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74519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2 15:32: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附件1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2010年后备人才工程,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 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第四条 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学校、单项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认定过程中涉及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五条 “基地”认定周期中受到国家、省(区、市)处分的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七条 根据“基地”认定条件,对达到“基地”认定条件优秀标准,且大赛成绩满40分的学校可作为“基地”备选学校 进行申报。

第八条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的“基地”认定申报表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第九条 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组织所属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基地”认定的自评、复评和申报工作。

第十条 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对所属项目“基地”备选学校的复审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最终的统评审定工作。

第三章 认定时间

第十二条 “基地”认定工作按奥运会周期每四年进行一次。第十三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9月为学校申报和自评时间。

第十四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10月为各省(区、市)体育局复评时间。

第十五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11月为各省(区、市)体育局向国家体育总局申报“基地”备选学校和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复审时间。

第十六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年底为国家体育总局统评和公布认定结果时间。

第四章 命名与奖励

第十七条 凡经统评达到“基地”认定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名为该奥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八条 “基地”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已被命名“基地”的学校,在新的认定周期仍须向所属省(区、市)体育局申报重新参加认定,经认定达到“基地”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继续命名为新一轮奥运周期的“基地”。未申请参加“基地”认定或经统评未达到“基地”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不再命名为新一轮奥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九条 凡被命名“基地”的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将予以表彰奖励,在本周期内每年对学校进行适当资金投入,“基地”学校所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第二十条 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基地”学校改善训练、科研、教学等条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凡被命名的“基地”学校,每年12月底须向所属省(区、市)体育局上报本校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 各省(区、市)体育局须于第二年的2月底前将所属“基地”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第二十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将与有关省(区、市)体育局不定期对“基地”学校的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挪用资金的学校,视情节予以处罚,严重者,取消“基地”命名。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原国家体育总局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的文件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篇: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附件1

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细则

一、基本条件

(一)教练员队伍

1、教练员是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

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含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小教超高)。

3、认定依据:

(1)高级教练员或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小学超高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聘任证书;

(2)教练员考核资料(包括兼职、返聘人员资料);(3)退休返聘教练员批文;(4)聘任时间不少于3年;

(5)专兼职教练员不少于5人,高级教练员不少于2人得5分;专兼职教练员不少于3人,高级教练员不少于1人得3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二)训练设施设备

1、具有保证全天候训练的标准场(馆、房),场馆内不少于16张球台得5分;场馆内不少于14张球台得3分;场馆内不少于12张球台得1分.2、乒乓球训练器材齐全,有辅助的力量训练房、专业的乒乓球训练辅助器材、医疗室、田径场,少一项扣1分。

3、认定依据

学校须提供场地平面图;无所有权的场(馆、房)须同时提供使用、租用场地协议书。

(三)学生状况

1、学校保证学生正常的教育和训练,其中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

2、认定依据

(1)学校提供总课表、训练学生考试成绩统计表、单科成绩表等证明学生正常接受教育的资料,如有必要可找学生座谈。

(2)学校提供学生训练计划、训练总结、课时计划等证明学生每天训练不少于2小时的资料。

二、人才质量 运动员输送

(一)输送是指在本学校或单位系统训练1年及以上时间后向上级学校或单位的输送,同级别输送无效。

(二)向上级输送的界定:各类学校或单位向国家队、省级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输送;市级体校向省级体校输送;县区级体校向省级、市级体校输送;少体校向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输送。

“直接输送”是指由本学校或单位直接输送到省级优 秀运动队、解放军队、行业体协运动队。

(三)输送证明的界定:向国家队输送的,须提供国家 队录用文件复印件;向省优秀队输送的,须提供当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录用文件等证明复印件;向解放军队输送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向中等体育学校输送的,须提供入校当年省、市教育部门招生办审批的复印件;向上级少体校输送的,须提供入校当年上级体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升学(转学)材料等能够证明输送的相关材料。

(四)向外省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的,须提供输送原件,其计算方法同本省;在上级训练单位代训、培训的不统计在输送人数内。

(五)认定依据:2012年至今学校输送学生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人才效益 大赛成绩

