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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手册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1-59155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2 03:49: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便民服务手册

目录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政策依据

2、服务事项

3、服务主体

4、受理条件

5、承诺期限

6、办理部门及人员

7、办理地点

二、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服务

1、政策依据

2、服务事项

3、办理主体

4、受理条件

5、法定期限

6、办理部门及人员

7、办理地点

大同市XX县XX局

便民服务手册

(参考样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一、政策依据

《XX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最低生活保

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o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 陇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依 降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最低生活保障制

艮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居民、村民最低 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 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 葛理

民政府在区、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居民、村民最 民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居民、村民委员会受区、县民政部 n以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居民、村民最 降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服务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

三、服务主体

大同市XX县XX局

第13页

OCR文字识别结果: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收入证明;在学侧 明;残疾证明;住院病历

五、承诺期限

自收到报送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审批的决定

六、办理部门及人员

大同市XX县XX局王某某李某某

七、办理地点

大同市XX县XX乡(镇)

服务电话XX 监督电话:XX

第14页

OCR文字识别结果: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服务

一、政策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

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 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 陬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二、服务事项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定

三、办理主体

大同市XX L XX局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书面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村委会证明

五、法定期限

自收到乡镇审查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

审批决定

六、办理部门及人员

大同市XX县XX局李某某王某某

七、办理地点

大同市XX县XX乡(镇)联系电话:XX

监督电话:XX:!,、,-43-

第二篇:便民服务手册

山西沁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便民服务手册

根据“三基建设”要求,为建立行业标准化、管理现代化、运行智能化、行为规范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现编制湿地公园便民服务手册如下。

一、湿地保护篇

(一)湿地概述

1.湿地定义:指天然或人工形成的沼泽地等带有静止或流动水体的成片浅水区,还包括在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世界各地分布广泛。湿地生态系统中生存着大量动植物,很多湿地被列为自然保护区。

2.湿地意义: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湿地是位于陆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在土壤浸泡在水中的特定环境下,生长着许多湿地的特征植物。湿地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拥有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许多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迁徒离不开湿地,因此湿地被称为“鸟类的乐园”。湿地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因而又有“地球之肾”的美名。3.湿地分类:湿地的类型多种多样,通常分为自然和人工两大类。自然湿地包括沼泽地、泥炭地、湖泊、河流、河滩和盐沼等,人工湿地主要有水稻田、水库、池塘等。据资料统计,全世界共有自然湿地855.8万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的6.4%。4.湿地功能:湿地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它可作为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又能有效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还能滞留沉积物、有毒物、营养物质,从而改善环境污染;它能以有机质的形式储存碳元素,减少温室效应,保护海岸不受风浪侵蚀,提供清洁方便的运输方式;湿地还是众多植物、动物特别是水禽生长的乐园,同时又向人类提供食物(水产品、禽畜产品、谷物)、能源(水能、泥炭薪柴)、原材料(芦苇、木材、药用植物)和旅游场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湿地保护

1.保护现状

对湿地的保护,欧美国家起步较早,上世纪50年代,它们就开始对湿地保护。我国则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落后欧美约40年。

2016年1月10日从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国湿地保护面积增加了200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6.80%。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已成为全国保护湿地和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成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保护了湿地资源,改善了民生,解决了就业,提升了百姓福祉。

2.湿地公约

《湿地公约》是全球性政府间保护湿地及其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水禽及其栖息地的一个重要公约。我国作为《湿地公约》缔约国,责无旁贷地要认真执行该公约的各项规定,履行缔约国义务。保护好湿地不仅具有重大的生态意义,更具有重大的国际影响。

3.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wetland park)是指以水为主题的公园。以湿地良好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以湿地的科普宣教、湿地功能利用、弘扬湿地文化等为主题,并建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休闲设施,可供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的生态型主题公园。湿地公园是具有湿地保护与利用、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社会公益性生态公园。

