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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转让协议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21-66979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1 21:42: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铺面转让协议

铺面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房租一年一结算,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大写)。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品牌代理说明:

乙方需要重新签订(东风风行)品牌二网合作协议,并且同意(东风风行)品牌代理满三年(包含售前,售后门头),三年之内需保证售前和售后的门头完整,并且要完成(东风风行)厂家的检核。如果乙方没有完成(东风风行)品牌代理三年及期间因为售前售后门头不完整和厂家检核未通过,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代理补贴由乙方找东风风行品牌一级经销商协商结算,一切补贴费用与甲方无关。《转让财物交接清单》

房屋装修(墙面、地面、灯、)门头、背景墙、售后门头、背景墙 办公家具(沙发1套、前台一套)监控系统1套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

第二篇:铺面转让协议(范文模版)

铺面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长住地址: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长住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在负责将铺面转让前所产生的水电费、物管等费用结清,后续产生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一律由乙方承担。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 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面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第三篇:铺面转让合同

商铺转租合同

转租方(甲方):夏崇净

承租方(乙方):祝永珍

甲方愿意将自己租来整栋房屋中的商铺部分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转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嵩明县杨林开发区龙保安置房2区九栋门面,建筑面积30平方米米。

第二条 转租期限

转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元整)。

2、从第五年起,租金增长元,即从第五年后每年租金为元(元整)。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义务及权利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乙方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等手续,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如商铺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商铺所有权证明、房主个人信息等)。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甲方统一缴纳给供电和自来水公司后,提供缴费单据,以乙方实际使用量及供电和自来水公司单价为依据,合理向乙方收取。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栋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时,该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后方可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依据甲方与房东续签的合同为准,若

续签,乙方有优先承租权;若甲方未与房东续签合同,本合同终止。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该商铺,乙方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乙方不承担租金。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四篇:铺面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所经营的铺面转让给乙方经营所有,现就相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该铺面位于区路/街号商铺,甲方同意将经营权、商铺租赁权、商铺装修一并转让给乙方经营所有。

二、及他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具体项目和品名以甲乙双方交接清点明细表所列为准。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字号名称变更。

四、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转让事项,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一次性转让费和房租押金人民币为。甲方同意给乙方暂留人民币元作为押金。以担保甲方在经营期间无拖欠水电费,税费等争议事项,如转让后天内无出现上述争议事项,乙方应在转让后天内退回此押金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交接时,甲方应将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纳税证照、消防等有关经营手续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六、甲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受,以甲乙双方签订转

让协议及本协议生效之日为分界点,双方不得有任何争议。

七、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照、消防等经营手续一并转让乙方使用。

八、甲方同意与商铺出租方终止原有租赁商铺合同,由乙方重新与商铺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九、乙方保证在其经营期间,无以名义对外借款以及抵押该等事项,如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甲方任何时间不得干涉乙方将受让的商铺转让给第三者。

十一、甲乙双方其它事项无争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约束力。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铺面转让合同

铺面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铺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门面一间。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与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无租金、水电费等欠款项目。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不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尾款支付后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务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五、债权债务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交付转让门店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

转让方(甲方)签字: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签字:年月日

出租方(丙方)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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