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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试题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1-93403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4 00:38: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刑法修正案八》试题

《刑法修正案八》试题

本套测试题一共30道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管制1年。关于管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制的1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孙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

D.如果孙某违反禁止令,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孙某进行处罚

2.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死刑的有?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犯罪时已满75岁的人

C.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

D.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3.赵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赵某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B.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C.人民法院根据赵某的犯罪情节,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D.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20年

4.下列有关附加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人被判处罚金和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合并执行

B.犯罪人被判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合并执行

C.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自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才应

当偿还

5.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的强奸罪行,并且供述了抢劫罪行,而且提供了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乙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B.甲的行为属于坦白,可以减轻处罚

C.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

B.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C.对于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D.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构成累犯?

A.15周岁的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3年,又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乙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5年后被假释,乙于假释期满后第2年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C.丙因叛逃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拘役期满8年后又犯参加恐怖活动罪,被判处管制2年

D.丁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8.甲犯ABCD四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0年、12年、14年,则法院应当在什么幅度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

A.14年~15年

B.14年~20年

C.14年~25年

D.14年~35年

9.关于缓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B.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符合缓刑条件的怀孕的妇女,应当适用缓刑

D.符合缓刑条件的已满75周岁的人,可以适用缓刑

10.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2_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对张某宣告缓刑,要求张某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B.对张某宣告缓刑,要求张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C.人民法院可以同时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D.张某的罚金刑仍应执行

11.在下列哪些情形中,应当撤销缓刑?

A.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

B.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

C.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

D.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12.甲于202_年10月10日被二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_年6月1日因重大立功而被减为有期徒刑16年。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16年有期徒刑刑期应从202_年6月1日起算

B.甲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0年

C.甲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4年

D.甲最早可于202_年10月9日获得刑满释放

13.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B.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C.对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D.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14.14周岁甲因犯爆炸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甲缓刑届满的第2个月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甲并不构成累犯

C.甲构成累犯,对甲应当从重处罚

D.甲以后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15.张某组织建立起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斧头帮”,后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张某应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B.张某释放后第8年,又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的,仍可成立累犯

C.对张某不得适用假释

D.对张某可以适用假释,但实际执行不少于13年

16.对于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C.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假释的犯罪分子

17.对于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适用社区矫正?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C.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

D. 被判处假释的犯罪分子

18.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甲叛逃境外,并且加入米国的间谍组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虽然叛逃境外,但是并不属于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因此不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叛逃罪,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C.甲构成间谍罪

D.对甲应以叛逃罪与间谍罪数罪并罚

19.甲喝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驶入人行道,当场将行人乙、丙、丁撞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构成危险驾驶罪

B.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C.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D.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下列哪些犯罪属于危险犯?

A.生产、销售假药罪

B.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C.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21.关于走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罪

B.行为人走私变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构成走私假币罪

C.行为人在走私核材料过程中进行武装掩护的,以走私核材料罪从重处罚

D.行为人在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毒品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22.下列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罪要求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B.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也可以构成本罪

C.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但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D.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3.下列有关增值税发票的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定罪处罚

B.非法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罪定罪处罚

C.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而持有的,若无法查明来龙去脉,数额较大的,以持有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罪定罪处罚

D.为骗取出口退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而构成犯罪的,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定罪处罚

24.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强迫交易罪?

A.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B.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C.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D.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5.刘某为了买卖肾器官,经17周岁的赵某同意后割掉赵某的一个肾脏,并同意卖出后给赵某10万元予以赔偿。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

B.故意伤害罪

C.非法经营罪

D.不构成犯罪

26.下列有关强迫职工劳动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以暴力、威胁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

B.明知他人实施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构成协助强迫职工劳动罪

C.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对单位采取双罚制进行处罚

D.如果强迫职工从事危重劳动,职工不仅有成年人,还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则应以强迫职工劳动罪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数罪并罚

27.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

A.甲盗窃同事的笔记本一台,价值上万

B.乙多次盗窃居住小区里的自行车,数额较大

C.丙偷偷进入刘某家中,偷走了价值几十元的水杯一个

D.丁随身携带一把匕首,偷走张某价值100元的手表

28.下列关于恶意欠薪罪,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欠薪罪

B.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

C.单位可以构成恶意欠薪罪,对单位采取双罚制进行处罚

D.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9.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A.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B.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C.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D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0.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发现某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便私下与该企业有关人员联系,要求对方汇5万元给自己。该企业将5万元汇到李某的账户后,李某运用职权将该事件隐瞒,后该企业的食品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李某应以何罪论处?

A.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受贿罪

【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选项A正确。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选项C正确。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2款的规定,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再由公安机关执行。选项B错误。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3款的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选项D正确。2.【答案】AB

【解析】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条的规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选项C错误。

选项B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人,审判时当然也已满75周岁,选项B正确。3.【答案】B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此时赵某所犯之罪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因此对赵某不能执行死刑,而是应该在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赵某属于故意杀人罪,因此符合本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选项C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5条的规定,„„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所以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后,实际执行不少于25年,而非20年,选项D错误。4.【答案】A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罚金与没收部分财产),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其中罚金与附加刑属于同一种类,犯罪人被判处罚金和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合并执行,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应分别执行。

根据刑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选项C错误。

根据刑法第60条的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选项D正确。5.【答案】A

【解析】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的强奸罪行的行为构成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8条的规定,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在本案中,甲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未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因此对甲可以从轻处罚,而非可以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中,甲因强奸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在押期间,如实供述自己曾实施的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罪行,属于刑法规定的特殊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本案中甲检举、揭发了乙的犯罪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其对乙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所揭发犯罪为“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应属重大犯罪行为,所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选项C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9条的规定,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再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D错误。

6.【答案】ABC

【解析】我国的量刑情节可以分为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者四类。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选项A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5条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选项B与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条的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D错误。7.【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6条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只要前后两罪有一罪是不满18周岁时犯的,即属于不满18周岁的人,不构成累犯,选项A当选。根据《刑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选项B中,乙符合一般累犯的三个条件,即

1、时间条件,刑罚执行五年之内。

2、程度条件,前后两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主观方面,前后两罪为故意犯罪。选项B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7条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选项C符合本条规定,构成累犯。

选项D虽然不符合特殊累犯的条件,但是符合一般累犯的三个条件,构成一般累犯。8.【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显然甲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因此甲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法院应当在最高刑期以上,即14年以上,25年以下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选项C正确。9.【答案】A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2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选项A正确,法律并未禁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适用缓刑,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10.【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选项A与选项B都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第3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选项D正确。11.【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选项A正确。而对于漏罪要求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才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限满后发现的则不再撤销缓刑,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4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选项C与选项D是正确的。12.【答案】AD

【解析】根据《刑法》第80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即从202_年6月1日起算16年有期徒刑刑期,选项A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5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选项B与选项C都是错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该13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即202_年10月10日起算,即甲经过多次减刑后,最早可以在202_年10月9日获得刑满释放,选项D正确。

