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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0-84615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4 12:29: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来源: 院(党)办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全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 教代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多作贡献,为使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把我校建成国内一流的民办外国语大学,完成与国际接轨,最终实现民主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办学总体目标而奋斗。

第二章 职 权

第三条 教代会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在学校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与学校发展相关的重大问题,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审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考核方案、奖惩规定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各级领导和行政部门应认真对待、处理教代会提出的议案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 学校的正式教职工(不含外教)均有资格当选为代表。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思想活跃,关心学校大事,敢于发表意见,热心为群众服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以院、系、部、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教职工总数的8%确定(不足一名的单位选一名)。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应由教师、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代表的结构既照顾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师为主的特点,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人数的60%。

第九条 学校党政领导作为教职工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并到相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但不占选举单位名额。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二年,到期改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教职工代表按规定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就大会的各项议程,有权自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

(三)有权就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而遇到阻挠或遭到打击报复,有权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以及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和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认真执行会议的决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四)做好本职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发挥参政议政和桥梁纽带作用。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任期内在校内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不变,参加调入单位代表组活动。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教代会每二年一届。召开换届和每年一次的教代会时,由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代表中的教师、管理人员和学校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完成有关任务。

第十六条 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或通过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要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本着“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围绕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确定议题,经院长审阅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八条 教代会的工作要实行公开制度,并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全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对教代会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 教代会按选举单位建立代表组,人数较少的可以两个以上单位合并建立联合代表组,推举组长一名。代表组组长主要职责:组织代表参加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征集汇总提案,组织本组代表认真讨论审议会议有关文件,及时向本单位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收集教职工对大会决议、决定的反映,接受教代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条 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由执委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员名单,由教代会讨论确定。专门工作小组的任务是在教代会领导下,对教代会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教代会提案以及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执委会承担教代会常设工作机构的任务,在院长和教代会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提出教代会议程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经院长审批。

(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组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并经常听取代表及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大会闭会期间,遇到有关学校工作中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可提请召开教代会代表组组长会议,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答问题。

(四)向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五)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的新途径,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六)做好教代会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七)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从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

(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学校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第二段:开好预备会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并由其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意见,使校长和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工作报告和方案。

2、校长作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提案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5、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6、通过大会决议。

7、大会总结及资料归档。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宣传大会精神。

3、各司其责。

4、检查督促。

(四)教代会闭会期间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若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

3、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决议(经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而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4、做好教代会档案工作。教代会档案资料设正副本,正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工会备查。

三、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主要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推行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根本指导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指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和思想作风。具体包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尊重支持教职工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等。能,主要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素质和专业才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等。勤,主要指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对待本职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实效,敢于负责;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等。绩,主要指干部的工作实绩。这是对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综合考察。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关心教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并报学校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2)思想发动。主要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有针对性地讲解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动员被评议的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鼓励代表(教职工)正确行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评议,认真搞好评议。

2、述职评议阶段

(1)被评议的干部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根据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侧重从分管工作加以总结(字数在202_字左右)。

(2)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投票测评。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胜任度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参加测评的教职工要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为有效。测评表由区教文体局、区教育工会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统计后,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校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3)以教代会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背靠背”评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将各代表小组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综合汇总后,分别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写出评议意见,然后填写《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报告表》。

4、反馈阶段

(1)评议工作小组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然后向全体代表通报评议结果。(2)被评议干部向代表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1)学校工会要认真做好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2)《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报告表》经学校党组织签意见并盖章后,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和上级教育工会。

四、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学校党组织、工会的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员、教师代表等5-7人组成。

五、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人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

第三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稿.

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稿

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稿 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吕良中学第6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稿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尤其是今年领导班子调整后,校长室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进一步强化了“民主办学,科学管理,严谨治教,精心育人”的指导思想,更进一步明确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再上

规范,再上台阶”的工作要求,全校上下一心,苦干巧干,教育质量稳步上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形成如下决议。

实施目标管理实现追赶式发展

一、落实目标,明确任务。

将教育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班,合理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优化组合教师群体,使得各个年级的平行班尽可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启动,以利于良好班集体的形成。

二、优化过程,加强检查。

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教学决策机构,对教学目标和教学行为进行宏观控制,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指挥;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教研组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进行教学过程的检查与考核;年级组长负责教学的协调组织,适时调整各班、各科教学间的关系。

