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基本情况介绍
一、教育基地的建立及特色
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房山区档案馆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房山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基地),于1997年12月25日正式命名并对外开放。
教育基地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市档案局和市、区主管部门的指导及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管理办法》。基地建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知房山、爱房山、争做文明房山人、建设文明新房山为目标,把弘扬“龙乡”文化(房山区周口店的龙骨山是“北京人”的发祥地,故房山又称“龙乡”),与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独特价值紧密结合,体现出基地的鲜明特色:了解时代发展,解读“龙乡”历史,展现“龙乡”新貌,传承“龙乡”精神。
202_年房山档案馆新馆建成后,专门开辟了500平方米的基地展厅和200平方米的活动室,大大提升了基地的整体水平。教育基地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观众的赞誉:1999年区档案局馆被房山区委、区政府评为庆祝建国50周年庆典活动先进集体;各级领导、相关单位和观众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鼓励和支持;202_年教育基地被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领导小组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教育基地主要活动情况
房山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最大的优势是,馆藏资源中有着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素材。在基地建设上,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宣传重点及本区中心工作,积极为本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并注重结合不同观众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一)举办各种形式的展览
常年开放固定展。基地常年开放两个固定展:一是《走进房山》区情展。集中展示本区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新时期房山发展情况等。旨在让观众了解房山,让广大青少年知房山、爱房山,将来更好地建设家乡;二是《足迹》报摘展。通过300多件报刊资料,再现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些重大事件,观众从中了解到党和国家的发展历程及取得的辉煌成就,从而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更加珍惜今天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将我们的家乡和祖国建设得更加和谐、美好!
深入社会巡回展出。基地建立以来,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精心策划制作了十几个大型展览,深入学校、机关、社区、部队等地巡展,努力扩大基地影响,增强教育效果,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
开办网上展厅。近年来,基地将《走进房山》、《足迹》、《百姓与档案》等展览放在房山信息网档案局主页上,借助网络优势,开辟新的宣传途径,极大地拓展了教育覆盖面。
(二)开展共建和特色活动
教育基地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 征文活动。202_年,我们与房山中学联合举办了以“昨天•今天•明天”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
开辟校外基地。202_年,我们与城关小学合作,将教育基地开辟为城关小学“爱家乡教育基地”,并举行“铭记历史•珍惜今天•开创未来”主题教育。邀请20世纪60年代,市级劳动模范、著名的“背篓商店”创始人王砚香,为小学生讲述“背篓商店”创业史;
举办报告会和夏令营活动。202_年,我们聘请20世纪60年代,市级劳动模范任成水,为城关小学全体师生作专场报告,并观看北京电影制片厂以任成水为原型拍摄的电影《红色邮路》,还与城关小学联合组织了以重走“红色邮路”为主题的夏令营活动;
开展共建活动。202_年,房山区档案局馆与区教委、拱辰街道办事处、96602部队,举行了教育基地共建挂牌仪式。
三、教育基地发展构想
截止到202_年,房山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吸引各界观众达50万人次,为房山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扩大教育基地的教育面和社会影响力,基地正在积极准备申请,力争在202_年成为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
房山区档案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期待着各级领导、相关单位和观众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我们愿意与所有致力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单位和各界人士携手,将房山区档案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越办越好,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房山区档案局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第二篇: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方案
