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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教学设计(周欢)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1-51298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8 21:17: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教学设计(周欢)

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知道我们身边有许多假冒伪劣商品 2.了解什么是假冒伪劣商品 3.学习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教学准备:

学生——搜集相关资料、实物 教师——准备相关资料、实物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导入新课(师愁容满面)同学们,老师今天心情有点不好。为什么呢?你们一定想知道吧?那我就给大家讲讲吧。我姐姐是开饭店的,昨天,她在给客人开啤酒的时候,啤酒瓶炸了,把她的脸给刮破了,流了好多的血,缝了好几针,差点就把眼睛给扎了。

同学们,听了老师讲的,你觉得心情怎么样?你是怎么想的?

是啊,啤酒瓶爆炸伤了人,可见是劣质商品。在生活中,像这样的假冒伪劣的商品屡见不鲜。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身边都有哪些假冒伪劣商品,怎样来识别这些假冒伪劣商品。

二、多种形式,交流展示

谁来说说我们身边有哪些假冒伪劣商品?(文章、实物)学生根据课前准备调查的结果来展示。

三、归纳总结,识别假货

现今社会上假货时时处处可见,大家知道它们会在哪些方面出现吗?(学生回答:食品、药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服装、建筑建材、信息等等)

什么样的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 1.假冒注册商标的; 2.假冒专利的; 3.盗版复制的;

4.假冒产地、厂名、厂址的;

5.假冒认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6.不符合执行标志的;

7.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8.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假冒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9.国家明令淘汰的; 10.过期、失效、变质的。

在生活中,我们都可能有过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经历。实际上,只要我们用心观察,仔细挑选,假冒伪劣商品就不难被我们发现。

那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观察呢? 1.包装

简单粗糙,质量差。(观察某实物)2.商标

图案模糊不清,套色不准。(观察某实物)3.标识

条形密码(二维码)、激光标签不规范。(观察某实物)4.标签

批号、生产日期、保存期不规范。(观察某实物)5.感官

颜色、形态、气味、味道不正常。(观察某实物)那么,同学们还有没有其他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呢?请你说说好吗?(师生结合实物交流)

第二篇:何谓假冒伪劣商品

何谓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商品是指含有某种足以导致用户、消费者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不真实因素中的外部因素包括商标、商品名称、商品外观装潢设计、商品标志标识、产地、商品的生产者等;内部因素包括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和使用价值。伪劣商品指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产生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使得生产者低估其生产成本而制假造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每个理性生产者所追求的目标,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如果取之无道,则会对社会、对他人带来危害。每个生产者在进行生产之前都会考虑成本和收益问题。造假者也是生产者,有自己的成本收益观,在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衡量。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冒国内外的知名、驰名商品,能使制假者获得成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的非法利润。

2、市场经济转型期的信息不对称。传统计划经济,完全由政府统一调配资源,市场完全受政府的控制,不存在搜寻信息的问题,买者按照国家或上级的指令向相关的卖者购买产品,卖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再起主导作用,而是起一个辅助作用,买方和卖方必须通过市场达成协议,完成交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卖方明显掌握着更多的产品信息,相比较来说处于强势的地位。所以这就给卖方隐瞒信息,以次充好提供了客观的便利条件。

3、法制不完善,使执法者难以找到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手段缺乏,调查取证困难,难以震慑造假的违法分子。此外,市场缺乏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管手段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原因。

4、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及一定的虚荣心理。有些消费者虽然经济能力有限,但由于强烈的虚荣攀比心理,因此知假买假,特别是买假名牌。这种虚荣贪图名牌的购买行为给了假冒伪劣的生产及销售以可趁之机,客观上损害了真正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此外,很多消费者即使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一般也会由于维权手续繁琐而不去追究,更不习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甚至往往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也就是说,消费者的较低的辨假能力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从客观上助长了不法商贩制假、售假的歪风邪气,给了制售假冒伪劣者可乘之机。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

