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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小编整理]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66418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9 21:45: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公司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

公司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会议文件

1、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文件材料

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选举结果、议论通过的文件、决议、会议记录、纪要、重要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永久。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长期。

参考文件、会务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短期。

2、公司总裁招集的大型会议、经营分析会、工作会议、重要的专业会议等会议的文件材料

通知、名单、日程、会议记录、纪要、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声像材料

永久。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长期。

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材料、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等

短期。

3、一般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通知、会议记录、纪要、领导讲话、总结、报告、重要的声像材料

长期。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短期。

4、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材料 主要文件材料

长期。其它文件材料

短期。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上级部门颁发的文件材料

直属上级部门颁发的,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和非直属上级部门颁发的针对本公司主营业务并要执行的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直属上级部门颁发的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

长期。其它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短期。

2、本公司制发的文件材料

方针、政策法规性的,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一般业务问题的长期。

非本部门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短期。

三、审计通知、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等

永久

四、人事文件材料

1、员工人事档案 在职员工档案

永久。离职人员档案

短期。

2、岗位变动、人事任免的文件材料

公司主管级以上领导人事任免的文件材料

永久。干部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职务聘任等文件材料

长期。

3、员工奖惩文件资料

公司员工通报表扬、奖励等文件材料

长期。

公司对有关人员的惩罚材料,影响大、问题严重的永久,一般的长期。

五、财务部门文件材料

会计台帐、各种帐簿、货物仓储记录、进出库记录、统计数据等财务报告等

长期。会计凭证、传票

短期

六、设备、仪器、固定资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企业设立和资产、产权变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永久。公司基建设计、方案、图纸等

永久。

设备仪器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

长期。

七、照片资料

永久。

八、书籍资料

永久。

九、录音带、录像带、光碟等电子类资料

永久。

十、各种锦旗、奖牌、奖杯、证书等实物资料

永久。

永久。

第二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987年12月4日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1983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年至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2.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5.本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自1988年1月1日起执行,1983年颁发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同时作废。

第三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

1. 董事会及经理办公会议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

2. 党支部、团委、工会、妇工会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会议记录…………长期

3. 党团工会等统计年报、名册、登记表………………………………………永久

4. 职工代表大会材料……………………………………………………………永久

5. 有关企业、人员先进表彰、处分决定等……………………………………长期(省级以上先进和人员开除处分为永久)

6. 党团组织介绍信、存根………………………………………………………长期

7. 思想政治学习、文明建设等材料……………………………………………长期

8. 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永久

9. 工会等部门工作规定、制度…………………………………………………长期

10.企业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材料………………………..………长期

11.企业编写的大事记、年鉴、企业沿革、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

12.企业各部门总结、计划、考核等材料……………………………….长期

13.企业文书处理、档案、保密工作、保卫工作形成的材料……(重要).长期…………(一般)短期

14.企业编印的简报、报纸、杂志、图书的定稿和正稿…………………….长期

15.有关企业升级、申报的省级以上先进材料……………………………

省级以下的材料……………………………………….........长期

16.企业领导出席重要活动的材料……………………………………………永久一般活动的材料………………………………………………….........长期

17.企业建立、名称变化、印章启用及各部门设置、撤并、董事会成员变化,经理任免………………………………………………………………………永久

18.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免、聘用、定级、确定工资及职称评定等………长期

19.企业参加外事活动材料……………………………………………………永久

20.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材料………………………………………………长期

21.企业后勤福利、医疗卫生等材料…………………………………………短期

22.企业制定的发展长远规划、经营计划………………………………永久

23.企业制定的财务管理方面的材料…………………………………………长期

24.企业有关市面上场问卷调查、市场分析等材料…………………………长期

25.企业与各单位签订的各种协作特许经营书………………………………长期

26.企业各类专卖、销售方面的统计报表……………………………………长期

27.企业有关经营专类方面的材料、简报……………………………………短期

28.企业制定的生产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及改进意见…长期

29.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质检报告、质量事故分析…………………长期

30.本单位制定的企业标准……………………………………………………长期

31.企业有关能源、环保、工业、卫生、计量方面的材料…………………长期

32.有关企业章程、资产组成资料……………………………………………永久

33.企业有关商标注册等材料…………………………………………………永久

34.企业有关原料标志等材料…………………………………………………永久

第四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县人事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组、支部、工会 党组会议记录 2 支部、工会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303 党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和工会的文件 4 换届选举的请示、结果、批复 5 工作计划、总结

