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物业服务招标文件(5篇范文)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20-97328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4 01:40: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服务招标文件

城市之星前期物业服务

招标编号:***71

招 标 文 件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_年7月 城市之星概况及招标情况说明

第一章 总则

城市之星由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座落于杭州市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南至市民路,北靠钱江路,西临清江路,东至城星路。本项目建设用地4745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7161.3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积 225080平方米、地下面积82081.3平方米。项目主体为4幢超高层住宅、2幢办公楼及酒店式公寓组成。预计项目总户数为1126户。项目计划交付时间为202_年12月。

本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公司。

一、【城市之星】小区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一)总占地面积:47455 m2。

(二)总建筑面积:307161.3 m2。

1、地上建筑总面积225080m2。其中住宅(B02地块)建筑面积132258.6m2、办公及酒店式公寓(B01地块)建筑面积90172m,商铺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649.4m(其中商铺1647平方米)。

2、地下建筑总面积 82081.3m2。其中车库及其它79036m2、非机动车停车面积3045m2。

(三)车位情况:车位数1891个。其中地上车位118个,地下车位1773个。

(四)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45 m2,物业经营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15m2。

(五)公共设施及公用设备:

1、绿化率:B01地块15%,B02地块30%

2、容积率:B01地块6.5,B02地块4.0

3、建筑密度:B01地块21.3%,B02地块13.1%

4、总配体量:住宅总户数818户;办公及酒店式公寓户数308户。

5、建筑层数:6 幢 44层;

(六)主要设施及设备情况:

(1)生活给水系统: 2 分 2个水泵房,低区水泵6台 5.5千瓦/台;中区水泵6台,其中3台7.5千瓦/台,3台11千瓦/台,共24台。顶层变频水泵14台 0.37千瓦/台;工频泵12台,11千瓦/台,(均为一用一备)。

生活水箱地下层共2只,分别为45、82吨;屋顶层共6只,分别为4只 15吨/个、2只 10吨/个,共计80吨。

(2)生活排水、排污系统、雨水系统:

生活污水与雨水为分流,室内粪便污水与洗浴废水不进行分流,无化粪池,经格栅沉淀再排入附近市政管道。

(3)管材:

生活给水管:公共管径 DN100 ,材质为 铜 ,进户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 不超过0.35MPa。

生活污废水及雨水管:公共管径 DN100 ,材质为 球墨铸铁。

(4)供配电系统:

电源等级:电梯、应急照明,汽车库中的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应急照明以及小区通讯机房,消防控制室等用电为 一 级负荷;生活泵等电力设备、地下层照明及各层疏散楼梯、通道等公共照明等为 二线负荷;住户及商业建筑照明、园区照明为三级负荷。

配电房为公变,拟设开关站 1 座。

(5)照明系统:

路灯由市政路灯管理所管理维护。地下室照明总功率 210千瓦,其中:日光灯4124只,应急日光灯 935 只,应急诱导灯 783 只;地下一层、二层及地上一层大堂照明总功率60千瓦,地上大堂为 36千瓦,地下大堂 24千瓦,(不包括一层大堂空调);楼层照明总功率 633.6千瓦。其中楼梯照明 126.7千瓦 ,电梯厅及过道照明 380千瓦 ,应急照明 126.9千瓦,楼道灯为 红外感应控制。

(6)消防电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 楼层 位置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 总线制 系统。消防控制室设于 5楼 位置。

消防泵共 8 台,其中低区消火栓泵 2台 75千瓦/台,消防喷淋泵 2台45千 瓦 ;高区消火栓泵 2台 160千瓦/台,消防喷淋泵 2台110千瓦/台。消防稳压泵 2台 1.5 千瓦/台,总功率 3 千瓦,喷淋稳压泵 2台,1.5千瓦/台。

消防水箱地下层共1只 540吨,屋顶层共 1只 35吨。

(7)弱电系统:

电话通信:住宅电话按 2 门/户考虑,小区数据网可与INTERNET网等信息网联网。通过电信总机房内的网络管理设备,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可为用户提供社会、经济等多媒体信息。每套住宅内设 2 个信息点。

