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四川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
2012-2013年度课题招标指南
2012-2013年度是“十二五”计划的关键之年,本年度招标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以及《四川省中医药“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面对我省中医药继承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以严谨的科学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探索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临床优势特色规律,把弘扬优秀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疾病防治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作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问题来推动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学术进步的指导思想。以提高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以继承中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为基础,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以彰显中医药优势特色,突出中医药贡献度为目标。
研究课题要体现和代表我省中医药行业水平,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为培育国家级、部省级中医药项目做好基础工作。本次招标面向全省卫生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部分重点中药企业,鼓励
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一、课题设置与资助额度、经费匹配
本次招标以专项课题为主,原则上不受理自选课题。
(一)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研究(课题标志 “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申请。
每项资助额度根据研究任务和内容的多少确定。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我局按确定研究经费总额的60%-70%拨付经费,其余部分由课题申请单位给予资金匹配。
(二)常见多发病的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课题标志 “临床诊疗方案研究”)
限二级以上医院申请。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我局按确定研究经费总额的60%-70%拨付经费,其余部分由课题申请单位给予资金匹配。
(三)专科专病能力建设课题(课题标志“专科专病能力建设”)
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单位或建设单位申请,须围绕确定的专科专病优势病种展开具有特色、疗效突出的诊疗方法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我局按确定研究经费总额的50%拨付经费,其余部分由申请单位给予资金匹配。
(四)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与推广应用(课题标志 “诊疗规范与推广”)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经费。
(五)青年中医药课题(课题标志“青年中医药课题”)申请单位不限,课题研究内容不限但须是中医药相关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经费。
(六)中医药基础研究课题(课题标志“中医药基础课题”)
1.中医理论研究
申请单位不限,课题研究内容须以中医临床理论体系构建、中医关键基础理论和学派、流派研究为重点。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经费。2.中医名家学术思想研究
限国医大师、省十大名中医、省名中医、各市(州)评出的“十大名中医”以及国家级、省级师承指导老师申请,课题研究内容须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研究为核心,对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进行文献整理与评价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申请单位可不匹配经费。3.中药基础研究
限二级甲等以上中医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申请。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我局按确定研究经费总额 的60%-70%拨付经费,其余部分由课题申请单位给予资金匹配。
(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创新中药新药及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开发课题(课题标志“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中药产品开发课题”)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
申请单位限有资质的医院制剂室和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申请。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申请单位须匹配所需其余经费。
2.创新中药新药及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开发 限中药生产企业或与企业合作的单位申请。
申请单位能保证提供所需其余经费。其中创新中药新药研制须是六类以上(含六类)的中药,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视新药类别而定)。中药健康产品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省中医药管理局资助经费均在2012年一次性拨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1.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银行有单独帐户的单位。
2.以全省或地区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
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鼓励多学科参与,联合申请,优势互补;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攻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二)申请人
1.除青年中医药专项课题外,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已取得中医药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
2.青年中医药专项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本科学历以上、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课题组前5位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3.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课题组前5位成员。
4.凡已承担我局在研课题尚未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申请课题。
5.为保障课题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权益,课题立项后申请单位和课题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需更改者,只能实行替补并按规定报批。
(三)研究条件
1.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认证的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进行。需注明合作实验室并提供与实验室签定的工作合同。