5.1 及以上的 5.1.1党组的 5.1.2支部、工会的 305.2 以下的 105.3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5.4 一般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106 党员、工会会员表彰文件

6.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6.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6.3 内部表彰的 307 对党员的处分材料

7.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7.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8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年 永久永久永久 年年 永久年 永久年 年 永久年 永久

26.4职工调动工作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6.5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6.5.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6.5.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6.5.3机关内部表彰 30年 6.6对本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6.6.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6.6.2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6.7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6.8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7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7.1本局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7.2本局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7.3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7.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7.5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 本局工作人员出国出境审批手续、考察报告 30年 9 本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9.1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9.2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9.2.1重要的 永久 9.2.2一般的 10年 9.3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年

9.4机关财务预决算文件 30年 9.5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9.6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9.6.1重要的 永久 9.6.2一般的 10年 10 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 30年 11 本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1.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1.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2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12.1重要的 永久 12.2一般的 30年 13 本局的行政工作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13.1重要问题 永久 13.2一般问题、无批复(批示)的重要问题 30年 13.3无批复(批示)的一般问题 10年 14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6人大、政协提议案的答复 永久

68颁发退休证审核材料 30年 9举办各种老年活动材料 10年 10本科室工作总结 30年

五、专业技术科

1职称工作有关文件、会议材料 永久 2职称考试评审文件

2.1市下发的核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聘任指标的相关文件

永久

2.2县下发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文件

2.2.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报名、考试等的通知 30年 2.2.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结果的通知 永久 3事改相关文件

3.1国家、市局关于事改的办法、方案等 30年 3.2县里关于事改的相关文件 永久 4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相关文件及资料 30年 5专家管理工作

5.1本局制发的有关专家管理工作的办法、意见、规定 永久 5.2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有关材料 永久 6事业单位考核相关材料 永久 7事业单位年报统计汇总 永久 8本科室工作总结 30年

第五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1(推荐)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 管 期 限 表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铁西分局

二〇一〇年

目 录

一、办公室……………………………………………………3

二、机关党委…………………………………………………8

三、地籍科……………………………………………10

四、土地利用科………………………………………11

五、规划科……………………………………………13

六、法规、信访科………………………………………13

七、人事处………………………………………………14

八、综合科…………………………………………………18

九、财务科…………………………………………………19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机关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办公室

1、市规划局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等;(永久)

2、市规划局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材料、重要的专题会议材料,通知、会议指南、名单、议 程、报告、讲话、决定、纪要、翻印上级相关会议的重要文件;(永久)

3、市规划局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材料、重要的专题会议材料,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交流、参考材料、简报等;(30年)

4、市规划局召开的专题会议、座谈会议材料,通知、会议指南、名单、议程、报告、讲话、决定、纪要、翻印上级相关会议的文件;(30年)

5、市规划局召开的专题会议、座谈会议材料,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交流、参考材料、简报等;(10年)

6、国土资源厅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材料会议通知、会议指南、名单、议程、报告、讲话、决定、纪要、翻印上级相关会议的重要文件;(永久)

7、国土资源厅召开的其他典型材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 3 等;(30年)

8、国土资源厅召开的一般工作会议材料会议通知、会议指南、名单议程、报告、讲话、决定、纪要、翻印上级相关会议的重要文件;(30年)

9、国土资源厅召开的一般工作会议其他参阅材料、典型材料等;(10年)

10、机关联合召开的会议本机关主办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永久)

11、机关联合召开的会议典型材料、交流材料、参阅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简报等;(30年)

12、机关联合召开的会议本机关协办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

13、机关联合召开的会议本机关协办的典型材料、交流材料、参阅材料、讨论稿、简报等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

14、市规划局举办的重要庆典、仪式、纪念活动,具有影响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方案、邀请函、参加人员名单、嘉宾签名册、领导、嘉宾讲话等;(永久)

15、市规划局领导出席其他重要会议的讲话稿;(永久)

