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交房验收十条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20-94651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4 00:16: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交房验收十条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者收楼前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才收房。

2.检查防盗门有无划痕,门边是否变形,门与框的密封是否严密,门和锁开关应灵活。检查入户门门铃、观察猫眼。

3.检查户内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最大。检查门窗的密封是否良好。

4.检查层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检查墙壁、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渗水、空鼓、开裂等情况。

6.检查下水。用盆盛水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听到咕噜咕噜的声音,灌的水正常排出,就表明通畅。

7.检查厨房、卫生间防水,堵住下水口,储水淹住地面。24小时后查看楼下厨房、卫生间的天花板是否有渗水。

8.检查电气开关箱内的各个开关是否有明显标示,是否安装牢固,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检查电插座,是否正常通电。

9.检查有线电视插座,、宽带插座有无松动或插不进现象。检查可视对讲、紧急呼叫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10.检查管道通风,用冒烟的纸卷放在厨房烟道口下方10厘米处,看烟上升到烟道是否被立即吸走。卫生间应留通风口。

11.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二篇:交房验收注意事项

交房验收注意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

6.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

(三)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

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 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特别提示:

1.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2.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注意事项

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买房相关税费

(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

1、契税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

4、公共维修基金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权证工本费

(二)税费问题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

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 2%。

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

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二、面积问题

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

(一)存在的问题:

1.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

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

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

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

(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

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

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特别提示:

1.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

2.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三)关于分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 面积。

特别提示:

1.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

2.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3.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

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三、审查销售广告

(一)出现问题

“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

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

(二)解决办法

1.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

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

2.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

四、法定退房条件:

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

1.购房合同无效:

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特别提示:

1.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

2.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

五、特别建议:

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

第三篇:交房竣工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资料

一、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承包商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开发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开发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二、竣工验收依据

审批项目建议书、开工计划、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文件、现行施工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范围、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同中有关竣工验收条款。

注: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建筑装饰、设备安装等应与各种批准文件、施工图纸、标准保持一致。

三、竣工验收工作顺序

(一)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雨污水排水许可证、环保试生产验收、环保竣工验收

2、消防检测、消防验收

3、民防质监验收、民防竣工备案

4、卫生防疫验收

5、电梯质监验收、电梯技监验收

6、防雷检测、防雷验收

7、规划结构到顶验收

8、档案预验收

(二)综合验收

开发商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商、客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初验,然后邀请有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参加综合验收,如:建委、发改委、建设银行、人防、环保、消防、开发办公室、规划局等。

(三)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

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

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

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行政主观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间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递交材料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管理资料(不包括已备案部分)。

5、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报告。

以上资料出第4条外,均为一式二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内向我站备案并提交以下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份)

四、竣工结算

开发商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通常在一个月内予以核实,给予确认或者修改意见,开发商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商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承包商收到工程结算价款后通常在半个月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开发商。

五、编制竣工档案

1、技术资料的内容(1)前期工作资料(2)土建资料(3)安装方面资料

2、绘制竣工图

第四篇:_房地产竣工验收及交房全过程汇总

竣工验收全过程记录

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通正式水、电;

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

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1、普通水泥楼地面;

2、板块楼地面面层;

3、室内墙面;

4、室内顶棚;

5、门窗:(1)开启(2)配件(3)密封(4)

排水(5)进户门质量。

(二)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1、室内空间尺寸;

2、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3、玻璃的品种、观感质量。

(三)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1、外墙防水;

2、外窗防水;

3、防排水楼地面;

4、屋面防水;

5、公共部位楼层梯段踏步及楼梯护栏;

6、地下室防水、通道;

7、其他:烟道、透气孔及通风道。

(四)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3、室内采暖系统;

4、卫生器具;

5、电气工程

6、智能建筑。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六)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_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二)竣工资料验收:

2.1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6、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7、不合格项目通知;

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9、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10、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11、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2、合同变更材料;

13、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14、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续)2.2施工资料:

1、土建工程:(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①图纸会审记录(2)施工现场准备①控制网设置资料及相应报验单②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③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3)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②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③桩基施工记录④试桩记录(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①设计会议会审记录②设计变更记录③工程洽商记录(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①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石材和地砖放射性试验汇总表②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③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焊条、沥青复试、石材和地砖放射性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④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6)①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②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③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④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⑤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⑥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⑦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⑧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②钢结构工程③防水工程④高程控制(8)施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②沉降观测记录③结构吊装记录④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⑤工程竣工测量⑥新型建筑材料⑦施工新技术(9)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相应报验单(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1)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②幕墙工程验收记录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1)图纸变更记录①图纸会审②设计变更③工程洽商(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②设备安装记录③设备试运行记录④设备明细表(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4)施工试验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②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③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④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⑤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