有线电视系统:每套预配设 5-6只电视用户终端,共计电视终端约 5000-6000只。监控系统:与消控室在同一位置,可视对讲、电视监控、车辆管理、背景音乐、周界报警、电子巡更设计总功率 15千瓦,常用总功率 10千瓦。

(8)电梯共 36 台,总功率 1260千瓦。电梯机房空调总功率 36 千瓦。

(9)水景系统:室外景观水泵总功率 60千瓦,容量 500吨,室外景观照明总功率 44千瓦。

(10)地下室集水井水泵 147台,总功率 370千瓦。风机总数 143 台,总功率 1082.4千瓦。地下室人防发电机 2台,总功率300千瓦。

(11)大堂空调 6 台,总功率 72千瓦。

(12)室外游泳池体积 500 立方米,循环设备总功率 30千瓦,辅助设施总功率 10 千瓦。室内游泳池体积 400 立方米,恒温能耗 140千瓦/小时。冬季30度。

(13)楼宇泛光照明总功率 90千瓦。

(14)小区为精装修房屋,每幢楼一层有一个共用大厅。外立面260000平方米。

(15)有会所,内设恒温游泳池、活动健身设施,经营方式待定。

(16)主入口 2 个,次入口 1 个,全部24小时开放。

二、【城市之星】的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保修期限

物业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电梯:24个月

2、主体土建:24个月

3、主体水电:24个月

4、供水系统:24个月

5、监控系统:24个月

6、消防系统:24个月

7、绿化:24个月

8、配套市政:24个月

保修期时间计算:自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安装设备进行外观、调试、运行等方面的检测,在取得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认同签章之日起即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三、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二)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三)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四)清洁卫生。

(五)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六)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的管理。

(七)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

(八)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的管理。

(九)商业网点的管理。

(十)社区文化活动。

(十一)档案资料管理。

(十二)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四、物业维修资金来源和物业管理用房

(一)物业维修资金将按足额上缴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物业管理用房及经营用房:招标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待楼盘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配置移交给中标单位。

(三)高层物业服务费暂定每平方米 3.8元/月,办公楼及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费暂定每平方米 3.8 元/月,商铺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 2.8 元/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每个 80元/月, 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暂定每平方米 0.80 元/月(向业主按实分摊)。地面停车费用按照《杭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现定的暂定收费标准转为基准收费标准,并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对收费标准进行重新协商制定。已竣工交付但尚 5 未出售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服务费100%的标准交纳。物业买受人未入住使用的空置物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业主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交纳。

(四)本物业项目采取物业包干制经营模式: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五)其它有偿服务项目:

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而提供的代办性服务、特约性服务,需要收费的,由物业公司按有关规定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管理投标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 一级 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

六、奖惩措施

(一)【城市之星】的物业服务标准按《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有关指标和内容超出上述标准或另有规定的,以投标书为准;

(二)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中标单位未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或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杭州市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计分内容与标准》进行服务,经考核该项目管理处扣分至0分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视公安机关或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最终裁定),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终止委托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并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

七、有关说明

(一)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城市之星】全方位统一的物业服务。

(二)制作标书时,统一按 202_ 年 12月为物业交付时间,若开发商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提前进驻将支付相应费用。

(三)中标企业应在正式交付前4个月进驻,开发建设单位按 同期物业服务费的70% 标准支付前期进驻费用。

(四)物业经各项验收合格后,招标单位按规定移交给中标单位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业主大会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业主大会成立后视中标单位工作服务业绩状况决定续聘或改聘;

(五)物业企业进驻时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开办费:具体由双方协商,该费用购置的设施设备应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该项目时移交。

(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其他方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依据

(一)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服务的政策法规。

(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城市之星】小区规划方案。

(三)招标文件。

二、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规划建设基本情况和图纸,以及投标依据,认真研究,实实在在做好投标书。

三、招标文件解释及答疑

(一)为便于投标单位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和提出问题并得到解决,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参加现场答疑会,并对小区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现场答疑会及勘察现场的时间另定。

(二)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意见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通过投标答疑会予以解答,会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和解答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补充报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

