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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21-57752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4 15:55: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第四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给付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

定义:社会保障基金是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经费。这种基金一般是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分别建立的,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优抚基金等。

特点:社会三大基金体系(补偿基金、积累基金、消费基金)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它属于社会消费基金,与个人消费基金有所不同,个人消费基金一般是通过劳动报酬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由个人掌握。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掌握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手中,按照保证基本生活需要或最低生活需要的原则分配给那些暂时或永久性离开劳动领域、需要帮助的人们。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1、定义: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又称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向计征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法律行为。

2、筹资的总原则:社会共同责任制原则,也即由三方合理负担。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坚持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雇主)和个人的双投保,政府以目的税(一般是薪给税或社会保障税)形式从企业和个人那里收取用作社会保障的资金,然后再分配给那些需要保障的人,不足部分由政府以非目的性的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补足或补贴。

3、筹资渠道:各类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渠道有所不同,社会救助基金与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社会捐赠,而社会保险基金则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多方筹集的模式。

国家的资助: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资助和补助,可分为三种方式:财政拨款(根据预算的事前拨款和事后拨款)、国家让税(根据政策对税收让利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加,分为三种形式:税前征收、免税、享受的待遇也不征税)、国家让利(社会保障基金的存款利率、投资的收益不征税)。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前的,个人帐户的利息收入也免征利息税。

用人单位(企业或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

社会成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法律规定按个人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缴纳。

4、资金的构成

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来源于一般税收;(2)社会保障费中由企业(雇主)缴纳的部分;(3)社会保障费中由个人缴纳的部分;(4)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运作收入;(5)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身增值部分,如利息、红利等;(6)其他来源:包括各种捐助和借款等。

三、资金筹集的模式

1、现收现付制 原则:采用的是近期横向平衡原则。即先作出当年或近一二年内社会保障所要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一定比率分摊到参加该保障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如生育保险。

特点: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收费的比率必须根据支出的需要而加以调整,费率调整灵活但不同的年份之间波动较大。

2、完全积累制

原则:采用的是长期纵向平衡原则。即在对未来较长时间的宏观预测的基础上,预计保障对象在保障期内所需享受保障待遇的总量,据此按一定比例将提供保障所需费用分摊到保障对象的整个投保期间。换句话说,本代人需要的保障金靠其在职时自身的储蓄积累,其本金和利息作为保险金。

特点:在较长时期内收费率保持相对稳定,并在计划初期形成大量的储备金。

3、部分积累制

原则:综合了上述两种原则,即一部分资金的筹集采用现收现付方式,以保证当前开支的需要,另一部分资金采取积累的方式以满足支付增长的需求。

特点:以支定收,略有积余。收费率分阶段调整,一般初期低些,以后逐步提高,以保持相对稳定。此外,还有个人帐户储存制模式,如新加坡的基金积累模式。在自愿储蓄基础上加以法制化。发展中国家较普遍。

四、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1、意义:是一种刚性支付,是保命钱。

2、只有积累制基金才需要保值增值

3、如何运作才能保值与增值

(1)储蓄:消极、保守的保值手段。特别是在银行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容易导致贬值;

(2)投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机构,用社会保障储备金购买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的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基金运用行为。是一种主动、有效保值增值的手段,但风险相对较大。

五、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

1、给付形式 一律定额型:只要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某些统一的资格条件,如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和数量,就业年限,等等,就可以领取同样数额的保险金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如生育津贴、保健津贴、价格补贴等采用的就是这种支付方式。所得比例型: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不同的保险项目,确定各个保险项目的保险金支付方式,然后根据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前的收入情况,确定具体的给付标准。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享受社会保险前有劳动收入的社会成员,具体的社会保障项目包括养老、失业等。

二阶层型:结合了前两种制度的优点,也即在给予符合条件的居民基本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再按收入比例发放另一部分的补充津贴。旨在在保障所有国民最低生活水准的基础上,使在职劳动者能尽可能维持过去的生活水准。

3、支付的形态 一是实物形式,是指政府直接为社会成员提供特定商品或劳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支付形式。

二是货币形式。货币支付比较简单,但有时名义货币与实际货币会有出入,就是有钱买不到或不够买想要的东西。

4、支付的水平

(1)生存需要是确立待遇支付水平的立法基准;(2)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适当调整的原则:第一,随物价上涨而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只是保值。第二,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是实实在在的增长。

五、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专款专用。

案例分析:某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请问这样的处理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

(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是说缴费和养老金支付是不能挂钩的。

(3)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是错误的。

案例分析:某地政府在于2000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20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地政府的要求是不正确的。(2)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的规定。本节重点:

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

2、社会保障基金如何保值和增值。第五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英国: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社会救助法规,称《济贫法》。

贫民救济:具有恩赐性和惩罚性的特点,1601年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俗称《旧济贫法》),该法具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助的性质,成为未来社会保障的雏形。

社会救济:1834年颁布了新的《济贫法》,认为救助不是一种消极行为,而是一项积极的福利举措,新《济贫法》被看成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德国: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2、美国:最早颁布《社会保障法》。

三、现代社会保障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由于保障的项目和内容不同,所以保障模式也不尽相同。从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分,主要有四种不同的模式。

1、传统型保障模式。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采用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的原则,社会保障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个人收入和保障缴费相联系。这种模式更注重效率目标的实现。

2、福利国家模式。以英国、瑞典、挪威等国为代表。为全民保障,保障项目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水平偏高。其资金筹措方式是课税资助下的现收现付制。这种模式更注重公平目标的实现。但国家的财政负担严重,目前这些国家也正在实行改革。

3、国家保障型模式。以东欧及前苏联为主要代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受保人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保障水平较高,保障待遇与劳动贡献相联系。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中央集权管理体制。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把公平与平均主义相混淆,不但牺牲了效率,而且助长了社会保障负功能——惰性和依赖性。

4、储蓄保障型模式。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国家通过强制储蓄方式进行。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保险费由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政府不提供资助,职工之间没有互助互济也不共同承担风险,完全是一种“自助式”的保障模式。

我国实现的是中国特色的一体化多途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

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阶段,国家保障模式。建国初期到1966年,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与前苏联的国家保障模式相类似,低工资、高保障;社会保险金在全国范围内由总工会统筹调剂,但农村没有社会保障。第二阶段,企业保障阶段。1966至1976年十年**时期,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被解体成为企业保险制度,“企业办社会”成为这一阶段的特征。企业保险制度导致了两个严重的直接后果:一是社会保险金的统筹调剂工作停止,社会保险的调剂职能丧失,造成行业间、企业间负担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停止积累,由企业实报实销,加重了企业负担,加重了企业办社会的责任。

2、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主要是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实施,县以上大集体单位参照执行,社会保障层次单一 :只有国家法定保险一个层次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单一 :个人不交保险费,容易养成依赖思想,缺乏自我保障意识,不利于群众参与社会保险,也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

保障资金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不力:不仅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阻碍了劳动力在企业之间的正常流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由政府不同部门分别管理,效率不高。

社会保障制度办法及待遇结构不合理。管理上存在某些混乱和漏洞。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作为国民经济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开始迈开改革的步伐;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改革的一个历史性标志。把历来实施的国家统筹模式,改革成为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强制劳动者个人也缴费的投保资助模式;

党的十四大以来,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阶段。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发源地;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有哪几种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3、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与特点。

3、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与特点

2、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类型 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

建立:1951年开始到“文革”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规定了统一的支付条件、待遇标准和缴费比例,而且规定劳动保险金的30%上缴全国总工会做为社会保险总基金,对各地和各企业进行调剂,实际上实行了全国统筹。1966年起,取消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使之变成了企业保险。特点:起点高,发展快。从1951至1957年覆盖面达到94% 作用:前半段主要是改善人民生活,巩固新生政权。后半段主要是为计划经济体制服务。没有预积累,全部转为建设基金。企业统负盈亏,无自身利益可言,也不承担最终责任。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

产生: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我国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大部分地区仍沿袭原有的模式; 构成:我国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第三部分为企业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社会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社会保险。

作用:在多层次养老社会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性质: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为目标,国家提倡但不强求。

第二篇: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精华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精华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

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第四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给付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 定义:社会保障基金是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经费。这种基金一般是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分别建立的,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优抚基金等。特点:社会三大基金体系(补偿基金、积累基金、消费基金)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它属于社会消费基金,与个人消费基金有所不同,个人消费基金一般是通过劳动报酬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由个人掌握。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掌握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手中,按照保证基本生活需要或最低生活需要的原则分配给那些暂时或永久性离开劳动领域、需要帮助的人们。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1、定义: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又称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向计征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法律行为。