13.【答案】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而非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选项A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选项B与选项C正确。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7条的规定,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选项D正确。14..【答案】BD

【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应当而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6条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甲属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累犯,也不会对甲进行从重处罚,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9条的规定,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甲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但是是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不免除甲的报告义务,选项D正确。15.【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3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3条第4款的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张某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犯盗窃罪,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选项A正确。

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属于渎职类犯罪,而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所以张某不构成特殊累犯,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张某故盗窃罪不属于不得假释的犯罪对象,即对张某可以适用假释,选项C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实际执行不少于7年6个月,而非13年,选项D错误。

【答案】A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条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选项A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选项C正确。

我国法律并未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假释的犯罪分子规定禁制令,选项B与选项D错误。17.【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2款的规定,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选项A正确。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3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选项C正确。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7条的规定,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选项D正确。18.【答案】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1条第2款的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只需要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即可,对于是否是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对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刑法第110条的规定,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甲参加间谍组织触犯了间谍罪。

对于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的,应以叛逃罪与间谍罪数罪并罚,选项D正确。19.【答案】AB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选项A正确。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3人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选项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的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构成想象竞合犯,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20.【答案】B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3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降低本罪门槛,由危险犯改为行为犯,选项A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4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才构成犯罪。因此本罪属于危险犯。选项B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5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

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本罪属于行为犯,选项C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5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在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即可构成犯罪,本罪属于危险犯,选项D正确。21.【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才构成走私罪,一次行政处罚不可以,选项A错误。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1款的规定,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的对象仅包括伪造的货币,而不包括变造的货币,行为人走私变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8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选项C正确。

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

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以暴力抗拒检查属于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而非数罪并罚,选项D错误。22.【答案】AB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选项A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9条第2款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选项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9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但是是双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选项C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29条第4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选项D正确。23.【答案】AB

【解析】根据刑法第203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A中,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以第二百零五条,即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定罪处罚。选项A正确。

选项B中,非法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以第二百零六条,即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罪定罪处罚,选项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5条第1款的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罪的对象之一,因此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而持有的,若无法查明来龙去脉,数额较大的,以持有伪造发票罪定罪处罚,选项C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D错误。24.【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6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25.【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7条第2款的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未成年人,无论其同意与否,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选项B正确。26.【答案】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选项A中,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选项A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8条第2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仍然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而非协助强迫职工劳动罪,后面的这一罪名并不存在,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8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选项C正确。

刑法修正案四规定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本罪是指雇佣未满16周岁是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构成本罪的同时,还有以限制人身的方法强迫劳动或者造成其他事故的,构成犯罪的,应当与本罪数罪并罚。选项D正确。27.【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38条第3款的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盗窃罪的成立特征,即除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外,还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需要具有数额较大的条件,所以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28.【答案】B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第1款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论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还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都需要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这一条件,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选项C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第3款的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D错误。29.【答案】AB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3条第5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条将立法解释对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方式特征,影响程度特征,以修正案的方式规定在我国的刑法典之中,选项ABC是正确的。

选项D中,如果没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即如果没有“保护伞”的情况下,如果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仍构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选项D错误。30.【答案】A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49条的规定,在刑法第四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李某构成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选项A正确。

根据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向该公司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受贿罪,选项D正确。

本题中,李某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不构成牵连犯,应以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第二篇:刑诉试题单选

一、单项选择题:

(202_年)

21.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21题)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2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22题)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24.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202_年卷二单选第24题)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25.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2_年卷二单选第25题)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26.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2_年卷二单选第26题)

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

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

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

27.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发现其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骗所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27题)

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9.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29题)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证人可以在场

3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32题)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34.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2_年卷二单选第34题)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35.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35题)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

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38.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38题)

A.最高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

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

C.最高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22.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23.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2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2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29.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30.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31.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32.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

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

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

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33.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34.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终止审理

C.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36.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现具有法定停止执行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直接将请求停止执行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最高法院

B.最高法院审查下级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应当作出下级法院停止或继续执行死刑的裁定

C.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后,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D.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或自行调查后,应当迅速将调查结果直接报最高法院

37.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38.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21.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22.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

23.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

24.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B.某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C.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D.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某乙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

25.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26.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

2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

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

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

D.虐待案自诉人的胞妹

28.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

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

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

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

29.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继续审理

B.终止审理

C.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D.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30.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31.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32.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A.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33.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著名军事杂志。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34.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35.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36.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但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没收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没收犯罪嫌疑人存款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B.由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没收犯罪嫌疑人的存款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C.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申请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D.由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申请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

37.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8.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②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21.被告人孙某在法庭审理中突发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判决宣告孙某不负刑事责任

B.裁定中止审理

C.裁定延期审理

D.裁定终止审理

22.公安机关在一盗窃案现场收集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书写的一张字条,收缴了被盗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等,被盗超市提供了被盗物品清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字条是书证

B.电视剧录像带和DVD光盘是物证

C.收缴的被盗书籍是书证

D.被盗物品清单属于证人证言

23.A国商人汤姆劫持B国民用航空器,欲前往C国,但C国拒绝其降落,后无奈迫降中国。对汤姆的刑事责任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据保护管辖原则,适用中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依照普遍管辖权原则,适用中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D.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中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24.在某伤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控方证据有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证据时,合议庭不得实施下列哪一种诉讼活动?

A.勘验

B.检查

C.搜查

D.扣押

25.朱某涉嫌盗窃罪,法庭审理查明其实施盗窃行为时刚满15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退回检察院,建议决定不起诉

B.商请检察院撤回起诉

C.判决宣告朱某不负刑事责任

D.裁定终止审理

26.下列哪一生效裁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A.没收财产的判决

B.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判决

C.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判

D.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27.A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B省高级法院核准。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法院

C.B省检察院

D.B省高级法院

28.下列哪一案件属于基层法院管辖?

A.M国人汤姆在G国殴打一中国留学生,致其耳聋

B.B国人达卡威斯在中国盗窃一旅客手包,内有财物价值2500元

C.中国籍的马某在中国内地将一台湾商人打成轻伤

D.中国籍的黄某在中国大陆绑架一G国籍富商,因未勒索到赎金将其杀害

29.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3000元。乙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足以证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应采用下列哪一做法处理此案?

