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格心理学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
一、简答题
1.简述能力发展的差异。
2.简述能力与知识、技能的关系。3.简述人格测验的方法。
4.简述人格心理特征的相互关系。
答案
1.答:(1)能力发展水平的差异。能力发展水平有高低的差异.但就全人类来说,能力的个体差异呈正态分布。(2)能力表现早晚的差异。各种能力不仅在质或量的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而且能力表现的早晚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3)能力类型的差异。能力类型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知觉、记忆、言语和思维等心理活动方面。(4)特殊能力的差异,是指完成同一活动可以由能力的不同结合来实现。(5)能力的性别差异。男女能力的总体水平大致相等,男女的能力结构存在差异。2.答:
(1)能力与知识、技能的关系密切,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知识、技能不是人格心理特征,不属于能力。另一方面,能力的发展又离不开知识与技能。
(2)能力与知识、技能的区别。能力、知识和技能属于不同的范畴。能力、知识和技能的发展速度不同。(3)能力与知识、技能的联系。首先,能力是在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次,知识、技能的掌握又是以一定的能力为前提条件的。3.答:
(1)自陈量式人格测验。1 以经验建构的量表。2 由因素分析构建的量表。(2)投射测验。1 罗夏墨迹测验。2 主观统测验。(3)情境测验 1 情景教育测验。2 情境压力测验。(4)自我概念测验 1 形容词列表法。2 Q分类法。4.答:性格与能力
性格和能力是有区别的,能力反应一个人的智慧特征,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基本条件。性格则表现为人的活动指向什么、采取什么态度、怎样进行。性格与气质
(1)性格与气质是有区别的,首先,性格是再后天的生活环境种形成的,而气质主要是神经活动类型特点所决定的,具有先天性。其次,气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不易改变。性格虽然具有稳定性,但通过个体的主观努力可以发生变化,可塑性大。再次,气质反映一个人的自然实质,无好坏之分;而性格反映一个人的社会实质,具有社会评价意义。
(2)性格与气质又紧密联系、相互影响。首先气质使性格带有某种独特的色彩。其次,气质可以影响性格的形成和发展的迅速。再次,性格对气质也产生一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的掩盖和改造气质的某种特征,使之服从于生活实践的要求。气质类型相同的人当然容易形成相同性格的倾向,但也可以相成不同类型的性格。气质类型不同的人容易形成不同的类型性格,但也可以形成相同的性格倾向。
二、论述题
1.分析自己的人格特征并说明形成原因。2.论述各种气质类型的主要特点。
答案1.答:塑造和培养良好的人格是个体成长与发展的关键。在一个人的人生发展历程中有许多因素会影响到人格的发展,人格的塑造是先天、后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研究表明:人格是环境与遗传交互作用的产物。在人格培养过程中,既要看到个体的生物遗传的影响,更要看到社会文化的决定作用。结合实际,从以下6个方面分析自己的人格特征。
生物遗传因素、家庭环境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学校教育因素、自我主观因素、自然环境因素。2.答:气质的类型主要有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和抑郁质。
胆汁质:精力旺盛,情绪发生快而强,言语动作急速,热情,直率,朴实,急躁,遇事常欠思量,鲁莽冒失,做事也常常感情用事,难以自制。
多血质:活泼好动,情感发生快而多变,思维言语动作敏捷,易适应环境,亲切,乐观,浮躁,稳定性差。粘液质:沉着冷静,情绪发生慢而弱,思维言语动作迟缓,稳定,安静,坚韧,有自制力,执拗,冷漠。抑郁质:软弱萎缩,情绪发生慢而强,富于自我体验,孤僻,言语动作细小无力,敏感,羞怯。
三、案例分析题,请分析案例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做总结。
1.基本情况:
王×,男,17岁,独子,长沙某重点中学高二学生。王×的母亲是一名公务员,父亲是高校教师,均有时间照顾家庭,家庭收入中上。王×身材高瘦,无躯体疾病,无精神病史。
王×小学高年级时对flash制作感兴趣。考上重点中学以后,父母奖励其一台电脑。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向同学展示自己的作品,同学不屑一顾,并大谈时下流行的网络游戏。王×感觉自己对此知之甚少,于是开始接触各类游戏,以证明自己的全面发展。最初,父母以为儿子浏览不健康网页,很恼火,后来发现只是在玩游戏,心想男孩子喜欢玩电子游戏也很正常,便没有多加干涉。一段时间之后,王×便沉迷于网络游戏。半年后引起父母警觉,控制其上网。开始父母管教尚有效,后来则不听父母管教,无节制上网,痴迷网络游戏,无心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同时,王×与母亲展开了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母子矛盾不断升级,上网行为也越加严重,经常晚上待父母睡后偷偷上网,直至凌晨其母起床再悄悄去睡觉。后来发展到连父母也不回避,通宵上网,乃至不上学,吃饭也不愿离开电脑。其母趁其不在关掉电脑,王X回来后大发雷霆。一旦不能上网,则出现焦躁、不安、郁闷、发脾气等症状。
王×现在每次上网3个小时以上(多数时候是在父母强行禁止下停止上网),每周上网20个小时以上,以玩游戏为主,有时会通过QQ与其他玩家聊天交流。
王×性格较为开朗,与陌生人能较好相处,喜欢炫耀自己的长处(如游戏水平、游戏知识等)。虽然健谈,但谈话内容多集中在网络游戏方面。2.基本情况:
案例1:1994年的一个晚上,16岁的兰州姑娘杨丽娟突然梦到刘德华。此后3年,杨丽娟天天做同一个梦。由此她相信自己与刘德华有一种特别的缘分,于是开始放弃初中学业,把自己关在家里“专职”迷恋华仔,对华仔的照片、海报、录音从不放过收藏,甚至幻想刘德华会来看她,于是就在家里等待。她痴迷明星刘德华十几年。其间放弃了学业,不去工作,“专职”追星,几次赴港。其父在港跳海自杀。
案例2:中学生追星族自拍“结婚照”。刘×在给16岁的儿子整理书包时发现几张四寸大小的婚纱照,仔细一看,照片上身穿黑色西服、打着蝴蝶结领带的新郎竟是自己的宝贝儿子,新娘是号称“清纯玉女”的著名影星梁咏琪。刘×赶紧追问儿子,才知道这些照片是儿子花钱在街上的“人像艺术制作室”里加工出来的。
答案1.答:(一)原因分析过度的使用电脑。
戒断综合证。耐受性。负性反应。