16、上级业务领导、指导机关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30年)

17、上级机关及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重要文 4 件材料;(永久)

18、上级机关及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30年)

19、市规划局工作汇报材料;(30年)20、有关领导或相关单位来本机关考察、交流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21、市规划局对下级机关工作进行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督办通知、要求等材料;(10年)

22、政务公开文件本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指南、公开内容、监督材料;(永久)

23、政务公开文件本机关制定的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标准或接受评议考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30年)

24、市规划局制发的或以上的工作计划(要点)、总结、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25、市规划局制发的以下的工作计划(要点)、总结、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10年)

26、市规划局重要的职能活动的总结、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27、市规划局一般的职能活动的总结、专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28、市规划局编辑、编写的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

29、市规划局编辑、编写的反映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工作情况和问题的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或内部刊物等;(10年)30、市规划局重要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宣传、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目标责任制考核、双拥等项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31、市规划局一般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宣传、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目标责任制考核、双拥等项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32、市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本机关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

33、市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本机关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

34、市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本机关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表等;(30年)

35、市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本机关内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处理、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

36、市规划局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有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永久)

37、市规划局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 6 等一般性活动、数额较小的文件材料;(10年)

38、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主办的主要业务文件;(永久)

39、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主办的一般业务文件材料;(30年)40、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协办的主要业务文件材料;(30年)

41、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协办的一般业务文件材料;(10年)

42、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永久)

43、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文件材料;

(30年)

44、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材料;(10年)

45、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46、下级机关报送的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47、下级机关报送的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二、机关党委

1、局党组会议记录、纪要;(永久)

2、党的代表大会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大会发言、选举结果、讨论通过文件(含电子版)录 像资料;(永久)

3、党代表大会讨论未通过文件;(10年)

4、党代会筹备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5、党委拟写的全年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永久)

6、局领导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7、干部录用、任免、调整、聘用的决定通知等文件材料;(永久)

8、评选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永久)

9、受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永久)

10、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30年)

11、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

12、党员、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 的文件材料;(永久)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等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8

14、转发上级组织及部门的有关文件重要的;(永久)

15、转发上级组织及部门的有关文件一般的;(10年)

16、负责起草的党委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材料全年的;(永久)

17、负责起草的党委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材料半年的;(30年)

18、负责起草的党委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材料一般的;(10年)

19、上报市委及相关部门的专题报告重要的;(永久)20、上报市委及相关部门的专题报告一般的;(30年)

21、上报市委及相关部门的专题报告讨论未通过的材料;(10年)

22、其它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重要的;(永久)

23、其它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一般的;(30年)

24、局领导出国、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招商引资审批手续及执行日程;(10年)

25、考察报告等文件材料;(30年)

26、一般业务问题的转发文件;(10年)

27、上级一般性文件材料;(10年)

28、同级机关、上级机关、下级机关的送审讨论稿、会审稿、9 会签稿;(10年)

29、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制定的党建责任制方案;(30年)30、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文件材料;(永久)

三、地籍科

1、制定的关于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

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等重要的文件材料;(永久)

2、制定的关于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 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等重要的文件材料;(30年)

3、全市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永久)

4、全市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项目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

5、全市土地权属纠纷有关问题重要的文件材料;(30年)

6、全市土地权属纠纷有关问题一般的文件材料;(10年)

7、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30年)

8、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主办的重要业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9、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协办的一般业务工 作的文件材料;(10年)10

10、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永久)

11、同级机关制发的涉及本机关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30年)

12、下级机关报送给本机关的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13、下级机关报送给本机关的一般问题的专题报告;(10年)

四、土地利用科

1、对全市在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管理办法进行指导的文件材料;(永久)

2、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土地二级交易市场试点、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改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永久)

3、拟定全市乡(镇)村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材料;(永久)

4、关于开展全市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

5、全市用地单位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永久)

6、全市土地供应情况、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建设用地 供应情况的文件材料;(永久)

7、全市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情况及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 价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8、全市关于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处置的文

件材料;(30年)

9、对全市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等文件材料;(30年)

10、本部门召开的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及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 作等会议通知、会议指南、名单、议程、报告、讲话、决定、纪 要、翻印上级相关会议的重要文件;(30年)