A.裁定不予受理

B.告知乙向公安机关控告

C.先受理,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依法受理

30.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

A.被害人

B.证人

C.见证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31.甲、乙涉嫌共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并致文物损毁,某中级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委托其弟弟为辩护人,乙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为乙指定辩护

B.法院可以为乙指定辩护

C.法院应当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

D.法院可以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

32.甲、乙二人共同盗窃金融机构,第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年。甲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死亡。关于第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

B.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

C.第二审法院认为甲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对乙量刑过轻,应当改判加重其刑罚

33.在一起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用传票传唤甲至法庭

B.将甲拘传至法庭

C.延期审理

D.按甲自行撤诉处理

34.马某涉嫌盗窃罪,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马某的母亲也到该院递交自诉状,对马某长期虐待自己的行为提起自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先审理盗窃案件

B.应当先审理虐待案件

C.应当一并审理这两个案件

D.可以一并审理这两个案件

35.关于侦查中的专门调查工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执行拘传的时候,不另用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

B.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C.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D.对犯罪嫌疑人作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36.关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C.可以适用于自诉人

37.甲以乙诽谤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A.甲

B.乙

C.丙

D.法院

D.可以适用于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代表人

38.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抗诉对象均是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

B.二者均可以由各级检察院提起

C.二者均可以由地方各级检察院提起

D.二者均由抗诉的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

A.公开审判原则

B.言词审理原则

C.集中审理原则

D.辩论原则

22.张某以侮辱罪对王某提起自诉。一审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在送达调解书时,张某反悔,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调解协议一经达成,即发生法律效力

B.调解书经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无论当事人是否签收,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本案中调解书并未生效,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2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应当提审

24.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25.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通知检察院撤回起诉

B.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

C.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根据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不予受理

26.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7.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有权决定张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是哪一个机关?

A.省监狱管理机关

B.负责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

C.负责监所监督的检察院

D.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

28.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29.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30.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

B.报同级检察院备案

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31.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2.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中止对陈某、姚某的审查起诉

B.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中陈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D.应当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待抓获陈某后再继续审查起诉

3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34.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35.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36.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37.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38.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21.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22.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23.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

A.准予担任辩护人

B.不准担任辩护人

C.准予担任翻译人员

D.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

24.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A.公安局局长

B.检察院检察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委员会

25.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

C.W市中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26.某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因该案被告人与该法院院长具有亲属关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指定将该案移交B区法院审判。对于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A区法院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A.应当退回A区检察院

B.应当直接移交B区法院

C.可以直接移交B这法院

D.应当通过中级人民法院移交B区法院

27.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甲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2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

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

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29.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

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30.甲因涉嫌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立案侦查。羁押一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甲回家后,约请律师乙见面商谈聘请其担任自己律师的事宜。甲会见乙应否取得有关机关批准?

A.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B.不必经侦查机关批准

C.须经执行机关批准

D.不必经执行机关批准

31.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2.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

33.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34.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

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35,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 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36.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38.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同意

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C.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但限制延期审理的次数只能一次

D.不应当同意

2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22.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23.下列哪一种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

A.现役军人邝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何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

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未处理

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

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

24.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25.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26.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B.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27.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

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于段

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

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

28.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

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

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9.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尽管在侦查阶段孙、李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已给付,法院仍然可以受理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30.高某以诽谤罪将范某起诉至某县法院。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应属本院管辖,该案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应予受理。但被告人范某目前下落不明。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审理

B.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C.宣告范某犯有诽谤罪并处以刑罚

D.将案件交公安机关查找范某下落

31.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不予立案

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32.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胥某抢劫案的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胥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法院接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时,合议庭已经进行了评议,但尚未宣告判决。县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A.作出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B.作出不准撤回起诉的裁定

C.可以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D.应当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回起诉的裁定

33.刘某,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A.刘某系未成年人

B.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

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34.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

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

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

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

35.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李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36.伍某因犯抢劫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伍某未犯新罪。二年期满后的第二天,高级人民法院尚未裁定减刑,伍某将同监另一犯人打成重伤。该高级人民法院对伍某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A.裁定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B.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先依法裁定减刑,然后对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37.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3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A.询问证人

B.引渡

C.搜查

D.扣押 21.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22.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3.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B.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4.在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因对法院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对此,法庭应如何处理?

A.追究自诉人法律责任,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B.拘传自诉人到庭

C.按撤诉处理

D.宣告被告人无罪

25.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A.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D.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26.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诈骗案时,因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合议庭曾两次决定延期审理。县人民法院第二次恢复法庭审理后,公诉人又提出案件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合议庭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同意延期审理

B.不同意延期审理

C.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D.报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27.张某系L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A.河东区人民法院

B.河西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

28.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29.下列哪一种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A.骗取出口退税案

B.受贿案

C.私分国有资产案

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30.在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某甲抢劫案时,甲的辩护律师认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在此情况下,律师可以进行什么诉讼活动?

A.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并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B.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但不得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C.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D.申请公安机关提供该证据材料

31.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A.一个月

B.一个半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32.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A.市人民检察院

B.市人民法院

C.市国家安全机关

D.市公安机关

3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34.孙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于是监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机关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该案中,应当由哪个机关撤销原来的假释裁定?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甲市监狱

D.乙县公安机关

35.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A.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B.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C.言词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无罪证据

D.实物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36.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移送法院处理

37.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A.驳回抗诉

B.中止审理

C.终止审理

D.裁定维持原判

13.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B.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

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20.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第三篇:CR法案

“CR法案”

202_年3月,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技术顾问洛兹专程来到“中国金属外壳打火机生产基地”温州,向温州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发静传递消息称,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已再次把“CR法案”(ChildResistanceLaw,即儿童防护法规:售价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锁”)列入其议事日程,并将对该法案进行重新修订。

这则消息,让曾因牵头抵制“CR法案”而夺得202_年CCTV经济人物的温州烟具协会副会长、温州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发静很是不安,“一旦欧盟启动‘CR’修订法案,温州乃至全国打火机极有可能面临全线退出欧盟市场的危险”。

“物美价廉”的温州打火机为何如此惧怕“CR法案”?从表明上看,企业不过只需加装安全锁而已,这项操作对温州企业来说,可谓简单之极。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对此黄发静一语道破玄机,关键是温州几乎所有的打火机企业,在欧盟国家并未取得产品销售的专利权。

已占据全球市场较大份额的温州打火机,在海外同类产品竞争中明显具有低价格优势,直接冲击了国外打火机生产商的利益,这无疑是令美国、欧盟启动“CR法案”的主要原因。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打火机制造基地,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和福建3大片区,年产量占世界总销售量的2/3以上。而浙江打火机出口占全国2/3左右,其中“主产区”温州年产的金属外壳打火机高达6亿多只。

在我打火机出口保持强劲势头背景下,欧美同行生产商的贸易保护态度也日益强硬。此时温州打火机海外注册专利权缺失的“辫子”,自然就成为欧美企业限制我产品出口的主要“把柄”,但令温州打火机企业普遍尴尬的是,全球几乎所有的打火机专利技术,都掌握在欧美等企业手中。黄发静说,“数量众多的温州企业,如要研制出每款结构、款式都不雷同的产品,那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另外,欧美专利注册费用之高、时间之长也令温企望而却步。目前一款打火机专利在欧美注册需要半年以上时间,注册费用在3万元人民币左右。而一家温州企业一般年产打火机就有上百款,全市企业年产打火机更是多达10000多款。对于规模小、实力弱且竞销激烈的温州打火机企业来说,专利注册几乎等于在做“吃力不赚钱”的“傻事”。

试分析温州打火机面临的是何种贸易障碍?我国应通过哪些措施积极应对?