(三)不论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送任何资料文件,还是向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复,均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或承诺一律无效。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综合说明书(企业概况、管理经验、成果和企业发展方向等);

(四)接管【城市之星】的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名单、简介及职称、职务、专业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附拟派管理处主任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方案及内容:

1、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小区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2、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

3、根据【城市之星】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4、根据【城市之星】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的具体措施,发挥高科技在管理中的作用,智能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管理、入住管理、业户服务、档案管理等);

5、制定争创“杭州市物业服务优秀小区”规划,制定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各项指标包括: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治安、消防事故发生率、保洁率、绿化完好率、住户投诉率及物业服务公司满意率等等;

6、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提出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及制度建设;

7、以【城市之星】为依托,列便民服务项目,进行经费收支,制定增收节支措施,注重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体现以业养业的发展后劲;

8、有类似小区管理经验,案例介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A.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费用; B.报价均包含所有的税费和利润。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书写

(一)投标文件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须统一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各投标单位应提供 六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亲自署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三)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招标单位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加盖印章;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四)投标文件叙述应简洁明了。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

(一)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张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人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投标单位。

二、投标截止期

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交纳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间 年 月 日 点前,地点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平海大厦620室;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

3、投标企业未中标的,由招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天内退还保证金(无息);

4、中标企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招标单位将退还投保证金(无息);

5、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弃权的;

B、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四、投标文件处理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成为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但不予支付标书制作所需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 评标、决标

一、评标组织

由招标单位代表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和开发建设单位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二、评标原则

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由评委对投标单位的标书、企业综合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论证,并实行计分制,获得最高分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中标单位。

三、评标程序

(一)于 年 月 日 分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办监督下进行开标,在保证不泄露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审核论证。根据标书分高低确定入围企业参加答辩。

(二)招标单位于 年 月 日 分举行答辩会,每个投标单位限3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管理处主任必须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应经市物业管理招标办认可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及招标单位未能准时参加或未参加答辩会的,将视做放弃此次招投标资格。

(三)答辩会由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办监督和主持。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顺序,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投标单位就标书及的管理事项进行提问。

(四)根据标书(40%),企业综合考评(30%),答辩情况(30%)综合评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五)在宣布中标以前,有关招标的资料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密。

(六)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和 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第六章 合同签订

一、招标单位根据杭州市招标办核准的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招标单位报经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另选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未经市物业招标办许可无故拖延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给予赔偿,并由市物业管理招标办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指标要求及中标单位的标书和答辩过程中承诺将成为合同内容。

第二篇:物业招标文件范本

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

(公开/邀请)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

区(市)县

号附

号,四至范围: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或见附图)。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

平方米(其中公建用地

平方米),道路用地

平方米,绿化用地

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幢(其中住宅

套,非住宅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综合容积率

;绿化率为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

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

平方米。

二、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于

月开工建设,共分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

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等用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坐落位置:。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坐落位置:。

四、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开发建设单位按

标准缴存,计

元;购房人按

标准缴存,计

元;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来源有

,建立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现存于。

五、招标书的发售

投标单位应于

****年**月**日

分前至成都市

区(市)县

号附

室(领取/购买)招标书。(出售的招标书每套标书收取成本费

元整)。

六、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领取/购买)招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元整。未中标者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计),并给予

元的投标书编制补偿金。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七、投标地点

成都市

区(市)县

号附

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九、招投标说明会

****年**月**日

分约请投标人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举行说明会。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年**月**日

2、开标地点:成都市

区(市)县

号附

室。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

****年**月**日前与

(姓名)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地 址:

邮 编: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招标人)

****年**月**日 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及要求

本物业的环境设施设备按照《成都市住宅物业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指导标准》

等标准,物业服务按照《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级标准,具体技术规范与要求和部分差异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

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服务;9、10、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3、4、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标准(1)(2)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标准(1)(2)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1)(2)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标准(1)(2)

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1)(2)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标准(1)(2)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标准(1)(2)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标准(1)(2)

9、其他服务标准(1)(2)

四、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

五、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详见附件1)。

六、公建配套设施及说明(详见附件2)。

七、。

八、。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合格的投标方

1、经过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称为合格的投标方。

2、3、(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3、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2、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3、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4、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 的具体情况。