据此,该生已经形成中度网络成瘾。(二)解决方案
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和学习动机激励法,将矫正法案拟分三期:前期认知矫正,中期行为矫正,后期学习动机激励法(人本的方法)。(1)纠正负性认知。(2)网瘾行为矫正。(3)学习动机激励。(三)小结
预防网络成瘾必须重视从网络源头环境到终端受众的全面治理,采取综合措施。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治理好源头环境,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和健康的网络游戏产品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文化部,信息部,出版总署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如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口游戏审查制度,为未成年人推荐健康游戏产品,游戏行业自律公约,开发防沉迷系统等,开展防止网络成瘾大行动,整治网吧,取缔黄色网站等行动,取得一定的效果。
网络文化的终端受众主要是广大青少年人群。加强他们的综合素质教育和上网引导,提高他们对网络的认知能力,利用能力,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对不良信息的抵御能力以及网络行为的自制能力等。这些能力的提高主要靠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事实证明,凡是网络教育引导做得好的地方和单位,网络成瘾的情况就比较低。从某种意义上说,提高青少年的自身免疫能力是更为重要的治本方法。2.答:(一)原因分析
这个时期的青少年正处在人生成长,发育期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就是所谓的“精神断乳期”。从众心理。
心理的需求和情感的宣泄。
盲目追星。一是明星成为中学生心中的偶像,更容易引起中学生的价值比附和认同。二是中学生融入社会过程中,很容易仿效明星们的“叛逆”人格,也很容易收到影响。三是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当然更愿意选择漂亮的俊男靓女作为自己的倾慕对象,这种倾慕既包括清冽的心理激情,也不排除潜在的生理欲望。以上原因,可以诊断这两个学生的行文不恰当追星。(二)解决方案
父母对正在成长时期的青少年进行正确的教育,还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
学校不仅要教授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还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健康的世界观。青少年不仅是家庭成员,学校成员,也是社会成员,社会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巨大的。(三)小结
客观分析与正确认识青少年的追星行为,以便给予合理有效的引导。若能恰当地因利势导,则可变阻力为动力。在纠正青少年过于狂热的追星行为时,不要抑制他们的兴趣爱好,不要损伤他们的理想目标。引导他们:
不盲目追星。所崇拜的因该是真正值得崇拜的,不应该是徒有其表。不疯狂追星。不要浪费时间和钱在追星上。
摒弃狭隘心态。同学们所崇拜的偶像有同有异,不能因为偶像的不用就对别的同学持排斥敌对态度。善于从自己所崇拜的偶像身上汲取积极的人生经验。“杨丽娟事件”只是个案例,但是这个极少发生的特殊事件却折射车当前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对青少年的严重失职。青少年崇拜明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明星崇拜丧失自我和亲情。真的希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人间悲剧不再重现。明星崇拜要有度,让他成为青少年成才道路的快乐驿站,而不是影响正常的轨迹的绊脚石。
第二篇:刑事诉讼法简述及案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简述及案例分析
简述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答案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和决定,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就某些重大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上不同:判决只解决实体性问题,而裁定除解决部分实体性问题外,主要解决程序性问题。(2)适用范围不同:裁定比判决适用要广泛得多。
(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采用口头形式。
(4)上诉、抗诉的期限不同: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10日,而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简述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征 答案
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基本特征为:
1.警察、检察官和其他有侦查权的官员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
2.侦查和预审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居重要地位,侦查、预审不公开进行。3.在刑事案件的追诉上,一般采用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方式。4.法官起主导、指挥作用的审判程序。5.确定的上诉和法律救济程序。
简述刑事辩护的种类 答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辩护制度中的辩护种类有3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诉、辩解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预审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审判阶段也有权自行辩护。