2.涉及实验动物的课题,必须有符合相应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环境及其条件并取得认证,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3.我局资助的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除部分专项课题外,申请单位须匹配课题研究经费并在申请材料中作出匹配经费承诺。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须认真详实填写《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一式5份并电子文档报送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经单位审核签章后报送主管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省级卫生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局直属单位的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签章后可直接报送我局科技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主管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各省级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上报的所有课题按要求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局科技处。
(三)我局科技处对申请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凡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经费超过课题最高资助额度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而不提交专家评审。
(四)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立
项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定、签章后,正式下达课题计划。
四、技术要求
(一)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研究
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研究, 以提高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为中心,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在整合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多学科队伍,集中研究治疗重大疑难疾病的关键技术以提高临床疗效,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水平。
(1)资助重点:病死率和病残率高且严重影响生存质量、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有优势的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及并发症、顽固性过敏性疾病、慢性疑难性骨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炎)、肿瘤、传染性疾病等病种。
(2)课题应以重大疑难疾病为研究对象,整合优化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往研究成果,运用中药、针灸、非药物疗法等不同的干预措施,形成能够充分发挥中医综合调节和辨证论治优势的综合治疗方案或疾病预防方案。
(3)课题可以针对某重大疑难疾病的发生发展全过程形成具有疗效优势的完整、有机、动态的防治方案;也可以针对重大疑难疾病的某阶段、某证、某主要症状或某主要指标(含功能状态指标)形成确有效应(疗效)的诊疗方案或
方法,但必须具体而明确。
(4)研究方案应采用公认的临床流行病学研究方法,采用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方案设计应科学、严谨、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效应指标和疗效评价体系应具体、公认,并需制定严密的临床研究质量控制措施。研究应在3家以上医院进行,参加研究的医院须具有二甲以上资质。样本例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计算后确定(需列明样本数计算过程)。
(5)鼓励多单位、多学科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攻关。
(二)常见多发病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含上市药物、非上市药物、新诊疗设备、非药物疗法)研究
(1)资助重点:中医药治疗有明显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
(2)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应是:①在现有临床疗效基础上,总结其治疗规律,发挥中医药对疾病治疗的优势,可将各有特色的疗法综合集成,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治疗方案或方法,鼓励多种疗法的协同治疗和个体化诊疗方案,可以使用上市药,也可使用非上市药物,如院内制剂、中药饮片等,可使用非药物手段,如针灸、推拿或已取得批文的药械等;②方案中使用中药饮片者,只能以协定处方、中药免煎剂形式出现,以便临床观察。
(3)每项课题必须制定出关键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
(SOP)和技术规范,如入选病例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诊疗方案(方法)技术操作规范等。通过临床研究,提供安全有效的临床诊疗方案(方法)的规范文本和科学、客观的临床效应(包括安全性)再评价报告,以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4)课题研究目标必须具体而明确。必须针对某病或某病的某证或某病的某主要症状或某病的某主要指标(含功能状态指标)有确切临床效应(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方案(方法)开展临床研究。研究方案(方法)应注意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的检测指标切合实际,能说明研究问题,切忌高新指标的堆积。
(5)临床诊疗方案研究要求采用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有条件的应采用盲法试验。参加临床研究的医院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样本例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计算后确定(需列明样本数计算过程)。
(三)专科专病能力建设研究
对本单位专科专病建设病种开展整理、总结和临床验证研究,以达到证明临床确实有疗效和临床具有优势,规范临床诊断与治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治疗专科疾病的临床疗效为目的。
临床研究指标必须具体、清楚,疗效评价体系应该公认,能客观反映治疗药物或方法的安全性和疗效。证候评价尽量
量化,至少主要症状或体征应该制定评分标准,尽量使用客观化标准。
(四)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与推广应用
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与推广应用课题,围绕实施中医药科技民生工程,发挥中医药治疗某些病种的优势(包括非药物疗法),研究技术规范,推广应用于广大患者,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作用。
(1)资助重点:前期研究基础较好、诊疗规范、疗效确切的中医药项目。
(2)围绕其技术特点开展进一步的临床诊疗规范化研究,明确入选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流程及操作参数、疗效性、安全性、经济性、普适性等,形成成熟的诊疗规范或标准,编制出诊疗规范性文件。