5、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1)对物业共用部位、业主或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方案;(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方案;(3)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室内的服务方案;

(4)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5)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6)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7)绿化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方案;(8)(9)

6、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1)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天然气的应急措施;(2)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天然气的应急措施;(3)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5)电梯故障的应急措施;(6)消防应急措施。(7)(8)

7、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

8、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9、施工噪声控制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应对预案。

10、提供

(《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的建议稿。11、12、(二)投标报价

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投标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报价计价单位按建筑面积元/每平方米〃月计算。

2、3、(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

套,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和无效

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投标方的名称、地址、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材料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字样。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4)逾期送达的;

(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的方法与程序

2、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1)招标方根据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设

人。其中,招标人指派

人,由招标人从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专家成员

人。(2)评标标准(3)评标办法

五、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方在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确定中 标人。

2、招标方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4、5、(二)悔标责任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

日后(最长不超过30日),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按

赔偿;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招标人的损失按

予以赔偿责任。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日后(最长不超过30日),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物业服务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按

给予赔偿。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1、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3、4、(四)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格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

3、4、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2、招标人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招标费用的承担,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由招标人全额承担;(2)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由招标人、中标人各承担一半;(4)。

但由于中标人悔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本次招投标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表明对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规定和要求表示理解;应表明投标文件连同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表明投标报价的有效期自

至。

5、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

等证明文件,并概要介绍本公司的基本状况、管理业绩等情况。

6、7、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

本物业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

一、给水、排水、排污设施设备配置状况。

二、供电、供气设施设备配置状况。

三、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置状况。

四、小区出入口共计

处;分设在路。

五、小区智能化设备的配置。

六、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指标。

七、八、附件2:

本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及说明

路,路和

第三篇:物业服务招标文件(爵士嘉园)

爵世嘉园邀标说明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现决定对硚口区爵世嘉园的物业服务进行邀请投标。

一、邀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小区坐落于武汉市硚口区武胜西街8号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小区。其中,本小区建筑面积:35990平米;占地面积:29990平米 ;容积率:3.4% ;绿化率:20%;楼层状况:共256套;高层、车位总数:146个;总户数:256户、住宅物业费1.35元每平方;门面2元每平方。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 5个,地下停车位 141个;

二、建筑区划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202_年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一)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坐落位置:。

(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坐落位置:。

四、邀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 叁级(含待定)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管理总面积达到50万平方以上;

2、获得各项荣誉及业绩较好的、管理项目达10个以上管理经验的。

3、承诺函;

承诺;不涨价、公司投资水泵改造、增设高空抛物摄像、绿化补栽、对外墙空鼓进行修复、修复门禁系统;

4、本次投标以邀标形式,由业委会统一发送邀标函,被邀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图片、申请、承诺函);

5、由爵世嘉园业委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最终选定三家投标单位;

五、评标方式;以业委会及业主代表实地考察及承诺为主要考核依据,公开业主投票票数达到51%及以上的单位为最终中标单位。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_年 8 月 31 日 16 时 分,报名地址为武胜西街8号爵世嘉园业委会办公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七、本次邀标最终解释权归爵世嘉园业委会。

爵世嘉园业委会

202_ 年 8月 24日

第四篇: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对 “***”小区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本建筑区划位于: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架空部分)平方米。地上机动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个。地上非机动停车位个,地下非机动停车位个。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总容积率:,绿地率: 备注:房屋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备案为依据。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业委会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工作时间内在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3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年月日工作时间内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方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六、招标人管理要求

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中标企业承担相应的房屋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并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中标企业应接受并完成好受委托事项,委托事项如下:

1、受委托做好物业房屋专有部分的承接查验工作;

2、受委托对租户进行入住和退出登记,采集入住人员和单位信息;

3、按委托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房屋使用的日常巡查,制定日、月、季巡查计划,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做好各阶段巡查记录,发现违规出租、出借、转让、调换、经营、空置、改变房屋用途、欠租等违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委托方进行报告;

4、建立房屋管理台账,对未分配房屋的进行维护管理;

