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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政策优惠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0-63605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4 21:45: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成都政策优惠

成都股权投资基金业政策解读

作者:管理员 来源:君合律师 浏览:524次 更新:2011-8-25

成都股权投资基金业政策解读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卢宇律师

依据:

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

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关于《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5、《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一、工商注册

1、设立形式: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公司制或者合伙制企业设立。

2、设立要求要求:

2.1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3000万,须以货币出资,其中合伙制企业的资金须委托银行托管。

2.2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以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500万。

二、备案要求

1、对于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进行备案,备案依据为《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对于不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成都市发改委备案的,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A、已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B、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C、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75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D、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担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奖励及优惠政策

(一)专项资金风险补偿

1、对投资企业的条件要求: A、在市工商部门注册;

B、在市发改委备案并在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登记,同时与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签订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和收益分成协议;

C、已对在市域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了实际投资;

D、相关创业投资项目退出或清算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E、投资市域内中小微创业企业的外地创业投资企业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2、补偿和补助项目的项目对象要求

A、单个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对象须为在市域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小微企业;

B、单个创业投资项目须在正式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1个月内到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登记;

C、单个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行为须发生在2009年1月1日之后,且项目投资期已满1年;

D、在《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施行前发生的创业投资项目,创业投资企业须在《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专项资金风险补偿相关事宜。

3、补偿实施与标准

A、单个创业投资项目的最高补偿比例为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单个创业投资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为100万元人民币,单个创业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补偿金额每年度最高为300万元人民币;

B、创业投资企业在财务年度内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应在下一个财务年度内申请创业投资风险补偿;

C、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的标的为创业投资企业在财务年度内,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的实际投资损失金额。实际投资损失金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权分红、股权转让收入、项目清算收益等)与其退出或清算前累计投入到被投资企业的资金总额之间的差额。

(二)其他奖励(地方财政补贴)

1、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补贴,500万元以内;

2、投资成都市非上市企业,单笔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每笔投资奖励10万元;

3、在成都市新设立股权投资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给予上交营业税属于市、区(县)部分的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4、在成都市新设立股权投资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给予上交企业所得税属于市、区(县)部分的,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5、成都市股权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个人所得税市、区(县)地方部分50%补贴。

第二篇:前海金融政策优惠

前海及深圳金融优惠政策

一、前海政策(一)深圳前海的八项金融政策

1.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

2.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3.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4.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5.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6.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性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7.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运营总部。(二)高端人才优惠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下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且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

《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已正式颁布实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开始在前海试点,符合条件者30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出生证”。深圳市已成立了由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组成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二、深圳市政策(一)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优惠 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对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承销保荐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2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独立销售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三)对期货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现货风险管理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四)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专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对其当年认定的管理资产规模按月均值计算比上增加部分,给予追加奖励,并以此作为下一奖励基准。管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上(含500亿元)的,其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100亿元奖励100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管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下的,其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50亿元奖励50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已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参照上述标准享受管理资产规模追加奖励。

(五)对已在深圳注册且符合上述

(一)、(二)、(三)项条件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可以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六)对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设立的直投类机构,参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享受本市相关优惠政策。

(七)由同一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设立的专业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3家享受上述相关优惠政策。

(八)结合深圳打造全国财富管理中心的战略规划和基金行业发展形势,由市政府统筹规划建设产业用房,支持本市中小基金管理公司和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具体办法由市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二)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我市符合《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前2年按照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其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之日起计算。

对我市符合《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或自获利起,前2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

(三)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

第五条 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市金融办接受申报和组织评选,咨询委员会审定,以市政府名义颁发。

金融创新奖常规奖项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7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11名,奖金各30万元;另设特别奖2名,每名奖金各100万元,奖励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创新。若当年没有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相应奖项可以空缺。

第六条 对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深圳的金融机构,按照以下原则给予奖励:

(一)对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亿元以下、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2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市政府希望重点引进的上述金融机构总部可单项申请、适度提高奖励额度。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且已在深圳注册成立经营性金融机构总部的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如在深圳注册,可参照上述标准享受一次性落户奖励。

(二)对银行、证券、保险类的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其他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注册地不在深圳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但其总部在深圳运作的(指机构综合管理、核心业务、资金清算等业务部门设在深圳),可享受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的待遇;公司注册地迁到深圳后可再根据金融机构总部标准补足奖励差额。

