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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1-66704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1 10:07: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

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 [2008] 50号),推进首都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的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和补偿机制,结合我市中医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可操作原则;坚持公益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奖惩结合原则。

第三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运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第三方评估和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市、区(县)属公立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体,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并负责组织管理。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内涵建设、财务管理、医院管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六条

基础建设。中医医院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达到《中医医院的建设标准》,中药房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标准》。

第七条

内涵建设。能够突出中医医院的发展方向,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中医药服务功能得到具体体现,中医药诊疗技术应用广泛。

第八条

财务管理。经济活动运行机制严格规范,财务、物价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专项经费使用合理,保障中医药继承和发展的经费得到落实。

第九条

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合理,规章制度健全。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人力资源配备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

中医药文化建设。医院的服务理念、形象能够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部署和安排。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各区(县)卫生局会同区(县)财政局,依据本办法和《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分别制定本辖区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分别负责同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实施。

第十二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中医医院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的年度考核,可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行业机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章

年度考核评价时间和程序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考核计划、考核实施、考核结果的确认、考核结果的公示和考核结果的反馈等。

第十五条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各区(县)卫生局应分别于每年度5月底前制定当年考核计划,并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相应资质行业机构对所属中医医院进行年度绩效考

核。

第十六条

考核实施结束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中医医院日常考核情况,于7月底前完成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估报告,作为考核结果应用的依据。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市中医医院监管和中医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政府对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的重要举措。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报刊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并作为市、区(县)财政部门编制单位下年度经费预算的依据。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得分等级,对中医医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在下年度部门预算中进行分级补助。具体是:

(1)考核成绩85分以上,按10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2)考核成绩70分—85分,按8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3)考核成绩60分—70分,按7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按50%比例负担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日常考核结果,可作为医院职能部门、责任人、职工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可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调整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第六章

考核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遵守考核规则。考核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对自己承担考核工作的考核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考核监督。财政、卫生、中医、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相关职责对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以及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管评价作用。确保公示制度落实。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自律监督管理作用。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形成的工作计划,结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制订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

规范医院内部管理,更好地激发员工实现医院目标和改善绩效的积极性,使医院步入现代医院管理的轨道上来,建立和完善以目标为导向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激励考评体系,提升医院的组织效能和员工积极性,确保医院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公开的原则·考评的标准、程序、责任公开

客观的原则·方式、规则、方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

·目标由部门制定

·数据由财务科、信息科出具 反馈的原则·考评结果反馈 ·肯定成绩、进步

·指出缺点、不足 ·提供改进建议 实用的原则·简单、易操作、有效 制度的原则·是铁的纪律和约束

培训的原则·对考评实施者进行不断培训 差别的原则·差别要明显

双向的原则·员工与主管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主管评价下属,下属也评价主管 第三条 绩效考核时间

医院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和绩效考核。月度考核一月开展一次,考核一年开展一次;年终个人考评以科室为单位进行。

第四条 绩效考核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考评,谁知情、谁考评,谁负责、谁考评的原则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相关部门或主管,绩效考核者需要熟练掌握绩效考核流程、考核制度,做到与被考核者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审核者是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主要作用是对考核结果的审核批复,接受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申诉。

第五条 绩效考核流程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每月底将本月各科室考核情况上报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经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交人力资源科汇总,报财务科实施。

第六条 主要指标(KPI)

KPI指标主要有:行政管理、工作质量、优质服务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指标在考核科室及员工时使用,主要考核劳动纪律和各种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指标主要包括科室员工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技能操作及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和其它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说明书而定;

优质服务:优质服务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关联科室满意度等。第七条 月度考核评分

KPI考核指标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1分为10元,可累计人次扣分。第八条 考核评分

全年各月考核指标的算术平均成绩+财务类指标+流程类指标+客服类指标+发展类指标+雷区激励指标得出考核评分。

第九条 月度考核结果决定科室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

1、各科室的绩效工资依据医院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应用到医院对科室的一级分配中;

2、科室内部的绩效工资依据本科室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二次分配,科室二次分配方案每月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科、分配结果上报财务科,由人力资源科提请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分配不合理部分提出修改或建议。

3、院长对各级考核结果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与考核结果不符,对各级考核者进行连带处罚。

第十条

科室考核结果与各科室评奖评先及科室贡献奖挂钩;个人考评结果作为员工晋级、调资、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依据。

第十一条

在月度绩效考核和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考核期间或考核结束2天内直接向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申诉。申诉时需要填写《考核申诉表》,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将员工申诉统一记录备案。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组织申诉人直接领导、绩效委员会对申诉评定处理,如果申诉事实成立,更正被考核人的处理和处罚,并对恶意报复者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在申诉评审完成后2天内将申诉评定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文件及每月考核结果由薪酬绩效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统一存档。

第十三条 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本考核方案进行修订时,由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草拟修改方案,经班子研究、党总支讨论,提交院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 本考核办法由医院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绩效管理考核标准

临 床 科 室

一、行政管理(20分)

(一)遵守劳动纪律

扣分依据: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说明书职责。做不到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排班、交接班,一人一次或一项做不到扣0.1分。

3、无佩戴胸卡,发现佩戴首饰、涂指甲、留长指甲等,一项一人次扣0.1分。

4、工作衣、帽、裤、鞋不整齐,头发过肩、长发不戴发网、头发散乱,穿拖鞋,一项一人次扣0.1分。

5、值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一人次扣0.5分。

6、值班期间睡觉、脱岗、酗酒、仪表仪容及着装不整,影响医院形象的,一项一人次扣1分。

7、不服从医院安排、调配,一人次扣1~2分。

8、值班期间在工作场合吃零食,一次扣0.1分。

9、工作场合干私事,一次扣0.5分。

10、发现病房及工作场所存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一辆车扣1分。

11、严禁非法药商进入各科室及各诊室。发现一次扣2分。

考核方式:每月至少抽查4次。由院长、主管领导、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分别进行抽查。

考核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

(二)及时完成指令性任务

扣分依据:

1、医疗:医院遇到应急事件、突发事件、主要业务学习、讲座、考核、会议或者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如:巡诊、义诊及卫生支农等)无故不到或缺席者,每人次扣1-2分。(护理部、院感科每人次各扣 0.5分)

2、医院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各级主管不及时传达、或传达不到位,每次扣1分。考核方式: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行政性会议由办公室监督记录,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及会议分别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监督记录。检查科室传达会议记录,现场提问会议内容知晓情况。

考核部门: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

(三)实习生、进修生管理

扣分依据:发现科室擅自接受进修、实习人员的,除补办相关手续外,每人次扣5分。违反医院及国家制度及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要点: 医疗:

1、一切进修、实习人员必须由医院主管职能部门统一安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

2、相关科室接到介绍信后要积极安排带教老师。

3、带教科室及老师对进修人员有管理责任,要维护医院形象,不得违法执业,不得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4、进修、实习到期后,要积极办理转科、或者离院手续,相关科室不得擅自容留。护理:

(1)护理实习生考核项目和方法同我院护理人员,实习生和进修生存在的问题对所在实习科室扣分。

(2)擅自接收实习生(进修生)者,在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和实习鉴定中弄虚作假者,一人次罚款扣1~2分。

