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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20-88177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2 00:14: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优秀党员标准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

二、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三、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生产、工作和企业改革的骨干。

四、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关心职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知心朋友。

六、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合格党员标准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三、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四、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基本合格党员标准

一、基本能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兴趣,有热情,有成效。

三、能投身改革,认真工作,为深化改革,增强本企业的活力出主意、想办法,发挥作用。

四、明确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能服从整体利益。

五、能遵守党纪国法,党性观念较强,思想作风较好,注意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基本能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损失时,能见义勇为,开展斗争。

七、按照组织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自觉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八、基本能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挑重担,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三、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超生子女,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

五、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情节严重,有卖淫、嫖娼、吸毒、贪污、盗窃、收受贿赂行为,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行政撤职以上政纪处分和治安拘留及犯罪判刑的。

第二篇:合格党员标准 不合格党员表现

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2)怀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3)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邪教活动;(4)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思想消极落后;(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2、宗旨观念淡薄(6)高居群众之上,以权压民,以权欺民,对群众缺乏感情,态度冷横硬;(7)办事推诿扯皮,刁难群众;(8)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劝告、不制止;(9)为个人名利或部门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民争利;

3、党性觉悟差(10)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11)不主张正义,对坏人坏事不揭发、不斗争;(12)不讲原则,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13)不讲大局,不维护党的团结,不服从组织决定;(14)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或以其它非组织手段企图达到个人目的;(15)当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4、组织纪律涣散(1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1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1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19)自由主义严重,对组织的决定阳奉阴违,言行不一,故意使绊子、添乱子;(20)搞派别活动或搞其它非组织活动;(21)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独断专行,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22)不按组织程序和《信访条例》办事,带头、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23)有违反党规或国家政策法令或行业规定的行为;

5、道德行为扭曲(24)聚众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像;(25)参与制黄、贩黄活动;(26)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所;(27)参与吸毒、贩毒活动;(28)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29)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30)不赡养老人;(31)不抚养未成年子女;(32)虐待家庭成员,道德败坏;(33)诽谤、诬谄他人;

6、廉洁自律松懈(34)不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36)长期与同志闹无原则纠纷,经常搬弄是非,酗酒闹事,贻误工作;

7、工作作风飘浮(37)不深入基层,习惯做表面文章,哗众取宠,应付上级,应付群众;(38)不实事求是,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39)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名利,劳民伤财;(40)明哲保身,工作不“踩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切为了保官;(41)工作拈轻怕重,不愿钻研业务,消极懈怠,不思进取;(42)事业心不强,主观努力不够使本职工作在本单位综合考核中长期落后;(43)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8、落实“第一要务”不力(44)只讲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对党委政府加快发展的政策规定,明顶暗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45)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对被管理或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46)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不履行职责,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不制止、不处理。

9、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分类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归纳为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等不履行党员义务,从事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理想信念动摇,参与阻工闹事、非法集资等破坏党的形象对于近期开展的“两学一做”中,青年干部应该怎么做。我从自身实际出发,为自己提出八字“座右铭”,即“真学真做,学必致用”,既然要学,就要学到位,学到手,党章党规熟读,系列讲话熟知,避免学而无感、学而无思,学而无用,充分体现知行合一。

第三篇: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

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

一、“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

讲政治 有信念

讲规矩 有纪律 讲道德 有品行 讲奉献 有作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丧失

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掌握、不清楚或持怀疑态度;

3、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或参与邪教、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二)政治立场蜕变

1、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赞成,思想消极,公开抵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原则;

2、经常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经常散布不满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三)革命意志消沉

1、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惧怕吃苦,无正常理由拒不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2、思想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排挤他人;

4、日常工作中主观上存在行政不做为,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

(四)道德行为扭曲

1、不讲职业道德,利欲熏心,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私分罚没物品、侵占罚没资金,服务意识淡薄。在执法中简单粗暴,或主观故意侵害执法对象的合法利益及对执法对象提出的合理困难、问题推诿扯皮或故意刁难;

