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X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
XXX标准化菜市场
管
理
规
范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要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保护合法经营,不许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乱扣乱罚、打人骂人。
二、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仪表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三、要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接受贿赂,不包庇纵容投机违法活动
四、要坚持原则,不许在办理业务时拉关系、讲私情。
五、要一视同仁,不许在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偏宽偏严,该收的不收或多收乱收。
六、接待群众或执行公务时要礼貌待人,以理服人,态度和蔼,讲究方式方法,不许简单粗暴,动辄训人。
七、工作时间工作人员不得饮酒,更不准酗酒闹事。
八、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在市场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和工作作风。
九、在市场工作中做到扎实、认真、严肃、负责和一丝不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在遇到困难和危险时,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市场卫生制度
为加强本所所属市场的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搞好市场的环境卫生及保洁服务工作,为经营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甘肃省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环境卫生关系到市场的整体容貌,各类人员应高度重视,人人有责,特别是市场清扫人员要勤扫、勤拉、勤运。
二、市场保洁服务工作由专人负责,进行包干,分区域定时清扫,保洁人员要定岗、定员、定区域、定时间。
三、各区域的保洁人员每天必须保证早、中、晚的清扫及随时保洁,垃圾应随时清理出场,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四、采取保洁队伍与摊位卫生“三包”(摊前、摊后、摊内)相结合,督促进入市场的各类人员要保持市场清洁,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要堆放到指定位置。
五、所领导与市场管理人员要随时下市场对环境卫生及保洁状况进行巡回检查监督。
六、为保持市场整洁,工作人员按规定向所属市场的经营户收取一定的市场卫生费。
七、市场保洁人员所使用的清扫工具,由清扫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好,若因个人责任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视情节轻重处理。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消防制度
一、贯彻消防法,加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意识。
二、完善消防器材,合理布置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
三、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严禁点放鞭炮。
四、加强灭火救援集训,提高防火、消防技能,提高警惕,注意报警。
五、严格点火检查,确保防患于未然,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等产品质量管理,全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和食品等产品准入制度建设,防止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流入市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等产品索证是各个经营单位按食品等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拒绝不合格食品等产品流入市场的一种制度。
三、凡经销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在进货时,应按本制度进行索证。
四、须索证食品等产品的范围: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保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具等重点产品。
五、经营单位应索取供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供货单位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六、经营单位应索取生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非注册商标不做要求,但提供使用注册商标)。食品等产品生产单位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对非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经营单位还应索取经国家商标局核发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七、经营单位应按食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分别索取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食品供货单位也可提供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八、对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由国家实施强制认证部门颁发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九、在食品等产品包装或宣传资料上标有“专利号”、“专利产品”字样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有效专利证书及当年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在食品等产品包装或宣传资料上标注获奖及其他认证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十一、对进口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有效的商检证明和报关证明复印件。
十二、对上述有关证明文件按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依照本制度进行索证。
十三、经营单位对未按本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供货单位,应拒绝经销其提供的食品等产品。
十四、经营单位应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有证据表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供货单位,应立即将其提供的食品等产品撤柜,并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处理。
十五、经营单位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文件应做好登记、保管工作,并进行归档,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可实行电子归档。
十六、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索证规定并认真执行,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实行预警退市措施是商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杜绝再次流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仍在上市交易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强制抽检,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食品流向,销毁或退回原厂进行处理。
二、对经营者因经济纠纷顶账的食品,不能确定其食品来源或食品是否合格,经营者又不愿做质量检验的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必须退出市场。
三、对经质量抽检,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外,不影响食用的,可经厂家整改后继续销售,不能食用的,就地销毁。
四、对退出市场的问题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供其流向证明,备案存查,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为确保问题食品流向到位,工商部门将有问题食品退回生产厂家,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食品得以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协议准入制度
一、市场开办者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并签订联营、租赁合同。
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必须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入场经营者对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必须签订协议。
四、进场者在一个季度内被消费者投诉三次以上,经营者确有责任,又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的,市场开办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除出市场。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一、负责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协助工商部门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建立市场经济档案,详细记录场内食品经营信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户落实进货食品质量查验制度,对无证无票、无正规手续的食品,严禁进入市场。
三、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市场经营信息。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食品质量投诉,妥善解决场内食品质量的消费纠纷。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强化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营者购销台账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为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而对食品的来源、渠道、批发和零售对象等内容做出的记录。
二、经营者购销台帐包括《进货台帐》、《销货台帐》。
