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一通三防隐患分类明细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一、一般隐患
1、采煤专业
(1)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2)工作面安全出口超前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3)风巷、机巷高度最低处小于1.8m的;
(4)采面支柱连续3棵或累计10棵支设不合格的(支柱迎山角不当、柱距、排距超过规定,在用支柱不完好等);
(5)工作面支柱钻底量超过300㎜,连续超过10棵不采取措施的;
(6)工作面有连续2棵单体支柱或累计达5棵失效的;(7)工作面单体支柱没有防倒柱措施的;(8)工作面顶没接实,用网片等材料瞒顶的;(9)采空区冒落高度低于采高而继续生产的;
(10)采面初采、初放、收尾、遇构造、涌水等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不严格执行措施的;
(11)刮板输送机未按规定对机头、机尾打压柱;(12)工作面下巷用溜子运输支架的;
2、掘进专业
(1)架棚巷道背帮接顶材料质量、规格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
(2)连续5棚及以上支架前倾后仰;出现5棚腿蹬空未立即处理的;(3)一个掘进循环进度中锚杆托盘出现3处及以上不贴岩面的;(4)挂网支护巷道网片的连接、搭接连续两次检查出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5)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未按措施要求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的;
(6)施工上、下山巷道时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7)耙装机无封闭挡绳栏和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的;耙装机无专用照明的;耙装机结构不完好的;耙装机绳出现烫发头或搭接使用的;耙装机缺道卡子或道卡子不起作用的;斜巷无防下滑措施的;
(8)巷道维修时,没有保护风筒、管、线、设备等措施的;(9)严重失修巷道未及时修护的;独头巷道修护时未从外向里逐棚进行的;回撤支架时大拉大放的;
(10)倾斜巷道维修时不停止行车的;
(11)未按巷道贯通规定停头停面,继续施工的;(12)其他认为较大的隐患。
3、机电运输专业
(1)井下供电系统
①接地装置不合格,接地系统没形成接地网; ②采、掘供电未分开;
③开关内保护装置(JDB、JR)不用或整定不合格,用(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的;
④井下移动变电站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 ⑤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的;使用普通型仪表检查电气设备,没有检查周围瓦斯浓度,随意进行作业的; ⑥不按规定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的; ⑦停电检修未悬挂停电作业牌,不执行机械闭锁的; ⑧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 ⑨检修未执行停、送电操作票制度。(2)皮带运输系统
①皮带跑偏磨机架、磨底板,一部皮带机有十个以上(含十个)托辊不转;
②机头、机道消防器材、消防管路没按规定配置; ③应设而未设皮带过桥的;
④下运皮带防滑装置、上运皮带制动装置不合格;
⑤在机头、机尾无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⑥斜巷运输皮带没有制定运行措施和防止大块煤渣滚落防护措施的;
⑦带式运输机没有设置防止胶带防撕裂、逆转的装置,以及沿线路的启动、紧急停车等装置和良好的制动装置或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的。
(3)主提升系统
①高压换向栅栏站不闭锁; ②速度保护未按规定整定校验; ③过卷保护不符合要求; ④方向闭锁不符合要求;
⑤深度指示器及失效保护不合格; ⑥井筒内各类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要求; ⑦主提升系统闸瓦磨损、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安全保护试验不合格;
⑧钢丝绳不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更换(有报告批准的除外),主提升钢丝绳漏检或超时使用的;
⑨钢丝绳未按规定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未执行主管领导签字的;
⑩绞车未使用后备保护,闸间隙超过规定的。(4)轨道运输系统
①主钩、保险钩没有使用合格的鸡心环,或配套的马蹬或绳头不合格;
②斜巷上下车场及各甩车道使用驴尾巴道岔或各甩车道没有合格的信号及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硐;
③井下轨道运输的各类安全距离,轨道敷设不符合《规程》要求; ④运输设备的各种连接装置(勾、环、销、绳)磨损超限; ⑤绞车基础不牢、“四压两戗”不符合要求或制动及信号装置不合格;
⑥机车的灯、铃、闸、撒砂装置不合格或无沙的,机车缺少司机室、棚;
⑦溜子机头、机尾没有按规定打压柱或地锚,链条霸劲等不正常情况下,强行开溜子。
(5)主扇风机
①风机轴承温度监测仪表不符合要求; ②负压监测装置不符合要求。(6)主排水系统 ①主排水系统没有可靠的备用引水装置; ②主排水泵没有备用控制电源; ③主、副水仓不按要求清挖; ④未按规定做水泵全负荷试验; ⑤主排水泵未做年检报告。(7)综合机械化
①开关接线箱防爆盖不闭锁; ②煤机截割部离合器失灵; ③煤机无内外喷雾装置; ④支架结构件大销子窜出;
⑤高压接线盒观察口检查有放电现象。(8)地面供电系统
①电气设备有放电、超温,油浸设备有渗漏油、油位不符合要求; ②导线有严重断股、烧伤、垂度严重超限; ③导线交叉跨越、离障碍物距离不符合规定;
④杆塔横担开裂、扭斜、变形、缺少螺丝、连铁、瓷件闪络放电、烧伤、裂纹、损坏、积尘、油污较多;
⑤线盒严重渗油,油缆挤压变形、渗油;
⑥高低压电气设备及其带电的裸露部分没有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牌;
⑦防雷、接地系统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校验。(9)锅炉、压力容器
①锅炉、压力容器(包括空压机)等要害场所防灭火装置不齐全可靠的; ②安全部件未按期校验; ③气缸使用不合格的压缩机油; ④锅炉未年检或带病运行的。
4、“一通三防”及爆破专业
(1)突出工作面通风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或质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2)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设人看管或未设置管理牌板的;(3)局部通风机停止供风或主、副风机任一台不能正常运转未向通风管理部门和生产调度汇报的;
(4)井下爆破材料库、井下充电硐室未实现独立通风的;(5)巷道贯通未严格执行措施,贯通后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的;