(四)对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人员达到100人以上、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大型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市政府希望重点引进的特大型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可单项申请、适度提高奖励额度。

(五)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公司严格依法纳税且上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按此类推)的,奖励500万元;500万元以下、400万元以上的,奖励400万元;4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3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2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

(六)对在深圳新设的专业金融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国内外机构参与深圳风险性金融机构重组,以优质资产置换或增资方式注入资金达到1亿元且重组后机构仍留在深圳的,可一次性对重组后的机构奖励100万元,在此基础上注入资金每增加1亿元,奖励金额相应增加100万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需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缴交地价款。

市政府参照金融机构所缴地价款(含配套费等)的30%,由市财政给予项目建设奖励金。申请金融用地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其建筑面积自用率必须达到60%。

第八条 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对金融机构总部按购房房价给予5%的补贴,对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按购房房价给予3%的补贴。享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第九条 在深圳的金融机构总部,其本部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连续5年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后2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在深圳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其本部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其实际租价为基准给予租房补贴。

第十条 在深圳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一级分支机构正职待遇的高管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津贴,同时可申报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奖。

第十一条 政府各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我市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并按市政府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有关规定,为其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第十二条 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对外业务需要,确定具备条件的适量业务人员,经市外事或公安部门批准,优先办理出国护照以及赴香港、澳门商务活动的有关手续。

属于直通车企业的金融机构,在办理员工赴港澳商务签注时,可按需申请,名额不限。

第十三条 在深圳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及配套文件的规定,经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第十四条 市政府规划建设或购置部分办公用房作为金融创新发展基地,以优惠条件出租给在深圳的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其创新发展。具体由市金融办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和各区政府落实。

第十五条 对注册地在深圳、以中国保监会每年公布的营业收入为标准排名前10位的保险经纪、公估、代理公司,以及对我市金融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金融服务性法人机构,如信用评估(评级)机构、金融行业评级机构、造币及押运企业等,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除落户奖励以外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四)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

1.认定条件

第四条 在本市新注册且经营不满一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

(一)新设立的企业,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且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上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并承诺新设立的企业在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

(二)由原注册地迁入的企业,上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并承诺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

第五条 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4000万元的,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

第六条 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2.支持措施

第七条 根据本暂行办法第四条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如该企业在认定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每超出20亿元再奖励500万元,累计落户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认定次年落户奖励超过2000万元的,超出部分在下一中支出。

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其落户奖励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与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八条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认定第三年起可以提出申请贡献奖。奖励额为上一形成本市地方财力超过其自认定为总部企业以来历史最高值的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资金应当用于在本市企业的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

第九条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第三篇: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优惠措施

国家对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国家对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此外,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

2.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规定,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 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 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根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 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新录用毕业高校 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 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 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 凭证材料。

4.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5.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规定,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

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 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 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 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7.什么是人事代理?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因私出国政审;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五)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8.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9.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 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 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11.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1)社会保险义务: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2)社会保险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 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 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2.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3.目前国家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国务院关于建 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原则上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6%左右和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实行 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确定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费率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 号)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 为本人工资的8%、2%和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国 家有关规定,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

(3)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采取定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14.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5.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16.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等。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 术研发服务外

包、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领域。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容管理数据库服务、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等领域。KPO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 领域。我国目前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1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

17.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 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09〕123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 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学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 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享受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服务外包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第四篇:关于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优惠分析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优惠分析

论文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政策分析

论文摘要:税收政策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的重要政策调控工具。在明确税收优惠的内容和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国情制订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更好的经济发展服务。

税收优惠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支出形式,他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法定基准纳税义务的基础上,对一部分负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免除或减少一部分税收。而一般认为,税式支出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通过对基准税制的背离,给予纳税人的某种优惠安排。税式支出的主要形式主要有:税收豁免、税额减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税收递延、盈亏相抵、优惠退税、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等。从严格定义来讲,税收优惠的范围广于税式支出,但从实践来看,应使税收优惠尽量多的纳人税式支出体系,以便于对范围和数量进行分析,从而增加对税收优惠的管理和控制,优化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末即年代初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的深化,也出现了税收优惠不统一、内容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内容

