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药品gsp认证100问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规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规范》中第三条已明确,除药品经营企业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符合《规范》要求。
3、企业的认证申请资料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答: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假行为,可直接判定该企业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应多久进行一次?
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一般分为定期内审(建议每年度进行一次)和有因内审(即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重大政策出台、企业股权变动、仓库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因药品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企业应根据规范和企业有关制度要求开展内审。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由同一人担任?
答:不能。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质量负责人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保证相互监督和制约。
6、质量负责人能否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答: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7、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必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这三个岗位?
答:是的。但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兼任质管员。
8、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存储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设验收员的岗位?
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发生直调行为的,必须由本企业验收员负责直调的验收工作或者委托验收。
9、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是否需设置两名验收员?
答:特殊管理药品要求双人验收,故须设一名验收员,一名验收复核员。
10、在新规范中对质量管理员资格要求中“相关专业”指的是哪些专业?
答:“相关专业”指的是条款中所叙述的“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验收员、养护员、采购员的专业要求同上。
11、新规范要求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中药师是否属于中药学相关中级职称?
答:执业中药师不属于中药学中级职称。
1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其他业务工作具体是指哪些?
答:其他业务工作指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信息、财务等,不属于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岗位职责的工作。
13、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是不是一定要配备一名中药学的执业药师呢?
答:经营中药饮片及中药材(收购)的批发企业没有要求一定要配备一名执业中药师。
14、请问中药士是否是属于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能不能做药品验收员?
答:中药士不属于初级职称。
15、执业药师担任质管员、还需要考“GSP质量管理员”上岗证吗?
答:执业药师担任质管、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考上岗证。
16、企业与外省药品经营企业发生业务时,对方的购销员未能提供上岗证明。
答:购销人员的上岗证明按企业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
17、原来已取得上岗证的四大员,如调整至其他岗位,是否需要重新考上岗证?
答:具体看上岗证类型及现任岗位的要求。如具有质管员上岗证的可担任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重新考上岗证。验收员上岗证可用作养护、仓储岗位;养护员上岗证可用作仓储岗位。
18、验收员可否作为收货、放货人员?若仓管员收货,告知验收员验收,验收员验收完又通知仓管员放货,实际操作感觉有点繁琐,能否收货,验收,放货均由验收员完成,这样算是兼其它业务吗?
答:验收员属于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收货员属于仓储部人员,条款已明确验收员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19、202_年《广东省批发企业检查条款》(试行)里有一项“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等组织,并在业务上应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但现在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认证现场检查项目中没有再提及这一点,请问现在是否对验收、养护人员数量就不再有要求了?还需不需要小型企业设置验收员、养护员;大中型企业设置验收、养护组了?
答:按照新版检查项目01301项(批发)规定,企业应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与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规模相适应。并没有要求大中型企业一定要设置验收、养护组。
20、关于组织机构图,请问可否在业务部下设采购组和销售组;在储运部下设运输组?
答:可以。
21、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要求有两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请问这两名人员是否可以由质量管理人员兼任?
答:不可以;但这两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验收和养护工作,也可以负责企业经营的其他品种验收和养护工作。
22、如何理解“岗位培训”和“继续培训”?
答:岗前培训是指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上岗履行职责。继续培训是指在岗位任职期间应当定期接受的培训,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继续从事岗位工作。
23、健康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应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应检人员,检查结果,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情况,原始体检表等内容。
24、“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是指哪些疾病?
答: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
25、企业的质量制度文件能否采用电子文件形式?
答: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均应由相应负责人签名确认。若为电子文件应符合以上要求。
26、企业应当如何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
答:企业应当及时发放文件,文件内容明确管理制度、岗位规程、记录凭证,并开展定期培训,组织内容检查、考核、评审等,文件的发放可采用电子文档。
27、我司不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范围,是否不需要制定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答:不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不需要制定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企业的自身经营情况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
28、记录能否全部实现“无纸化”管理?
