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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组到我县检查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20-111371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3 02:27: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省督导组到我县检查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省督导组到我县检查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6月9日,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国长带领相关处室领导,到我县洋中镇检查新岭溪水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情况。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徐东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金水等陪同检查。

王副厅长一行先后深入河道及相关企业,仔细检查了新岭溪水环境整治成果和企业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督导组对我县新岭溪的整治成效表示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了整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汇报会上,王副厅长对下阶段的整治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力度,巩固整治成效;二是要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把好验收关;三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淘汰关闭落后生产能力;四是要采取严厉措施,关停重污染企业;五是要全力以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自5月4日开展新岭溪整治工作以来,我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控超标排污、严防污染反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6月7日,26家整治企业中,已有8家企业被取缔关闭,11家整治企业已自行清理残留在河边的废渣,拆除多余管道5根,新上在线自动监测设备7台、流量装置1台、污泥压滤机2台、活性炭吸附设备3套、加高烟囱高度的2家。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企业7家,继续停产整治企业4家,7家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正在整改中。新岭溪际口段COD浓度由整改前的194.01mg/L下降至目前的24.75mg/L,水质相比整治之前大有改善,达到了四类水标准。(县环保局 苏江海)

第二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南平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XX年、XX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炉下镇、赤门乡总体规划,峡阳镇、南山镇大坝、凤池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炉下镇斜溪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大横镇四朵洋、塔前镇茶林、水南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XX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XX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炉下镇、樟湖镇、洋后镇、巨口乡、赤门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 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 辆,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来舟镇新建、傍溪、王富村,大横镇陈墩、埂古、常坑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XX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XX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四)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

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堆放点,有关乡镇、街道已予以清理,确保无污染物入河,尽量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目前,全区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55处,累计清理垃圾580吨。安丰沟流域生活垃圾处理,经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纳入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据悉于11月2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逐步开展垃圾袋装收集、设置垃圾桶(池)、建立监控系统等工作。

(五)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沈文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第三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年、**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镇、*乡总体规划,*镇、*镇大坝、*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镇*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镇四朵洋、*镇茶林、*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镇、*镇、*镇、*乡、*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 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 辆,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镇新建、**、**村,*镇**、**、**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四)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

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堆放点,有关乡镇、街道已予以清理,确保无污染物入河,尽量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目前,全区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55处,累计清理垃圾580吨。安丰沟流域生活垃圾处理,经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纳入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据悉于11月2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逐步开展垃圾袋装收集、设置垃圾桶(池)、建立监控系统等工作。

(五)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已建的江河沿岸乡镇垃圾处理场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垃圾焚烧炉利用率不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果有待提高。建议有关乡镇加大垃圾收集处理服务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已建垃圾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严禁在河岸堆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监督队伍。

2、乡镇、村庄垃圾处理费征收存在较大困难。有些乡镇、村对镇区单位、部分营业场所和村民收取少量垃圾处理费,大多数乡镇、村未实施对村民的垃圾处理费征收,且我区镇、村财力普遍困难,难以保障处理费的投入,从而影响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整治效果。建议有关乡镇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保障经费的投入。

3、村民清洁家园意识有待提高。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参与家园清洁行动主体意识。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清洁家园“回头看”活动。督促有关乡镇村进一步完善已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健全相关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巩固家园清洁整治效果。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与区人大城乡委、区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方案,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通过《**建设信息》、有关媒体等渠道予以曝光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3、继续积极深化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把未通过验收的沿江6个行政村和*镇及其他行政村纳入**年整治任务,扩大家园清洁行动的开展范围。

第四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峡阳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居委会、镇直站办所:

现将《峡阳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延平区峡阳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畜禽养殖建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延政文〔202_〕82号)、《延平区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同时》(延政文〔202_〕23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力争用最短的时间,使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沿溪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初步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态势。

在禽畜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按照“拆、治、控、转”的要求,突出抓好全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峡阳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峡阳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吴春生(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副指挥长:吴增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邓 忠(环保站站长、经委副主任)成 员:何铃娜(镇党委宣传委员)

谢桂芳(镇政府办负责人)

杨华光(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黄族富(镇农技站站长)

官聪雷(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陈学富(镇林业站站长)

吴兰祥(镇建管站站长、镇公路站负责人)

官锦明(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虞祥友(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连胜秋(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吴刘辉(镇财政所副所长)

薛文鑫(镇森林派出所所长)

余承忠(来舟工商所所长)

陈文云(镇派出所所长)

应双春(德胜街村委会主任)

应文兴(敖州街村委会主任)

应以椿(前进街村委会主任)张必明(将军街村委会主任)应子林(新兴街村委会主任)梁福庆(进步街党支部书记)张建平(中心街村委会主任)叶长灿(梅照村委会主任)杨承忠(洋安村委会主任)吴光立(八字桥村委会主任)虞冬升(杜溪村委会主任)江玉财(陈坍村委会主任)范义德(小梅村委会主任)王荣木(洛源村委会主任)何林全(葛大村委会主任)张廷发(翁坑村委会主任)应智斌(江汜村委会主任)涂礼飞(浪石村委会主任)王华庆(大埂村委会主任)江火生(麦源村委会主任)李建兴(蔡源村委会主任)林高顺(安科村委会主任)