考核方式:不定期业务查房 考核部门:医务科、护理部

二、工作质量(60分)

【医疗质量】(依据:医疗质量绩效考核细则)

A、医疗文书

(一)病历资料

1、扣分依据:医疗文书未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院规定书写(不及时、不规范、不真实),每份每次扣0.3分。

考核方式:业务质量查房,每周查房或通过医师工作站监控管理系统进行督导抽查。

考核部门:医务科

2、扣分依据:病案甲级率≥9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3分,每份乙级病历扣1分,丙级病历扣2分。

考核方式:由病案终末质量监控员对归档病历进行审阅、打分。对存在重大缺陷的病历返还科室重新整理。每月将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后上报医务科。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进行抽查。

考核部门:医务科

3、扣分依据:病历资料及时归档率100%。延时归档病历每份扣0.5分,病历丢失每份扣2分。

考核方式:病人出院当日内主管医生必须将病历资料整理完毕,并由科室统一存放。每周五病案室工作人员到科室收取上周五至本周四的出院病历。

考核部门:医务科

4、扣分依据:实现病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检查中每发现一处存在问题扣1分。

考核要点:

(1)病案管理人员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病案管理制度(包括病案管理、借阅、复制等)。

(2)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好病案资料,防止丢失。

(3)对病案首页实行微机化管理,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编码、疾病分类。(4)为医疗、教学、科研及时提供准确的相关医疗数据。

考核方式: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

考核部门: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

(二)处方

扣分依据:

1、普通处方合格率≥95%,麻醉处方合格率100%。每份不合格普通处方扣0.1分、不合格麻醉处方扣0.2分。

2、认真落实“四查十对”,处方审核双签名,调剂、配伍无差错,发现一次一项查证属实后扣0.1分;

考核方式:按照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组织处方质量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考核部门:医务科、药剂科

(三)各种记录

各科室必备医师交接班记录本、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术前讨论记录本(手术科室)、危急值登记本等。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每次扣1分。

考核要点:

(1)病区每天要进行交接班并记录,内容、格式规范。

(2)疑难、术前病例讨论每月不少于2次,内容、格式规范。(3)死亡病例要在1周内进行讨论,内容、格式规范。(4)医技科室报告的危急值要随时登记。考核方式:每月进行检查、督导。考核部门:医务科

B、医疗核心制度落实

扣分依据: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等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及医患沟通制度执行情况。每发现一处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每人次扣1分。

考核要点:

1、履行首诊负责制应注意的重要环节: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和科室为首诊医师及首诊科室。

(2)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会诊、转科、转院负全部责任。(3)对于经会诊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病人,要及时通知拟转入科室,待转入科室安排妥当后再将病人转科,危重病人首诊医师要亲自护送转科。

(4)对于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但病情危急不宜搬动的病人,首诊医师要请求相关科室紧急会诊并共同参与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安排转科或转院。

(5)首诊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有组织紧急会诊、转科等决定权,任何科室不得推诿或拒绝。

2、每月定期抽查各种讨论记录本及医师交接班记录本。

3、定期参加病区的晨交班、医师查房、及病例讨论。要求危重患者床旁交班。高级职称医师每周大查房2次。病例讨论有科主任主持,3位医师以上发言,有总结。

4、重点抽查危重(死亡)病历中医嘱、告知书、沟通记录、抢救记录等。

5、抽查会诊(转科)病历中会诊医嘱、时间,会诊内容及意见在病程记录或转科记录和医嘱中的显示。

6、抽查是否落实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诊及转诊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7、抽查手术病历中术前讨论记录、术前小结、术前(术中)告知、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8、抽查特殊检查治疗病历中有创操作、输血、抗癌化疗等相关记录和知情同意签署情况。

9、抽查病历中医患沟通记录情况。

考核方式:每周业务查房,每月汇总考核结果。考核部门:医务科

C、规范治疗,合理检查、用药

扣分依据: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及治疗每人次扣0.5分。考核要点:

1、对治疗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药物严禁堆砌使用(特别是一些中成药)。

2、严禁随意加大药物剂量或延长药物应用时间。

3、严格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第39号)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严格按照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及使用权限的有关规定使用抗菌药物。

5、不得无指征、滥用、重复使用、随意更换抗菌药物,给药方法正确,掌握剂量及疗程。

6、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应用指征。

7、严禁无指征进行非常规检查或重复检查(一个月内同类检查两次正常再行检查)。

8、该进行的常规检查、检验项目无故不开展。

9、医院继续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每月进行通报。

10、通过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用药及检查。

11、每月通报科室及个人药占比。

12、对连续三个月销售排名前十位的药品予以停用。考核方式:每周业务查房,每月汇总考核结果。

考核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务科、质管科、药剂科

D、“三基三严”考试及考核。

扣分依据:考试、考核不合格每人次扣1分,医院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考核要点:

1、根据医院培训计划,组织科室人员积极参与。

2、医院定期组织三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重点为体格检查、心肺复苏、电除颤、气管插管、呼吸机操作、各种穿刺技术,以及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等。

考核方式:每季度组织进行三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考核部门:医务科 E、医疗安全

扣分依据:对违反以下规定的行为每次扣0.5-1分。考核要点:

1、加强危重病人管理

(1)施行病区危重病人集中管理,重点监控。

(2)认真落实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转诊制度、抢救制度等。

(3)依托医院信息化系统,实行危重病人日报告制度。

(4)对个别治疗、手术风险较大的病人、特殊身份病人、以及医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风险备案制度。

(5)保障抢救药品及设备完好。

2、对新入院病人要在服务态度及责任心上下功夫。

3、建立并落实大额医疗费用患者报告制度。

4、落实临床科室三线值班医师值班制。

5、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急诊部、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室、抢救室等)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有安全管理目标与措施。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操作规程,抢救设备处于应急状态。

6、各科室按规定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不瞒报、不漏报。

7、建立并落实医疗纠纷分析讲评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8、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及手术部位。

9、加强对“二次手术”的管理,对“非计划性二次手术”要及时进行分析、反馈、整改。

10、严格执行口头医嘱制度,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

11、严格执行危机值报告制度。

12、开展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一次。考核方式:每周业务查房,每月汇总考核结果。考核部门:医务科

F、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

扣分依据:对违反以下规定的每人次扣1-5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规定处理。考核要点:

1、认真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诊疗科目、项目及新技术准入制度。

3、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杜绝无证执业。

4、各临床科室严格按照诊疗范围收治病人。

(1)医院将根据近年来收治住院病人的疾病谱重新调整临床科室诊疗范围。

(2)临床医生(包括急诊、门诊医生)要严格按照科室诊疗范围开具住院证,分诊及收治病人。

(3)对于同时伴有多种疾病的病人要以本次就诊的主要诊断进行收治。(4)严禁各科室在分诊、收治病人时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开展不正当竞争。

5、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外出会诊派出审批登记制度。考核方式:每周业务查房,每月汇总考核结果。考核部门:医务科

【护理质量】(依据:《河南省医疗机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及方法》和《医院护理质量管理细则》内容要求,结合《河南省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暨综合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扣分依据:

1、基础护理质量:每位患者满分100分,95分为合格,低于合格标准,每位患者每下降1分扣0.1分。

2、重危病人护理质量:每位患者满分100分,95分为合格,低于合格标准,每位患者每下降1分扣0.1分。

3、健康教育质量:覆盖率100%,一位病人不宣教扣0.1分。

4、消毒隔离质量:满分100分,100分为合格,低于合格标准,每下降1分扣0.1分。

5、病区管理质量:满分100分,≥90分为合格(我院制定的标准),低于合格标准,每下降1分扣0.1分。

6、护理文书书写质量:

体温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健康教育记录单、术前访视记录单:每份满分100分,每份≥95分为合格,低于合格标准,每页下降1分扣0.1分。

7、急救药品、物品及仪器管理质量:满分100分,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率100%(以主要项目计算完好率),低于合格标准,每下降1分、下降1% 各扣0.1分。

8、各种登记本质量:满分100分,每下降1分扣0.1分。

9、基本护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满分100分,每下降1分扣0.1分。

10、技能考核:

(1)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熟练:操作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扣0.2--0.5分。(2)护理人员能有效使用相关抢救仪器,急救技术和急救护理操作规范、熟练:操作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扣0.2~0.5分。

11、专业知识考核: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扣0.2~0.5分。

12、病人护理:

(1)无及时巡视病人和观察病情,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一人次扣0.5分。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分。(2)漏测生命体征、体温38℃以上无加测,体温37.5℃以上无改q4h测,一项一人次扣0.1分。

(3)病人床单元血渍或污渍无及时更换(翻动病人影响病情者除外),一项一人次扣0.1分。

(4)根据病情需做口腔护理而无做者,一人次扣0.1分。(5)病人发生压疮、烫伤等护理并发症者,一人次扣1分。

(6)难免压疮无护理会诊记录、无护理措施者,一人次扣0.5分。(7)病人家属自己换液体、自己拔针,一项一人次扣0.5分。

13、消毒隔离

(1)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器用后无及时毁形,一次扣0.1分。(2)做治疗时无戴口罩,一人次扣0.1分。

(3)治疗室物品无按要求分区放置,一次扣0.1分。

14、护理文书

(1)无按要求使用护理记录单记录病人病情变化者,一人次扣0.2分。(2)伪造病人生命体征,伪造病人病情,一人次扣0.5分。(3)体温单与原始记录(检温单)不相符,一人次扣0.1分。(4)重危病人无护理计划,一人次扣0.2分。

(5)其它:无使用或不规范使用压疮危险因素评估表、健康教育记录单、住院病人告知书、手术病人安全核查表等,一人一次扣0.1分。

15、病区管理

(1)无使用或不规范使用床头卡(床头卡与病人不相符),输液巡视卡、吸氧卡、翻身卡,一项一人次扣0.1分。

(2)氧气筒无“空”、“满”标识,一次一筒扣0.1分。

(3)病人身份识别:按要求需使用腕带辨别病人身份而无使用或不规范使用腕带者,一人次扣0.1分。

(4)病区走廊或病房使用煤炉,一个一次扣0.1分。(5)治疗用冰箱内放置私人用品,一次扣0.1分。

(6)病人一览卡上,无护理级别标识,一人次扣0.1分。

(7)加药后的液体无加药者签名,无记录药名、剂量、加药时间,一瓶一项一次扣0.1分。液体加药后无按压棉球,溶媒开启后无注明开启时间,一瓶一项一次扣0.1分。

(8)治疗室内存放过期药品,一个品种一次扣0.1分。

(9)为患者治疗无按要求使用治疗盘或治疗车者,一人次扣0.1分。

16、安全管理

(1)按照《医院护理差错管理》规定,发生一般差错扣0.5--1分,严重差错扣1--2分。(2)隐瞒差错、护理不良事件、护理并发症(压疮、烫伤等)者,对当事人和护士长分别加倍扣分。

(3)违反操作规程或要求,一人一次扣0.2分。

(4)非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一人一次扣0.2分。

(5)无按要求使用警示标识,一项一次扣0.1分。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视情节对当事人和科室进行扣分。

(6)无按要求对病人和物品采取安全措施,一次一项扣0.1分;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17、护理管理质量:

(1)护士长工作质量:按护士长工作质量评价标准,满分100分,≥95为合格,每下降1分扣1分。

(2)护理质控考核组成员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项一次扣0.5分。(3)登记报表上报:漏报一次扣0.5分,迟报一次扣0.1分。

(4)科内每月无按要求组织本科护理人员业务学习、业务查房,一次扣一项1分。(5)科内每月无按要求护理质量检查、跟踪监控,一项一次扣2分。

(6)科内每月无按要求对本科护理人员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一项一次扣1分。(7)科内每月无按要求召开工休座谈会,无按要求开展满意度调查,一项一次扣1分。(8)科内无及时组织护理差错、护理不良事件讨论,一项一次扣1分。

18、产房工作质量:

按照产房工作质量标准要求,满分100分,90分为合格,低于合格标准,每下降1分扣0.1分。

考核方式:采用不定时考核、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的方法,对全院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二级护理管理负责制,每月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护理质量绩效考核奖惩。

考核部门:护理部

【医院感染】(依据:医院感染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扣分依据:

1、医务人员未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标准预防措施等,发现1次每人扣0.1分;

2、医务人员工作期间未按要求着装,发现1次每人扣0.1分;

3、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后未按要求清洗、消毒或灭菌,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存放不符合要求,或使用过期物品,发现1次扣0.5分;

4、漏报医院感染病例,发现1次扣0.5分;

5、无故不按时做细菌培养,发现1次扣0.5分;

6、消毒、灭菌、开启无菌物品、输液加药等未按要求登记或注明时间、姓名等有关内容,发现1次扣0.1分;

7、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重复使用,发现1次扣0.5分;

8、医疗废物不按要求回收、分类,发现1次扣0.1分;

9、发现院内感染有暴发流行趋势时,临床科室应第一时间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有瞒报、谎报等不当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分。

考核方式:业务查房,由感染管理科检查记录。考核部门:感染管理科

第三篇: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评价各科室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着重体现科室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以及中心工作任务情况。

(二)力求体现医院职工素质、工作作风与效能。

(三)注重体现医院廉政建设和社会形象建设。

(四)全面体现“百姓放心医院”和“平安医院”。

二、考核机构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科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组 长: 成员: 办 公 室:考核办 考 核 办 主 任: 成 员: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建立考核日誌并记录;医院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

(二)建立个人综合考核档案,不良业绩记录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三)建立药品合理使用、单病种合理检查、患者满意度档案。

(四)通过考核办监督、举报电话、医院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五)医德医风,行政查房,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考核主要由院办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要求每月28日前将考核情况交考核办。

(六)考核人员及时将考核情况汇总,每月28日前交考核办。考核办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兑现考核工资。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元,考核办考核到科室,由科室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到个人。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既往有关制度与本条例相冲突者,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未涉及内容,以原有规定或其它职能配套措施为准。有关奖励条款以原文件为准,通过考核一并兑现。

(一)医德医风与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违者每次扣1分,超过半小时,扣2分。

2、院领导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晨会交班并签到,无故不参加或不签到者,扣1分∕次。