三、分层推进,整体优化。

分层推进,分类指导是保证目标实现的成功经验,尤其对临界生采取“四优先、五跟踪”措施。

四、目标激励,师生交心。

将集体目标和学生的基础、能力、内部需求紧密结合,开展“目标 计划 行动=成功”的活动,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目标,明确实现目标的措施,激发学生的学习内驱力。

坚持以德治校,优化育人效果

本着“以德治校,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保证和监督学校的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重视师德建设,强化育人意识。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教育法规,师德规范,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完善师表形象,用心灵去启迪心灵,用人格去塑造人格。根据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制定《高邮中学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是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起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网络。

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班主任工作的十个到位,加强班主任的理论学习,坚持班主任月度例会制度,坚持同年级班会课的集体备课制度。

必须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好“中学生团校”、“中学生业余党校”和“学生干部培训班”,切实加强团委会、学生会的工作。

进一步开展“青蓝工程”、学校教育论文交流会、“师德演讲会”、“师德师风学教”、“教育行风评议”等活动,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敬业奉献精神的培养。

三是重视德育基地建设。近几年来,进一步利用10个校外德育基地,充分挖掘本地区的德育资源,增强德育工作的生动性与现实性。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家长学校并定期活动,调动社会、家长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四是重视加强校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利用“两报一刊”(高邮日报教育专刊、甘雨报、新苗期刊)及“邮中之声”校园广播台、校园橱窗、板报等大力宣传师生的先进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利用校园文化“十个一”,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素质。

五是重视加强学校德育实验课题的研究,不断创新德育的内容和形式。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一、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

本着“三个一切”和“三个服务”,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和“职员为教员服务,教员为学员服务,领导为全员服务”的指导思想,实现三个转变。转变立场:由教师为中心到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转变观点:由为教而教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转变方法:由我教你学、你听我教到以学定教、因材施教。

二、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1、学习先进经验,推行“教学案一体化”

2、完善课堂评价标准,加强课堂教学检查,按照合格课、优秀课、精品课标准,明确新授课、复习课和试卷讲评课规范。

3、用好读书课和阅览室,延伸学生阅读的时间和空间。

4、聚焦高考,强化高三。必须精在课前准备,贵在集体研究,重在把握尺度。

三、形成思维为主线、能力为主旨的教学机制。

提倡创设问题情境,以点拔式为主要教学方式,教给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想方法,建立知识网络,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强调留给学生思维空间,努力延长学生的思维长度。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根据本校教学实际,开展“优化教育策略,促进主体发展”课题研究。

以人为本,实现教师队伍现代化,发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和省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名教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形成辐射,实施“群星工程”。

本着“三个面向”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国际间交流,广

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稿 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吕良中学第6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稿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尤其是今年领导班子调整后,校长室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进一步强化了“民主办学,科学管理,严谨治教,精心育人”的指导思想,更进一步明确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再上规范,再上台阶”的工作要求,全校上下一心,苦干巧干,教育质量稳步上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形成如下决议。

实施目标管理实现追赶式发展

一、落实目标,明确任务。

将教育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班,合理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优化组合教师群体,使得各个年级的平行班尽可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启动,以利于良好班集体的形成。

二、优化过程,加强检查。

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教学决策机构,对教学目标和教学行为进行宏观控制,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指挥;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教研组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进行教学过程的检查与考核;年级组长负责教学的协调组织,适时调整各班、各科教学间的关系。

三、分层推进,整体优化。

分层推进,分类指导是保证目标实现的成功经验,尤其对临界生采取“四优先、五跟踪”措施。

四、目标激励,师生交心。

将集体目标和学生的基础、能力、内部需求紧密结合,开展“目标 计划 行动=成功”的活动,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目标,明确实现目标的措施,激发学生的学习内驱力。

坚持以德治校,优化育人效果

本着“以德治校,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保证和监督学校的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重视师德建设,强化育人意识。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教育法规,师德规范,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完善师表形象,用心灵去启迪心灵,用人格去塑造人格。根据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制定《高邮中学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是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起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网络。

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班主任工作的十个到位,加强班主任的理论学习,坚持班主任月度例会制度,坚持同年级班会课的集体备课制度。

必须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好“中学生团校”、“中学生业余党校”和“学生干部培训班”,切实加强团委会、学生会的工作。

进一步开展“青蓝工程”、学校教育论文交流会、“师德演讲会”、“师德师风学教”、“教育行风评议”等活动,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敬业奉献精神的培养。