2、筹资的总原则:社会共同责任制原则,也即由三方合

理负担。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坚持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雇主)和个人的双投保,政府以目的税(一般是薪给税或社会保障税)形式从企业和个人那里收取用作社会保障的资金,然后再分配给那些需要保障的人,不足部分由政府以非目的性的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补足或补贴。

3、筹资渠道:各类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渠道有所不同,社会救助基金与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社会捐赠,而社会保险基金则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多方筹集的模式。

国家的资助: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资助和补助,可分为三种方式:财政拨款(根据预算的事前拨款和事后拨款)、国家让税(根据政策对税收让利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加,分为三种形式:税前征收、免税、享受的待遇也不征税)、国家让利(社会保障基金的存款利率、投资的收益不征税)。个人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前的,个人帐户的利息收入也免征利息税。

用人单位(企业或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社会成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法律规定按个人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缴纳。

4、资金的构成

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来源于一般税收;(2)社会保障费中由企业(雇主)缴纳的部分;(3)社会保障费中由个人缴纳的部分;(4)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运作收入;

(5)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身增值部分,如利息、红利等;(6)其他来源:包括各种捐助和借款等。

三、资金筹集的模式

1、现收现付制

原则:采用的是近期横向平衡原则。即先作出当年或近一二年内社会保障所要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一定比率分摊到参加该保障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如生育保险。

特点: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收费的比率必须根据支出的需要而加以调整,费率调整灵活但不同的年份之间波动较大。

2、完全积累制

原则:采用的是长期纵向平衡原则。即在对未来较长时间的宏观预测的基础上,预计保障对象在保障期内所需享受保障待遇的总量,据此按一定比例将提供保障所需费用分摊到保障对象的整个投保期间。换句话说,本代人需要的保障金靠其在职时自身的储蓄积累,其本金和利息作为保险金。

特点:在较长时期内收费率保持相对稳定,并在计划初期形成大量的储备金。

3、部分积累制

原则:综合了上述两种原则,即一部分资金的筹集采用现收现付方式,以保证当前开支的需要,另一部分资金采取积累的方式以满足支付增长的需求。

特点:以支定收,略有积余。收费率分阶段调整,一般初期低些,以后逐步提高,以保持相对稳定。

此外,还有个人帐户储存制模式,如新加坡的基金积累模式。在自愿储蓄基础上加以法制化。发展中国家较普遍。

四、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1、意义:是一种刚性支付,是保命钱。

2、只有积累制基金才需要保值增值

3、如何运作才能保值与增值

(1)储蓄:消极、保守的保值手段。特别是在银行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容易导致贬值;

(2)投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机构,用社会保障储备金购买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的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基金运用行为。是一种主动、有效保值增值的手段,但风险相对较大。

五、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

1、给付形式 一律定额型:只要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某些统一的资格条件,如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和数量,就业年限,等等,就可以领取同样数额的保险金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如生育津贴、保健津贴、价格补贴等采用的就是这种支付方式。所得比例型: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不同的保险项目,确定各个保险项目的保险金支付方式,然后根据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前的收入情况,确定具体的给付标准。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享受社会保险前有劳动收入的社会成员,具体的社会保障项目包括养老、失业等。

二阶层型:结合了前两种制度的优点,也即在给予符合条件的居民基本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再按收入比例发放另一部分的补充津贴。旨在在保障所有国民最低生活水准的基础上,使在职劳动者能尽可能维持过去的生活水准。

3、支付的形态 一是实物形式,是指政府直接为社会成员提供特定商品或劳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支付形式。

二是货币形式。货币支付比较简单,但有时名义货币与实际货币会有出入,就是有钱买不到或不够买想要的东西。

4、支付的水平

(1)生存需要是确立待遇支付水平的立法基准;

(2)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适当调整的原则:第一,随物价上涨而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只是保值。第二,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是实实在在的增长。

五、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专款专用。

案例分析:某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请问这样的处理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是说缴费和养老金支付是不能挂钩的。(3)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是错误的。

案例分析:某地政府在于2000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20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地政府的要求是不正确的。

(2)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的规定。

本节重点:

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

2、社会保障基金如何保值和增值。

第五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英国: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社会救助法规,称《济贫法》。贫民救济:具有恩赐性和惩罚性的特点,1601年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俗称《旧济贫法》),该法具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助的性质,成为未来社会保障的雏形。社会救济:1834年颁布了新的《济贫法》,认为救助不是一种消极行为,而是一项积极的福利举措,新《济贫法》被看成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德国: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2、美国:最早颁布《社会保障法》。

三、现代社会保障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由于保障的项目和内容不同,所以保障模式也不尽相同。从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分,主要有四种不同的模式。

1、传统型保障模式。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采用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的原则,社会保障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个人收入和保障缴费相联系。这种模式更注重效率目标的实现。

2、福利国家模式。以英国、瑞典、挪威等国为代表。为全民保障,保障项目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水平偏高。其资金筹措方式是课税资助下的现收现付制。这种模式更注重公平目标的实现。但国家的财政负担严重,目前这些国家也正在实行改革。

3、国家保障型模式。以东欧及前苏联为主要代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受保人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保障水平较高,保障待遇与劳动贡献相联系。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中央集权管理体制。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把公平与平均主义相混淆,不但牺牲了效率,而且助长了社会保障负功能——惰性和依赖性。

4、储蓄保障型模式。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国家通过强制储蓄方式进行。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保险费由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政府不提供资助,职工之间没有互助互济也不共同承担风险,完全是一种“自助式”的保障模式。

我国实现的是中国特色的一体化多途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

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阶段,国家保障模式。建国初期到1966年,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与前苏联的国家保障模式相类似,低工资、高保障;社会保险金在全国范围内由总工会统筹调剂,但农村没有社会保障。第二阶段,企业保障阶段。1966至1976年十年**时期,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被解体成为企业保险制度,“企业办社会”成为这一阶段的特征。企业保险制度导致了两个严重的直接后果:一是社会保险金的统筹调剂工作停止,社会保险的调剂职能丧失,造成行业间、企业间负担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停止积累,由企业实报实销,加重了企业负担,加重了企业办社会的责任。

2、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主要是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实施,县以上大集体单位参照执行,社会保障层次单一 :只有国家法定保险一个层次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单一 :个人不交保险费,容易养成依赖思想,缺乏自我保障意识,不利于群众参与社会保险,也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

保障资金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不力:不仅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阻碍了劳动力在企业之间的正常流动。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由政府不同部门分别管理,效率不高。社会保障制度办法及待遇结构不合理。管理上存在某些混乱和漏洞。

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作为国民经济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开始迈开改革的步伐;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改革的一个历史性标志。把历来实施的国家统筹模式,改革成为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强制劳动者个人也缴费的投保资助模式;

党的十四大以来,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阶段。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发源地;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有哪几种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3、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与特点。

3、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与特点

2、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类型 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

建立:1951年开始到“文革”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规定了统一的支付条件、待遇标准和缴费比例,而且规定劳动保险金的30%上缴全国总工会做为社会保险总基金,对各地和各企业进行调剂,实际上实行了全国统筹。1966年起,取消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使之变成了企业保险。

特点:起点高,发展快。从1951至1957年覆盖面达到94%

作用:前半段主要是改善人民生活,巩固新生政权。后半段主要是为计划经济体制服务。没有预积累,全部转为建设基金。企业统负盈亏,无自身利益可言,也不承担最终责任。

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 产生: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

老社会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我国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大部分地区仍沿袭原有的模式;

构成:我国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

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第三部分为企业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社会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社会保险。

作用:在多层次养老社会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性质: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为目标,国家提倡但不强求。

二、建立养老社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

(1)养老社会保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进步的标志;(2)养老社会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仅有利于老年群体的稳定,也有利于其子女群体的稳定;(3)养老社会保险有利于职工队伍的正常更替;

(4)养老社会保险是应付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有效手段。

判断题:1.实行多层次的养社会保险制度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

答案要点:(1)对。

(2)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稳,应该允许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养老社会保险水平在国家统一政策下存在一定差别。

(3)建立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可以减轻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负担,适应不同经济条件企业的需要,满足不同企业不同层次、不同水准的多种保障需求。

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实际上,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按此办理。◇简单一句话,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在城镇就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户籍不在当地的城市户籍职工和农民工。

本节重点:

