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调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加班主要以临时、紧急抢修、特殊情况下安排。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由行政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视为加班:
(1)在正常工作任务中因个人效率及能力原因完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4)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5)参加公司各种培训,集体活动;
(6)工作时间请假,为完成当天计划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7)自愿加班或个人原因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前三个工作日内17:30前补交。
第八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 加班时间以1天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2天可调一天,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二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营销人员、广告施工人员、总经理助理)周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者,一周可调休半天;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二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三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 加班补偿方式:调休。当月加班补休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个月内安排调休。第十五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2: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5: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三)同部门员工不得同时或连续两天以上调休。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第十七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处罚。
第十八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 偿。
第十九条
安排调休,本人不休息的,视作自动放弃休息,不得随意顺延 第二十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 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 加班补休,并处以50元/次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作为《员工手册》的相关补充,共同使用,同具效力。
第二篇:调休管理制度
调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业务部门的调休流程, 方便员工合理的使用调休,现对公司的调休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业务部门之员工,其他部门不予适用。
2、员工因公不能在节假日及公休日(周日)正常休息的,由员工本人填写调休单,并由总经理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3、调休单的内容包括:姓名、加班的年月日、调休的时间等;
4、调休单由员工自行保管,遗失不补。
5、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可以调休的形式来请假,调休时间不影响员工的当月全勤奖;
6、持有调休单者需要调休,必须得到主管经理的同意,并将本人所持有的调休单填写完备后交予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因急事无法当日办理调休申请手续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本部门的直接领导申请调休,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调休,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调休手续;
7、员工连续调休时间超过二天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调休;
8、公司根椐实际需要,有权统一安排员工实施调休,员工则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并缴纳相应的调休单。
9、员工离职时剩余的调休单,在其办理离职手续时统一提交公司,公司可将其未调休天数冲抵正常出勤时间并核算工资;
10、员工所持有的调休单从开出之日起,在一年内必须调休完毕,超
过规定时间而未使用的调休时间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公司不予补偿。
1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作为旷工处理,不得随意以调休单抵冲。
天津鸿润贸易有限公司
2010-12-17
第三篇:公司调休管理办法
XXX公司调休管理办法
一、目的员工凭调休单要求补休的,称为调休。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规范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调休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持有调休单的从业人员。
三、发放调休单的情形:休息日加班、值班以及献血休假。
1、休息日加班是员工在休息日因工作需要由本所安排加班的情形。
2、值班是指休息日、节假日期间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到非本职岗位完成相应工作的情形。
3、献血休假是员工参加所部统一安排的无偿献血任务,需要休息的情形。
四、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能
1、各课题组负责本课题组员工的休息日加班管理工作,以月度为周期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要在休息日、节假日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或值班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将申请(包括加班、值班事由、人员名单、日期)书面报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如遇突发情形可事后补办手续。
3、安保部门负责本所护所值班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人员值班信息报至人力资源部。
4、后勤保障部负责将当年无偿献血员工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核对考勤数据汇总信息,依据《公司考勤制度》相关条款规定,发放调休单。
五、调休单的使用
1、调休单可以用于调休,也可以用于事假、病假等假期的销假。
2、调休时间最小单位为2小时,即以2小时为累进单位。
3、员工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事先与部门负责人相商,部门负责人应尽量安排;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息;未经核准的调休行为,存在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的瑕疵。
4、员工凡请事假,应首先凭调休单核销事假假期;调休单不足以核销事假的,按《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使用调休单应填写《公司请假单》(在请假事由栏填写“调休”),经部门批准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调休单内扣除相应调休时间。
6、调休单由人力资源部开具,使用期限一般为本人加班或值班之日起12个月内。
7、因加班发放的调休单原则上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员工因工作需要未能在使用期限内使用的,由部门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可以按《公司工资制度》相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8、因值班发放的调休单应在12个月内使用,员工逾期未使用的视作放弃休息。
9、员工因无偿献血获得的调休单可以跨使用。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依此及时修订。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第四篇:员工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员工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加班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中心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尽可能不加班,但对于因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实行加班调休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第二章
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临时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临时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属于任务内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在上班时间必须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动延长上班时间的,本中心不作为加班考虑。
员工加班原则上应提前2天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领导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
严格执行加班需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如遇领导出差在外吗,无法签批的,员工也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由人事部门电话确认后,方可实施加班。特使情况要临时加班的,相关负责人要加以额外说明。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
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
时。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
加班补偿统一采用补休的形式:
补休的补偿标准:每加班1小时给予1小时补偿。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外休假的,享有优先扣除加班假的待遇,但在假期扣除完毕后,仍继续休假的,按中心正常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加班打卡:无论临时加班还是计划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培训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况均不属于加班,我中心将不给予调休。
第十四条 员工加班时间可累计调休,但调休时间最短1天,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天,调休时间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调休,原则上不跨年。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作为《中心管理制度》的相关补充,共同使用,同具效力。第十六条
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心人事部。
第五篇:请假调休管理制度条例
请假调休制度管理条例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指纹考勤,上下班指纹打卡各一次,1.请假、休假制度管理条例
1.1员工请、休假需按各类假期规定进行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状况需缺/离岗且未及提前书面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上级主管请假,获批准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门(如联系不上上级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况处理,且须在到公司后的12小时内补填请假申请表;缺/离岗后没有电话通知,或者虽电话通知但未获批准便擅自缺/离岗,或者没有在12小时内填写请假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将按实际离岗时间记为旷工。假满后应按期销假上班,如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申请续假,未经同意续假亦作旷工处理;
1.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应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于病假第一天向其上级主管报告请假。病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主动向人事部门上交病假单并填写请假单;因工伤引起的病假,亦需医院出具病假单方可申请休假,工伤待遇依据相关法规处理;除工伤外,在医疗期内,员工月病假天数在三天及以内的,病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月累计病假在3天以上者,超出3天部分病假工资按园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1.3事假
员工因私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但请事假时,应先考虑用年假,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请事假)。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事假须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减工资;
1.4年假
凡需享受年假的员工,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集中使用时,年假天数不超过3天,分散使用年假,最小单位为0.5天;休年假期间,员工仍可享受合同规定的各种节假日;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请事假;
1.5员工请假需由人事部和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两天及以上(含两天)应先报人事部和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由公司运营总监审批;各部门主管请假均需人事部和运营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员工请假,人事部及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均有权驳回,一经驳回,本次申请即完毕;
1.6请假一天者,需提前三天递交“请假申请单”;连续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须提前七天递交“请假申请单”;
1.7请休年假/产假/护理假/婚假/丧假/调休假时,须经人事行政部对请休天数进行审核。
2.调休制度管理条例
2.1公司不设加班制度
2.2员工确因实验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部门主管书面签字确认的“调休申请单”,视为无效。
2.3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仍需按照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时间正常打卡。请假和调休,均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休。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提出休假申请的,需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知悉休假原因,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休。未经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批准而擅自休假或调休者,以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