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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21-106127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4 18:46: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垫江县金华小学校

教 代 会 代 表 培 训 材 料

202_年12月

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一)——关于教代会职权及职责知识培训 1.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具有以下职权:

(1)审议建议权。

教代会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力。其适用范围包括: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校长工作报告,是指校长对学校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副校长的分管工作报告,可作为校长工作报告的补充。

通过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一方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校决策,看它是不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使教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的全局,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学校确定这些决策的根据与理由,了解实施学校重大决策的有利和不利条件,为教代会和教职工实施民主监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实施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奠定基础。

(2)审议通过权。

这一权力的适用范围为: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励、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的权力范围,概括地说就是有关教职工在学校内的基本劳动权益问题。

教代会行使审议通过权,一是要由学校行政领导首先提出方案并在教代会上作出说明;二要由教代会在充分讨论提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未获通过的还要重新修订再提交教代会讨论;三是由校长颁布施行。这个过程要坚持,因为它较鲜明地反映出教代会行使审议通过权,具有与学校行政“相互平等协商、共同决定问题”的特点。

(3)审议决定权。

这一权力的适用范围包括: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公益金、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与审议通过的事项是有区别的,审议通过的事项要经过校长颁布后才能实施;审议决定的事项则可以直接付诸实施。在这个范围内将决定权交给教代会,因为这些是教职工具体利益的集中体现,由教代会根据法规和政策规定民主决策,体现了教职工当家作主和民主管理自己的事情,发挥教代会积极协调和处理教职工与学校的利益关系的功能。学校行政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制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的实施方案、办法等,经教代

会审议决定后,具体的实施和管理仍由学校组织运作,而不是由教代会包办代替。

(4)评议监督权。其适用范围包括: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其他学校领导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意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校长人选的工作。

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循党的干部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等第测评。

2.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

关部门申诉、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就是各位代表应尽的责任,也是对教职工代表的基本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代表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3)密切联系教职员工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好教职员工群众的有关思想工作。

3.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并及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反映;

(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5)根据有关规定在各位代表所在选区做好代表述职工作。

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二)——关于教代会提案的知识培训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内容;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为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提案质量,群策群力办好学校,使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编写此《关于教代会提案的知识》,供教代会代表提出提案时参考。

l、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处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2、教代会对提案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教代会对提案工作要求有:(1)对提案人的要求是: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提出。

(2)提案格式的要求是: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清楚地书写在提案工作小组统一

印发的提案表格上,允许附页。提案应包括案名(或者叫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三部分。

(3)对提案内容的要求是:

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㈠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㈡有关学校管理、服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改革和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㈢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不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㈠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㈡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㈢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4)对提案时间的要求是:

为了使提案工作小组有充分的时间做好提案的整理、审查和立案工作,提案征集时间尽可能在教代会召开期间进行,一般一个月左右结束。教代会代表撰写的提案须在征集

提案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工作小组。

3、提案通常易出现哪些问题? 答:一是提案的结构不完整。只有案名、案由,没有措施和建议,即缺少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二是一案多提、主题不明确,案由不足、不具体;

三是建议和措施比较笼统或不太切合实际;

四是有的内容属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五是有的内容对局部或少数教职工的利益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全局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来说则欠合理。

4、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答: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和落实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予以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且暂无法创造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做出解释,暂不立案。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属于揭发和举

报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和建议空泛或过于笼统的。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送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4)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及时向代表反馈,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第二篇: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

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

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

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 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

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

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

“三定”

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 :审再)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

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做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 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

()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设有落实的,都要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

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十二、大会主席团怎样产生?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该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

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选举或通过。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

十三、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

()

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听取、讨论各代表团、各专门委员会(组)对各项议题的审

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

等:

()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大会结束后,职权终止。

十四、教代会要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小组),承担教代会的有关日常工作。学校教代会设立哪些专门工 作委员会(小组)

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可以围绕教代会行使的四项职

权,与学校行政有关的工作对口,并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立。规

模大的学校可以多设几个,规模较小的少设一些,也可以只设立一个

综合性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或小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名称,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十五、怎样理解工会与教代会的关系?

学校工会与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主要区别在于,工会 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有系统的组织体系。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

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但是,两

者之间的关系又很密切。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 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关系,使

工会与教代会在工作上、工作机构上可以有机结合.