所谓税收优惠,实际就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政府实施税收优惠并不是一种随意行为,而是政策的需要,以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对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方式给予优惠政策待遇的条款,其实质就是减免其优惠对象的税负,但方式多种多样,如对制造业的投资给予免税期和税收抵免,给予特定资产以加速折旧,对小企业按低税率征税,对债务融资和股票融资的税收待遇不同,对住房所有权的估算所得不征税,对无形投资的投资区分研究和开发支出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对现行的税收优惠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税收优惠币点转向“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转向“以产业优惠为王、区域优惠为辅”,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对待,发挥了税收优惠在体现税法政策性上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配合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明晰了国家产业扶持的重点。

2.公共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

新税法将基础设施项目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由部分地区扩大到全国,适用对象由外资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方式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听得,实行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3 非营利公益组织收入免征所得税

新税法中新设了此项优惠,对各类非营利公益组织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所得税优惠。同时,严格规定非营利公益组织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防止偷漏税现象发生。农、林、牧、渔业项目继续实行免征优惠

新税法继续实行税收优惠向农业产业倾斜的政策,统一了内外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所得免税政策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方式。企业从事农、林、枚、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环保节能项目的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在税收优惠上的一定自主权力

在以产业优惠为重点的同时,新税法仍然保持了对区域优惠的关注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税收优惠上的一定自主权力。

二、税收优惠的积极作用吸引了大量外资,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我国实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为外资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外商来我国进行投资。吸引了一批外资来华投资建场,外资的进入,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改善。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引导投资方向

我国税收政策通过采取各种优惠措施,积极鼓励企业投资于国家急需的行业和地区,对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起到了良好的配合作用。社会需求总量由消费,投资和政府支出构成,税收是消费和投资的一个变量因素,对个收入和支出增税将影响个人的消费支出;对企业收入和支出征税,将影响企业的投资支出。税收对需求总量的调节作用,主要是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制订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稳定。在总需求过度而引起经济膨胀时,选择增税的紧缩性税收政策,以控制需求总量;在总需求不足而引起经济萎缩时,选择减税和实行税税收优惠的扩张性税收政策,以刺激需求总量。扶持补贴的迅速及时,增强政策效果

税收优惠形式的税式支出,是税收收入过程和补贴过程同时实现的,减少了税收收入的征收、入库等过程,直接形成了财政的补贴,因此,较直接财政支出更为及时,减少了政策的时滞,增加了政策的时效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取决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和投资三个基本要素。土地要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济的增长,但不会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的作用,这已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建设实践所证明。劳动要素由于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存在无限供给和发达国家的高失业率,也不会构成经济增长的首要约束条件。因此,投资形成的快慢,将构成经济增长的首要约束条件。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我国出口贸易

需求、投资和出口被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架马车,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通过对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国家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在总需求和总供给关系中,如果出现总供给过大或过小的经济失衡,既可以通过控制需求来取得经济平衡,也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实现经济平衡。因总供给不足引起的经济失衡,通常是由于供给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某些部门,如高新技术产业、能源、交通、通讯等部门发展滞后;而其它一些部门,如纺织、机械、建材、钢铁等出现了供给过过大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就要通过调整供给结构来调节供给,促进经济的平衡发展。

三、税收优惠的政策控制途径

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政策,在促进我国经济和谐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实施成本。它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消极作用,是经济发展的一把双刃剑,又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项有力的工具。在实际制定与操作中,应尽量发挥优势,控制劣势,在此方面,各国都普遍采用税式支出理论,将税收优惠纳入国家预算,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便深刻揭示其实质。OECD国家计算税式支出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收入放弃法、收入获得法和等额支出法。目前,各国对于税式支出的理论和方法仍处在探索阶段,还未全面完善,对于我国而言,应效仿国外的先进经验与管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国情,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式支出预算体系,管理和控制税收优惠,扬长避短,发挥更大效益。

税收优惠有效率是指税收优惠能显著地增加经济的产出,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大于由于税收优惠而导致的利益损失或机会损失。通常,直接投资给一个地区带来的利益有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基础设施、技术转移与扩散以及拓展新市场等。同时,也可能由于损害环境、耗费原材料、割裂地区经济等而导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地区的较大损失。只有当投资利益大于损失时,税收优惠政策才是有效率的。不能因为片面追求投资的数量而牺牲本国本地区的利益,在制定优惠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本国的环境、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影响。只有这样,税收优惠政策才能真正达到有效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