三穗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和党史、地方志的研究成果,以展览图片、声像和实物的形式,综合展示三穗悠久的历史、优美的环境、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和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成就,完善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使之成为三穗县历史文化展示、新农村建设成就和城镇形象的传播平台。三穗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按照如下三个阶段完成:
一、筹备阶段(6月1日-8月31日)
(一)成立三穗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文必武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衮政豪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刘永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元根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周宗泮 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张美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杨汉忠 县政协文史委主任
吴道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金庆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龙荣森 三穗县地方史志办主任 吴治珍 县总工会副主席 何 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姚会兴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 霞 县民族局副局长 王代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绪文 县档案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到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绪文担任。
(二)8月15日前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座谈会,讨论和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布展方案。
(三)8月31日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览场地建设全面完工。
二、布展内容材料征集阶段(9月1日-11月1日)布展内容
(一)三穗县情简介
(二)三穗历史文物
内容主要包括:三穗县的建制沿革、最早的历史档案(含契约文书)、长吉司前邛水长官司遗址遗物、文武笔塔、圣婆碑、等溪贞节牌坊、醒碑等。
(三)自然风光、民族风俗和民居文化
主要展示三穗县的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重点介绍三穗的环境、气候和民族文化。主要图片包括三穗县城、千户苗寨——寨头、木良侗寨、寨头二月
二、巴冶土王雾、良上六月
六、圣德山、老山坡等风光和民俗民居图片。
(四)领导关怀 收集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到三穗视察工作的照片。1、1984—1986年王朝文省长三次到巴冶调研和考察扶贫建房。2、199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佩瑶到三穗考察劳务输出。
3、水利部领导到三穗视察水利工作。
4、胡锦涛总书记任省委书记期间来三穗视察。
5、钱运录省长三穗调研和视察。6、202_年林树森省长到三穗视察高铁及经济发展情况。
7、赵克志书记到三穗视察。8、202_年4月国家档案局长杨冬权到三穗考察重点档案建设。
9成都军区政委张海洋到三穗视察。
(五)珍贵的历史档案
利用档案资源,从中精选一些珍贵的历史档案,从一个局部展示三穗的历史和发展巨变,以此反映这座黔东重镇的政治经济文化。搜集:有代表性的民间契约文书、良上红军标语、三民桥志、明清时期的三穗水系图、旧城改造、历届党代会、人代会图片等。
(六)发展中的三穗
主要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三穗县在交通、工业、农业、文教卫、商业、财贸等各个行业中取得的成就,突出地方特色,以“三穗鸭”、“山妹子”金秋梨、三穗竹编、稀土铁锅、贵康羽 绒设施产品以及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带县为重点,展现三穗的新面貌。
(七)名人名录
收集三穗历史上重要历史人物图片、简介:
1、杨至成将军、抗敌名将杨昌魁、周志群、万应观、抗日战争时期滚马下德明爱国战士给家里的三封绝命书、抗美援朝打下敌机英雄姜昌明等。
2、建国以来获国家级以上的劳模、“五一”奖章的晏才培等。
3、博士生以上学位的万兆泽(良上乡稿桥村)、杨竟成等。
4、三穗人物周庆兰。
5、参加“五四”运动和红军长征的三穗籍人物。
6、全国人大代表和党代表龙召干、杨秀锡、杨作明的图片和资料。
7、三穗籍有影响的名人甘凤章(省政府副秘书长)、杨顺道(中国民航总局副局长)、等。
8、三穗籍著书人作者简介、照片和作品。
(八)历任三穗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照片名录。
(九)奖杯奖牌
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在省部厅级以上所荣获的荣誉奖章、奖牌实物。
(十)结束语 主要介绍三穗未来的发展定位,“十二五”期间三穗发展的三大战略,以及远景规划图牌,描绘三穗未来。
三、布展阶段(11月1日-15日)
将收集到的资料、图片和实物等作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和编辑并装订编排到展览大厅进行展示。完成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三穗县档案局 202_年8月16日
第三篇: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
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
DA/T 34-202_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他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工作可参照本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25—202_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91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national archives patriotism education base
