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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20-96078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5 00:51: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

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

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

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

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 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篇: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

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

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

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

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

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

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

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

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

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 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

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 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

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

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

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

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

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

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

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

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

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

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

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

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

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的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大修和养护工程。

(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

(三)需要办理用地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施工设计图三份。

3、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

5、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

6、签订覆土前规划竣工的测量委托书一份。

7、放线资料一份。

8、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

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

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两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

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

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

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

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

意见通知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

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建设用地面积(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

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4)-→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_)。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设计红线图4份。经审批不同意的,给予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筑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5)-→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_)。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同意的,核发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和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5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1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送审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

六、申办建筑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七、申办建筑方案审查注意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1)-→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六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二十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取得土地权属文件、缴费完成、施工图、文物挖掘审查均已通过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建施总平面图。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

2、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取得土地权属文件。

3、申请项目已完成坐标放线工作。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按步骤送交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收。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核准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申请材料

1、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附件。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2份

4、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限建筑面积202_平方米以上建筑)。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注意事项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规划验收意见书所要求的所有内容的。

2、应持相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

3、已完成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所有配套项目。

4、违法建设已进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进行处理。

六、取得的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控 规 调 整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控规调整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成都市规划局规划处

4、承诺时限:技术性调整:9个工作日;非技术性调整: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3190824、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关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补充说明》。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规划局规划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

四、申请材料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整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局部规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8)已批准的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9)其它涉及控规调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2、控规局部调整的专题论证报告6份(图说文件,含电子文件)

五、前置条件

1、申请调规内容不属于原则上不予调整的控规内容:《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中的第十一条;

2、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请同一地块的控规调整超过一年的。

六、取得审批文件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控规局部调整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受理控规调整申请,不视为已同意调整申请;

2、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到市规划局承办部门咨询相关要求;

3、市规划局控规调整承办部门:中心城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控规调整由对应市规划局各分局承办;郫

县、新都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郊县处承办;龙泉驿区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

市规划局锦江分局承办。

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⑴、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124/平方米。

⑵申请规划验收缴纳25元/平方米。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

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

1、申请人自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后,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窗口工作人员签发的《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2、申请人自申办规划验收合格证受理后, 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加盖“此费已核”专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银行收银柜缴纳报建费。

第三步:申请人将缴款通知书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表明缴费已完成。

三、前置条件

1、申请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并经规划验线合格。

2、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149元/平方米)。

四、说明

核缴费程序属于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发证前的一个必备程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进行。该程序只表明建设单位缴纳报建费情况,不能代替取得最终证照的其他前置条件。

例: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房地产规划报建流程

用地选址(10天)

定点(蓝线)及规划要点(15天)

总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16天)报建图审查

并联审查

放线

定位图

核实报建图面积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发工作联系单

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竣工测量

规划验收复核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三篇:报规流程

报规流程:

1、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殊项目作选址论证

2、申请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征地初步意见并将情况反馈我局,由我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3、申请单位根据建设用地设计规划条件作出拟建工程总平面图送审。我局对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手续办理完毕后,须将该证送回我局进行认证)。

申请单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 续,取得土地权属证书

4、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申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规划设计要点进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送报设计方案(须同时办理建设工程设计及勘察合同审查手续),经审批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

须证得消防、环保、人防、园林、交通 等相关专业部门的同意。特殊项目须经专家评审会审评

5、申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送审,经审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开工批准文件

6、办理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手续。

7、进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规划验收认证,并核《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经消防、环保、人防等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 规划验收程序

8、申报单位凭经过我局认证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以及其它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

第四篇: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规划方案审批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方案送审表〉一份

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一份

3)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一份。比例1:500或1:1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4)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建筑方案图(平、立、剖)

6)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7)规划方案说明书一份(配电子文件)

8)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一份(配电子文件)

9)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一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2、办理选址意见书 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选址意见书》2份,2)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一份:“项目可行性报告”由策划部前期请人做

3)1:500到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 5)(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单栋建筑除外)各一份(配电子文件)

6)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它特殊要求的资料(有污染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7)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结果:选址意见书(原件一份)、选址红线图(一张)

3、立项审批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房地产资质开发证书复印件

2)立项的申请报告 3)开设项目资金账户和办理投资商的资信证明:(公司信用和帐户内资金情况)必须达到投资额的20%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

6)立项申请表(一式一份,交给区计统办)7)招标基本情况表(如果是集体企业)8)用地预审的意见(如果有调整用地)9)地名申请批复(交给区计统办)10)总平面图

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另加申请书一份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区提交2份):需备原件查验 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一份(提交2份):需备原件查验

