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
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进一步壮大文化旅游产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我省文化旅游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河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相互融合、相互促 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因行业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诸多原因,我省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 奋斗目标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
当前,我省文化旅游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强调 “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支持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这些要求为我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 [202_]41号)也明确提出,要推进旅游与文化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要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 发展全过程。由于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必须紧抓国家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致力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以及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 难得机遇,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全面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实现从旅游资源大省向发展强省的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提高文化旅游节庆市场化运作水平,做大做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形成定位准确、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梯次发展的节庆会展格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每两年公布一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 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做大做强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中国崇礼国际滑雪节、中国 廊坊国际热气球节、中国承德文化旅游节、中国秦皇岛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等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重点做好中 国剪纸艺术节、中国吹歌节、张北草原音乐节、中原(邯郸)民间艺术节、邯郸市“欢乐乡村”农村文化活动、武安磁山文化节等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演出市场,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打造优秀文 化旅游演出节目。重点打造西柏坡《人间正道》、秦皇岛《海上生明月》、张家口《大好河山》、承德《康熙大典》、秦皇岛《海上生明月》、蔚县《火树金花》等 旅游演艺产品,使其成为景区的亮点。同时旅游景区(点)要广泛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不断提高景区(点)的文化内 涵。
(三)充分利用全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自然旅游景观优势,促进文化旅游共同发展。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方针,既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和本真性,又可通过旅游渠道向外界宣传推广。以民俗文化为特色带动和提振当地旅游业发展,以旅游为载体促进民俗文化的保护 和发展,相互借势,相互推动,形成良性循环。以曲阳石雕和衡水内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蔚县剪纸产业园区等示范区为依托,开发一批文 化旅游产品。
(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引导文化旅游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以旅游热点地区为重点,采取地方申报,省文化厅和省旅游局联合认定 的方式,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旅游热点并具备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的地区,优先命名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 地,支持其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推进文化旅游示范县建设,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
(五)鼓励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设立连锁网吧、旅游游艺场所。结合不同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特点,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符合一 定标准和条件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直营连锁门店,鼓励游艺娱乐企业在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游艺娱乐场所,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 式,提升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一站式旅游消费和文化娱乐园区。
(六)宣传推介文化旅游项目,推动企业开展合作。省文化厅和省旅游局通过联合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等形式,推进文 化企业与旅游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利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文博会宣传推介文化旅游项目,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旅游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宣传具有地方特 色的文化项目和文化活动,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七)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旅游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创作符合地方文化特点的文化旅游工 艺品(纪念品),保护获外观设计专利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知识产权。举办全省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博览会和全省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创意 设计大赛。支持平泉县中国活性炭科技创意城、藁城屯头宫灯文化产业园、七夕乞巧手织汉锦技术改造、晋州紫铜浮雕工艺品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
(八)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推广。文化旅游推广与对外文化工作相结合,文化部门在文化产品生产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增加河 北旅游宣传元素,在各类文化活动中增设旅游产品和项目展示,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宣传效果。旅游部门发挥市场推广优势,将反映河北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纳入国 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充实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文化旅游产品的生产,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融资。
(九)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人才。省文化厅和省旅游联合编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确立一批文化旅游实践基地,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 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联合开展导游和讲解员培训,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 伍。
(十)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旅游质监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和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计划外自付费项目或强制购物的行为,打击导游司机私自收受高额回扣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 品),打击宣扬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紧密融合,共同繁荣,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为 此,必须建立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旅游融合工作的领导。要制定规划,加强政策扶持和宏观指导,要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培育精品品牌。要遵循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觉传承,不断提高文化旅游发展的科学化水平。省文化厅和省旅游局成立 两部门分管厅局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处室参加的文化旅游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各市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建立相应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规 划,定期通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最新动态,加强本地区文化旅游的紧密合作。