指经各级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批准命名、公开挂牌,由国家档案馆管理,以馆藏档案为主要资源,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县情教育及科技文化知识教育的活动场所。
3.2 基本陈列permanent exhibition
指以档案原件或复制品、仿制品的陈列展出为手
段,揭示档案馆馆藏,系统反映馆藏特色,内容相对固定,在馆内常年展出的方式,是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其社会教育功能的基本活动形式。
3.3 专题展览special exhibition
指主题比较单一,举办时间相对较短、地点灵活的展出方式,是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主要活动形式之一。
3.4 网上展览online exhibition
指利用网络技术,以数字化展览形式展出的方式。
3.5 流动展览circulating exhibition
指利用活动展板将基本陈列或专题展览等转化为
可移动展览的展出方式。
3.6 辅助展品assistant itemon display
指用于辅助说明基础展品的材料,包括图表、照片、拓片、模型、沙盘、绘画、布景箱、景观等辅助材料。
总则
4.1 基本原则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的各项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有利于提高公众素质,促进文化交流。
4.2工作要求
挖掘馆藏档案的社会教育价值,结合档案的特点开展活动。
4.3 活动形式
以基本陈列和展览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多种教育形式。
机构职责
5.1 基本要求
明确档案馆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主管部门,确立内部机构及职责,配备或聘请相关业务人员。
5.2 机构设置
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规模等实际情况,设立陈列展览、教育工作等业务机构。
5.3 主要职责
5.3.1 负责基本陈列和展览的研究、设计、制作、布置以及展品的采用、鉴定、研究、保管、保护等项工作。
5.3.2 负责社会宣传、观众组织、接待讲解及开展其他形式社会教育活动等项工作。
5.3.3 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岗位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门培训,并定期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相关知识等方面的学习。
5.4 人员素质
5.4.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4.2 热爱档案事业和教育基地工作,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热心公众服务。
5.4.3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档案学理论,了解历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工艺美术等相关学科知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规章制度
6.1 制定要求
各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应随着实际工作的变化对之及时修订。
6.2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管理制度
6.2.1 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层级。
6.2.2 确定各个工作环节、内容,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
6.2.3 提出工作人员的岗位教育及继续教育要求。
6.2.4 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方式、时间和奖惩规定。
6.3 展品征集移交制度
6.3.1根据展览主题,向社会广泛征集档案、资料及其他形式的展品。
6.3.2 对所选用的展品进行登记造册,填写《选用展品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1)。
6.3.3 展览结束后,将展品移交给保管部门妥善保管,移交时要填写《展品移交清单》(见附录A的表A.2)一式二份。
6.4 展品管理制度
6.4.1 建立展品总登记账(见附录A的表A.3),详细登记每一件展品,准确描述其珍贵程度、利用情况、完整情况等各方面特征。
6.4.2 展品展出应符合有关档案开放、著作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4.3 展品应保持历史原状,对内容和形式作出入为改动的,应予以注明,严禁伪造。
6.4.4 复制品、仿制品应加标注,并与原件分类登记,注明参见号。
6.4.5 展出档案原件应有严格的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温湿度、日光与紫外线照射及有害气体等。
6.4.6 定期对展品进行检查,发现损伤、丢失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6.4.7 展品的调整、移交和借出应经分管教育基地的负责人签字批准。
6.5 展厅管理制度
6.5.1 展厅环境的温湿度及防潮、防水、防光、防烟尘、防有害气体、防虫、防鼠和防盗等防护工作,按JCJ 25—202_第5章(见附录B)规定的要求进行。
6.5.2 展厅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展品安全的物品,严禁吸烟和明火。
6.5.3 定期清洁展厅卫生,保持展厅整洁有序。
6.5.4 应每日检查展厅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6.5.5 维护参观秩序,保持展厅安静。
6.5.6 制定符合实际的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疏散预案,保证观众安全。
6.6 展览审核制度
6.6.1 所办展览应经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
6.6.2 重要题材的展览应报当地宣传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6.7 展览开放制度