应浙闽(中兴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邓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华光、官聪雷、吴兰祥同志兼任。办公室挂靠镇环保站,联系人:邓忠,电话:6160985。

(一)整治责任主体

各村(街)、居委会是本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村(街)、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负责人,本着“堵疏结合、奖惩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本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各村(街)、居委会必须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村(街)、居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干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各村(街)、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能,严格按照省、市、区、镇要求,特别要杜绝在辖区内未批新建养殖场,对发生偷建、抢建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禁止违法用地和违章搭建,以免农户造成更大损失,同时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整治活动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_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摸清底数。各村(街)、居委会要认真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2_〕16号)以及《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文〔202_〕125号)文件要求,对本镇辖区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的未完成情况进

行摸底,于202_年11月15日前,报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禽畜养殖业摸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镇畜牧兽医站,统一汇总后报镇重点流域整治指挥部。

(二)重点综合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实行重点整治。各村(街)、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政治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加大对全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治理力度,特别是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工作力度,突出整治重点,采取强制拆除、限期治理、限期关闭、限制饲养规模、行政处罚、断水断电以及停发补助等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综合措施,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各村(街)、居委会要定期组织专项巡查,防止污染反弹,巩固工作成果。由镇监察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监督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提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镇监察室于202_年1月20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镇政府及上一季监察机关。

四、奖励政策

1、拆除禁养区、禁建区(闽政〔202_〕16号文下发)以前简称的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给予奖励150元/平方米,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给予奖励180元/平方米,转为它用的给予80元/平方米;禁养区、禁建区(闽政〔202_〕16号文下发)以后简称的禽畜

养殖场,拆除不予奖励。

2、禁建区内(闽政〔202_〕16号文下发)前建成的禽畜养殖场,在半年内进行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的,给予奖励投入治理资金综合的30%;对半年内无法完成治理、不能通过环保验收的养殖场,一律拆除,不予奖励。

3、适度养殖区内的禽畜养殖场,进行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的,给予奖励投入治理资金总额的30%。

4、适度养殖区和禁建区内允许治理的养殖场,通过环保验收的,镇政府将向区环保局申请予以环评审批。

五、综合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镇环境形势严峻,尤其是畜禽养殖业务虚发展,污染治理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各级各部门要以“敢于负责、勇于突破”的工作气势,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精心组组织实施。各村(街)、居委会、部门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各村(街)、居委会要加强与镇直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忌时紧时松或走过场,要以流域水质是否改善来论效果,把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农村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抓紧抓好。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与各村(街)、居委会签订专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状,镇监察室牵头组织对各村(街)、居委会、有关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当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领导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镇领导要深入挂点的村(街)、居委会督促、指导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对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村(街)、居委会,停拨下发相关财政资金。镇直单位、村干部中有亲戚、朋友列入畜禽养殖拆迁治理对象的,该干部必须确保完成该亲属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该亲属完成拆迁治理任务。

(四)讲究工作方法。各村(街)、居委会、镇直部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当地群众、养殖户的利益关系。同时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措施推动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现社会安定稳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五篇: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XX河国控断面水质不稳定达标问题,尽快实现XX市水环境质量指标明显改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_年8月底前,XX村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标准,各支流稳定达到地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在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对XX河、XX河、XX河、XX河深入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分类开展整治。对于非法工业排污口一律取缔,限期拆除,并依法处罚;合法的工业企业排污口依法加强管理,确保入河废水达标排放。202_年9月底前,XX河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并竖标立牌。(责任单位:XX镇、XX镇、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二)流域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清理XX河及其支流河岸堤内的秸秆及垃圾、种养殖废弃物等,对沿河岸堤周边、支流沟渠等堆存的畜禽粪污,督促责任养殖场(农户)予以及时处置,防止粪污随雨水冲刷进入XX河。坚决清理取缔河道内非法采砂洗砂行为,防止死灰复燃;严禁河道内从事非法水产养殖。(责任单位: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环境基础设施整治提升。

对流域内现有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维护管理保障正常运行,并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统筹规划污水收集管网,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相匹配,实现污水应收尽收。针对乡镇街道驻地存在雨污不分、管网老旧破损等问题,制定配套管网建设计划。(责任单位:XX镇、XX镇)

(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重点对XX河及其支流河道两侧养殖场进行整治,严格管控养殖粪污处置处理,坚决杜绝随意偷排、倾倒等行为;原则上XX河主河道两侧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户)。(责任单位:XX镇、XX镇、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五)开展XX河综合整治。

对XX河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入XX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202_年8月底前,解决XX河边存放煤矸石问题,确保煤矸石及废水不进入XX河。202_年12月底前,解决XX矿矿井水全盐量超标问题。(责任单位:XX镇、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六)强化水利设施管控。

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必要的生态补水,提升河道水体自净能力。(责任单位:XX镇、XX镇)

(七)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合理布设河流水质自动监测微站,动态掌握重点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责任单位:XX镇、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XX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每周四15:00前报送工作进展(盖章扫描件)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资金保障。

各乡镇、部门要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治污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察督导。

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抽查督导,每周五调度整治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造成断面水质恶化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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