1、我国为什么要实现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节 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模式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即部分积累制,个人帐户部分预积累,社会统筹部分现收现付制。社会统筹部分在省级乃至国家层面上按退休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较低,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实行平等分配,其基金来源为企业缴纳和国家财政支持;个人账户积累金额则完全归属个人。

二、资金的缴付及费率的确定

原则: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将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计入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种不同类型的账户。职工所缴纳的部分全部计入自己的个人账户,企业所缴纳的部分则分为二个部分,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划入社会统筹账户。

案例分析:小王在某市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补贴7000元,企业只按1000元/月的标准为其代扣养老保险费,对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老板称:6000元是补贴,不必缴纳养老保险费,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1)错误。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固定的津贴和补贴。

(2)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即:计时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照此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60%时,应按60%计算,高于300%时,只按300%计算。(4)小王的缴费工资基数应为:1000元×300%=3000元。

小贴士:单位逃避社保缴费的招术

一是迟缴:最普遍、最典型的表现是不为试用期或见习期内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提醒: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就该为职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试用期和见习期不能排除在缴费期内。

二是漏缴:因为一个单位只办理一个社保登记证,这就为部分企业漏缴提供了方便之门。如用临时工不缴;没鉴订劳动合同,不缴;只为核心层员工缴,不为一般员工缴。更有甚者,将参加社会保险做为单位内部的激励机制的奖励。声称只有考核合格或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者,单位才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提醒: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费,其性质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员工随时可解约,不用缴违约金。

三是少缴:也即用人单位不按劳动者上月平均工资确定劳动者的缴费基数。提醒:劳动者每年的缴费基数根据本

人上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如劳动者发现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可以要求补缴,如单位拒绝补缴,可在结束劳动关系60日之内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追讨。

小贴士:别不在乎你的缴费基数

在现实中,企业故意压低职工缴费基数的现象较普遍。事实上,职工的缴费基数越高,其所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也越高。尤其应该注意:缴费基数与生育期间的待遇、工伤待遇等直接有关。此外,还会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公积金缴纳。

例:王女士去年的平均月收入为4200 元,单位为其确定的今年的缴费基数为2000 元。王女士本月难产生下女儿,按规定可以享受4。5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当月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照此计算,因为单位违法少缴了王女士的社保缴费基数,因此,王女士每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少了望2200元,总计少收入9900元。

如职工不幸工伤,则少缴社保基数的损失则更大。

小贴士:劳动者对付企业不缴或少缴社保费的招术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让企业补缴;

单方解除合约:按《劳动法》规定,单位不缴社保费,其性质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员工随时可解约,不用缴违约金;

写匿名信: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警察会立即上门查处,适用于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

秋后算账:为怕报复,或因企业员工人数较少,写匿名信容易招致怀疑。在这种情况下,可暂时忍让,待结束劳动关系后60日内再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追讨。

2、缴费的年限

◇ 缴费的年限新人15年以上;缴费年限至退休年龄时不满15年的,不发放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

◇《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此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足10年者个人账户一次支付。

◇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

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

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如何计算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已参加统筹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工,缴清了社会统筹基金的,1993 年12月31日以前的实际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在实行养老保险人个缴费制前的工龄按国家规定一律视同缴费年限。其视同缴费的 年限与实际缴费的年限合并后为职工计算退休养老待遇。

案例:某女,1978年1月1日参加工作,先是在一企业工作,1988年1月1日调入当地政府机关工作,1995年1月1日进入一家企业任职,2000年1月1日开始缴纳养老金,2018年1月退休。问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各为多少?

分析:2000年以前没有缴费,要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

1978年至于1995年期间的16年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至2000年期间5年应该缴而没有缴,因此应该扣除。

2000年1月1日到2018年1月1日18年为缴费年限。

因此该女士视同缴费年限与缴费年限合计为34年。

国外替代率=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临退休前在职工资 中国替代率:可分为传统模式和现行模式。在传统的养老保险模式下,替代率是按照退休时职工工资计算的;替代率偏高,平均在88%左右;国外一般在50-60%左右。

而在现行养老保险模式下,社会统筹部分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人帐户部分则是以职工本人历史缴费工资为基数的。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退休人员的平均退休金÷在职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现行规定为20%。

个人积累部分月退休金=11%*缴费年限*缴费基数*12/120,按一个人缴费年限满35年算,在不考虑工资增长、物价上升以及积累资金能够保值的前提下,一个中等收入者的个人积累替代率为38.5%左右,合计为58.5%,即其退休金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8.5%。假定其一生的平均工资是退休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则个人积累部分的替代率降为30.8%,全部退休金收入的替代率大约为50.8%。

按最低限额缴纳的人员,其替代率只有38.48%,按最高

限额缴纳者,其替代率达到112.4%。

养老金调整机制: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根据指数变动,自动调整养老金金额,二是参考指数变动,经审议或立法措施而改动养老金额。

△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 被保险人按《规定》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个人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时,个人帐户的余额部分继续参照银行规定的同期居民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按《规定》标准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其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帐户中支付,并按企业与个人缴费的比例分别冲抵。

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养老金,在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时,由养老保险基金中继续支付,至死亡时止。

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

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

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按《规定》标准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其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帐户中支付,并按企业与个人缴费的比例分别冲抵。

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养老金,在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时,由养老保险基金中继续支付,至死亡时止。

三、失业社会保险的产生

法国最早于1905年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但是一种非完全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也即是否参加取决个人意愿,但一旦参加必须接受失业保险法律规定的管理,包括承担一切义务和享受相应的权利。

4、享受待遇

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维持基本生活,与收入相关联;

基本医疗社会保险:维持基本生活,与收入不挂钩,按需要享受; 失业社会保险:维持基本生活,与收入不挂钩,体现社会公平; 工伤社会保险:维持基本生活,按伤残等级享受补助;

生育社会保险:维持基本生活,收入补偿,与自身工资不挂钩。第一节

社会福利概述

一、社会福利的概念与含义

1、社会福利的概念

广义的概念:主要是指社会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在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由国家及各种社会团体提供各种公共福利设施、社会性津贴、社会服务和保护性的福利措施;

狭义的概念:指国家和社会专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所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如儿童福利、老人福利以及残疾人福利等,一般称“社会福利服务”或“社会福利事业”。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所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而作出的制度安排。

二、社会福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共同点

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渠道和形式,都属分配范畴。

2、不同点

也即社会福利的一般特征。

三、社会福利的一般特征

(1)社会福利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2)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不同于社会保险资金,是“单向性”。(3)社会福利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

(4)社会福利的享受对象是全体公民,充分体现出社会福利权利的一致性。本节重点: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比,社会福利具有哪些特征? 第二节

社会福利的内容与分类

一、社会福利内容与分类

1.从社会福利的供体或主管部门划分 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职工集体福利; 民政部门主管的特殊福利;

街道、居委会举办的社区社会福利服务。2.从社会福利采取的给付形式划分 一为以货币形式给付的社会福利; 二为以实物形式给付的社会福利;

三为以社会服务形式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如对失业工人实行的免费就业咨询,教育与职业训练项目如在职者的业务培训、义务教育、残疾儿教育等; 四为假期形式,如探亲假期。

3.从享受福利待遇的不同对象进行划分

未成年人福利。泛指劳动年龄或学校毕业年龄以前的人员福利,包括妇幼保健、优生咨询、义务教育,以及未成年人的各种补助,等等;

老人福利。对象为属于老龄和长寿年龄的老人,而不管是否享有退休金。包括敬老院和托老所、老人俱乐部服务,等等;

残疾人福利。包括向残疾人供应就业训练、福利生产以及康复服务和学校教育,等等;

妇女福利。指专门面向妇女保护的福利待遇,如例、产假等;

劳动者福利。指在业和失业者享受到的社会福利服务,探亲补助、交通费补贴以及企业举办的种种集体福利事业,等等;

家庭福利。是指有关机构向家庭关系不合及有纠纷户提供的咨询、帮助,帮助家庭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项目。4.从按服务对象的福利设施划分

可以分为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养老院、敬老院; 以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儿童福利院等; 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精神病院等。5.从社会福利的层次上划分 国家福利。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而举办的福利事业,是福利的最高层次;

社区福利。是指在一定地域以该地区的居民为对象的福利业; 职工福利。是指在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范围内以职工为对象而举办的福利事业,也可叫做集体福利或单位福利。