3、上班时应按要求着装,佩戴工号牌,违者扣1分∕次。

4、全院职工(包括疾控及卫生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关机扣1分/次。

5、值班做私事、看电视、玩游戏、私自换班、从事其他与工作不符的活动,扣4分/次。

6、酒后上岗扣10分;查房、接诊时吃零食、抽烟、接听手机,发现或被举报扣1分/次。

7、工作时不论任何理由均不能与病人发生争吵,凡因态度不好、解释不耐心而与病人发生争吵,扣10分/次,造成投诉、影响恶劣者予全院通报批评,扣20分,同时扣科室负责人4分。

8、科室指定一名考勤员,如实记录科室员工的出勤情况,于每月3日(公休日顺延)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报院办室。每迟报一日扣考勤员1分。如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视情节分别扣科室主任、护士长、考勤员2-6分。

9、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无故缺席者扣4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者扣2分。

10、凡被发现或举报个人或科室私自收取现金者,经核实取消当月考核工资。

11、员工未执行首问负责制,或因服务不热情、推诿病人,造成病人离院或转住他科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每次扣10-20分。年终时不予评先评优,并影响科室评先。

12、同事之间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的关系,工作场所不得发生争吵,否则当事人双方各扣5-10分。

13、凡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拉关系、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病人财物者,虽未造成事实,但遭到投诉者,扣10分/次;造成事实者扣10分/次,没收红包及物品并处以钱物10倍罚款,年终不予评先。

14、对医院临时布置重要、紧急工作,相关科室不能积极主动承担或不能如期保质完成的,扣科室负责人10分/次,扣相关工作人员10-20分/次。

15、不参与科室晚夜班的科主任,白天无特殊情况应在班在岗,无故脱岗扣10分/次。

16、科室环境卫生有损医院形象的,每次扣科室4-10分/次。

17、员工请休各种假期时,须先到院办室领取并填写《假期申请单》,按程序批准后交院办室备案,否则除按考勤管理办法处理外,全额扣发休假期间的临时性生活补贴(考核工资)。

18、每季度病假5日内每天扣1分,从第6日起病假期间全额停发生活补贴。事假期间全额停发临时性生活补贴(考核工资)。同时执行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行政后勤

1、行政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应主动为临床服务,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无故推诿工作者,扣10分/次。

2、保卫科加强院内安全巡查,院内出现纠纷闹事现象,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协同制止事态发展,回避或不作为者,扣10分/次。

3、财务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财经制度。发生差错,漏收款、漏结账现象,除所欠金额全部由个人赔偿外,扣10分/次。经审人员认真进行各科收入登记、核算效益工资,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4、后勤、药品、设备科严格执行本科各岗位职责。凡接到临床科室要求办理的工作报告或电话,必须认真及时解决,消极应对者扣4分/次。

5、药剂科认真、准确统计“四个排队”,工作不到位,错一处扣2分/次。

6、后勤、药品、设备科维修人员要求每周到科室进行一次家俱、空调、设备巡检并记录。维修不及时或不进行巡检者,扣4分/次。

7、医务科、护理部经常不定期下科室检查、督导医技、护理质量,每月及时将考核记录如实交考核办,考核记录不完善或不真实,扣4分/次。

8、院办室严格遵守科室工作制度,按时做好医德医风问卷调查、组织行政查房,人事统计、劳动工资、职称考核和晋升、职工福利、劳动考勤、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9、院办公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职责。负责草拟文稿,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并记录,做好上传下达、文件传阅与存档、大事登记,收集各类信息加强医院宣传、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相关接待工作;工作不到位者扣4/次。

10、工会抓好医院文化建设,履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离退休人员服好务。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11、总值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要求巡视,协调处理各种问题并记录。未按要求巡视或处理问题不及时,扣4分/次。

12、药剂科、医疗保险科,医务科、院办室按职责范围认真准确“八个排队”,工作不到位,错一处扣2分/次。

(三)医 疗 质 量

1、医务科有责任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形式为:

(1)每季度组织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全面医疗质量检查。

(2)每月由业务院长、医务科、质控科进行医疗环节及终末质量检查。(3)每月配合值班院领导查房及各种临时性不定期检查。

(4)每周由质控科下科室进行环节质控检查。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扣罚标准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医疗质量管理例会一次扣5分。

(2)值班医生未床头交接班,无交接班记录扣4分;记录不完整,敷衍了事扣1分/次。

(3)值班医师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一次扣4分。

(4)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术后不随访,一例扣4分。

(5)违规出具病情证明,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6)违规开药或检查,遭到患者投诉,扣10分/次。

(7)带教老师不认真带教,忽视无菌操作观念者,扣2分/次。

(8)

三、四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违者扣10分/次。

(9)手术间严禁接听手机,被举报者扣0.5分/次。

(10)手术医生忽视手术清点制度,不认真配合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扣5分/次。(11)值夜班无特殊情况11:00以前到值班室休息者扣1分/次;值整班下午上班时间仍在值班室休息者扣1分/次。

(12)违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4分。

(13)遗失、损坏病历、或私自外借、复印,未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

(14)疑难病历讨论或教学查房记录,每周一次,缺一次扣10分;月质量分析缺一次扣10分,未认真书写、分析,扣4分∕次;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本,未及时认真完成,扣10分∕次;如实记录、及时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如发现纠纷投诉未记录、处理不及时,扣10分∕次。

(15)科室内疑难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又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10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扣10分∕次。

(16)各种医疗工作投诉到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反馈到当事科室,科室自行处理,患者满意不扣分,经解释患者仍不满意并存在明显不足,扣10分。

(17)医疗工作投诉时,被投诉科室有责任及时向医务科提供事情经过、科室讨论意见、科室处理决定、病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发生纠纷,科室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医务科调查和调解,一次扣10分。

(18)检验标本的接送及检验结果的发送实行签字核对制度,发现问题扣1分∕次;各种申请单要填写完善,字迹清晰,因此导致检验结果无法发送者每次扣1分。

3、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整份病历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扣4分。

(2)入院记录未按时完成(24小时内),延迟1天扣1分;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超过1天扣1分。

(3)住院记录、医嘱错字、别字、中英混写、不规范修改(涂改、刮改、粘贴等)等,一份病历累计每三处扣2分。

(4)上级医师审签不及时,非执业医师书写医疗文书应24小时内审签,一般文书应72小时内审签,延迟签名2处扣1分,由上级医生共同承担。

(5)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延迟一天扣1分。

(6)第一诊断依据不充分,扣1分。

(7)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下诊断,一处扣0.5分。

(8)上级医师未及时查房,延迟1天扣1分;无查房扣4分。

(9)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10)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特检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记录中及时反映,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1)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执行,未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1处扣1分。

(12)医疗文书及知情同意书中应该有患者及家属签字未落实一处扣4分。

(13)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医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品种、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0分;

(14)医嘱中画线、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3处扣2分;

(15)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接收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输血病志、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连续三天病志、死亡讨论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记录、会诊单、知情同意书、输血申请单等未及时完成,延迟1天扣1分,迟3天按缺页(项)处理,扣2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涂改等)每3处扣1分。

(16)病历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未造成影响一张扣1分;

(17)模仿上级医生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2分;

(18)医生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1分,化验单、特检报告单不及时归类粘贴,扣1分/次;

