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一、地方经济对电子商务的需求和创建工作的意义 重点说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市场环境建设对电子商务的需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流通体系建设、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地方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重点说明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网络零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支柱或特色产业信息化水平及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现代物流、信用、标准、统计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情况;地方法规、政策、电子商务市场规范与监管情况;当地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三、创建工作基础
重点说明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方面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包括园区范围、规划、管理机构、已入驻企业情况、已出台政策情况及相关配套设施情况等。
四、创建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地区发展规划,结合区域的产业基础,重点说明3-5年内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企业聚集数量、企业年均产值(销售收入)、基地年营销收入、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研发机构数量、带动人员就业情况、电子商务协会等中介机构建设情况等。
五、创建工作内容
围绕落实创建工作目标,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预期效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拟制定和修订的促进或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规章和政策措施;给与入驻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优惠政策;入驻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范围。
(二)基地提供给入驻企业的基础配套服务设施以及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基地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方案,平台的模式、功能及创新点,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情况。
(四)基地为入驻企业建立的投融资渠道和机制,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的方案以及如何形成产、学、研、用的合作机制。
(五)基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地方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关举措,如在扩大消费、促进居民及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以及促进商务领域市场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推进措施。
(六)基地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方面的举措,在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关键技术、行业标准等课题方面设立的研究课题。
六、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机制,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职责分工以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七、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及阶段目标
按照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计划,并制定出可考核的工作目标。
八、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
上级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 基地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基地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证明文件及管理办法 已出台的基地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文件
已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名单及经营情况简表(主营业务、年产值、就业人员数量等)
第二篇:2017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2017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点
一、摘要
(一)创建工作目标
从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 号)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重点说明 3-5 年内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
(二)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落实创建工作目标,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预期效果等。明确提出拟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拟制定和修订的地方规章和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措施、拟建设的支撑体系、拟完善的基础设施、拟发展的电子商务重点领域等。
(三)创建工作重点工程
围绕落实创建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拟推进的重点工程及相关内容说明等。
(四)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机制,包括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矛盾问题协同处理机制等,以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注:请将此部分文字字数控制在 3500 字以内。)
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战略定位
(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城市区位、人口、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GDP 总量及增速、三个产业产值及比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进出口额及增速、支柱或特色产业发展现状。
(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城市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与定位。
(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子商务的需求分析。从拉动消费、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培育经济增长动力等方面对城市发展电子商务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
三、城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概况。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国内电子商务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及增速、电子商务企业(包括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数量及典型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建设情况、电子商务协会等社团组织建设情况、城市电子商务发展主要特点与优势、城市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城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情况。现代物流、电子支付、电子认证、信用、标准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情况,电子商务领域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情况等。
(三)城市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4 号)为指导,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方向,明确城市发展电子商务的原则思路,面向城市发展电子商务的具体需求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重点说明 3-5 年内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交易额及增长率指标、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程度指标、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数量指标、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数量指标、电子商务法规政策方面的任务指标等(其中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增长率、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程度等主要发展指标应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五、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
1、完善电子商务促进政策与措施。针对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研究制定鼓励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向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政策,在土地及信息资源、财政资金资源、人力资源、市场资源等方面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形成政策体系。
2、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结合本地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特点,制定本地区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建立或完善本地区电子商务统计体系,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状况与趋势。
(二)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完善城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制定城市物流配送仓储用地、配送车辆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具备条件的城市可规划建设电子商务物流园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制造商、网商、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物流企业的信息共享,提高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效率;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鼓励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学校、机关的物流配送点,解决城市配送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形成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2、发展城市电子支付的创新应用。结合金融 IC 卡推广情况、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本区域业务开展情况、城市一卡通应用情况等制定本区域电子支付促进政策,推动金融 IC 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应用,重点发展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和多种支付手段集成等城市电子支付的创新应用。