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分为3种情形:(1)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2)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 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 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3 项的规定, 开庭前10天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如下:
(1)公诉人出庭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这一类案件中, 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即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也可以不为其指定辩护人。没有辩护人的,由被告人自行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简述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1)时间不同。(1分)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 理案件后至做出判决前。(3分)(2)原因不同。(1分)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 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 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3分)(3)再行开庭的时间可预见性不同。(1分)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3分)
案例分析题
1.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1996年4月1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月5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回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分析:
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4分)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 中提起,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5分)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继承遗产与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判决朱某继承李某全部的遗产,也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法院不能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刑事审判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5分)
2.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
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提出 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
(1)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节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分析:(1)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3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 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2分)
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出抗诉。(2分)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4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 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3分)
3.犯罪嫌疑人江某因生活琐事与其妻发生口角并互相撕打,江某失手将其妻打死,江某 作案后畏罪潜逃。在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今后,县公安局组织全体干警追捕。县公安局刑侦 队队长李某与江某是同学,也被派往外地追捕江某。此时李某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他与江 某是同学,不宜参加本案的侦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人研究答复:因本案案情重大,时间紧 迫,李某仍需外出工作,是否回避的问题,待后解决。李某遂接受指派,继续参与本案的 侦查工作。问:县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案及注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 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侦查工作所具有的特殊性,往往 是情况比较紧急,时间性很强。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犯罪,查获犯罪人,防止因侦查人员回 避而影响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律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 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县公安局对李某回避请求的处理是符合法律的。
4.某单位负责人甲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一万多元,人民检察院以 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甲除承认收受贿赂外,还当庭交待了走私香烟 营利近万元的犯事实,所交待的犯罪过程和犯罪情节合情合理。
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可否数罪并罚?