6.7.1 向国内外公众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不应少300天。
6.7.2 免费向未成年人、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开放。
6.8 接待讲解制度
6.8.1 接待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6.8.2 讲解员在岗位上应着装整齐,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
6.8.3 讲解员应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解,保持语言和举止规范。
6.8.4 基本陈列和展览应提供全面准确的文字说明和针对不同观众的讲解词。
6.9
文件归档制度
6.9.1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履行职能、进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都应归档保存。归档内容包括: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如请示、批复、报告、协议、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展品登记、统计账目及管理材料等;
——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各类展览策划方案、展览大纲、设计样图等;
——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参观登记、领导与来宾重要题词签名、观众意见簿、观众数量统计、有价值的观众意见和媒体报道材料等;
——各项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实物等非纸质材料;
6.9.2 归档要求和归档时间按照国家和本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有关规范执行。
6.10 其他制度
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展品保险、代保管、暂借、出入库、运输以及全过程展品监控保护等制度。
档案展览
7.1 基本原则
按照一定主题、序列和艺术形式,在一定环境内以档案或相关资料为主要展品,配以适当辅助展品,实现进行直观教育、传播科学文化信息和提供审美欣赏的功能。
7.2 基本陈列
7.2.1 以展示馆藏精品和地区特色作为主题,充分体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性质、任务及特点。
7.2.2 按照一定逻辑关系编制大纲。
7.2.3 围绕主题选择馆藏档案为主要展品,并辅助以其他展品。
7.2.4 设计展具,如:展柜、开放式陈列柜等。
7.2.5 根据主题、陈列大纲及展厅空间,运用一定的艺术表现形式和现代科技等手段,将展品、文字等有机组合,使之能够鲜明准确表达主题,提高教育感染力,充分展示馆藏特色。
7.2.6 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内常年展出根据馆藏变化情况,定期对展品进行调整、补充。
7.3 专题展览
7.3.1 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重大纪念活动和社会需求,根据馆藏相关内容,确定主题。
7.3.2 主题应多元化,注重实效和时效性,规模适度。
7.3.3 展品选择精当、适量,以档案为主,可利用有关资料、复制品、照片、模型、多媒体等辅助展品。
7.3.4 可与其他单位、组织合办,扩大宣传范围,加强交流与合作。
7.3.5 可引进、复制有特色、受欢迎的展览。
7.3.6 可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内或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及社会公共场所展出。
7.4 网上展览
7.4.1 除将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制作成网上展览外,还可根据需要专门制作,主题可涉及馆藏各个方面。
7.4.2选择本馆馆藏档案资料,配以外部的各种教育信息。
7.4.3 独自承办或合作举办。
7.4.4 采取适合网络特点的艺术形式。
7.4.5 在本档案馆网站或公共网站、政府网站上举办。
7.4.6 展期符合网站管理需要。
7.5 流动展览
7.5.1 根据需要,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本陈列、专题展览,或其他单位的陈列、展览,全部或部分复制成可移动展览形式。
7.5.2 以活动展板、挂图等为主要制作方式。
7.5.3 到公共场所、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巡回展出。
7.5.4 可根据实际情通过增加、减少展板等方式,调整展览内容。
其他活动
8.1 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和特色,有
组织、有目的地开展适合活动对象特点的、除展览之外的多种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8.2 专题讲座、讨论、报告会
8.2.1 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条件,以相关研究成果为依据,结合馆藏或展览,确定主题,聘请专家、学者主讲,或组织互动活动。
8.2.2 选题广泛,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文化教育、历史知识教育、科普知识教育等。
8.3 征文比赛、演讲
8.3.1 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的各项活动作为主题。
8.3.2 可与当地的宣传、教育部门,共青团、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组织联合举办。
8.3.3 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对参与者及优胜者给予鼓励。
8.4 党、团、队日
8.4.1 联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充分利用党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人学、入队、入团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举办主题活动。
8.4.2 活动形式主要为参观、座谈、交流等。
8.5 夏(冬)令营
8.5.1 利用假期举办,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对象。