(一)以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每年统计的大赛成绩为准。

(二)在校系统训练时间1年以上的学生,输送后取得的成绩方可计算在内。

(三)统计年限:2012年至今取得的大赛成绩。

(四)计算方法:累计加分,团体、单项都计算在内。

(五)认定依据:取得大赛成绩的运动员名单及成绩统计表;取得大赛成绩的运动员输送及参赛成绩的有关材料。

第三篇: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

宝鸡体校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近日,从国家体育总局传来喜讯,我校被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这一荣誉的获得使我校办学水平跨上了新的台阶。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是国家体育总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所开展的一个精品工程,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检查、考核、验收申办单位在办学条件、管理、训练、教学、人才效益等方面的工作而认定命名的,是各级体校的最高荣誉。2009至2012这一周期内,我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体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办学规模、训练水平、竞赛成绩等均创历史新高。自2010年至今我校开设的十四个大项在参加省比赛中团体总分和金牌一直处于全省首位。尤其是2012年竞走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竞走比赛获金牌2枚,有4人分别入选国家队、国青队、国少队。田径、举重、射击等项目上有28人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4人接近健将标准。一批优秀高水平体育人才脱颖而出。此外学校的育人环境也有了较大的突破,学校现有10个教学班,四百余名学生。教学设施较完备,学校有图书阅览室和十五万册电子图书室,理化实验室,计算机室等。学校中考成绩连续四年稳中有升,2012年96人参加中考,最高分408分,平均分和大专上线率再创历史最好。体操运动员张家政2012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刘芳芳、王鹏、兰静等5名学生分别被陕西省师范大学、石油大学录取。学校在本周期的各项工作为争创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2年7月,我校按照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的申报条件逐项进行了任务分解,将各项具体内容落实到各个科室,展开了申报的自评工作。资料收集准备中,教职工以求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自查,科室负责人以忘我的精神展开了资料的审查,学校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也投入了科室资料的审查。学校的自查为申报工作迈开了一大步。同年10月陕西省体育局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复评,2013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这一系列的工作,不仅促进了我校训练、教学等工作更趋规范,而且为我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争创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的成功使我校办学水平跨上了新的台阶。

第四篇: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名单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名单

北京

1、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2、北京市第三体育运动学校

3、北京市朝阳区体育运动学校

4、东城区第一体育运动学校

5、石景山区少儿体育运动学校

6、海淀区少年儿童游泳业余体校

7、西城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中心

8、东城区青少年业余体校

9、首都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10、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

11、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校 天津、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津市河西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青少年业余体校

4、天津市和平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学校 5、天津市南开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6、天津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

7、天津市南开区全国重点乒乓球单项运动学校 河北

1、石家庄市体育运动学校

2、秦皇岛市重点业余体校

3、保定市体育运动学校

4、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5、张家口市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6、保定市第二重点业余体校

7、保定市第一重点业余体育学校

8、河北省体育运动学校

9、河北省游泳跳水运动学校

10、保定市少年儿童游泳业余体校

11、沧州体育运动学校

12、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13、邢台市第一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14、河北省田径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15、石家庄市中山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山西

1、大同市体育运动学校

2、阳泉市体育运动学校

3、太原市体育运动学校

4、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内蒙古

1、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竞技体校

2、通辽市体育中学

3、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4、乌兰察布市重点业余体育学校 辽宁

1、沈阳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2、辽宁省体育学校

3、辽宁省大连体育学校

4、朝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5、大连市航海运动学校

6、沈阳市军事体育陆上运动学校

7、阜新市体育运动学校

8、大连市业余体育学校

9、凌海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10、大连市甘井子区青少年体育学校

11、阜新市军事体育学校

12、抚顺市体育运动学校

13、大连金州新区业余体育学校

14、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

15、营口市体育运动学校

16、鞍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17、鞍山市军事体育学校

18、瓦房店市体育运动学校

19、丹东市航海运动学校 20、抚顺市少儿游泳业余体校

21、大连市足球运动学校

22、锦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23、抚顺市业余水上运动学校

24、盖州市排球运动学校

25、丹东市业余体育学校

26、本溪市体育运动学校

27、铁岭市体育学校

28、沈阳市和平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9、朝阳市双塔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30、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