(19)其它环节质控、终未质控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按《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一份病历一个中度缺陷扣2分,二个中度缺陷扣6分,三个以上扣10分。

(20)按处方规范要求,一张不合格处方扣1分。

(21)出院病历超过4天未完成,由医务科统计上报,延迟1天扣1分(周日、节假日延后)。

4、门诊急诊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10分。

(2)过敏史未填写扣2分。

(3)门诊急诊病历书写不规范、完善,重要症状、体征、检查、诊断、诊疗措施等遗漏,扣2分。

(4)门诊急诊病历无就诊时间、科别每处扣1分。

(5)门诊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名或辨认不清,扣1分。

(6)请会诊无记录,扣2分。

(7)危重留观病人无交接班记录,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检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中反映,一处扣4分。

(8)急诊留观病人不超过3天,违者扣4分。

(9)门急诊接诊病人时,根据病情需要做出相应处理后按专科专治收入院,违者扣5分。

(10)120急救电话占线一次扣5分/次,救护车未按规定时间出车扣5分/次,造成投诉扣10分/次,救护车基本配备设备不全、人员不到位扣5——20分/次,5、医技质量

(1)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理报告单等病历资料,每份扣10分;

(2)穿刺涂片、特殊样本等通知检验科未及时到场者一次扣5分;

(3)各种化验、特检、放射报告单无故不按时报送,扣2分/次;

(4)各种化验、特检、放射报告涂改、不整洁扣1分;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扣罚10分。

6、医院感染、传染病管理质量扣罚标准

(1)对法定传染病按时限报告疫情,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迟报一例扣4分,漏报一例扣10分,肺结核漏转一例扣4分。未及时登记一例扣2分。报卡与登记不相符一处扣1分。报卡、网卡、登记做到100%吻合,不得事后随意修改,发现一次扣2分。

(2)死亡病例迟报一例扣4分,漏报一例扣10分。根本死因填写准确,疾病链成立,错误一处扣1分。

(3)各种报卡登记及时,一次未及时登记扣2分,字迹潦草难辩、涂改每一处扣1分,漏项一处扣1分,错项一处扣1分,门诊日誌登记未达75%,缺1人次扣1分。

(4)肠道门诊、发热门诊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检查不符合要求,因工作疏忽造成传染病流行,视情节轻重扣20-30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对违反操作规程,滥用抗菌药物造成病人医院感染的一次扣20分。发现使用不合格无菌物品一次扣10分,造成医院感染一例扣20分,造成纠纷及经济损失者扣罚当月考核工资,并承担相应责任。

(6)医院感染病例于24小时内上报院感科,迟报一例扣1分,漏报一例扣2分,未发现、及时控制院感病例导致医院感染流行者,视情况扣20-30分。

(7)检验科、放射科要按要求做好传染病登记和相关资料上报工作;药剂科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检验科负责医院感染常规监测、病原微生物培养、药敏试验、耐药监测,定期总结分析,药剂科、检验科向感染科书面反馈一次;如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扣科室10分。

(8)后勤科负责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坚持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作好监测工作,登记完善。检查一次不合格扣科室4分。

(9)妇产科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免费接种,除禁忌症外,接种率达100%,相关科室做好冷链的保管,冰箱温度记录,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7、教学、服务质量扣罚标准

(1)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知识培训一次扣4分,考试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分,不及格扣4分。

(2)认真做好见习带教工作,未及时做好安排及准备工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

(3)认真做好实习带教工作,发现实习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带教老师应及时向科教科汇报,因知情不报未能及时处置导致不良后果者扣罚10分。

(4)在定期评教活动中,学生评价不满意的老师扣罚4分。

(5)在服务满意度调查过程中,被患者评议为不满意者扣4分。

(四)护 理 质 量

1、护理部有责任对全院护理单元和护理人员工作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查,考查方法:(1)每季度组织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全面护理质量检查。(2)每月由业务院长、护理部、质控科进行护理质量抽查。(3)每周由护士长以夜查房或节假日查房形式进行不定时检查。(4)每天由护理部进行随机检查及督察。

2、护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1)科室护理人员必须服从护士长工作安排,不能私自换班、随意集假、要假,违者扣当事人4-10分/次。

(2)凡由护理部夜查房或院总值班发现护士脱岗或睡觉者每次扣10分。(3)凡发现科室排班与上岗人员不符,扣科室2分,同时扣当事人及护士长各1分。

(4)医院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时,护士被点名批评扣10分。

(5)坚持交接班和查对制度,做到班班查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未做到者一次扣当事人2分,未按时执行医嘱一次扣2分。

(6)做好病人的出、入院工作。在接收安置新入院病人时,必须详细向病人介绍《入院告知书》,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入院告知书上签上名字。病人出院时应及时清理好每日清单,协助病人办好结账手续及相关出院手续,做好出院前健康指导。以上工作未做好致病人意见或吵闹者扣当事人2-10分/次。

(7)各科室必须增收节支,合理收费,凡因收费不合理,多收乱收,上告医院或护理部,经查实,扣科室10-20分,扣当事人4分。

(8)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护士长和总务护士必须每天参加晨、晚间护理。对新病人、危重病人、新开展的手术病人、大手术病人,护士长应连续三天到床头问候,一次未合格扣当事人1分。

(9)各种护理标记齐全、统一,填写及时、完整、准确无误与医嘱一致,一人一次未达要求扣1分。

(10)病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做好新入院病人卫生处置和住院病人个人卫生工作,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处置,以上一项不和要求扣1分。

(11)及时做好阶段性健康教育(入院、术前、术后、特殊检查、出院),病人能基本掌握,一项不了解扣1分。

(12)护理人员对本科室危重病人要做到“五到床头”、“十知道”,护士长对本病区要做到“九知道”,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凡因护理不周致并发症发生,扣科室10分,扣责任人20分。

(13)加强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保管,按要求备用完好,一项不合要求扣当事人和护士长各1分。影响抢救者,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14)加强麻醉药品的保管,做到专人、专柜、专锁,班班交接,未记录、未交接扣1分,遗失扣当事人10分。

(15)治疗柜内药品应专人负责清点,标签醒目,分类放置,做到“三无”(无沉淀、无霉变、无过期),检查时发现不合要求每次扣当事人1分。

(1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坚持无菌操作原则,预防院内感染,如有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1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积极做好手术准备,按《省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做好手术前、后访视,凡一处不合要求者扣当事人1分,延误病人手术造成影响者,扣10-20分。

(18)供应室所供应的各类物品必须符合要求,按《省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凡一项不合要求扣2分。

(19)急诊科各项工作突出一个“急”字。接诊病人迅速,治疗抢救及时,医护配合好。急诊工作流程合乎要求,做好急诊各项记录。凡一项不合要求扣当事人2分,对病人造成影响者,另行处理。

(20)坚持护理信息数据登记制度,做到不虚假、漏报,每月5日护士长上报护理部,每推迟一次扣护士长1分,漏报扣2分。

(21)严格差错事故管理制度,严禁漏报、隐瞒差错及事故,一经发现,扣护士长1分。发生一般差错后,由当事人写出事情经过,科室三天内必须进行讨论、分析和初步定性,一周内上报护理部,大差错和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如登记、上报不及时,记录不清楚,无科室分析讨论处理意见,扣科室10分。