[答案及注释]人民法院应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妥善 处理此案。(1)被告人甲的受贿事实已经查明,并且是检察院已指控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 可以加以认定。但是甲走私的犯罪事实,是检察院未指控的犯罪事实,依职权,检察院未 指控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不宜加以认定。(2)依刑诉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甲的交待合情合理,但无其他证据,实 际上也不能仅凭被告人交待就加以认定。(3)如果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可以延 期审理,而不能直接按数罪并罚处理
5.被告人:胡某,男,15岁,某县中学学生.1993年5月l0日下午,胡某和其同班同学刘某等五人在本县一铁道路口玩耍.约3时 许,一列旅客列车从远处开来。胡某随即准备了一些石块、砖块,并告诉同学他要向列车投 掷石块和砖块,并专挑车窗玻璃未关的窗口打,终于击中旅客王某(男,时年59岁),致其 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被害人王某的妻子主动提出,家中有4个子女还有80多岁的老人,生活负担较重,鉴于 被告人胡某是未成年的孩子,不懂事,要求人民法院多判赔偿,减轻刑罚;被告人胡某的父 亲表示同意多赔偿被害人家的损失,要求法院能从宽处理其子,最好能不判刑罚。1.判断正误井简述理由:(1)人民法院受理此寒后,合议庭有人提出,此案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有教育意义,社会上经常有向行驶中的列车或汽车投掷石块等物的情况,中、小学生可以从本案中汲教 训,防患于未然,故应将本案在中、小学生范围里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即公开审理此案。
(2)鉴于本案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和被告人胡某的父亲均表示可以多判赔偿少判刑罚,人 民法院可先行调解,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判决。2.简答题: 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那么,人民法 院应当做哪些工作? [答案及注释]l.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1)错误。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 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被告人胡某只有15岁,是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法院应严格执 行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这一规定,不同于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 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的规定,后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公开审理.而前者则一律不公开审理, 没有变通的余地。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以任何理由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都是违法的,错误的。(2)错误。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本案被害人 王某的妻子在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方当事人是被告人胡某的 监护人。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应当贯彻着重调解的原则。但是,本案刑事邮分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和被告人胡某的父亲对定罪量刑进行协 商,人民法院在调解的基础上进行判决是违法的。因此,人民法院,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 理此案。(2)简答题: 依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做 这些工作: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 告人.并且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 其提供辩护;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公 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前无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因此,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好 有关工作。
6.自诉人:刘某,女,36岁,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文秘。被告人:王某,女,26岁,文秘,单位同上。
l994年8月初,王某辞去公职应聘来到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办公室任文秘职务,由 于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仅外语精通二门而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加上年轻漂亮尚为单 身,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宠爱,尤其受到总经理的器重。王工作不到两个月时间,即因工作需 要陪同总径理去美国、香港各一次。这引起了同事刘某的不满,刘某认为如果没有王某,这 些机会本应属于自己的,故在工作上开始与王某发生磨擦,进而发生争吵。l0月下旬,刘某 因琐事又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无心吵架随即到总经理处作了汇报。总经理将刘某叫去进行 了批评,处亦表示改正不再在工作中刁难王。但下班后,刘却将王拦在大街上并大骂王是“婊 子”、“不要脸的东西“、“狐狸精”等,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王开始一直沉默不语,后实在不 堪侮辱即抓住刘的衣服向后猛推,致刘和其自行车一齐摔倒。刘受轻伤,在治疗中花去医疗 费用200余元。王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剌激,卧床体息一周多。后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1)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之后,可以先行进行调解。
(2)如果本案自诉人刘某与被告人王某在法庭以外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诉,则以法院准许后可以视为诉讼终结。(3)本案由审判员一人进行独任审判,假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时,被告人王某只对本案书记员提出回避要求,而不要求审判员回避,则本案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员决定。2.简答题: 本案被告人王某可否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刘某提起反诉? [答案及注释]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1)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为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本案是自 诉案件,以调解方式加以处理有助于防止矛盾激化,有效解决轻微的犯罪问题。人民法院进 行调解必须建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之上,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可以强制当 事人协商和接受审判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且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不能有刑事处罚内容。调 解可以在庭下亦可以当庭进行。(2)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有关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 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行和解本身并不导致案件当然撤销但是,如果自行和解之后,自诉人刘 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自诉并经法院准许,则可以视为诉讼终结。