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病案服务规范与程序
病案服务规范与程序
(一)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的代理人或其近亲属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具体操作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复印→申请人缴费→医务科盖章
(三)由病案室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
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在病案室,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五)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医务科加盖证明印记。
(六)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病案室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二篇:《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
为了更好的为医院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人员提供病案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特制定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服务规范与服务程序。
一、服务对象
病案服务限于相关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
二、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司法机关和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提供病案服务,履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申请核查与病案信息核查。
具体细则参照我院《病案借阅复印制度》。(二)制定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具体细则参照我院《病案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病案服务登记信息必须完整,包括借阅人、借阅与归还时间、借阅目的以及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保留相关借阅、复印或复制人的申请、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四)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三、病案服务规范与程序
(一)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的代理人或其近亲属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具体操作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复印→申请人缴费→医务科盖章
(三)由病案室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在病案室,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五)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医务科加盖证明印记。
(六)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查阅。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七)病案室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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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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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
为了更好的为医院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人员提供病案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特制定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服务规范与服务程序。
一、服务对象
病案服务限于相关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
二、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司法机关和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提供病案服务,履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申请核查与病案信息核查。具体细则参照我院《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二)制定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具体细则参照我院《病案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病案服务登记信息必须完整,包括借阅人、借阅与归还时间、借阅目的以及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保留相关借阅、复印或复制人的申请、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四)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三、病案服务规范与程序
(一)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的代理人或其近亲属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具体操作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复印→申请人缴费→医务科盖章
(三)由病案室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在病案室,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五)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医务科加盖证明印记。
(六)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病案室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四篇: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特制定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一.医院受理下列人员河机构复印病案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二.申请时间
1.正常情况下并人在出院7个工作日后方可道病案室申请复印归档病案。运行病案如按规定需要复印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道病房调取病案。2.复印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三.受理复印病案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市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介绍信)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2人以上)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病案室及医务科进行审核。四.复印病案流程
1.申请。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相关证明,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我院患者复印病案资料,按1元每张(A4纸,单面)收取工本费。申请人至集镇收费处交费。3.复印。并按管理人员按规定将允许复印的病案部分进行复印。
4.核实。复印完毕由病案人员核对复印件无误,在以复印的原件应加盖“已复印“印章。然后嘱其再去医务科盖章。
五.复印病案内容
我院为申请人复印的病案资料包括:入院证,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和出院记录。六.病案室为我院复印病历的指定场所,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印病历,医务科需登记备案。
七.医生,医务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茶楼服务程序及操作规范
茶楼服务程序及操作规范
一、大厅服务程序
迎宾领位¬——拉椅让座——茶前服务(湿巾、烟灰缸等)——点单(推销介绍茶品及茶位费收费标准)——入单取茶——沏茶服务——整理桌面(回收湿巾)——推销茶点小吃等——茶中服务(续水等台面服务)——第二次推销——买单服务——欢送客人——检查台面(遗留物品)——恢复台面。
二、贵宾间服务程序
迎宾领位——值台员恭迎客人——协助客人入座——茶前服务(湿巾、撤台面摆饰)——介绍贵宾间消费状况——点单(详细介绍茶品及茶位费收费标准)——入单取茶——茶艺师沏茶或茶艺表演——整理台面(回收湿巾等)——值台员现场实物推销茶点——茶中服务(续水等台面服务)——再次找机会推销——买单服务——欢送客人(提醒并协助客人携带随身物品)——检查贵宾间(是否有客遗物品等)——恢复清扫房间。