6、从福利服务内容上划分

则包括医疗卫生、文教、劳动住宅、犯罪矫正、感化心理、便民、地方、职工等多种服务。

二、我国现阶段实施的社会福利种类

(1)社会津贴,又叫社会补贴。如副食补贴、物价补贴、交通费、洗礼费、快报费、取暖费等等,这是一种明帖;还有一种暗帖,如住房、粮食、食油及疏菜等方面由国家直接给予的补贴。

(2)职工福利。一是以货币形式的补贴,包括生活困难、夏季防暑、托儿、独生子女、取暖等等;二是为职工生活方便而提供的公共设施。(3)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如托儿所、幼儿园、托老所等等。(4)社会服务。主要是指社区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第四节

其他社会福利

一、职工福利

1、职工福利的概念

职工福利是国家和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补贴制度等,为职工提供生活上的方便,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一种保障制度,它是消费基金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2、职工福利与其他福利层次的区别与联系 主要区别:主体和享受对象不同。职工福利举办的主体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和地方福利则是由国家、社会以及地方政府举办的;职工福利的享受对象是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而国家和地方福利的享受对象则是该区域范围内的全体成员和社会上某些特殊成员。主要联系:当某些单位的福利设施对社会开放时,就成为国家和地方福利的一部分。

3、职工福利的内容与构成

(1)集体生活福利设施。目的在于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并为职工提供方便生活的种种集体设施。这个大项目涉及的范围广,诸如,企业举办的饮食价格较低的职工食堂,这是最主要的,它由企业财务给予资助;企业用自有资金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的兴建的低房租住房,以及为职工举办的免费和低费的托儿所、幼儿园。哺乳室等,这些都是集体生活福利。

(2)文化福利事业。企业用自用资金为职工兴建和的诸如文化室、俱乐部、图书室、体育场、游泳池、阅览室、电影院、电视室等,免费或低费向职工提供服务,以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养,统称为职工文化福利事业。

(3)福利补贴。企业用有资金为职工谋取生活福利而提供的种种现金补贴,诸如探亲假期工资、科委取暖补贴、交通费补贴以及生活补助。

5、建立职工福利制度的意义

我国的职工福利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计划经济时期为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其作用包括:(1)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2)提高职工觉悟,促进其努力工作;(3)有利于提高精神文明;

(4)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职工福利也是一种投资而且能长远地取得效益。

二、住房保障制度

传统的住房保障制度无疑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传统住房保障制度的特点

(1)福利性。我国的住房是国家投资兴建后以极低的房租分配给职工使用。因此我国住房分配实际上带有福利性的特点。

(2)供给性。在房改之前,我国城镇职工绝大部分的住房是国家分配的,职工基本无法根据自己的经济力量和实际需要确定自己的住房面积。完全取决于国家能分配给自己多少住房,因此我国的公房分配具有供给制的特点。

(3)非商品性。我国的住房产业虽然是最重要的民用产业之一,但它不实行商品化经营,它只有投资,没有资金的回收。因此住房产品与住房产业具有非商品性的特点。

(4)产权模糊性。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城镇住宅几乎全部为国家所有。

2、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动因

福利性实物分配的体制更是暴露出许多弊端,主要体现在:(1)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抑制了城镇居民有支付能力的住房要求的发展,不利于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抑制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2)不利于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难以解决住房分配不公,苦乐不均问题;

(3)以实物形式直接把住房分配给职工使用,缺少约束机制和调节手段,不利于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容易出现以房谋私等不正之风;

(4)限制了职工在住房消费方面的投入,不利于加速解决职工住房问题。3.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三、社区服务

1.社区与社区服务的概念

社区:就是聚居在一定地域中的人群的生活共同体。具体地说,社区是在一定地域内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以一定层次的社区组织为主体或依托,发动和组织社区内的成员,组建完整的、系统服务网络,开展互助活动,为人们提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社区服务与一般的社会服务的区别:

(1)从服务目的上看,社区服务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以保本微利向社区成员提供低费或免费服务,而一般社会服务都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2)从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看,社区服务的重点是有生活困难有群体,而一般的社会服务面向社会全体成员;

(3)从组织机构上看,社区服务是在政府指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主体或依托,而一般的社会服务则是在一定的经济组织经营下开展服务的。2.社区服务的内容

(1)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2)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服务。(3)为少年儿童提供的服务。

(4)为成年居民提供文化活动和社会心理咨询服务。(5)为社会优抚对象提供优抚服务。(5)为各类居民提供的便民利民服务。

3.社区服务的功能与作用

(1)补充国家和单位福利的不足,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2)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稳定社会秩序。

(3)增进居民团结,改善社会风气,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本节重点:

1、我国现阶段实现职工福利的意义和作用有哪些?

2、我国为什么要对职工住房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第一节

社会救助概述

一、城市贫困的界定分类

1、从贫困所造成的后果界定:贫困是由于资源不足,致使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陷入贫困;

2、从贫困的直接原因看,贫困是由于缺乏足够的收入来源,以致无法达到起码的生活水平;

3、从深层次原因看,贫困产生的原因有二种,一是有劳动能力但被剥夺了参与的机会,或参与一定的社会劳动但所得有限,不足以维持个人或全家最低生活水准。

4、我国的界定:一是比较强调有无劳动能力,二是基于社会公平的资源分配。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分绝对贫困与低收入贫困两个标准。2003年绝对贫困标准是年收入637元以下(恩格尔系数占80%以上,国际标准为60%),低收入贫困标准为637-882元之间。贫困人口分别为2900万和5617万。

二、社会救助的概念和含义

1、社会救助的概念 所谓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在其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权要求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和实物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整个社会保障网络体系中处于最初级、最基本的层次。是国际反贫困的要求,2003年我国绝对贫困人口不仅没减少,反而增加80万。

2、社会救助的含义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向公民提供的援助;

社会救助所保障的对象,往往是处于生活底层的最困难群体; 社会救助的形式很多;

社会救助是公民应得的权利。这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 社会救助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其财政来源主要是税收。

三、社会救助的特点与意义

1、社会救助的特点:

(1)社会救助的对象是有选择性的;

(2)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和流向是单向性的;在我国,社会保障以“社会扣除”的形式将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到政府预算,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一些特殊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3)社会救助的标准是低层次的;(4)社会救助一般是短期性的;

(5)社会救助的水平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6)社会救助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社会救助的意义和作用(1)有利于安定人民的生活;(2)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3)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

3、社会救助的产生

产生:社会救助是从传统的贫民救济和社会救济这一对范畴中演变而来的。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之前,所有的社会救济行为无不具有下列特征:恩赐性、惩罚性; 我国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当时称社会救济,1996年正式改称社会救助。

4、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制度分类: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贫困地区扶贫制度;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失业救助制度。

特点:以无偿救助为基本特征,主要由民政部门实施。

从1999年国务院发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开始,全国普遍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代了原有的的失业救助制度。失业救助与失业社会保险的区别? 失业救助,即为享受失业社会保险的失业劳动者提供生活救助的措施,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补充,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失业机制的完善;

失业救助与失业社会保险相比较,前者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保障水平低;后者的资金来源于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保障水平相对较高; 两者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均是解决失业问题的社会保障措施。本节重点: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有哪些内容和特点? 第三节

社会救助的原则和内容

一、社会救助的原则

(1)保障最低生活需求的原则;(2)普遍性原则;(3)法制化原则;

(4)维护个人尊严的原则。

二、社会救助的对象 面向社会全体成员,但由于是以社会成员的生活条件及状况为出发点,因此并非所有的对象能够享受社会救助的标准。可按造成贫困的原因分 也可按救助对象的年龄分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社会救助?