31、辽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32、鞍山市铁东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吉林、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 2、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3、通化市体育运动学校

4、长春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5、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 6、长春市业余军事体育学校 7、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 8、辽源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9、白山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10、梨树县体育运动学校

11、白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12、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3、长春市短道速滑学校

14、长春市冰雪运动学校

15、四平市业余军事体育学校 黑龙江

1、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

2、哈尔滨市体育运动学校

3、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4、齐齐哈尔市少年重点业余体育学校

5、绥化市重点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6、牡丹江市竞技体育学校

7、牡丹江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8、齐齐哈尔市滑冰学校

9、七台河市短道速滑少儿业余体校

10、哈尔滨市游泳业余体校

11、伊春市南岔区体育局速度滑冰业余体校 上海

1、上海市黄浦区卢湾第一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3、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一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4、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5、上海市杨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6、虹口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7、上海市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游泳学校(上海市普陀区温水游泳池)

8、闸北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9、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

10、上海市黄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上海市黄浦区青少年业余游泳学校)

11、上海市宝山区第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2、上海徐汇游泳馆 上海市游泳学校

13、上海市杨浦区青少年业余游泳学校

14、上海市黄浦区卢湾第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5、上海市长宁区长宁温水游泳池(上海市长宁区游泳学校)

16、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17、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18、宝山区少年儿童业余游泳学校

19、上海市青浦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0、闵行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1、上海体育馆(二线运动队)江苏

1、徐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2、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3、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

4、玄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5、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6、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7、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8、徐州市竞技体育学校

9、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10、中山东路体育运动学校

11、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2、江苏省淮安体育运动学校

13、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

14、下关区业余体育学校

15、常州市业余军体学校

16、沛县体育中学

17、常州市武进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8、南通市崇川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9、镇江市体育运动学校

20、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21、张家港市少年业余体校

22、宜兴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23、盐城体育运动学校

24、吴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25、铜山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26、苏州市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

27、水上运动学校

28、金坛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29、江苏省少年业余体校 30、海安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31、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32、南京市重竞技运动学校

33、江苏省仙林体育学校

34、楚州区青少年业余体校

35、丰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36、大丰市少年体育学校

37、徐州市划船运动学校 浙江

1、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

2、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

3、温州体育运动学校

4、宁波体育运动学校

5、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6、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

7、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8、海宁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9、宁波市水上运动学校

10、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11、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2、绍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13、瑞安市业余体校 安徽

1、安徽省体育运动学校

2、滁州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3、阜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4、马鞍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5、宿州市体育职业中学

6、合肥市体育中学

7、蚌埠市体育中学

8、芜湖市青少年体育学校 福建

1、福清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福建省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3、龙岩市少年儿童重点体校

4、南安市体育学校

5、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6、三明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7、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

8上杭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9、南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10、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 江西

1、景德镇市体育运动学校

2、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

3、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

4、昌江区少儿体育学校

5、吉安市少儿体育体校

6、新余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7、九江市少年儿童体校 山东

1、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

2、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

3、滨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4、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5、青岛市北体育学校

6、烟台市射击运动学校

7、博兴县体育中学

8、青岛市军事体育学校

9、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

10、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

11、济南市皇亭业余体育学校

12、烟台市游泳运动学校

13、龙口市竞技体育学校

14、招远市竞技体育学校

15、芝罘区竞技体育学校

16、烟台市自行车运动学校

17、济南市重点业余体育学校

18、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

19、牟平区竞技体育学校 20、莱芜市体育运动学校

21、济宁市体育运动学校

22、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23、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

24、枣庄市体育运动学校

25、青岛市四方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6、淄博市竞技体育学校

27、莱州市竞技体育学校

28、胶南市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29、蓬莱市竞技体育学校 30、青岛市城阳区体育学校

31、潍坊市重点竞技体育学校

32、新泰市体操运动学校

33、沂源县竞技体育学校

34、滕州市竞技体育学校

35、胶州市业余体育学校

36、淄博市临淄区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37、平度市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河南