三、购货台帐内容包括:食品名称、供货商(厂家)名称、资质证明、进货时间、进货发票号、进货食品数量、批次、进货单价、合格证等内容。
四、销货台帐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销货时间、数量、发票号、食品售价、购货单位等内容。
五、凡购销食品经营者要制作食品标签、明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并按食品进销数量分别登记进销货台帐。
六、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保证食品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方式有:从国家或其他权威部门发布的文件或信息上采录,国家认可质量监督结果;经营者自行送检;行政部门强制送检等几种方式。
二、对食品经营者提供的国家法定或许可的检测报告应予以认可。
三、对持有批次、日期等内容不同的检测报告,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送检的食品,经营者应送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四、对经营者持有供货商复印件的检测报告的,应要求加盖供货商的公章以资证明。
五、对伪造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的,应加以重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度
为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杜绝私屠滥宰行为,防止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损害消费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度是指肉类及其制品的经营者(含酒店、餐馆等肉类经营场所),为保证肉类及其制品的质量,将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等质量安全手续进行备案存查的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肉类包括猪、牛、羊、鸡、鹅、鸽子等动物;肉类经营这是指经营上述动物的经营者。
三、肉类经营者必须从国家许可的定点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
四、肉类经营者所进肉类必须具有“两证一章”或其他检疫证明(仅对冷冻肉类)。
五、肉类经营者对肉类的检疫手续应予以留存,以备查验。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未按要求建立落实备案制度的肉类经营者按照相关的法规予以处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食品信息安全公示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食品经销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是指食品出现产品质量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消费安全的情况时,食品经销商及时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手段使消费者及时了解情况,减少对消费者损害的制度。
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存在隐瞒、欺骗等内容。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方式可以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但必须通知消费者退货,承担消费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损失,并妥善处理收回的食品。
四、食品经销商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时,必须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进一步的行政行为。
五、食品经销商明知其销售的食品存在产品或者可能影响到消费者消费安全的问题,拒不公示的,一经查实,将加重处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经销商应对其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做出承诺。
一、加强自律,把好食品上市关,认真检查上市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来源、数量、去向等内容。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或经有关部门通报及经媒体曝光的食品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予以补救,避免造成更大的后果。
四、对由于所经销的食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现行予以赔付。
五、积极、主动配合工商及相关部门对所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查、检验。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第二篇:标准化菜市场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90号),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北京、上海、重庆、四川、大连等19个省市开展了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经过一年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试点省市城市社区商业落后的局面,扩大了城市消费,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实践。
2010年,商务部、财政部确定太原和石家庄、合肥、长沙、兰州5市,为2010年全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试点城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试点城市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个标准化菜市场国家扶持资金按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什么样的菜市场才能被称为标准化菜市场呢?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标准化菜市场首先应具备良好的环境设施。以菜市场周边环境为例,申报标准化菜市场必须先确定以菜市场外墙为界,1公里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所;市场内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采光条件。
同时,为了美化市场的购物环境,所有标准化市场地面还应铺设防滑地砖,并在墙面上粘贴墙砖。另外,摊位面积也有严格的要求,每个摊位面积将统一按长1.5—2米、宽0.75—0.9米、高0.7—0.8米进行设置;在鲜肉销售区,温度不得高于25℃,并需按季节确定肉类的保存时间。
此外,针对菜品质量,标准化菜市场也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按照规定,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均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必须在市场内明显处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检测室;检测室将每天对市场内销售的菜品进行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发现有农药残留超标或肉制品变质的情况,一律不得入市。
标准化菜市场的要求很高,也很细。大到建设设施、装潢情况,甚至经营菜类都有要求,如水产品要有去内脏、去鳞的“二去”服务,活禽经营区与其他经营区间隔不得小于5米等等。按照管理规范,还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环境整洁、标识统一等。
标准菜市场建成后,居民去菜市场买菜的过程可能就是这样:首先进门看一下市场导购图,然后到不同的经营区域购买食材,沿着宽敞干净的通道转了几圈后,出门还能去食品检测室测一下蔬菜的农药残留„„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
1、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2、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共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3、面积
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改造菜市场的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m2,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m2。
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菜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装修及场内布局
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
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新建菜市场应考虑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四、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
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 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 8978。城市菜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菜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二)供电设施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三)通风设施
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
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
活禽销售点应设置排风设施。
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四)垃圾处理设施
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五)消防安全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六)营业设施
1、柜台设施
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m-0.8m,以0.1m-0.15m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m出入口。
2、冷藏设施
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拖节。
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C-7°C。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2000m2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五、商品管理