4)反映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地形图一份,比例为1:1000或1:500,涉及与多个部门交界的用地,应加盖多方单位界线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一份(设计单位加盖图章)6)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一份 7)已批规划方案一份

6、设计方案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独立的每栋写一张

2)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独立的每栋写一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窗口要留一份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 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3份(配电子文件)5)透视图1 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每栋的屋顶标高、平面、立面用A3普通纸打出附在图册后面)

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提供原件核对,国土证如果抵押了可用复印件加盖银行确认章)

7、验收资料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申办个人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注册建筑师章)

4)建筑平面图纸(需含门窗表)二套,立面、剖面、总平面图纸各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

5)详细消防设计专篇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包括每栋建筑详细说明,并附工程项目概况表格,表中列明技术指标及各栋建筑高度、层数)

6)完整消防工程图纸一套(建筑、给排水、暖通、弱电专业、加盖设计院红章)

7)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最少二人以上,并与图纸签名人员相符)

7、施工图送审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全套施工图纸一式两份

2)批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按备注2规定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4)按备注3规定的重要工程,提交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结构计算书、结构计算数据磁盘、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 7)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书

8)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8、建筑物命名申请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3份(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单,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2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1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5)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2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四至图或总平面图复印件2份(应附经济技术指标,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9、(准建项目开发手册)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筑方案图(图册)一份

3)总平面规划图(一式二份,需经规划局审查盖章)在规划方案送审时规划科确认的两份原图,房地产管理科盖章后自留一份存档,返还一份给公司

4)投资商出具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证明原件(资金不少天项目申办准建部分投资的20%,时间不可以过长)

5)环评报告、子女教育及排污配套解决方案 6)国土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8)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报建表〉一份:一栋一份 2)〈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房地产项目用)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份(工业建筑用)一栋一份

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在建筑方案送审后退回的)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用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各一份

5)〈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一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套(即盖“已审”章的图册)

6)建筑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各栋首层平面图)2套、结构施工图纸1套

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核意见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一份

8)(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手册)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9)房地产立项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相片及电子文件 11、建设工程放线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放线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2)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已批复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原件各一份 4)总平面图电子文件一份

12、质量监督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质量监督费和质量监督服务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13安全监督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3)施工图纸

14、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材料目录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表》

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施工图(全套)一式两份,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建设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需缴交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提交施工合同原件去开收费单进行缴费

9)需缴交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0)缴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15、防雷设施设计审核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资料:防雷设计说明,防雷接地平面图及大样图,均压环设计图及大样图,天面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立面图,桩基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

2)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焊工证的复印件

3)采用非标防雷产品进行设计,必须附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证件,设计方案

4)审核合格后,按规定交纳验收费,领取《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防雷设施验收手册》凭《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施工手续

16、预售证申报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2)预售许可材料目录

3)预售楼款监管协议、预售楼款专用账户的银行印鉴卡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

8)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同意的房地产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并用彩笔画出申报位置

9)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鸏执照复印件

10)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17、办理商品房预售总体备案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批准预售及商品房屋合同备案按揭登记申请表》(经建设局盖章)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营业执照正本、资质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预售许可证 6)所销售房屋总平面图

7)缴交公共设施配套基金发票原件

18、房地产工程规划验收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份 2)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工程报建跟踪表

6)现状地形实测四置图

19、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有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质监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7)施工安全评价书

8)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20、商品房确权

需提供资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1)开发证书和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商品房建设谁建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6)《商品房产权权属申请表》

第五篇: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终)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一、立项

收件部门:市政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防震减灾局 联系电话:86921922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

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 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财务管理部

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17530、86628054 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1:500红线图;

3、土地权属文件;

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

5、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1年内,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三、办理国土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国土局规划地籍事务中心出宗地图,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交齐土地款后,带上土地出让合同、交款票据、契税票据去国土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四、方案图审查

审批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17530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1、建设工程方案总平图5份;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

3、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

4、A3幅面效果图2份 注意事项:

1、方案设计时必须一次设计到位,设计中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事先与规划局进行咨询,避免在报批审查中出现较多问题多次进行修改;

2、方案一经通过不能进行修改;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设计研发部

五、办理交评、环评

1、交评(定公司,签合同,付款,交方案总图及电子文档于对方公司,催促联系上交评会议)