(3)围绕实施民生工程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该入选项目的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研究,制作课件,培训中医药技术骨干,组织开展临床应用和技术再评价。要求每项课题至少开展2期规范化应用培训,每期培训骨干中医药人员不少于100名,培训过后每名参训人员至少诊治相关病人50例以上。
(五)中医药基础研究 1.中医理论研究
(1)中医临床理论体系研究。研究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概念明确、表述规范,能够指导临床,体现中医临床学科内在规律的中医理论体系框架。
(2)中医关键基础理论研究。围绕中医的脏象理论、辨证方法、四诊方法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要有明确的理论基础和鲜明的学术观点,既符合中医传统理论、符合中医临床实际,又要有明确的创新观点,能够指导临床。
(3)中医学派、流派的整理研究。2.中医名家学术思想研究
以继承发扬川派中医药学术经验和诊疗技术为目的,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进行文献整理与评价,达到出版要求,为出版《川派中医名家》系列丛书做准备。
3.中药基础研究
(1)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炮制研究;(2)中药制剂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研究;(3)中药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的科研基础性研究。
(六)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中药新药及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开发研究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
对医疗机构使用多年,具有独特疗效和使用特色的中药协定处方按中药制剂要求进行研发,或是对已有的中药制剂进行规范、提升质量,并客观评价其临床疗效。
须说明该处方或制剂的临床优势和技术特色,前期临床使用情况等。以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批文为研究目标。
2.中药新药及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开发研究
配合中药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需求为重点,与企业联合,共同开展中药新药及中医药保健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创制安全性高、疗效确切、质优价廉、稳定可控、临床急需的中药新品种和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形成一批促进企业技术研发、推动中医药走向中医药产业市场的成果转化,为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研究批件为研究目标,中药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应以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生产批件为研究目标。
第二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
2006-2007课题招标指南
本招标工作坚持中医药科学研究“一平台、两靠拢、三加强”的发展思路,即充分利用四川省中医药科教集团科技平台,发挥我省中医药科教资源的整体优势,针对中医药研究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我省中医药研究中的关键技术难题,进行联合攻关;研究思路要向临床靠拢,向产业化靠拢;要重点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临床疗效研究和新药开发研究。要以继承中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为基础,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达到规范临床诊断与治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治疗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临床疗效的目的,为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产业化服务。
研究课题要体现和代表我省中医药研究行业水平,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为培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科技厅等项目做好基础工作。本次招标面向全省卫生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部分重点中药企业,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一、课题设置、经费资助原则
本次招标以专题招标项目为主,对自选课题将严格控制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一)专题项目与资助额度
1、《四川省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库》和《中医药、民族医药单验方库》筛选研究(课题标志“两库筛选研究”)。最高总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常见多发病的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课题标志“临床诊疗方案研究”)。其中多中心临床诊疗研究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单中心临床诊疗研究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3万元。
3、四川省道地和主流中药材品种质量标准研究(课题标志“中药质量标准研究”)。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
4、四川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课题标志“资源保护开发研究”)。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15万元。
5、创新中药新药及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开发研究(课题标志“中药产品开发研究”)。其中创新中药新药研制须是六类以上(含六类)的中药,每项最高资经费为10万元(视新药类别而定)。中药健康产品每项最高资经费为5万元。
6、中医药基础研究(课题标志:中医药基础研究):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4万元。
7、提高专科专病能力建设研究(课题标志:专科专病能力建设):申请单位限已通过验收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须围绕建设内容所涉及的病种展开具有特色、疗效突出的诊疗方法研究。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3万元。
8、中医药自选课题研究(课题标志“自选课题研究”)。除以上 专题以外的其他研究项目,由申请者自定。每项最高资助额度为2万元。
(二)经费匹配
本次招标所资助的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除中医药基础研究专题外,研究单位须匹配课题研究经费。要求:
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常见多发病的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研究专题要求匹配经费不低于申请经费的50%;
四川省贫困地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专题要求研究单位与企业合作申报,匹配经费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创新中药新药及中药保健相关产品开发研究专题要求研究单位或合作企业能提供保证新药研发的充足的研究经费(有承诺书或合同书为据);
专科专病建设课题要求匹配经费不低于申请经费的100%; 中医药自选课题要求匹配经费不低于申请经费的200%。所有课题的资助经费均在2006/2007分两次拨付。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
1、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鼓励中青年申报。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