新税法中将内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适用对象由工业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同时取消了内外资企业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才能加计抵扣的限制条件,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规定摊销。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区域扩大,统一执行15%的税率。新税法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使用范围由现有的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的15%优惠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使用20%的照顾性税率。这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增强经济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考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国债利息收入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当企业有闲置资产时需要对外投资时,可以选择购买股票、债券或直接进行投资,但重点应考虑购买国债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在综合风险与收益的前提下,相对于其他债券和股利,企业投资于免税收入项目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投资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很显然后两者不适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前两者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个人投资者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鉴于后两者在责任承担上要大于前两者,因此企业在权衡自身 发展 前景、发展规模、市场风险等因素后,可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以期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收。特别是对外商独资企业而言,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它归类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对外资企业来说,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就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税基型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方面作了很大的调整,这将导致2007年和2008年的的税前扣除有很大区别。(1)取消计税工资标准,据实列指支工资和相应的职工福利费。企业可以将员工工资的数论文联盟www.teniu.cc整理额进行调整,力争减少今年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数,将工资和奖金转移到明年发放。(2)放宽广告费用列支标准、捐赠扣除标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变化,在用足今年支出限额的基础上,将今年支出的广告费、捐赠和和新技术研发费用改在明年支出,就能增加更多的税前列支。(3)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规定,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发生费用的时间进行调整,及时核销已发生的损失,增加明年的扣除数额,降低企业的总体税负。税率型的税收筹划

由于2008年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同今年相比,名义税率会下降8%,因此企业应合法降低今年的利润,力争把利润递延到以后。具体措施有:(1)递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通过销售方式的变化,销售目标的调整,力争使销售收入往以后递延;(2)重新优化投资方案,调整费用支出计划,争取使今年税前支出的费用最大化;(3)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进度,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将利润留在以后;(4)争取适用较低的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不同档次的税率进行了整合,但仍然保留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预测,在权衡之下,可将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额以下,以期适用较低的税率。对于有分支机构的企业而言,如果总分支机构都有盈利,且分支机构的盈利水平较低,可考虑将分支机构设为子公司,以争取较低的税率,降低集团总体的税负。5 税收优惠型的税收筹划

《新 企业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优惠的规定与现有税法相比有很大的区别。①税收优惠体系由原来的“区域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为辅”转变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②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即采用工资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的政策;③对原有老企业的税收优惠实行5年的过渡期。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方面必须作出调整。(1)注重企业投资方向,淡化投资区域。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选择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创业投资或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及农林牧渔业、基础

设施等。而对 经济 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区域投资不应过多关注。(2)对计划投资于劳服企业、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要慎重,要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改变使得述上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变得更加严格、合理和 科学。想利用对上述企业的投资进行投机取巧将会变的很困难。(3)对于可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老企业来说,应充分利用这一过渡期,在该过渡期内可加大投资力度等,扩充实力,增加积累,为将来与新企业平等的竞争中打下坚实基础,或者在不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在五年时间的过度期内尽量做大利润,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为纳税人,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当业及下属单位有盈有亏时,理应设法使企业合并申报,盈亏相抵,否则一个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一个单位还得等待弥补亏损,将影响企业整体利益。企论文联盟www.teniu.cc整理业可根据纳税方式的变化,利用两者的特殊关系合理安排盈亏分布,以达到整体承担较低税负的目的。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避税行为所作的特别纳税调整规定。由于新法采取反避税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注重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防范,规定了一系列相关条款,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 计算 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与此同时新法增加诸如防范避税地避税、防范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等反避税手段,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 中国 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从而使以往主要是针对外资企业的反避税,自然 延伸到内资企业。对此企业应提早作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法有关反避税的规定,防止被税务行政调查而造成损失。

第五篇:成都

成都简介 成都在城市发展中的比较调查

成都市,简称“蓉”,别称“锦城”、“锦官城”,因“一年成邑,二年成都”而得名,拥有2300多年历史。自古被誉为“天府之国”,位于四川省中部,是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西南地区科技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试点城市、金融对外开放城市、行政副省级城市。

成都是全国重要的商贸城市之一。外资零售业进入数量居全国第一,从时尚繁华的“中国第三街”春熙路到古韵古香的琴台路,从有“成都版清明上河图”之称的锦里到“一品天下”美食一条街,从集商业、旅游、文化于一体的“院落式情景消费街区”宽窄巷子到形成规模效应的太升南路通讯一条街„„成都的历史文化在一条条人气商气两旺的特色商业街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无论是以文化旅游为特色的商业街,还是主营不同商品服务的商业街,现代服务业都通过商业圈巨大的内聚力和辐射力,极大地发展了城市消费品市场,更辐射带动了整个周边地区。

多方面条件上国内领跑

说到成都,难免就有人拿来和重庆做比较。

在农业时期,成都凭借肥沃而广阔的土地,温和的气候环境,成为西南的中心;而到了工业时代,需要更便捷的运输方式,于是水运条件更优的重庆后来居上。在战争时期,作为陪都的重庆让国民党军队能沿着长江上上下下;而三线建设时期,搬迁的工厂也大多落户重庆。新中国成立以后大力发展工业,这时重庆就有了更多的优势。

而现在的后工业时代,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的成都已经超越了重庆成为西南地区的老大。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成都的优势有那些呢?