2、环评(定公司,签合同,付款,交立项证明及项目各相关数据(以立项范围为一次环评范围)、方案总图及电子文档于对方公司,催促联系上环评会议)(环评不影响前期手续办理,但为后期竣工验收必须手续及财务办理贷款前提)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预算合约部

六、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17530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

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资料1套。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七、制作规划许可证公布牌: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带上新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去市规划局服务中心,交清费用(如要出售房屋的规证为4800元每幅,自留房屋为1200元每幅)。待公布牌制作好后,由市规划局人员负责到项目现场安装。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八、办理项目名称备案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民政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申请报告(说明建筑物所在位置、规模、所取名称的含义和理由)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一份(看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项目设计效果图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九、办理土方开挖临时施工许可证:

去建设局办理土方单位招标备案,安检备案,待建设局看完现场后,可办临时施工许可证(即提前介入手续)。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项目部

十、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工地所在地的属地交警分局《渣土证》申领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提供开发公司或施工单位营业证件

3、提供渣土处置计划、线路图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项目部

十一、办理自来水事宜:

向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单位法人委托书一份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1/500征地红线图(经规划局盖章认可)

⑤1/500建筑总平面图(盖规划骑缝章)(此时未能提供,可写特别约定,后补)⑥水量说明。

由自来水公司受理后,出自来水公司固定合同,走完双方合同流程后,我方交付预算款费用。待水表安装设计人员确定后,带我公司相关工程人员去与对方设计人员衔接沟通,出自来水安装施工图。施工图出好后,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确定施工队,联系施工队进场施工,待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结算,以此费用为准,将预付款进行多退少补(如是退款给公司,需根据结算数据先由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后退款并取得发票)。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十二、办理坐标放线:

联系成勘院,签订测量工程合同(202_年1月后改为一次一收费)。根据公司开发进度,交方案总图(盖有规划章,并各相关数据严格)于成勘院,申请房屋坐标放线,取得放线交接单及成果表。(202_年3月后,规划局授权成勘院进行密度及各相关数据核定,此环节审图较复杂,应在资料上报后,密切联系对方核图人员,进行图纸修正)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十三、项目卡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联系电话:86262899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项目基本信息表》;

2、组织机构代码;

3、立项批复;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综合管理部

十四、报建费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联系电话:86278714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64.5元收取; 申请材料:

1、立项批复;

2、建委审核通知书;

3、总平图、各层平面图;

注意事项:应随时了解报建费有无减免。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十五、机构施工图审查

审批部门:具备审图资质的审查机构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收费标准:收费,1万平米以下按照每平米2元,1-10万平米按每平米1.2元; 申请材料:

1、地勘报告;全套施工图5套;概算书;

注意事项:建议找较熟悉的审查机构,以免在审查过程出现技术上的问题便于沟通,审图时间上也可以控制;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十六、初设会审: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勘察、设计合同;

3、初设文件(设计图纸四套、设计说明二份、光盘一张);

4、专家审查意见(由审图公司出)。

与规划局联系好待确定上会日期后,通知设计公司及审图公司专家出现场。取得初设会审结果。(卫生、环保、消防均到场)。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十七、白蚁防治办理: 审批部门:市白蚁防治所

将地下室1、2层建施及总平图刻制成光盘,并带上报建费缴纳复印件去市白蚁防治所拟白蚁防治合同,拿回公司走流程。因此费用已含在报建费里,此合同不涉及费用。待合同签定后,由工程部通知对方来项目现场打药。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项目部

十八、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697927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件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审批部门;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电局、市国安局、市城管局; 申请材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同时收电子文档);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总平图(2份)、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公建配套设施相关行业标准;

3、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总平图、平、立、剖(1份);

4、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5、中标通知书;

6、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

7、立项批复、招标核准表;

8、《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式四份并签章、《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查银行进帐单原件收复印件,合同中有约定除外);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2、国土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1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骑缝章总平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14、建设单位签章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15、建设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

16、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进帐单;

17、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缴单; 项目部需准备资料

1、市建委:工程项目设计概要表;户型统计表(非住宅不报送);外立面设计说明及效果图1份;外立面效果图及地勘报告电子文件(1份,刻录光盘);设计概(预)算书;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2、市规划:建施总平图3分,建施平、立、剖图1份;

3、市消防:各专业施工图(各1份,包括建施总平图、水施总平图;市卫生局:建施总平图1份,建施图1份(纯住宅项目不报),水施总平图1份,水施生活饮用水二次贮水设施及水泵房平面图1份,通风专业施工图1份;