(6)主要回风巷严重失修,发现一处爬行巷道的;(7)临时停风地点未停止作业、未按规定断电撤人的;(8)停风区域内未设置栅栏、警标或未按规程规定封闭的,封闭区域未断开电缆、水管、道轨的;
(9)风筒末端与掘进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10)因风筒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供风量不足的;(11)瓦斯积聚未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盲巷未封闭;
(12)瓦检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汇报或未实行现场交接班的;(13)未按规定设置瓦斯检查牌板的;
(14)采面上隅角及其他地点局部瓦斯聚积,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
(15)高突矿井安全监测分站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失效的;(16)高突矿井、采区瓦斯抽放系统无正规设计而施工的;(17)预测(效果检验)孔不符合措施规定的;(18)突出工作面无明显准确的允许进尺标记;(19)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未制定针对性防突措施的;
(20)瓦斯抽放泵站未按标准配备安全设施、装置的;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安全范围内发现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的;
(21)抽放资料不齐全或计量参数填报不准确、不真实的;(2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配备数量不足的;
(23)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或采掘机外喷雾的喷头有3个(含3个)以上堵塞;
(24)避灾路线牌板与现场不符;(25)爆破作业未实现湿式打眼的;
(26)未按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或洒水管路(装置)的;(27)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注水,或注水效果达不到规定的;(28)沉积煤尘或现场粉尘浓度超过标准规定的;(29)喷浆机未使用除尘器;
(30)未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或隔爆设施数量、水量不足的;(31)井口房、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站、库房等到严禁烟火的场所发现有烟头或火源的;
(32)井下巷道、硐室等场所违反规程规定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
(33)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的;
(34)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材料库或材料存放不符合规程规定的;(35)炸药库超储或炸药、雷管的存储方法不符合规程规定;(36)爆炸材料的运输不符合规程规定;(37)领取运送炸药、雷管不使用专用容器的;(38)一次运送爆破材料数量超过规定的;(39)做起爆药卷未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40)炮眼装药、封泥不符合规定的;
(41)爆破母线质量不合格,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爆破的或不按规定悬挂的;
(42)采煤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的;
(43)炮掘工作面未实行全断面一次起爆,或分次起爆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的;
(44)炮眼深度小于0.6m,无安全措施;
二、重大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2、瓦斯超限作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钟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3)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4)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
(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7、超层越界开采,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2)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3)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2)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2)突出矿井在202_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3)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4)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5)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6)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
(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单回路供电的;
(2)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2)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
(3)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4)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
(3)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4)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
(5)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
(2)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
(3)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
第二篇:煤矿一通三防
煤矿“一通三防”知识考试试题500题
一、矿井通风、瓦斯防治
1、什么叫“一通三防”
答:“一通”指矿井通风;“三防”指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治矿井火灾。
2、什么叫通风设施?
答: 为保证风流沿着需要的方向和路线流动,在井下某些巷道中设置的一些用于控制风流、引导风流、割断风流的构筑物,这些构筑物就叫通风设施
3、矿井反风有哪几种方式?
