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特制定本规定。2部门职责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调度、费用控制及驾驶人、车辆管理。财务部: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用车部门:负责用车申请的提出。3 管理程序 3.1 用车范围
3.1.1 集团管理部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及特级技术职务以上人员,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和外协人员公务用车。3.1.2 财务部门出纳去银行存取较大数额现金。3.1.3 需接送的业务单位重要客人。
3.1.4 因生产经营工作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要的用车。3.2 车辆调度
3.2.1 所有用于公务的高管车辆需在车辆调度员处登记,对于可调度的车辆每日进行标记,以便调度。
3.2.2 各部门内部公务及客户接送用车等,一般安排本部门高管车辆,确因车辆调派不够用,经用车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调用公司公务车辆或高管值班车辆。
3.2.3 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如工伤事故等)需用车时,现场有车人员应听从调遣,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3.2.4 高管出差离开车辆所在地时,须将车钥匙留至车辆调度员处备用,车辆调度员须据实记录使用情况,不得随意使用。
3.2.5 各区域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高管车辆轮流值班表》,并于每月底在OA公布;当月车辆使用情况汇总表于次月初公布。值班车辆有换车等情况须提前告知车辆调度员。
3.2.6 遇公司大型活动或重要接待时,所有车辆由集团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各车辆使用及管理部门须无条件配合。
3.2.7 车辆驾驶员应按调度员安排出车,严禁私自出车,特殊情况下公司领导临时直接派车,驾驶员须及时告知调度员,以免出现调车混乱。3.2.8 禁止公车私用、私事公报、跨级别用车等违规操作。车辆管理部门及各部门职责人严格规范签批车辆的使用范围,所有记录据实填报。运营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查验。3.3 用车申请及派车程序
3.3.1 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务用车可直接安排,其余人员应根据用车流程提出申请方可用车,车辆调度员进行车辆调度并进行台账登记。
3.3.2 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子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特殊情况口头或电话申请,事后3日内须补单。高管自驾车出差,按照出差审批程序由相关审批人审批。
3.3.3 各区域内因业务或紧急情况需要短距离用车(漳州区域为东山县内及云霄动车站;其他区域由各子公司自行确定),由用车人报子公司、部门总经理同意后,由车辆调度员直接进行车辆调度并进行台账登记,事后补填《用车申请审批表》。
3.3.4 车辆调度员根据通过审批的《用车申请审批表》填写纸质版《出车单》交予驾驶员,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门卫检验后方能放行。驾驶员出行回来后填写里程数、油耗,车辆调度员复核确认。《出车单》补单时限最长不超过一周。
3.3.5 因车辆紧张,需调用私家车的,由车辆调度员填写《用车申请审批表》,报集团办公室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调用,借用期间违章、事故等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3.6 因工作特殊情况,需借用公司车辆自行驾驶的,由车辆调度员填写《用车申请审批表》,报集团办公室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调用,借用期间违章、事故等产生的费用由驾车人按相关规定参与承担。3.3.7 因工作特殊情况,需要跨公司借调用车的,由车辆调度员填写《用车申请审批表》,经调入与调出公司总经理核批后方能调用,借用期间违章、事故等产生的费用由借入公司承担。3.4 车辆费用管理
3.4.1 各区域应设置兼职车辆管理技术员,由技术较高、工作负责的驾驶员担任,负责车辆维修的技术鉴定工作。
3.4.2 车辆进行修理、年检和保养前由车辆调度员填写《行政车辆请修表》,注明请修事项及费用标准,经车辆管理技术员鉴定、总经办(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集团办公室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根据审批意见选择到定点维修店维修或按采购程序办理。特殊紧急情况下由总经办(人事行政部)经理报主管领导后先行就近选择维修店维修,事后三天内予以补单。车辆管理员须做好车辆维修管理台账。
3.4.3 公务报销出车路桥费、停车费、各项补贴、修理费等,应据实填写;油卡实行定车定卡,报销单须经调度员和车辆主管部门领导、财务审核(高管车辆由车属领导审核),报子公司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审批。
3.4.4 高管车辆根据《用车申请审批单》及《出车单》,由驾驶员据实填写行驶总里程、用车事由等各项目,路桥费、杂项费用等实报实销,油耗(含胎耗)凭加油发票按标准报销(私车公用可参照执行)。
3.4.5 驾驶员出车误餐补贴按一天(24小时)50元包干,6小时内如耽误中餐或晚餐时间按25元报销。6小时-12小时如误到中餐、晚餐,每餐按25元标准报销,6小时-12小时如没误到正餐按25元报销。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50元报销。
3.4.6 驾驶员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按财务管理出差报销相关规定给予出差、出车补贴,不再享受误餐补贴。
3.4.7 车辆在使用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该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并视情况报警,同时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备,并进行后续跟踪处理。车辆管理部门须严格控制车辆违章事故的发生,减少因车辆违章造成的罚款费用。3.5 车辆驾驶员管理
3.5.1 专职驾驶员上岗必要条件: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在上岗前2年之内未发生过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5.1 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车辆出行记录。3.5.2 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须在休息室待命,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地点,接到出车任务时及时出车。
3.5.3 出车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因违规驾驶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公司据情予以处理。
3.5.4 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3.5.5 车辆驾驶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礼仪规范,为乘车人提供优质服务。4 附则
4.1 本规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4.2 本规定自总裁批准后实施。5 附件 5.1 流程图:略
5.2 表单:《用车申请审批表》、《出车单》、《行政车辆请修表》
第二篇:车辆管理规定
202_
012
吴运久
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一、为规范车辆管理使用,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车辆燃油定额、维修保养、公共交通费使用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二、公务用车范围
1、公司高层领导公务用车;
2、公司办公室正常用车;
3、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特殊需求公务用车:(1)财务存取款用车;
(2)部门因业务需要招待用车。
4、特别情形用车
(1)公司员工急病工伤救治;(2)工程抢险和紧急社会救助;(3)公司领导指令用车;
三、燃油定额