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

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

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

三、社会救助的内容

(1)贫困救助。城市确保最低生活,救助方式有定期定量及临时救济两者兼而有之;农村以临时救助为主。(2)灾害救助。城乡都有。

四、社会救助资金来源 主要来源:国家财政拨款; 其他来源:慈善机构提供的慈善基金、各级各类单位组织的帮困基金、信贷扶持、国际援助等等。

五、社会救助对象的资格审定

1、社会救助申请制:指需要救助的家庭应当向有关社会保障机构递交申请书,填写清楚家庭人口数、无劳动能力人数、工作人数及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以作为社会保障机构审批救助的根据。

2、社会救助调查制:社会保障机构在受理了社会救助申请后,向申请家庭以及其所在社区和工作者单位进行详细调查。第四节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定义:是指维持城市居民中无收入或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的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作为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性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是一种绝对保障。数量逐步减少。

二、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立和意义

1、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市场经济下因下岗失业致贫、因病致贫等推动。93年在上海率先实施,1999年在全国普及。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6月至1995年5月,试点阶段。第二阶段,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推广阶段。

第三阶段,1997年8月-1999年底,普及阶段。1997年8月,国务院颁布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1998年底,中国已经有581个城市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保障线制度由此发展成为中国覆盖面最广、最基本的社会生活保障措施。.我国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2)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3)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证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4)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3.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适用范围:“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1)三无对象,即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家庭中有在职人员,因赡养、抚养系数高或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差,收入而生活困难有居民;

(3)失业保险期满仍不能就业而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居民;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低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其他居民。如何理解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案例分析:小王下岗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60元。家庭成员共三人,无其他生活来源。小王所在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小王找到街道领导,街道领导说,你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不能申请低保。请问,街道领导的回答对吗? 参考答案: 1)不对。

2)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从上述情况看,小王一家人均生活费不足120元,可以按规定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

3)按规定,可差额领取。也即全家人可每月领取:360-260=100元。

三、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现状

截止到2002年2月底,中国有近2000万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全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已达1300多万。其中,大部分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本节重点:我国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第一节

社会优抚概述

一、社会优抚的概念

1、基本概念

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抚恤、优待和安置等方式,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服务,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并带有褒扬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优待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优抚对象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优厚待遇;抚恤一般是指国家对因公伤残人员、因公牺牲以及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

社会优抚并非是我国特有的保障制度。随军队的产生而产生。

2、性质

优待抚恤是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和抚慰的一项行政管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特殊社会保障。为什么说社会优抚工作是一项行政性很强的工作?(1)与其他社会保障内容相比,社会优抚不论就其具体工作项目,还是工作的推行与实施方式,都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和运用行政手段来执行的特点。

(2)优抚工作的这一社会性和行政性的特性,没有也不应该因为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也就是说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还是在市场化经济条件下,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府,都必须运用行政手段,采取行政措施,搞好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

(3)以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为例,说明社会优抚工作不能因为社会经济转型而改变其行政性很强的特点。

二、社会优抚的含义、特点及性质 1 .社会优抚的含义

社会优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应负的责任;

社会优抚制度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加以实施; 社会优抚的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2.社会优抚的特点

(1)综合性。既不是单纯的社会保险,也不只是社会福利或社会救助,而是既有社会保险,也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2)褒扬性。社会优抚工作,在很多方面是对优抚对象的一种褒扬,对全民的一种教育。

(3)法定性。社会优抚,从其对象、范围、标准以及形式和手段来看,都有比较明确的法规作依据,有关的规章制度也比较健全;

(4)优待性。相对于其他保障项目而言,社会优抚所提供的保障水平较高,待遇比较优厚。本节重点:

1、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比,社会优抚具有哪些特点?

2、为什么说社会优抚工作是一项行政性很强的工作? 第二节 社会优抚的条件和内容

一、社会优抚的对象

1、定义:为社会作出过特殊贡献的贡献者本人以及他们的家属。

2、分类

(1)优抚对象。是指现役军人家属(包括武装无穷、消防民警)和在乡的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

(2)抚恤对象。是指对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的抚恤。具体包括: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废军人。(3)安置对象。是指对退出现役的军人安置。

在我国,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还包括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

二、社会优抚的内容

1、一般的内容

优抚保障一般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退伍安置、退休安置和社会优待五个项目。

第四篇: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第五篇: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一、单项选择题

1. 城镇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多少缴纳失业保险费? A.1% B.1.5% C.2% D.3% 2. 城镇失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比为多少? A.1% B.2% C.3% D.不需要缴纳

3. 城镇职工一次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能否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A.继续按月领取 ??? B.停止领取 ??? ?C.一次性领取 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

A.10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6.在失业保险基金5个支出项目中包括下述哪项补贴?

A.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B.接受成人教育 ???C.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7.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渠道是哪一个? A.医疗保险基金 B.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C.失业保险基金 D.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 8.失业人员与下岗人员的根本区别体现在哪里? 下岗人员原为国有企业职工 B.下岗人员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 C.下岗人员有机会回到原企业工作

9.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什么标准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A.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费时间 B.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工资收入水平C.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 D.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工龄

1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A.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B.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C.缴费时间不再计算 D.缴费时间加倍计算 11.城镇所在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多少时间才有资格享受失业社会保险?

A.3个月 B.6个月 C.一年 D.二年

12.我国失业保险条例所指的失业人员是指下列哪一类失业人员?

A.全部失业人员 B.城镇失业人员 C.城镇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1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因为某种原因停止享受的,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期限作何处理?

A.给予保留,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 ??? B.作放弃处理 ??? ?C.其余期限一次性领取 参考答案:1C,2A,3D,4C,5C,6A,7C,8B,9A,10B,11C,12C,13A

二、多项选择题

1.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下述哪些条件?

A.在法定的劳动年龄之内 B.具有劳动能力 C.没有工作且正在寻找工作 D. 有求职愿望并在劳动保障部门登记

2.我国建立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有哪些?

保证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B.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C.创造就业机会 D.减轻社会的救助负担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按月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 B.抚恤金 C.家属抚养费 D.一次性生活补贴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B.生活的确困难,需要依靠失业保险金维持基本生活的 C.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D.不论何种原因中断就业的E.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以下哪些项目支出?

A.失业保险金 B.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C.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D.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6.失业保险基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A.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B.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款 7.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几个部分?

A.失业保险金 B.医疗补助金

C.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D.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8.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下述哪些单位及其职工?

A.城镇企业 B.国家行政机关

C.事业单位 D.外商投资企业 9.下述哪些有关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标准的说法是正确的?

A.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缴费基数发放 B.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 C.失业保险金一般按月发放 D.只要缴纳过失业保险就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0.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A.重新就业 ???B.应征服兵役 C.移居境外 D.家庭平均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参考答案:1ABCD,2AB,3AB,4ACE,5ABD,6ABC,7ABCD,8ACD,9BC,10ABC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凡是有工作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在一定时期内失去工作机会和相应报酬的,都算作失业。答案要点:(1)不完整。

(2)失业的条件有五个:一是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二是具有工作能力;三是失去了工作正在寻找工作;四是有工作但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2.失业保险基金不完全用于发放失业保险金。答案要点:(1)对。

(2)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渠道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补贴等等。

3.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重新再就业,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以保留。答案要点:(1)对。

(2)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重新再就业,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以保留至下一个失业期限累加,但累加的期限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期限。

4.向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体现了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原则。答案要点:(1)对。

(2)失业保险遵循的是保险的大数原则,的大部分投保人员对遭遇了失业风险的社会成员的一中互助行为。

5.失业社会保险金的发放需要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缴费时间的长短。答案要点:(1)错。

(2)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在统筹地区采用统一的发放标准,不考虑家庭经济状况;(3)个人缴费时间的长短只同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相关,与失业保险金的水平无关。6.有工作但收入低于城镇生活保障线的部分人员视同失业人员。答案要点:(1)对。(2)去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失业的定义作了重新调整,将有工作但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人员纳入失业的范畴。

四、论述题

1.我国为什么要建立城镇失业社会保险制度?

答案要点:我国建立城镇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有:(1)能够有地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2)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3)增强了企业职工的竞争和风险意识。

2.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采用何种方式?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案要点:

(1)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

(2)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是失业保险对象缴纳的保险金。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率与利息; 三是财政补贴,即失业保险费经办机构所需经费由财政补助;各省市有“失业保险调剂金”,各省规定从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组成调剂金,目的是协调各地的失业保险金;四是依法纳入失业保险金的其他资金。

3.请你谈谈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要点: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只要答出三点即可):一是保障的范围较窄,目前仅覆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人员仅限于就业转失业的人员;二是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没有同职工的缴费基数相挂钩,没有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三是不利于缴费基数低的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再就业;三是失业保险金的待遇偏低,一般为最低工资的70-80%;四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偏短,一次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五、案例分析题 1.在一次社会保险执法大检查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某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与其工资总额存在很大的差距。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其原因,企业解释说,该企业是按支付给本企业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其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1)不合法。

(2)理由:一是《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工资总额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2.某市红星电机厂属特困企业,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1998年职工工资欠发半年多,1999年春节前,厂职工商议要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得知这个信息后,市政府马上召开由劳动、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决定社会保险中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的给该厂支付困难补助金20万元,由于处理问题及时,该场**终于得到了平息。请问,该市政府的决定是否妥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但所需费用的出处不妥。

2)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特困企业职工困难补助,违反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该笔资金应由地方财政予以解决。