湿地公园的建设是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

(三)沁河源湿地公园

山西沁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长治市沁源县境内,山西境内第二大黄河支流——沁河就发源于此,2013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2016年经省编办、省林业厅批准成立管理机构,为副处级建制,隶属于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管理。

公园管理局机关设在郭道镇(原太岳林局职工医院),共有在册职工53人,其中在职职工31,离退休职工22人。下设办公室、资源保护室、科研技术室、规划财务室4个科室和及王家湾管护站1处。

湿地公园共规划为湿地保育区、湿地恢复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分区,主要职责范围为湿地保护、科研监测以及科普宣教等内容。

沁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涵盖了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库塘湿地三大类型,具有特色鲜明的黄土高原河流湿地特征,属于黄河支流源头湿地生态系统。

湿地公园内地形地貌复杂,呈现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经调查,公园内共有植物137科918种,共有湿地动物64科220种,其中金钱豹、狐狸、黑鹳、鸳鸯、刺五加、野大豆等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在公园内均有分布。

湿地公园内自然景观有:沁河源头(又名龙泉、姊妹泉)、点将台、炮台、双乳峰、水帘壁、天柱峰、一剑峡、将军石等,还有抗日红色旅游遗址等人文景观,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散发着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魅力。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篇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名录中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3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野骆驼、黑鹳黑颈鹤、等共9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豺、荒漠猫、兔狲、大天鹅、猎隼等共230多种。

2.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法律意义上,也就是指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一般来讲,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数量或者相对较为珍贵。应当指出,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不得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3.濒危野生动物

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在其整个分布区或分布区的主要部分中处于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物种的种群已经减少到勉强可以繁殖后代的地步,其地理分布狭窄,仅仅存在于典型地方或出现在有限的、脆弱的生境中。如果不利于其生长和繁殖的因素继续存在或发生,便会很快灭绝。

按照世界公认的标准,一个物种的数量少到以百计算时,即为濒危物种。目前许多野生动物濒危的原因,多是由于人类的过度开发利用和对其特殊生境的破坏造成的。濒危野生动物是国际公约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要保护的野生动物。

4.违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受什么处罚? 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依刑法处罚;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没收猎获物、捕猎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猎获物价值难以确定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有猎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5.违法捕杀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受什么处罚? 没收猎获物、捕猎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猎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6.每一个公民有没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三、森林防火篇 1.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2、森林火灾的种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1.地表火2.树冠火3.地下火。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又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①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②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③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④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森林火灾的起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①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生产性火源,如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

②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4、影响火灾的三要素

温度、湿度和单位可燃的载量。

5、“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么?

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6、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指什么?

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7、森林火险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森林火险等级分为五级。一级为难以燃烧的天气;二级为不易燃烧的天气;三级为能够燃烧的天气;四级为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五级为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天气。

8、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什么? 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9、新的《森林防火条例》何时施行?

新的防火条例于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确定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0、森林防火期

每年的1月1日至5月15日为全省的春季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至4月为森林防火特险期;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冬季森林防火期。

11、森林防火期内,需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用火单位须向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交用火申请,经批准后领取林区用火许可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野外用火应有专人携带火种并负责安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携带火种;

(二)生产性用火,应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在三级风以下天气用火,并通知毗邻单位。用火后,应及时熄灭余火,清理火场;

(三)生活性用火,应当选择避风近水的地点,用火后应将余火彻底熄灭。

单位名称:山西沁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单位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郭道镇太森区 办公电话:0355—7965098

第三篇:便民服务手册

一、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综合队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综合队请销假制度(试行)》。

一、请假类型。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病假、事假、加(值)班补休假。相关政策、规定及请假期间待遇详见附件。

二、审批程序。职工请假一般应由本人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请假一律由队组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审批的,先短信请假,收假后及时补齐相关手续。

加(值)班补休,由队组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并登记备查,补休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本周或下周。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补休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备案销假。职工请假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假满后1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销假。

四、队组负责人应统筹处理好工作与休假的关系,不得因职工请假贻误工作。

五、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队组目标考核,凡不按规定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职工请假情况由队组主要负责人按月记入考勤表,并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核查统计,涉及待遇调整的,由主要领导审批后通知财务室。

