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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共五篇)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1-97901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8 13:35: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转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202_年10月制定

患者转科交接时身份识别的制度

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保证正确识别患者身份。特制定患者的身份识别、转接的相关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如姓名、年龄等。

2、对于ICU、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并同时让家属说出患者的姓名以确认其身份。

3、护士在为患者佩戴“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等,由住院处统一打印。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通知住院处打印。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实施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转科相关制度

⑴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202_年10月制定

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

⑵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

⑶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电话通知转入科室,由责任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⑷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并通知主管医师。

⑸危重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医师、责任护士应向转入科医师、责任护士当面交代病情。

⑹如病情需两科共管者,应以原所在科室为主,共同负责协商解决,定期按时查房。

8、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粉色的手术标识,与手术室麻醉师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9、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诊就诊的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10、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202_年10月制定

11、科室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科室护士认真查对,做好手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药物情况等,并填写科室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

12、手术室与科室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科室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13、科室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责任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以及各种引流管道等,无误后方可离开。

对于违反该制度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

普外Ⅱ科

第二篇:患者身份识别与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十九、患者身份识别与查对制度

1、医护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活动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门诊病人使用就诊卡号,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无名氏患者的姓名用无名氏加编号代替。

3、所有住院病人、急诊科留观病人、EICU及输液室病人均实行条码管理,佩戴腕带。

4、查对时应让患者说出自己的名字,住院病人使用床号、姓名、住院号三种识别符,核对床头卡和腕带信息,确认患者身份。门诊病人使用姓名、性别、就诊卡号三种识别符确认患者身份;无名氏患者,门诊使用“无名氏+编号、性别、就诊卡号”,住院患者使用“床号、无名氏+编号、住院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需双人核对。

6、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应用镇静药物等病人,应让家属或陪同人员陈述患者的姓名,应用床号、姓名、住院号三种标示符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二十、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所有住院患者,急诊科留观室、EICU、输液室病人及“三无”患者均需实行条码管理,佩戴腕带。

2、住院处负责给入院患者发放腕带,住院期间患者必须佩带腕带。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信息内容包括:患者住院号、科别、姓名、性别、年龄。

4、腕带佩戴时必须2名护士到床边核对信息无误后佩戴。腕带常规佩戴在右手腕,特殊情况时可酌情处理。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情况等,若有异常更换佩戴部位。

5、若损坏、丢失、转科需要更换时,到住院处重新打印后按上述第4条操作执行。

6、病人出院前,由责任护士负责取下收回腕带并登记到《腕带回收登记本》上,保存24小时核对无误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患者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1、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先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收病人准备;由医生和/或护士护送,确保搬运安全;携带患者的门诊病历及相关资料;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确认患者身份,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生命体征、意识状况、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皮肤完整情况、引流情况、目前用药情况等;核对无误后,交接护士共同在病人转科交接记录单及记录本上双方签字。

2、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按医嘱做好手术前准备;手术室护士进病房接患者时,由责任护士陪同到床头认真交接,内容包括:确认患者身份(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床头牌及腕带信息)、手术名称、麻醉方式、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术中用药、皮肤及管道情况等,并认真填写手术患者护理交接单并签字。

3、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术后将病人安全送至病房,与病房护士确认患者身份,交接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引流管、术中情况、以及清点相关物品,病房护士核实后,在手术患者护理交接单上签字。

4、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与ICU护士确认患者身份,认真交接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目前用药、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转接记录单并双方签字,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产妇均由主管医生和负责护士护送至产房并与助产士进行交接。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腕带信息,生命体征、胎心、宫缩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宫口开大情况、产妇的治疗及卫生处置情况等情况。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单及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

6、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由产房转入病房时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腕带信息,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产后出血量、会阴伤口情况、用药、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等。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单及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新生儿交接内容:助产士与病房护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新生儿床头牌、婴儿腕带、新生儿病历信息是否一致,内容包括产妇病区、床号、母亲姓名、住院号、父亲姓名、新生儿性别、出生日期、体重等。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单及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

7、导管室与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保证搬运安全;导管室护士与病房护士确认患者身份,认真交接一般状况,生命体征、术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术中情况等,填写导管室与病房患者交接记录单。

第三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

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查对,做好手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药物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

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子宫收缩情况、会阴准备情况、胎心音、药品、并发症等,填写病房与产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娩情况、会阴情况、子宫收缩情况、药品应用情况、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产房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8)导管室与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保证搬运安全;导管室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术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识等,填写导管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

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

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

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

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

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

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

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医用腕带标识对病人身份进行24 小时随身标识。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4、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腕带标识除去。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

第四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7.出院时,与母亲/家属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8.护理质控小组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新生儿身份查对情况,有督导并有记录

第五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院对就诊患者使用病历号(门诊病人为门诊号,住院病人为住院号)作为唯一标识。同时,医保参保人可以用医保卡号,享受公医病人用公医卡号。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临床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如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等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用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在执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输液等操作治疗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6、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7、急诊科与病房、重症病房、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单,交接时严格执行查对和签名。

8、手术室与病房、重症病房之间转运患者时,须查对姓名、住院号和腕带标识,由专人护送,需填写转科交接单,床旁交接。

9、产房与病房之间,要详细核对产妇的床号、姓名、新生儿的性别、手腕带,进行识别,做好交接记录。

转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共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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