11、本部门召开的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及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 作等其他参阅材料、典型材料等;(10年)

12、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30年)

13、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主办的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永久)

14、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协办的一般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15、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永久)

16、同级机关制发的涉及本机关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30年)

17、下级机关报送给本机关的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18、下级机关报送给本机关的一般问题的专题报告;(10年)

五、规划科

1、以沈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名义颁发的各类文件;(永久)

2、沈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列入会议讨论 议题汇报材料、汇报文件光盘);(永久)

3、城乡规划技术规范、业务规章和管理程序;(永久)

4、各层次城乡规划批复文件;(永久)

5、各层次城乡规划设计方案、重大城乡规划设计方案、重点工程设计方案、重要地区城乡规划设计方案等;(30年)

6、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重要规划审查会、论证会活动材料(活动组织方案、会议讲话、审查意见、论证结论等);(30年)

7、重大城市规划项目方案征集(招标)活动材料(合同、请示汇报、汇报材料等);(30年)

8、局规划科规划审批的文件(建筑、管线等)(永久)

六、法规、信访科

1、局信访科起草的上报文件;(30年)

2、局信访科起草的下发文件;(30年)

3、局信访科已结案件形成的文件;(永久)

4、局信访科未结案件形成的文件;(30年)

七、人事

1、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的批复(含请示);(永久)

2、本1及直属单位的印信启用(作废)等通知;(永久)

3、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

4、本机关的人事任免、职工名册、人事、劳动工资报表等;(永久)

5、成立临时机构的文件,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或同意,由本机关牵头成立跨部门临时机构的通知;(永久)

6、成立临时机构的文件,本机关内部开展专项工作,设立临时工作机构的通知;(10年)

7、成立临时机构的文件,本机关参加由其他机关牵头成立的临时机构的通知;(10年)

8、本机关制发的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

9、本机关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受省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永久)

10、本机关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受省级以下表彰、奖励的或本机关内部表彰的文件材料;(30年)

11、上级机关或本机关对本机关有关人员受到警告(不含)14 以上处分的处分材料;(永久)

12、上级机关或本机关对本机关有关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处分材料;(30年)

13、本机关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退)职、离退休、死亡、抚恤、保险、福利待遇等文件材料;(永久)

14、本机关人事考核重要的文件材料;(永久)

15、本机关人事考核一般的文件材料;(10年)

16、本机关职称评审,评审结果的通知、批复等材料;

(永久)

17、本机关职称评审其它评审文件材料;(30年)

18、本机关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9、本机关后备干部的选拔、调整、考核、培养与交流,非领导职位的审批工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20、本机关援藏、扶贫人员和军装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文件材料;(30年)

21、本机关组织地区性系统性岗位培训、业务培训、专题专项培训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

22、本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总结、调研、统计等方面的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30年)

23、本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总结、调研、统计等方面的一般活动的调研材料;(10年)

24、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及人事、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25、本机关制发人事、教育工作的一般性通知、报告、函(含有领导批示的)、对有关文件的修改意见;(30年)

26、本机关对相关部门或下级部门重要的来函、请示的复函、批复等;(永久)

27、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关于人事、教育工作的重要法规性、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

28、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主办的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29、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本机关协办的一般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30、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永久)

31、同级机关制发的涉及本机关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30年)

32、下级机关报送给本机关的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33、下级机关报送给本机关的一般问题的专题报告;(10年)

八、综合科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市政);(永久)

2、合同(土地利用科);(永久)

3、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籍);(永久)

4、他项(地籍);(永久)

5、编制的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永久)

6、本部门主办的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永久)

7、本部门主办的一般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

8、本部门协办的一般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九、财务科

1、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财务分析报告;(永久)

2、财务规划、计划、总结;(永久)

3、财政部门下达、追加本机关经费的通知;(永久)

4、本机关财务预算报表、批复;(30年)

5、本机关及有关单位制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办法等;(30年)

6、上级颁发的关于财务、统计、基建、房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性文件;(30年)

7、各项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审计决定、部门和单位 17 领导的审批意见、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及相关材料。(永久)

8、本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30年)

9、下级机关报送本机关的文件材料;(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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