人民法院应当对自诉人撤 回自诉予以认真审查,撤回自诉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再行起诉。(3)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 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审判人员如果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 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 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该法第31条规定,本法第28、29、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所以,本案书记员的回避应当民法院院 长决定。2.简答题: 本案被告人王某可以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刘某提起反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 起反诉。并规定,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反诉是指自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 过程中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有关联的犯罪行为而提起的诉讼。反诉的性质是一独立的诉讼, 因而不同于被告人的答辩。
本案被告人王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刘某提起反过是符合反诉的法律规定的。王某是被 告人,其反的对象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刘某:王某反诉的内容与该自诉案件有关的犯罪行为: 王某反诉的案件是侮辱罪,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之内。所以,王某提出反诉后, 双方当事人既是自诉人,又是被人,均具有双重法律地位,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一样。因此,被告人王某可以以侮辱罪提起反诉。
7.被告人:李某,男,24岁,某集体企业职工。
自1992年冬天开始李某沾染上赌博恶习,经常与同事或邻居在家中打麻将赌钱。1993 年9月2日李打麻将输了钱,待朋友散去后己是夜里二点,遂产生了盗窃念头想把在牌桌上 输掉的钱补回来。凌晨三时许,她家门寻找作案机会,发现一小商店无人看管即撬开窗户爬 入室内,盗走方便面、香烟、皮手套、皮夹克和少许现金,所窃财物价值和现金共计人民币 2100元。李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李某不服 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原判决对部分赃物认定的数额偏高,量刑过重。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 理查明:李某所盗窃的赃物,经重新核定价值发现,其数额并非偏高而是偏低,数额应当为 2311元,因此,原判决实际少认定211元,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第一审认定的赃款价 值然偏低,但尚未影响到李某的定罪量刑,原审对李的定罪、量刑是正确的。二审法院在更 正了赃物的实际价值和盗窃总数额后,裁定驳回了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1)如果终审裁定送达被告人李某后,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即以院长名义撤销了本院对此案的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2)假如,被告人李某除盗窃罪外还犯有严重的抢劫罪,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 某死刑,立即执行,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那么,高级人民法院既是二审机关又是死刑复核 机关。
(3)二审终审裁定后,司法机关在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中,发现李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外就医,即对李某暂予监外执行。2.简答题:(1)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发现原审人民法院在认定盗窃数额时与事实不符,但仍 以裁定驳回了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问: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违法?为什么?(2)假如,第一审人民法院宣判后,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认为 量刑过重也提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 不当,即直接改判加重了被告人李某的刑罚。
问:这在刑事诉讼程序上是否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规定? [答案及注释]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1)错误。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 处理。因此,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院 长本人不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不能自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所 以,本案院长的做法是违法的,错误的。(2)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将部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授予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的决定,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同一死刑案件就可能既充当二审机关。同时又是死刑复核机关。本案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司法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死刑后,如同本 案被告人一样绝大多数被告人都会提出上诉,使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成为同一程序。高 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后,在判决书的最后部分都要写明“根据最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 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本判决为核准死刑的判决。“这时,高级人民法院所做的维持原 判的判决,既是二审判决又是核准死刑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就既是二审机关,又是死刑复 核机关。(3)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本案李某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 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2.简答题:(1)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 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具体案件可能发生对第一审人 民法院认定的部分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如果这部分事实不至于影响到案件的定罪量 刑,仍然是可以适用以上法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的。而且,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19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 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本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正 确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加重了被告人李某的刑罚,这不违反刑事诉讼中关于七 诉不加刑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上诉不加刑”在法律中的具体体现。所谓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 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可是,二审法院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刑事诉讼法》同条第 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案检察机 关提出抗诉,即使被告人李某也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也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如果 第一审人民法院量刑确属过轻,第二审人民法院是可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