5、受委托收取租赁型物业租金、入账,制作、更新租金管理台账,租金收缴率达90%以上;

6、受委托对租赁型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和养护,确保维修的及时性及住户的满意度;

7、负责其他委托管理工作:定期走访租户,收集租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租户的基本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核实、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建立回访制度。按委托方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相关档案的整理、归集和保管。开展物业房屋的使用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8、与绩效挂钩,接受委托方的考核监督;

9、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年月日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的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第五篇:招标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7)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同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_年1月17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2_〕7号),要求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_—202_年)》确定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一、关于坚持政府主导

坚持政府主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需要,是安全有效使用医疗卫生公共资金的保证。

在药品集中持采购中坚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并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二是政府建立非营利性采购交易平台。各地应当建立政府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并确保政府拥有平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是坚持政府主导的核心标志。这个平台不仅要承担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种药品的采购工作,也要承担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还要承担省级管理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交易平台要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完善、数据齐全、监管严密。目前采购交易仍收取一定费用的,应当向政府提供经费支持、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免费采购交易的方式转变。三是政府要对采购交易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及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辖区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规范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在医药购销活动中的行为,保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关于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

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所形成的价格,是医药企业向省(区、市)内所有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机构的供应价格。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有利于集中省内专家的集体智慧,选购优质药品,保证用药安全;有利于节约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降低采购价格。

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要合理划分省、市(地)、县管理事权。省级负责集中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市(地)、县级负责本级集中采购的监管。

三、关于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网上集中采购,就是要求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要通过网上运行来实现。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使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采购和销售,为政府监督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各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的购销活动必须在采购平台上“阳光操作”,使药品采购切实做到招标公开、价格公开、采购公开和使用公开。

四、关于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要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划分过粗,可能使部分疗效确切、质量较好的药品难以中标;划分过细,则可能影响药品有效竞争,不易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要注意兼顾药品质量、企业标准、生产工艺、科技水平等方面因素,加大质量分权重。保证中标药品质优价廉,促进优质企业发展。

五、关于组织专家评标议标

要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入围品种和价格的合理性。在具体品种议价和谈判时,根据不同品种类型抽取不同的类别专家,保证谈判结果更加合理。

要严格把好专家评议关。评标专家要随机抽取,进行全封闭式评标议标;对投标品种的安全性、疗效、副作用、企业规模、品牌知名度、企业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议意见要以药品疗效和安全性为依据,并记录在案,严禁以专家个人意愿确定中标品种。

六、关于合理控制中标率

确定集中采购药品的中标率,必须全面分析投标品种数量,考虑省(区、市)内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差异,把握本省(区、市)地域范围大小。合理确定中标率,有利于规范采购秩序,促进企业开展合理的价格竞争。

七、关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实行医药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投标人须持有生产企业证明文件。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中标药品配送到全省(区、市)参加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的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之中。中标的生产企业负责全省(区、市)的配送,中标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医药经营企业进行配送,如果本地区尚无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医药经营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大型医药经营企业配送。原则上每种药品只允许委托一次,但在一个地区可以委托多家进行配送。如果被委托企业完成不了配送任务,需要再委托另一家医药企业配送的,应当由中标企业提出申请,经省(区、市)医药采购领导小组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但不得提高中标药品的采购价格。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

八、关于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合同是规范医药购销双方行为的法律依据,医药购销双方必须按照规定内容如实签订,依法执行。

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至少不低于上实际使用量的80%,向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管理部门申报当年采购数量,并只能购买中标药品;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购买中标以外药品时,需报经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九、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要从因病施治抓起,规范诊疗行为;要抓好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管理,严格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要严格对药品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医药购销行为公示、“阳光用药”等管理制度。

十、关于落实部门责任

药品采购工作涉及范围广,管理部门多,各部门应当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采购集中度的提高,出现新形式的腐败问题。

要充分认识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顿医药购销秩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意义,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兼顾各方利益,建设科学的药品供应保障体制。要按照有关规定,针对实际情况,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财政保障、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相关政策,相互配合,协同行动。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确保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物业服务招标文件(5篇范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