七、本制度未作明确规定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八、本制度自2016年5 月1 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职工休假政策及待遇有关规定

附件

职工休假政策及待遇有关规定

一、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当年休完,最迟不得超过次年3月15日。

(四)年休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五)年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二、探亲假

(一)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相距200公里以上,或乘坐陆上公共交通工具单边路途需要4个小时以上的),可享受探亲假。实习期间或脱产学历教育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二)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30天;若配偶方当年享受了探亲假,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请假时需提供配偶方未享受探亲假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四)探亲假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分段休假。

(五)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六)探亲假期间待遇不变。

三、婚假

(一)职工合法婚姻享受婚假。婚假为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予路程假。

(二)职工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三)婚假期间待遇不变。

四、产假

(一)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可享受产假。请产假需提供准生证、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

(二)女职工正常生育享受98天产假,最多可提前15天休;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24岁以上首次生育)增加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纯母乳喂养的,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可增加产假30天;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三)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职工产假期间待遇不变,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单位支付。

五、丧假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去世,职工可请丧假。

(二)丧假为5个工作日,可视实际情况,给予路途假。

(三)职工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六、病假

(一)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只需短时间离岗休养的,按程序报批,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较长时间离岗治疗的,应凭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及入院、出院手续等相关材料请假,证明材料可在病假结束时补齐。

(二)病假期间待遇发放规定: 1.工资发放规定:

(1)连续病假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2)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本人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病假第三个月起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2.津补贴发放规定:规范后的津补贴由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构成,其中工作性津贴占40%,生活性补贴占60%。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全额津补贴计发;(2)病假在两个月以上的,只发生活性补贴。3.奖金发放规定:

(1)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按超过天数计扣当年目标奖,当年考核不评优;

(2)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不晋升工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4.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患有癌症的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不能坚持上班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6.职工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病假可用补休假和当年带薪年休假冲抵。

(四)职工经住院或较长时间治疗后病愈,须持县以上医院的恢复工作能力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回原工作岗位。回工作岗位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七、事假

(一)职工工作时间因私事需离岗处理的,首先使用年休假和补休假。仍不够的,可以请事假。事假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待遇不变;事假5个工作日以上至20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天数计扣基本工资及工作性津贴;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天数计扣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目标奖。

(三)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不晋升工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八、加(值)班补休

(一)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科室负责人书面报经分管领导同意。

(二)职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加班1-4小时的,补休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补休1天,以此累计。

(三)实行轮班制的单位,职工每周上班时间未超过40小时的,不予补休。

二、奖金考核分配制度

综合队为了更好的将公司分配的任务完成,为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综合队的内部活力,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奖金分配以工分的形式进行二次分配,奖金基数全额进行二次分配;

二、每班根据工作量进行出分(附出分对照表)。

三、队长每日安排任务必须完成,如在无特殊情况下未完成安排任务,当班无工,且根据当天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如班组长在未完成任务情况下让提前下班,考核班组长200分且停工;工程质量不达标,考核当班50%不服从班组长指挥、提前下班者,考核200分且停工做反省,在班前会做检查;如当月累计三次未完成任务,考核当月奖金,班组长无班组长补助。(当班无工:勾工不勾勤,当月调整后的奖金基数除以当月出勤天数,如勾工,则当天出勤奖金为0)

四、在完成当班任务情况下超额完成其他任务则给予班组长20分、工人10分奖励。

五、职工入井时间不得低于6小时,如按标准完成任务,入井时间不可低于5小时,如在无特殊情况下,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且入井时间不足6小时,当班无工,班组长考核200分,职工考核100分;采样工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如入井时间低于4小时,当班无工,考核100分。

六、迟到、早退者以50分、100分依次考核,情节严重者停工;实际出勤天数比应出勤天数少一天,考核100分,少两天,考核200分;如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应出勤天数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无当月奖金(实际出勤天数低于应出勤天数且高于十五天、无办理请假手续者,报工但无当月奖金;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十五天者不予报工)。