十六、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怎样开展日常活动

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是

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代表团长和各专门

工作委员会(小组)开展的日常活动主要有:

(1)

参加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民主管理问 题;

()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学校相应职能部

门民主管理工作;

()各代表团长参加所在部门党政有关会议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

益的有关工作;

(4)

代表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与学校

领导座谈、通报或协商有关工作;

()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代表或者本工作机构成员开展日常民主管

理活动。

十七、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

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作为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承担以 下任务

()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预先进行审查研究和论证,向大会主席团或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提供审议意见的建议;

第三篇:教代会代表专题培训材料

教代会代表专题培训材料

一、教代会的性质和职权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3)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一种管理制度。

2.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要落实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就必须确定和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有如下四项基本的权力:(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审议决定权。(4)评议监督权。

二、教代会与学校工会的关系

1.教代会制度和学校工会组织的关系。2.教代会工作在工会工作中的位置。

三、教代会大会的组织制度 1.大会的组成形式。

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大会两种。教职工人数在50 人以上的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不足50人的学校,直接召开教职工大会;两种大会,其性质和职权是相同的。2.教代会召开的时限和出席人数。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大会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如遇有重大事项,经过学校党政工领导的研究,或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大会会议。

3.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

凡需经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人选,或需经代表大会表决事项,要经过应到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四、教代会主席团的组织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民主管理活动。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核心。

1.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的构成。

应该有普通教师、职员代表,也应该有学校党、政、工各方面主要负责人代表。因考虑它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核心工作的需要,应尽可能照顾到学校管理工作各个方面的代表参与。主 席团的人数有两点要求:一是教师代表必须占较大比例,因为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的主力军;二是主席团人数不宜太多,否则影响对大会组织领导的效率。

2.教代会主席团组建程序。

第一步,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一学校工会委员会经过广泛地昕取代表的意见和同各方面反复协商,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审核。第二步,召开教代会预备会议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正 式产生。教代会的组织制度不允许有非代表进入主席团和不允许有当然的主席团成员。学校党政工负责人要进入教代会主席团,首先必须被选为教代会代表,并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3.教代会主席团的职能。

教代会主席团一般情况下不是教代会的常设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领导大会期间的各种活动。包括:(1)主持大会;

(2)昕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讨论审议的意见;(3)研究大会议题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4)主持大会选举;

(5)处理大会期间提出和发生的重大问题.五、教代会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是根据需要而设立的执行教代会任务的临时性或经常性的机构,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平时在教代会工作机构一一学校工会委员会统一组织和安排下进行工作。

1.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产生。

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聘请少数有特殊专长的非教职工代表参加,但都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置。

根据教代会的任务和职权,教代会一般设立以下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1)教书育人和科研工作委员会(小组)。

主要是为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讨论审议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教 育教学改革方案的职权服务,组织动员教职工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目标,检查督促学校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有关的决议。其成员应多吸收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经验及相应的管理经验的人员参加。

(2)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小组)。

主要为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通过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职权服务。这个工作委员会(或小组)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包括工资、奖金、创收分配、劳动制度和纪律、劳动保护等方面,专业性较强,可以根据情况分别设立单项的专门工作小组,并尽量吸收一些懂得劳动政策和法律业务的教职工参加。(3)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小组)。

主要为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的职权服务。这个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内容,直接关系到教职工不同利益群体和个人相互关系的协调,应尽量吸收一些办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的代表参加。(4)干部评议监督工作委员会(小组)。

主要为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的职权服务。这项工作按照学校 党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政策性很强,应吸收党委组 织部门、行政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参加。(5)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主要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整理、立案、检查落实工作,并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情况。以上是从教代会的任务和职权考虑的工作委员会(小组)设置的一般情况,也可以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的情况,采取其他不同的设置方式,设立一些其他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件也可设临时工作委员会(小组).但必须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3.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总的任务是:

(1)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3)根据教代会的授权,审定本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分工范围需要决定的问题;(4)办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自己的工作。

各种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一般都有对应的行政业务工作主管部门,负有对该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检查督促的任务。但是,必须注意自己是为教代会行使职权服务的,不能干扰和包办 代替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六、教代会代表团(组)的组织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统一组织起来的教职工代表的活动,可以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代表团(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1.教代会代表团(组)的组成。