答:矿井反风主要有全矿性反风、区域性反风和局部反风三种方式。
4、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有三个:
向井下工作场所连续不断地供给足够的新鲜空气;供给井下人员呼吸所需的氧气。
将冲淡有害气体和矿尘后的空气排出地面,保证井下空气质量并使矿尘浓度限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调节井下巷道和工作场所的气候条件,满足井下规定的风速、温度和湿度的要求,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5、什么叫乏风风流?
答:矿井空气流经采掘工作面和井下硐室后,成分与地面空气的成分相比差别较大的风流叫乏风风流。
6、什么叫矿井气候条件?人体最适宜的矿井气候条件是什么?
答:矿井的气候条件是指井下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三者的综合作用状态。
井下工作地点人体最适宜的气候条件是:空气温度为15~20摄氏度,空气相对湿度为50%~60%,风速的大小应根据气温的高低而定。
7、地面空气的主要成分有哪些?
答:地面空气主要由氧气、氮气、二氧化碳及其它惰性气体和水蒸气组成。
8、矿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有那些?
答:矿内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气和甲烷等。
9、什么叫新鲜风流?
答:井巷中的空气成分与地面空气成分基本相同或相差不大的,没有经过井下作业地点的风流叫做新鲜风流。
10、什么是矿井通风系统?
答:矿井通风系统是指矿井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及通风网路的总称。
11、根据矿井进回风井布置方式的不同,矿井通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基本类型? 答:三种基本类型:中央式通风、对角式通风、混合式通风
12、什么叫全风压?
答:通风系统中主要通风机出风口侧与进风口侧的总风压差。
13、什么叫专用回风巷?
答: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行人。
14、什么叫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
答: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指的是矿井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平均日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
15、什么叫循环风?
答:循环风指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进入同一部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中。
16、什么叫扩散通风?
答: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叫扩散通风。
17、《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规程》规定: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摄氏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摄氏度;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摄氏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18、《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至少每几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 答:10天
19、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那些?
答:常见的通风设施有风门,挡风墙,风桥,调节风窗,风帘等。20、什么叫矿井瓦斯?
答: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21、瓦斯在煤岩体中有几种存在状态?
答:其存在状态有两种:一是游离状态,二是吸附状态。
22、什么是瓦斯含量?
答:瓦斯含量是指煤层或岩层在自然条件下,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所含有的瓦斯量。
23、什么叫瓦斯压力?
答:煤层瓦斯压力是指处于煤的空隙中的游离瓦斯的自由热运动对孔隙或裂隙空间周围固体壁产生的压力。
24、《煤矿安全规程》对矿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最高浓度是怎样规定的 ?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为:一氧化碳0.0024%、硫化氢0.00066%、二氧化硫0.0005%、二氧化氮 0.00025%,氨气0.004%。
25、什么叫瓦斯涌出?瓦斯涌出有哪两种形式?
答:由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这种现象叫瓦斯涌出。瓦斯涌出形式有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
26、《规程》对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扩散通风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程》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米,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且无瓦斯涌出。
27、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答: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1)瓦斯浓度:5~16%(2)高温火源: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摄氏度(3)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2%
28、什么叫主要通风机?
答:安装在地面的,向全矿井、一翼或一个分区供风的通风机。
29、什么叫串联通风?它有什么危害?
答: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称为串联通风。
串联通风的危害是:(1)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中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会增大,恶化了作业环境,增加了灾害危险程度;(2)前一个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一旦发生灾害,将会影响或波及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扩大了灾害范围。30、什么叫局部通风?
答: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法。
31、井下设置测风站有什么要求? 答:测风站必须设在直线巷道内。测风站长度不小于4米。
测风站前后10—15米无拐弯,且断面没有变化。
测风站不得设在风流汇合处附近,站内不得有障碍物。
32、生产矿井中井下那些地点容易经常积聚瓦斯?
答: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独头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隅角,风速较低的巷道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中,采煤工作面的采空区边界处,采掘机械切割部分周围。
33、什么叫分区通风系统? 答: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而不再进入其他采掘工作面或用风地点的通风系统,称为分区通风系统。
34、什么叫空、漏、假检?
答:一是瓦检员没有上岗,空班、迟到或早退;二是没按分工区域和规定次数进行巡回检查,未能及时发现瓦斯隐患;三是根本没有进行实地检查而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弄虚作假。
35、井下风流任一断面都存在哪三种形式的压力?
答:井下风流任一断面都存在静压、速压和位压三种形式的压力。
36、什么叫“一炮三检”?
答:“一炮三检”是指放炮作业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分别检查风流瓦斯,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37、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
答:“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工将“警戒牌”交给生产班长,由生产班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然后生产班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工,放炮工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38、公司对矿井建设期间,揭露煤层前后的瓦斯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矿井建设期间,揭露煤层前应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并制定揭露煤层的专门措施,经矿业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揭露煤层后,应进行煤层瓦斯综合参数测定工作,根据瓦斯参数测定结果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瓦斯抽放系统。
39、局部通风风筒的连接和吊挂有那些要求?
