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8号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通知
共青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团发[202_]18号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通知
各系团总支,全体202_届毕业生:
按照西部计划省项目办的通知要求,我院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于4月23日正式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设在院团委。为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做好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
4月23日至5月18日,有意向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
本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实行网上预报名制度,报名学生应在西部计划网站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预报名成功后方具备校内报名资格。
三、校内正式报名
报名学生将已完成预报名的《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后,交所在系团总支,并由所在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8日下午16:00之前由各系团总支整理完毕并统计人数后交至团委办公室。
四、校级审核筛选
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对各系审核上报的预报名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筛选工作。为保证我院选拔的志愿者合乎招募要求,塑造我院学生良好的校外形象,审核筛选的相关工作将和各系团总支协同进行,请各系团总支做好工作准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各系要积极行动,做好宣传,让更多的毕业生了解西部,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把关,精心选拔。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联系。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
各团总支: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2_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正式启动,为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做好招募工作,根据自治区团委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梦想
二、招募对象
学院应届毕业生
三、招募报名
1.报名:4月20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由院系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院团委。
2.笔试、面试:4月16日起,院团委在自治区西部计划项目办指导下,根据学院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
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3.公示:6月中旬,院团委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区团委。
四、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宣传招募工作,要利用好西部计划官方网站,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通过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要将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每一位毕业生,鼓励我院毕业生踊跃报名,加入西部计划,为我院志愿者工作和西部地区建设做出贡献。
咨询电话:0951—207720
5附件1:西部计划相关政策介绍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西部计划相关政策介绍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6.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
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a.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b.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保险费用: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市项目办将按照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志愿者统一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依本市规定,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7%缴纳(由市财政承担),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第三篇: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通知
202_年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通知
全体202_届毕业生: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正式启动,为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做好招募工作,根据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招募对象
本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志愿者工作内容
到西部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四、招募报名
1、报名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系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分团委公章后,5月27日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102)。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院团委汇总整理的学生《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2、选拔确定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
5月27日起,我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3)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湖北省项目办将组织初步入选的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校项目办将进行调换。
(4)公示
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向社会公布。
(6)审定确认
a.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注:被确定的推免生,应赴西部志愿服务,与学校签订协议,未正常完成西部志愿服务的,取消免试直升资格。
五、政策支持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11.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作为人事派遣的优先选拔对象。
12.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作为我校思想政治辅导员的优先选拔对象。
13.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学校负责为其保留学籍直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
14.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专科生,参加当年专升本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校负责为其保留学籍直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
15.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学校指派专人与其联系,关心和协助解决其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第四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全国202_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引导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_年湖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实施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内容涉及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等六个专项。其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四个专项的服务地为省内四个服务县:保靖县(湘西)、花垣县(湘西)、醴陵市(株洲)、炎陵县(株洲)以及新疆和广西。
二、招募对象及要求
1、招募对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基本要求: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 1
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3、服务新疆专项特别要求: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曾获校内外表彰奖励或有志愿服务经历;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202_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组织机构
1.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
2.项目管理办公室设校团委,具体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工作。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8872403
3.各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负责人,成员由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毕业生年级辅导员等组成,办公室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1.广泛动员。从5月初开始,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宣传海报、橱窗、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泛发布招募信息,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及时了解。在此基础上要摸清情况,做好思想工作,重点动
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宣传过程中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及时地在醒目地点公布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宣传典型,形成参加志愿服务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2.组织报名。5月1日至5月24日,各学院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按志愿选择、填报意向服务岗位,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学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4日17:00前交校团委306,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须注明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在院系专业的排名情况)。
3.审核确认。5月24日,报名截止,学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将审核其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并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4.笔试、面试。5月25日起,学校项目办组织对报名的志愿者开展笔试、面试工作。
5.体检。6月10日前,学校项目办组织入选学生按照全国项目办的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对确认录取的报名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后,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7.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8.审定确认。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9、集中培训。7月23日至31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省项目办将于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
10、登录信息。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七、政策保障1、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2_]26号)、《关于做好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2_]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4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2_]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2、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2_]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八、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2_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招募、选拔工作是西部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站在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时代意义,要把该项计划作为新形势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缜密计划、加强指导,确保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校的顺利实施。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学院要在学院网站上开辟西部计划专栏,广泛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努力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的时代强音,引导和动员广大毕业生自觉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祖国奉献青春。要想方设法做好报名工作,确保学校完成招募计划。
3.规范程序、加强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募、选拔程序和要求,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4.往年有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学院在志愿者服务期间要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志愿者的动态,及时向校团委反馈信息,解决志愿者的困难,同时应成立志愿者人才库,了解和宣传志愿者的优秀事迹,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有效服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校 团 委
202_年5月15日
第五篇:202_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通知
202_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知识
一、工作内容
202_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四、招募程序
1、网上报名
4月21日至6月1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在校报名
报名表由院团委负责审核签字,送交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附上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本院教学科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5日下午5:3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437561。
3、选拔过程
校团委对所有报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笔试和面试筛选,并根据202_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要求,确定我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名单。
五、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
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2_]26号)、《关于做好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2_]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2_]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2_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2_]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加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42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力度,分片区、分省督导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积极支持各地出台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政策措施。研究生支教团202_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2_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2.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及就业服务等工作。做好西部计划绩效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新上岗项目办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考核等工作。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建立县级项目办信息员队伍。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国情调研、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
他们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_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