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影赞助合同
电影赞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赞助电影《________》事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1.赞助对象:
1.1 名称:《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本片”),长度:________分钟。
1.2 主创班底:监制________,导演________,编剧________,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投资方:甲方及其合作方。
1.4 制作进度:预计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制作完成,计划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国内公映。
1.5 版本:本片为中文普通话并加中文简体字幕,并可根据海外发行情况翻译其他语言版本。2.合作内容:
2.1 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全面负责本皮立项、制作、审查和发行等事宜。2.2 乙方愿意有条件向本片提供赞助,具体为:
2.2.1 赞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赞助形式为现金;
2.2.2 赞助款项于本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________,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2.2.3 乙方提供上述赞助的条件为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本片相应冠名权、署名权。2.3 甲方及其合作方承担本片投资、制作的全部风险、责任,乙方不对本片投资、经营承担责任或风险,也不对此承担保证责任。
2.4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本片中享有下列署名权、冠名权:
2.4.1 在本片的完成片当中,将乙方作为联合摄制单位予以署名,具体署名顺序由本剧投资方最终确定。
2.4.2 在本片的公映完成片片尾中,将乙方的LOGO或企业名称作为鸣谢单位予以署名,具体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4.3 在本片的国内宣传活动过程中,乙方有权参与相应宣传活动,并在宣传活动中将乙方的LOGO或企业名称进行相应展示或列明,具体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4.4 乙方有权将其作为本片联合摄制单位的事实,作为乙方业绩,用于其企业对内对外各类宣传活动。
2.4.5 甲方应在本片公映后,向乙方提供________套本片相应宣传资料(含海报、宣传片、剧照等)和________份DVD,供乙方内部宣传使用。2.5 本片版权归属:
本剧的全部版权(含剧本、拍摄素材、完成片、宣传片等宣传资料、词曲和音乐等),均归甲方等投资方,具体由甲方与其合作方约定;乙方不对本片享有版权及播映权、经营权。3.其他事项: 3.1 保密:
3.1.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片剧本的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3.1.2 在本片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3.1.3 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3.2 不可抗力:
3.2.1 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3.2.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视作违约论。3.3 违约责任:
3.3.1 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履行或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为违约行为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赞助款_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提供款项,则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千分________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有延迟行使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不视为该方放弃权利或补救。
3.3.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包括利润损失或亏损、关联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或惩罚性赔偿等)、费用及开支(包括全部律师费用)。3.4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3.5 争议解决:
3.5.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3.5.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 合同生效与文本:
3.6.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3.6.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第二篇:电影赞助合同
电影《xxxx》赞助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乙方:xxxxxxx
地址:xxxxxxxx
联系人: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传真)
电影《xxxx》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由中共x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拍摄的一部以“xxxx”为背景的重大历史题材电影。该电影全部在xxxx境内拍摄,将充分结合剧情,有机展示xx的人文景观、民族风情及历史传承。为更好地挖掘和弘扬xx红色历史文化,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赞助乙方拍摄电影《xxxx》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赞助金额及付款方式
□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小写¥元整;付款方式: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回报方式
(一)本剧作品回报
□甲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电影版权授权使用,授权赞助单位将电影片花、剧照、海报、和著名导演、演员合影等物料用于商业广告和营销活动。
□片尾以特别鸣谢方式标出
(二)媒体宣传回报
□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上邀请甲方领导参加
(三)现场活动广告回报
□剧组影视产品的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画册上标上甲方宣传标识
□甲方领导或相关人员出席以该剧名义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作品拍摄完成发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套出版光碟成品。
四、摄制组账户
户名:xxx开户银行:xxxx银行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五、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遵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电影赞助合同
电影《xxxx》赞助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xxxxxxx 地址:xxxxxxxx 联系人:xxxxxx 电话:xxxxxxxxx xxxxxxx(传真)
