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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贸易术语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21-84863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6 12:37: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贸易术语

202_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202_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_),以取代已经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2000,新版本202_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国际商会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来,就不断定期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Incoterms2010的修改考虑了目前世界上免税区的增加,电子通讯的普遍使用以及货物运输安全性的提高,删去了Incoterms2000D组术语中的DDU,DAF,DES,DEQ,只保留了DDP,同时新增加了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与DAP(Delivered At Place)以取代被删去的术语。

Incoterms2010中将贸易术语划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的CIP,CPT,DAP,DAT,DDP,EXW,FCA和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水运输的CFR,CIF,FAS,FOB,并将术语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内贸易中,赋予电子单据与书面单据同样的效力,增加对出口国安检的义务分配,要求双方明确交货位置,将承运人定义为缔约承运人,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实践要求,并进一步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鹿特丹规则》衔接。

对发达国家:使全球资本可以更快流通,作为资本和先进技术的主要拥有者,发达国家总是处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竞争创造了效率,同时也使财富越来越向少数国家或少数利益集团集中,导致贫富差距扩大。

对发展中国家:它是一柄双刃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特别是对经济实力薄弱和科学技术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面对全球性的激烈竞争,所遇到的风险、挑战将更加严峻

从席卷西亚北非的“阿拉伯之春”到肇始于美国华尔街的“全球占领运动”,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全球近80个国家和地区爆发不同程度的社会抗议活动,202_年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全球愤怒之年”。各国国情不同,动荡形式各异,但也有很多共同特征,折射出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时代社会动荡新特点、新动向。

一、从原因看,因经济全球化、过度市场化导致社会严重分化,民众普遍抗议社会分配不公、抗议被边缘化、抗议精英统治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深入发展,不仅在国家间造成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各国内部阶层之间两极分化程度也日益加深。普通民众普遍感觉未享受到经济增长好处,贫困民众感觉被社会边缘化,从而对社会产生失望及至绝望情绪。突尼斯、埃及等西亚北非国家近年来经济虽稳步发展,但经济增长未能惠及大多数普通民众,没有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贫富差距扩大,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严重滞后。在国际金融危机强烈冲击下,这些国家经济急剧萎缩,物价大幅上涨,骤然加剧了原有社会矛盾,执政当局应对乏术,更使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普通民众苦不堪言。

第二篇:贸易术语

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2_年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根据INCOTERMS 202_,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买方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CIF与FOB的区别 区别

FOB(free on board): 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CFR(cost and freight 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CFR):

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通知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顾名思义就是比CFR条款多了保险费用.即卖方都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在CIF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两者的相同点

1)这些条款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装运上船为界。也就是说,完成装运上船,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

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利 与 弊

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有利于自己。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就会颇费一些周折,产生更多费用。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报关和清关的区别: 报关是对出口国而说的。清关是对进口国而说的。

报关是向海关申报,让海关放行货物。而清关是客户所在国家的海关的事情,客户需要报关者提供的一些单据(提单副本,箱单,发票,其他减免税证书,像FORM A,C/O,etc)向当地海关申请进口货物放行。报关和清关是两个国家的海关的事情,互不相干。

一、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

二、清关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第三篇:贸易术语翻译

1.EX Works(EXW)EX Works 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买方付费的运输工具,也不需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使这种清关是适用的。

当事人最好明确指定交付地点,同样也要明确到达指定地点的费用及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承担在双方协定地点或指定交付地点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使用该术语时应注意:

a)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装载货物,即使在实践中卖方更适合负责装载。即使卖方装载了货物,那也应由买方负担所需费用和风险。当卖方拥有良好的装载条件时,强制卖方负担风险和费用装载货物的FCA(货交承运人)通常更加适用。

b)基于EXW对出口的规定,买方必须明确卖方仅仅有义务在买方需要办理出口时提供帮助,但没有义务为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

c)买方对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的相关信息负有限责任。然而,买方也许会需要这些信息,例如税款及目的报告。

2.Free Carrier(FCA)“Free Carrier”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其所在地或指定交货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交付地点,因为到达指定地点后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计划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指明卖方所在地的地址为指定的交付地点。如果当事人计划在另一地点交货,则应指明另一明确的交货地点。

FCA要求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3.Carriage Paid To(CPT)“Carriage Paid To”是指卖方在约定地点(如果当事人间约定了交货地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合同并支付运费。当使用CPT, CIP, CFR 或 CIF等术语时,卖方承担其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前所有风险和费用,而当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后,由买方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此术语有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转移和费用在不同的地方转移。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风险转移至买方的交货地点以及卖方必须订立合同运输货物所到的指定目的地。如果多个承运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目的地,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那么当货物被交给完全由卖方选择的、买方无法支配的第一承运人时,风险即发生转移。如果当事人想要风险在最近的驿站转移,他们需要其订立的销售合同中予以说明。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地中的具体交货地点,以及货物运送至该地点所需费用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地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CPT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4.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是指卖方在约定地点(如果当事人间约定了交货地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合同并支付运费。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买方应该注意CIP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此术语有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转移和费用在不同的地方转移。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风险转移至买方的交货地点以及卖方必须订立合同运输货物所到的指定目的地。如果多个承运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目的地,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那么当货物被交给完全由卖方选择的、买方无法支配的第一承运人时,风险即发生转移。如果当事人想要风险在最近的驿站转移,他们需要其订立的销售合同中予以说明。