2、凡已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我局在研课题并尚未完成结题者,此次不得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申请课题。
(二)申请单位与申请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银行有单独帐户的单位。
2、以全省或地区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凡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我局登记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进行。需提供实验室分级登记证书复印件。
4、涉及实验动物的课题,必须有符合相应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环境及其条件并取得认证,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5、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科技厅等国家和省科研计划项目重复的课题不予立项。
6、鼓励多学科参与,联合申请,优势互补;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攻关。四川省中医药科教集团组织申请的项目或成员单位之间联合申请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三)课题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认真详实填写《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一式5份并与录制的软盘报送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经单位审核签章后报送主管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省 级卫生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局直属单位的申请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局科教处。
2、主管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上报的所有课题按要求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局科教处。
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凡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经费超过专题最高资助额度以及申请者所在单位未按要求匹配研究经费的课题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定、签章后,正式下达课题计划。
5、课题管理严格按照科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每年12月底前各课题组须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报告课题本执行情况,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情况。课题结束后视课题完成情况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进行验收结题、成果鉴定。
三、专题技术要求
(一)《四川省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库》和《中医药、民族医药单验方库》筛选研究
对已建立的《四川省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库》和《中医药、民族医药单验方库》进行筛选研究,要求建立筛选评价体系和指标,筛选方法和工作流程,并从“两库”中筛选出临床疗效确切、具 有推广或开发前景的制剂或处方10个。
(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的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含上市药物、非上市药物、新诊疗设备、非药物疗法)研究
中医药临床研究要以提高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达到制订与规范临床诊断与治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治疗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临床疗效的目的。
(1)资助重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老年性痴呆和血管性痴呆、病毒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肺心病、肺间质性病变、阻塞性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难治性肾病、肾功能衰竭等疾病。
(2)临床诊疗方案与方法应是:①在现有临床疗效基础上,总结其辨证论治的规律,发挥中医药对疾病个体化整体治疗的优势,将各有特色的疗法综合集成,整合为一个完整、有机、动态的治疗方案或方法,鼓励多种疗法的协同治疗和个体化诊疗方案,可以使用上市药,也可使用非药物手段,如针灸、推拿或已取得批文的药械等;②方案中使用药物是非上市药者,只能以协定处方、中药免煎剂形式出现,以便临床观察。
(3)每项课题必须制定出关键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和技术规范,如入选病例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诊疗方案(方法)技术操作规范等。通过临床研究,提供安全有效的临床诊疗方案(方法)的规范文本和科学、客观的临床效应(包括安全性)再评价报告,以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4)课题研究目标必须具体而明确。必须针对某病或某病的某 证或某病的某主要症状或某病的某主要指标(含功能状态指标)有确切临床效应(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方案(方法)开展临床研究。研究方案(方法)应注意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的检测指标切合实际,能说明研究问题即可,切忌高新指标的堆积。对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某项生理生化指标改善的验证性实验研究等课题将不予立项。
(5)诊疗方案(方法)的临床效应(疗效)初步确认应达到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对新建立的疗效评价方法必须经过同行专家评议确认后方可实施临床方案(方法)。
(6)课题临床研究要求参照GCP有关原则实施。临床诊疗方案研究要求采用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有条件的应采用盲法试验。要有3家或3家以上的二甲以上医院参加。临床诊疗方法研究可以采用单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样本例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经估算后确定(列明样本数估算过程)。申请书中应附CRF表、随机表、知情同意书,注明选定的数据统计方法。
(7)强调中医临床研究不同于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8)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两年左右,最长不超过叁年。(9)鼓励省级中医专科专病中心申报或参与此类课题。
(三)四川省道地和主流中药材品种质量标准研究
1、通过化学提取分离和主要药效筛选,找出能代表该中药材内在质量、并与其功能主治基本吻合的有效(毒)成分或指标性成分。
2、建立有效(毒)成分或指标性成分的定性、定量方法。
3、获得能收载入药典的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的对照品0.5-1克,并能长期提供。
4、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建立能被国内接受的、较确切反映中药材内在质量的量化评价指标。
5、本项目完成后,所研究制定的中药材质量标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争取成为国家参照执行的药材标准,为川产道地、主流药材进入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6、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左右。