3.老张是立新小学的校长,立新小学属事业单位。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施行后,小学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到学校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并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参加当地的失业保险,而老张则认为,我们学校是完全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部门,不可能有人失业,所以,不愿意参加失业保险。请问老张的认识对吗?请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不对。

(2)《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而立新小学属事业单位,所以,应该无条件地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4.某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亿多元,而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则只有几千人。考虑到本省就业状况及基金结存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1年8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请问,省政府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不符合。

(2)《失业保险条例》对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区都应遵照执行。

(3)《条例》明确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才可适当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省级政府无权自行决定这一事项。

5.张光今年60岁,正在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手续。1986年以来,除了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外,张光个人也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658元整。张光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找到经办机构负责人说,我参加失业保险这么多年,缴了这么多失业保险费,可我没享受过一次失业保险待遇。他认为这笔钱属于他自己,要求经办机构如数退还本人。请问这种要求成立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不成立。

(2)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带有明显的互济性。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进入基金。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统筹使用。6.张教授是一家高新技术公司的聘用人员。此前,张教授已从某大学退休。在该公司参加失业保险问题上,经办机构的小王认为,包括张教授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应该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请问,小王的看法正确吗?请解释原因。参考答案:(1)不正确。

(2)失业保险的对象应是在劳动年龄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张教授已经退休,有养老金保障生活,不必参加失业保险。

7.小张、小李家住河南农村。两人同在某市一个机器加工厂做工,并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在该厂执行《失业保险条例》过程中,厂劳资部门将他们纳入了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并同其他职工一样,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的失业保险费。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以,单位从小张、小李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的做法无法规依据;(2)条例规定了农民合同制工人被解除劳动关系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而不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这说明农民合同制工人同其他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职工是有区别的。(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应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

六、实务操作题

1.按照某地失业社会保险的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可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可享受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可享受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可享受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及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梅女士自工作后依法缴纳失业社会保险费,工作6年后失业,一年后梅女士重新就业,重新就业二年后又失业。请问:她第二次失业可领取多长期限的失业社会保险金?前后总共享受了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答案要点:

(1)梅女士在第一次失业前已缴费6年,按规定可以享受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其在领取了12个月后重新就业,按规定未领取的2个月可以保留;

(2)梅女士第二次失业前工作了二年,按规定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梅女士第二次失业总共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为:6+2=8个月。(4)其前后总计领取的失业期间为:20个月。第四章 医疗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逐步建立的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什么制度为核心? A.基本医疗保险 B.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C.个人医疗保险 2. 国家规定城镇哪一类型的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A.企业 B.企业、事业单位???C.所有用人单位

3.《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哪些主体缴纳?

?? A.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B.用人单位全部 C.个人全部 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 B.2% C.3% D.不需要缴纳 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来源于哪里?

A.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总额?? ?B.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 ?C.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余额部分

6.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占百分之几? A.30% ??? ?B.20%??? ?C.40% D.50% 7.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制度? A.公务员医疗补助 B.公费医疗 C.劳保医疗 D.疾病补贴

?? 8.一般而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哪一类医疗费用? ? A.门诊和急诊 ? ??B.急诊、住院 ? ???C.门诊、住院

9.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几?

?A.5% ?? ?B.10%? ???C.8% D. 6% 1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多少倍左右? A.4倍?? ??B.2倍 C.6倍 D.5倍

11.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能否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A.不允许??? ?B.允许 C.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2.哪一类医疗费用,可通过实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等途径得到解决?

A.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 B.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部分

13.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中,按照规定覆盖范围最大的保险项目是哪一个?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

参考答案:1A,2C,3A,4B,5C,6A,7A,8A,9B,10A,11A,12A,13B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哪些诊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的范围?

A. 院外会诊费 B.挂号费 C.急救车中发生的费用 D.点名手术附加费 2.以下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A.进口药品 B.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C.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D.非处方药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在哪里开支? A.个人帐户 B.社会统筹基金 C.个人负担 D.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4.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A.个人缴费 B.国家财政注入 C.单位缴费划入部分 D.个人帐户的利息 5.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A.基本保障 B.广泛覆盖 C.双方负担 D.统帐结合 6.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A.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B.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C.公务员医疗补助 D.商业医疗保险 7.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A.统筹地区 B.职工年龄 C.职工健康状况 8.下列哪些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主要支付范围?

A.门诊治疗费 B.住院费用 C.购买医保定点药房的药品费用 D.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9.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方面的照顾? A.个人不缴费 B.个人帐户计入比例高于在职职工

C.优先住院 D.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比在职职工高 10.以下哪些对象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对象?

A.公务员 B.退休人员 C.离休人员 D.家庭保姆

??参考答案:1ABD,2BC,3AC,4ACD,5ABCD,6ABCD,7AB,8ACD,9AB,10AB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我国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用人单位及职工按规定的费率所缴纳的费用,国家财政不加以补贴。答案要点:(1)错。

(2)我国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采用医疗费三方分担体制:三方是指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坚持三方合理负担医疗费用,主要是体现了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3)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目前是缴纳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国家财政补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税前列支,二是当基本医疗社会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发生了困难时,由财政补贴。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其在同一个医保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答案要点:(1)错。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支付有明确的规定,设起付标准和封顶线,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一定的比例支付;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可通过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等方式支付。

3.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支付。答案要点:(1)错。

(2)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实行专款专用,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社会保险不予支付,如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担。4.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内的金额可以跨结转使用。答案要点:(1)对。

(2)按照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职工个人帐户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支付范围包括一般的门、急诊的医疗项目费用以及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如果当年的费用有积余,可以跨结转使用和继承。

5.城镇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答案要点:(1)错。

(2)国家规定,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必须参加基本医疗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也属于基本医疗社会保险的征缴对象,因此必须参加,6.基本医疗社会保险按实际需要提供服务。答案要点:(1)对。

(2)基本医疗社会保险不同于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等项目,它只有当投保人需要接受医疗服务时才产生支付行为,具有短期、经常性等特点。

7.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答案要点:(1)错。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统筹基金,另一部分按30%比例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8.只有纳入《国家基本医疗药品目录》的药品,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答案要点:(1)对。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根据国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的,目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进行管理,以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收支平衡。

四、论述题

1.世界通行的医疗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做法有哪些?我国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待遇采用什么样的支付方式? 答案要点:

(1)世界通行的医疗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做法主要有三种:一为直接支付。也即当患者生病,其医疗服务费用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统一支付;二为报销医药费。也即患者在看病时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凭单据到医疗社会保险机构进行报销;三为向患者提供服务。也即病人必须在医疗社会保险机构定点的医疗服务点就医,享受其指定的免费医疗服务。

(2)在我国,主要采用前二种方式,也即采用直接支付和患者报销两种方式。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基本医疗费用,即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基本药品、必须的检查费用、住院费用等,而自费药品、“非基本”药物及检查费用等,则不在报销之列。社会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报销凭证是医院出具的正式收据或发票,凭票报销。如果采用“打卡”付费,则只需医院输入药品清单等即可报销。

2.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所要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案要点: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所要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基本保障。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根据目前我国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确定,只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2)广泛覆盖。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3)双方负担。是指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5)统帐结合。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3.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要点:目前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只要求答出三点)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比较窄,只包括城镇地区的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其他人群尚未纳入;

法定范围内的企业对医疗保险的认识不足,欠费的现象仍存在; 医疗保险是政府购买服务,而政府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不力,尤其是一家人用一个医疗帐户的现象仍存在;

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不够广泛,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

五、案例分析题

1.职工王女士患有慢性病,需要经常吃药,其个人帐户内的金额已用完,但其爱人及家中其他亲属的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她认为既然是一家人,因此她也有权使用其家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请问她的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王女士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不能使用其他亲属的个人帐户。

(2)由于每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同,个人的医疗需求也不同,必然导致每个人的医疗支出存在差别。我国现阶段实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个人账户是建立在每个职工名下的,实施的个人账户不是家庭账户,每个人的医疗账户只能自己来使用,一旦个人账户的余额已用完,则在当里以后需要由个人账户来支付的医疗费用,应由本人自费支付。(3)这样做的目的是:A.保证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是属于职工自己专用的;B.可以使职工自己养成关注医疗费用的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支出,防止医疗资源的浪费,防止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很早就用完;C.保护账户拥有者的利益,因为实施个人账户的目的是要纵向积累,即如果个人账户的资金未用完,可以累积使用,以解决将来的可能较高的医疗费用。

2.小王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其所在企业参加了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但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在最近的一次工伤事故中,小王不幸受了伤,住院治疗花费了很大的一笔费用。企业给了小王一笔补助费用后,建议小王的医疗费到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去报销。请问企业的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不对。

(2)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会范围。

(3)该企业虽然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但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按工伤的待遇支付医疗费用。

3.某企业共有职工和退休人员1200人,其中在职职工1000人,退休人员200人。则该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200人,缴费人数为1000人。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1)正确。

(2)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该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应该为1200人;

(3)企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基数为在职职工的工资基数之和,因此无需承担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故缴费人数应为1000人。

六、实务操作题

1.小王现年32岁,在上海一家企业工作,上一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假定上海市上一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为1500元。请问今年他应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月工资基数是多少?按规定,企业缴纳的工资基数中按0.8%的比例划入小王的帐户,则到年底他可支配的个人账户资金总额将达到多少?