1、交通。水运渐渐式微。现在讲求的是立体交通,空港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比如香港,交通的中心已经向空运转移;比如德国,北德衰落,而南德兴起。成都拥有全国五大机场之一的双流机场,更重要的是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修建也会改变运输格局,让成都能辐射更广阔的腹地,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政治中心。西南局和西南军区都设在成都,政治中心带来的是文化中心,而文化中心会导致高校聚集,高校聚集意味着大量的人才。这对往内陆选址的企业是一个巨大的诱惑,比如intel和富士康。这些企业的进驻会带来一大批下游产业。

从单个城市来看,重庆的GDP等指标是超过成都的。但是从整体的发展前景来看,重庆的腹地不发达,很难对其发展有所贡献。例如连云港,虽然是港口城市,也通铁路,为什么就没有像青岛烟台那样发展起来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腹地是苏北----中国历史上最穷、灾害最多的地方之一。而对成都来说,它周边有一大批颇具竞争力的卫星城市,比如绵阳、德阳、都江堰、郫县、龙泉。而且成都周边有大量的科研单位,能代表中国比较先进的科技水平。

所以成都及其周边地区从整体和长远来看,发展会远远超过重庆。

其他方面,据《世界经理人》调查显示,苏州、杭州和成都综合排名位列最具发展潜力二线城市前三名。这一城市排名,依据之一是受访者直接选出其心目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二线城市,依据之二是受访者所在企业的二线城市迁移行为和计划,对这些信息及其所包含的各项具体因素进行分析,综合城市对诸条件的满足程度而排定次序。根据受访者的直接选填,苏州、重庆、杭州和成都在最具发展潜力的二线城市中位列前四;而由受访者公司已迁移/计划迁移的目标二线城市中,成都则排名第一,之后是重庆、苏州、杭州、厦门。

在《世界经理人》最终的调查报告中提出,成都之所以能够在最具发展潜力二线城市中名列前三位,是在科技资源、地理、政策环境、人力资源、配套、宜居、市场等多方面条件上均具有相对优势。报告特别指出,成都作为蜀地名城高校资源丰富、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自然资源物产丰富,是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同时,成都政府为鼓励投资、拉动城市发展提供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这些都为成都成为二线城市中的领头羊提供了保障。

具体到调查数据,受访者中对成都“高校资源丰富”一项选择“非常满意”的比例达28.1%,领先于苏州的14.8%和杭州的26.9%;对“交通枢纽”一项选择“非常满意”的比例高达43.8%,高于苏州的37%和杭州的38.5%;对“税收优惠”选择“非常满意”的比例为31.3%,大幅领先于苏州的14.8%和杭州的15.4%。此外,在原材料丰富、土地富裕、劳动力资源丰富、居住更舒适、新型市场更多机会等多项选择中都较苏州、杭州满意度比例更高,其中后三项指标获得受访者“非常满意”选择的比例均接近50%(分别达到43.8%、46.9%和46.9%),“这些因素为成都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世界经理人》杂志评价称。

从休闲之都到“财富第四城”

十二年前,站在世纪门槛,西部大开发背景下,《新周刊》一篇描绘成都为“第四城”的文章曾引来激烈争论,其中质疑不少。后被公众渐渐淡忘,直到今年4月《财富》杂志高调宣布2013《财富》论坛选择成都,人们才又记起这个“第四城”。这个在12年前由杂志给成都的新定义,一直到现在都为成都人津津乐道。但这一定义,则前瞻性地预见了成都这12年来的发展轨迹。

但如今的第四城已远不只是曾经定义的宜居、休闲旅游,内部独特的制度演变轨迹下,迎来“外资西进、内资西移”的产业转移浪潮,成都现在更有关速度、创新和财富,是为“北上港”(北京、上海、香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主导财富论坛之后中国第四个区域集群引擎,是为“中国财富第四城”。

继上海、香港、北京之后,成都成为中国第四个承办财富全球论坛的城市。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对这个以慢闻名的城市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成都正在进行的经济与社会变革,将创建一个怎样的美丽新世界?