(22)如因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一般差错者,扣4分,构成大差错者扣10-20分,构成事故者,按事故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23)各科室每月在科内进行专科护理业务讲课一次,组织业务查房一次,每半年对本科护士进行“三基”知识考试一次,每半月召开工休会一次,每季度出一期健康教育专栏,每缺1次扣科室4分、扣护士长2分。

(24)各种护理文书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客观,对错误的修改正确,记录方法正确,签全名,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25)入院告知和入院评估及时、准确、无漏项,遇急症、抢救等情况24小时内完成,未完成扣4分;抢救记录应6小时内完成,未完成扣4分。

(26)鼓励护师以上职称护理人员带教护生,规范带教流程,如因老师带教不严,产生不良影响,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27)加强教学管理,各科室对实习生必须做好入科教育,科内业务小讲课,出科时进行理论和操作考试,每1处不合要求扣1分。

(28)加强护士长管理。实行护士长任期目标管理,即护理部制定综合考评细则,每月测评1次,半年综合评定1次,考核办法按《细则》标准进行,每项次不合要求扣1分,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能续任护士长岗位。

(29)加强五年内护理人员(含新调入、新招聘)管理。

①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凡年考核不足100分者扣10分,新分配、新招聘护士将不予转正,过转正期的降级使用,拟晋升的不予晋升。

②按要求完成年基础护理工作量及晚夜班数,全年晚夜班每少上1个扣2分,其他一项指标未完成扣1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第四篇:XX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县级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遵照省卫生厅卫医管发(2010)2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评价各科室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着重体现科室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以及中心工作任务情况。

(二)力求体现医院职工素质、工作作风与效能。

(三)注重体现医院廉政建设和社会形象建设。

(四)全面体现“百姓放心医院”和“平安医院”。

二、考核机构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科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长:

成 员: 办 公 室:考核办 考 核 办 主 任: 成员: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建立考核日誌并记录;医院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

(二)建立个人综合考核档案,不良业绩记录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三)建立药品合理使用、单病种合理检查、患者满意度档案。

(四)通过考核办监督、举报电话、医院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五)医德医风,行政查房,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考核主要由院办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要求每月28日前将考核情况交考核办。

(六)考核人员及时将考核情况汇总,每月28日前交考核办。考核办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兑现考核工资。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5元,考核办考核到科室,由科室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到个人。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既往有关制度与本条例相冲突者,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未涉及内容,以原有规定或其它职能配套措施为准。有关奖励条款以原文件为准,通过考核一并兑现。

(一)医德医风与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违者每次扣1分,超过半小时,扣2分。

2、院领导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晨会交班并签到,无故不参加或不签到者,扣1分∕次。

3、上班时应按要求着装,佩戴工号牌,违者扣1分∕次。

4、科主任、护士长要保持手机畅通,发现关机扣1分/次。

5、值班做私事、看电视、玩游戏、私自换班、从事其他与工作不符的活动,扣4分/次。

6、酒后上岗扣10分;查房、接诊时吃零食、抽烟、接听手机,发现或被举报扣1分/次。

7、工作时不论任何理由均不能与病人发生争吵,凡因态度不好、解释不耐心而与病人发生争吵,扣10分/次,造成投诉、影响恶劣者予全院通报批评,扣20分,同时扣科室负责人4分。

8、科室指定一名考勤员,如实记录科室员工的出勤情况,于每月3日(公休日顺延)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报院办室。每迟报一日扣考勤员1分。如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视情节分别扣科室主任、护士长、考勤员2-6分。

9、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无故缺席者扣4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者扣2分。

10、凡被发现或举报个人或科室私自收取现金者,经核实取消当月考核工资。

11、员工未执行首问负责制,或因服务不热情、推诿病人,造成病人离院或转住他科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每次扣10-20分。年终时不予评先评优,并影响科室评先。

12、同事之间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的关系,工作场所不得发生争吵,否则当事人双方各扣5-10分。

13、凡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拉关系、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病人财物者,虽未造成事实,但遭到投诉者,扣10分/次;造成事实者扣10分/次,没收红包及物品并处以钱物10倍罚款,年终不予评先。

14、对医院临时布置重要、紧急工作,相关科室不能积极主动承担或不能如期保质完成的,扣科室负责人10分/次,扣相关工作人员10-20分/次。

15、不参与科室晚夜班的科主任,白天无特殊情况应在班在岗,无故脱岗扣10分/次。

16、科室环境卫生有损医院形象的,每次扣科室4-10分/次。

17、员工请休各种假期时,须先到院办室领取并填写《假期申请单》,按程序批准后交院办室备案,否则除按考勤管理办法处理外,全额扣发休假期间的临时性生活补贴(考核工资)。

18、每季度病假5日内每天扣1分,从第6日起病假期间全额停发生活补贴。事假期间全额停发临时性生活补贴(考核工资)。同时执行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行政后勤

1、行政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应主动为临床服务,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无故推诿工作者,扣10分/次。

2、保卫科加强院内安全巡查,院内出现纠纷闹事现象,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协同制止事态发展,回避或不作为者,扣10分/次。

3、财务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财经制度。发生差错,漏收款、漏结账现象,除所欠金额全部由个人赔偿外,扣10分/次。经审人员认真进行各科收入登记、核算效益工资,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4、后勤、药品、设备科严格执行本科各岗位职责。凡接到临床科室要求办理的工作报告或电话,必须认真及时解决,消极应对者扣4分/次。

5、药剂科认真、准确统计“四个排队”,工作不到位,错一处扣2分/次。

6、后勤、药品、设备科维修人员要求每周到科室进行一次家俱、空调、设备巡检并记录。维修不及时或不进行巡检者,扣4分/次。

7、医务科、护理部经常不定期下科室检查、督导医技、护理质量,每月及时将考核记录如实交考核办,考核记录不完善或不真实,扣4分/次。

8、院办室严格遵守科室工作制度,按时做好医德医风问卷调查、组织行政查房,人事统计、劳动工资、职称考核和晋升、职工福利、劳动考勤、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9、院办公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职责。负责草拟文稿,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并记录,做好上传下达、文件传阅与存档、大事登记,收集各类信息加强医院宣传、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相关接待工作;工作不到位者扣4/次。

10、工会抓好医院文化建设,履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离退休人员服好务。工作不到位者扣4分/次。

11、总值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要求巡视,协调处理各种问题并记录。未按要求巡视或处理问题不及时,扣4分/次。

12、药剂科、医疗保险科,医务科、院办室按职责范围认真准确“八个排队”,工作不到位,错一处扣2分/次。

(三)医 疗 质 量

1、医务科有责任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形式为:

(1)每季度组织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全面医疗质量检查。

(2)每月由业务院长、医务科、质控科进行医疗环节及终末质量检查。(3)每月配合值班院领导查房及各种临时性不定期检查。

(4)每周由质控科下科室进行环节质控检查。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扣罚标准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医疗质量管理例会一次扣5分。

(2)值班医生未床头交接班,无交接班记录扣4分;记录不完整,敷衍了事扣1分/次。

(3)值班医师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一次扣4分。

(4)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术后不随访,一例扣4分。

(5)违规出具病情证明,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6)违规开药或检查,遭到患者投诉,扣10分/次。