答:风筒连接牢靠,接头严密、无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40、什么是矿井主要风巷?
答:矿井总进风巷、总回风巷、主要进风巷和主要回风巷,通称为矿井主要风巷。
41、《规程》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自动切换试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42、什么是瓦斯检查“三对口”?其内容是什么?
答:瓦斯检查“三对口”指的是瓦斯检查工在检查瓦斯中,必须做到井下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检查手册和地面的瓦斯台帐三者上面填记的有关情况和数据要完全一致。”三对口“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员姓名。(2)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3)检查结果。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本区域按要求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4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瓦斯超限作业”,具体指哪些情形? 答:(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是指哪些情形? 答:(一)矿井总风量不足的;(二)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三)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四)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五)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九)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45.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构筑永久风门(调节风窗、密闭)有那些规定? 答:(1)墙体用不燃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2)墙体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隙。
⑶墙体周边掏槽,要见硬邦、硬顶,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⑷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⑸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6)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46.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构筑永久风桥有那些规定? 答:(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2)桥面平整不漏风。
(3)风桥前后各5 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47、矿井主要通风机有哪些主要参数?
答:主要参数有风量、全风压、功率、效率、转速
48、矿井瓦斯的来源有那些?
答:从瓦斯涌出的区域分布状况来看,井下瓦斯涌出的来源可分为: 掘进区。即煤、半煤岩和岩石巷道掘进时,从巷壁和落煤中涌出的瓦斯; 回采区。即采煤工作面煤壁,巷壁和落煤中涌出的瓦斯; 采空区。即采空区的顶,底板和浮煤中涌出的瓦斯。上述三部分瓦斯构成了矿井瓦斯涌出量(不包括抽放量)
49、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对瓦斯分级排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瓦斯排放实行分级排放管理。当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排放瓦斯由矿业公司编制排放措施,由矿业公司通风副总指挥,矿业公司组织排放;当瓦斯浓度超过3%(含3%)时,由矿业公司编制瓦斯排放措施,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指挥,专业救护队进行排放。
50、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对瓦斯超限分级追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瓦斯浓度小于3%,由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经理追查处理,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由矿业公司总经理负责追查处理。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都要及时组织追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结果要由通风、安监部门保存备查。
51、公司对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是如何规定的?
答: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定期检查,矿井每月进行一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动态检查,公司每月不少于1次,矿井每月不少于3次。动态检查结果占季度考核得分的40%,季度检查占季度考核得分的60%。
52、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多少? 答: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
第三篇:煤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 第三章
二、矿井通风系统的隐患排查
矿井通风系统实施隐患排查的重点:①通风系统的完善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有完备的进回风系统。②通风系统的可靠性。矿井必须供给井下足量新鲜空气,保证井下风流连续、稳定、可靠。③矿井通风管理的有效性。矿井通风管理应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要求。
1、矿井通风系统完善性的排查
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停止矿井生产: ⑴无主要通风机,采用自然通风。
⑵用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⑶无独立进回风系统。
⑷主要通风机无独立双回路供电,经常停电。⑸主要通风机无管理制度,经常停开。
2、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性的排查
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停止矿井生产: ⑴主要通风机供风量小于井下需风量。
⑵2台以上通风机并联运转不匹配,造成1台抽、1台吸;主要通风机在不稳定区域或其附近工作。
⑶风流不稳定,无风、微风或风流反向。⑷不符合的串联通风。
检查方法:①地面检查。主要查看通风系统图,分析风路间的关系;查阅测风记录、风量分配记录和通风瓦斯月报,计算总用风量,如计算值超过报表风量时,可能存在串联通风;根据瓦斯报表分析用风地点通风是否满足要求,检查通风仿真系统解算结果。②通风机房检查。查看主要通风机实际工况、风量和风压特性曲线。③井下检查。检查风流路线、流向,测定风速和瓦斯浓度,分析供风量否充足、风流是否稳定,通风巷道状态是否完好,整体评价通风可靠性。