7、目前已有威灵仙、干姜、乌梅、枳实、土茯苓、川木香、决明子、通江木耳、僵蚕、川郁金、川芎、羌活、黄连、川射干等品种已分别列入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及我局计划项目。
(四)四川省贫困地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
针对我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药(民族药)自然资源优势突出但未能很好开发的现状,以科技扶贫的方式,联合企业共同确定拟开发的品种并制定开发方案,使自然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有利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申请书中应注明该优势资源的分布、蕴藏量、年产量及产品形式等。
(五)中药新药及中药健康相关产品开发研究
配合中药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需求为重点,与企业联合,共同开展中药新药及中医药保健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创制安全性高、疗效确切、质优价廉、稳定可控、临床急需的中药新品种和中药健康相关产品,为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中药新药的研究 开发应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研究批件为研究目标,中药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应以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生产批件为研究目标。
(六)中医药基础课题研究
1、中医基础理论研究:要求首先建立假说,通过新理论、新学说、新观点指导临床医疗和生产实践,推动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其中关键是方法学的突破,要同时运用传统和现代的方法,两者不可偏废。重点资助:
——证侯研究:采用文献整理和临床流行病学调查等方法,对证侯核心特征进行规范化研究;
——四诊客观化、智能技术的研究; ——经络的理论实质和针灸作用原理研究。
——中医药学实验动物模型研究。重点建立“证”或“病证结合”的动物模型。
——功能性检测在中医诊断中的应用研究
2、中药的基础研究和研究方法学的创新:中药药性理论、配伍理论、中药新剂型、药理研究技术、质检、质控技术、安全评价、中药废渣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的科研基础性工作。
(七)专科专病能力建设研究
对本单位专科专病建设病种开展整理、总结和临床验证研究,以达到证明临床确实有疗效和临床具有优势;规范临床诊断与治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治疗专科疾病的临床疗效为目的。防治方案应该具体,在一个疾病的全过程中何时使用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干预措施,干预的具体方法,通过研究应整理出规范的文字或影像文件,便于推广。
临床验证的指标应该具体、清楚、明确界定。临床研究指标必须客观、公认,疗效评价体系应该公认,客观反映药物安全性和疗效。证候评价必须量化,至少主要症状或体征应该制定评分标准,尽量使用客观化标准。
第三篇: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原绵阳医科学校)
二00九年高职、中专招生简介
学校代码:初中中专、5年制高职学校招生代码:56005
高中中专学校招生代码:9837
学校概况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系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绵阳医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四川唯一一所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座落于具有良好科技文化教育氛围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有50余年办学经历,先后毕业学生3万余人,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省内外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办学设施齐全。目前,校园占地面积380.2亩,校舍建筑面积12.6万M2。拥有教学大楼3幢,实验大楼2幢,学生公寓6幢,图书馆1幢,馆藏图书23.29万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有学科实验室2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40.25万元,有设备先进的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语音室、中心实验室等,有环形跑道运动场、足球场、蓝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运动设施。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0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17人,“双师型”教师95人。
学校拥有两所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有市、县级校外实习医院60多个,分布在省内外。有中药制剂室1个,占地9.8亩药用植物园1个。学校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学的理想环境。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对品学兼优和特困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有相对稳定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定期举行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以一流规划、一流建设、一流管理为宗旨,努力将学校建设成具有中医药专科教育特色的一流名校。
2009年继续在四川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大专和普通中专学生。五年制高职大专和普通中专的学生均可通过自考助学班和成人高考继续深造。
招生类别及对象
1、五年制高职: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毕业时发给省教育厅签章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普通中专:招收初、高中毕业生。毕业时发给普通中专毕业证。
报名方法及要求
1、五年制高职须参加2009年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录取线。考生在初中学校或当地招办报名,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我校校名及代码56005。
2、报考中专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中考,报名时须具备初中毕业证、户口本、中考准考证或成绩单,学校代码56005。高中毕业生须具备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校代码9837。考生均可在当地或来校报名。
3、五年制高职、中专各专业限额招收,额满为止。报名时须确定专业,凭录取通知书填报专业入学报到。
4、为便于学校订购教材,报考我校中专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预交教材费500元,以交教材费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若未报到者,在正式开学后凭发票退还。外地考生可以按以下方式汇款:
户名: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成绵路支行
帐号:***50
汇款来源或汇款人: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级新生XXX(学生)教材费
开设专业一、五年制高职大专(学制五年):
1、护理
2、中药
二、高中起点普通中专(学制三年):
1、护理
2、医学检验
3、药剂
三、初中起点普通中专(学制三年):
1、护理
2、助产
3、中药
4、检验
5、药剂
6、中医康复保健
专业介绍
1、护理