4、市人防办:建施总平图1份,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1份;

5、市水务局:水施总平面图1份;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6、市安监局:建施总平图1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

7、市气象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防雷设计图1份;

8、市广电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有线电视设计图1份(非住宅不报送);

9、市国安局:建筑方案图1份,建施总平图1份,建施平面图1份,弱电系统图1份(未销售外国客户不报送);

10、市城管局:项目使用权证明1份,建施总平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工程名称

子项名称

录入本光盘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与送审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1、《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3、外地施工企业入蓉备案登记;

4、《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5、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员一寸彩照一张;

7、综合社会保险缴纳费确认函;

8、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

9、施工单位组织设计会签表; 监理单位需提供资料:

1、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押原件,交1张1寸照片)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名单及授权书;

3、监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成本合约部需准备资料:

1、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原件5份;

2、监理合同副本原件1本;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 财务部需提供资料:

1、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收原件,工期不足1年资金不得少于50%;工期超过1年,资金不得少于30%)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注意事项:

1、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资料时不确定的地方应先与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后再申报,以免资料错误导致退件,影响下一步程序办理。;

2、施工图经各部门审批后,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修建,如因特殊原因需局部调整,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十九、预售面积测量 审批部门: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商业收费标准:每平米2.72元,住宅收费标准每平米1.36元; 申请材料: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机构审核通过建施图1套; 注意事项:

1、建议找较熟悉的测绘单位,测绘过程中出现问题便于沟通,出测绘报告时间上也可以控制;

2、测绘单位完成面积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对面积报告事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报房管局审核。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

二十、燃气申报:

审批部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申请材料: ①申请 ②建筑红线图 ③建筑总平图 ④图纸电子文档刻盘。

燃气公司受理后,出固定合同,双方完成合同后,我公司付款,燃气公司确定设计人员,联系我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与对方设计人员联系沟通,确定方案。方案确定后,联系施工队进场施工,碰管通气。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二

十一、地址门牌确定:

与土地所属派出所联系,交规划总图及申请,沟通确定地址门牌号并取得地址证明。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二

十二、占道施工及开口办理: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局

占道开口后的效果图及施工图上报规划局、建委统筹办(需准备:

1、申请;

2、规划手续;

3、占道平面布置图;

4、施工现场照片;

5、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表)(区安监站可办)、园林局(涉及移树)、路灯办(如有路灯需联系),经各部门同意后,向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申请,缴纳占道费用,取得临时占道施工许可证后即可开工。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 二

十三、项目物业公司备案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办理预售许可证前完成物业公司备案。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二

十四、办理外销证: 审批部门:市政务中心国安窗口 申请材料:

1、涉外申请

2、申报表

3、立项批复

4、国土证

5、规划许可证

6、红线图、用地许可

7、营业执照

8、机构代码

9、法人及申请表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图纸的电子文档。各二份交市政务中心国安窗口,待受理后,来现场查看,合格后联系取证。完成责任部本/人:营销策划部 二

十五、购买预售方案及管理KEY: 审批部门:房管局信息中心 申请材料:

1、介绍信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3、《使用企业登记表》

4、《从业人员使用登记表》

5、经办人身份证

6、法人身份证

7、使用人身份证。

将资料提交至房管局信息中心,购买到KEY后,交窗口激活即可用。完成责任部本/人:营销策划部 二

十六、预售面积审核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6280027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预售面积报告及技术报告原件2份;

2、验收合格书及光盘;

3、与测绘公司签定的测绘合同原件;

4、面积审核申请;

5、规划许可证、总平图;

6、机构审核建施图1套;

7、施工许可证;

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 二

十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6279795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规划许可、总平;

2、施工许可;

3、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4、审核后面积报告;

5、国土证;

6、营业执照资质;

7、门牌号证明;

8、介绍信; 销售部需准备资料:

1、销售计划;

2、销售价格;

备注:工程现场达到办理预售许可证进度后,先通知房管局勘察现场,资料齐备后再申报房管局,可节省办证时间; 完成责任部本/人:营销策划部 二

十八、公示公证办理: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涉及项目的各类更改及竣工,都需要公证公示。需准备:

1、营业执照

2、机构代码

3、法人身份证

4、介绍信

5、受托人身份证。

把施工总平图+更改或竣工验收图+公示说明,制作在一张A1纸上,共做三张+A4三张。

完成责任部本/人:前期报建人员、二

十九、质监验收

完成质监验收,取得工程验收报告。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 三

十、城建档案馆备案 审批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3194173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每卷115元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计委关于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可行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有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2、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3、征地拆迁意见,协议、方案等,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使用证及国有土地出合同等;

