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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20-88852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12:46: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一、立项

立项申请报告递交及批复函或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市(区)发改委。

二、地块建设条件论证会议(或地块规划控制文本)——市建委(或市规划局)。

三、土地手续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市规划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图)——市规划局

3、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局

4、土地使用权证——市人民政府

5、契税证——市地方税务局

四、规划的相关会议及申报办理

1、规划设计方案会审会议,技术审查会议(方案调整技术审查、影响分析审查等);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及总平面图批复——市规划局(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进入下一步设计)

2、初步设计会审会议;规划审查(第二次)意见回复单及总平面图批复——市规划局(原则同意按此扩初后规划设计方案进入施工图设计)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⑴按照扩初会审纪要精神,调整总平及文本,并征得规划确认; ⑵施工图设计在规划的总框架下,严格执行各行业对建设工程的规范要求,深化设计。全套图纸(含节能专篇)报业主指定的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及时更正修改图纸,达到规定要求后,审图公司将出具《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合格证书》,准予交付使用,审图公司随后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4号)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窗口当时可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明》,2份应交业主。

⑶扩初后施工图设计完成,编制总造价投资,并报审核确认——市(区)发改委。

⑷施工图分别报请各专业部门审查——人防(市)、消防(市、区)、交警(市)、市政(市)、绿化(市)、气象(市)、物业(区)、街道等。

A、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11号)领取《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盖公章,然后持此表去窗口,会发给《宁波市结建防空地下室设置要求》;

持申报表和设置要求,并带上“规划局确认的总平面图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同前)、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设计院公章)和申报表中要求设计院必须提供的资料(地下室全套建、结、水、电、暖蓝图,其它地面建筑的一层平面、立面、剖面及楼梯详图、电梯剖面图,人防总平面图3张,结构荷载分布图;文本包括各专业计算书——结、水、电、暖和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表及平战转换说明;电子光盘一个需包括上述应提供的图纸和文本内容),到环城北路555号(市人行中心支行培训中心)619室宁波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市人防审图室),递交上述资料并与宁波甬泰人防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6个工作日后,持《审查合同》到市人防审图室,请甬泰公司签字盖章,并支付审查费,甬泰公司出具《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初审)》。

以设计院为主,对初审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作出书面回复,必须逐条写明修改内容、联系单编号、修改图纸的图号。持上述回复的书面资料,再次呈报市人防审图室。

4个工作日后,如还有问题,则甬泰公司将签发“复审意见告知单”,再次修正后,无大问题,则由甬泰公司签发“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同时将总平面图、地下室建结水电暖及回复审查的联系单各四套送甬泰公司加盖“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审查专用章”。

业主持甬泰公司的《审查报告》和《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报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人防平面图2份及光盘1张(含总平面图、人防平时平面、战时平面)与地下室建、结、水、电、暖全套图纸(实质收下的为平时、战时的平面图、墙、柱布置图、生活和排水管道布置图、照明和电气平面图、通风平面图)报送到市人防窗口申报,窗口起草“宁波市人防工程建设核准书”,并加盖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生效。

最后窗口将在《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的“相关部门意见”一栏签字“同意”且加盖市防办公章。

B、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15号)领取《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施工图设计)和《建设项目电源浪涌保护器(SPD)信息登记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盖公章。

持上述三表格和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书、资格证书(均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建筑施工图全套与电子文档一个(施工图),报到气象局窗口受理,并签约《防雷装置检测协议书》。

6个工作日后,审核无问题,则到气象局窗口办妥支付防雷装置检测费手续,并领取《宁波市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2份、《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2份、《宁波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跟踪检测隐蔽工程原始记录》1本、《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份。

C绿化方案审批

如项目周边有临河的,则必须先去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领取《宁波市城区内河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申请和审查意见书》填写并盖公章,同时持“规划控制文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办理河岸线划定或河道改道等审批,由区城管局、市内河管理处和市城管局逐级审批。