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 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分工协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旅游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文化旅 游协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开创我省文化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河北省文化厅办公室
202_年12月14日
第二篇: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teniu推荐)
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一
文化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
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
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从202_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优秀旅游演出节目。旅游景区(点)要广泛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不断提高景区(点)的文化内涵。有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要积极开发面向市场、面向群众的演出活动,丰富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提高红色旅游的经济效益。
(三)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既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和本真性,又要通过旅游开发向外界宣传推广。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方式,加以合理利用,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元素。对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注重原真形态的展示,另一方面通过编排,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效益的文化旅游节目。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引导文化旅游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以旅游热点地区为重点,采取地方申报,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认定的方式,编制双《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文化旅游项目在行业政策、项目审批、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文化旅游结合发展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共同进行表彰。给予一批以资本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支持其向集团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推进文化旅游示范县建设,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
(五)鼓励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设立连锁网吧、游戏游艺场所。结合不同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特点,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符合一定标准和条件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直营连锁门店,鼓励游艺娱乐企业在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游艺娱乐场所,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式,提升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一站式旅游消费和文化娱乐园区。
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二
(六)举办文化旅游项目推介洽谈会,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合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通过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等形式,推进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的沟通与合作。鼓励以资本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旅行社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宣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和文化活动,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七)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文化行政部门鼓励创意制作符合地方文化特点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挖掘旅游品牌的形象价值,拓展旅游品牌的产业链条;旅游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市场推广,逐步提高工艺品(纪念品)的信誉和影响力。举办全国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博览会和全国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鼓励有创新特色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加强对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推广。文化旅游推广与对外文化工作相结合,在中国与其他国家举办的文化年或其他主题文化活动中增设旅游产品和项目展示,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国际影响。旅游部门发挥市场推广优势,将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充实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九)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人才。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编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确立一批文化旅游实践基地和文化旅游人才培养院系(专业),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联合开展导游和讲解员培训,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
(十)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与旅游质监机构要建立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抓住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实施监管。坚决打击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计划外自付费项目或强制购物的行为;打击导游司机私自收受高额回扣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打击宣扬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旅游结合工作的领导。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成立两部门分管部局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司局参加的文化旅游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各级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建立相应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定期通报文化旅游结合发展的最新动态,加强本地区文化旅游的紧密合作。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文化旅游结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文化旅游协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开创文化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文化部 国家旅游局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大力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发展
大力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发展
高亚芳 刘爱丽
旅游与文化具有天然的耦合性。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只有将文化内涵贯穿到行、游、住、吃、购、娱等各旅游要素和环节,实现旅游要素外在吸引力和文化内涵统一,用独特的文化品格和文化魅力诠释旅游,才能使旅游更具吸引力。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是挖掘文化、保护文化、传播文化、优化文化、丰富和创新文化的途径,是文化传承、教化功能与休闲、娱乐功能的价值体现,同时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创意源泉、市场空间、资金支持和交流平台,推动了文化产业实现高科技化、尖端创意和精品化。
甘肃拥有丰富而独特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甘肃的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市场认同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入境旅游者对甘肃文物古迹、民俗风情、文化艺术资源的兴趣的比例分别为60%、42%、34%,国内旅游者对这三项资源的兴趣的比例分别是62%、35%、38%,文化已成为甘肃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截至202_年底,甘肃省162家A级景区中,文化型旅游景区107家,占总数的66%。在甘肃省对外推广的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区域中,文化型产品是绝对主力。目前,我省正在全力打造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甘肃已进入文化旅游产业大融合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促进甘肃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有效引导产业融合的价值取向,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适时制定出台诸如合作机制建设、产业集群打造、龙头企业培育、品牌项目开发、管理体制改革、专门人才造就、投融资改革等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相关的政策,有效发挥政策的驱动和激励作用,促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坚持对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进行系统筹谋、总体规划,实现发展理念、定位、目标的全新突破。强化规划先行理念,以品牌建设为核心,尽快组织完成《甘肃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力求突出规划的创意性、文化性、高端性和品牌性,有效发挥其指导、控制、提升作用,凸显规划顶层设计的引领意义。