4、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址勘察报告;

5、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有限光纤电视系统、园林、白蚁等审批文件;

6、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勘察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图、座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8、施工许可证、交纳绿化建设费等缴费证明、工程质量监督书

9、工程验收报告、结算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土建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会审记录;

2、工尺感洽商记录、建筑定位放线测量记录;

3、地基验槽、地基处理记录、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

4、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及合格证、试验报告,构件(门窗、外墙、油漆)合格证、检验报告,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5、土壤试验报告,单位工程混泥土抗压强度汇总表及试验报告、混泥土抗渗试验报告;

6、砌筑砂浆强度评定、砂浆抗压强度汇总表及试验报告,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隐蔽检查记录;

7、商品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钢筋试验报告。

8、结构吊装试验记录、结构验收记录、沉将观测记录,基础、主题、基桩工程验收记录;

9、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10、基础、主体、楼地面、屋面、门窗、装饰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给排水、电、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工程文字材料:

1、开、竣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3、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单,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设备明细表;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专业工程试验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质保核查资料、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竣工图:

1、综合图(建筑、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平面布置图);

2、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通风)竣工图;

3、消防、幕墙竣工文字材料及竣工图; 假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1、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地形、地貌,原由建筑物的旧貌的摄像材料,典型的、比较重要的建筑物相片资料;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基础至±0阶段,基槽底部、地下室隐蔽前、±0时要布设摄测量三维标,进行摄影形成立体像对;

4、主题封顶段:大象的混泥土梁、板、承重柱贴有标尺的摄影相片,有代表性结构标高9层)混泥土施工状况相片,主题封顶相片;

4、竣工阶段:建筑物正面、侧面全景,质量事故发生部位的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的相片、摄像; 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 三

十一、成勘院竣工测量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227508 审批部门:成都市勘察设计院

收费标准:收费(需申报图纸后根据点位、放线长度、面积进行收费)公司需准备资料:总平图复印件 其它部门需提供资料:无 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 三

十二、竣工并联审查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921925 注意事项:

1、绿化不达标的每平米按3元收费;

2、不修建人防地下室的按每平米28元收费;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3、在验收申报资料时,可提前预约各部门勘察现场及审查资料,以免交件后现场或资料不符合,发生退件。申请材料

市建委工程竣工验收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2、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核实验收:

1、规划许可证及总平;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规划竣工测绘报告;

3、房产测绘报告;

4、城建挡案审核意见; 人防工程竣工备案:

1、市人防审核通过人防施工图全套1份;

2、人防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1份;

3、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防护设备常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1分 环保验收:

先到环保局进行申报环保验收检测,检测完毕领取检测报告后在准备资料进行环保验收。

1、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提供);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其他项目提供无上述污染源说明)防雷验收:

先到防雷局进行申报防雷验收检测,检测完毕领取检测报告后在准备资料进行防雷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文件(含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系统指标测试记录;

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消防验收:

1、消防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

2、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隐蔽工程、国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级水系统的耐压实验报告(均由责任人签字);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能证明材料、助燃性能证明(装饰工程应提供此文件);

5、监测单位对国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检测报告(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

6、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责任人签名认可并盖有公章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7、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公众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提供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竣工图2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建筑工程涉水竣工验收:

1、涉水竣工图、设计变更(取、排水);

2、取水工程验收报告; 卫生防疫竣工验收:

1、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文;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园林竣工验收:

1、规划批准总平;

2、绿化总平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各1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三、建委综合备案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联系电话:86921925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

2、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原件)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份;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5、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安全检验合格证;

4、工程结算书(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和造价师资质章)。注意事项:

1、项目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督促质检站监督报告尽快转建委;

2、竣工并联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综合备案; 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前期报建人员 三

十三、大产权办理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6279795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国有土地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规划总平图;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经测绘审核归档的面积测量报告;

10、维修基金缴存证明: 缴纳维修资金: 网上录入; 准备: 归集申请表;

代收情况说明(地产、物业各盖1份); 原件:规划验收合格证; 地址证明; 总平图; 实测报告;

[交进房管局窗口,待审核通过后通知转款,取得缴存证明。此部份应注意:申请表的数据要与实测报告一致]

注意事项:住宅及商业按照套进行填写房屋登记申请表; 完成责任部本/人:项目部、前期报建人员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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