河岸线或河道改道批复同意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17号),持“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1:500)”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1:500)”、“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岸线划定批复件”和绿化总平面图(1:500的白图2张)、“绿化面积计算图(1:500的白图2张)”及光盘1个(含绿化总平面图和绿化面积计算图),办理绿化方案申报,受理。

10个工作日后,审核无问题,则到市城管局窗口领取《宁波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对项目绿化方案的意见回复)和绿化方案总平面的批复件(原则同意该绿化总平设计方案)。

D消防设计方案报批

按市消防的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对人员密集物所的建筑工程,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或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它公共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均需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除上述之外的建设工程,报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17号),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盖公章,同时持“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业主工商营业证明文件,办理消防报批手续委托书、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设备材料表、按消防规定该报市审的建筑物的全套施工图(土建、水、电、暖通和消防系统)及电子文档1个(含总平、消防设计文件、设备材料及全套图纸),到市公安局窗口申报,受理。承诺15个工作日后告知审核结果。

报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备案的,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填写盖章,需提供资料基本同上(但不需要委托书,图纸为除报市审外的所有建筑全套图纸)。到区消防窗口申报,受理且当时马上抽签,决定是否审查,若未被抽中,则由窗口当时签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然后持此凭证去区消防大队综合科盖章生效。

E市政规划设计方案报批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规划局窗口(11号),领取《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市政工程)》,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然后连同“规划控制文本”、“选址意见书”、“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或“土地批准书(需原件核对后退回)”,设计方案和电子文档、“建筑条件论证会议纪要”、“专家会审会议纪要”、“技术审查会议纪要”、“规划会审会议纪要”、“初步设计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报到窗口,审查合格后,即持综合管线图的U盘到规划测绘窗口(19号)绘制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综合管线平面图2张,一起报送市规划局窗口,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受理。

15个工作日后办结或完成初审并告知审核结果,同意方案,则由宁波市规划局签发“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含盖有“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原则同意该市政规划设计方案”综合管线总平面图)”。

F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报批

持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文本,经规划确认的总平面图2份、地下汽车库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汽车库(自行车库)坡道剖面图和平面图一式三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办理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报批,资料提供齐全则受理。

业务部门(市交警支队)进行会审,会提出意见,要求设计院予以修改,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在蓝图上签署意见“同意该交通组织方案”,地下汽车库平面图及坡道剖面图等见附图

(一)至

(三)并加盖支队公章。

G经济技术指标复核和日照分析报告

持立项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含图)、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入下一步设计)、施工图(建施)和光盘(含总平面图与施工图的建筑图)送到宁波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委托指标复核与日照分析,签约委托合同,约一个月左右,出具《指标复核报告》和《日照分析报告》。

H放验线

各专业报批基本完成,不会再有大的变动了,持立项文件和经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到规划分局建设管理科要求规划放线,由该科开出“建设工程放线联系单”,约定宁波市测绘设计院进行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绘资料”。

在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市规划局窗口(11号)领取“宁波市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填写,持“建设工程放线联系单”、“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底层平面图和桩位图”与“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绘资料”,申报初验。届时由规划部门通知时间验线,无误则由市规划局签发“宁波市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

M物业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及社区办公用房备案申报 到项目所在地的辖区物业办领取物业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及社区办公用房“配置方案备案表”,分别填写,持规划控制文本、项目地块建设条件论证会议纪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图)、立项文件、规划设计方案会议纪要、初步设计会审纪要、指标复核报告、经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和物业管理用房、经营用房、社区办公用房的平面图(要求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在区物业办申报配置方案备案。

经区物业办审查无误且达到甬政发[202_]53号文件规定要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按4‰配置物业经营用房,一层面积应大于上层面积总和,对农村拆迁安置房小区和城镇经济适用房小区再增配4‰物业经营用房)和另文规定(按每百户住户40㎡配置社区办公用房),则由区物业办和辖地街道分别在备案表上签署意见予以确认。

N有关规费的缴纳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市规划局窗口(11号)领取《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各自填写相应的栏目及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在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妥,业主去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市人防办窗口(11号)办理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核准)手续时,同时持上表,窗口在出具核准书后,还将在《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中的“相关部门意见”一栏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