第四篇:禁毒法案

形势与政策:禁毒法案

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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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强

一、禁毒法的概念

禁毒法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禁毒法即名为《禁毒法》的专门法典,我国尚缺乏。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勉强可以称为狭义的禁毒法,但该法更准确地说只是禁毒单行法,而且目前处于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经为97年新刑法所吸收)无效的尴尬地位。

广义的禁毒法即关于毒品的管制、毒品犯罪与毒品滥用的预防、控制与惩治(惩罚、矫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形式上看有以下三种:一是系统的禁毒法律,即禁毒专门法典,如我国正在抓紧制定,拟于202_年颁布实施的《禁毒法》;二是单行禁毒专门法律法规,如《关于禁毒的决定》、《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三是非禁毒专门法中的附属禁毒法规范,如《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中涉及禁毒的法律条文。本文所使用禁毒法这一概念,一般指广义。

各国禁毒立法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多贯彻“严禁”的方针,都试图构建一个完整、严密的禁毒法律网络,以有效控制毒品,如一般都针对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个环节进行立法,对毒品犯罪的处罚严厉等。这种立法特点,与毒品的巨大社会危害性是一致的。不过,也有少部分国家的禁毒法相对宽松,甚至有的国家还实行毒品有限合法化的政策,不过这多是因为毒品生产与贸易已经渗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或者在毒品长期禁而不绝后所选择的另一种无奈的毒品对策。

二、禁毒法的起源与流变

(一)毒品在中国的早期传播

中国的鸦片与罂粟,都是在唐初由阿拉伯商人朝贡给中国皇帝而逐步流传。当时,鸦片作为一种药物输入,罂粟则是作为一种名贵的观赏花草。唐至明600余年,罂粟与鸦片的药理与作用被历代名医日益认识并逐步推广。一些中医开始利用罂粟籽和壳作为与其它中药配伍的药材。明朝,在追求享乐的氛围中,鸦片成了贵族热衷的“神品”,逐步形成了一个吃鸦片的阶层。鸦片从药用品蜕变为奢侈品。清朝初年,吸食鸦片之风由台湾、厦门等地传入内地,逐渐成为当时社会的不良习俗。清朝中叶后,鸦片贸易成为西方列强对华政策。到1835年,据估计中国吸毒人数已经剧增到200万人以上,吸食者几乎包罗各种职业、各个阶层。19世纪30年代后期,鸦片问题开始动摇清朝封建统治基础,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生死存亡。有的学者推测,在鸦片战争前夕,中国的吸毒者可能超过400万人。

毒品的逐步泛滥及其对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日益巨大的负面影响,成为中国禁毒法诞生的催化剂。

(二)中国禁毒法的起源与清朝的禁烟 法 1.世界上第一个禁烟令及其发展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康熙皇帝曾下令将进口鸦片的税率提高1.5倍以减少鸦片的进口量,但鸦片输入有增无减。雍正七年(1729年),中国皇帝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禁烟令,规定鸦片不准销售鸦片,违禁者枷号一月,发配充军;私开烟馆者,首犯判役刑监候,从犯杖责一百,流放边疆。并责令地方官员及海关监督如有不切实履行职责,纵容私运者,要严加处罚者,不得宽贷。次年,又颁布专门针对台湾的禁令:“台湾流寓之民……贩卖鸦片烟者,亦分别治罪。”

干隆和嘉庆年间,清政府又多次发布禁止鸦片贩运、进口、罂粟种植及吸食鸦片的法令。嘉庆继承了雍正以来对“兴贩鸦片”和“开设烟馆”的处罚规定,还第一次把矛头指向了外国对华的鸦片贸易,从关税表中剔除了鸦片,禁止鸦片进口,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外商的走私鸦片活动。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在国内种植罂粟,任何购买、运输、销售鸦片的行为都是非法行为。此外,嘉庆还颁旨令刑部制定了《吸食鸦片烟治罪条例》,把禁烟范围从过去的单纯禁止贩卖扩大到禁止吸食,首开以刑法手段制裁吸毒者的先河。

道光皇帝继续推行禁烟政策,在禁烟立法方面多有作为。道光三年(1823年),发布《失察鸦片条例》,以后年年下达禁烟上谕。道光十一年(1831年),公布禁种条例。同年,又颁布禁吸条例。1838年,又颁布《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将清廷历次发布的有关禁贩、禁吸、禁种的规定合编为39条,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的禁烟法典。

19世纪30年代后期,在鸦片问题上经过“弛禁”与“严禁”之争后,清政府明确了“严禁”的政策。这一方面促进了中国禁毒工作的深入和禁毒法的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深化了中国与英、法等外国列强之间的矛盾2.鸦片战争及鸦片贸易的合法化

两次鸦片战争,以中国惨败而告终。1858年11月,清政府分别与英法美订立《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这标志着鸦片贸易的合法化。随后,又解除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的法令,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的所谓“弛禁”时期。清政府从禁烟到承认鸦片贸易合法化,直到发展成鸦片税成为财政支柱,这是一种悲剧性的转变。3.清朝末年的禁烟法令

在施行新政的背景下,1906年9月清政府提出“十年禁烟计划”,开始了清政府的第二个禁烟时期。清政府颁布《禁烟章程十条》,此后又连续发布《稽核禁烟章程》、《禁烟查验章程》、《禁烟议叙议处章程》、《购烟执照章程》、《管理售卖膏土章程》等专门法令;1907年所定《新刑律》专列鸦片烟罪;1909年10月民政部与修订法律大臣又会订《禁烟罚惩条例》;此外,清政府还加强了禁烟国际合作,例如1907年签订了《中英禁烟条约》;1909年在上海召开万国禁烟会议,形成了决议案九款,相对完备的禁毒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清末的这次禁烟运动成效显着,而完善的禁毒立法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

从清代禁毒立法状况来看,中国是世界上颁布禁毒令最早、最多的国家,也是禁毒法律体系最为严密的国家。尽管从总体上看,中国近代禁毒史基本上是一场悲剧,但是中国早期的禁毒法制实践,客观上也为中国禁毒法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民国时期的禁烟法