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互利共赢
通过多种旅游载体,把无形的文化形象化,零散的文化集聚化,让高雅的文化雅俗共赏、精英的文化大众分享,让文化在保护前提下“旅游化”,成为大众的公益品和消费品,在“旅游化”过程中实现文化产业化;充实旅游产品规划、目的地建设、吸引物开发、服务接待等重点旅游领域的文化内容,让文化丰富旅游内涵、提高旅游档次、提升旅游产业素质,使旅游产业“文化化”,有效促进两大产业全方位、多层面、广角度的融合发展,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利共赢。
三、拓宽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域
以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为上游规划和设计,确立甘肃特有的文物保护、大遗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民族文化传承、古籍整理出版、红色文化弘扬、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生态文化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重点领域,促进两大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同时,在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旅游景区建设、旅游市场促销、精品旅游线路设计、特色餐饮推荐、主题酒店、旅游商品开发及从业人员培训、定点文艺演出单位设立,重大旅游文化活动、节庆活动组织策划等方面,旅游与文化部门应保持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围绕适应和满足广大旅游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注意从历史文化底蕴、地域文化特色、民族民俗风情等多方面、多层次赋予更多的甘肃文化元素和文化内涵,突出和彰显旅游产品的文化特征和文化品位,提高旅游产品的独特性、吸引力、生命力和发展力。
四、实施文化旅游品牌引领战略
采取各市州申报,省文化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方式,编制《甘肃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建立陇原文化旅游品牌工程数据库,对列入名录和数据库的文化旅游项目在行业政策、项目审批、信息服务、投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给予一批以资本、文化创意、产权交易、产业集聚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支持其向集团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旅游市县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名村,推进文化旅游示范县(区)、镇、村建设,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和陇原文化旅游品牌工程,发挥品牌辐射带动功能,全面推进文化旅游向纵深化融合发展。
五、加大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科技含量,让技术手段成为文化与旅游融合的良好介质,将文化资源创造为满足游客体验化、参与性多元化需求的品牌产品。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服务功能建设,使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全面信息化,使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产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改革和科技进步,创造出更多的旅游文化精品。(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第四篇:山东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 20110830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旅游局,各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分、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8月30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2_】19号),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互动发展,加快形成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竞争力,增创山东发展新优势,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性
文化与旅游有着天然内在的联系。文化是旅游的根和魂,旅游是文化的形和体;文化为旅游增添内涵,旅游让文化更富魅力。用文化包装旅游,用旅游承载文化,两者紧密融合,相互促进,能够使文化旅游业产生叠加放大的倍增效应,提高文化旅游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相关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实现两种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我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双双进入发展转型时期和重要战略提升期。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是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差异化、品牌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又能够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创意源泉和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选择。旅游消费本质上是文化消费。我省人均GDP已达6000美元,社会消费需求开始由物质需求向多元化、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转变,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能够提升旅游的文化品质和层次,拓展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途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需要统筹经济文化发展、统筹文化和旅游发展。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但与文化资源大省的优势相比,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各级各部门要创新文化旅游观念,建立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措施,促进文化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发挥文化的渗透和支撑作用,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互动、协同提升,创造发展新优势。
二、知道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把繁荣先进文化与发展现代经济结合起来,把弘扬齐鲁优秀文化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推动文化创新与产业提升结合起来,强化政策引导、载体支撑和人才保障,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制约,着力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努力构造以文化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旅游层次,以旅游带动文化消费、促进文化繁荣的良好格局,不断增强山东文化软实力,创造山东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正确把握文化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在搞好资源保护的同时,做到高效有序合理开发,确保资源永续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合作共赢。找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切入点,着力提升旅游业的发展质量和品牌影响力,着力增强旅游业对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业做大做强,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坚持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山东文化资源优势和趣味发展优势,突出特色、挖掘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培植知名度高的文化旅游活动。
4.坚持项目带动。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特色品牌为导向,以项目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打造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文化旅游产品品牌。
5.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文化旅游业,促进文化旅游业更快更好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着力打造若干体现山东特色、吸引力强、知名度高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开发生产特色鲜明、类型多样、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创作一批内涵丰富、体现齐鲁文化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演艺剧目,提升各类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品牌影响力,培植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竞争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文化旅游企业,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服务、产品和活动品牌,形成文化与旅游互相融合、互相促进、互相提升、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
依托山东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等独特的历史文化,挖掘融入民俗风情、现代科技等文化元素,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山东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文化遗产游、节庆游、修学游和乡村游等文化旅游品牌。加强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等水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力度,通过开发专门文化旅游景区,设计多类文化旅游产品,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景点,带动沿河、沿海地区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将旅游活动与民俗文化展演展