答:企业内部的相关记录可采用电子文档记录模式,但收发货产生的“随货同行单”不能使用电子档案。
29、企业系统基础数据的更改能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答:基础数据的更改应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30、对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生的录入错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数据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生的录入错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数据的,应采用“冲红”的方式进行调整,不得采用删除、覆盖的方式更改数据。对盘点结果的“盘盈”、“盘亏”账目进行数据调整前,企业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质量风险,对拟调整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调整并记录。
31、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的记录及凭证的保存规定是什么?
答:疫苗的记录及凭证保证应超过有效期2年;麻精药品记录及凭证保存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易制毒化学品记录及凭证保存期限应为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32、我公司为品种代理公司,目前仅代理一个药品,常温保存,是否需要设置阴凉库?
答:根据药品储存的要求,企业仓库可全部阴凉管理,不设置常温库。但不能只有常温库而不设阴凉库。
33、请问药品批发只有抗生素经营范围未经营须冷藏的抗生素品种,是否还需要3立方米的冷库?
答:如批发企业没有经营冷链品种,不需设置冷库或冷柜。
34、有没有规定生物制品的冷链运输必须是冷藏车?还是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配备冷藏车,但运输可以用冷藏箱或保温箱?
答:经营冷链品种的企业必须自有冷藏车一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所需选择使用冷藏车或箱。
35、请问能否几家医药公司合资购买一台冷藏车共用?
答:不可以。
36、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是否一定要全新购置冷藏车?能否可以聘请具备相关制冷工程资质的公司在公司原有车辆上按要求改装成合标准的冷藏车?
答:可以改装,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7、我司具有生物制品的经营范围,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储存后,是否还需要自购冷藏车?
答:如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的,可以不需要自购冷藏车。若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储存,但没有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的,则应自购一辆冷藏车。企业和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签署协议时,应明确是否完全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配送。38、20立方的冷库是否一定要安装备用制冷机组?
答:规范有明确规定,冷库应安装备用制冷机组。
39、我司目前有4个冷库,请问还要配备制冷机组吗?
答:企业设置多个冷库,其中有个别冷库制冷机组损坏,剩余冷库制冷机组正常且冷库容积满足需要,冷库可以不用配置备用制冷机组。
40、是否有要求购买发电机之类的产品来预防阴凉库、常温库停电?
答:按照新版GSP要求,强调冷库要配“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如企业仓库所在园区具有备用电可不用配“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但应签署相关备用电使用协议。
41、疫苗企业的冷库设置要求是什么?
答:应具备二个以上独立的冷库,每个冷库的容积不小于40立方米,总容积不小于200立方米。冷库的温度为2-8℃,至少有一个冷库其温度可调控到低温冷库的要求(零下20℃)。经营温度有特殊要求产品的,其储存条件应符合其说明书。
42、兼营诊断试剂的企业,试剂产品是否需要单独存放于冷库?
答:在冷库里设置诊断试剂储存区即可。
43、验收养护室是否还需要设置?
答:新规范对验收养护室未作要求,验收养护室未列入现场检查内容。
44、经营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场所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按照中药材养护工作所需,设置相应的场所。
45、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工作场所,是否需要配置哪些养护仪器?
答:企业根据自己经营品种的特性需求,自行选择适宜的养护方法和养护设备。
46、药材批发企业如果设有养护室,是否要安装温湿度计进行自动监测温湿度?
答:不需要。
47、企业是否必须具有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答:不需要自有,可以租用。
48、仓库是否需要设置易串味库?
答:新规范已取消对易串味库的设置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管理要求决定是否设立易串味库。
49、中药材、中药饮片能否分区存放?
答:不能。如企业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应分别设置相独立的库房。
50、“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请问这里提出的“有待确定药品”这个概念是否就是指要设置“待处理区”?
答:企业对冷链品种收货时,发现有温度不符合冷链要求的,应拒收(条款07501),若药品不能及时运走,可暂存在公司冷库内,并将储存区域设为“待处理区”,该区域可固定划分或动态管理。
51、仓库的自动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记录应多久采集一次数据?
答:按附录要求。推荐采用济南仁硕公司的温湿度监控系统。
52、仓库的自动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的监测终端放置点有什么要求?
答:监测终端的安装位置应合理,经过测试或者验证,安装位置应固定。
53、请问验证用的设置是否可以由企业自行校准?