辛亥革命胜利后,民国政府继续推行禁烟政策。1912年3月2日,孙中山即颁布禁烟令。袁世凯窃国之后,继续实行禁烟政策,除了继续沿用清朝禁毒法令,还发布了一些新的禁烟法令,并批准了《海牙禁烟公约》。民国初年的禁烟包括禁种、禁运、禁售和禁吸四方面,主要法令有《暂行新刑律》、《禁种罂粟条例》、《吗啡治罪条例》等。南京国民政府仍较为重视禁烟立法。初期所颁布的禁烟法令主要有:《禁烟暂行章程》(1927年9月)、《修正禁烟条例》(1927年11月)、《中华民国刑法》(1928年)第271-277条之鸦片罪、《禁烟法》(1928年9月,共7条,主要内容为限令自1929年3月1日后,全国一律禁止吸食)、《禁烟法施行条例》(1928年9月,共7章19条)、《厉行禁绝鸦片及其它代用品实施办法》(1929年6月)、《修正禁烟法》(1929年7月)等。1935年,国民政府推出“六年禁烟计划”,在六年禁烟时期(1935-1941年),发布了大量禁烟法令。仅在六年禁烟初期(1935-1937年)所颁布的重要禁烟法令就有近30项,如《禁烟实施办法》(1935年4月,对鸦片的种、运、售、吸四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禁毒实施办法》(1935年4月,对吗啡、海洛因、红丸等毒品限禁最重,规定吸食烈性毒品者必须在1935年内自动投戒,违令者送戒毒所;如1936年仍有吸毒者将处5年以上徒刑,制造、运输、贩卖毒品者处死刑)、《检举烟民登记办法》(1936年)等。在六年禁烟后期(1938-1941)颁布的重要禁烟法令也有十余项,如《修正禁烟治罪暂行条例》(1938年4月)、《修正禁毒治罪暂行条例》(1938年4月)、《检查各省市烟民暂行办法》(1939年10月)等。抗张时期迁都重庆后,国民政府又制定了“三年禁烟善后计划”,在此期间继续完善了有关禁烟法令。

不管是严禁还是弛禁,至少从表面上看,民国时期历届政府均坚持了禁烟政策。由于毒品日益泛滥的严重现实,以及禁烟立法技术的日趋成熟,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这一时期的禁烟立法较之清代,都有较大的发展。然而,遗憾的是,由于政府腐败、外患、内战等各种原因的交织,到1949年,国内罂粟种植面积竟高达202_万亩,吸毒者达202_万之众。严酷的现实表明,旧中国无法解决沉重的毒品问题。

(四)建国初期至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禁毒法 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严厉禁毒的方针,早在根据地时期就发布了不少的禁毒法令,如陕甘宁边区《禁烟禁毒条例》(1942年)、《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942年)等。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禁毒运动,并制定发布了不少禁毒法令。1950年2月24日,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规定了全国的禁毒纲领。1952年7月30日,中央批准了公安部的《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的报告》。同年10月,政府院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草案)》18条。在中央禁烟立法同时,各大行政区也配套发布了相关禁毒法令,如《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1950年7月31日通过,1950年12月19日修正)、《西南区禁绝鸦片烟毒治罪暂行条例》(952年12月28日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禁绝鸦片烟毒实施办法》(1951年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关于严禁鸦片烟毒及其它毒品的命令》(1952年2月9日东北人民政府发布)、《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东北禁烟禁毒贯彻实施办法》等。

建国初期禁毒法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全国法与地方法结合,紧密结合禁毒斗争形势需要的显着特点,并以运动式的方式全民践行。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当时的禁毒法较为粗糙,但为禁毒运动的开展和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1953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无毒国。新中国能在短短三年内禁绝毒品,禁毒法功不可没。

20世纪60年代初期以后,私种罂粟和贩毒在部分地区出现反复。针对这一现象,1963年5月26中共中央为颁布了《中央关于严禁鸦片、吗啡毒害的通知》,规定严惩私藏毒品、吸食毒品、种植罂粟、私设地下烟馆、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规定对吸毒犯应强制戒毒,对已吸食鸦片或打吗啡针等毒品成瘾者,必须指定专门机构严加管制,在群众监督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限期强制戒除,在吸毒严重的地区可以集中戒除;规定凡自己吸食毒品,但自动交出毒品并坦白交待其犯罪行为者,可从宽处理。1973年1月13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严禁私种罂粟和贩卖、吸食片等毒品的通知》,通知重申1950年《关于严禁片烟毒的通令》,要求发动群众同私种罂粟和贩卖、食鸦片等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规定严惩偷运、贩运毒品犯罪行为,对吸毒者实行强制戒毒。

总体而言,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后期,由于对毒品的有效控制及法制建设的滞后,我国禁毒立法的数量不多。在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立法思想下,禁毒法规还明显具有粗而不细的特点。

三、现行禁毒法律体系

从上文对我国禁毒法发展的历史回顾中,可以发现禁毒法与禁毒工作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关系:禁毒立法是禁毒工作的基础,禁毒斗争形式的严峻化必然促进禁毒法的完善与发展,而禁毒立法是否完善并得以较好的执行的则是禁毒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禁毒法的发展,同样印证了这一规律。

1979年,云南省永德县明朗乡破获被认为是我国自1952年禁绝毒品以来的第一起毒品案件,此后又陆续在全省查获鸦片1.6万两,毒品的大量查获,标志着我国无毒史的悄然结束,毒品再次成为曾经毒害深重的中国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同时,毒品死灰复燃的趋势,也促进了禁毒立法工作的再次展开。从1979年《刑法》规定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1981年《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的发布,到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5年国务院制定《强制戒毒办法》,再到1997年新《刑法》专设毒品犯罪章节、202_年司法部发布《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余年来,我国禁毒法律体系重新得以初步构建,并日益完善和发展。目前《禁毒法》已经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预计202_年颁布实施。这一禁毒专门法典的通过,必将使我国禁毒法制建设跨上新的台阶,极大的促进我国禁毒工作的发展。

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我国现行禁毒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作不同的分析:

1.从立法主体不同的角度,可以把禁毒法分为国际公约、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基本构成部分,这是对禁毒法的最基本分类。(1)国际公约

1909年2月,第一次国际禁毒会议“万国禁烟会议”(又称“国际鸦片会议”)在上海召开,中、日、英、法等13个国家参加。会议虽然没有签署正式条约,只是形成了决议案九条但是这次会议拉开了国际禁毒合作的序幕。1912年,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海牙公约》签订。此后,国际禁毒合作与国际禁毒立法发展迅速,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禁毒国际公约。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社会有关毒品和毒品犯罪的国际公约、协定及议定书共约17个。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个:《经<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已经分别于1985年6月12日(前两个国际公约)、1989年9月4日(后一个国际公约)参加或者批准了这三个国际公约。因此这三个国际公约属于我国禁毒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执行。(2)法律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基本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普遍施行于全国。

现行禁毒法律主要有三部:○1《刑法》(1979年通过,1997年修改,第六章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91条洗钱罪);○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共16条);○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第24条“禁吸”、第31条“禁种”)。其中仅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为专门的禁毒单行法律,其它法律只有部分内容是关于禁毒问题的规定,即只有一些附属禁毒法条文,或者与禁毒密切关联。(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直属机构制定并施行全国,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比较重要的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年)、《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戒毒药品管理办法》(1995年)、《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202_年)、《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2_年)等。