(一)进货管理
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
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
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
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
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
(二)入市检测
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三)劣品清退
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四)禁营项目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
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
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
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
(五)零售加工
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
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
菜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场外活禽加工应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加工后的商品需严格清洗。
(六)商品陈列
1、蔬菜类
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2、鲜冻肉类
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当天交易剩余的鲜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3、水产品类
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4、豆制品类
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
5、熟食卤品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
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6、酱腌菜类
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侵害。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7、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
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七)包装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严禁使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熟食卤品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密封型容器包装。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六、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
菜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 14881 的要求。
菜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菜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菜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2、设施卫生要求
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
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
菜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
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菜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菜市场熟食销售及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操作前应在消毒水盆中清洗双手;收钱和找钱应使用专用盛盘和夹具,不得直接接触钱币。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七、经营管理
(一)制度规范
1、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菜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菜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菜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2、菜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二)质量规范
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2、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3、菜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应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必须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4、对场内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三)证照规范
1、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许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四)价格规范
1、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2、包装内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计量规范
1、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人员培训
1、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
2、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
(七)服务规范
1、菜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并在菜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菜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2、菜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3、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
(八)信用规范
1、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
2、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
3、市场举办者应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退出场。
第三篇:《菜市场管理制度》
市场经营者文明守则
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职责
1市场内配备卫生督查专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预防和处理工作;
2市场管理员和安保员协助卫生督查专员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的督查工作;
3保洁公司组织保洁员,全面负责市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三、要求
1 工作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查,持健康证上岗;
2 保洁员必须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
3 市场环境卫生工作由专人全面负责,分包干,责任到人;
4 清扫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库,保洁期间市场内不能有成堆垃圾堆放30分钟以上;
5 每天定时对垃圾桶进行倾倒和清洗两次以上;
6 定期对地下管网和化粪池进行清掏,确保地下管网排泄通畅;
7 定期对市场内场地进行消毒处理,并开展除“四害”工作;
8 垃圾库的垃圾做到及时外运,确保日产日清;
9 垃圾库派专人负责守护,避免蔬菜垃圾外流;
10 市场卫生工作负责人对整个市场的卫生工作要经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户自觉搞好摊前摊后和摊位周围的卫生,做到卫生“门前三包”;
11 公共厕所实行专人管理,勤打扫、勤冲洗,保持厕所内外清洁,每天必须做到一次全
面打扫,及时开关水阀,节约用水;
12 广大商客户都要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不乱扔烟蒂,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污水;
13 进场人员有爱护场内卫生设施,果壳箱、清洁桶等不得随意搬动或乱放,未灭烟蒂不得投入桶内,以防火灾,对损坏卫生设施者照价赔偿;
14 在分管地段坚持做到随脏随扫,不留污物积水,地面干净;
15 下水道每月冲洗二次;
16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
17 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备售货工具,做到货款分开,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
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
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上市销售。五、市场应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市场经营性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垃圾袋装率达100%,并做到日产日清。六、实行全日制保洁制度。
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七、市场有公共厕所。
清扫保洁消杀制度落实,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厕所内无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池密闭有盖,不漫溢,四周硬化。粪便及时清运。八、除“四害”工作落实。
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措施落实,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一个视野内可见苍蝇不得超过2只。无蝇蛆、孑孓孳生。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
