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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本站推荐)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20-29170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18:33: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本站推荐)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

第二篇: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女职工休完产假后,由单位申报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

——《诊断证明书》(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专用章);

——《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院记录,剖宫产还需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晚育、独生者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支字5号),加盖单位公章;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支字6号),加盖单位公章;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交接单》(津社保支字8号),加盖单位公章;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申报产前检查费,还需提供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生育保险章)和门诊费用清单,与生育津贴一同填表申报。

2.异地分娩或异地安置人员申报住院医疗费,还需提供住院专用收据(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费用汇总明细,与生育津贴一同填表申报。

3.同时申报时,上述材料无须重复提供。

4.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5.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当月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30.4×应休产假天数

第三篇:申报生育津贴材料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三)引、流产人员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使用A4纸。

第四篇: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否同时享受

摘要: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请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我能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摘要: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等)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42天;(注意本条的时效性,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以往办法有所调整修订。)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北京生产完多久领生育保险

北京一般是生产完后三个月之内,晚育的顺产是4个月内报销,晚育的剖腹产是4个半月内报销,具体的情况你可以问一下单位负责的同事或着拨打12333咨询相关的信息。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

生育保险(也称生育险)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怀孕、分娩、哺乳和节育的女性劳动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因生育、育、抚养孩子而造成收人中断的女性劳动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蒋继元说。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第五篇: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适用于在京外籍人员。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4.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5.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8.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异地生育住院费报销所需资料: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3.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6. 外地生育原因(A4纸)加盖公章。

7. 生育医院是否是医保定点医院及等级证明。(当地社保中心及医院开具)

8. 发票。

9. 住院明细单。

10.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注:外地产检不予报销!!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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