8.5.2 以在校学生为重点,进行活动的宣传组织。
8.5.3 活动形式包括参观、动手操作、记日记、交流等。
8.6 多媒体教育
8.6.1 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等场所播放电视片、幻灯片等,作为辅助教育形式。
8.6.2 可单独或与具有制作权的部门合作制作录音节目、拍摄电视专题片,在电台、电视台播放。
8.7 利用网络技术开展网上教育活动。
服务规程
9.1 服务目标
通过为观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全面实现其社会教育功能。
9. 2 宣传组织
9.2.1 采取多种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社会教育特点和功能、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以及与公众的文化交流等。
9.2.2 与学校、部队、社区等开展共建活动,每年都应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稳定并逐年提高观众接待数量。
9.2.3 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同时,将未成年人作为宣传组织重点,使其接待数量不低于年接待总量的25%。
9.3 接待参观
9.3.1 接受集体预约参观。
9.3.2 指定专人全程接待集体参观。
9.3.3 征求观众服务需求意见,填写《观众需求服务表》(见附录A的表A.4),及时准确予以落实。
9.3.4 讲解员提供现场服务,并宜针对不同观众进行不同层次的讲解。
9.3.5 讲解员应按要求规范讲解,并宜根据实际情况,对讲解内容,解说语言、语速、语气、语音等进行调整。
9.4跟踪反馈
9.4.1 认真做好参观人数、人员构成等项目的统计工作。
9.4.2 发放、回收《观众调查表》(见附录A的表A.5),收集反馈信息。
9.4.3 采取口头调查、直接观察、开座谈会等直接调查方式获取反馈信息。
9.4.4 通过进行抽样调查、整理观众留言等间接调查方式获取反馈信息。
9.5 研究改进
9.5.1 分析反馈信息,对所开展的活动及相关工作进行评估。
9.5.2 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场所、设施和环境
10.1 基本要求
应具备开展一定规模的社会教育活动所必需的场
所和设施,并应满足开展活动和对外接待的基本需求。
10.2 场所
10.2.1 具有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展厅、教室等场所,展厅面积一般不低于200m2。
10.2.2 展厅之间的空间组织应保证陈列展览的系统性、顺序性、灵活性和参观的可选择性。
10.2.3 展厅的面积、分间应符合灵活布置展品的要求。
10.2.4 展厅单跨时的跨度不宜小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宜小于7m。室内设计应考虑在布置陈列展览装具时有灵活组合和调整互换的可能性。
10.2.5 展厅的室内净高除工艺、空间、视距等有特殊要求外,不应低于3.5m。
10.2.6 展厅的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有条件时宜选用有利于减轻观众步行噪声的铺地材料。
10.2.7 人行通道便捷通畅,宽度不应少于3m。
10.3 设施设备
10.3.1 配备举办展览所必需的装备装具、展品储藏和保护设备,以及教学所需的桌椅教具等基本设备。有条件时宜配备多媒体教育设施及保证档案原件安全的复制设备。
10.3.2 配备适用于展厅、展品的消防器材及防火、防盗报警装置。
10.3.3 配备控制展厅温湿度、洁净度和均匀度的空气调节系统。
10.3.4 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设置满足观众基本需求的服务设施,如:咨询服务台、休息室、饮水处、卫生间、停车场等。
10.3.5 设置为特殊人群服务的基本设施,如:无障碍通道、满足残疾人需要的卫生间等。
10.3.6 设置开放区与档案馆库房、办公区相隔离的设施。
10.4 环境
10.4.1 除特殊要求全部采用人工照明外,普通展厅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陈列设计的要求,确定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合理分布和组合。
10.4.2 展厅内应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用白炽灯。
10.4.3 展厅的一般照度应根据展品类别确定,推荐值参照JGJ 66—91第四章第四节第4.4.3条表(见附录C)执行。
10.4.4 展品尤其是原件展品,应防止阳光直射。
10.4.5 对活动场所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灰尘和有害气体不能超过有关标准,其浓度限值应参照JGJ 66—91第四章第五节第4.5.1条表4.5.1(见附录D)执行。
10.4.6 绿化设计宜选用有利于降温、滞尘、净化空气的树种,不应选用易生虫害和飞花扬絮的树种,并应防止紧贴展厅建筑的散水坡或排水沟种植。
10.5 管理要求
10.5.1 设置参观导向标识,标明开放时间、参观须知、安全疏散通道、参观路线图等。
10.5.2 定期对活动场所和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0.5.3 保持清洁卫生,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参观环境。
附录:略
第四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林州·红旗渠纪念馆
兰考·焦裕禄烈士陵园
安阳·殷墟博物苑
新县革命纪念地(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鄂豫皖军委、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箭厂河革命旧址等)
河南博物院
第五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一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1997年06月11日)北京市
天安门广场(天安门城楼、广场国旗、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中国历史博物馆 中国革命博物馆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故宫博物院 圆明园遗址公园 八达岭长城 周口店遗址博物馆 天津市
天津盘山烈士陵园 河北省
乐亭李大钊纪念馆 涉县129师司令部旧址 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 清苑冉庄地道战遗址 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 董存瑞烈士陵园 山西省