1、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

2、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3、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

4、漯河市体育运动学校

5、新乡市体育运动学校

6、南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7、开封市运动学校

8、沈丘县体育运动学校

9、舞钢市体育运动学校

10、郑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11、洛阳市射击单项体校

12、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13、商丘市体育运动学校 湖北

1、湖北省体育运动学校

2、宜昌市体育运动学校

3、荆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4、襄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5、黄石市体育运动学校

6、湖北省跳水学校

7、湖北省体育局崇仁体育培训中心少儿体校

8、湖北省网球学校

9、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

10、武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11、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少儿体校

12、荆门市体育艺术学校

13、仙桃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4、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湖南

1、湖南省体育运动学校

2、永州市体校

3、安化县羽毛球运动学校

4、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

5、株洲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6、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

7、长沙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8、郴州市体育学校

9、长沙体操学校

10、衡阳市游泳跳水学校

11、湘西自治州体育运动学校

12、古丈县玉玲举重运动学校

13、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

14、江永县体校 广东

1、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竞技体校

2、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

3、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4、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5、惠州市体校

6、花都区业余体校

7、佛山市顺德区业余体校

8、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

9、佛山市南海区业余体育学校

10、珠海市斗门区少年业余体校

11、湛江市霞山区业余体校

12、番禺区环城中学

13、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14、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

15、潮州市业余体校

16、黄埔区业余体校

17、湛江市赤坎区业余体校

18、增城市运南业余体育学校

19、惠来县羽毛球业余体校 20、湛江市体育学校

21、河源市体育运动学校

22、天河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23、广州市水上运动业余体育学校 广西

1、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

2、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

3、贵港市业余体育学校

4、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跳水学校

5、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

6、柳州市业余体校

7、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

8、临桂县业余体校 重庆

1、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2、重庆市大渡口区重点体育运动学校 四川

1、四川省体操学校

2、四川省游泳学校

3、四川省田径学校

4、成都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5、泸州市业余体育学校

6、内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7、成都市体育运动学校

8、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

9、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0、雅安市业余体育学校

11、凉山州青少年重点业余体校

12、内江市东兴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3、泸州市江阳区业余体育学校

14、成都市全国重点乒乓球运动学校

15、成都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贵州

1、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

2、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 云南

1、昆明市体育学校

2、玉溪体育运动学校

3、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校 陕西

1、陕西省青少年体校

2、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

3、榆林体育运动学校

4、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5、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6、宝鸡市体育运动学校

7、延安市体育运动学校 青海

1、青海省青少年业余体校

第五篇: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1-09 【生效日期】2004-01-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实施2010年后备人才工程,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竞技体育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第三条 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三档。

第四条第四条 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学校、单项运动学校、少年儿童学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第五条第五条 受到国家、省(区、市)处分的上述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七条第七条 凡达到《基地》认定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方可作为《基地》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八条第八条 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基地》认定的自评和复评工作,并根据《基地》认定条件确定申报《基地》备选学校。

第九条第九条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复审和核评审定工作。

第十条第十条 各省(区、市)体育局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的《基地》认定申报表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第三章 认定时间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基地》认定工作按奥运会周期每四年认定一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的9月为学校申报和自评时间。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的10月为各省(区、市)体育局复评时间。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的11月为各省(区、市)体育局向国家体育总局推荐《基地》备选学校时间。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每届奥运会举办当年年底为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核评和公布认定结果时间。

第四章 命名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凡经核评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名为该奥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基地》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已被命名《基地》的学校,在新认定周期仍须向所属省(区、市)体育局申报继续参加认定,经认定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继续命名为新一轮奥运周期的《基地》。未申报参加《基地》认定或经核评未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不再命名为新一轮奥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凡被命名《基地》的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凡被命名的《基地》学校须每年12月底前向所属省(区、市)体育局上报本校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各省(区、市)体育局须于第二年的2月底前将所属《基地》学校工作总结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国家体育总局每年不定期对《基地》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学校,视情节予以处罚,严重者,取消《基地》命名。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国家体育总局。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原国家体委或国家体育总局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的文件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