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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0-105171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7 12:32: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202_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对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核工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产业,中核集团是重要的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积极拥护者和坚定实践者。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法治中核,是我们必须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加强法治工作是集团改革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法令行则国强,法令弛则国乱。国家如此,企业也如此。习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现代企业首要的要求和标志,就是依法治企,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推进改革发展。

首先,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要求我们加强法治。我国已经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到法律监督各个层面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在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法律制度规范将更加完备、要求更严格,法律的执行力度将更大、监督力度将更严格。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厉行法治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曾介绍,百年经营最核心的经验就是两条:一是变革,二是守法,而且守法比变革更重要。核工业要做强做优做大,做到基业长青、世界一流,就一定要学习这种尊崇法治的精神,坚持不懈厉行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以法治护航发展。

第三,加强法治工作是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集团积极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不断加大走出去、引进来步伐,面临的外部政策法律环境相当复杂严峻,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直接损失,甚至陷入法律纠纷的泥潭中。当前,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频频碰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意识不强和运用规则能力不足,很多教训非常深刻。面对这些风险,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固步自封。唯一的出路就是主动应对,大力加强我们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规避风险、解决争议,为集团走出去、走得稳、走得安全保驾护航。

全面推动法治中核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做到心中有法,形成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法治工作,首要的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当前,我们有的单位特别是领导人员,对待法治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这就说明还没有从内心真诚地信仰法律,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首要的一条是要学习法律,切实提高企业领导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员普法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严格依法经营管理,做到坚守底线,依法合规。依法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基本规范,这既是企业的底线,也是红线,不能碰触,更不可逾越。当前,有的单位存在只重业绩、忽视规范管理的现象,包括在审计、巡视过程发现很多违法违规的问题,实际上是离开了法治精神这个企业管理的根本。因此,我们要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从源头上把经营行为始终规范在法律框架内,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不踩线、不越界。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坚决杜绝违法牟利、违规开展高风险业务的行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崇尚契约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表率。

三是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做到预判风险,防患未然。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不能回避,但可以预判,也可以预研,更可以预防。防范法律风险,是企业法治工作的核心和要义,是法治工作的价值所在。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总部和各板块、各成员单位分级负责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法律审核,强化对重要决策、重大经济合同和重大项目的法律审核,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全流程,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全覆盖。切实强化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认真做好项目前期法律风险的论证识别,积极应对好投资所在国的法律审查,妥善处理好出现的争议纠纷,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

四是加强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做到提升能力,补齐短板。做好法治工作,组织机构是基础,队伍是关键。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法治工作短板,解决机构人员和履职能力问题。特别是业务量大且法律风险较大的成员单位,全面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针对集团经营需求,加强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既懂经营管理,又精法律业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

五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做到制度为本,重在执行。好的制度既是法治的具体体现,又是推进法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依法治企、推进法治中核,就是要进一步强化上至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制度,下至集团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树立制度权威,强化制度刚性,做到党组依法决策决议、总部依法指导管理、板块依法生产经营、员工依法履职尽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而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制定再多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加强宣贯培训、纳入业务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考评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梳理工作,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堵塞存在的漏洞,不断提高制度的规范化、科学性。

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法治中核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工作纳入集团整体工作部署,将法治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同步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作用,对法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通过“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形成全员守法的局面,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加强考评问责。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工作要求纳入集团计划预算考核体系,重点考核成员单位法治工作效果和“十三五”法治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落实问责制度,重大经营活动因未经法律审核,或虽经法律审核但未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集团公司问责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新形势下,核工业领域法治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转变传统观念,眼光向外,加强对外联系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指导支持。密切关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变化情况,密切关注有关部委出台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引,预知预判重大法律风险。

第二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立法是法治运行过程的起点,而执法、司法、守法是对其的延续和发展。法治的目标与价值最终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实现。如果立法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施,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那么法律将形同虚设,民众就会失望,法律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法治建设也将陷入“口惠而实不至”的境地。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了工作部署,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这表明,我们已经深刻意识到,能否实现“法治中国”的梦想,能否真正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不仅仅在于我们有无法律,更决定于这些法律能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取决于这些法律能否通过执法和司法过程真正作用于社会生活。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第三篇: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202_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意识,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 法治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委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委属各单位办公室兼作本单位的普法机构,确定专人为普法联络员,明确了职责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工作计划;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建立了机关学习制度和奖励制度、职工学法考勤制度。三是制订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全市农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2_—202_年)》,每年还制定了《全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机关干部学法计划》。