3、主要通风机的排查 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⑴风机状态及其变化。⑵电压、电流的稳定情况。⑶风机故障情况。⑷有无同能力的备用风机。⑸有无反风能力。
⑹是否双回路供电,电气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检查方法:①在主要通风机房查看负压计。②用风表测量风速。③根据负压值在风机特性曲线上查找工况。④检查运转记录。⑤听通风机运转声音。⑥检查电压表、功率表、功率因数表。
4、矿井通风设施的排查
矿井通风设施主要检查反风设施、风门、风桥、测风站、密闭墙,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
检查方法:①分析反风设施的可靠性。检查反风设施操作和维修记录,查阅矿井反风演习报告。②根据通风系统图,分析通风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数量是否齐全。③根据有关设施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实际检查。
5、矿井漏风检查 排查矿井内部和外部漏风,漏风率超过规定时要查明原因。
检查方法:①地面检查。仔细查阅通风旬报和通风月报,并进行计算。②井下现场测算。
6、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的排查
主要检查的内容:一是通风资料、牌板、管理制度、记录、通风旬报和月报表:二是通风测定报告,包括阻力测定报告、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反风演习报告;三是通风管理机构。
⑴检查矿井是否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
⑵检查矿井通风图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重点检查风流方向、用风点风量、通风设施位置等。主要图件要求每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
⑶检查矿井是否具备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牌板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采用井上下对照的方法进行检查。
⑷查阅通风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记录。
⑸检查通风记录、报表,采用井上下对照的方法进行检查。
⑹检查通风测定报告,主要检查报告中的测定时间和数据的可靠性;矿井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
⑺按有关规定检查通风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
7、主井(提升井)兼作回风井的隐患排查 1)主井(提升井)兼作回风井存在的隐患分析
⑴主井(提升井)兼作回风井,在主井检修时,必须停止主井主要通风机运转,增加了潜在隐患。⑵主井(提升井)兼作回风井,增加了对提升设备的腐蚀。
⑶漏风严重。主要体现在主井塔及提升部位存在漏风,并且很难降低外部漏风率。
2)主井(提升井)兼作回风井的隐患排查内容
⑴主井(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必须有完整、可靠的封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并应有效果较好的防尘设施。
⑵安装有带式输送机或矿车提升的斜井兼作回风井时,斜井中风速不得超过6m/s,且必须安设甲烷断电仪。
二、掘进通风隐患排查内容
掘进通风隐患排查的重点:一是通风系统的完备性。掘进通风必须具备完备的通风系统,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禁止扩散通风。二是通风系统的可靠性。重点是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安全可靠运转和风筒管理。排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通风方式检查
⑴检查通风方式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风、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⑵检查掘进工作面采用混合通风时是否符合下面要求:
①无论岩巷、煤巷或半煤剧场巷的掘进,采用混合式局部通风时,应制订专门的通风设计说明书,并列入掘进作业规程。在瓦斯喷出区域或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岩层中,掘进通风不得采用混合式通风。
②掘进巷道的混合式通风,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风障通风。③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风筒的出风口或抽出式风筒的吸风口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分别在风流的有效射程或有效吸程范围内。抽出式风筒的吸风口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抽出式风筒的吸风口应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保证吸入风流中的瓦斯尝试不超过1%;除尘风机或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必须与压入式局部通风机自动停止运转;当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闭锁,不能先启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经国家检定单位对防爆和防摩擦火化检验合格的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和位于掘进工作面附近100m范围内的压放式局部通风机,其噪声不应超过85dB,并安设配套的消声器。
2、局部通风机的排查
⑴风机是否为低噪声,或安设消声器。
⑵风机有无整流器、高压垫圈及吸风罩,入风处有无风流净化装置。
⑶风机是否安设在进风流中,具巷道回风口是否大于10m。⑷风机吸风量是否小于全风供给该处的风量,是否产生循环风。⑸风机吊挂是否结实。
⑹安装在底板的风机是否加垫,垫高是否大于300mm,是否牢靠。⑺风机是否有“三专二闭锁”装置,装置是否有效使用。
⑻风机是否有人管理,保持正常运转,停风时是否撤出人员,切断电源。⑼风机并联运转是否做到风量风压匹配。
3、风筒的排查
⑴检查是否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⑵风筒是否环环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帮、靠顶、平直)。⑶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不小于5m。⑷风筒分叉处有无三通,拐弯是否平缓。⑸风筒间接头是否不漏风,风筒有无破口。⑹检查风筒修补记录,现场观察风筒运行状况。
4、掘进通风管理排查
⑴是否有完整的局部通风设计。
⑵局部通风机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⑶局部通风机停风时,是否立即撤出人员。⑷局部通风机北联运转时风量风压是否匹配。
检查方法:查看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观察测试。检查循环风时,测定风机吸风口与巷道回风口间风筒和风速,风流正常且煤巷风速大于0.25m/s,岩巷风速不于0.15m/s时,可认为不存在循环风。
检查掘进通风管理:查阅掘进作业规程、局部通风机运转记录、停风记录和进行现场实际检测。
二、矿井风量分配不合理隐患排查内容