三、操作规范
(一)迎宾领位服务
1、恭候嘉宾
(1)客人未到达时,迎宾员站立大门两侧,挺胸收腹、双眼平视前方,面带微笑,头正肩平双手虎口相交,掌心向内右手握左手置于小腹处。
(2)客人到达时,迎宾员鞠躬问好(以髋关节为轴点,身体前倾度30度),目光相接时问好:“先生(小姐)早上(中午/下午/晚上)好,欢迎光临”。“XX小姐节日快乐”、“XX先生您好,今天是喜欢单间还是散座?”等等。
2、引领客人
(1)当明白客人的消费意向时,引领客人入厅,打出“请的手势(这边请),以肘关节为支点,手臂自然抬起45度,拇指弯曲,紧贴四指,其余四指伸直。在引领客人时眼睛随时注视客人,走在客人的右前方1.5米左右,在引领过程中,可边走边询问客人的消费意向,了解信息,以便提供给茶艺员。
(2)当迎宾员将客人带到客人喜欢的位置时,协助值台员安顿客人入座。当安顿完以后,迎宾员面对主宾微鞠躬:“先生/小姐,请等一下,茶艺员马上为您点单(服务),祝您品茶愉快”!讲完后退一步,方可转身离开。
(二)服务客人就座
1、协助客人就座
(1)客人到达台位时,茶艺员微笑同客人打招呼,安排女士、长者或主宾面对正门的位置就座。
(2)助客拉椅,请客人站于座椅前,客人落座,向前轻推座椅,此时膝盖可辅助用力使客人完全落座在椅子上。
(3)如不便拉椅(靠墙椅或沙发),则在可能的情况下扶住桌边示意客人进入落座。如客人带有小孩、老人,则先照顾小孩、老人就座。
2、客人就座后的服务
(1)将客人脱下的大衣及其他物品挂在衣帽架或合适的地方;
(2)撤去台面或茶几上的多余摆饰物至指定地点,然后将烟灰缺摆放到客人顺手的位
置;
(3)安顿好客人后,向顾客微鞠躬,并说:“XX先生/小姐,请稍等,我们马上为您点茶”。然后退后两步,转身离开,如果是贵宾间则退至门边,把门轻轻关上,再转身离开。
(三)茶前湿巾服务
1、服务姿势
(1)托盘姿势:按标准托盘,久托站立客人右侧时成90度不能靠近客人,更不能置于客人头上方;
(2)站立姿势:右脚跨前,距离与桌沿垂直距离相齐,双脚用力;
(3)手势提示:在接近桌位时必须提醒客人注意。语言提示:“打搅一下,请用湿巾”或“XX先生/小姐,请用湿巾”。
2、上台服务
(1)将湿巾从内侧路线,放在客人的右手侧,距桌沿约8厘米处,湿巾托与桌面垂直,不能斜放;
(2)放好后,收手时可顺势做一个“请用”的手势,但幅度不能过大;
(3)放完湿巾,退后两步,微鞠躬离开。
(四)点单服务
1、听单姿势
(1)客人示意点单时,值台员迅速趋身上前,想客人问好(您好),立于宾客右侧,约一步距离,微鞠躬约30度,双腿等同肩宽站直;
(2)左手执听单便笺,右手执笔;
(3)目光微含笑意,同宾客目光相接或同宾客一起看着茶单。
2、点单并介绍
(1)当顾客明白茶单内容自主点单时,值台员只需简写记录,但必须画好相应台记,以便区分顾客所点茶品;
(2)如顾客对茶品内容不熟悉,需要介绍时,值台员必须根据客人的喜好作详尽的介绍,包括名称、种类、特点、口味、分量适宜性。同时作建议性的推荐,切不可根据自己的喜好作盲目的、主观的推销,声音适合两人听清为宜;
(3)一桌客人点完以后,要向客人重复点单内容,待确定以后,鞠躬退后,并告诉客人“请稍等,我会尽快为你们送上茶品”。
3、入单
(1)点完单后,立即入单取茶,并做好沏茶准备;
(2)值台员回到台桌前,根据茶品操作时间,对台面进行整理,留出足够位置摆放茶品饮料。
(五)各种茶品的服务
1、服务姿势
(1)托盘姿势:按标准托盘,外托站立客人右侧,托盘高度齐胸,不能靠近客人更不能置于客人头上方。
(2)站立姿势:右脚跨前,距与桌沿垂直距离相齐。双脚用力,保持稳定性;
(3)手势提示:在接近桌位时必须提醒客人注意,语言提示:“打搅一下,这是您需要的XX茶”,并随即在第一位客人上茶处作一个上茶的手势。
2、茶水的基本服务
(1)程序:a杯垫——素茶b茶水配料(糖水、伴好)——杯垫、杯、勺——茶水倾倒——茶壶;
(2)位置:茶水配料放置于客人左上侧,不可从距离客人很近的路线(靠近客人胸部)服务茶水配料,而应从前面桌位上方,轻放置在客人左前方;杯、碟垫、勺(或素茶)一并轻放于客人正前方五厘米处,勺把朝右置于杯的后侧,与茶杯呈45°角;倾倒茶水时、食指、中指套住壶把、无名指协助、拇指压住壶盖,以免掉下。
(3)茶水倾倒分量:倾倒茶水时作相应茶品简介(名称、口味、观赏特点),壶嘴略高于杯口开始倾倒,然后提高倒茶液呈流线倾入杯中,发出适宜、轻微的悦耳声响,注至五分满(第一次)为宜,然后舒缓收壶,不可使茶水滴落桌面,然后将茶壶置于客人右上侧面5厘米处;
(4)如客人的茶品需加其他配料,则在注完茶水后应提示客人:“这是砂糖,请随意取用”。
(六)听装饮料的服务
1、服务姿势
(1)托盘姿势:按标准托盘,外托站立客人右侧,托盘高度齐胸,不能靠近客人,更不能置于客人头上方。
(2)站立姿势:右脚跨前,距离与桌沿垂直距离相齐,双脚用力,保持稳定性;
(3)手势提示:在接近桌位时必须提醒客人注意,语言提示:“打搅一下,您需要的雪碧”,并随即退在第一位上饮品处作一个服务的手势。
2、基本服务
(1)程序:杯垫——空杯——开罐——倾倒——置罐;
(2)服务标准:把杯垫放置在客人正前方,距桌沿10厘米处,然后背着客人的方向拉开听罐,注意左手托盘必须很稳,右手食指拉开环,然后为客人倾倒,注意含汽饮料不可倾倒太急,一般采取两次倾倒的方式;未倒空的饮料瓶或罐放在杯子的右前侧,商标朝向客人,注意使用吸管的饮料,倾倒时不能让吸管浮起掉出杯口。
(七)牙签服务
1、准备工作
(1)使用前检查牙签筒,牙签套袋无破损、污迹,牙签完整无破损;
(2)整齐规划地按标准、数量插放于牙签筒中或摆放于牙签盒中;
(3)牙签的数量应为每位客人四份为宜或随情况而定。
2、牙签的服务
(1)当客人吃完食品或者示意使用时,或者用牙签吃小食品、水果等时;