(4)司法解释及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等

司法解释,是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1981年6月10日)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的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1991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答复》(1995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它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1988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1年4月2日)等等。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其含义比司法解释广,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制定通过的并可施行于全国的规范性文件,如规定、决定、解释、批复、通知等。因此,从逻辑上讲,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包括司法解释在内。例如《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强制戒毒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5月30日)、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1988年7月13日)、《公安部关于对用于毒品犯罪的他人财物是否应予没收的批复》(1992年8月4日),等等,都属于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如《江苏省禁毒条例》(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1日通过,自202_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禁毒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_年8月23日)、《湖南省禁毒条例》(202_年1月6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_年3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禁毒条例》(1993年10月2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禁毒条例〉的决定》修正)等。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如《陕西省戒毒所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1992年7月20日)、《广东省戒毒所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1993年1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1995年4月26日)、《南京市政府关于查禁毒品的通告》(1995年8月5日)等。

与其它省市相比较,上海的地方性禁毒立法较为滞后。

2.从部门法的角度,可以把禁毒法分为刑法、行政法两大基本组成部分。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部门法所指同类法律规范,不包括国际法,仅指国内法;不包括已经失效的法,仅指现行法;不包括将要制定但尚未制定的法律,仅指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

禁毒刑法主要是指《刑法》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191条(洗钱罪)。禁毒行政法则较多,包括《强制戒毒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专门禁毒行政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禁毒的决定》等中有关禁毒的行政法规范。

3.从禁毒法适用地域范围角度,可以把禁毒法分为全国性禁毒法和地方性禁毒法两大基本构成部分。

全国性禁毒法是由中央国家机关所制定,适用于全国。如《刑法》、《关于禁毒的决定》等。地方性禁毒法则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其适用范围限于地方。如《云南省严禁毒品的行政处罚条例》(1989)、《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查禁毒品的规定》(1990)、《四川省禁毒条例》(1993)等。

此外,还有其它一些分类方法,例如根据“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的“四禁”方针,把禁毒法分为禁吸法、禁贩法、禁种法、禁制法,等等。

四、禁毒法的主要内容

(一)毒品的法律管制 1.毒品的法律定义

什幺是毒品?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其作出不同的界定。根据我国现行禁毒法律规定,毒品是指国家依法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举了5种毒品。1997年新《刑法》第357条第一款:“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新列举了甲基苯丙胺(冰毒,这是有针对性的,因为苯丙胺类药物滥用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益泛滥的新型毒品。

从毒品的法律定义,可以概括出毒品的两个基本的特性:一是成瘾性,即须属于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二是法律管制性。这种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药品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管制,国家不进行严格管制的药品,即便属于能够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在法律上也不认为是毒品。理解毒品的法律管制性还必须注意一点,国家进行严格管制的药品,必须在被非法使用的情况下,才从药品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毒品。如果是对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依法使用,如以医疗为目的合法适用,则尚不能定性为毒品,而还只是药品。

2.我国关于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 毒品与药品之间只有一步之隔,防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药品蜕变成毒品,是各国禁毒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关于毒品管制的法规主要有《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等。

1984年9月20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了《药品管理法》,202_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药品管理法》关于毒品的管理规定主要有三条:第35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45条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第54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为了严格管理麻醉药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安全使用,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该办法共8章38条。《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把麻醉药品界定为“连续使用后易产生依赖型、能成瘾癖的药品”(第2条),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制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第3条)。1996年1月,卫生部公布了《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列出了阿片、古可叶、可卡因等118种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从麻醉药品的种植和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等方面,对麻醉药品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分为8章,共计28条。《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把精神药品界定为“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和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第2条)。1996年1月,卫生部公布了《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列出了布苯丙胺、巴比妥等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119种。《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从精神药品的生产、供应、运输、使用、进出口等方面,对精神药品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为了严格对于毒品的法律管制,我国法律法规还对易制毒化学品,如醋酸酐、乙醚、二氯甲烷等做了严格管理的规定。如《关于禁毒的决定》第5条规定:“对醋酸酐、乙醚、二氯甲烷等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目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正在起草之中。如果此条例通过实施,我国对毒品的管制立法将更为完善。

(二)毒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与矫治 毒品违法行为是指触犯国家禁毒法,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行为,主要包括违反毒品管制的行为和吸毒行为两大类。这里所说的违反毒品管制的行为,具体包括违法种植、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不包括吸食)行为。所说的吸毒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本人违法吸食毒品的行为。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禁毒法的规定,这种法律责任主要以治安行政处罚的形式来实现,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强制戒毒、劳动教养、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七种措施。1.违反毒品管制行为的处罚

对于具有违法种植、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不包括吸食)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拘留、没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关于禁毒的决定》第6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小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第12条规定:“对查获的毒品、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由非法所得所获得的收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没收的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依照国家规定销毁或者作其它处理。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规定“严厉禁止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以外,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收缴其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的罂粟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全部精神药品和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非法所得金额五至十倍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制剂许可证》的处罚。”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收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非法所得的金额五至十倍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制剂许可证》的处罚。” 除行政处罚外,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精神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关于吸毒行为定性之争及我国禁毒法的立场

在我国历史上,吸毒曾经被定性为刑事犯罪,要受到相应的刑罚制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吸毒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近年来,随着毒品日益泛滥,有的学者提出吸毒犯罪化的建议,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主要理由在于:(1)吸毒是一种无被害人犯罪,吸毒者本身也是毒品的受害者,有些吸毒者还是被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而染上毒瘾。可以说绝大多数吸毒者都是欲罢不能。(2)从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行为,是一种重刑化作法,有悖于刑罚的谦抑性。而且,对于吸毒行为,重罚无助于毒瘾的戒断。(3)我国吸毒人数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犯罪化将徒增数百万罪犯,一方面会带来法不责重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这种标签化效应,也将给吸毒者的矫治和回归社会造成极大的障碍。(4)以刑罚制裁吸毒者在法理上欠缺充足的依据。绝大多数吸毒者染毒的起因是好奇、赶时髦、摆阔、治病、赌气等,少有危害国家兴衰、祸及民族安危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等加害动因。从医学的角度说,吸毒是一种疾病,吸毒者不过是病人。在国外,还存在毒品合法化的观点,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对我国禁毒工作有启发,但并不现实的观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吸毒被视为一种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对于吸毒人员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第24条规定:“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第8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202_年)第9条规定,对年满十六周岁“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过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第44条“决定劳动教养的期限,应当与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适应,确定为一年、一年三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九个月、二年、二年三个月、二年六个月、二年九个月或者三年。”

