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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工资调整说明(5篇)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20-59616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4 15:05: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5年7月工资调整说明

2015年7月工资调整说明

一、在职人员

1.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的规定,调整在岗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及“提高10%”部分。调整标准见“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调整表和离退休岗位增资表”。

2.“绩效工资减少部分”从“工作补贴”中扣减。

3.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增发工资,于“补发”中一次性补齐。

4.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8%,职业年金的缴纳比例为4%。

5.“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中扣除项目有:住房补贴、补公积金、取暖补贴、降温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博士安家补贴和其他等(养老保险基数为测算基数,在实际操作时,必须根据人社部门的审定结果确定)。

6.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于“扣其他”中一次性扣除。(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以2013年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准测算;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以2014年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准测算)

二、退休人员

1.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的规定,调整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离退休工资”,并给适龄人员增发“高龄补贴”(严格按文件规定出生日期确定)。

2.2014年10月至养老保险实际操作前退休人员:

(1)按增资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提高10%计发基本退休费,并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退休费。

(2)按在职月数扣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待养老保险实际操作后,多退少补。

第二篇:2015年07月工资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7月份工资变动情况说明

7月份工资按新标准计发,2015年6月30日打入工资卡上的金额是7月份工资+补发工资-补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后组成的总额。

此次调整工资标准的人员范围: 1、2014年10月1日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已办理退休、辞职的人员,在岗期间按照在职人员的标准补发工资和扣除养老保险,退休(含退职、辞职)后暂不调整退休工资,也不增加退休费,具体情况待上级部门通知。4、2014年9月30日以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按照云人【2001】69号文件提前退休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暂不增资。

一、补发工资

补发调整工资标准后新老标准间的差额,相关新标准附后。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从2015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补发工资已包含2014年10月——2015年6月共9个月新老标准间的差额。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离休人员小学高级以下月增400元;退休人员小学高级月增350元,小学一级及以下月增260元,工人高级工以下月增260元;退职人员月增260元。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补发工资已包含2014年10月——2015年6月共9个月的增资额。

二、补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补扣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已包含2014年10月——2015年7月共10个月的总数(2014年的缴费基数乘3+2015年的缴费基数乘7)。

2014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扣缴基数按2013年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到手的金额)、改革性补贴、艰苦地区津贴6项全年总和核算。养老保险按基数的8%扣缴,职业年金4%扣缴。

2015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扣缴基数按2014年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到手的金额)、改革性补贴、艰苦地区津贴6项全年总和核算。养老保险按基数的8%扣缴,职业年金4%扣缴。

三、住房公积金

按新工资标准计算7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份。补发工资部分暂不计算住房公积金,以后是否计算,以上级通知为准。

四、职工医疗保险 保持不变,补发工资部分是否计算医疗保险以上级通知为准。

五、个人所得税

补发工资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等待上级通知。

六、后续工作

7月份工资是按2014年9月份的岗位等级计算,从2014年10月起岗位等级上升的存在少补,岗位等级下降的存在多补,如何多退少补,等待上级通知。

2015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问题,等待上级通知。

七、特殊情况说明

高永杰老师于2015年3月辞职,根据规定,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共5个月属在职,按规定补发岗位、薪级、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差额(4775元),同时扣除2014年3个月,2015年2个月的养老保险(1973元)。因2015年7月财政工资系统上已经没有高永杰的名字,故以上两笔费用只能放在其父亲高仕俊户头上。请前营小学做好高仕俊老师的解释工作。

禄丰县碧城镇小学 2015年6月30日

第三篇:教学计划调整说明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部分课程和实训调整说明

为了进一步探索我系理实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思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机电教研室经过充分调研、讨论,在现有的教学改革基础上,决定对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部分课程和实训的设置做如下调整:

1、高职2011级的单片机技术与应用:为了更好的实现理实一体,使理论和实践有机融合,便于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单片机的应用,决定把原先的一周实训取消,将单独的实训改为课内实训,由授课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和课程进度安排实训。课程由原来的每周4节调整为每周6节。

2、2011级高职的机电设备检测与维护实训:鉴于目前实训设备的现状、毕业学生的反馈信息,和单片机课程的需要,决定将为期一周的机电设备检测与维护实训调整Protell99se实训一周。

3、2011级高职:根据新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企业对机电一体化专业学生的技能要求,决定增加2周数控加工实训,使的学生的就业面能够更宽,具有更强的就业竟争力。

4、2009级五年制的生产现场实训:根据学生就业、考证的实际需求将原来3周的生产现场实训取消,调整为Protell99se实训一周,自动化生产线实训一周,电工技能考证强化实训一周。

5、2010级五年制的PLC编程实训:为了更好的实现理实一体,使理论和实践有机融合,决定把一周的PLC编程实训改为课内实训,把PLC技术应用课程由原来的每周4节调整为每周6节,理论与实训穿插进行。

机电工程系机电教研室2012年12月3日

第四篇:社保调整情况说明 - 范本

社保调整情况说明

**,身份证号码:***,经**统一招考,于2016年8月10日起被分配到**。由于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规范**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执行,起薪日自2016年8月10日起算,经本人和单位同意,将在8月份,对原本的社保基数进行调整。

第五篇:7月工资请示

关于7月份工资发放的请示

公司领导:

现将公司7月份工资发放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岗位工资及补贴调整:

1、营运部秦荣息、李伟从8月1日起,岗位分别调整为车组组长、车组副组长,各增加车组组长补贴100元。

2、秦发义7月份已办理离司手续,可发放6月份工资。

3、新入司清洁工周秀莲、周国玲按临时工待遇,岗位工资为860元,不交“五险”; 工资不入工资册,列入饭堂员工费用。

4、周海华7月27日 停职,工资暂不发放,“五险”暂不缴纳。(派出所的处理)

5、秦玉平、文发辉岗位由押运员调整为枪管员,工资调整由1200元调整为1400元。

6、潘玉峰7月28日新入司,7月工资并入8月。

二、病假工资发放:

1、胡文杰7月全月请病假,按桂林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即:688元。

2、周付友7月共请病假27天,病假期间的工资按桂林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

公司办

20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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