参考答案:

(1)个人应该缴纳的月基数:4500元(超过300%部分不作为工资基数);

(2)个人每月的缴费额:4500 × 2%=90元;

(3)每月单位缴费划入:4500×0.8%=36元;

(4)年底时可支配帐户总额由二部分组成:(90+60)×12=1800元。

2.某职工在一个医保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2.2万元,其中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等费用2000元;所在统筹地区上一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为8000元,统筹支付范围费用的支付比例为90%,起付标准及封顶线标准与国家的规定相同。请问:统筹基金应为其支付多少元?该职工自付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多少元?

参考答案: 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部分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起付标准为:8000*10%=800元;封顶线:8000*4=32000元;所以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应为(22000-2000-800)*90%=17280元。

(2)该职工自付或通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的部分则为:22000-17280=4720元 3.某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是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为10%。现假定某职工一次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为4万元,其中5200元为非《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发生的费用。试问,该职工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参考答案:

该职工自付段费用:800元;

个人需承担的非《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发生的费用:5200元;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发生的费用:40000-800-5200=34000元 按规定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34000*90%=30600元; 统筹基金实际支付:30000元;

该职工实际承担的自付部分:10000元。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习题(含答案要点)1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国家

B.企业

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 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

B.二种

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

B.三种

C.四种

D.五种

10.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 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14.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

A.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D.促进经济发展 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法定性 B.互助性 C.盈利性 D.特殊性

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 A.存银行 B.买国债 C.证券投资 D.期货投资 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

A.养老保险 B.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 ?F.企业补充保险 ??G.财产保险 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

A.现收现付制 B.完全积累制 ?C.部分积累制 ???D.社会统筹制

6.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 D.二阶层型 7.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职工个人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哪些?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

8.下列社会保险保障项目中,哪些保险项目依法必须建立个人帐户? A.基本养老保险 B.失业保险 C.基本医疗保险 D.工伤保险 9.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受保人不需缴费 B.社会保险待遇较高

C.保险待遇与劳动贡献挂钩 D.社会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10.在我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哪几类?

A.养老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E.失业保险

参考答案:1BCD,2AB,3ABC,4ABCDE,5ABC,6ABD,7ABC,8AC,9ABC,10BCD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答案要点:(1)对。

(2)因为当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时,社会就会不稳定;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2. 世界各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有所不同。(1)对。

(2)社会保障由国家来主办,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建立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加上人类对社会保障概念的认识本身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因此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的理解自然也有所不同。

3. 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面向全体劳动者。答案要点:(1)错。

(2)从社会保险实施的目的和发展方向看,确实社会保险应该覆盖社会全体劳动者;但由于受制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所实施的各类社会保险项目仅限于城镇劳动者,尚不包括农村的劳动者。4. 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答案要点:(1)对。

(2)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主要包括:一是社会保障受制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二是社会保障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社会保障必须与社会经济保持协调发展。5. 所有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筹集均采取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答案要点:(1)错。

(2)社会保障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四大方面,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取决于社会保障项目的目标,不完全一样。现有的各类社会保障项目中,只有社会保险的基金筹集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源于政府和社会的募捐;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来自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社会优抚则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

6. 社会保障范围的大小取决于各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原则。答案要点:(1)对。

(2)各国建立社会保障的原则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种,建立普遍性原则的国家保障的范围为全体社会成员,建立特殊性原则的国家保障的范围往往只是部分社会成员。7. 现代社会保障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答案要点:(1)对。

(2)社会保障具有公平性的特点,按照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缴纳费用,高收入者多缴纳,低收入者少缴纳,因此具有劫富济贫的作用,是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8. 社会保障具有调节投资和融资的功能。(1)对。

(2)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四、论述题

1. 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何在?如何运作才能保值和增值? 答案要点:

(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社会保障基金是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经费。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各项目的运作均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作的基础。

(2)可主要采用两种基本途径保值和增值。一为储蓄。由于国家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储蓄享受同期银行利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保值的作用。但当银行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会导致贬值。二为投资。是保值和增值的积极方法,但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因此必须选择稳妥的投资途径。目前常用的投资途径:有形资产投资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证券投资、信贷投资。

2. 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有哪几种不同的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答案要点:主要有四种不同的模式。

(1)传统型保障模式。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采用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的原则,社会保障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个人收入和保障缴费相联系。

(2)福利国家模式。以英国、瑞典、挪威等国为代表。面向社会所有成员,保障项目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水平偏高。

(3)国家保障型模式。以东欧及前苏联为主要代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受保人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保障水平较高,保障待遇与劳动贡献相联系。

(4)储蓄保障型模式。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国家通过强制储蓄方式进行。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保险费由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

3.为什么说社会保障是调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

答案要点:社会保障通过平衡社会总需求,对经济的稳定产生作用:

(1)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2)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3)可见,社会保障支出自动地随着国民经济运行变化情况呈现出反方向增减变动,这就是社会保障支出手段的“内在稳定器”功能,以支出为手段,调节社会总供求关系,自动地平抑经济过热或过冷的现象,维持社会安定,促进和保持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4.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哪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答案要点:(1)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四个方面的内容。

(2)社会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补充,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居主导地位,其他保障项目是社会保险项目的补充。

(3)社会保障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具有一种递进的关系。社会救助属最低层次,主要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属基本纲领;社会福利属最高纲领,主要是为了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而社会优抚属特殊纲领,是国家对以军人为主的特殊群体的一种特殊保障制度。

四、案例分析题

1.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只领取货币工资,社会保险费包括在工资之中,由员工自行参加社会保险。请问该外商投资企业的上述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外商投资企业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违反了我国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规定。

(2)依照现行的相关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田某系城镇户口,从西北某县城来到东南沿海某城市的一个企业求职。企业与田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企业不为田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请问该劳动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条款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无效。

(2)我国社会保障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该企业与田某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违反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

3.某外商投资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外方老板的理由是:“我已经在保险公司花钱给每个员工买了两份商业保险。员工已经很有保障了,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问外方老板的话对不对?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不对。

(2)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中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3)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是应参加企业的义务,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并不能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

4.某市企业经济效益很好,职工工资、奖金照发,但由于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就是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不拨付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请问这样的处理是否妥当? 参考答案:(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是说缴费和养老金支付是不能挂钩的。

(3)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是错误的。

5.我国西部地区某市长为发展经济,吸引外资,对欲到该市投资的外资企业家说,“到我市投资可以给你最优惠条件,其中包括可以根据投资的数额来降低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请问该市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不正确。

(2)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条件,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法定的,不得减免。该市长无权做出减征社会保险费的承诺。

六、实务操作题

1.小李在某城市某企业工作,按规定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现假定:小李上一平均工资收入为1000元。试问:按国家现行的标准,其每个月最多应缴纳多少社会保险费?至年底,其养老个人帐户的社会保险费储存总额应该是多少?

解答:社会保险共有5项,按规定个人必须缴费的有三项,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失业社会保险,小李每个月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平均收入,分别为:

(1)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人每月最高缴纳本人月工资基数的8%: 1000* 8% = 80元

(2)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每月缴纳保险费 =本人工资的2% = 1000* 2% = 20元

(3)失业保险费:

个人每月缴纳保险费 =本人工资的1% = 1000 * 1% = 10元 综上所算:

小李个人每月缴纳保险费: = 应缴养老保险费 + 应缴医疗保险费 +应缴失业保险费 = 80 + 20 +10 = 110元

个人帐户每月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为本人工资的11%:1000 *11% = 110元 故,小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年保险费储存额 =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每月储存额 *12 = 110*12 =1320元

2.假定某年某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5%,年初社会保险基金期初投资额为1000万元,要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5%的增值,则该投资的期末收益应达到多少万元? 解答: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只与通货膨胀有关,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无关,因此要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5%的增值,不仅投资收益要能够抵消通货膨胀率,而且还要有5%的增长,故该投资的期末收益应该达到:1000*(1+5%+5%)=1100万元。第二章 养老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采用哪种形式?