(7)带教老师不认真带教,忽视无菌操作观念者,扣2分/次。

(8)

三、四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违者扣10分/次。

(9)手术间严禁接听手机,被举报者扣0.5分/次。

(10)手术医生忽视手术清点制度,不认真配合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扣5分/次。(11)值夜班无特殊情况11:00以前到值班室休息者扣1分/次;值整班下午上班时间仍在值班室休息者扣1分/次。

(12)违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4分。

(13)遗失、损坏病历、或私自外借、复印,未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

(14)疑难病历讨论或教学查房记录,每周一次,缺一次扣10分;月质量分析缺一次扣10分,未认真书写、分析,扣4分∕次;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本,未及时认真完成,扣10分∕次;如实记录、及时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如发现纠纷投诉未记录、处理不及时,扣10分∕次。

(15)科室内疑难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又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10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扣10分∕次。

(16)各种医疗工作投诉到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反馈到当事科室,科室自行处理,患者满意不扣分,经解释患者仍不满意并存在明显不足,扣10分。

(17)医疗工作投诉时,被投诉科室有责任及时向医务科提供事情经过、科室讨论意见、科室处理决定、病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发生纠纷,科室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医务科调查和调解,一次扣10分。

(18)检验标本的接送及检验结果的发送实行签字核对制度,发现问题扣1分∕次;各种申请单要填写完善,字迹清晰,因此导致检验结果无法发送者每次扣1分。

3、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整份病历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扣4分。

(2)入院记录未按时完成(24小时内),延迟1天扣1分;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超过1天扣1分。

(3)住院记录、医嘱错字、别字、中英混写、不规范修改(涂改、刮改、粘贴等)等,一份病历累计每三处扣2分。

(4)上级医师审签不及时,非执业医师书写医疗文书应24小时内审签,一般文书应72小时内审签,延迟签名2处扣1分,由上级医生共同承担。

(5)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延迟一天扣1分。

(6)第一诊断依据不充分,扣1分。

(7)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下诊断,一处扣0.5分。

(8)上级医师未及时查房,延迟1天扣1分;无查房扣4分。

(9)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10)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特检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记录中及时反映,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1)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执行,未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1处扣1分。

(12)医疗文书及知情同意书中应该有患者及家属签字未落实一处扣4分。(13)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医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品种、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0分;

(14)医嘱中画线、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3处扣2分;

(15)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接收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输血病志、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连续三天病志、死亡讨论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记录、会诊单、知情同意书、输血申请单等未及时完成,延迟1天扣1分,迟3天按缺页(项)处理,扣2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涂改等)每3处扣1分。

(16)病历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未造成影响一张扣1分;(17)模仿上级医生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2分;

(18)医生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1分,化验单、特检报告单不及时归类粘贴,扣1分/次;

(19)其它环节质控、终未质控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按《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一份病历一个中度缺陷扣2分,二个中度缺陷扣6分,三个以上扣10分。

(20)按处方规范要求,一张不合格处方扣1分。

(21)出院病历超过4天未完成,由医务科统计上报,延迟1天扣1分(周日、节假日延后)。

4、门诊急诊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10分。

(2)过敏史未填写扣2分。

(3)门诊急诊病历书写不规范、完善,重要症状、体征、检查、诊断、诊疗措施等遗漏,扣2分。

(4)门诊急诊病历无就诊时间、科别每处扣1分。

(5)门诊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名或辨认不清,扣1分。

(6)请会诊无记录,扣2分。

(7)危重留观病人无交接班记录,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检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中反映,一处扣4分。

(8)急诊留观病人不超过3天,违者扣4分。

(9)门急诊接诊病人时,根据病情需要做出相应处理后按专科专治收入院,违者扣5分。

(10)120急救电话占线一次扣5分/次,救护车未按规定时间出车扣5分/次,造成投诉扣10分/次,救护车基本配备设备不全、人员不到位扣5——20分/次,5、医技质量

(1)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理报告单等病历资料,每份扣10分;

(2)穿刺涂片、特殊样本等通知检验科未及时到场者一次扣5分;

(3)各种化验、特检、放射报告单无故不按时报送,扣2分/次;

(4)各种化验、特检、放射报告涂改、不整洁扣1分;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扣罚10分。

6、医院感染、传染病管理质量扣罚标准

(1)对法定传染病按时限报告疫情,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迟报一例扣4分,漏报一例扣10分,肺结核漏转一例扣4分。未及时登记一例扣2分。报卡与登记不相符一处扣1分。报卡、网卡、登记做到100%吻合,不得事后随意修改,发现一次扣2分。(2)死亡病例迟报一例扣4分,漏报一例扣10分。根本死因填写准确,疾病链成立,错误一处扣1分。

(3)各种报卡登记及时,一次未及时登记扣2分,字迹潦草难辩、涂改每一处扣1分,漏项一处扣1分,错项一处扣1分,门诊日誌登记未达75%,缺1人次扣1分。

(4)肠道门诊、发热门诊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检查不符合要求,因工作疏忽造成传染病流行,视情节轻重扣20-30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对违反操作规程,滥用抗菌药物造成病人医院感染的一次扣20分。发现使用不合格无菌物品一次扣10分,造成医院感染一例扣20分,造成纠纷及经济损失者扣罚当月考核工资,并承担相应责任。

(6)医院感染病例于24小时内上报院感科,迟报一例扣1分,漏报一例扣2分,未发现、及时控制院感病例导致医院感染流行者,视情况扣20-30分。

(7)检验科、放射科要按要求做好传染病登记和相关资料上报工作;药剂科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检验科负责医院感染常规监测、病原微生物培养、药敏试验、耐药监测,定期总结分析,药剂科、检验科向感染科书面反馈一次;如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扣科室10分。

(8)后勤科负责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坚持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作好监测工作,登记完善。检查一次不合格扣科室4分。

(9)妇产科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免费接种,除禁忌症外,接种率达100%,相关科室做好冷链的保管,冰箱温度记录,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7、教学、服务质量扣罚标准

(1)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知识培训一次扣4分,考试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分,不及格扣4分。

(2)认真做好见习带教工作,未及时做好安排及准备工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

(3)认真做好实习带教工作,发现实习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带教老师应及时向科教科汇报,因知情不报未能及时处置导致不良后果者扣罚10分。

(4)在定期评教活动中,学生评价不满意的老师扣罚4分。

(5)在服务满意度调查过程中,被患者评议为不满意者扣4分。

(四)护 理 质 量

1、护理部有责任对全院护理单元和护理人员工作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查,考查方法:(1)每季度组织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全面护理质量检查。(2)每月由业务院长、护理部、质控科进行护理质量抽查。(3)每周由护士长以夜查房或节假日查房形式进行不定时检查。(4)每天由护理部进行随机检查及督察。

2、护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1)科室护理人员必须服从护士长工作安排,不能私自换班、随意集假、要假,违者扣当事人4-10分/次。