随后,业主即可持《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6005室规划局审批室,请求开出缴款通知书(按总建筑面积计取:墙体改革专项基金10元/㎡、白蚁防治费1.6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5元/㎡,带支票去5楼缴款窗口解缴,相应票据送交6005室,会将规划与业主分别保存的票据予以分开并交付,业主按市有关规定程序,在竣工财务决算后可办理二个专项基金的部分退款),且在《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有关规费”一栏上加盖“墙改经费已代收”、“散装水泥资金已代收”和“白蚁防治费已代收”三颗蓝色印盖。

配套费到区建设局申请办理(如要缓解或减免,则必须书面报告建设局,填写申报单,由区建设局财务总监,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呈报分管区长签字确认),支票支付配套费,然后由区建设局签发《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城市建设配套费收费联系单回执》并加盖区建设局财务专用章,再在《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有关规费”一栏上加盖区建设局公章。

P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在上述各专业报批手续办妥,并且有关部门已在《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的“相关部门意见”和“有关规费”二栏目内签署意见和盖章,则可持此申请表,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控制文本”、“建设用电规划许可证(含图)”、“建设条件论证会议纪要”、“立项文件(或备案文件)”、“技术审查会议纪要”、“规划会审会议纪要”、“初步设计会议纪要”、“经批复的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含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总平面布局地形图(经放验线确认的许可证附图——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规划测绘窗口(19号)打印2份,电子文件1个)”、“建设工程放验线联系单”、“建设工程放验线测量资料(含实地放验线平面图)”、“建设工程初验合格证”、“测绘管理回复单”、“建筑施工图纸说明和联系单(有审图章的)1套”、“建筑效果图2张”、“地下室结构基础平面图和桩位平面图(有审图章的)1套”、“经批准的市政工程方案图(原件)”、“审图公司的审图合格文件(原件)”、“日照分析报告(原件)”、“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原件)”、有关规费交纳凭证1套和环保、交通、绿化、人防、气象、物业等专业批复件(原件)及光盘1个(含总平、效果、建筑、结构施工图),到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市规划局窗口(11号)申报,承诺2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

经审核无异疑(如有较大出入,则会通知按规范调整直至规划例会专题讨论解决),则由市规划局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业主签收(待工程竣工经规划复核合格后到发证单位换取正本)。

五、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设计、代建、监理、施工)

1、招标代理

⑴在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后,办理了立项工作,随即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工程造价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以下同此),进行勘察设计联合体、代建这两个内容的招投标工作。一旦完成,就由代建单位代表业主实施工程的全过程组织安排工作,由勘察设计部门进行场地勘察和地块开发的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

⑵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妥后,即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监理、施工这两个内容的招投标工作(中介机构在施工招投标前应编制工程量清单)。

以上招投标工作均在市招标办或区政府采购中心(有界定标准)办理,进行报名,资质审查,依法确定招投标参与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专家评价、公证开标,充分体显“公平、公证、公开”原则。

开标后,公示参与者的被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疑,按时发放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2、合同公证。(房产开发项目允许在诚信的基础上不予公证)中标通知书收悉后,各方均需对相关合同予以推讨直至确认,然后签订合同。接着由业主、代建、设计、监理、施工各自代表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即填写合同公证申请表,持法人委托书,建设方法人代码(或营业执照、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对)递交公证处,经公证员审查和询问后,无误则予以合同公证,各方按规定支付公证费。

3、合同备案

持公证后的合同(或合同)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标商务大厦13楼)的市建招办业务窗口(10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同时携带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和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方安全生产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方经理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廉政建设合同和施工、监理合同,业主支付担保和施工方履约担保保函收押证明(即先行到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此证明)递交窗口,由窗口初审后转交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审查,3个工作日内,无误则盖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备案盖,再送回窗口,出具“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备案证明”。

