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线脚和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孔洞、槽、盒的尺寸正确,边缘整齐、光滑。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和垂直度符合施工一处渗水扣3分,漏水扣5分,1.5 验收规范要求 其余每处不符合扣0.5分

踢脚线:高度一致,结合牢固,接缝平整均匀,一处不符合扣0.5分 出墙厚度适宜,表面洁净

吊顶:骨架构造正确,固定牢固,表面平整、洁净、美观,颜色均匀一致,接缝宽窄均匀,压条顺直

施工单位

施工、监 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结合施工记录、质量验评表等进行检查

结合施工记录,质量验评表和现场实测等进行检查,垂直度、平整度、平直度各抽查3处

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和阴阳角各抽查3处 楼地面工艺质量:表面光滑,分格缝平直.水磨石地面: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等缺陷;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1.6 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地砖地面: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一处不符合扣0.5分

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现象

水泥砂浆地面:表面光滑,无明显裂纹、无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

1.7 门窗安装牢固、门窗扇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附件齐全、安装正确、牢固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屋面防水工艺质量:

屋面出现一处积水扣1分

1.8 屋面防水符合设计和构造要求、符合施工规范规

屋面、楼面出现一处渗水扣3定。排水顺畅、无积水、无渗漏

屋面楼面出现一处漏水扣5分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2m靠尺和契形塞尺抽查楼地面平整度3处

拉5m线和吃尺量抽查分格逢平直度3处

上屋面检查和室内检查

第五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14-202_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

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六条

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八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四)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配合开展工程结算督察、检查工作。

(七)配合开展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第九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具体落实工程结算管理要求,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时确认完工工程量。

(二)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预审并上报工程结算,配合工程结算相关工作。

第十条 各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划分,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一)计划、科技和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可研、环评、建贷利息等费用结算资料。

(二)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建物资供应项目部,负责工程物资结算,编制并提供设备材料台账及采购合同等结算资料。

(三)审计部门负责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国网经研院、省经研院等技术支撑单位按照各级基建管理部门要求承担工程结算管理专项工作。

第三章 工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第十二条 输变电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合同约定。

(二)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相关计价标准、办法,由发、承包人协商,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

第十三条 发、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支付方式。

(四)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风险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时的调整办法。

(五)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六)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七)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八)工期以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九)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等事项。

(十一)设计、施工、监理考核评价方法。第十四条 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投标单位的中标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二)承包人编制并经发、承包人协商审定的工程结算书。

(三)审定的预(概)算加工程量变动引起的费用增减和特殊施工措施费。

(四)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采用本条第一种方式结算;特殊情况经批准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可采用本条第二、三种方式结算。

第十五条

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工程价款结算可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固定总价方式: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 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方式。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十六条 设备物资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设备物资的制造周期及具体特性,招标确定价格。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款调整办法应在合同中明确或以补充合同方式确定。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工作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

定,价款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价款调整办法应在合同中明确或以补充合同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 变更合同价款。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按条款执行。

(二)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可以参照执行。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四)按照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得变更合同价款。第十九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工程价款支付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工程进度款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并按约定抵扣相应的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5%。

(二)设备物资应根据合同拨付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及质量保证金。

第四章 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与审核

第二十条

承包人编制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结算文件,提交业主项目部。

(一)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应于单位工

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

(二)施工结算文件中应包含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和结算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纳入工程结算。

(三)施工结算文件应加盖造价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电子版数据应符合公司系统工程结算相关软件要求。第二十一条

设计、监理等单位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提交业主项目部。

(一)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于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

(二)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应于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

第二十二条 计划、科技和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在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应向业主项目部提供可研、环评及建贷利息等费用结算资料。

第二十三条 物资管理部门在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业主项目部提供设备材料台账、采购合同等物资采购费用结算基础资料,物资结算资料应对应输变电工程项目,按照工程结算有关要求填报。

第二十四条

建设管理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上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

(一)工程结算应以工程实际和财务账面发生情况为依据,及时收集工程款发票和支付凭证。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

工验收后60日内,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建设管理单位应编制完成并上报工程结算报告。

(二)工程结算编制应全面应用国网基建部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用格式》(以下简称“结算通用格式”)和工程结算编制软件,统一规范工程量管理文件和工程结算报告,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输变电工程分期竣工投产,应按期完成竣工投产部分的工程结算,并说明有关情况;其中未同期竣工投产的工程竣工投产后,应对应其电压等级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四)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后不宜留有未完工程。确有未完工程时,应附相关依据文件,并经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完工程概算不宜超过总概算的5%。未完工程应在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后6个月内建设实施完毕。

(五)工程结算应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内。

(六)工程结算突破批准概算总投资,应及时上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审核。

第二十五条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后100日内,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后60日内,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完成工程结算审查批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工程结算完成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移交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决算。

第五章 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实行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结算审批,工程结算上报备案,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考核等。

第二十八条

工程结算应经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审批,由部门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章。

第二十九条

工程结算审批完成后,省公司应及时组织上报国网基建部备案。

(一)上报工程结算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审批文件、可研批复文件、初设批复文件等。

(二)上报工程结算如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应在7日内整改完成并重新上报。

第三十条

工程结算督察是国网基建部对工程结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察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工程招标投标、设备材料结算、合同价款确定、资金支付等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省公司级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重点对工程结算审价、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踏勘现场,调查、取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结算督察工作流程。

(一)国网基建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取或抽查工程结算项

目,制定工程结算督察计划,择优选择督察单位承担工程结算督察工作任务。

(二)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结算督察计划安排,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开展工程结算督察工作并签订督察合同。

(三)工程结算督察报告印发后1个月内,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完成问题整改并重新上报工程结算。

第三十二条 国网基建部针对工程结算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一)开展工程结算全面检查,监督落实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针对工程结算管理关键环节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三)通报工程结算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工程结算管理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第六章 检查考核

第三十三条

工程结算管理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工程结算进度、质量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评价考核分级实施,国网基建部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公司级单位评价考核所辖地市(县)供电企业。

第三十五条

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出现以下情况,对省公司级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工程结算进度严重滞后。

(二)工程结算质量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屡次出现。

(三)工程结算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第三十六条

受到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国网基建部委托咨询单位负责其所辖工程结算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_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2_〕1082号之国网(基建/3)114-202_)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附件: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工程结算管理流程图 国网基建部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过程描述工程结算编制阶段开始2编制、上报工程结算1收集、预审、上报工程结算资料业主项目部组织整理工程结算有关资料,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批阶段3组织审查否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工程结算报告。4是否批准是工程结算执行阶段7结算数据备案6上报工程结算数据5工程结算执行建设管理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结算报告,办理完成竣工结算;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将工程结算报告上传结算管理平台。结束1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_)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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