示相结合,通过文化旅游带动草柳编工艺、桐杨木加工、农民工笔绘画等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发挥山东名人资源在文化旅游开发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名人纪念馆(园),举办纪念、研讨活动等,不断扩大名人文化的影响力。积极弘扬鲁菜文化,进一步打造鲁菜文化产业品牌。命名、公布和推介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村镇。
(二)打造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品牌
以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依托,将文化和旅游充分融合,带动全省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进一步举办好泰山国际旅游文化登山节、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会活动,增强山东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带动山东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进一步叫响“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集中打造“贺年会”和“国民休闲汇”两大活动品牌,组织举办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通过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等形式,推进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的相互合作与共同发展。
(三)加快文化旅游园区和项目建设
规划建设好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文化旅游项目,有选择地加强文化旅游园区的整合与合作,带动文化旅游产业聚集。依托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丰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旅游双重功能,增强其吸引力。引导文化旅游企业、文化旅游精品项目,以及旅游功能显著的影视基地、创意产业等想园区集聚。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鼓励支持文化旅游资源集中和产业聚集的地区,加快建设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项目作为省重点项目,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四)培植大型文化旅游企业集团
推动文化旅游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域、跨所有制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强强联合,培育一批覆盖旅游投资、旅游经营、文化创意、文化娱乐、影视制作等领域的综合性文化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导国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经营开发文化旅游产业,支持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开发文化旅游服务和产品,培育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旅游企业集团。着力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品牌企业,引导文化旅游企业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
(五)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
推动重点旅游城市挖掘特色资源,开发标志性文化旅游演艺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文化旅游演出市场,支持旅游景区(点)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支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别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引进或自行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大型旅游演艺项目。鼓励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内容创意,突出地域特色,创作一批高水平的旅游演艺产品。进一步提升济南《粉墨》、青岛《蔚蓝青岛》、济宁《杏坛圣梦》、泰安《封禅大典》、威海《神游华夏》、临沂《蒙山沂水》等已有大型旅游演艺质量和水平,打造成为城市文化品牌。
(六)推出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统筹规划建设山水圣人旅游区、水浒文化旅游区、黄河文化旅游区、运河文化旅游区、潍坊民俗文化旅游区、临沂红色文化旅游区、滨海文化旅游区、齐文化旅游区等,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精品文化旅游区,策划建设一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形成以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日照、泰安、莱芜、淄博、潍坊、青岛、青岛、烟台为节点,以各类主题公园、产业园、纪念馆、度假区、旅游城、文化街区等
为主体,以展示体验、休闲娱乐、都市生活、会展节庆、工艺品产销为主要内容的若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七)拓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空间
积极开发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名村、名镇、名县。充分利用影视、互联网、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丰富文化旅游产品的内涵和形式。加大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力度,突出文化性、创新性、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和市场性,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体系。举办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激发文化旅游特色商品创意。加大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山东文化旅游商品的市场认同度和占有率。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和演绎娱乐企业在具备条件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连锁门店、游艺娱乐场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专题调研,研究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支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建设用地、基础设施配套以及信贷、融资、税收等方面,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给予扶持。建立主题多元化、机制市场化、方式多样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拓宽文化旅游产业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有势力的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三)完善人才保障。把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省人才发展规划,加大文化旅游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文化底蕴,懂经营会管理的领军型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设置文化旅游相关专业和课程,采取“订单式”、校企合作等模式,培养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开展文化旅游人才职业培训,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为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主题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意见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202_年8月31日印发
第五篇: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www.teniu.cc 202_-9-16 12:51:00 阅读3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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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词] 文化旅游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关] 文化部
[颁布日期] 202_年8月31日 [实施日期] 202_年8月3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 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从202_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优秀旅游演出节目。旅游景区(点)要广泛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不断提高景区(点)的文化内涵。有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要积极开发面向市场、面向群众的演出活动,丰富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提高红色旅游的经济效益。
(三)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既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和本真性,又要通过旅游开发向外界宣传推广。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方式,加以合理利用,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元素。对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注重原真形态的展示,另一方面通过编排,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效益的文化旅游节目。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引导文化旅游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以旅游热点地区为重点,采取地方申报,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认定的方式,编制双《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文化旅游项目在行业政策、项目审批、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文化旅游结合发展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共同进行表彰。给予一批以资本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支持其向集团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推进文化旅游示范县建设,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