本专业培养临床护理和保健护理人员。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院、所、站、企事业单位医务室、保健部门,从事护理、保健护理工作。
2、中药
本专业培养中药调剂、炮制、制剂、购销、质检和种植人员。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中药经营、生产单位和医疗单位、药店,从事中药调剂、炮制、制剂、购销、质检或种植等工作。
3、医学检验
本专业培养临床医学检验、卫生理化检验人员。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防疫机构等单位,从事病原生物、免疫、生物化学检验及临床医学检验、卫生理化检验等工作。
4、药剂
本专业培养药剂、制药人员。毕业生主要面向城、乡各级医院、门诊部、药店、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从事调剂、常用制剂制备、药品管理、药品生产与检验及销售等工作。
5、助产
本专业培养从事临床助产、母婴保健及儿科、妇产科常见病防治工作的中等技术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城镇社区医疗机构、农村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妇产科护理或妇幼保健工作。
6、中医康复保健专业(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本专业培养应用中医保健实用技术从事中医康复保健、保健企业技术管理及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预防保健工作的中等技术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城镇社区医疗机构、大型康复中心、大型保健企业工作。
资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1、资助政策: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厅关于<<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政策。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按政策将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费按月发给学生。若先到其他学校报名,后到我校就读者,必须到原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我校无法办理资助手续,将不能领取到资助费。
2、中专:学费22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
3、五年制高职:前三年按中专收费,后两年按当年大专标准收费。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
学校地址:绵阳市涪城路183号
联系电话:(0816)23947442388225
邮编:621000
网址:
第四篇:中医药专项总结
孝义市中医院
关于中央补助中药房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的总结
市卫生局:
我院于2009年12月21日收到孝义市财政局拨来的2008年
度中央补助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中药房建设专款50万元。由于
我院是2008年10月进行的新院址搬迁。早在搬迁以前,我院就
对中药房建设进行了高标准规划,对标准中药房的设施、设备进
行了全方位考察,并逐步落实,对药房从业人员进行了全方位培
训。截止2010年12月,我院对中药房投资共499992.10元。其中,中药房装修73145.10元,采购药房设备81
台件,金额395197.00元,人员培训31650.00元,中央补助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经费,使我院的中药房建设有
了根本保证,也使我院药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在,我院药
房已被省卫生厅评为“规范药房”、“放心药房”。,如今,标准化的药房已成为我院一道亮丽的风景,它为
我院顺利完成医疗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起着重要作
用。
设备明细附后。
孝义市中医院
二0一一年元月五日
第五篇:关于申报2010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
关于申报2010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
重点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09] 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科司,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
2010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鼓励高校的年轻教师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2.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申报名额的分配除参照所在地区的高校数量外,主要依据历年承担项目执行情况确定,项目执行较好的省市(部门)增加申报名额予以鼓励。
3.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中查阅或下载。
4.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省市(部门)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项目执行管理,并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随时了解本单位的项目执行状态,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和验收。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由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10月20日。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申报组织单位须在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项目公函、一式4份纸质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2)报送科技司计划处,公函须加盖申报组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本至科技司计划处邮箱(jihuachu@moe.edu.cn)。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不得申报。
2.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教育部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一经发现瞒报者,即取消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资格。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
4.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经费强度一般为10万元左右。教育部资助2万元作为地方及部门高校项目研究的引导资金,所需研究经费的不足部分由高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高校按不低于1:2:2的比例配套支持,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项目申报在系统限定的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
6.各项目申报组织单位应切实负起组织申报的责任,认真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申报流程操作,凡未能通过管理平台成功提交申请书的单位视为弃权。相关信息在我司网站予以公告。
联 系 人:侯晓辉
联系电话:(010)66096298(FAX),66097841
附件:1.2010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2.2010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xls
教育部科技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