录⑥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竣工验收文件:(1)工程竣工总结①工程概况表②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②竣工验收证明书③竣工验收报告④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⑤工程质量保修书

4、室外工程:(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含报验单)(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

2.3竣工图:

1、综合竣工图:(1)综合图①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道路、绿化等)②竖向布置图③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④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⑤设计总说明书(2)室外专业图①室外给水②室外雨水③室外污水④室外热力⑤室外燃气⑥室外电讯⑦室外电力⑧室外电视⑨室外建筑小品⑩室外消防11室外照明

12室外水景13室外道路14室外绿化

2、室外专业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

竣工图(7)燃气工程竣工图

2.4其他资料(详细内容待整理):

1、桩基竣工验收资料;

2、幕墙竣工验收资料;

3、钢结构竣工验收资料;

4、中央空调竣工验收资料;

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电梯资料:

1、升降梯随机图纸;

2、电梯安装过程质量检测记录表(复印件);

3、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梯安装合格证明书;

6、用户服务手册(使用指南);

7、电梯安装检验报告;

8、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

9、安全检验合格铭牌(复印件);

10、电梯开箱检查记录;

11、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12、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证书;以上资料每台电梯一份

1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

1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1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以上资料一份

附件:

1、电梯启动钥匙;

2、厅门三角钥匙;

3、机房轿箱内控制面板钥匙;以上每台电梯一把

4、机房标签(上下行、警示牌);

5、机房松闸工具(扳手、飞轮或手柄)存电梯机房内

第五篇:房地产竣工验收及交房全过程汇总

竣工验收全过程记录(转)

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通正式水、电;

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

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1、普通水泥楼地面;

2、板块楼地面面层;

3、室内墙面;

4、室内顶棚;

5、门窗:(1)开启(2)配件(3)密封(4)

排水(5)进户门质量。

(二)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1、室内空间尺寸;

2、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3、玻璃的品种、观感质量。

(三)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1、外墙防水;

2、外窗防水;

3、防排水楼地面;

4、屋面防水;

5、公共部位楼层梯段踏步及楼梯护栏;

6、地下室防水、通道;

7、其他:烟道、透气孔及通风道。

(四)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3、室内采暖

系统;

4、卫生器具;

5、电气工程

6、智能建筑。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六)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_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

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二)竣工资料验收:

2.1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6、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7、不合格项目通知;

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9、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10、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11、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2、合同变更材料;

13、工程监理总结

报告;

14、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续)2.2施工资料:

1、土建工程:(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①图纸会审记录(2)施工现场准备①控制网设置资料及相应报验单②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③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3)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②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③桩基施工记录④试桩记录(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①设计会议会审记录②设计变更记录③工程洽商记录(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①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石材和地砖放射性试验汇总表②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③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焊条、沥青复试、石材和地砖放射性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④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6)①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②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③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④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⑤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⑥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⑦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⑧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②钢结构工程③防水工程④高程控制(8)施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②沉降观测记录③结构吊装记录④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⑤工程竣工测量⑥新型建筑材料⑦施工新技术(9)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相应报验单(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1)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②幕墙工程验收记录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1)图纸变更记录①图纸会审②设计变更③工程洽商(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②设备安装记录③设备试运行记录④设备明细表(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4)施工试验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②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③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④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⑤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

录⑥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竣工验收文件:(1)工程竣工总结①工程概况表②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②竣工验收证明书③竣工验收报告④竣工验收备案表

(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⑤工程质量保修书

4、室外工程:(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含报验单)(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

2.3竣工图:

1、综合竣工图:(1)综合图①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道路、绿化等)②竖向布置图③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④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⑤设计总说明书(2)室外专业图①室外给水②室外雨水③室外污水④室外热力⑤室外燃气⑥室外电讯⑦室外电力⑧室外电视⑨室外建筑小品⑩室外消防11室外照明

12室外水景13室外道路14室外绿化

2、室外专业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

竣工图(7)燃气工程竣工图

2.4其他资料(详细内容待整理):

1、桩基竣工验收资料;

2、幕墙竣工验收资料;

3、钢

结构竣工验收资料;

4、中央空调竣工验收资料;

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电梯资料:

1、升降梯随机图纸;

2、电梯安装过程质量检测记录表(复印件);

3、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梯安装合格证明书;

6、用户服务手册(使用指南);

7、电梯安装检验报告;

8、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

9、安全检验合格铭牌(复印件);

10、电梯开箱检查记录;

11、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12、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证书;以上资料每台电梯一份

1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

1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

书;

1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以上资料一份

附件:

1、电梯启动钥匙;

2、厅门三角钥匙;

3、机房轿箱内控制面板钥匙;以上每台电梯一把

4、机房标签(上下行、警示牌);

5、机房松闸工具(扳手、飞轮或手柄)存电梯机房内

交房验收十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