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强化医院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强化医院工作纪律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科室要严格加强考勤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二、科室要做好排班工作,排班表要准确反映每一位职工的出勤、休假情况。
三、职工在上班工作时间,应遵守工作纪律,行政科室接待外来人员、医务人员诊治患者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公外出办事,需向本科室负责人说明去向。因故不能上班工作者,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凡未按规定履行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从离岗之日起,按旷工处理。
四、门诊各科室要在上班后十分钟内开展接诊工作,医院将实行挂牌公示制度。
五、在体检等工作中,需要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参与科室自行调休或实行弹性排班予以解决。
六、客服中心受理患者对医生不在岗的登记工作,调查不在岗原因;医院不定期调取监控录相进行查岗。
七、职工上岗时,要衣帽整洁,佩戴胸卡、接受监督。
八、客服中心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推迟十分离岗。
九、救护车辆应接受客服中心调度,无客服中心指令不得动用救护车辆。
十、科室人员应服从科室调度,执行科室统一安排。
十一、在特殊救援中,所有人员不论上班与休息,应无条件接受医院统一调度,科主任、护士长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所有人员接到调度指令后不得延误时间应迅速到达指令地点。
十二、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议及各种公益活动,或无故迟到,按旷工处理。参会人员有事应向主办科室请假,中层以上干部应向负责招集的院领导请假。
十三、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
十四、人事科牵头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种违反纪律情况进行汇总、反馈上报,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的通知
平原县中医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改善服务态度的规定
2017年医院领导班子以“规范、提高”为医院管理主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制度。全院大部分职工信息十足、精神百倍,以高效率、高起点、快节奏的态度积极工作。但仍有部分职工素质不高、认识不足,迟到、早退、空岗、服务态度差、推诿患者等不正之风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医院声誉和形象,阻碍医院的发展。为了维护医院声誉,震慑歪风邪气,消除不良倾向及违法、违纪行为,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就加“强劳动纪律、改善服务态度”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2:00—5:30),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旷工,按规定请假、销假。
二、请、销假制度
全体职工均应执行请、销假制度。凡需休假者,必须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后再离岗休假。
⑴、正常的休、值班安排由科室负责人自行掌握。
⑵、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事假等,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护理岗位人员由护士总长审批)、院长在假条签字批准,本人需将假条原件交医院办公室,复印件交科室主任留存后,可离岗休假。⑶、因公出差、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须持有关文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经院长批准。本人需将假条原件交医院办公室,复印件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留存后,方可可外出参加进修、学习。
⑷、科室负责人需要请假的,由医院分管领导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⑸、休病假,必须提供有效诊断证明,无病休诊断书及必要辅助检查报告单者不得休病假。
⑹、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批假手续者,上班后2日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事由,逾期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⑺、休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及时续假,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⑻、休假或出差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到医院办公室销假,归岗上班时间以销假时间为准。
三、严格加强考勤制度
1、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作为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表要如实填报、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如发现各科室考勤有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当月津贴,填表人一次罚款100元,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各科室考勤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考勤人员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反映每一位职工的出勤、休假情况。
3、各科室的考勤表必须由考勤员与科主任签字后方可有效,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时报到医院办公室。
4、坚持日考月报制度,对职工病、事假考勤、对外出规培、学习人员考勤,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严格遵守岗位制度
全院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有违反者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严格遵守上班时间,禁止迟到、早退、私自串岗。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月累计4次以上者,作书面检查(试用期人员停职学习3天)。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的扣除半个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停职学习7天; 连续旷工10天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停职学习15天;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的,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不允许增加本薪级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无条件辞退。
2、各科夜班人员12点以前必须正常值守。护理岗位不得空岗、离岗,医师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3、禁止工作人员在科室、诊室、病房、病区走廊内吸烟或饮酒,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医护人员上岗时,要衣帽整洁,佩戴胸卡,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5、禁止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就餐,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6、禁止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微信、抢红包、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禁止推诿患者。对患者冷、顶、硬、吵、推、拖造成患者不满意,发现一次或被患者投诉一次罚款100元。
8、禁止个人随意调班、换班,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班、换班的需由科主任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违反此规定者的按旷工处理。
9、禁止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和医院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大声吵闹、无理反缠或辱骂领导,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停职、直至除名。
10、禁止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大声喧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四、加强中层干部管理
1、中层干部要按时参加院例会和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包括科主任、支部书记、科护士长、护士长),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一次扣罚50元,全年累计5次不参加者,撤销其职务。
2、中层干部外出,要向主管院长、院长请假,准假后,方可外出。
3、中层干部要及时、准确地将院例会精神做好记录传达到科室,如不及时传达,发现一次扣罚50元。
五、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加强劳动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周鲁军 组 员:邵海勇、申清涛、赵恩利、霍静、刘琳、王怀兴
六、监督检查
医院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全院职工劳动纪律及出勤情况,随时抽查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及出勤表填写情况,如有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科室,追究各科主任、护士长的责任。对于违反医院有关劳动纪律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平原县中医院
2017年12月11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 7:30—11:30,下午2:00—5:30),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加强考勤制度
1、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作为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表要如实填报、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如发现各科室考勤有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当月津贴,填表人一次罚款100元,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各科室考勤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考勤人员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反映每一位职工的出勤、休假情况。
3、各科室的考勤表必须由考勤员与科主任签字后方可有效,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时报到人事处。
4、坚持日考月报制度,对职工病、事假考勤、对外出学习人员考勤,按相关文件执行。