引起矿井风量分配不合理的原因很多,如矿井漏风、通风机安装、通风阻力等。
1、矿井漏风
矿井产生漏风隐患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漏风区两端有压力差并有漏风通道。如果井下控制风流的设施不严密,采空区顶板岩石冒落后未被压实,煤柱被压坏或地表有裂缝,都能造成漏风。
1)外部漏风(或称为井口漏风)
外部漏风:地表附近,如箕斗井井口、地面主要通风机附近的井口、调节闸门、反风装置、防爆门等处的漏风。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⑴地面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反风道的质量及附近风门的气密性。
⑵为减少塌陷区和地表之间的漏风,应及时充填地面塌陷坑洞及裂隙。地表附近的小煤窑必须查明,标在巷道图上,相关的通道必须修建可靠的密闭,必要时填砂、填土或注浆。
⑶为了减少井口的漏风,对于斜井可多设几道风门并加强其工程质量,对于立井应加强井盖的密封。此外,也应防止反风装置和闸门等处的漏风。
⑷为了减少箕斗井井底贮煤仓的漏风,应使贮煤的存煤保持一定的厚度。2)内部漏风(或称为井下漏风)
内部漏风:井下各种通风设施、采空区、碎裂的煤柱等的漏风。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⑴为了防止井下通风设施的漏风,通风设施安设位置、类型及质量必须规范化、系列化,保证工程质量。通风设施不应设在有裂隙的地点,压差大的巷道中应采用质量高的通风设施。
⑵检查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规程》要求。⑶往采空区注浆、洒水等,可以提高其压实程度,减少漏风。⑷采空区和不用的通风联络巷必须及时封闭。
2、封闭煤仓、矸石仓
检查是否对废弃的煤仓、矸石仓进行处理。封闭废弃的煤仓、矸石仓时,先将煤仓下口封闭,然后向煤仓充填河砂、白泥、氯化镁等进行封闭。
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隐患检查 ⑴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⑵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作面、相邻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的次数不能超过1次。
⑶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花痴或采煤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成重新掘进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⑷采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规程》的规定。
⑸开采有瓦斯喷出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4、阻力分布不均
由于老旧矿井通风系统复杂,总回风巷服务年限长,巷道有冒落、底鼓等现象,容易造成通风断面变小,增加矿井通风,阻力分布不均,主要通风机负压加大,所以在服务年限较长的进、回风巷道中隐患排查主要检查对巷道进行维护的情况,巷道通风断面是否符合要求。
5、局部通风机安装不合理
安装局部通风机就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⑵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勇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⑶使用局部通风机供电的地点必须实际“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际“风电闭锁”。
二、通风设施隐患排查内容 为了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通风设施的位置必须选择合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减少漏风,杜绝风流短路。
(一)检查矿井风门
1、风门建造的技术标准要求
⑴矿井风门包括永久风门、永久调节风窗、临时风门3种。服务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称为永久风门,在6个月以下的称为临时风门。
⑵永久风门的墙垛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机电硐室的防火门、墙垛、门扇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临时风门可用木板建筑。
⑶控制风流的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并装有闭锁装置。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闭锁的正向风门和两疲乏反向风门。
⑷通行机车风门的安设位置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风门安设的中心线和轨道中心线应一致,机车突出部分至风门框的距离要符合《规程》规定。
⑸风门能自动关闭,有机车通行及斜巷运输的风要设置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否则要设专人负责看守,并设置躲避硐室。
⑹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必须设在墙垛的上方,墙垛上方无空位时,可设在墙垛的两侧。调节风窗的规格应根据配风需要来确定,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调节风窗必须成矩形,挡板长度要封闭整个调节窗口。
2、风门建造的质量标准要求
⑴矿井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防突采掘工作面及爆破作业巷道中建造的风门,墙体四周要掏槽(砌碹巷道破碹后掏槽,锚网巷道破网后掏槽),并与煤(岩石)接实。岩石巷道掏槽深度不小于0.2m,煤层巷道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深入实体煤不小于0.5m,墙垛采用砖、料石或混凝土构筑,厚度不小于0.8m。构筑混凝土门墙时要由巷道埋置引入墙体直径25mm钢筋。有风筒穿过的风门需要设置防逆流装置,使用钢性风筒穿墙。
非突出巷道中建造的风门,掏槽深度不小于0.5m,墙垛厚度不小于0.8m。墙体表面用水泥砂浆抹面,严密不漏气。
⑵矿井石门揭煤、防突采掘工作面及爆破作业巷道中建造正、反向风门门扇,门扇施工采用双层木板,中间加衬布,门扇厚度不得小于50 mm,且反向风门门扇必须加筋或包铁皮。门扇衬布采用柔性风筒、帆布或胶皮等材料,严禁有空洞或破口,保证门扇严密不漏风。门扇搭接门框的宽度不小于50mm,门扇必须用3根角钢作连接筋。
⑶风门要包边沿口,门扇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出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墙垛必须平整(10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⑷风门门框外缘与墙体周边距离不小于0.5m。
⑸风门建造必须先在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的位置。无杂物、积水、淤泥。
⑹永久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穿过墙体的管、线必须从钢管中穿过并堵严。
⑺采用木板建造的临时风门,立柱要掏不小于200mm的柱窝,门框木板鱼鳞式搭接。风门墙垛必须圈边,所圈的木板边鱼鳞式搭接,圈边木板必须与帮顶接触严密,墙面勾缝或水泥砂浆抹面,确保严密不漏风。
第四篇:全省煤矿一通三防现场会材料
依靠科学管理 加大技术创新 持续打造“一通三防”安全示范化矿井
各位领导:
蒋庄煤矿隶属于枣矿集团,为国家“八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989年6月24日正式投产,矿井原设计年产能力为150万吨/年,井田面积40.3km2,井田位于滕南矿区中部,京沪铁路线以西,地跨滕州市与微山县,北距滕州市25km,南
距微山县16km,东至京沪铁路官桥站13km,微(山)--滕(州)公路在井田中部穿过,井田南端东至官桥,西至江苏沛县均有公路相通,西南部的南四湖及京杭大运河可通航千吨货轮,南至江、浙,北达京、塘,水陆交通方便。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盘区式开拓方式,井田设两个开采水平。第一水平标高为-320m,主要开采山西组3上和3下煤层。第二水平标高-430 m,主要开采太原群12下和16煤层。现开采第一水平。第一水平现有南
七、北
八、南九三个生产采区,北六采区为准备采区,第二水平正在开拓延伸中。
近年来,我矿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集团公司关于“一通三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将“一通三防”工作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在通风系统优化、瓦斯防治、粉尘综合治理、防灭火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改造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矿井先后被授予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省级“一通三防”安全示范矿井、省级防治水安全示范矿井、安全程度评估“4a”矿井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下面就矿井在“一通三防”方面的一些做法简单介绍一下,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构建齐抓共管的“大通防”格局。
针对煤矿通防涉及地点多、牵扯范围广的实际,矿井以建立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严格落实为根本,切实做到了三个完善:一是完善了矿井通防管理职责。矿井持续全方位推进精细化管理,根据通防工作需要和工作职责,把井下所有地点按照生产和辅助单位管辖范围,对通防区域分片包干,挂牌管理,及时修订,并对各片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检查验收作了明确规定,使通防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做到了通防工作事事有标准、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问。二是完善了通防隐患防控网络。构建了矿月度排查、专业旬排查、区队周排查、班组班中排查和岗位工种岗前排查的“五级防控”网络,并严细信息收集、发布、认领、落实、验收、考核、通报等“七个步骤”的管理,以职能部门严督导、责任单位严落实、责任追究严奖惩实现了通防工作的可控、受控。并推行了专业部室管理人员、矿副总及以上领导定置定向通防责任包保,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了监督检查流程。采取定期监察、突击监察、专项监察等九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织密检查网络,堵塞管理漏洞。并进一步细化规范了11 种类型的安全质量隐患监督检查流程,将通防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逐一明确了督察形式、重要督察地点及闭合流程,提高了通防监察效能。同时,以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创新实施了通防问题挂牌督办管理,限时整改,限时回复,有效解决了通防问题的重复发生。
认识决定行动,素质决定成败。在各项通防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提高员工认识,增强员工素质,作为工作发展和突破的切入点。大力推行了“自助餐式、订单式、套餐式、现场实物培训、“100+100”等教育培训模式,持续推动培训形式向多样化、个性化延伸,培训课堂向实物化、现场化、全员化延伸。利用周一、周三、周五定期学习、班前集中学习、班中传帮教、班后考评总结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员工对通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调动职工学知识、学业务的积极性。同时,依托矿网能大学载体,编制了专门的培训教材教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并创新实施了职工培训学分工资制,每月拿出工资的10%作为职工个人培训绩效考核,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由网能大学继续培训,再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每月我们还坚持评选最差和最优学员,均与单位党政正职绩效考核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全员学习热情,使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通防专业队伍,确保了通防及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大胆实践,持续创新,提升通防科技管理水平。
在蒋庄煤矿历年的发展实践中,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创新是各项工作不竭的动力源泉。特别是在枣矿集团浓厚的创新氛围推促下,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两大重点,使通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管理创新上,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通防专业组,全面负责本专业工作、工程质量的验收考核和材料核算工作,负责全矿井下各单位的通防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杜绝安全漏洞,保证了安全生产。同时还突出抓好通防调度的职能转变,实现通防调度由传达记录型向指挥监督型的转变,把抓协调
第五篇:煤矿一通三防计划
202_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通三防工作,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能力,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要求,推进一通三防工作建设,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出202_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杜绝“一通三防”重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实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标准;
2、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风量有效率达到98%以上;
3、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强化甲烷传感器等传感器的调校工作,杜绝误报警。加强矿井供电管理,杜绝或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报警,202_年瓦斯超限总次数。