三是重视德育基地建设。近几年来,进一步利用10个校外德育基地,充分挖掘本地区的德育资源,增强德育工作的生动性与现实性。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家长学校并定期活动,调动社会、家长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四是重视加强校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利用“两报一刊”(高邮日报教育专刊、甘雨报、新苗期刊)及“邮中之声”校园广播台、校园橱窗、板报等大力宣传师生的先进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利用校园文化“十个一”,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素质。

五是重视加强学校德育实验课题的研究,不断创新德育的内容和形式。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一、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

本着“三个一切”和“三个服务”,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和“职员为教员服务,教员为学员服务,领导为全员服务”的指导思想,实现三个转变。转变立场:由教师为中心到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转变观点:由为教而教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转变方法:由我教你学、你听我教到以学定教、因材施教。

二、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1、学习先进经验,推行“教学案一体化”

2、完善课堂评价标准,加强课堂教学检查,按照合格课、优秀课、精品课标准,明确新授课、复习课和试卷讲评课规范。

3、用好读书课和阅览室,延伸学生阅读的时间和空间。

4、聚焦高考,强化高三。必须精在课前准备,贵在集体研究,重在把握尺度。

三、形成思维为主线、能力为主旨的教学机制。

提倡创设问题情境,以点拔式为主要教学方式,教给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想方法,建立知识网络,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强调留给学生思维空间,努力延长学生的思维长度。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根据本校教学实际,开展“优化教育策略,促进主体发展”课题研究。

以人为本,实现教师队伍现代化,发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和省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名教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形成辐射,实施“群星工程”。

本着“三个面向”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国际间交流,广[page_break]泛开展国际间合作。在与澳大利亚汉密尔顿·亚历山德拉学院互派访问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拉紧两校关系,扩大两校对口交流的领域。

21世纪的教育是全新的教育,21世纪的高邮市中学也必将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古老的京杭大运河畔。希望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再出成果、再创辉煌,向百年校庆献上一份厚礼,为创建四星级学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篇:教职工代表大会

定陶一中第五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202_年9月8日上午,定陶一中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在综合楼五楼阶梯教师举行。大会由工会主席黄复平主持,杨汝增校长等学校领导以及教职工代表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定陶一中财务管理制度》等三个文件,并就学校工作广泛征求与会代表的意见。

大会首先由崔成玉副校长宣读了《定陶一中财务管理制度》和《关于成立定陶一中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定陶一中财务管理制度》,最后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定陶一中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制度、管理制度、收入制度、支出制度、资产管理、财务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对财务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为定陶一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促进增收开支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上吕令杰副校长宣读了《定陶一中教师工作评价意见》。《定陶一中教师工作评价意见》从评价方法、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加分项目、扣分项目等五个方面对定陶一中教师评价工作进行了说明。该意见是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结合定陶一中实际,本着便于操作便于评价的原则制定的。

葛中运副校长宣读了《定陶一中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该办法从请假类别、请销假审批手续、对旷工的处理办法等三个方面对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对加强学校管理,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最后,工作人员又发放了学校工作意见评价表,广泛征求与会代表的意见。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大会达到了通过制度约束行动的目的,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思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是我校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第五篇: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词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为期一天半的 第三届十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大会主席团、工作组以及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经全面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在此,我谨代表大会主席团再一次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会议取得的各项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

本次大会各位代表心系学校的发展与未来,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听取了书记校长黄家华同志所作的《学校202_——202_学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学校《关于通报批评的处理办法》、《教辅人员月工作过程考核办法》、《效能奖考核办法》、《教职工考核评价办法》、以及《202_—202_学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讨论期间,代表们围绕会议主题畅所欲言,,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这些,都集中体现了广大教职工对我校加快改革发展,推进民主办学,共同构建和谐校园的强烈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

同志们!万乘之业汇众志乃兴。学校近几年的办学历程也清楚说明: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动力,民主理校的关键就是依靠教职员工办学,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上下一心,我们的学校才会乘风破浪,科学发展。一方面,我们党委将致力把学校发展的大局维护好,把每一个教职员工的利益维护好,把学校的一砖一瓦建设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营造和谐氛围,不断提高服务师生水平。同时,我们也希望在座的各位,不仅要把代表当作一种身份,更要当成一种责任,我们不仅是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政策的建设者、完善者,更要做学校已定计划、规章、制度的宣传者,维护者,真正做到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爱生如子,爱校如家,我们的学校才会永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携起手来,群策群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xx外校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在此我恭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最后,我宣布学校第三届十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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