(三)毒品犯罪的刑法控制

毒品犯罪是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由于毒品犯罪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各国刑法无不把它作为重要内容。禁毒刑法在禁毒法律体系中也都居于核心和最后保障法的地位。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代二次会议制定颁布的《刑法》中,只有第171条仅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不但条文数量少、罪名少,处刑也偏轻。这主要是因为这部刑法典在制定的时候,我国还基本上处于“无毒国”的状态,虽然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毒品犯罪案件偶有发生,但在当时毒品并非演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20世纪80年代之后,毒品犯罪日益严重,粗陋的刑法规定难以应对禁毒斗争形式需求。为此,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2年3月)、《海关法》(1987年1月)、《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1月)、《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等,对毒品犯罪刑事立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正,提高了毒品犯罪法定刑和禁毒刑事法网的严密性。

1997年新《刑法》吸收了和整合了各禁毒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规范的规定,专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节,大大提高了我国毒品犯罪刑事立法的水平。根据新《刑法》等禁毒法规定,我国关于毒品犯罪的刑法规定,充分体现了“严禁”的刑事政策,具体表现在设计严密罪名体系,设置严厉刑罚两方面。1.罪名严密

从《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罪名的设置来看,体现了试图编制严密法网的良苦用心。从毒品犯罪罪名设置来看,具体有以下罪名:

(1)消费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2强迫他人吸毒罪,○3容留他人吸毒罪,○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四个罪名。

(2)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走私制毒物品罪,○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五个罪名。

(3)持有型毒品犯罪。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

(4)破坏禁毒活动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洗钱罪三个罪名。2.刑罚严厉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种涵盖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五种主刑,以及没收财产、罚金等主要附加刑。(2)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定性不定量,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第347条);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347条第1款);对于影响量刑轻重的毒品数量的计算,实行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的办法(357条第7款)。(3)刑罚的适用上也体现了从重从快思想。毒品犯罪是历来是严打的对象,云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省、自治区对于毒品犯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只需高级法院即可核准,而不需要最高法院核准。

五、禁毒法的完善与展望

(一)现行禁毒立法的特色与不足

我国现行禁毒立法的特色可以概括为一句话:贯彻严禁方针,刑事法与行政法结合,全国法与地方法并举。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严禁方针一直成为我国禁毒立法的指导方针,具体表现在禁毒法网日趋严密,对于毒品犯罪的处罚严厉等方面。现行禁毒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和行政法相结合,以刑罚和行政处罚为后盾。在全国性禁毒立法的同时,地方性禁毒法也独树一帜,特别是在云南、广东等省市,地方性禁毒法的发展既起到了与全国法配合的作用,也促进了全国法的完善,并为全国禁毒法的完善提供了实践经验。在日益严峻禁毒斗争形式的催逼下,尽管我国禁毒立法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但总体而言禁毒立法是我国目前禁毒工作中急需加强的薄弱环节。其不足指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禁毒立法滞后于禁毒工作实践,前瞻性不足。回顾20余年来我国禁毒立法工作,可以发现一个显着的特点,即立法工作对禁毒斗争形式的估计不足,总是落后于禁毒工作实践,禁毒立法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如1979年刑法典仅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第171条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一个罪名,并规定“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其它毒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罚金”,“一惯或大量制造、贩卖、运输前款毒品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不仅法网疏漏,而且处刑偏轻。为了弥补这一漏洞,不得不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海关法》等,试图严密法网、加重刑罚。不适当地把毒品犯罪规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明显体现出禁毒立法的仓促性和应急性。再如新刑法颁布后,我国禁毒工作主要法律依据——《关于禁毒的决定》长期处于刑事责任规定部分失效,而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的尴尬状态。此外,现有立法对戒毒机构的设置、强制戒毒期限的设定、强制戒毒费用的支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管控帮教等规定,也已经不能适应并规范禁毒工作实际。

其二,总体上,现有立法数量较少,立法级别较低(多为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而且凌乱不成体系,特别是缺乏一部适应当前禁毒工作形势、统领全局的综合性禁毒法。

其三,现有禁毒立法以刑事立法为主,侧重点在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而对于毒品预防、禁毒宣传教育、禁毒组织、禁毒保障机制等问题均缺乏统一、协调性的规定。其四,现有立法侧重于毒品供给环节违法犯罪的控制,而忽视针对消费环节毒品控制的法律规定。

其五,现有禁毒法律法规之间矛盾、不协调现象突出。如关于自愿戒毒、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三种戒毒模式之间的法律规定协调性不足,造成三种戒毒模式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戒毒立法体系和工作体系。审视现有禁毒法,可以发现:自愿戒毒实际上没有法律依据,强制戒毒并不是完整的戒毒,劳教戒毒则侧重于处罚而不是戒毒。再如有的禁毒法规还存在违反《立法法》的现象。其六,现有禁毒立法的理念需要更新。例如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置仍以处罚为主,而不是矫治;戒毒费用还主要是由吸毒人员承担;禁毒立法在指导思想上过于理想化,回避毒瘾戒断必然具有的高复吸率这一客观现实,片面追求毒瘾戒断率。

(二)禁毒法的未来展望 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听取全国禁毒工作汇报时语重心长地指出:“现在不把贩毒、吸毒问题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兴亡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202_年,胡锦涛同志批示:“禁毒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手软”。毒品的巨大危害性及禁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显而易见,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有效控制毒品日益泛滥的势头。笔者认为,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必须加强禁毒法制建设,以制定专门《禁毒法》为契机,重构我国禁毒工作体系,建立全国法、地方法有机配合,刑事法与行政法协调一致的禁毒法律体系,促进我国禁毒工作的现代化转型。据悉,《禁毒法》已列入本届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目前《禁毒法》的调研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将于年底起草完毕,力争于202_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_年颁布实施。笔者对未来《禁毒法》提出如下建议: 目前,《禁毒法》立法工作正在抓紧进行。笔者认为《禁毒法》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点:(1)综合性。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合一,综合规定禁毒组织、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戒毒体系、禁毒社会工作、禁毒宣传、禁毒经费等,成为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2)整合性。《禁毒法》应当整合现有禁毒法律法规、禁毒资源,以健全禁毒法律体系和禁毒工作体系;(3)针对性。《禁毒法》应当有针对性的解决我国禁毒斗争所面临的新问题和目前禁毒工作实践所面临的困难;(4)前瞻性。《禁毒法》应当前瞻我国禁毒工作的未来发展。《禁毒法》应当侧重解决以下问题:(1)转变禁毒工作理念。应当树立控制毒品问题以预防为主、禁毒工作重心定位于毒品消费环节、正视戒毒客观存在的高复吸率与禁毒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等现代禁毒工作理念、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矫治吸毒人员;(2)统一与完善禁毒领导机构。解决各地方禁毒领导机构的不统一问题,建议树立禁毒工作的政府责任原则,改变一些地方将禁毒委办公室设置在政法委的不适当做法,自上而下统一设置专门的政府禁毒机构;(3)严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法网。建议将购买毒品配方、出售制毒配方等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4)肯定与推广禁毒工作成功经验,建立禁毒社会工作模式。建议吸收上海成功经验,明确规定建立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建立禁毒社工队伍,推行禁毒社会工作,建立禁毒社会工作模式;(5)加强禁毒工作中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及禁毒执法监督;(6)建立禁毒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建立国家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家属或者吸毒者个人的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禁毒经费保障体制,扩大禁毒经费的社会来源,加强禁毒经费使用监督。