1、假冒伪劣产品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制假售假者与合法经营者之间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平竞争。由于假冒产品盗用他人品牌,不但无需进行广告而且还逃避缴税,大大降低了销售产品的成本,使得假冒伪劣产品在价格上更具优势;二是假冒伪劣产品使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引起消费者的心理恐慌,使得消费者在对产品不信任的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了不信任,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经济正常运行。

2、制假造假的存在给正牌厂商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一方面冒牌货会分流部分正牌厂商的市场需求,使其利润下降。同时,正牌厂商为了打假防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而这些资本本来可以有更好的用途;另一方面冒牌厂商的边际成本要比正牌厂商的成本低,因此,冒牌厂商比正牌厂商的定价要低,样冒牌厂商可能会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这就使得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消费者对该品牌越来越不信任,对该品牌的需求也越来越小,最终会导致该品牌的消亡。

3、对建立市场道德的损害。建立市场道德的一个因素是产权明晰。然而,我国多数群众的产权观念比较淡薄的,例如很多人乐于购买盗版软件和唱片而没有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负罪感。但在市场经济中,产权不明确则无法建立市场道德。建立市场道德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公平。就公平来说,冒牌厂商对正牌厂商是不正当的竞争,对消费者则是欺诈。没有普遍的市场道德,不可能建立高级的市场经济。所以,如果不加紧市场道德的建设,中国就有可能走向坏的市场经济。

4、败坏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各个国家对国际市场的依赖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各国所提供的产品应该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质的产品。但现在,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在国内大量繁衍,也大批混入出口商品之中,甚至假冒国外和外资企业产品。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措施:

1、积极利用法律手段来打击治理假冒伪劣,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的处罚力度。法律法规的完善,只是为执法活动提供了依据,法律法规的作用必须依靠严格执法来实现。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再完善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有监管不力的现象,也正是市场上假胃伪劣商品得以盛行的根本原因。

2、发展生产力、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了低收入者的收入后,他们才会减少低劣商品的消费,低劣商品的市场需求才会减少,以达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目的。同时,培养消费者正确的消费理念,使消费者明白,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虽然贪得一时的便宜,但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会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

3、加强新闻监督,使“假冒伪劣”无处藏身。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介,定期公布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对假冒伪劣产品及生产者、经营者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使制售假冒伪劣者时时都处在消费者的监督之下,做到真正的天天“3.15”

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有:

一、要注意从商标标志上识别冒牌商品。冒牌商品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摹仿名牌商品的商标标识,或者搞近似商标。对此只要稍微了解一些有关商标的知识,冒牌商品是不难识别的。以上海永久牌自行车为例,搞近似商标的有“启久”、“永飞”、“永乐”、“永光”、“永美”等,这些假货的商标标识粗看上去,其造型和图案结构与永久商标相似,但细看就可识别。

二、要注意从商品的外观质量上去识别冒牌商品。一般冒牌商品往往粗制滥造,工艺不过关,产品质量低劣。因此也才采用假冒名牌产品的方法获得销路。抓住这个特点,如在商标标识上无法识别是否冒牌商品,就可以从商品的外观质量上去鉴别。仍以永久牌自行车为例,真永久自行车管子的接头焊疤一般都是比较光滑平整的,而冒牌车的接头处往往是粗糙不平,有明显的焊疤。另外,从自行车本身的油漆质量、电镀质量上,也能发现不同。

三、要注意从一些商品的特有标记上去识别冒牌商品。再以永久牌自行车为例。真永久车的车把、车圈均有“永久”形钢印标记,而冒牌车一般没有;有的有钢印的,系手工敲上去的,字形粗糙,不端正。真永久牌28型车架后接头处有机冲的出厂钢印号码,且排列整齐,字体大小均匀,有讲究。而冒牌车后接头处一般无钢印号码,个别有的,排列不整齐,规格、间隔不整齐,其它牌号的自行车也有自己的特殊标记,只要注意观察,是不难区分的。

第三篇: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铺位号:

为维护钱塘星宇大厦的经营秩序,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星宇大厦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宣传有关工商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的法规观念和质量意识。