(2)值台员从客人右边上,把牙签放到客人都方便取用的位置;
(3)放下后应打开牙签盒盖,或取掉牙签筒盖,靠在牙签筒边,并使用“请”的敬语;
(4)方便可能的情况下可为老人、小孩抽出一支递给他们,小孩最好交由小孩的父母协助使用。
(八)香烟的服务
1、服务香烟
(1)客人需要香烟时,服务员必须向客人介绍本店提供的各种香烟的品牌、价格;
(2)将香烟放在垫有花纸的碟,按标准服务放在客人台面右手边;
(3)可能的情况下,将客人订的香烟开封,再将三支烟抽出盒外约1/3的长度。
2、点烟
(1)客人抽出香烟时,服务员要为客人进行点烟服务;
(2)点烟前应向客人示意,不可贸然为客人点烟;
(3)使用打火机点烟,应先调整好火焰,不可过高,右手打火,左手掌挡风递至客人面前,客人用后,应左手掌翻上作捂熄状收回;
(4)使用火柴时须将火柴划向自己一侧,待火柴完全燃烧时再为客人服务,方法同上,熄灭时将火柴退后,在背后侧“甩灭”,火柴梗不能放到客人桌上的烟灰缸里。
(九)烟灰缸的更换
1、准备新烟灰缸
(1)新烟缸应无破损,无水迹、无异物;
(2)将两个干净烟缸放于托盘上。
2、撤换烟缸
(1)客人台面上的烟缸内如超过三支烟头或充满杂物,就必须更换烟缸;
(2)撤换时必须使用右手从右侧更换,但特殊情况除外;
(3)先将一个干净的烟缸盖在一个脏的烟缸上,与脏烟缸以同拿起,放在托盘里,再将另一个干净的烟缸摆回台上原来的位置;
(4)不得用手拾客人丢弃的烟蒂,一般用杂物夹拾取;
(5)烟缸中如有未熄灭的半截香烟,须向客人询问是否更换,或采取“三个烟头”更换法,亦即先放一个干净烟缸在需更换的烟缸旁边,然后把未熄灭的半截香烟转移到干净烟缸上,其他照常更换。
(十)客人暂离台面的整理
1、桌椅的调整
(1)客人离开桌面的时候是为“不需打扰”的客人服务的最佳时机;
(2)立即将歪斜的桌椅调整回摆台时的位置,除非顾客执意把椅子靠很近以便谈话除外。
2、台面的整理
(1)将客人的茶杯续上水,如客人离开时间较长则不续水;
(2)将台面上的烟灰缸更换,水盂更换或其他杂物整理干净;
(3)禁止移动客人留于台面的私人物并负责看管。
(十一)茶水的续水服务
1、准备工作
(1)在客人杯中水或壶中的水只剩下1/3时,则应该续水;
(2)在续水前必须检查水的温度是否达标,开水、冰水的温度都必须达到相应规定温度。
3、续水服务
(1)站立姿势:右手执水壶站于客人右侧,按标准上台服务距离站立;
(2)续水:玻璃杯续水,右手采取低——高——低的冲泡方式(凤凰三点头),杯中水续至八分满为宜;
(3)示意离座:水续以后,左手作一个“请慢用”的手势,退后一步,然后转身离开。
(十二)结帐服务
1、准备
(1)客人示意值台员结帐时,值台员从收款处领到相应的帐单不得在客人没要求结帐时,值台员将帐单交给客人;
(2)核对帐单上列的各个项目与价格是否正确;
(3)将帐单放入帐单夹内,并确保帐单打开时,帐单正面朝向客人;
(4)随身准备结帐用笔。
2、递送帐单
(1)将帐单打开,双手从客人右侧递给客人;
(2)小声清晰地告诉买单的客人“XX先生/小姐,这是您的帐单,消费一共XX元”,“XX先生/小姐,您的实际消费是XX元,X折优惠后是XX元”。
3、现金买单
(1)客人付现金时,服务员应礼貌地在桌旁点清现金帐目,并告诉客人:“先生您给的现金是XX元,应找回XX元,请您稍等。
(2)将现金和帐单一同交予收款员处理,然后核对零钱或发票数目是否相符。
(3)将找零(及发票)一同放收我银夹内还给客人,并向客人致谢。
4、信用卡结帐
(1)首先确认客人出示的信用卡是否能在本店使用,如不能使用,则婉转请求客人更换信用卡或付现金;
(2)将信用卡、客人身份证一并交到收银处,由收银员刷卡,然后将刷出的结款单交回客人确认签字,值台员将签认的帐单交回收银员,确认签名字样是否相符;
(3)将付款单客留联、信用卡、身份证(发票)一并交还客人,并得其确认后致谢。
5、签单结帐
(1)得知买单客人是会员时,按规定优惠,为会员准备帐单和签单卡;
(2)在客人右边按签字礼仪递送帐单和签单卡,并清晰地告诉客人消费金额,并指明帐单和签单卡的签名处;
(3)客人签单完后,确认字样是否相符,将客人存根联留给客人,并向客人致谢,然后退后两步转身离开。
(十三)送客服务
1、送别客人
(1)客人消费完后,起身离座时,值台员主动搬移椅子,女士、老人优先;
(2)帮助客人整理衣物,取出客人寄存的随身行李;
(3)鞠躬30度,礼貌地向客人微笑道别,并感谢客人光临“谢谢、请慢走”,“XX小姐,欢迎再次光临”;
(4)任何一位茶艺员遇到客人离去时都应驻足,礼貌地向客人道别,微笑地目送客人离开自己的服务区域。
2、整理台面
(1)客人离开后,服务员应马上检查台面上、下是否有客人遗忘的物品,如有则及时归还给客人或交由经理处理;
(2)清理台面、重新调整座椅,以期迎接下一批客人的光临。
(十四)贵宾间服务(以服务冰水为例)
1、敲门进入
(1)按标准托盘站于门前面带微笑,右手轻敲门三下,三声过后如未有“请进”的招呼则再敲三下,声音略大一点,此时可直接进入,当目光同客人接触时应“微笑问好,XX总,您需要的冰水或XX总,您好”。
2、下蹲服务
(1)当贵宾间内客人就座前面是矮茶几时则必须下蹲服务;
(2)当走到茶几前,腿呈前后约1尺左右下蹲,托盘外托,前脚脚掌着地,后脚自然成15度分开,保持身体平衡,同时下蹲位置应确定于方便服务客人的位置;
(3)按标准的冰水的手势和语言为客人服务冰水。
2、退后离座
(1)当确定服务工作已完成时,则可离座,先起立,退门边转身,轻轻将门带上,离开贵宾间;
(2)在离开转身前应向客人示意并祝福客人品茶愉快,如“XX总,我不打搅您了,如您有什么吩咐,请按呼叫器,我会及时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