2、违背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行政执法行为显失公平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3、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拒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

4、经常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甚至参与赌博、吸毒或接受色情服务。

(五)宗旨观念弱化

1、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民争利,甚至以权压民,以权欺民;

2、不愿与他人协作共事,工作缺少全局互补意识,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自由主义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六)工作作风浮飘

1、不切合实际,习惯做表面文章,工作应付了事,或因个人主观失误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被动;

2、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报喜藏忧,为赚取表面政绩给工作造成损失;

3、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或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4、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缺乏学习进取精神,个人能力低下,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个人主观自由散漫,工作不尽力、经常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党性观念差 1、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及不能完成党分配的工作;

2、不讲党性,缺乏组织观念,崇尚个人主义;

3、热衷于拉帮结派,建立个人关系网,搞“小山头”,个人感情重于组织原则;

4、自由主义严重,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无原则性,不该说的也说,经常在背后议论、抵毁领导和同事,制造不团结。

(八)廉洁自律松懈

1、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2、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影响恶劣;

3、违反《信访条例》,有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的言论和行为。

(九)全局意识淡漠

1、只注重个人利益、本部门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对执法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规定阳奉阴违,影响全局工作开展;

2、集体荣誉感不强,瞻前顾后,不履行共产党员监督规劝职责,对影响执法局形象的言行及可能会造成执法工作被动的行为不劝阻、不制止。

第四篇:合格党员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表现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一、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一)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定理想信念

1.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1.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1.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2.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3.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5.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四)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1.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诚心为群众做好事。

2.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凝聚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

2.不煽动、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

3.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勇于挺身而出。

(六)奋发有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1.树立主人翁思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勤恳,奋发进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二)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三)宗旨观念淡薄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2.个人利益至上,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损害群众正当权益。

(四)工作态度不端正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读职。

2.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思想狭隘,妒贤嫉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4.对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五)法制、道德观念淡薄 1.违反法律法规。2.生活作风不检点。

3.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不文明。

第五篇: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标准

****社区党总支部关于制定“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标准报告

为响应区委各部委、街道党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202_年5月27日,****社区党员大会议程中,经过讨论制定了“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的标准。

会议由****社区党总支书记

主持,在讨论标准问题之前,朱玉福同志向大家传达了区委各部委、街道党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文件精神,随后组织大家对具体标准进行了讨论,最后对讨论结果做了汇总,结果如下:

一、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第一、实现4个进一步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

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解决好5个问题

1、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

2、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时临危退缩等。

4、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时临危退缩等。

5、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

第三、5个坚持

1、坚持正面教育、理论武装。

2、坚持学用结合、创造争先。

3、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4、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5、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第一、理想信念动摇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2)散布反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观点,在思想上和言行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邪教组织;

第二、群众观念淡薄

(4)不为群众服务,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上不思进取,无所作为;(5)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甚至为个人名利不惜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6)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损公私,损人利己;

第三、党性觉悟差

(7)对坏人坏事不揭发、不批评、不斗争;(8)有严重好人主义,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坚持原则;(9)当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10)无正当理由。

第四、自由主义蔓延

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1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1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13)组织观念差,不支持党支部的工作,故意使绊子、添乱子;(14)不维护党的团结,宗族观念严重,在村“两委”选举、发展党员、讨论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15)编造、传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对党、对社会的不满言论;(16)不按组织程序和《信访条例》办事,带头、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17)不执行或纵容、包庇他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18)不依法诚信纳税,不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19)不能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第五、道德行为扭曲

(20)聚众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像;(21)参与制黄、贩黄活动;(22)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所;(23)参与吸毒、贩毒活动;(24)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25)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26)不赡养老人;(27)不抚养未成年子女;(28)虐待家庭成员,道德败坏;(29)经常搬弄是非,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团结;

第六、工作态度不端正

(30)不实事求是,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31)习惯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应付群众;(32)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名利,劳民伤财;(33)事业心不强,工作拈轻怕重,消极懈怠,不思进龋。

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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