8.被告人程×于1982年6月15日晚9时许,骑自行车去其女友武××家,途中因在左侧 违章逆行,与迎面工人共乘一辆自行车的王×、田×相撞,将王×的自行车撞坏,引起争吵。在争吵中被告人程×掏出日用的水果刀朝王X的胸部猛扎一刀,恰好刺穿右心室前壁,导致 急性心包填塞,尽管程×立即和田×将王X送往医院。但王×刚到医院门口便告死亡。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因撞车小事便行凶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 后果,应当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系间接故意杀人,行凶后有救助被害人的表现,故判处 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宣告判决后,被告人程×表示服判。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中级法院将此案报请省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适用刑罚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 审法院重新审判。问:本案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是否合法? [答案及注释]本案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不合法。理由是,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8条,中级人民法院判 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 核准。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应当 依法改判。本案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核,认为原判适用刑罚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某市中 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9.盛某,女,与李某通奸并一再唆使李某谋杀其夫。某晚,盛某带李某至家中,要李某用铁 棍将熟睡中的丈夫打死,李某不敢,盛某便持铁棍将自己的丈夫打死,公安机关逮捕盛某后,发现其己怀孕。因属超计划生育指标,本人同意做了人工流产。
问:对盛某能否适用死刑或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答案及注释]不能。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 刑。这里所谓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应对这里的审判作广义理解,即指一个案件整个诉讼过程。在各个诉讼阶段上怀孕的 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在审判过程中怀孕的妇女,即使司法机关给妇女强制进行人工流产,或虽经本人同意流产,也应视同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虽然是计划外怀孕,但法律没有但 书例外规定。依照本条规定,对上述两种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 处死刑,包括死缓。
第三篇:7论述及案例-5题
七、问答与阐述题
1.请阐述企业文化与企业寿命的关系。
答:企业发展的寿命基本上是由企业文化决定的。企业发展5年左右靠技术,10年左右靠制度,20年以上到几百年,靠的是优秀的企业文化。有了好的企业文化,就会有无数的技术革新,就会产生好的企业制度。没有好的企业文化,企业就不能长久发展,这是“铁律”。海尔因对顾客、对社会“真诚到永远”而迅速走向世界。同仁堂因有“同修仁德,济世养生”和“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省物力”等店规,所以能存在340多年,而且越来越红火。“冠生圆”月饼店因对顾客不真诚,用陈年旧馅做月饼,所以被媒体一曝光,就全线崩溃。
2、紫金企业文化的主要倡导者是谁?为什么?
答:紫金文化的主要倡导者是陈景河,因为紫金矿业的优良风气、艰苦奋斗精神和勇于创新的特质是他身体力行带出来的,紫金文化的许多主要理念是他提出来的或敲定的。他曾荣获“中国文化管理企业家”奖。
3.紫金的标志及其含义是什么?
答:标志以紫金汉语字母ZJ为设计元素,组合成围绕中心圆不断旋转的图形,整体造型似中国传统的八卦图,寓意公司团结一心,不断拓展壮大。标志金黄与大红色的组合给人以蓬勃向上、热情服务的时代精神。同时体现紫金矿业是以黄金为龙头的企业,具有强烈的视觉张力和独特的识别力。
4.紫金矿业的企业战略目标是什么?围绕这一目标,公司制定了哪三大战略。
答:紫金的企业战略目标是“打造高技术效益型特大国际矿业集团”。围绕这一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三大战略,即资源战略、资本战略和人才战略。
6、公司的企业精神是什么?试举一例。
答:公司的企业精神是“艰苦创业,开拓创新”。
具体事例请看紫金内网企业文化中的紫金小故事:
【金山初探】【用小钱,办大事】
第四篇:财务管理案例分析简答
财务管理案例分析简答
普通股融资
优点:(1)发行普通股筹措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发行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筹资风险较小。
(3)发行普通股筹资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实力。
(4)由于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
缺点: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以普通股筹资会增加新股东,可能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削弱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
可转换债券筹资
优点:筹资成本较低;便于筹集资金;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和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减少筹资中的利益冲突。
缺点:股价上扬风险;财务风险;丧失低息优势。
可转换债券:指可以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第七篇
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
(一)法律因素1.资本保全约束2.企业积累约束3.企业利润的约束4.超额累计利润约束
(二)股东因素1.追求稳定的收入,规避风险和所得税2.控制权考虑
(三)公司因素就公司的经营需要来讲,也存在一些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1.公司的举债能力2.未来投资机会3.盈余的稳定情况4.资产的流动状况5.资本成本6.债务需要 1股利的种类: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
2.股利支付程序
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股利支付日
股票回购的动因(1巩固既定股权或转移公司控股权(2提高每股收益3稳定或提高公司股
(4)改善资本结构(5)反收购策略
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提高公司估值的水平2)股份回购往往预示着管理层认为公司股价被严重低估 允许股份公司在下面4中情况下回购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第五篇:管理案例分析简答
按照教学目标分类,有哪几种案例类型?