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八路军总部旧址)“百团大战”纪念馆(碑)刘胡兰纪念馆 内蒙古自治区 乌兰夫纪念馆 辽宁省
沈阳“九一八”事变博物馆 旅顺万忠墓纪念馆 辽沈战役纪念馆 抗美援朝纪念馆 抚顺雷锋纪念馆 吉林省 杨靖宇烈士陵园 黑龙江省 东北烈士纪念馆
侵华日军731细菌部队罪证陈列馆 铁人王进喜纪念馆 瑷珲历史陈列馆 上海市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 上海龙华烈士陵园 宋庆龄陵园 上海博物馆 江苏省 中山陵
周恩来纪念馆(故居)新四军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雨花台烈士陵园
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馆)
《南京条约》史料陈列馆(中英《南京条约》签约旧址)浙江省 南湖革命纪念馆 鲁迅故居及纪念馆 镇海口海防遗址 禹陵
河姆渡遗址博物馆 安徽省 陶行知纪念馆 福建省 古田会议纪念馆 陈嘉庚生平事迹陈列馆 林则徐纪念馆 郑成功纪念馆 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江西省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博物馆、烈士陵园、黄洋界、八角楼、会师广场、龙江书院、毛泽东旧居等)
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山东省 孔繁森纪念馆 台儿庄大战纪念馆 中日甲午战争博物馆 孔子故居 河南省
林州红旗渠纪念馆 兰考焦裕禄烈士陵园 安阳殷墟博物苑 湖北省 武汉二七纪念馆
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 红安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李时珍纪念馆 湖南省
韶山毛泽东纪念馆(故居)刘少奇纪念馆 炎帝陵 广东省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鸦片战争博物馆(虎门炮台)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纪念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军部旧址 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 海南省
中国工农红军琼崖纵队改编旧址 四川省 邓小平故居
朱德故居暨朱德铜像纪念园
赵一曼纪念馆 黄继光纪念馆 都江堰水利工程 重庆市
重庆歌乐山革命烈士陵园 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 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云南省
“一二·一”四烈士墓及“一二·一”纪念馆 贵州省 遵义会议纪念馆 西藏自治区 山南烈士陵园 江孜抗英遗址 陕西省
延安革命纪念地(纪念馆、枣园、王家坪、杨家岭、凤凰山、清凉山、四·八烈士陵园等)西安事变纪念馆 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 陕西历史博物馆 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 黄帝陵 半坡遗址博物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博物馆 甘肃省 会宁红军会师楼 敦煌莫高窟 嘉峪关 青海省
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烈士陵园
第二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202_年06月12日)北京市 李大钊烈士陵园 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 北京自然博物馆 中国航空博物馆 中国科学技术馆 天津市平津战役纪念馆 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 天津自然博物馆 天津科学技术馆 河北省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潘家峪惨案纪念馆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陈列馆河北省博物馆 唐山抗震纪念馆 山西省
黄崖洞革命纪念地 太原解放纪念馆平型关战役遗址 太行太岳烈士陵园
山西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博物馆 辽宁省 丹东鸭绿江断桥 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 黑山阻击战烈士陵园 葫芦岛市塔山烈士陵园 关向应故居纪念馆 吉林省
四平战役纪念馆暨四平烈士陵园 延边革命烈士陵园 “四保临江”烈士陵园 黑龙江省 哈尔滨烈士陵园
马骏纪念馆 上海市
“南京路上好八连”事迹展览馆(门票)海军上海博览馆
陈云故居暨青浦革命历史纪念馆 鲁迅纪念馆 江苏省 梅园新村纪念馆 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 茅山新四军纪念馆 南京博物院 浙江省
解放一江山岛烈士陵园 鄞县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 舟山鸦片战争纪念馆 安徽省
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及皖南事变烈士陵园 王稼祥纪念园 淮海战役双堆烈士陵园 安徽省博物馆 福建省
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 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 长汀县瞿秋白烈士纪念碑 闽侯县“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 华侨博物院 江西省
秋收起义纪念地(萍乡秋收起义纪念碑、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永新三湾改编旧址
兴国革命历史纪念地(纪念馆、烈士陵园)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
方志敏纪念馆(烈士陵园、赣东北特委、红十军建军旧址等)山东省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 济南革命烈士陵园 莱芜战役纪念馆 山东省博物馆 河南省
