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
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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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中的电气线路如有破损、线芯裸露,或老化严重,请及时更换。
二、家中的电视机、取暖器等家用电器应远离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各种家电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对性能不良、使用时间较长的家电应及时维修、更换。
三、注意检查厨房内的液化气灶导气软管是否漏气。平时是否按照先打开气瓶阀,后启动点火开关阀;结束时先关闭气瓶阀断气,再关闭点火开关阀的程序操作。切忌漏气时操作、加热罐体或倒卧罐体操作。
四、时刻提醒家人不要躺在床或沙发上吸烟,最好不要酒后吸烟,要将划过的 火柴和烟蒂熄灭。
五、家中香水、摩丝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日常生活用品,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不可将其靠近热源、火源,防止爆晒和其它方式对危险物品进行加热后发生爆炸。
六、及时清理家中杂物。最好不要安装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切断逃生之路。
七、棚院整治标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棚院必须与住宅保持5米以上的防火间距;柴草垛与住宅的距离不得少于15米;用不燃材料搭建的棚院,院内柴草垛不得超过0.5立方米;棚院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棚院内的炉灶与可燃物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烟囱要做好隔热保护;炉灰要在确认完全熄灭后放可倒入室外垃圾池。
八、家中或左邻右舍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逃生,应迅速拨打4371177报警电话。
被告知人(签字): 日 期:
告 知日 人(盖章): 期:
第二篇: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我单位服务范围属于火灾危险性的人员密集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各管理处的人员:
一、熟悉本单位(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在每个楼栋的主要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标志,每个区域的疏散引导员(物业管家)应熟悉疏散通道出入口的位置分布,熟练掌握使用疏散工具(毛巾、夜光疏散指挥棒、口哨、扩音器、防毒面具、反光背心、通话机、等。)熟练掌握疏散用语(请大家不要慌,请在我的指引下有序的疏散,等等。)
三、在火灾发生时,请按疏散指示标志指引方向即从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疏散。
四、不要再本单位服务范围内(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五、不允许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单位服务范围内(场所)。
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网络、消防宣传影片,等。多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工作,多走进业主家庭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活动,帮助业主检查家庭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帮助业主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督促业主配备家用消防设施设备(家用消防绳、防毒面具、灭火器、毛巾、等、)。
第三篇:消防安全告知书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和阻塞,确保畅通。
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
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或违规动用明火。
6.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8.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影射物。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10.发生火灾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江苏发展大会期间消防安全,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各重点单位当前消防安全管理作如下告知,请各重点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全面完成“六加一”措施。各重点单位要全面完成“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开展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检测、全面清洗一次油烟管道、集中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及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属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在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加大夜间防火巡查的频次。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四、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系统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强活动期间的值班管理,明确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安排和消防控制室值班计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各单位要对活动期间的值班值守情况通过电话点名、视频查岗、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重点抽查。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六、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单位内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严禁违规住人和超员使用。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八、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快速处置。各单位微型消防站要严格落实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做好应急准备。接到火情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快速处置。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2_年5月10日
第五篇: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保证场站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请进入站区的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进入本站时,请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教育。
二、了解、学习《进站须知》、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安全出口及逃生通道,不可堵塞消防车专用通道。
三、严禁在门站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进入生产区前,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火种(火机、香烟)、非防爆电子设备存放到火种柜,并穿防静电服和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出口处安装防火帽,不准在生产区修车、擦车、开收音机、打开车灯开关等。
五、在生产区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技术交底书,得到公司批准同意方可作业。因施工维修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确保安全后在规定的时间方可以动火施工。生产区内施工必须使用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工具。作业机具必须符合防爆标志,如无法满足防爆标志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性施工。
六、爱护消防设施,非火警情况下不要擅自启动、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当发现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控制室当班运行人员,服从场站人员指挥进行救援工作。如火灾处于初期,应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发现火警信号,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开展逃生自救,不要观望等待、慌乱拥堵,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九、场站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及技能,熟悉火灾应急救援程序,每年配合公司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总结工作。
告知单位: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