A.完全积累制

B.部分积累制

C.现收现付制 D.预收预付制

2.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模占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 A.7% B.8% C.10% D.11% 3.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享受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待遇的最低缴纳年限规定为多少年?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比率最终将达到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 A.5% B.6% C.7% D.8%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当地上一职工平均工资的多少? A.40%

B.50% C.60% D.70%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上一职工平均工资的多少? A.150%

B.200% C.250% D.300% 7.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有哪些?

A.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 B.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

C.由企业负担,个人可以负担,也可以不负担

8.按国家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 A.15% ???B.20%??? C.25% 9.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结合的模式,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作何处理?

A.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B.全部纳入个人帐户?? C.部分纳入个人帐户,部分纳入统筹基金

10.职工退休后,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领取额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多少? A.120 ???B.150??? C.180 11.在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上采用储蓄公积金制的国家是哪个国家? A. 日本 B.英国 C.新加坡 D.波兰

12.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什么类型的养老保险? A.商业 B.补充养老 C.个人储蓄

13.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其个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帐户应该进行如何处理?

A.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B.只转移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C.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4.职工或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A.全部可以继承 B.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C.按储存额的半数继承 D.不能继承 15.职工本人无法确定上一月平均工资的,其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A.按上一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缴纳 B.按上一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最低限缴纳 C.按上一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最高限缴纳

参考答案: 1B,2D,3C,4D,5C,6D,7C,8B,9C,10A,11C,12B,13C,14A,15A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用人单位属于国家法定的企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

A.城镇国有企业 B.城镇私营企业 C.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D.外商投资企业 2.我国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A.基本养老保险 B.商业养老保险 C.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D.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3.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

A.基础养老金 B.个人储蓄养老金???C.个人帐户养老金D.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4.我国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哪些劳动者?

A.国家公务员 B.城镇企业职工 C.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 D.农民 5.对企业职工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A.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B.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C.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D.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6.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A.统一和规范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 B.统一个人帐户规模

C.统一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D.统一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7.《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包括哪几个部分?

A.基础养老金 B.各项生活补贴 C.个人帐户养老金 D.过渡性养老金 8.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 A.符合规定退休年龄 B.缴费年限满15年

C.按规定办理退休 D.一直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9.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哪几个方面? 职工缴费基数 B.职工缴费年限 C.职工年龄 C.职工工作年限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具有下述哪些特点?

A.国家立法强制企业参加 B.企业有权决定参加还是不参加

C.补充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调整 D.企业一旦参加就不能中止 ?参考答案:1ABD,2ACD,3AC,4BC,5ABCD,6ABD,7ACD,8ABCD,9AB,10BC

三、是非选择题

1. 当城镇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时,可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答案要点:(1)错。

(2)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国家依法规定的,缴纳费率的高低也是法定的。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无权选择,也不能因为经济效益的好坏而调整缴费的基数和标准。2. 从业人员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管缴费时间长短,均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答案要点:(1)错。

(2)按照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必须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的年限达到15年后,才能享受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当职工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少于15年的,只有一次性领取退职费。

3. 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答案要点:(1)对。(2)由于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城镇职工没有基本养老保险金积累,因此统一制度后,对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采用老人老办法,也即其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到个人缴费的年限,作为其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依据。

4.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全部纳入个人帐户。(1)对。

(2)我国基本养老社会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现行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全部纳入个人帐户,最终达到职工工资总额的8%。5. 城镇企业职工不论其收入高低,均以上一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1)错。

(2)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设上下限限制。当企业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按60%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企业职工月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时,应该按300%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6. 企业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答案要点:(1)对。

(2)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能够扩大养老社会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7.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答案要点:(1)对。

(2)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具有以下优点:社会统筹部分能够确保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体现社会保障的互助互济特点;采用个人帐户体现了保障待遇与劳动贡献相结合的原则,能够激励在职职工参与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四、论述题

1.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为什么要采用部分积累制? 答案要点:我国采取部分积累制模式的具体理由包括:(1)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资金紧张的压力。采用部分积累制既能保证已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资金来源,又能适当积累以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危机。

(2)部分积累制能够在承认各地保障水平差别的前提下实现全国统一制度的目标模式,也即通过缴费基数与个人账户储存数额的差别来承认收入水平与保障水平的差别,有利于实施统一的制度。

(3)部分积累制通过利益机制强化了受保人的自我负责精神与参与意识;

(4)个人积累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就好比是储蓄,多一份储蓄多一份保障,职工乐于接受这种保障;(5)部分积累模式兼有其他两种模式的特点,具有较为灵活的制度特征。社会统筹部分使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个人账户即便大幅度贬值,可以取消,恢复现收现付制。2.我国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由哪三个部分组成,各有什么特点? 答案要点: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第三部分为企业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社会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社会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社会保险:企业补充养老社会保险。它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社会保险。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监察执法中发现,个别私营企业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擅自将应由企业承担的缴费义务转嫁到职工头上,或自行降低单位的缴费比例,提高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请问,企业的这种做法对吗?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

(1)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2)理由:一是,它违反了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义务都是法定的,并带有强制性。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按时,并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是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任何单位,无论国有、集体,还是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承担缴费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某地政府在2000年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拨出30万元用于慰问困难职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政府的要求不合法,请你说明具体理由。参考答案:

(1)该地政府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2)我国的各类社会保障基金是按照不同的保障项目分别设立的。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实现的是专款专用的原则,也即养老保险基金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不能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3)对困难职工的补助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应当视困难的程度从社会救助基金中支出。3.小王在某市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其上一全部收入为60000元,所在地区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但企业今年按其基本工资2000元/月的标准为其代扣养老保险费,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小王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多少? 参考答案:

(1)该企业的做法是错误的。错误的理由是:按照现行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一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收入应该为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全部收入之和,而并非是标准工资或基本工资。(2)现行的政策同时规定,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60%时,应按60%计算,高于300%时,只按300%计算。小王上一的全部收入为60000元,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标准,因此,按规定只需按上限缴纳。

(3)因此,小王的缴费工资基数应为:1000元×300%=3000元。

4.某厂每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0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应支付该厂离退休费用80万元,该厂厂长主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愿意为本厂企业离退休人员代发养老金,并提出采用差额结算的方式,每月只缴20万元,剩余的80万元由工厂直接发给退休人员。请问这种方式是否正确,并分析这种行为的后果。参考答案:(1)错误。

(2)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采用差额结算的方式。

(3)差额结算方式会产生以下弊端:首先,在差额结算方式下企业可能挪用或不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造成企业内部拖欠,难以从根本上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其次,实行差额缴拨,不利于将企业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剥离出来,不利于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5.冯先生是某机械企业职工,其所在企业没有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为此他找到厂领导,厂领导对冯先生说:“你要参加养老保险,我们可以帮你办。但厂里目前有困难,你先将厂里要缴的养老保险费一起缴纳,以后等企业经济效益好了再还给你。”请问厂长这样做对吗? 参考答案:

(1)这种做法不对。

(2)国务院1999年1月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义务主体是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企业和职工是共同缴费主体。(3)该厂长的做法是把企业应尽的义务全部转嫁到职工身上。这种行为侵害了冯先生的合法权益。

(4)即便该厂长承诺以后会归还,但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

六、实务操作题 1.小江是2000年8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家公司工作,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就在北京市海淀区参加了养老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一天,他向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咨询,问将来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领取养老金。假如你是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你应如何回答? 分析要点:

(1)如果一直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月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2)如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支付给本人。

2.老李、老张和老梁同为某市工人。老李上一月平均收入5000元;老张所在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其每个月仅能获得当地的最低工资400元;老梁没有固定工作,不知道自己确切的收入。他们所在城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请问,三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是多少?并请计算出具体缴费额。分析要点:(1)老李的工资收入超出了本地平均工资的300%的标准,超过部分不缴费,也即缴费工资基数为3000元,缴费额为3000元×8%=240元/月;

(2)老张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按规定按职工平均收入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额为1000元×60%×8%=48元/月;(3)老梁因不知道确切收入,按规定按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作为缴费基数,缴费额为1000元×8%=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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