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场经营承诺书
市场经营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边阳镇佳诚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与市场经营户特签订市场经营承诺书,具体相关内容如下:一、二、三、四、广告标语。五、六、七、八、九、十、摊位。
十一、佳诚农贸市场有权建立经营户经营情况管理档案,作好记录,如发现经营违反以上规定的一次作警告处理,违反两次的处以80—200元罚款,违反三次的在下年度的摊位费上浮5%—20%的处理,违反四次的对经营户作收回摊位、门面、经营权的处理,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由佳诚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监督实施并进行解释。
承诺人:
2013年
12月 12日 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和要求。经营户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商品不得超高50公分,超过摊位台面,不得店私自占用消防应急通道摆摊、车辆乱停、乱放的,如发生任何事故所产生的经营户上下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下货,并且不能抢挤、抢道,以确经营户应听从佳诚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安排,根据所经营种类,在经过佳诚经营户在租赁期间不得以其他理由私自转租他人使用,如需转让必须通过佳并接受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抽检检测,不得出售变质、损坏的商品。外乱设摊点。摊位摆设必须按市场规定,未按规定摆设的经营户作暂扣处理。一切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保上下货有序进行。(上下货时间:早上8点前方可,下午18:30后方可)。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并遵守经营种类区域划分,到指定地点经营。
诚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未经许可转租者,佳诚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收回门面及经营户在市场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佳诚农贸管理办公室规定,并服从佳诚管理经营户应做到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市场中心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用不正当进入佳诚农贸市场从事经营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市场规经营户未经佳诚管理办公室许可不得在店外,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办公室管理。
手段损害同行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定的作息时间。(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火、柴火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经营户负责所订摊位的环境卫生,不得私自搭建任何
第二篇:商场市场安全经营目标管理承诺书
承
诺
书
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2013安全经营目标管理承诺书
(市场商场)
为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办事处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扎实做好2013年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落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原则,实现安全生产,我代表,郑重向XX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流程及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经营单位法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监督安全工作和责任的落实。
二、按时参加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办事处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各阶段安全工作,落实各种安全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安全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安全(消防)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安全(消防)职责,全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演练,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四、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安全要求:
1、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学会并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同时确保消
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不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禁止出现“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
7、每天歇业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安全检查,保持相应的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记录,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确保现场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办事处安委办备案。
六、积极配合办事处的例行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及市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本经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如完不成上述目标,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处罚。
年月日
责任单位:(公章)
第三篇:经营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中心公开向XX市工商局S分局承诺,凡进入XX商城的经营者必须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以德经商,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合法竞争。
二、维护商城环境整洁,不准在商城内搭设各种棚架,不准在人行道、走廊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乱张贴广告标语。货物摆放有序、服务态度热情、虚心接受消费投诉和咨询。
三、严格做到商品标识与内在质量相符,不经营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三无”产品。对有实用价值的旧商品,次品要单独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四、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五、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有,依法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六、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受检率要达到100%,不使用木杆称,定量包装商品不存在伪造数据行为。
承诺单位:XX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第四篇:经营承诺书
经营承诺书
分公司客服中心:
本人系(项目)栋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本物业经营的网点商铺,在经营前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办齐相关证照,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营业,证照须悬挂于店铺内显眼位置;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4、本商铺若需进行装修,须按小区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办理,并须将商铺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审批同意后,方进行装修,如有违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和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7、有排烟、排污、噪音的经营项目应做好油烟及污水排放、噪音隔离措施,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证明,如引起业主/住户投诉或下水道堵塞的,商铺业主/住户及租户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8、本商铺不占道路经营,不得在铺面以外任何公共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悬挂除客户服务中心审批的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9、商铺门前禁止张贴、悬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物品,不得在其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10、夜间经营时,噪音不得影响小区业主/住户休息(保证在每日8:30之前及12:00-14:00之间不经营产生扰民噪音的经营项目);
11、实行门前三包:
(1)包卫生:门前做到“五无”(无烟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定点送放清运;
(2)包绿化: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和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的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12、住宅物业不改变房屋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承诺人:
年月日
第五篇:市场经营承包合同
市场经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市场管理,甲方同意将市场经营承包给乙方经营。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和承包费
1、承包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从承包之日起,每年按要求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元。承包费按年预先支付,即年月 日前交清年月 日至年月 日的承包费,年月
日前交清年月 日至年月 日的承包
费。逾期不交则视为违约,立即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
金。
二、保证金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时,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
(壹仟元整)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并且经甲方对市场建筑及相关设施检查确认无损坏后,如数退还保证金(不承担利息)。
三、乙方承包范围:
地坪砼面1110平方米,可供使用台面122个,门面2间,猪肉挂钩48付。
四、乙方承包期间责任:
1、乙方对市场内的秩序、卫生、安全(大棚内)等进行管
理,若市场内发生不安全事故及吵嘴闹架等事件,乙方要应及时处理,所造成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代甲方按规定按时、按规定足额收取市场摊位设施
费,并确保市场用水用电和市场整洁卫生(用水用电及市场卫生清扫清运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自觉维护市场建筑和设施进行简单维护,费用由
乙方承担。
4、甲方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及开展其他活动时,乙方应积
极配合,给予支持。
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市场用水、用电。所发生的水电
费由乙方承担,如不按时结清水电费,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服从县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不得转让市场承包
经营权。
3、在管理中必须文明管理、礼貌服务,确保市场正常运作。
4、乙方如在承包期满后不再承包,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
甲方,否则视为保证金,不退还保证金。
5、承包期间,乙方因故终止承包合同视为违约,不退还保
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以上条款,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签章):
年
:月日乙方法定代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