市 场内不得停放车辆,场外车辆停放实行定点、定线,专人管理,分类 停放。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有宣传阵地,定期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十一、场内其他经营摊点,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农贸市场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业主。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对象自门前至人行道区域。
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责任对象对责任区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
3、包秩序维护: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广告招牌整齐统一。
四、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中心为每个临街门面、摊铺位配备垃圾桶,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宣传。
3、市场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打扫清洁、环境安全秩序维护。
4、对落实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给予表彰,年终按20%的比例择优评选,发给《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奖牌。5、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市卫生管理的商铺和个人,根据《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门面编号:
责 任 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农贸市场标语
1.抓规范管理
促市场繁荣
2.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4.活跃一方经济,建设好新农村。
5.乡里乡亲,和睦相处,与人为善,是大家福气;
6.土生土长,自家种地,直供补给,做安善良民。
7.遵纪守法,童叟无欺,共创美好生活环境
8.市场是我家,整洁靠大家。
9.共创共建共分享,更优更美更文明。
10.整治环境,除害防病,提高市场公共文明水平。
11.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2.打击哄抬物价
保护消费者权益
13.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
14.守法诚信经营
共创文明市场
15.打击假冒伪劣
维护食品安全
16.积极行动起来
共同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17.严厉查处欺行霸市、短斤少两违法经营行为
18.勤查狠抓严把关
食品安全重于山
19.群策群力
共同抓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20.整治脏、乱、差
还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
农贸市场“八荣八耻”
以公平交易、优质服务为荣,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为耻;
以诚实守信、秤准量足为荣,以短斤少两、变相涨价为耻;
以明码标价、薄利多销为荣,以操控价格、哄抬物价为耻;
以亮照上岗、合法经营为荣,以无证经营、违规销售为耻;
以销售合格、合法产品为荣,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为耻;
以销售优质、新鲜产品为荣,以销售变质、过期食品为耻;
以爱惜卫生、维护环境为荣,以占道经营、污染环境为耻;
以遵纪守法、遵章守规为荣,以违规违法、扰乱秩序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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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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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菜市场管理制度
市场经营者文明守则
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职责
1市场内配备卫生督查专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预防和处理工作; 2市场管理员和安保员协助卫生督查专员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的督查工作;
3保洁公司组织保洁员,全面负责市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三、要求 工作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查,持健康证上岗; 2 保洁员必须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 市场环境卫生工作由专人全面负责,分包干,责任到人; 清扫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库,保洁期间市场内不能有成堆垃圾堆放30分钟以上; 每天定时对垃圾桶进行倾倒和清洗两次以上; 定期对地下管网和化粪池进行清掏,确保地下管网排泄通畅; 7 定期对市场内场地进行消毒处理,并开展除“四害”工作; 8 垃圾库的垃圾做到及时外运,确保日产日清; 9 垃圾库派专人负责守护,避免蔬菜垃圾外流; 市场卫生工作负责人对整个市场的卫生工作要经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户自觉搞好摊前摊后和摊位周围的卫生,做到卫生“门前三包”; 公共厕所实行专人管理,勤打扫、勤冲洗,保持厕所内外清洁,每天必须做到一次全
面打扫,及时开关水阀,节约用水; 广大商客户都要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不乱扔烟蒂,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污水; 进场人员有爱护场内卫生设施,果壳箱、清洁桶等不得随意搬动或乱放,未灭烟蒂不得投入桶内,以防火灾,对损坏卫生设施者照价赔偿; 14 在分管地段坚持做到随脏随扫,不留污物积水,地面干净; 15 下水道每月冲洗二次;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17 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备售货工具,做到货款分开,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上市销售。
五、市场应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市场经营性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垃圾袋装率达100%,并做到日产日清。
六、实行全日制保洁制度。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
七、市场有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消杀制度落实,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厕所内无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池密闭有盖,不漫溢,四周硬化。粪便及时清运。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措施落实,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一个视野内可见苍蝇不得超过2只。无蝇蛆、孑孓孳生。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市 场内不得停放车辆,场外车辆停放实行定点、定线,专人管理,分类 停放。
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有宣传阵地,定期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十一、场内其他经营摊点,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农贸市场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业主。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对象自门前至人行道区域。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责任对象对责任区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
3、包秩序维护: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广告招牌整齐统一。
四、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中心为每个临街门面、摊铺位配备垃圾桶,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宣传。
3、市场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打扫清洁、环境安全秩序维护。
4、对落实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给予表彰,年终按20%的比例择优评选,发给《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奖牌。
5、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市卫生管理的商铺和个人,根据《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门面编号:
责 任 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农贸市场标语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抓规范管理 促市场繁荣
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活跃一方经济,建设好新农村。
乡里乡亲,和睦相处,与人为善,是大家福气; 土生土长,自家种地,直供补给,做安善良民。遵纪守法,童叟无欺,共创美好生活环境 市场是我家,整洁靠大家。共创共建共分享,更优更美更文明。整治环境,除害防病,提高市场公共文明水平。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打击哄抬物价 保护消费者权益
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守法诚信经营 共创文明市场 打击假冒伪劣 维护食品安全
积极行动起来 共同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厉查处欺行霸市、短斤少两违法经营行为 勤查狠抓严把关 食品安全重于山 群策群力 共同抓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脏、乱、差 还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
农贸市场“八荣八耻”
以公平交易、优质服务为荣,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为耻; 以诚实守信、秤准量足为荣,以短斤少两、变相涨价为耻; 以明码标价、薄利多销为荣,以操控价格、哄抬物价为耻; 以亮照上岗、合法经营为荣,以无证经营、违规销售为耻; 以销售合格、合法产品为荣,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为耻; 以销售优质、新鲜产品为荣,以销售变质、过期食品为耻; 以爱惜卫生、维护环境为荣,以占道经营、污染环境为耻; 以遵纪守法、遵章守规为荣,以违规违法、扰乱秩序为耻。