答:(1)引导型案例;(2)实务操作型案例;(3)辩论型案例;(4)角色扮演型案例;(5)考试型案例;(6)综合分析型案例。
案例的写作提纲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目的和用途(2)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决策层次(3)案例的类型(4)案例的难度(5)案例的篇幅(6)案例写作的时间进度安排。
案例分析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2)角色扮演法。其最初是被用来测评和培训管理者技能的一种方法。管理案例分析中的角色扮演法是指学生在阅读了给定角色的背景材料后,在给定的管理情境下以多种形式各自扮演指定的角色,通过行为模拟或者行为替代,充分体会角色的情感变化和行为模式,表露自己或角色的人格、情感、人际交往、内心冲突等心理倾向。通过这种观察和体验,然后进行分析讨论,从而使学生受到教育。(3)谈判法。指模拟谈判。即指定学生分别扮演谈判各方,设立谈判规则,陈述需要交涉 的内容,确定谈判的结果。
案例分析需注意的要点与问题包括哪些方面?
答:要点:(1)重视课前案例的阅读与思考;(2)积极参与小组学习;(3)置身课堂讨论,提高表述水平;(4)注意记录学习心得 问题:(1)案例材料中深层次信息的发掘;(2)围绕案例中心线索,切人主题;(3)分析结论缺少依据支持
案例使用说明包括哪些内容?
答:(1)教学目的与用途;(2)启发性思考题;(3)分析思路;(4)理论依据;(5)背景信息;(6)关键要点;(7)建议课堂计划;(8)参考文献及其他教学支持
案例撰写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仿真原则;(2)中立原则;(3)矛盾原则;(4)前瞻原则
案例撰写内容主要包括哪几个要点?
答:(1)案例撰写的准备。包括编制案例撰写计划、企业实地调研与搜集资料。(2)案例写作。包捂撰写案例正文、撰写案例使用说明等。
从哪些方面可以更好地领会管理案例的概念?
答:(1)案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体现出真实性(2)案例中应包含一个或数个管理问题,启发学生思考(3)案例需要界定教学应用领域,使学生明确目的与意义
管理案例分析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1)案例材料中深层次信息的发掘。(2)围绕案例中心线索,切入主题。(3)分析结论缺少依据支持。
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理论和实际相结合;(2)创新性;(3)归纳与分析;(4)可操作性。
管理案例分析中的分析形势环节包括哪几个层面的工作?