六、开工

1、三通一平,场地移交

由地块拆迁部门负责地块拆迁完毕后的平整场地或国土部门土地拍卖净地交付,由业主或代建负责水、电、路畅通或使用手续办妥。

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市人防办窗口(11号),领取“宁波市人防工程人防专业质量监督登记表”和附件“人防工程监理备案表”,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分别填写表内相应栏目内容和盖公章;然后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人防工程建设核准书复印件及监理合同,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人防资质和监理人员的人防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在窗口办理登记。

经窗口审查无误,则当即出具《宁波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含监理备案表),办结后需将1份“监理备案表”原件送辖地人防办。

3、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

在长春路35号银河大厦11楼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服务窗口,领取《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由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按实填写表内相应栏目(“单位工程明细表”按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的数据逐项填写),然后持立项文件(原件核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图、原件核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核对),已备案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原件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原件),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核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B三C证件,),在窗口办理登记。

窗口初审合格后受理,三个工作日,由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出具。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市建委窗口(3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由业主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填写或签名表内相应的栏目,然后持立项文件(原件核对),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核对),建设用地许可证(含图,原件核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图,原件核对),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原件核对),施工合同(备案的,原件核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备案证明(原件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明(原件核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原件核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原件核对),人防工程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核对),银行付款保函或其它第三方担保或银行出具近期到位资金证明不少于合同价的30%(若房地产开发项目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的收押证明),施工总平面图和桩位平面图(原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金额及分步拔款计划(业主和建筑企业双方签章,原件),建筑企业及项目部关键人员配置表(原件),监理公司及项目部人员配置表(原件),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关键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档案报送登记表,在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登记申请。

窗口初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由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管理科电话通知业主经办人。约定时间一起到施工现场核验(如市建管处要求,则还需提供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若施工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应提供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报告)。

最终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批复施工许可申请,并签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在窗口领取。(复印件必须放置在工地现场管理办公室备查)。

5、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在进行上述手续办理的同时,抓紧时间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和设置符合城市管理规范的工地围护,建立保洁工作制度,如施工需要根据路街的属性管理范围,向市(或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城管局窗口办理开道口(或临时道口),绿化和路灯办的迁移手续,向电力、自来水部门申请工地用电、用水手续,与区渣土办签订“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持立项文件、总平面规划批复图和白蚁防治费缴纳赁证(复印件),与市白蚁防治所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

按照合同规定的职责,制订业主、代建、监理、施工企业的切实可行的工作职责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关会议制度,与工作进度计划一揽表,文明安全生产制度一并上墙,接受监督,保证项目建设有条不稳地依法实施。

委托制度项目公示牌安置在工地醒目之处,遵照规划管理告知。逐一办理和接受复验线、中间规划检查、竣工测量、竣工规划条件复核等工作程序与规范。

上述工作基本办妥,具备开工条件时,则由施工企业向业主递交开工报告(必须由监理、代建签署意见),经业主批复,方可正式开工。

七、施工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企业应编制工程组织实施方案(含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工程进度计划表及要求拔付工程款计划表,并报请监理部门审核,而监理的对工程全

第二篇: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建设投产或使用需经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第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第二、在勘察、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第四、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第五、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做好生产准备;

第七、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交付使用;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第八、使用一段时间或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两年),进行项目后评估

第三篇:采矿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采矿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主要是指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任务。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过程。

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就是把一定的物质,如各种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等,通过建筑或安装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同时完成与其相联系的工作(如土地征用、原有房屋拆迁,工具器具购置、生产工人培训等)。它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内外协作配合环节多,因此必须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尤其是矿山工业受岩层、矿层赋存条件影响很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质资料的可靠程度。做好地质勘探工作,坚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保证投资的效果的重要条件。因此工程项目建设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就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目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概括起来划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5)项目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7)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1)可行性研究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进行市场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2)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问题;

3)进行财务和经济上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问题。

凡经可行性研究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其内容来看,各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尽相同,对一般工业项目而言,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概况及投资的必要性;

2)产品需求、价格预测及市场风险分析;

3)资源条件评价(对资源开发项目而言);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7)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

8)总图、运输与公共辅助工程;

9)节能、节水措施;

10)环境影响评价;