3、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本地区相关政府部门有关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形成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积极发展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和评估服务,逐步建立与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三)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加快实施三网融合,促进信息网络向宽带移动、融合泛在、安全可靠方向发展。
2、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交易保障应用设施。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网络交易纠纷调解等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支持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交易纠纷调解等应用设施,积极推动移动金融可信服务管理设施(TSM)建设。
(四)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
1、面向跨境、农业、生活服务、旅游等领域,支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品牌化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集信息发布、商务代理、在线交易、网络支付、融资担保、仓储物流和技术支持等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推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建设网络交易平台,拓展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全程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服务。
2、面向城市优势和特色产业,完善相关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创新,集成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等服务资源,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提供网络营销、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服务。
(五)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企业内部业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推进企业间网上协同研发、设计和制造,增强产业链商务协同能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增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运作能力,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
2、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走出去”;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各行业、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六、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包括主管领导、牵头部门、相关部门,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矛盾问题协同处理机制等。
2、资金保障措施。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明确政府支持的资金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
3、其他保障措施。在宣传引导、氛围营造、技术应用等其他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三篇:重庆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
重庆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
一、创建工作目标
瞄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挥建设长江上游地区信息枢纽、金融中心、国际贸易大通道、内陆出口加工基地和对外开放先行区的优势,着力打造国际电子商务、统筹城乡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三大核心品牌,努力将重庆建成国家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西部电子商务应用高地。同时,围绕市场准入、电子凭证、电子合同、交易安全、信用服务、规范经营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先行先试,为形成全国性解决方案提供实践基础。
“十二五”期末,电子支付、电子认证、现代物流、通信基础、信用服务、安全保障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基本健全,实现无线和宽带城市。建成国内最大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用户超过2000万户。建成2-3个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达到20万户,力争在渝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达到15家,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提高到50%。建成国内重要的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中心,电子商务国际结算规模达到2000亿美元。基本建成统筹城乡电子商务平台,工农业产品及生产要素普遍实现网上交易。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贸易总额达到2500亿元,占地区商品贸易总额1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三大核心品牌
国际电子商务。实施本土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工程,扶持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瞄准全球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引进境内外大型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和知名第三方平台服务商进入重庆。探索制订国际离岸云计算特别试验区管理办法和企业认证规则,培育和引进知名国际电子商务企业,力争在渝国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达到3-5家。建设重庆国际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平台和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国际电话营销中心等服务机构。完善保税区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电子口岸。
统筹城乡电子商务。立足“城乡资源对进”,鼓励城乡生产型企业和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应用电子商务,大力推广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和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商发展。分别支持10-15家大型专业市场、10-15家大型企业以及1万家符合条件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经营。促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拓展城乡或区域电子商务交易。大力完善七大生产要素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新农村商网重庆专区”等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中小学教育课件电子商务应用试点。
移动电子商务。依托“中国移动手机支付全国密钥管理中心”,建设“中国移动SIM卡多应用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移动电子商务的技术标准、产品体系。开展区域特色移动电子商务示范,整合各通信服务商客户群体和支付结算体系。鼓励和引导科研机构、设备厂商以及通信运营商集聚重庆,开发、提供和经营移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系统和终端产品。
(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建设西部信息及物流枢纽。实施“宽带重庆”工程,打造国家级数据资源集散地。推进“一江两翼三洋”国际物流大通道工程。推进“一枢纽十一干线”铁路网和“三环十射三联线”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大长江干支流航道整治力度。加快“三基地四港区”物流枢纽建设,畅通国家、市、区(县)、村四级物流通道。
构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立权威的地区CA认证中心,完善银行卡支付系统及其他零售支付系统并存的现代支付清算、结算网络体系,实施物流服务提升、龙头企业及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完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等可信电子商务交易体系。
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布局建设国际离岸云计算管理区、互联网产业园等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培育或引进一批网站维护、营销推广、流量转化、支付和物流服务及售后服务等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重庆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领导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实施方案,制定重大政策措施;成立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实施进度及考核管理办法,提出工作任务及可考核目标,将示范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制度保障
完善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规范电子商务秩序,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市场准入、电子凭证、电子合同、交易安全、信用服务、规范经营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评估,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定期发布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报告。
(三)资金保障
市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相关部门从各专项资金中予以积极支持,确保每年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投入不低于3亿元,重点用于人才引进与培养、企业引进与培养、国内外市场开拓、投融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先进企业培育以及产业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建设。
(四)税收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15%的所得税政策,以及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人才保障
实施创新人才“引智计划”,对带项目、专利、资金来渝创业的境内外科技人员,享受外商投资相关优惠政策。实施“万名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
(六)加强监管
放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推动12315进网络,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网上监测巡查,及时受理、查处消费者申诉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
(七)强化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第四篇: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范文
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的总体目标,以装备制造、农产品、旅游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为重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保障基础设施,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协调发展新格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同时,围绕网上信用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税务征管、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等政策法规进行先行先试,为形成全国性解决方案提供实践基础。