这里的“变脸”静悄悄,却无不震撼。

在诸多领域成都已经赶超国内中西部乃至东部一些地区。比如航空物流,从综合指标而言,去年全年旅客吞吐量2907.4万人次,这让成都悄然跃升为全国第四大机场,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此外,成都的GDP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4,而且强势进入全国城市前十强。

2011年年中,全国山寨苹果店的新闻满天飞,聪明的消费者从不合适的Smart Cover(智能上盖)切入,进而揪出几家山寨店。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自己买的iPad中,只要是正品,就极有可能来自成都工厂。在那里,生产着全球iPad总量的80%!100亿美金的规划总投资,1000亿美金的产业链,相当于一座千万人口特大中心城市的工业产值。

在龙泉驿区汽车工业园,沃尔沃厂房正在动工,未来每年将生产10万辆轿车。在沃尔沃、一汽、英特尔、富士康这样的超大型企业以及众多小微企业来到成都后,汽车和IT成为这个城市的支柱和骄傲。曾被誉为“休闲之都”的成都,正在加速以求赶上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城市——去年,成都GDP增速为15%,远超东部正在转型阵痛中的先发城市。

2012春节还没过完,成都各大企业就纷纷上演“抢人”大战:社保齐全、保障住房„„西部劳动力回流越发成了气候,四川,这个占全国输出劳动力十分之一的大省,一份刚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上半年,该省转移农村劳动力210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历史上首次超过对省外的输出,而成都自然是“内部消化”的重点。这不单是“抢人”,更是千万普通劳动者“以脚投票”,回归或西进。

最新的数字有点让人惊讶:2012上半年中国副省级城市中,在全国瞩目奥运夺冠之时,成都人却一举拿下“四项冠军”: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出口总额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均是第一。而这四项“金牌”是经济奥运比赛中分量最重的。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成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51.4亿元,同比增长13.3%,“逆市狂飙”。

若干年前没人能想到还有很多。比如落户世界500强企业从2002年的42家增至现在的215家,特别是2007年后呈爆发式增长,已遥遥领先于其他中西部城市。

成都,凭什么?

虽身为典型的内陆城市,成都有着自己的野心。“先成为开放型的区域中心,再走向世界,最终成为国际化城市。”这是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为成都发展划定的轨迹。内陆成都的根本难题是如何成为成本洼地,以引人、引资入川。具体的战略水到渠成:比如它必须以彻底的力度淘汰“五小”,同时直接瞄准全球工业和服务业细分市场上最优产品和企业。比如大家只注意到成都选择富士康,没注意到选择的只是富士康代工的卖得最火的苹果产品,让“产业倍增”。比如这里的产业结构倾向高端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同时兼具创新型中小企业,整合曾经散乱的众多园区为一区一主业,形成聚合效应。潜移默化间,自由市场元素迅猛萌生。比如“交通先行”,全力推进航空、铁路、高速公路“三大枢纽”建设。成都现在是国内直航欧洲最近的航点,从成都到阿姆斯特丹,可以到达欧洲任何一座城市;芯片,iPad等众多产品可直飞全球,亚马逊中国12个运营中心以及2个全国客服中心之一,也落户于此,最近DHL老总正与成都商谈建立他们的中国中心,全球高管被要求集体来中国办公3周,“相当于这里成了DHL的临时全球总部。

目前,全球正在经历第四轮也是最大规模的国际产业转移浪潮,而中国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扩大内需战略、规划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这些,为成都变内陆城市为开放前沿带来重大机遇。“2008年金融危机与地震,成都把这双重危机变成了绝佳机会。当时世界500强把西进当成应对金融危机的方案,后来大家才发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发展本土产业才是中国和中国西部地区的一个解决方案。”汤继强把成都与中国、世界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成都是不是一个方案尚不得而知,但它正在开启的这场涉及经济和社会的实验已经让这座城市发生改变。

过去,成都以休闲自居,满街的麻将桌和慢吞吞的大熊猫被当做这个城市的象征,“一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是成都最响亮的口号,其中体现了作为“天府之国”的一种满足。如今,有人认为成都“慢生活”的同时必须有快发展,是让这个城市的节奏和它的经济一样加速。如今,财富论坛将为成都打开一扇通向国际化城市的大门,作为西部经济的核心增长极,中国“财富第四城”,成都正在快步向前。