四、编发和征订普法资料。市种子管理站编印了《农作物种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选编》300册,分发给相关领导、农业部门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统计征订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六五”普法教材。配合市人大正在编印《农业农村经济法律法规汇编》。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六五”普法以来,市农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涉法学习24次。按照市政府部署,每年组织我委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委属单位、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根据学法计划安排,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集中学习、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坚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去年市农委代表队在全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每年举办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全国、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今年我委对全市执法骨干6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省农委领导专家讲授了肥料、农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

三、创新普法载体,搭建农民学法平台。为调动农民群众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委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市农委每年都举办形式多样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推广活动。今年,市农委和市科协在宜秀区黄梅村共同举行了送科技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农业及卫生医疗咨询台16个,利用宣传车、展板、明白纸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假劣农资识别常识及实用农业技术,现场接待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2_多份。二是扎实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部门一项重要职责,市农委结合农民特点及生产经营需要,创新培育模式,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安排培训内容,要求各级培训机构将涉农法律法规作为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努力在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培养一支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如今年宜秀区农业局在罗岭镇妙山等四个村开展的农民专业培训中,聘请省市专家讲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440人。各地农业部门还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怀宁县农委通过编发手机报、制作电视专题等形式,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望江县农委结合农资企业年会、包村联户工作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会等,向农资经营人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等知识。三是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我市农资打假力度不断加强,农资质量水平稳中有升,但农资质量纠纷仍时有发生。我委坚持以普法促维权,在维权中普法,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我委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和投诉53起,办结率100%;市种子站平息了2起种粮大户群体上访事件,妥善解决了杂交水稻品种“广两优100”、“Y两优2号”、“盐两优888”等种子质量纠纷,协议理赔受损农户47.3万元。

四、普治并举,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我委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推进农业执法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农业法律法规公正有效实施。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以“春、夏、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02_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6205人次,检查企业6924个次,立案查处168件,挽回经济损失376万元。去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_加强法治烟草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烟草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臻完善,烟草行业如何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强法制烟草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有关举措浅谈自己的一些观点。

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首先,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学法制度建设方面,领导干部要通过召开读书会、参加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带头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单位或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考察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任职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再次,实行专卖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拟从事专卖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局(公司)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最后,完善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人员学法制度。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将培训成绩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决策权,对相应的权限、程序、时限、公布形式等作出规定并公开发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行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

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提高规范性文件运行质量。首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其次,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便于相关利益方查询、下载,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再次,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最后,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已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更加重视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的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造假、售假等涉烟违法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

取证活动,保障执法程序的公正性。要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要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地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并完善适用规则,通过制定严格的约束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行政执法权限,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此外,还要通过加强投诉网络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等措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一是加大行业信息公开力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健全行业信息公开制度,从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考核评价等方面予以细化,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三是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职工代表各项活动,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四是保障和支持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行政问责,确保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执行能力。一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体制和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要求“一把手”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建设法治烟草的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把依法行政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不断增强各单位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三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调研工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以及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等热点、难点问题做深入调查研究,探讨新思路、新方法,用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指导不断发展的实践,努力使法治烟草建设取得新突破。

第五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2_字版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这也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法治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活动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背景之下,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任务将从加强立法转向更加注重法的实施,强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这为我们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思路,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总体采取的是“立法先行”发展模式。在当时法制基础相当贫乏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这种发展模式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通过短时期大规模立法迅速扭转了“无法可依”局面。

一言以蔽之,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立法与执法、司法的有效对接与贯通,是要把“纸面上的法”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为此,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总体布局之后,专门强调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治

法的生命在于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实施。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法律实施问题发表重要阐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会上,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就为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施意义更为凸显。这是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民众尊重和信赖司法,这种尊重和信赖将有助于克服政府执法的缺陷;如果他们失去了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故可言,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权威性,存在大量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那么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成效将丧失殆尽。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为当前的司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和基本思路。

进一步凸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作用

当前,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也得以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真正发挥司法在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如果存在严重司法不公现象,那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就会被打破,社会将失去最底线的公平正义。

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成为全社会的热切期盼,司法公正问题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要求之下,必须强化司法作为社会纠纷解决主渠道的作用,引导民众通过正常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司法机关的性质、功能和使命,要求司法主体必须具有中立性。在此意义上,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确立司法权威、保证司法高效的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当前,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有效排除干扰、提升司法公信力、保证司法公开公平的具体程序规则,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机制。这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还要求司法人员提升法治理念和职业素养,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要求他们正确处理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关系,自觉抵制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敢于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是提升司法权威、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的机会,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具体实践。

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治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保障。法治中国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唯有通过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具体争议和冲突,才能将法治所蕴含的公平正义传输给民众,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简而言之,法治中国的目标就是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只有通过公正、高效和权威的司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只有在每一起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增添全社会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和动力,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唯此,法治不仅写在纸上,而且写在民众的心里,社会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也才能以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铸就“法治中国”的梦想。

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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