1、公司董事长车辆用油凭票据实报销;
2、公司副总以上领导车辆用油按1200元/月,月末由办公室登记、财务核实后凭票报销;
3、公司办理机动燃油卡(202_元/月),主要用于办公室公用车辆日常用油,因公司业务需要,跨地区公务车辆往返行驶超过300公里以外用油;
4、经董事长批准自带车辆且用于公司业务的车辆用油,按实际行驶里程和耗油数额报销;
四、维修保养
公司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按派修单维修。凡需维修保养的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开据《车辆维修保养单》,定点维修厂凭单维修保养,车辆管理人在维修保养清单上签字,办公室凭单核实后予以结账,数额较大的维护费用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未履行派修单和清单签字手续的一律不予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公司公务车辆保险费由办公室在每个保险,按车辆技术状况统一办理,凭票据实报销;
2、因公司业务需要,经批准需长途行驶的车辆过路过桥费,凭票据实报销;
3、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公交卡并保管登记,主要用于各部门办理日常业务出行需要,使用人用后应及时缴回办公室。
六、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定额用油、节约转续、超支不补、计划维修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2、用车部门或个人应提前提出申请(临时性、紧急性事情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原则上以申请先后顺序及办理事情轻重缓急之程度安排。坚持计划用车、节俭用车、合并用车、短途不派车或少派车;
3、洛阳市区及郊县用车由办公室审批,跨地区用车由办公室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私人特殊情况用车由董事长特批;
4、公司公务车辆由管理人对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车容车况良好,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出车。车辆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地点,车钥匙交放指定位置保管。
七、安全行车管理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的规定,做到中速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用车人员不得指使司机违章行车。凡违章违规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经查实由驾驶人或用车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此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南润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21日
第三篇: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公司的车辆管理,尤其是违章停车、超速等现象,经公司研究,特制订如下车辆管理规定:
1、用车人提出申请后,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并安排好驾驶人员,最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车辆方可出门;
2、门卫在接到派车单后,必须所有签字手续齐全才可放行,特殊情况下,须经公司领导或办公室电话通知,才可放行,其他情况一律不准放行;
3、在正阳、建设范围之内,用车审批权归办公室,其他地方必须经分管副总或常务副总签字同意后车辆才可出门;
4、公司的专职和兼职驾驶人员允许驾驶公司车辆出门,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出门,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一、车辆管理
1、办公室是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证照的年审、保险购买、事故处理、车辆调派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经部门领导口头同意后,填写《派车单》;派车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车辆外出,特殊情况下,需经相关领导或办公室电话通知门卫后,方可出门;
3、车辆出门前,需填写记录公里数和出门时间,返回公司在门卫处,应填写记录公里数和回来时间;
4、每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当月车辆行驶公里数、加油费用、维修保养费用和违章记录等统计报表。
二、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
4、驾驶员不得擅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三、车辆保养
1、车辆应到相应4S店或维修厂家(经公司领导同意)维修和保养,否则修理(保养)费一律不准报销;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办公室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修理;
四、费用报销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报销必须凭以下单据(实物)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正规发票;
2、维修清单;
3、旧件。
五、其他规定
1、一般性违章,根据派车单,谁开车、谁违章、谁处理(消分和缴纳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并视情节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第四篇: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检查与使用
a)驾驶人员在驾驶此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如:侧、后视镜位置是否符合个人习惯、检查该车辆各部制动器、水表、油表是否满足此次驾驶要求等;且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机动车驾驶证及相关证件,以确保车辆车况完好可以运行。
b)驾驶人员在厂内行车车速不得超过30KM/H,进出厂门要右侧通行,按厂内交通标识规定进行停车、转弯,先鸣笛;厂外行车,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各项规定,装载货物时车速控制在40KM/H以内。
c)驾驶人员在装卸货物时必须与装卸叉车人员进行沟通,驾驶人员在车辆启动前要检查车门、车厢是否关牢;启动前先鸣笛,待得到正确启动通知后方可启动。
d)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
e)驾驶人员严禁私下将车辆交由其他人员驾驶;禁止私自改变行车路线。f)驾驶人员在停车时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选择适当地点停车;停车离开时要拉上手刹车,要取下钥匙,并要对门窗加锁。g)驾驶人员在行驶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管理人员,严禁私下解决,隐瞒不报。
二、驾驶人员处罚
a)行政处罚
驾驶人员酒后驾驶车辆者开除。
将车辆私自交给非指定驾驶人员驾车造成重、特大事故者开除。 驾驶人员事故后逃逸或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不及时抢救伤者的开除。
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且占事故主要责任者开除。
驾驶人员因疏忽大意在运输中造成车载货物严重损失达5万元者开
除。
不服从单位管理,打架斗殴或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者开除。 消极怠工,有职务侵占行为者开除。
b)交通事故处罚责任
交通事故处罚责任参照交通法执行。
c)经济处罚
车辆运输途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货物,一经发现,责任司机处以200元/次罚款。
由于使用车辆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司机承担。
由于司机脱岗造成货物延误导致生产线停台,停发当月效益工资。 车辆超速行驶每次罚款200元。
三、经济奖励
a)对日常车辆维护、保养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经济奖励200元。