第五篇:试题八

比武试题八

一、填空题

1.制剂处方中规定的药量,系指净药材或炮制品(粉碎后)的药量。

2.酸碱度检查用的水,均系指(新沸并放冷至室温)的水。

3.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为准。

45.滴定液,在标定与使用时的温度相差

6.1.5)。7.通常使用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工作波长范围为_190~900nm。

8.配制标准缓冲液与溶解供试品的水,应是新沸过的冷的纯化水,其

pH值应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药典规定,不需要检查水分的丸剂为(B)

A、微丸B、蜡丸C、糊丸D、浓缩蜜丸

2、某丸的直径在2.5mm以下,在检查溶散时限时,应 A

A.选用孔径约0.42mm筛网的吊篮

B、选用孔径约0.60mm筛网的吊篮

C、选用孔径约1.50mm筛网的吊篮

D、选用孔径约2.0mm筛网的吊篮

3、高校液相色谱系统的适用性试验通常包括:(B)

A准确度、分离度、精密度、拖尾因子

B色谱柱的理论板数、分离度、重复性、拖尾因子

C色谱柱的理论板数、分离度、精密度、拖尾因子

D分离度、重复性、拖尾因子、定量限

4、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在(D)之间时误差较小。

A、0.1~0.6B、0.2~0.7C、0.2~0.8D、0.3~0.75、测定中药灰分的温度应控制在A。

A.500~600℃B.700~800℃

C.250~350℃D.300~400℃

6、药品易溶的判定根据是:(B)

A1g在不到1ml中溶解B1g在1~不到10ml中溶解

C1g在10~30ml中溶解D1g在30~100ml中溶解

7、用移液管取样,液体流尽后还应至少贴壁多长时间?(B)

A10sB15sC18sD20s8、将14.98507修约成4位有效数字,其值位。(B)

A14.98B14.99C14.985D14.98519、中国药典规定,称取“2.00g”系指(C)

A.称取重量可为1.5~2.5g

B.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

C.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

D.称取重量可为1.9995~2.0005g

E.称取重量可为1~3g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在高效液相色谱中,下列可以改变的参数是:(BC)。

A固定相种类B固定相牌号C流动相配比D流动相组分

2、中药贴膏剂包括:(BCD)

A.黑膏药

B.橡胶膏剂

C.巴布膏剂

D.贴剂

E.乳膏剂

3、下列玻璃仪器不能用毛刷刷洗的有(A C D)

A.容量瓶B.试管C.纳氏比色管D.吸收池

4、关于滴定液的配制及使用正确的是(A B C)

A.滴定液配制有直接、间接两种方法

B.滴定液标定后一般可在3个月内使用

C.标定与使用时的温差超过10℃,应加温度补正值

D.取出后的滴定液,未用完应倒回原贮存器中

5.紫外分光光度计应定期检查(A、B、E)

A.波长精度B.吸收度准确性

C.狭缝宽度D.溶剂吸收

E.杂散光

6.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试验一般要求(A、C、D)

A.达到规定的理论板数

B.固定相和流动相比例适当

C.分离度R应大于1.5D.色谱峰拖尾因子T在0.95~1.05之间

E.流动相的流速应大于1mL/min7、以下关于高效液相色谱的做法,错误的是:(ABC)

A、色谱柱一般可以两头颠倒,不按照柱身标注的方向使用

B、色谱柱可以使用纯水长时间冲洗,以除去残留在柱内的物质

C、使用后的色谱柱长期保存时,应使用100%的乙腈或甲醇

D、色谱流路系统在分析完毕后,应充分冲洗,特别是用过含盐流动相的,应先用水,再用甲醇-水充分冲洗

E、反相高效液相色谱系统转做正相液相色谱时,一定要更换流路中的接头、橡胶密封垫等部件

8、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是(ABCD)

A.对照品B.对照提取物C.对照药材

D.标准品E.内标物质

9、下列哪些是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中包含的项目:(ABCD)

A.蛋白质B.鞣质C.树脂

D.钾离子E.钙离子

四、简答题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广泛用于药物的定量分析,常用的含量计算方法有哪些? 答:对照品比较法、吸收系数法、计算分光光度法、比色法

2.什么是精密称定?

答: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3.恒重指什么?

答: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4.消除测量中系统误差的措施有那些?

答:

1、校准仪器

2、做对照试验

3、做回收试验

4、做空白试验

5.配制盐酸液(1mol/L)1000ml,应取相对密度为1.18,含HCl 37.0%(g/g)的盐酸多少毫升?已知M HCl = 36.46g/mol

解:

1.18×1000×37.0%

CHCl = ————————— = 11.97 mol/L

36.46

11.97×V = 1×1000

V = 83.5ml

6.解释“精密量取”的含义。

答: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密度要求。

7、药材检定中的“鉴别”是指什么?

答:“鉴别”系指检验药材真实性的方法,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及理化鉴别。

8、请写出朗伯-比尔定律的数学表达式,并对式中各符合代表的含义加以说明。答:A =ECL

式中A为吸光度E为吸收系数C为溶液浓度L为光路长度

9、简述“四分法”药材取样法。

答:将抽取的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为四等分,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直至最后剩余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实验以及留样为止。

五、是非题

(×)

1、色谱定量时,用峰高乘以半峰宽为峰面积,则半峰宽是指峰底宽度的一半。

(×)

2、在滴定分析中,滴定终点与化学计量点是一致的。

(×)

3、进行空白试验,可减少分析测定中的偶然误差。

(√)

4、流动相不变、流速不变,更换更长的色谱柱,有利于改善分离度。

(√)

5、药材炮制切片,其中极薄片是指厚度为0.5mm以下的片。

(×)

6、原始记录可以先用草稿纸记录,再整齐地抄写在记录本上,但必须保证是真实的。(×)

7、在滴定分析中一般利用指示剂颜色的突变来判断化学计量点的到达,在指示剂变色时停止滴定,这一点称为化学计量点。

(×)

8、色谱柱塔板理论数n与保留时间tR的平方呈正比,组分的保留时间越长,色谱柱理

论塔板数n值越大,分离效率越高。

(×)9.关于紫外分光光度法,如要求按干燥品计算含量,可将检品除去水分后,作为供试品。

(×)10.准确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刑法修正案八》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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