“十二五”期,将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电子商务服务及关联软硬件增加值达到462亿元,其中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互联网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达到212亿元,年均增长23%。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主导产业电子商务应用
重点完善市、县、乡、村农业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创新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农业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基本实现电子商务体系网络化、自动化,信息服务多样化、社会化。
以强化企业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服务为重点,积极推动制造业企业从生产型向生产与服务并重型转变;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研发设计平台和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平台,加强电子商务的配套体系建设。
依靠哈药集团及众多北药基地医药生产企业的规模优势,组建医药企业电子商务联盟,整合各企业现有零散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以第三方物流配送为主体,以全国区域性的配送中心为结点,建立包括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在内的,涵盖渠道批发、物流配送、零售连锁的医药电子商务新模式。
支持旅游资讯类网站的建设与应用,支持哈尔滨旅游资讯网类网站。支持旅游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支持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手机网站建设和应用。鼓励开展网络营销创新,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带动涉旅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以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为基础,依托哈尔滨众多贸易企业和宾西木材交易市场的中俄贸易平台,引导进出口企业开展跨国电子商务活动,建立主要对俄、辐射东北亚贸易电子商务平台。
(二)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
做好引进电子商务知本与资本的相关政策配套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哈尔滨;同时,积极培育哈尔滨市电子商务服务业,通过创业政策扶持、电子商务消费引导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哈尔滨本地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重点培育发展农村信息交易服务网站、大米信息交易服务网站、中俄木材贸易商品贸易网站及旅游信息服务网站。
(三)加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地区与城区电子商务同步发展,引进2-3家行业领先IDC企业,建立超大规模电子商务云计算平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在哈南国际数据城、松北科技新城云计算产业园区内辟建电子商务园区;构建电子
商务可信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客体、交易过程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强化电子商务主体身份在线查验、市场信息规范管理及在线监测、规范化电子交易凭证信息管理公共服务,有效遏制非法市场主体、虚假市场信息及非法交易现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委托供应商或物流中心代其完成物流服务;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全过程及各环节的技术应用,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间统一的信用数据库平台,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初步建立起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四)完善电子商务政策及公共服务
形成城市电子商务的战略规划、模式研究和统计分析体系。建设服务企业的政务网络和信息平台,重点开展面向民生的网络化公共服务,试点建立食品工业网上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电子商务税务征管办法、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等地方性电子商务相关法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领导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实施方案,制定重大政策措施;成立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实施进度及考核管理办法,提出工作任务及可考核目标,将示范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落实专项资金保障
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
(三)政策保障
根据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制定《哈尔滨市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交易奖励办法》、《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奖励办法》、《关于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哈尔滨市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哈尔滨市电子商务交易地税暂行办法》、《哈尔滨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投融资政策》。
第五篇:成都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
成都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
一、创建工作目标
以推进传统商贸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为重点,建设国际一流的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移动电子政务大厅、全国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中心、西部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全国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产业中心。同时,围绕在电子票据、进出口小额外汇结算等方面探索解决外贸B2C企业通关、结汇、退税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为形成全国性解决方案提供实践基础。
“十二五”期末,建成成都至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重庆、昆明、兰州等8个方向30条出省光缆,入户户均带宽达到10M(兆),主城区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0亿元,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50%,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80%,工商、税务、海关、社保、交通等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开放。完成500万平方米标准化仓库建设,引进80家国际国内大型知名物流企业设立区域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培育100户年营业额过亿的大型物流企业。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的比例达到80%,累计培养电子商务专业相关人才10万人以上,社会办学机构累计培养应用型人才20万人以上,组织开展百人以上电子商务培训百次以上,每年引进电子商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百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全国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建设移动支付运营中心和功能中心,建设移动政务大厅,推进民生性和生产性服务业移动电子商务应用。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总部经济
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蓉设立全国性总部或区域运营中心。扶持本土电子商务平台不断向外扩张成为服务全球的知名企业。培育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建设面向全球的电子商务功能服务中心。
(三)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支撑体系
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备综合配送能力的骨干物流企业,提升电子商务综合配送能力;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大型物流企业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和分拨中心。建成较为完善的通信网络保障体系。加快大容量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建设,开发开放成都超算中心商用服务,形成可容纳20万台服务器的标准机房和TB(万亿字节)级数据吞吐及200Gbps国际通达能力。
健全支付、认证和诚信等支撑体系。通过CA认证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B2B平台的深层次服务提供支付安全保障,大力发展数字证书的应用。
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支撑体系。联合研发电子商务课程与培训教材,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健全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机制,建设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
(四)加强电子商务规制建设
制定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认证制度,构建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研究电子票据、网上申购发票、网上报税等管理办法,开展电子票据示范工程;积极协调、配合金融机构探索外贸B2C结汇难的问题;规划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城市配送体系;规范电子商务企业员工的劳
动保障制度;各区(市)县分别制定出台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配套性政策。
(五)实施电子商务“双进工程”
大力促进电子商务进企业、进家庭的“双进工程”,以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三次产业能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工作领导
成立成都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领导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实施方案,制定重大政策措施;成立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和创建工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各综合保障部门积极探索改革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办法。
(二)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明确各市级部门和区(市)县职责分工,制定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计划,落实电子商务各项示范工作任务,加强创建工作的目标考核。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咨询小组,提供决策咨询。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逐年增加电子商务专项支持资金规模,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政府发展电子商务投入引导,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建立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将创建工作任务纳入相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