11)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2)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3)项目实施进度;

14)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5)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6)社会评价和风险分析。

(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1)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

2)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立项文件)

A)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

B)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篇: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程序

一、基础信息登记

1、首次进行工程项目招标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需持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交易中心信息部进行登记;

2、首次进入市场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到交易中心信息部进行登记;

3、依法应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应将立项批文的电子图片如实登记填报和上传。项目注册信息、发包方案信息、自行招标信息、招标公告信息等数据在系统上填写准确齐全后,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并直接打印出需提交招投处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备案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等资料。

二、发布招标信息

招标人携带立项批文、项目发包情况登记表、招标公告发布备案表、招标公告正式文本等材料到交易中心信息部,信息部将公告发布到网上,同时发布登记入会的投标单位联系人手机短信。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名

投标人必须先完成基础信息登记

四、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必须进场,可以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分、随机抽取三种方式,如遇必要合格条件要求合格家数多,可以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室申请

第五篇: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整理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臵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项目建议书(发改委)办理选址 意见书(规划局)可行性研究 报告(发改委)工程报建备案(建委)立项(发改委)确定施工 队 伍(招标办)施工许可证(建委)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建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交纳建设费用(财政)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确定材料、设备 供应商(招标办)申请土地开发 使用权(国土房管局)拆迁、安臵(国土房管局)质量监督(质检站)安全监督(安监站)施工放验线(规划局)报开工报告计划申请文件(发改委)工 程 建 设 程 序 图 承办内容(承办单位)图示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报审(环保局)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地震安全性 评 价(环保局)附图 程序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xx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 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一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 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 份,需核对原件);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5、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1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2_ 米范围现状的1:202_ 地形图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1 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4)标注有项目拟用地范围的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 份,建设项目跨乡镇的,申请人应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及各乡镇 1:1 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拟用地范围。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 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4、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和要害部门周边500 米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②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1 份);

(2)1:202_ 地形图(原件 1 份,能反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500 米内现状)。

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报送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 份);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属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份,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1 份,项目跨区的,应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五)、1:500 现状地形图(2 份)。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由环保局实施)报送材料:

(一)《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 份);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五、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局实施)

(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km 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低的地区

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9 大型厂矿、港湾、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和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是否重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的资质;

2、选择评价单位和签订评价合同;

3、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的工作;

4、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和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计。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涉及拆迁安臵的,需附拆迁安臵方案审查意见;

7、属联合建设的,需出具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8、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

9、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七、项目审请报告核准(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臵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投资项目的,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涉及银行贷款的,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立项:

八、立项(由发改委实施)

(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由发改革委实施)

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报建申报材料:

1、《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资信证明;

5、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臵工作。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三、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由国土资源局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环节行政审批,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部门递交申请。依法属市国土房管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由区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申请办理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一)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材料,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征收(转用)土地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征地补偿安置完成后,由市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供地方案向建设单位供地。其中,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由耕地保护二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原件1 份)

3、征地预办文件(原件1 份)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市以上重点工程和主城区用地5 公顷、其他区县(市)用地7 公顷以上项目附项目可研(申请)报告批复(原件1 份)

5、涉及征(转)收林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1 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1 份)

7、土地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原件1 份)

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臵资金划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1 份)

9、土地利用规划图(完整图)、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 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型工程及大中型工程1: 202_ 蓝图;其它项目报 1:500 蓝图)、拟征地红线图(原件 1 份)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审批由土地利用处、土地交易中心主办,需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3 份)

2、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份)

3、房地产开发资质(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且事事前约定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复印件3 份)

4、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并盖章,证实有无违法、违规的存贷款行为)(复印件3 份)

5、按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国有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用地的审批 由土地利用处主办: 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份)

2、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原件3 份)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3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含规划红线图和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总平面布臵蓝图或数字化图 1:500-1:1000)(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

5、地籍图(原件1 份)

6、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1/1000)(原件3 份)

集资合作建房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

3、房改部门关于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济适用房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 份)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1 份)

(五)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由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表(原件3 份)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3 份)