“后发是劣势也是优势,越是处在后发态势,越要谋求领先发展”,“内陆是区位也是心态,越是身处内陆盆地,越要深化改革开放”,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在今年4月份如是说。在成都最新实行的“五大兴市战略”中,“交通先行”、“产业倍增”、“全域开放”等成为关键词。

从第四城到幸福之都

从2007年开始,在多个机构作出的有关中国幸福城市的评选中,成都几乎都能够荣登各类榜单。目前,成都已经获得摘得“宜商宜居世界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十佳优质生活城市”、“最适宜退休城市”等多项头衔。在拿奖牌拿到手软的同时,成都近年来的快速崛起也成为外界关注的话题。“成都是座幸福感很高的城市,所以我们选择这里。”戴尔集团创始人迈克尔·戴尔的评价,就是对成都“均衡发展”模式的高度认可。

如今,在成都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成都正转向打造中国的幸福之都。在去年《财富》(中文版)发布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榜单中,成都名列榜首。“我们以人口规模和知名度为综合考虑标准,选取了70个最有代表性的城市,并请3万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调查对象。受访者分别根据生活品质、社会福利、城市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城市服务水平、幸福感等尺度对候选城市进行排序。”负责撰写《财富》(中文版)“成都篇”调研报告的作者王亦丁表示,在该调查的6大尺度中,成都除了是“幸福感最高”的城市,还进入“总体生活质量最高”、“人文环境最好”的前五名。

“从本质上来看,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分析指出,一个城市赚钱机会与市民对其城市的总幸福度并没有太大关系,相反,生活节奏、生活便利程度、人情关系这些不直接被诸如GDP等经济指标所囊括的“软性”因素与市民对城市的幸福感却有重要关系,而这些正是成都的优势,所以成都居民收入虽然不高,幸福指数却很高。在巴蜀文化研究专家、四川省社科院特约研究员袁庭栋看来,成都具有幸福感,这不仅是成都人自己的评价,更是来自于一次次的全国评选,来自于外地人对成都的整体观感。“这个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闲逸的休闲文化传统都是构建成都城市幸福感的心理基础。但近年来成都城乡均衡发展中的一系列探索,也构建了成都城市幸福感的阶梯。”

四川大学专家分析说“所以,成都的经验无论是对于经济发达的,还是处于发展初期的城市,都有一定的启迪意义和路径价值。发展一定要平衡,建设一定要兼顾——经济建设关注百姓的生产生活、政治建设关注百姓的政治权利、文化建设关注百姓的教育公平、社会建设关注百姓的保障和福利,体现以人为本,这样才可能让每一个普通百姓都拥有幸福,从而增进全社会的幸福感。”

财富也远远不仅是金钱,对于当下中国,它更应该是一系列如是约束公权、启动民间力量的制度创新,是对政府和市场边界的重新审视划分,是基于这些之上的“人”——城市的最大财富难道不是人吗? 成都以休闲著称,在我看来,最好的一点是:无论穷人富人,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强调生活品位的人,可以去宽窄巷子,去锦里;普通人可以去路边的串串摊,楼下的茶馆。这不是政府可以刻意为之的,政府可以搞一个宽窄巷子,搞一个东区音乐公园,但没有办法把麻将馆、茶馆、小吃店开到每一个小区。实际上,什么都不要做最好,底楼的麻将馆,只要不骚扰邻居,就不用管它。成都曾经也试图禁止超标电动车,最后反对声音太大,不了了之。

这样一种生活氛围,在当下这个时代有莫大的吸引力,因为大家都太忙了。90年前,出版家舒新城去成都,就曾感慨道:“我看得他们这种休闲的生活情形,又回忆到工商社会上男男女女那种穿衣吃饭都如赶贼般地忙碌生活,更想到我这为生活而奔波四方的无谓的生活,对于他们真是视若天仙,求之不得!”这番话,放到今天,仍然让无数都市人群共鸣。但成都的休闲,固然难得可贵,要说重要性,则要排到就业与平等之后了,因为这属于更高的生活追求。一个城市穿上了红舞鞋,或急或缓,历史无法停歇。如果你追问这只红舞鞋究竟会带来什么,最终的发言权在于历史和这里生生不息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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