2、及时督促及协助办理进场的交易证、营业执照、使经营主体合法,保障其合法经营。

3、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

4、支出、鼓励、帮助经营户办理商标注册,走创品牌之路。

5、不断加强星宇大厦软硬件建设,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为经营户提高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乙方责任:

1、入驻星宇大厦应首先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种证件。

2、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销售假冒商标商品、三无产品和标价不全的商品。

3、出售商品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4、不擅自张贴店堂广告,张贴店堂广告需报甲方备案审查同意。

5、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恶语咒骂顾客。

6、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从事商品交易。

7、按时交纳工商管理费、税务等依法规定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8、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摊位、确需出租、转让的,应经星宇大厦书面同意。

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铺位号:

年月日

第四篇:整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这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整治重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对象,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力净化市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态势,确保取得实效。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是由工商局牵头,公安、质监、烟草等部门配合,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二是由科技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专利领域进行一次普查,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由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四是由农业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案件。五是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会同质监部门做好对饮用水、小食品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无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六是由物价局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随意涨价等违法行为。七是全县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时间安排 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刷写标语、发放传单、悬挂横幅、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广电台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给予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科技、工商、质监、文体、物价、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都要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效衔接,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管领域做好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找准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整体调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各检查组要定期将整治情况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督查室要负责做好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和信息统计、进展情况通报等工作。

(五)紧密配合,加大司法打击力度。此次专项行动量大面宽,公安局要派遣精干力量配合各行动小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要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和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并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活动。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和协作配合,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院和法院做好案件的审查批捕、审判工作。

(六)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发动依靠群众,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12330”、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侵权盗版举报电话“12390”和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12365”等相关举报电话的积极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七)防微杜渐,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从源头上治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严把关口,减少和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发生。

第五篇:博弈论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分析

博弈论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分析

摘要:本文构造了一个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用于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的分析,得出了纳什均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降低消费者打假成本、加大反暴利力度等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假冒伪劣商品,博弈,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为了清除这一公害,广大消费者、正品厂商以及各级政府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譬如,颁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决定;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打假”专项斗争;成立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万里行”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等。但时至今日,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之势远未得到扼制,“打假”活动不得不继续深入下去。本文借助一个简单的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对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作初步分析,并提出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若干对策建议。

二、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的建立及求解

在围绕假冒伪劣商品而展开的博弈活动中,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是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为此,可构造一个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

1、模型的假定

(1)厂商因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发生扩散而付出的代价(如销售受阻、被处以罚款或被没收财产)为零;

(2)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效用损失等于他的货币损失;

(3)只要消费者支付足够的打假成本,那么,要求厂商退货,或调换正品,或支付赔偿金总是可能的;

(4)假定厂商x和消费者y为某一博弈格局中的两个局中人,根据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的原理,厂商x和消费者y在进行博弈时,都将按照使自身利益(报酬函数)最大化的准则作出各自的策略选择。

其中,可供厂商x选择的策略是:“售假”和“不售假”;可供消费者y选择的策略是:“打假”和“不打假”。于是,厂商x和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都有四种可能:

关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商/消费者博弈模型用矩阵形式表达图如下所示

消费者y

打假(q)不打假

(1q)

G,L

(0,0)售假(p)厂商x 不售假

(1p)D,DU 0,V

矩阵形式表达图

(1)若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D(D为厂商x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被迫支付给消费者y的赔偿金,不包括商品退款),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D-U(U为消费者y的打假成本,它包括信息成本、投诉成本和信息搜寻及投诉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2)若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不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G(G为厂商x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额外收益),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L(L为消费者y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而损失的货币额);

(3)若厂商x选择“不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打假”,则厂商x的报酬函数为零,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为-V(V亦为消费者y的打假成本,但它只包括信息成本及信息搜寻过程中的机会成本,故V

(4)厂商x选择“不售假”,而消费者y选择“不打假”,则厂商x和消费者y的报酬函数都为零。

2、模型的求解和结论

政府或立法机构在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的制售厂商一经被查处,除无条件退款或调换正品外,还必须向受害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即D>0。这时,博弈的结果将取决于消费者的打假成本U与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而损失的货币额L及可得赔偿金D之间的对比关系:

(1)当U≥L+D时,博弈(在纯策略意义下)的唯一纳什均衡解是:(售假,不打假),即厂商x选择“售假”,而消费者y放弃打假。可以看出,(售假,不打假)也是帕累托最优解。

(2)当U

假设厂商的混合战略为p1=(p,1-p),即厂商以概率p选择售假,以概率1-p选择“不售假”;消费者的混合战略为p2=(q,1-q),即纳税人以概率q选择打假,以概率1-q选择不打假。收益矩阵如上图所示:

对厂商x来说,期望收益函数是:

v1(p1,p2)pq(D)p(1q)G(1p)q*0(1p)(1q)*0(DG)pqpG

对于消费者来说,期望收益函数是:

v2(p1,p2)pq(DU)p(1q)(L)(1p)q(V)(1p)(1q)*0 (DULV)pqLpVq

这样,寻求混合策略纳什均衡(p1*,p2*),即为求解最优化问题

maxv1(p1,p2*)max[(DG)pq*pG]0p1p1P1 maxv2(p1*,p2)max[(DULV)p*qLp*Vq]0q1p2P2

用微积分求极值的方法,最优化的一阶微分条件为

v1p(DG)q*G0 v2(DULV)p*V0q

Vp*DULV 解得Gq*DG

由此得到该博弈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p*(p1*,p2*),其中

VLDU,)DULVDULV DGp2*,GDGDp1*(结果的解释:厂商x以V/(L+D-U+V)的概率采取“售假”的策略,以(L+D-U)/(L+D-U+V)的概率采取“不售假”的策略;消费者y以G/(G+D)的概率采取“打假”的策略,以D/(G+D)的概率采取“不打假”的策略。即:现实中存V

在许多个消费者,厂商随机地按DULV的比例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其中,GGD比例的消费者选择打假,而另外1比例(即)的消费者选择不打GDGDGD

假。有

由综合以上讨论可得到这样几点结论:

第一,消费者打假的成本越高,厂商选择售假的概率越大。

第二,当有关法规规定的赔偿金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比如相当于它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且足以补偿消费者的打假净成本(U-L)时,消费者打假的概率却降低了。可见,高额赔偿金并不能成为消费者打假的重要诱因,高额赔偿金的主要作用在于威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商。

第三,当法定的赔偿金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同时,假冒伪劣商品容易被识别,均衡的结果将趋近节省社会成本的理想状态:厂商不售假,消费者

也不打假。

三、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政策建议

由上面博弈模型的建立和分析,提出以下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和建议:

(1)努力降低消费者打假成本

信息成本方面1)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2)开发各种简便实用的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具和仪器;3)国家商品质量检测部门应经常公布商品质量检测结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将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制售厂商予以曝光,并扩大曝光的范围,增加曝光的频率;4)鼓励正品厂商向消费者提供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免费服务。

投诉成本方面要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运作效率,降低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门社会团体,它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有些地方,消费者协会人员不足、效率不高的现象客观存在,从而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挫伤了消费者打假的积极性,甚至不少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还缺乏了解,投诉无门成为这些消费者的一大困惑。因此,我们建议建立消费者协会会员制,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打假的积极性。

(2)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立法机构或政府应颁布一项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强可操作性的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门法规,在这一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厂商向受害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方式及时间等,赔偿金的数额应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或厂商售假的非法所得。为了保证高额赔偿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设立索赔代理机构,监督、代理消费者的索赔事项,厂商开户银行及业务往来单位也应承担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消费者或索赔代理机构的索赔。

(3)加大针对厂商的反暴利力度。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正品如高档服装存在暴利,正是这种暴利的诱惑,使一部分厂商包括大厂商走上了制假、售假的道路。因此,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加大反暴利的力度,把反暴利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步骤。

参考文献

[1]张理智.论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其治理.经济研究.1994(1):51~57

[2]李萍.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J].商业研究.2003(5)

[3]康乐.石宏长.假冒伪劣商品的博弈分析.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年04期

[4]宋娟.论伪劣商品的成因及其治理.特区经济.2005(3)

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教学设计(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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