3、建设项目范围1:500 地形图(宗地面积 10 公顷以上或线型工程可提供1:202_ 或1:10000 地形图,2 份)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3 份)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或压覆矿床证明材料

四、拆迁、安臵

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拆迁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单位可据此组织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臵资金证明。

五、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建筑设计院编制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1 份,限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4、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型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2、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2)1:500 绿化现状图(1 份);

(3)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布臵总平面图及说明(2 份,附电子文档)。

3、涉及防空地下室设臵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 份);(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4、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1 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5、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两类建设项目:①选址阶段进行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②机场、出入境口岸、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海关)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原件1 份);(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3)建设工程弱电系统设计图说(1 份,附电子文档)。

6、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2)建设工程涉及河道部分工程设计方案(2 份);

(3)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或研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原件 1 份,限长江、嘉陵江两岸 5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20 区域内修建的建设项目、涉及封盖、改造次级河流及其它自然水域的建设项目,同时附专家评审意见)。

7、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甲、机场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建设项目最高点坐标及其海拔高度); 乙、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含建设项目室外地坪海拔高度、建构筑物净高度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有线传输设备、高压供电线路及工业高频炉等电磁辐射设备的情况)。

8、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甲、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乙、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1)《设臵无线电台站申请表》(2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3)无线电台(网)设计方案(2 份)。

9、涉及电力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导)航台、污染源等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1)《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3)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2、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3、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限需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

(1)设臵港口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船检证书(复印件各1 份);(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只需总平面图)。

六、初步设计审批(由发改委实施)

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人应先将初步设计图纸提交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收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自收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出具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图说进行完善,直至预审合格。预审合格后,再向主办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报送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经主办部门预审合格,下同);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5、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6、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7、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8、勘察设计合同。

(二)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结构专业图说除外)。

(三)园林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绿化布臵图,有建筑屋顶或平台绿化的还需提供建筑专业图纸。

(四)气象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及电气专业图纸。防雷装臵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建筑设计说明;

2、防雷平面图;

3、电气设计说明;

4、结构设计说明;

5、建筑物正立面图;

6、电路总平面图;

7、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备案手续。

(五)人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具体为: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依据及说明;

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臵图及地面建筑平、立、剖面图;

3、防空地下室建筑平、立、剖面图;

4、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和防护专业设备图;

5、防空地下室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平时和战时布臵图(含系统原理图);

6、防空地下室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图;

7、防空地下室主要设备、材料表。

(六)市政部门(xx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图纸。

(七)交通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涉及交通设施部分的工程的初步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说明。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收申请材料。

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由建委实施)

附报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总投资概算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初步设计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二)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概预算编制资质单位的项目投资概算表;

(三)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八、施工图设计审批(由建委实施)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市建委审批,然后由市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同时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可到招标办组织办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招投标手续,并向财政交纳相关建设费用。申请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后,由规划部门单独审批:

(一)书面申请(原件1 份);

(二)施工图(2 份,附电子文档,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

(三)土地权属证件(复印件1 份);

(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五)计划文件(原件 1 份,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需要计划的建设项目);

(六)高切坡、深开挖的论证意见(原件1 份,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

十、建设单位招投标(由工程招投标办实施)

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持立项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手续。

(一)提交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表(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或备案手续(复印件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份);

4、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1 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复印件2 份);

注:

1、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还应提供邀请招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备案表;

2、提交复印件时还应提供原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的分网站“xx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eniu.cc)上发布,也可以同时在依法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在不同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发布时限应不少于3 个工作日。

以xx市沙坪坝区为例,招投标按如下方式进行: 报建(区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需要的资料有:(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资信证明;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2、确认招标方式。

3、填表:(1)邀请招标

《xx市建设工程报建表》、《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xx市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备案表》、《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机构资格备案表》或《自行招标备案表》、《xx市建设工程 27 招标文书及招标文件备案表》

(2)公开招标 《xx市建设工程报建表》、《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机构资格备案表》或《自行招标备案表》、《xx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书及招标文件备案表》