第五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方案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方案范文一
**
镇标准化菜市场改建项目实施方案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
2011
年城市提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我镇
2011
年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李谦为组长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小组成员由财政、企业、土地、城建、规划、整治及项目所在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
二、科学组织
有序推进
根据镇市、区政府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确定将镇政府东侧老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市场将新建大跨度、大空间钢架大棚交易厅
平方,完善排水、卫生、照明等配套设施。项目投资
万元,上级财政资金
万元,自筹
万元。
(一)2011
年
月
日前,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
1、积极筹措改造资金,确保工程稳步进行。根据市政府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实施意见”拟改造棚架市场面积为
3300
平方米,市配套资金
万,区配套资金
万。共计
万元。相应镇级财政按一定标准配套解决工程建设所需的建设、设计、监理资金。不足部分采取招商形式,引进合作伙伴,由其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的原则,投资方获得一定年限的市场经营权。(市场经营方式及经营年限由投资方提出意见经镇政府同意后确定)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方案范文二
根据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兴办实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进程,构建核心城区都市化“菜篮子”体系,为了使我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小市场、大民生”的服务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合理布局、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快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便民菜店进程,构建商品优质、价格优惠、服务优良的“菜篮子”便民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新建标准化菜市场10个、新建便民菜店50个。
三、主要工作
1.标准化菜市场:以企业为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主体的市场项目,由区政府以奖代补给予扶持;以街道为建设、经营和管理主体或街道与企业合作建设管理的市场项目,由区政府扶持资金作为市场建设资金入股,街道和区商务局按比例共同持有。区商务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规范和标准,在辖区内寻找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的空闲场地或商铺房屋,原则是在现有标准化菜市场服务半径500米范围以外选址,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通过建设钢架结构封闭市场、提升改造原有半封闭菜市场、租赁沿街房屋铺面开办市场等方式,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同时,探索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委托资质企业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力争建设2至3个政府投资产权国有的标准化菜市场。
2.便民菜店:采取“三加”的工作机制,即: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及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街道、社区(负责建设场地的选址协调工作)+配送企业(负责建设投资及经营管理工作),以蔬菜配送企业为主体,政府以奖代补主给予扶持,通过直营方式建设便民菜店,便民菜店面积在30至100平方米,经营的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由商务部门统一店面设计标识,店内陈列美观,明码标价,制度健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符合消防、卫生、质量、计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探索活动型便民菜店和便民蔬菜流动车,力争建设20个以上的活动型便民菜店和便民蔬菜流动车。
四、资金扶持
1.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企业、单位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各级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扶持。根据建设面积和投资规模予以每个标准化菜市场给予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不超过市场建设总投资的50%。
2.便民菜店建设资金由蔬菜配送企业筹集投资并受益,商务部门根据菜店的建设面积及规模,予以3至5万元扶持资金。
五、责任分工
1.选址: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24个街道配合。按照全市标准化菜市场规划要求和便民菜店布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空闲场地和空闲房屋进行排摸,积极寻找选择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配送中心的建设用地。
2.审批: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国土分局配合。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对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从简从速进行立项建设审批。
3.建设: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投资建设方具体实施。按照质量优先、标准统一、结合实际、各具特色的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及配送中心的建设进程。
4.扶持:由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区财政拿出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和全额投资相结合和的方式,给予项目建设建设开办方资金扶持,用于市场项目建设,建立对市场和便民菜店的长效奖励扶持机制。
5.监管: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物价局、区食药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配合。制定出台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办法,成立商务专门执法机构,对标准化菜市场的经营秩序、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收费项目、商品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监管。
6.宣传:由区委宣传部和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开办方、配送企业和经营户,通过新闻报道、现场观摩、宣传资料、促销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有声有势的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宣传活动。
7.验收:由区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按照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标准和要求,对市场、菜店项目的工程、投资、财务等方面进行审核验收,对位通过审核验收的市场、菜店项目,要求建设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对复审仍未通过的市场、菜店项目不予资金扶持。
六、实施步骤
1.年3月底完成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资质审核工作,4月底前完成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设计方案,同期开工建设,于年12月全部建设完工。
2.便民菜店建设以半年为建设时间界限,年6月建成20个便民菜店,12月底完成30个便民菜店。
七、组织机构
成立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世祥任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执法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区食药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和24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魏世科兼任。具体负责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八、保障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专人负责市场、便民菜店建设进度,随时掌握项目的工程进度。
2.加强督促检查。由商务局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等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工程建设中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强化管理机制。加强与街道联系,将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市建设扶持资金;同时加大区级建设扶持资金的投入,有效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
5.引入多渠道投资。重视社会力量,拓展投资渠道,促进项目建设。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方案范文三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文秘114网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
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三、目标和任务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
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