七、班组长每日必须认真填写工作量记录、出分表并签字,并在下班后及时在微信群内说明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要说明原因,如未填写当日工作量记录本、未在微信群内汇报,扣班组长30分。

八、员工除轮休外如有事请假,需由队长批准,无故不到者记旷工并一天考核150分,请事假者考核60分,三天以上者到人事部请假;出现3个以上旷工将按照考核制度移交人事部。

九、喝酒聚众闹事,先给予批评教育,并写保证书班前会通报,扣100分;情节严重者、教育不改者,停止工作并移交人事部。

十、若公司出台新的政策,比如:基础工资和效益奖金一起由部门分配,其分配原则不变

综合队便民服务手册

2018年

第四篇:街道便民服务手册内容

**街道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手册

*街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简介* 工作目标

从辖区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出发,从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入手,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服务管理平台,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更新的突破,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探索出适应时代发展、顺应人民期待、具有大渡口街道特色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六大工作平台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搭建组织平台

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班长工程”;继续推进“两新组织”建党行动;实施党员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深化“两委一站”建设,搭建工作平台

将社区居委会调整为“两委一站”,由社区党员代表、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代表、驻社区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及结对帮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组成社区党委,构建社区“大党委”。

探索网格精细管理,搭建管理平台 将辖区单位、居民小区、楼栋划分成网格单元,将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联防、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落实到每一个“网格”,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高效化。

促进社会协同参与,搭建共建平台

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新格局,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引导和推进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形成,开创社区互动新局面。

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搭建自治平台

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构建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机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诉求平台

每月定期并结合不定期开展“聚民情 解民困 促和谐”为主题的居民说事日、民情恳谈会、居民论坛、楼院长会议等活动,建立“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分类办理、各负其责”的办理机制。

三项为民服务

全力服务民生,提高居民认同感

深化为民服务。定期举办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和专题招聘会,统筹安排公益性岗位;主动做好申请住房维修金工作;开展为居民家电检修、义务问诊、居家养老等多项社区服务;提升社会化服务工作质量。

做好扶贫助困。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开展经常性爱心捐助活动和爱心超市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读书,落实医疗救助申请、便民惠民服务卡办理、廉租房申报等;在重大节日,争取多方支持,确保每户需救助对象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深化保障民生,提高居民安全感

常态社会监管。每个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不少于10名队员的社区专职联防队伍、不少于50名居民志愿者组成的治安巡逻“红袖套”队伍、整合司法助理员、学校法制副校长、社区民警、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等普法队伍,加大调解队伍建设,选好配强调解力量,充分发挥街道大调解协调中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好“五支队伍”建设,及时掌控相关信息,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强化重点监管。完善辖区出租房屋清查登记,切实掌握辖区出租房屋底数,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对重点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建立帮教档案;加大对网吧监督力度,避免未成年人上网;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大日常管理力度。

长效安全监管。健全应急机制,详细安排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物资调配等,备好抗灾抢险物资。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改善民生,提高居民归属感

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抢抓各种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共同建设党员(居民)活动室、职工书屋、科普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休闲活动广场等各类室内外活动场所,配套完善健身设施。各社区积极组织辖区群众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打造优美人居环境。一是明确辖区各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范围和相关标准,确保保洁全覆盖,实现清洁化;二是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共同参与绿化种植及认养。三是根据不同地段要求,合理设置疏导点,疏堵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流动摊贩,规范坐商归店,实现秩序化;四是强力推进旧城改造,配套便利的生活设施,改善辖区生活环境。四项工作机制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街道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好各社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各社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专门的工作队伍,有完整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形成全辖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一盘棋”。

健全条件保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承担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民间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造册,积极引导他们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把社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切实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所需经费。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街道各部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坚持街道城管、综治、社区工作、行政等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定期学习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确保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常态化。