(3)直接发包 《xx市建设工程报建表》、《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xx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

4、由区建委将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报区政府审批。

5、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直接发包的除外),报区招标办备案。

6、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答疑等

7、开标:发出招标文件 20 个工作日方后可进行开标。(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8、中标结果公示(2 个工作日)

9、发出《xx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意见书》(区政府报建大厅)

10、由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1、签定施工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 日之内)

12、缴费

(1)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十一、办理质量监督及安全监督(由质监站和安监站实施)

(一)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施工图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3、施工合同

4、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质监1-2)

(二)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材料: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5、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6、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上岗证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书。

十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市重点建筑项目、国家和市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跨区、县(市)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他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申请开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3、已经取得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投资计划的,已经列入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5、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已经取得抗震审查合格通知书;

7、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8、需要拆迁的,已经办理拆迁手续;

9、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10、已经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确定了施工企业并已签订合同;

11、已经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12、已经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报送材料:

1、填表:施工许可申请表

2、办理质监、安监手续

3、签定文明施工合同(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押证,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名册)

4、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附流动人口登记册)

十三、报送开工报告暨年投资计划申请文件

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议书的申报程序向市发改委报送开工报告暨投资计划申请文件。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 :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总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当年需建设的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当年需要的工程投资及资金构成; 工程监理及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情况、书面报告。

(二)所需附件 :

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资金来源中除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外的其它资金当年的到位情况证明;

3、监理公司资信证明;

4、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及发包方案;

5、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为了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需从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的管理和施工阶段的管理,其中在施工阶段的管理主要值的是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一)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以达到明确要求,彻底弄清设计意图,发现问题,消灭差错的目的。然后再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施工图进行会审,作出会审(审核)记录,最后共同签章生效。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三)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现场的补充勘探及测量放线

2、施工道路及管线

3、施工临时设施的建设

4、落实施工安全与环保措施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的管理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动用的人力和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完成计划工程量的需要;

2、基本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实用;

3、施工设备是否配套,规模和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4、如何规划大型机具、设备、材料运输通道;

5、工人的工作能力如何;

6、工作空间、风险分析;

7、预留的清理现场时间,材料、劳动力的供应计划是否符合进度计划的要求;

8、分包商选择与工程控制计划;

9、临时工程施工计划;

10、合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竣工、验收计划;

11、可能影响进度的施工环境和技术问题。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根据项目的投资目标,对项目实行经常性的监控,针对影响项目投资的各种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等措施,随时纠正投资发生的偏差,把项目投资的发生额控制在合同规定的限额内。

作为建设单位,应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投资失控的原因

2、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步骤

3、工程价款的结算

4、工程变更的控制

5、索赔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

1、事前质量控制 即施工前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它是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也就是对投入工程项目的资源和条件的质量控制。

2、事中质量控制 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的策略是: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3、事后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工程项目)及其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也就是对已完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验收控制。

第四部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竣工验收及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验收环节的主办事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办部门)负责实施。申请人申请办理主办事项,应向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必须注明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6、《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

8、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9、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0、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13、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xx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14、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1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6、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施图);

2、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 1:500 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属市政管线工程的,提交经xx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量资料;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

(三)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各阶段审核意见书

(1)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限202_ 年1 月1 日前消防部门已颁发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建设项目)。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

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附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质量合格承诺书》、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质量合格承诺书》、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合格承诺书》、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合格承诺书》)。

4、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6、填写《消防产品选用清单》表格,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7、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8、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限202_ 年1 月1 日前消防部门已审核同意施工图的建设项目,包括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排烟系统图)。从202_ 年1 月1 日起,消防部门不再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也不再颁发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四)环保部门所需申请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1、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4 种形式):

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污染物排放申请表(适用于以污染物排放为主的建设项);

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2)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或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验收调查报告(填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申请人不提供此项申请材料)。

2、环保预验收(试生产): xx市建设项目环保预验收(试生产)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申请人不再单独向协办部门申请规划、消防、环保验收。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件。

二、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今日免费精品文档 原价:购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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