答:(1)搜集信息,把主要信息筛选出来,做到尽量详细这是案例分析或管理者决策的基础;(2)梳理信息对掌握的信息分类,使得信息条理化;(3)评价信息,就是辨别信息真伪,去掉不真实的信息。补充缺少的信息;(4)最后根据信息提高的情况,了解决策主体所处的环境,并为下一步思考做准备。
管理案例教学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帮助学生建立起知识体系,深化课堂理论教学;(2)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认识,加速知识向技能的转化;(3)具有“启发式”教学特点,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4)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决策水平;(5)提高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与人和谐相处;
(6)开发学生的智能和创造性,增强学习兴趣。
答:(1)讨论法。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进而相互启发、相互学习以获取知识的一种教学互动方法。简述案例分析方法中的“谈判法”。
答:谈判法是指模拟谈判,即指定学生分别扮演谈判各方,设立谈判规则,陈述需要交涉的内容,确定谈判的结果。在正式谈判开始之前,将学习人员分为两组,分别扮演谈判双方,模拟演示谈判过程。在模拟谈判中,教师要事先设计案例,并创设直观的、模拟仿真的谈判场景,让学生模拟谈判人员,按照实际谈判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谈判。
简述案例分析方法中的“讨论法”。
答:讨论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进而相互启发、相互学习以获取知识的一种教学互动方法。其优点在于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知识。
简述管理案例教学的重要作用。
答:(1)帮助学生建立知识体系,深化课堂理论教学;(2)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加速知识向技能转化(3)具有启发式教学特点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4)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决策水平(5)提高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与人和谐相处(6)开发学生的职能和创造力,增强学生兴趣。
简述管理案例教学的作用。
答:(1)帮助学生建立知识体系,深化课堂的理论教学。(2)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加速知识向技能的转化。
(3)具有“启发式”教学特点,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4)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决策水平。
(5)提高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与人和谐相处。
(6)开发学生的智能和创造力,增强学习兴趣。
简述企业决策过程的主要步骤。
答: 1.识别问题;2.确定决策目标;3.拟定可行方案;4.分析评价方案;5.选择方案;6.实施方案;7.跟踪检查。
简述谈判法在案例讨论中应用的时候主要注意把握的三个要点。
答:(1)谈到法是学生掌握谈判技能及其他管理技能的重要方法。(2)谈判法是一种开放循环式的教学模式。(3)为了增强谈判法的效果,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要注意合理的模拟设计;选择合适的谈判案例;做好仿真的谈判环境;给予恰当的谈判指导;及时总结模拟谈判问题。
企业组织结构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各有何特点? 答:
(一)1.直线型组织结构
职权从组织上层“流向”组织基层。上下级关系是直线关系,即命令与服从的关系。2.职能型组织结构 其特点是采用按职能分工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分管业务范围内直接指挥下属。
3.直线一职能型组织结构。其特点是吸收了上述2种结构的优点,设置2套系统,一套是直线指挥系统,另一套是参谋系统。4.分部制组织结构 其特点是在高层管理者之下,按地区或特征设置若干分部,实行“集中政策,分散经营”的集中领导下的分权管理。
5.矩阵制组织形式,是在直线职能制垂直形态组织系统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种横向的领导系统,具有高度的弹性。
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1)启发诱导;(2)鼓励和激励;(3)目的性;(4)层次性。
为什么说案例教学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启发性”?
答:进入21世纪,启发式的教学方法逐渐受到推崇。管理案例分析的独到之处在于,它的教学阵地大大突破了课堂的狭小范围,并一改单纯由教师进行课堂讲授知识的传统形式,要求学生对具有场景的管理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在把握事物内在的必然联系中萌生创见,这时,学生成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人”,他们在抒发己见的同时,也以高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现自我。所以说案例教学具有的“启发性”是其最重要的特点。
为什么说联想对IBM全球个人电脑业务的并购对联想的国际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答:
(二)在03年之前,IBM已经成为全球性知名的IT公司,而联想只是在中国小有名气,03年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并可使用IBM商标三年!可以说联想借助IBM这个牌子让欧美国家认识了联想,也使联想走出了中国市场走向世界!这也是很多国内企业走的路程,像吉利收购沃尔沃。其次就是在联想技术还不成熟的时刻,收购了IBM个人PC,可以学习很多这方面技术。通过收购IBM个人PC,联想进入了PC销量的前三甲!
在课前案例的阅读与思考中,一般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1)确定案例分析的基本角度;(2)关键问题的确定;(3)找出隐含的问题,真正把握案例的实质和重点(4)明确分析系统的主次。
在撰写案例时,需要筛选、加工案例素材资料,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1)本案例的主题及有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2)案例中的决策者(其中主角)必须掌握的情况有哪些(3)案例分析者(局外人)还需要哪些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