(五)鼓励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设立连锁网吧、游戏游艺场所。结合不同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特点,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符合一定标准和条件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直营连锁门店,鼓励游艺娱乐企业在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游艺娱乐场所,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式,提升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一站式旅游消费和文化娱乐园区。
(六)举办文化旅游项目推介洽谈会,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合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通过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等形式,推进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的沟通与合作。鼓励以资本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旅行社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宣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和文化活动,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七)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文化行政部门鼓励创意制作符合地方文化特点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挖掘旅游品牌的形象价值,拓展旅游品牌的产业链条;旅游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市场推广,逐步提高工艺品(纪念品)的信誉和影响力。举办全国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博览会和全国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鼓励有创新特色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加强对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推广。文化旅游推广与对外文化工作相结合,在中国与其他国家举办的文化年或其他主题文化活动中增设旅游产品和项目展示,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国际影响。旅游部门发挥市场推广优势,将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充实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九)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人才。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编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确立一批文化旅游实践基地和文化旅游人才培养院系(专业),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联合开展导游和讲解员培训,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
(十)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与旅游质监机构要建立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抓住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实施监管。坚决打击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计划外自付费项目或强制购物的行为;打击导游司机私自收受高额回扣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打击宣扬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旅游结合工作的领导。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成立两部门分管部局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司局参加的文化旅游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各级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建立相应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定期通报文化旅游结合发展的最新动态,加强本地区文化旅游的紧密合作。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文化旅游结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文化旅游协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开创文化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文化部 国家旅游局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很高兴来参加在河北举办的燕赵论坛。我今天主要是结合文化产业管理工作,谈一谈对《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理解,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引起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极大关注。这是国务院继制定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制定的第十一个产业振兴规划。钢铁等十大产业增加值占到我国工业增加值的将近80%,占GDP的比重达到了三分之一。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到还不到3%,也就是说和前十大产业相比,文化产业还是非常弱小的产业。在这种情况下,第十一个振兴规划落到文化产业身上,说明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这也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潮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的步骤。《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发布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纳入了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日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将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增强国家软实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想结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些具体工作,谈一谈对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理解。规划提出了文化产业振兴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二是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三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积极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四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五是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具体目标一是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二是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五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
规划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五方面的政策措施,四方面的保障条件。
重点任务之一发展重点产业。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将会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对重点产业的扶持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发展重点文化产业,是对文化产业整体而言,而不是对某一个地区,某一个省份来规定的,具体到各地,应当结合当地的条件和优势来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最好的还应该是最有特色的。
重点任务之二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是发展文化产业主要的途径,目前,文化部推动实施的重大工程有国产动漫振兴工程等,日前,在天津中新生态城建设的“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已经动工,在北京建设的中国动漫游戏城也正在进行规划,这标志着我国在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加快文化产业升级方面,迈出了新的重要步伐。相信通过重大项目的带动,可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重点任务之三是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培育一批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在文化领域,主要是在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培育一批企业集团,在全国有条件的大中城市推动演出院线和票务网络建设。