新县革命纪念地(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鄂豫皖军委、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鄂豫皖苏区烈士陵园、箭厂河革命旧址等)河南博物院 湖北省
“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 闻一多纪念馆 湖北省博物馆 湖南省平江起义纪念馆
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纪念馆 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 湘南暴动指挥部旧址 彭德怀纪念馆 湖南省博物馆 广东省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叶剑英元帅纪念馆 叶挺纪念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
龙州县红八军军部旧址(红八军纪念馆)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 百色起义纪念馆 海南省
琼海市红色娘子军纪念园 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 四川省
红四方面军指挥部旧址纪念馆 泸定桥革命文物陈列馆 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 安顺场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地
苍溪红军渡纪念馆 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 陈毅故居 重庆市
刘伯承同志纪念馆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赵世炎烈士故居 云南省 扎西会议纪念馆 贵州省
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 王若飞故居 陕西省 洛川会议纪念馆 甘肃省
宕昌县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 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纪念馆 兰州市烈士陵园 华池县南梁革命纪念馆 高台县烈士陵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第三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66个)《人民日报》(202_年11月21日 第二版)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202_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202_年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中共中央宣传部20日公布了第三批66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旨在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工作,使其在展出内容与展示手段、服务质量和教育效果、内部管理和环境面貌等方面有较大进步,努力把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历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场所,广大群众培养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北京市
平北抗日战争烈士纪念馆 天津市 大沽炮台遗址 河北省 城南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 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马本斋纪念馆 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 山西省
麻田八路军总部纪念馆
大同煤矿遇难矿工“万人坑”展览馆(抗日战争期间日军侵华罪行遗址)徐向前元帅故居 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革命烈士陵园 辽宁省
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平顶山惨案遗址纪念馆 辽宁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 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 吉林省
白山抗日纪念地(杨靖宇将军殉国地、那尔轰会师遗址、城墙砬子会议旧址等)日伪统治时期辽源煤矿死难矿工文物馆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西满革命烈士陵园 侵华日军东宁要塞遗址 上海市 江南造船博物馆 江苏省
泰兴黄桥革命历史纪念地(新四军黄桥战役革命历史纪念塔、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旧址、新四军第三纵队司令部旧址、粟裕部分骨灰安放处等)赣榆抗日山烈士陵园
常州“三杰”纪念地(常州“三杰”纪念馆、瞿秋白故居、张太雷故居、恽代英纪念广场)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 顾炎武纪念馆 浙江省
侵浙日军投降仪式旧址(千人坑遗址)安徽省
金寨革命烈士陵园 福建省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福州马尾船政文化遗址群 江西省
于都革命烈士纪念馆及中央红军长征第一渡纪念碑园 江西革命烈士纪念堂 山东省
铁道游击队纪念园 地雷战纪念馆 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
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暨山东省政府成立纪念地 河南省
杨靖宇将军纪念馆 镇平彭雪枫纪念馆 吉鸿昌将军纪念馆
濮阳单拐革命旧址(中共中央平原分局革命旧址、中共中央北方局革命旧址、冀鲁豫军区纪念馆等)湖北省
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 周老嘴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红安七里坪革命纪念馆
大悟宣化店中原军区旧址及新四军第五师旧址群 宜城张自忠烈士纪念馆 湖南省
芷江受降旧址和纪念馆 任弼时故居和纪念馆 贺龙故居和纪念馆 罗荣桓故居和纪念馆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 广东省