电影《xxxx》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由中共x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拍摄的一部以“xxxx”为背景的重大历史题材电影。该电影全部在xxxx境内拍摄,将充分结合剧情,有机展示xx的人文景观、民族风情及历史传承。为更好地挖掘和弘扬xx红色历史文化,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赞助乙方拍摄电影《xxxx》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赞助金额及付款方式
□金额:人民币大写 拾 万元整,小写¥ 元整;付款方式: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回报方式
(一)本剧作品回报
□甲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电影版权授权使用,授权赞助单位将电影片花、剧照、海报、和著名导演、演员合影等物料用于商业广告和营销活动。
□片尾以特别鸣谢方式标出
(二)媒体宣传回报
□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上邀请甲方领导参加
(三)现场活动广告回报
□剧组影视产品的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画册上标上甲方宣传标识
□甲方领导或相关人员出席以该剧名义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作品拍摄完成发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 套出版光碟成品。
四、摄制组账户
户名:xxx 开户银行:xxxx银行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五、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遵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电影赞助方案
《傣乡童话》公益运作方案
(框架草案)
一、组织机构
监制单位: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宣传部
后期宣传推广赞助商
出品单位: 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
北京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
昆明姜运民影视制作工作室
联合摄制: 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
中国西部画院影视制作中心
北京荣氏玉尊珠宝有限公司
协拍单位: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炎黄文化基金
后期宣传推广赞助商
承制单位: 姜运民导演工作室
实施单位: 北京金马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运作方式
(一)拟请相关副部以上领导人(人大副委员长)题词。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炎黄文化基金与北京金马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助《傣乡童话》推广、宣传机构向有关申请、报批“铜牛奖”、“金鸡奖”、“华表奖”。
(二)协助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申报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三)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炎黄文化基金协助电影的推广、宣传机构参加国际儿童电影节。
(四)在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官方网站重点宣传及电影推广
宣传。
(五)在人民大会堂(或钓鱼台国宾馆)举办电影《傣乡童话》 新闻发布会及首映式。
1.拟请教育部、宣传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关工委等领导及将军出席新闻发布会。
2.拟请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关工委等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和观看《傣乡童话》首映式。
3.拟请各公益媒体负责人和北京主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和观看电影《傣乡童话》首映式。
4.拟请北京中小学校长、老师、中小学生家长及学生代表观看《傣乡童话》首映式。
(六)在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做一期专访。
(七)在全国重点城市以教育部的名义召开儿童素质教育研讨 会并推广电影《傣乡童话》的宣传、发行。
(八)在各公益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傣乡童话》。
(九)在电影《傣乡童话》片头(或片尾)制作以赞助商名义 的秒儿童公益宣传片。
(十)每张电影票捐赠1元人民币(拟),用于由中央五大部 委批准的“留守儿童救助项目”,与赞助商共同运作拍摄一部关于云南留守儿童教育电影影故事片(费用另计)。
三、费用预算:150万元人民币
(一)(二)电影海外推广、宣传费。新闻发布会及首映式费,包括:
1.人民大会堂(或钓鱼台国宾馆)新闻发布和首映式2个场
地的租赁费。
2.场地布置、活动实施、邀请领导及费用、媒体记者、纪念礼品、公关、宣传资料、主持人、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四)中央电视台相关电视栏目专访费用。公益媒体宣传费: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宣传报道费等。
(五)宣传海报、宣传画册、电影DVD碟片制作费等。
四、赞助企业回报(拟)
(一)片尾标版及赞助商字幕鸣谢。
(二)影片海报、喷绘、宣传册等宣传品背景板标注赞助企业名称LOGO。
(三)电影新闻发布会、首映礼等公关活动显著位置体现企业LOGO。
(四)电影新闻发布会主持人现场鸣谢赞助企业。
(五)赞助企业领导人在电影片头署名监制或策划并出席首映会、庆功会等。
(六)线上体现:
1.首映会、庆功会电视台直播视频前贴片+角标广告。
2.线下活动所有视频(点播)前贴片广告5秒+角标广告。
(七)、剧组免费在宣传画册扉页(2P)刊登企业形象或产品广告;赠送企业200本宣传画册和电影DVD碟片。
(七)双方还可以商议其他的回报方式。
备注:红色字体为赞助方的回报,赞助费可以采取基金会的方式,赞助费总额33%可以享受基金会抵税。
第五篇:赞助 合同
甲方:山东轻工业学院校学生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可口可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说明
1、项目:2012年山东轻工业学院迎新可口可乐赠饮宣传活动。
2、内容:在九月四号开学当天在三餐路南首设立赠饮宣传点。
3、时间:2012年9月4号。
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可口可乐饮料七千瓶。
2、合同签订结束,乙方应将所赠饮料于2012年9月4送到指定地点。
三、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合同签定结束后,甲方要在9月4号将赠饮料指定地点分发给新生,做好赠饮宣传活动。
四、约束机制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此次的活动并收回一切饮料。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此次的活动。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2012年9月4号。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双方均可协商解决。
3、如活动期间学校秩序有变,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协商。
4、本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5、乙方在活动时对甲方进行监督,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山东轻工业学院校学生会乙方:可口可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印章:
山东轻工业学院校学生会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