重点任务之四是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若干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和加快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建设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在规划里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各地都建立了很多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说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的名义进行房地产的开发等,按照规划,将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
重点任务之五是扩大消费。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降低成本,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日前,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从明年起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每2年编制公布一批《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等。
重点任务之六是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重点建设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渠道。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支持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等领域。支持优先选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水平高的文化设备及产品。
七是发展新兴文化业态。采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和舞台技术,鼓励文化设备提供商研发新型电影院、数字电影娱乐设备、便携式音响系统、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加强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关键技术设备改造更新。
重点任务之八是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202_-202_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抓好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办好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会展,通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图书展、影视展、艺术节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方面,近年来,文化部等部门做了很多的工作,例如,对优秀文化产品的出口进行奖励等。202_年,文化部、商务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同制定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评选认定工作,通过中央财政向出口业绩优秀的文化单位提供支持资金。202_年4月,四部委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近期还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指导意见》,协调海关、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落实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政策。
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主要有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政府投入等。目前,在文化部门主管的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领域,基本实现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全方位、全过程开放,除少数领域外,对外资也已基本开放。202_年中央财政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预算10亿元,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投资。今后中央财政将会大幅增加“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还有落实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规划要求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确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具体范围,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规划提出的保障条件有四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三是培养文化产业人才,四是加强立法工作。这里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因为在座的大多是河北各地政府部门的领导同志,因此我把对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认识再和大家交流一下,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领会规划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规划》的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文作者为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政策研究规划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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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 宗立成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总书记说:“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山东的民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具有代表性的有: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宗承乐在山东滕州建设的“抗金名将宗泽纪念园”,此园古韵今风,金壁辉煌,是祭祖、励后、弘扬爱国主义,观光旅游胜地;住鲁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在山东青州投资2亿元建设的中国红木艺术宫——中国红楼梦展览馆,把《红楼梦》120回浓缩为240幅画面,用高档红木以浮雕的形式展现出来,总长度1公里,填补国内空白,将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成为我国文化旅游的新亮点。我的家乡--潍坊青州,就是一个经济强市,文化城市,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产业也遍地开花:潍坊的国际风筝会“风筝牵线、经贸唱戏”,成为世界了解潍坊的一个窗口;青州的中国花卉博览会“以花为媒、共图发展”,成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成为全国了解青州的一个窗口,真正做到了“文化搭平台,经济唱大戏”。发展文化产业意义重大:
一、文化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力量。其一,文化是城市的气质和灵魂,文化建设能弘扬城市精神,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其二,文化为城市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有些城市不靠山、不靠水,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不占优势,却工业发达,经济繁荣。原因就是城市文化底蕴深厚,催生了一批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推动了城市发展。反观有些城市人口众多,却没有大企业,经济落后,文化的匮乏成了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先进文化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为社会理想而共同奋斗的精神力量。
二、发展文化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必要途径,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城市文化建设能激发市民热爱城市、发展城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潜移默化的影响市民自觉提高素质,从而促进整个城市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
三、文化产业为城市经济发展开辟新的空间。当今时代,文化观念的变化推动了新产品的开发、产业结构调整乃至经济结构的变化。如“绿色文化”、“生态文化”带来了绿色产业、环保产业,现代人文观念带来了观光农业、民俗风情、寻根旅游等。文化产业推动城市的对外开放与发展。
因此,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民俗馆、文化馆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人均博物馆数量为每60万人一座,而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每5万人一座,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大力发展民间文化产业将有效弥补这一缺憾。中国历史上第一座博物馆就是民办博物馆。1905年,张謇在江苏南通创办中国第一家博物馆——南通博物苑。近年来,北京民办博物馆也是蒸蒸日上,其数量已占北京博物馆总量的近10%,丰富和改善了国家博物馆的整体格局,填补了不少领域的空白。民办博物馆已经成为中国博物馆事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政府采取“民办官助”的办法,给予民间创建的类似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民俗馆、文化馆等公益单位以积极的帮助。所谓“民办”,是指产权归民间的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的文化单位,政府要积极鼓励;所谓“官助”不是资助,而是政府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扶持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因为有些文化产业项目营利性很差,甚至不营利,因而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
因此,我建议:
一、制定相应政策,进一步消除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体制障碍,引导民营经济向文化产业发展,发挥社会资本在活跃市场、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企业投资、政府扶持的多元化发展机制。
二、政府扶持投资文化产业的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文化产业。
有理由坚信,在党中央的高度关注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引导和积极支持下,民营经济将会向文化产业的纵深发展,以做大做强精品文化项目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