落实考核奖惩机制

继续完善《科室目标考核办法》《社区目标考核办法》,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各科室、各社区目标考核,同时把此项工作作为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成立督查办,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启动《政务督办规则》、《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一般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问责程序。

**社区:推行“三三”工作法

构建和谐幸福光明 搭建三大平台:深化“两委一站”建设,搭建组织平台;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搭建管理平台;有效整合辖区资源,搭建共建平台。实施三大工程:倾听百姓声音,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和谐工程建设 ; 完善服务举措,改善生活环境,推进幸福工程建设;实施“光明行动”,深化基层民主,推进自治工程建设。

**社区:强化两项工程 促进辖区和谐

推进“两项工程”: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工程;完善社会服务“一站式”工程

构建“五大格局”: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格局;创新和加强科学化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构建“大服务”格局;创新和加强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大综治”格局;创新和加强规范化的重点人员管理体系,构建“大监控”工作格局;创新矛盾化解体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建好“四支队伍”:建好社会志愿者队伍;建好维稳信息员;建好治安巡逻员队伍;建好基层党组织队伍

**社区:构建六大服务体系 完善服务功能

构建六大服务体系:搭建组织平台,建设“大党委”格局;拓宽平安思路,建设“大综治”网络;整合优势资料,建设“共驻共建”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建设“志愿者服务”队伍;推动项目建设,建设“为老服务”中心; 加强社区委员管理,建设“微笑服务”工程

**社区:以“四化”促“三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构建“四化”格局:资源整合化;管理精细化;居民自治化;服务阳光化

“三民”工程: 整合辖区资源,全面实施“安民”工程;深入开展“惠民”行动,提高居民认同感;深化“乐民”服务,提高居民归属感

*便民服务项目*

一、政策咨询

提供中央、省市区委可公开查询的文件等;提供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咨询。

二、党员服务

根据授权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帮助外来人员协调、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受单位;为外出党员发放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信息档案等;为预备期满处于转正期间的,并符合转正条件的组织关系属于本社区管理的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三、信访接待

做好辖区居民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做好居民信访的登记、解答、询问和谈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居民反映的情况;对居民通过热线提出的问题予以咨询答复和帮助;协调处理居民提出的合理求助要求;对居民提出的合理求助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结果反馈。

四、法律援助

解答居民的法律咨询,为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居民服务“一键通”电话,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法规等相关书籍和文件的查阅。

五、劳动保障

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

六、家政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家教、护理、保洁、维修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七、民政优抚

建立健全社区困难居民信息库;接受困难居民的救助申请,做好困难居民的救助工作;为社区居民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老年证、残疾人证等各类证件。

八、人口和计生服务

为社区居民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计生证以及提供计生方面的其他服务。

九、社区志愿服务

组织社区志愿队伍,定期开展普法、护绿、卫生清理等志愿活动。

十、其它综合服务

为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提供服务;组织社区居民信息交流等。

*便民服务中心单项服务流程*

一、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1)发出通知:书面和电话通知、每年两次开展对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2)认证方式:采取定期登记、上门访问、健康查体、指纹采集等方法。

(3)资格审查:检查本人身份证及退休证,确认领取资格,并登记认证情况。

(4)反馈信息:经认证已失去领取养老金资格,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养老金。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所有转入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其组织关系随同转移。凡进入社区的党员企业退休人员须执原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社区进行登记。经核对确认后,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并编入社区党组织,正常参加组织活动。

三、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计划生育证》

依法登记结婚,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生育一孩注册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分别填写,经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对其婚育情况审核属实盖章后,交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注册登记,发放《计划生育证》。

办理《计划生育证》须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四、办理出生落户证明程序

(一)审批条件:

新生儿、合法收养子女未落户口的。

(二)所需证件:

1、婴儿父母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不属于办事处辖区的育龄妇女,须出具所在镇办计生办《出生上报证明信》);

3、违法生育的需出具计生部门签发的《新生儿出生落户通知书》和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证明。

(三)办事程序:

本人持证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审核后,到办事处办理。

五、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审批条件: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所需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须用《手册》里面的申请);

3、避孕节育措施证明(若不宜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需提供区计生服务中心的诊断证明)。

(三)办事程序:

本人持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审核后,由社区计生办主任报办事处办理;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办理。

六、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审批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区)30日以上,异地从事务工、务农、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成年育龄人员。

(二)所需证件:

1、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5、违法生育的,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三)办事程序:

由本人持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审核后,由社区计生办主任报办事处办理;当日办结。

(四)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

1、审验机关:现居住地办事处、公安、工商、劳动房管等部门。

2、审验程序:

(1)申报:流入育龄妇女在到达10内向所在居委会或现务工、居住单位口头或书面申报。

(2)登记:由现居住地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在申报同时进行登记,填写《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登记表》(信息表和明细表);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3)验证: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持本人《婚育证明》在15日内到办事处审验,《婚育证明》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的,在“查验记录”栏加盖办事处审验专用章,并注明查验时间和经办人。办事处审验证明后,再到公安、工商等部门验证。

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务工、经营区域、居住等发生变化的,所辖区域的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其《婚育证明》重新审验;对无变化的,在《婚育证明》有效期内一年审验一次。

七、城镇居民办理医疗保险须知

社区居委会在居民手续准备齐全,审核无误后帮助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发放医保卡。

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须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4)属低保家庭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需办理医保卡的交纳5元工本费。

八、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须知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

1、持有本区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同时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1)申请书应说明的有关内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劳务收入;离退休费、下岗职工生活费及失业金收入;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他收入。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通讯器材、交通工具、家电等。

⑤申请人应提交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2)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2、入户调查

(1)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2)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

3、复核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4、审批

由区民政局审批。

九、居民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须知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 城市低保对象;

(二)办理程序

1、大病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大病救助金时,由患者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住院病历及医疗费收据复印件;非农业户口人员出具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结算单复印件。

2、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和上述有关材料后,经过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报街道办事处复核。

3、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者,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救助标准予以审批。

十、廉租住房申请领取程序

1、户口簿索引及个人单页、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上收入证明;

4、低保、特困、失业、残疾等相关证件;

5、廉租住房补贴申请书;

6、廉租租赁协议书及所租住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十一、居民申请加入志愿者协会须知 申请加入志愿者协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拥护本协会章程; 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③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心参与社区公益事业; ④自愿从事社区志愿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⑤年满16周岁,身心健康,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申请入会程序:

①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②填写入会申请表;

③由秘书处审查并报批理事会批准; ④由秘书处发放志愿者证。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键通”电话: 街道便民服务投诉电话: 街道便民服务群众接待电话: 街道便民服务城市管理电话: 大渡口派出所报警电话: 大渡口街、江边街社区电话: 东方红、华山社区电话: 光明社区电话: 金福社区电话:

第五篇:第三中学便民服务手册(定稿)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五寨县第三中学 便民服务手册

2017

五寨县第三中学年9月

目 录

一、国家政策

二、服务事项

三、服务内容

四、服务对象

五、其他

五寨县第三中学便民服务手册

根据国家要求,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方便学生学习,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环境,特制定便民手册。

一、国家政策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1.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山西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忻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2.学校建筑安全的有关法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消除杜绝中小学危房规定》3.学校集体活动安全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卫生和饮食安全的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条例》5.学校交通安全的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6.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7.其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安部八项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

二、服务事项 教育教学服务

三、服务内容

1、教书育人

2、“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免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申请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工作程序:提出申请并填写《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村组评议→公示。

3、义务教育入学、转学程序

(1)小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升入初级中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2)转学程序。初中:接收学校开出接收证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转学时间:上期期末结束前15天或下期开学后15天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一律不予转学。

四、服务对象

服务范围内全体适龄儿童及其家长

五、其他

服务机构:五寨县第三中学 服务人员:全体教职工 机构地址:五寨县迎宾西街

联系人:闫志岗(***)

便民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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