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地中的具体交货地点,因为货物运送至该地点所需费用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地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CIP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5.Delivered at Terminal(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是指当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将已从运输工具上卸载下来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终点站”包括不论是否有屋顶的任何地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场地或公路、铁路及航空的货物终点站。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港口或目的地并在终点站卸载货物的一切风险。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终点站,或约定港口、目的地终点站内的具体交货地点,以及货物运送至该地点的一切风险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

此外,如果当事人想要卖方承担从终点站到另一地点运输和装卸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应使用DAP术语或DDP术语。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DAT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6.Delivered at Place(DAP)“Delivered at Place”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地中的具体交货地点,以及货物运送至该地点的一切风险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地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DAP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如果当事人想要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和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应使用DDP术语。

7.Delivered Duty Paid(DDP)“Delivered Duty Paid”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已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要负责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清关,负担任何出口和进口关税和一切相关海关手续。

DDP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大的术语。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地中的具体交货地点,因为货物运送至该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地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进口手续,建议当事人不要使用DDP术语。

如果当事人希望买方承担进口清关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应使用DAP术语。除在销售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任何增值税或其他进口所需税款应由卖方负担。

1.Free Alongside Ship(FAS)“Free Alongside Ship”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的船边(如码头或驳船),即完成交货。当货物运至船边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买方自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装运港内的装运点,因为到达该地点的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这些费用和手续费根据港口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船边或取得已交到船边准备装运的货物。这里的“取得”适合于多层次链条式销售(线性销售),在商品销售中尤为普遍。

如果货物装在集装箱内,那么卖方通常应在目的地而非船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在这种情况下,FAS术语并不适用,而应使用FCA术语。FAS要求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2.Free on Board(FOB)“Free on Board”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的货物,即完成交货。当货物已运至船上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买方自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

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准备发运的货物。这里的“取得”适合于多层次链条式销售(线性销售),在商品销售中尤为普遍。

FOB不适用于货物在装船之前移交给承运人的情况,比如集装箱内的货物通常在目的地交付。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FCA术语。

FOB要求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3.Cost and Freight(CFR)“Cost and Freight”是指当卖方将货物运至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的货物,即完成交货。当货物已运至船上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

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合同并支付成本和运费。当使用CPT, CIP, CFR 或 CIF等术语时,卖方承担其将货物按照所选规则指定的方式交付承运人前所有风险和费用,而当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后,由买方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此术语有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转移和费用在不同的地方转移。合同中通常会指定目的港,但可能并未指定风险转移至买方的装运港。如果装运港与买方有特定利益,则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在合同中确定。

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港中的具体交货地点,因为货物运送至该地点所需费用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港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准备发运的货物。此外,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或取得这样的合同。这里的“取得”适合于多层次链条式销售(线性销售),在商品销售中尤为普遍。

CFR不适用于货物在装船之前移交给承运人的情况,比如集装箱内的货物通常在目的地交付。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CPT术语。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CFR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指当卖方将货物运至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的货物,即完成交货。当货物已运至船上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合同并支付成本和运费。

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买方应该注意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此术语有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转移和费用在不同的地方转移。合同中通常会指定目的港,但可能并未指定风险转移至买方的装运港。如果装运港与买方有特定利益,则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在合同中确定。

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港中的具体交货地点,因为货物运送至该地点所需费用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港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准备发运的货物。此外,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或取得这样的合同。这里的“取得”适合于多层次链条式销售(线性销售),在商品销售中尤为普遍。

CIF不适用于货物在装船之前移交给承运人的情况,比如集装箱内的货物通常在目的地交付。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CIP术语。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CIF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第四篇:FOB贸易术语

FOB贸易术语

FOB贸易术语指“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国际贸易FOB术语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交货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 FCA 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 B5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由于买方未按照 B7 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 B7 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 B6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由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上述货物,或较按照 B7 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买方未能按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 A8 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 A4 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 / 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 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 A10 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第五篇:CFR贸易术语

CFR贸易术语

CFR贸易术语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FR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

CPT

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

b)

保险合同

: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

无义务。

b)

保险合同

: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收受货物。

A5

风险转移

B5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B6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

A4

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

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和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如果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

费用划分

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

/

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

A8

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

A4

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

/

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

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

A10

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202_年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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