b)全体司机在年终评比中,节油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公司给予现金奖励。
编制:审核:批准
第五篇: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使用公司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能耗,安全行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是指公司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 办公室指定专人做为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第四条 公司用车分为部门用车和办公室用车,部门用车原则上仅限本部门使用,非特殊情况,办公室不再另行安排车辆,部门用车平时主要由部门经理驾驶,部门经理为车辆日常使用责任人(如部门经理未取得驾驶证,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部门不再单独安排车辆)。办公室用车用于每天定点接送员工和其他工作性事务用车,办公室司机为车辆日常使用责任人。
特殊情况下,如公司重大事务或其他事务需要但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部门用车办公室有权调用。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五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养路费、年检、牌照办理等手续工作,由车辆管理员办理,所需费用实报实销。
第六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事情紧急情况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如遇同一时间用车人员较多,无法满足用车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交通工具。
第七条 每辆车均设置车辆行使记录表,使用后应记载使用人、行车里程、时间、地点等,在发生违章或车辆损坏,由于没有记录而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的情况下,由车辆的日常使用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 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即只限指定车牌车辆使用),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发放,每次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进行充值,车辆责任人同时填写提交《油卡充值申请单》,办公室做好记录、存档。
第九条 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警告、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十条 车辆正常使用范围: 1.日常工作性事务用车;
2.公司驻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接送用车;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等公务用车; 4.接送公司宾客和重要办事人员用车;
5.员工因私用车(员工私人用车必须在满足公司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方可借用),填写《个人借用车辆申请表》,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6.其他正常使用范围内用车。第十一条 车辆非正常使用范围 1.员工私人用车未经领导批准的; 2.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的; 3.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4.其他非正常使用范围内用车。
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第十三条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罚。如确实需要将车开回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车辆应停放在合理位置,由于停放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保持车辆干净。第十六条 非特殊情况,各部门人员外出用车,办公室不再安排司机;(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单独开车外出)
第十七条 新考取驾驶证的员工在正式驾驶指定车辆外出前,必须经过1小时的练习(报办公室,利用休息日完成)合格后方可;
第十八条 各部门自行统筹用车,非特殊情况办公不再另行安排车辆; 第十九条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跨部门借用车辆,必须经办公室统一调配;否则,一旦发生事故,由借车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给予借车人、被借车责任人500-1000经济处罚,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二十条 车辆的日常保养(每8000公里为一保养周期,每16000公里调整一次轮胎位置、每80000公里更换新轮胎)、正常维修须由车辆日常使用责任人提出申请,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保养、维修。非正常情况出现的车辆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如中途抛锚,应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协助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申请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达到保养里程时,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报主管领导签批,然后提交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员;
2.送修
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将待修的车辆送到指定的维修厂家进行保养、维修。3.验收
送修车辆返回公司后,由车辆责任人进行验收。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将《车辆维修申请单》及维修清单及时登记存档,施行一车一档案。
4.维修项目更改
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由于其他问题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增加维修费用,按照上述程序重新申请或电话联系办公室。
5.费用结算
(1)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厂家进行,费用定期结算并开具相关正式发票;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情况急需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并与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经主管领导批示。
第五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 正常用车的情况下,发生的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的,经扣除保险赔偿金额后,其差额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使用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非正常用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车辆损毁或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由驾驶人员(使用人)负担;公司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解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罚分等由驾驶人负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予以废止。
二0一0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