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 黄埔军校旧址纪念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旧址 广西烈士陵园 海南省 张云逸纪念馆 四川省
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暨川陕苏区将帅碑林 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 重庆市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云南省
彝良罗炳辉陈列馆
滇西抗战纪念馆(腾冲国殇墓园)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 贵州省 黎平会议会址 娄山关红军战斗遗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固原六盘山长征纪念馆 青海省
青海原子城(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垦博物馆
第四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87个)《人民日报》(202_年05月22日 第八版)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中宣部公布第四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87),旨在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北京市 1.香山双清别墅 2.首都博物馆 3.八宝山革命公墓 天津市 1.天津博物馆 2.天津市烈士陵园 河北省
1.山海关长城博物馆 2.冀南烈士陵园 3.热河烈士陵园 山西省
1.娄烦高君宇故居 2.石楼红军东征纪念馆 3.平顺西沟展览馆 内蒙古自治区
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德胜沟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旧址
2.兴安盟内蒙古自治政府纪念地(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内蒙古自治政府办公旧址)3.呼伦贝尔市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海拉尔纪念园 辽宁省 1.赵尚志纪念馆 2.铁西老工业基地展览馆 3.阜新万人坑死难矿工纪念馆 吉林省
1.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
2.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列馆 3.白城市烈士陵园 黑龙江省
1.侵华日军虎头要塞遗址 2.杨子荣烈士陵园 3.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 4.大庆油田历史陈列馆 上海市
1.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 2.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 江苏省
1.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 2.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 3.南京云锦博物馆 浙江省 1.浙江省博物馆 2.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 3.温州浙南平阳革命根据地旧址群 安徽省
1.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 2.合肥蜀山烈士陵园 3.皖西烈士陵园 福建省 1.冰心文学馆
2.建宁县红一方面军领导机关旧址暨反“围剿”纪念馆 3.闽西革命历史纪念馆 江西省
1.东固革命根据地旧址群(含东固革命根据地博物馆)2.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碑)3.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群 山东省
1.天福山革命遗址 2.孟良崮战役烈士陵园
3.鲁西南战役革命纪念地(郓城鲁西南战役指挥部旧址、金乡鲁西南战役纪念馆)4.新四军军部旧址暨华东军区、华东野战军诞生地纪念馆 河南省
1.商丘淮海战役陈官庄烈士陵园
2.驻马店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竹沟烈士陵园)湖北省
1.湘鄂边苏区鹤峰革命烈士陵园 2.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纪念馆 3.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和龙港革命旧址 4.陆羽纪念馆 湖南省 1.屈子祠 2.湖南雷锋纪念馆 3.南岳忠烈祠 4.湘乡东山学校旧址 广东省
1.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 2.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 海南省
万宁市六连岭烈士陵园 重庆市
1.杨闇公旧居和陵园 2.重庆市万州革命烈士陵园 四川省
1.“5·12”汶川地震遗址、遗迹及地震博物馆(“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主题展览馆、北川县城地震遗址博物馆、汶川地震震中纪念地、汉旺东汽工业遗址纪念地、都江堰虹口深溪沟地震遗迹纪念地)2.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 3.李白纪念馆 4.彝海结盟纪念地 贵州省 1.猴场会议会址 2.周逸群故居 3.四渡赤水纪念馆 云南省
1.昆明市聂耳纪念馆 2.红军长征过丽江纪念馆
3.西双版纳花卉园周总理视察热作所纪念碑 西藏自治区 1.拉萨烈士陵园 2.西藏博物馆 陕西省
1.榆林杨家沟革命纪念馆 2.渭南渭华起义纪念馆
3.铜川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甘肃省
1.腊子口战役纪念馆
2.中共中央政治局榜罗会议纪念馆 3.中共中央西北局岷州会议纪念馆 4.两当兵变纪念馆 5.甘肃省博物馆 青海省
1.青海乐都柳湾彩陶博物馆 2.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 1.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园
2.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 2.伊犁林则徐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