教代会代表团(组)一般按学校二级单位,如年级组、教研组(室)、处(科室)分别组成,并推选出团(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活动。2.教代会代表团(组)的任务。教代会代表团(组)在教代会大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本团(组)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

(2)协助本单位行政安排好教代会大会期间的工作;

(3)组织好本团(组)代表认真讨论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积极反映教职工对有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可选派代表在全体大会上发表意见;

(4)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起草和修改;

(5)完成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代会代表团(组)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1)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教代会大会的精神,协助本单位行政制订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的措施,引导本单位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教代会大会决议。

(2)选派本代表团(组)成员参加全校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3)征集教代会提案,对本单位教职工提出的提案进行初审,提出立案与否的初步意见;对其中属于本单位范围内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直接交本单位行政研究解决。

(4)组织开展本单位日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

(5)接受学校、乡镇教代会或它的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组织本团(组)教职工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3.教代会代表团(组)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作为本单位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第四篇: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

蔡甸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届任期中至少要参加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如下:

教代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模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优化的要求。

(一)选举教代会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选举。

4.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25%左右。5.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普通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5%,中层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师、青年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应占适当比例。6.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校区情况和各类

人员构成状况,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工会小组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工会小组将选票与选举结果上报工会,由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

7.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

(2)代表对本校教职工负责。教职工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本校教职工讨论,获得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学校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9.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10.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师,也可以是本校退休教职工。

(4)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产生。但总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25%。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校区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3)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半个月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

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工会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教代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二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1.大会召开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3.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4.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和代表培训工作。

5.教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代表的,其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3)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

(4)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工会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

资格审查报告。

4.听取和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5.校长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学校实际,符合教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校长或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2.校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4.组织继续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校长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5.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校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团)审议

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每个代表向各自校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3.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4.必要时,经学校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五)教代会档案资料工作

1.教代会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教代会的有关资料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建档、存档的范围: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定和总结等资料;教职工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等。3.教代会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目前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即:

(一)审议建议权;

(二)审议通过权;

(三)审议决定权;

(四)评议监督权。

(一)行使审议建议权 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

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

审议建议权与教代会其他职权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内容最重要。审议建议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为办好学校共同奋斗的目的。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3.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

(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有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十天发给教职工代表。

(4)将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5)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作出决策。

(6)教代会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其内容主要为:对决策方案进行正确评价;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决策所需措施的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面实现决策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等。

(二)行使审议通过权 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由校长颁布施行。2.审议通过权的特点

审议通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校长不能颁布施行,同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也须取得校长 的同意,否则也不能颁布施行。因此,这类问题应由校长与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3.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

(1)行政领导提出方案、办法和制度的原则、依据和条件,应与工会商量,工会要积极参与方案的拟订。

(2)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通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3)将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4)教代会表决通过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5)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6)对有些一时难以把握或者群众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长颁布实行。

(三)行使审议决定权 1.审议决定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条例、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等。2.审议决定权的特点

审议决定权的内容都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职工群众完全有能力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作出决定。这类问题的决定权属于

教代会。学校行政应按教代会的决定贯彻实施。学校行政(校长)对教代会审议决定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讲明理由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学校行政应按教代会决议执行,同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处理。

3.行使审议决定权的程序与行使审议通过权基本相同。

(四)行使评议监督权 1.评议监督权的内容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是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2.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范围

民主评议校级行政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3.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1)民主评议干部的组织领导: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由该小组负责民主评议的工作。

(2)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照政策原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4)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5)民主评议干部,应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4.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工会或评议小组制定评议干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报党组织批准后实施。同时,向教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并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2)述职评议阶段。

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作述职报告。代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4.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

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教代会代表条件(本站推荐)

教代会代表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大局观念、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踏实作风。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工作能力,能胜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教师办事,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遵章守纪,能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1.充分熟悉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规定,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内外有别的原则开展工作,服从学校领导,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谐意识、发展意识。

2.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监督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经费预算、决算工作提出参考意见,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提出建议,以促进学校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化。

3.了解、分析、弄清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认真解答其他教职工的有关疑问,并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4.审查并对学校财务支出中不当款项的使用提出整改建议,听取和研究教职工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反映,并及时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5.每学期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情报报告,对学校整体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分析,并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提出改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6.为学校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出谋献策,增加收入,厉行节约,发挥有限资金的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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