5、对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月累计4次以上者,扣罚当月奖金。无故旷工一天者,扣罚100元,连续旷工15天,将依据有关文件予以处理。
三、严格遵守岗位制度 全院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有违反者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严格遵守上班时间,禁止迟到、早退、私自串岗。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2、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3、禁止工作人员在科室、诊室、病房、病区走廊内吸烟或饮酒(因工作需要除外),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医护人员上岗时,要衣帽整洁,佩戴胸卡,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5、禁止医护人员穿白大衣在门诊病房之间行走,禁止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就餐,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罚50元。
6、禁止在医院范围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包括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除外有组织的活动),对违反者,科级以上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其他人员扣罚半年奖金,并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聘任资格。
四、加强中层干部管理
1、中层干部要按时参加院例会和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包括科主任、支部书记、科护士长、护士长),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一次扣罚50元,全年累计5次不参加者,撤销其职务。
2、中层干部外出,要向主管院长请假,准假后,方可外出。
3、中层干部要及时、准确地将院例会精神做好记录传达到科室,如不及时传达,发现一次扣罚50元。
五、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加强劳动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刘广和
组 员:孟安琪 郑学民 季跃华 于 睿 朱 江 王希莉 张 兰 杨长义
六、监督检查
医院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全院职工劳动纪律及出勤情况,随时抽查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及出勤表填写情况,如有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科室,追究各科主任、护士长的责任。对于违反医院有关劳动纪律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篇:院字60号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通知
邢矿总院院字„2013‟60号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总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各部室:
为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文明满意的服务,树立医院对外良好形象,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时上下班(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门诊和医技科室2:00-5:00,其他科室3:00-6:00;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不许迟到、不需提前下班。实行指纹考勤或打卡考勤的科室,必须按规定时间段和次数考勤,上、下班不考勤分别视为迟到、早退。发现弄虚做假、营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直至调离岗位。未实行指纹考勤的科室考勤表要如实填报、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如发现各科室考勤有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扣罚科主任、护士长当月绩效奖励,填表人一
次罚款100元,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人员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科室员工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科主任(负责人)批准执行,超过1天的由主管院领导批准执行;科主任(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超过3天由院长批准方可执行。上班后到政工科销假。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以旷工处理。如确实遭遇突发疾病,可先由本人或家人电话请假,事后按规定补齐请假手续。
三、发现无故迟到、早退、脱岗,首次罚款100元,以后依次加倍。上班时不在工作岗位或有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有科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否则视为迟到、早退、脱岗。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经查实,停止支付旷工期间一切工资,超过有关期限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吃零食、上网娱乐、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干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医护人员上岗时,要衣帽整齐,穿工作服佩戴胸卡,严禁在工作岗位不穿工作服,严禁穿白大衣到食堂就餐和出院上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100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服务规范,态度热情;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窗口单位人员要做到“三个一”,即: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一句提示,杜绝服务忌语,充分尊重患者,本院接到一次相关举报或投诉,扣罚当事人100元,累计三次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奖。
六、要保持和维护好住院环境,严禁在办公楼公共场所和新
病房大楼抽烟,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推进办公楼和新病房大楼。对违反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七、职工不能擅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将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各100元。
八、职工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时,不论有理与否,除向患者及其家属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外,每次扣罚100元。职工之间在工作时间吵架,无论谁是谁非,各罚款100元。经核实后,加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九、职工在医院范围内不得大声喧哗,闹无原则纠纷、吵架或骂人。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扣当事人100-500元。
十、凡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借故拖延推诿或“踢皮球”的,给予科主任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职工不能以任何借口、冷、硬、顶、推患者,发现一次视情节扣罚100-500元。
十一、医院职工应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或替他人签到者,每次罚款100元。
十二、严格实行层次管理,维护医院统一政令畅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不服从医院决定和安排的科室及个人,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负责人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证明、假报告等虚假材料的,发
现一次罚款500元。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对我院具备收治条件的病人,擅自拒收拒治,发现或投诉后,一经核实,扣罚当事人500元。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进行诊疗活动,发生医疗纠纷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医院造成负面影响扣罚一个月的全部工资。
十五、中层干部要按时参加院例会和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罚100元,全年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者,撤销其职务。
十六、中层干部要及时、准确地将院例会精神做好记录传达到科室。如不及时传达,发现首次扣罚100元,以后依次加倍。
十七、如果本科室职工单次被扣罚在200元以上,科主任要在全体科主任护士长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
十八、对违反劳动纪律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行为和现象,要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凡被市卫生局通报、媒体曝光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当事人,一经查实,给予停职检查三个月的处分,被处分期间,工资按固定工资加本人年功工资执行,取消当年评优、晋升职称资格。同时对教育、管理不力的科室负责人,给予停发三个月工资的处分,特别严重者对相关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免职处分。
十九、增强防范意识,一经发现有不明身份人员明察暗访或拍照摄像等行为,要第一时间向科室负责人及院宣传部报告,以便加强沟通及时应对。
二十、医院将结合制度规定开展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督察和明察暗访活动,同时开通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举报电话,2098410、2069420,***,一经查实,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 加强纪律通知
抄报:公司综合办。
抄送:院党政领导。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总医院办公室印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1、各位员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10—20分钟,罚款5元;迟到20—30分钟,罚款10元;迟到30—60分钟,罚款20元;迟到60—120分钟,罚款30元;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扣减工资;
2、公司没有加班要求,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可进行调休;
3、员工因私事请假要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报经总经理批准,若因事情紧急,可电话向总经理请假,事毕补交请假条,月末考勤情况以请假条为依据扣除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无请假条而未出勤者一律视作旷工,并施以相应的罚款;
4、业务人员出差要及时通知办公室,以便正确记录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