(2)凡由护理部夜查房或院总值班发现护士脱岗或睡觉者每次扣10分。

(3)凡发现科室排班与上岗人员不符,扣科室2分,同时扣当事人及护士长各1分。

(4)医院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时,护士被点名批评扣10分。

(5)坚持交接班和查对制度,做到班班查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未做到者一次扣当事人2分,未按时执行医嘱一次扣2分。

(6)做好病人的出、入院工作。在接收安置新入院病人时,必须详细向病人介绍《入院告知书》,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入院告知书上签上名字。病人出院时应及时清理好每日清单,协助病人办好结账手续及相关出院手续,做好出院前健康指导。以上工作未做好致病人意见或吵闹者扣当事人2-10分/次。

(7)各科室必须增收节支,合理收费,凡因收费不合理,多收乱收,上告医院或护理部,经查实,扣科室10-20分,扣当事人4分。

(8)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护士长和总务护士必须每天参加晨、晚间护理。对新病人、危重病人、新开展的手术病人、大手术病人,护士长应连续三天到床头问候,一次未合格扣当事人1分。

(9)各种护理标记齐全、统一,填写及时、完整、准确无误与医嘱一致,一人一次未达要求扣1分。

(10)病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做好新入院病人卫生处置和住院病人个人卫生工作,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处置,以上一项不和要求扣1分。

(11)及时做好阶段性健康教育(入院、术前、术后、特殊检查、出院),病人能基本掌握,一项不了解扣1分。

(12)护理人员对本科室危重病人要做到“五到床头”、“十知道”,护士长对本病区要做到“九知道”,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凡因护理不周致并发症发生,扣科室10分,扣责任人20分。

(13)加强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保管,按要求备用完好,一项不合要求扣当事人和护士长各1分。影响抢救者,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14)加强麻醉药品的保管,做到专人、专柜、专锁,班班交接,未记录、未交接扣1分,遗失扣当事人10分。

(15)治疗柜内药品应专人负责清点,标签醒目,分类放置,做到“三无”(无沉淀、无霉变、无过期),检查时发现不合要求每次扣当事人1分。

(1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坚持无菌操作原则,预防院内感染,如有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1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积极做好手术准备,按《省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做好手术前、后访视,凡一处不合要求者扣当事人1分,延误病人手术造成影响者,扣10-20分。

(18)供应室所供应的各类物品必须符合要求,按《省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凡一项不合要求扣2分。

(19)急诊科各项工作突出一个“急”字。接诊病人迅速,治疗抢救及时,医护配合好。急诊工作流程合乎要求,做好急诊各项记录。凡一项不合要求扣当事人2分,对病人造成影响者,另行处理。

(20)坚持护理信息数据登记制度,做到不虚假、漏报,每月5日护士长上报护理部,每推迟一次扣护士长1分,漏报扣2分。

(21)严格差错事故管理制度,严禁漏报、隐瞒差错及事故,一经发现,扣护士长1分。发生一般差错后,由当事人写出事情经过,科室三天内必须进行讨论、分析和初步定性,一周内上报护理部,大差错和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如登记、上报不及时,记录不清楚,无科室分析讨论处理意见,扣科室10分。

(22)如因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一般差错者,扣4分,构成大差错者扣10-20分,构成事故者,按事故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23)各科室每月在科内进行专科护理业务讲课一次,组织业务查房一次,每半年对本科护士进行“三基”知识考试一次,每半月召开工休会一次,每季度出一期健康教育专栏,每缺1次扣科室4分、扣护士长2分。

(24)各种护理文书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客观,对错误的修改正确,记录方法正确,签全名,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25)入院告知和入院评估及时、准确、无漏项,遇急症、抢救等情况24小时内完成,未完成扣4分;抢救记录应6小时内完成,未完成扣4分。

(26)鼓励护师以上职称护理人员带教护生,规范带教流程,如因老师带教不严,产生不良影响,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27)加强教学管理,各科室对实习生必须做好入科教育,科内业务小讲课,出科时进行理论和操作考试,每1处不合要求扣1分。

(28)加强护士长管理。实行护士长任期目标管理,即护理部制定综合考评细则,每月测评1次,半年综合评定1次,考核办法按《细则》标准进行,每项次不合要求扣1分,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能续任护士长岗位。

(29)加强五年内护理人员(含新调入、新招聘)管理。

①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凡年考核不足100分者扣10分,新分配、新招聘护士将不予转正,过转正期的降级使用,拟晋升的不予晋升。

②按要求完成年基础护理工作量及晚夜班数,全年晚夜班每少上1个扣2分,其他一项指标未完成扣1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第五篇: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增强医院执行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除医院临床、护理、医技及其它效益科室外,医院行政管理干部、员工及其他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客观考评原则。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意断妄测。

(二)公正考评原则。考核者不能被个人情感支配,应公正评价被考核者。

(三)单头考评原则。对各级员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实施。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扣分制,每位被考核人员每月基础分为100分,月末根据当月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执行力、劳动纪律及品质素养等方面的表现,结合评分标准评定当月得分,得分与当月奖金挂勾。

第五条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见下表:

第六条 扣分标准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七条 考核者

(一)院委会:负责院领导及特殊事件的考核工作。

(二)院领导:负责部门主任及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并监督所有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工作;

(三)部门主任、负责人:负责客观公正的考核本部门员工,积极有效的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 考核组分工

医技护理考核组:汪接兵、董全昌、张跃辉负责医疗、护理、医技等临床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

行政后勤考核组:汪接兵、王晓玲、张昌琳、张跃辉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总务、安全等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

第九条 考核方法

(一)考核者评分和被考核人自评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一般情况下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各部门工作情况,被考核人陪同,对偏差予以调整,月底汇总评分,力求客观准确。

(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定期:行政后勤考核组每周四进行,医技护理考核组每周五进行(遇节假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不定期:考核组成员、部门领导不定期巡查医院或职责范围内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人改正,并视情况扣分,记入月底考评。

第十条 新进及调、离职人员的考核

(一)新进员工入职试用期不作考核,亦不发奖金,转正后按当月转正后天数比例计算奖金比例,并参加考核。

(二)调职员工在调职当月不作考核, 奖金按医院其它有关规定

发放。

(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不予考核,也不计发绩效奖。

第十一条 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核人员将本部门评分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考核评分情况,予以调查审核,并将审核反馈情况记录在案,汇总后,上报院长审批,院长签字审定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财务科根据评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比例,与考核月下月底前核算发放完毕。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 考核每月根据《扣分标准》评出每位被考核人员分数,以百分制计算,对照等级标准,得分为一级、二级发全额奖金,三级发80%奖金,四级发60%奖金,五级扣除全部奖金。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扣发奖金列入考核奖励基金帐户,对先进、优秀人员实施奖励。

第十六条 被考核人员内有三个月考核分为五级者,年终奖扣除,并予以撤职或辞退处理。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分为四级者,予以调换工作、降薪处理。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职责

履行”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撤职、调换工作处理,并降薪处理。

第十九条 被考核者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在“工作执行力”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二十条 被考核者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劳动纪律”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扣除年终奖50%。

第二十一条 被考核者内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在“品质素养”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每月汇总后交人事科备案,由人事科按月份和部门整理归档,以供年底评优参考。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人为的不公正情况,医院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以上处分,并对考核结果重新界定。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办法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和修改,经院委会讨论审定后执行。

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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