一、二级报警次数不超过公司控制规定、高值超限与三级报警指标均为0次。
5、矿井作业现场杜绝粉尘堆积,综合防尘工作达标,杜绝瓦斯积聚、超限作业;
6、培养锻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通风队伍。
二、重点工作
1、与公司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瓦斯利用研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瓦斯利用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正式运行瓦斯利用项目(进行瓦斯发电)。
2、强技术、严管理,夯实瓦斯治理基础。抓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努力实现从任务应付型向实用型,从单纯教育培训向管用有效相结合,二是推进班、队长专业化,加大置换力度,考核淘汰不合格班、队长,三是扎实推进“手指口述”工作,特别是安全确认工作。
3、抓好现场管理:一是对瓦检工、监测工、抽采工现场的作假的人和事从重、严肃处理和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抓好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若有违反,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必须停止作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抓好得点区域“一通三防”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导确保安全生产。
4、开展重点攻坚,全面治理和消除“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通风系统方面主要是优化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实现分区独立通风,消除微风、无风等。
防灭火方面
要抓好密闭管理,构筑要及时、质量要可靠、消灭漏风。
二、要抓好外因火灾预防。加强消防系统的更新与完善,运输皮带坚持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阻燃电缆各类硐室灭火器材齐全,严格易燃物品管理,加强入井检身,严禁烟草点火物带入井下。防尘方面
随矿井技改井巷工程,建立健全综合防尘洒水、消防系统,严格做到防尘洒水管理管路系统完善,各项综合防尘措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定期冲洗、刷浆,消灭煤尘堆积;淘汰和更新防尘设施设备、仪器、仪表。
4、贯穿质量标准化主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
5、加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
一是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整顿劳动组织为现场管理提供保证。二是坚持通风管理六到现场。即:调整系统、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增补设施、风量调整、处理隐患问题,通风主要干部必须亲到现场指挥。三是牢固树立“通风无小事”的观点,坚持“问题不过夜,处理在当天”,以高度负责、精准求精的态度从严要求。四是坚持使用管理好“一通三防”安全准备,对现场管理不到位者,进行严肃处理。
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管理干部、通风、安监科要加大对“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紧紧盯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点,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监察。
四、重点工程
1、第一季度底前结束对所有通风设施的改造工作。
2、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系统改造,完成井上下管路的运输、铺设及钻场钻孔的布置及钻探和连接,按规定对各新掘巷道钻、钻孔的布置、钻探、连接和抽放。
3、按计划于一季度底前完成产量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验收,保证正常运转。
4、按计划于一季度底前完成防尘洒水、防灭火系统、通讯和救灾避险的建设。
5、完成202_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上报审阅。
6、完成202_“一通三防”大会战。
7、加强通风日常管理,按规定购进各类通风监测监控设施,并按时调校。
五、保障措施
1、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加大瓦斯专项治理的投入。
2、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瓦斯专项治理负技术总责,建立以总工程师负总责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加大对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为瓦斯专项治理提供技术保障。
3、组建安全生产瓦斯专项治理管理机构,确保人员配备到位,管理到位。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法人、矿长、总工程师,下至作业场所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责任。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体系,健全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的、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制度完善、调整通风系统制度完善。巷道贯通制度完善、排放瓦斯制度完善、机电防爆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
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群防群治。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4、煤矿“一通三防”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大安全投入,改善装备水平,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实现矿井标准化建设的动态达标。
5、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接受上级煤炭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对排查隐患,要逐条逐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做到有落实有整改,有验收。并按照省煤炭工业局统一规定,建立安全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专档、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公示、公告制度,对于一般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治理责任人,制定措施,落实治理资金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认真做好本矿“一通三防”工作。
Xxxx煤矿
202_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