答:可以。验证用的设备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期内或由法定机构进行检定,允许比对校准。
54、仓库的自动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的监测终端放置点的测试或验证能否由设备供应商完成后,再由企业确认?
答:验证应由企业主导完成。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可以配合开展验证,但完全委托第三方完成验证是不可以的。
55、仓库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可采用哪些报警方式?
答:一般有三种方式:同步声光报警、手机短信报警、中央监控器屏幕报警。
56、有哪些设备需进行验证?
答: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或经营有冷链药品的企业,必须对冷库及冷库的温湿度监测系统、冷藏车、保温箱或冷藏箱进行验证。
57、验证的种类有哪些?
答:包括有使用前验证、有因验证、定期验证和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验证。
58、验证工作中“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验证”,规定时间是否有统一要求?
答:没有统一要求,企业应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并按制度执行。
59、验证是否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完成即可?
答: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开展验证工作,储运等相关部门参与实施。
60、我司的冷库一直存放有药品,是否必须进行空载验证?
答:暂不需要,如日后发生仓库变更或冷库改建的情况,再进行空载验证。
61、我司已配备冷库,但尚未有经营冷藏药品,如何进行满载验证?
答:可以使用阴凉储存的药品模拟满载,完成验证。
62、验证一般在夏冬两季或极端天气进行,我司在今年年底申请GSP认证,夏季高温环境下的验证无法完成,在检查过程中会认为我司的验证工作不完善吗?
答:企业错过了温度极端天气未能完成验证的,在检查中不会判为缺陷。但企业在认证后应继续完成全部的验证工作,否则,在日后跟踪检查或日常检查将会判为缺陷。
63、验证文件应包括有哪些?
答:应包括:验证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验证结果和处理、SOP操作文件、设备技术资料、验证过程记录、验证工具校验记录等。
64、冷链药品经营企业至少应提供哪些验证报告?
答:至少应提供以下几份报告:
1、冷库满载验证报告;
2、冷藏车空载、满载验证报告;
3、冷藏箱或保温箱空载、满载验证报告。
65、本公司的经营许可范围有“抗生素”范围,也备了冷库30立方米,但现在没经营这类品种,也没经营冷藏品种,也要布好“五距、一低”及买保温箱来准备认证吗?也要自己做冷库的验证吗?
答:如批发企业没有生物制品范围,亦无经营冷链品种,不需做验证。
66、计算机系统要求中“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是指那类型的电子监管?
答:满足国家局和省局电子监管的相关要求。
67、仓库的温湿度监控系统的数据是否整合至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
答:仓库的温湿度监控系统不需要整合在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但企业计算机系统中应能同步查阅温湿度监测数据及记录。
68、“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培训时说所有的记录要求能打印,但不一定要打印出来,随货同行单除外,且要求系统自动显示验收记录及验收姓名。请问验收记录是否需要打印出来交给验收员签名并定日期呢?
答:根据权限登录计算机系统,按操作规程完成并生成记录,包括验收员姓名与验收日期,完成电子签章。没必要打印记录再手写签章。
69、请问满足GSP记录要求的话是不是出库单一式三联就够了?(一联作为销售记录,一联作为出库复核记录,一联随货同行)
答: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企业根据经营实际情况确定一式几联。
70、计算机系统中有一些商品因业务原因需要锁定,但又不同于质量原因的锁定,是否允许?
答:允许,但应注明锁定的原因。
71、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计算机系统应配有服务器、电脑若干、安全稳定的网络、备份硬盘、满足电子监管相关的设备。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技术和方法。
72、企业计算机系统的基础数据库包括什么内容?
答:应至少包括供货单位、购货单位、购销单位购销人员、药品品种等信息。客户单位及品种的基础数据,应包含证照的有效期、范围等具体内容,不应理解为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
73、建立基础数据库中,是否需要将客户证件档案扫描入档?
答:不需要。
74、如何判别企业计算机系统的权限控制属于良好状态?
答:第一,查看企业人员的登录方式是否具有唯一性,如财号+密码;
第二,权限控制具有排他性和多级必,上级权限含下级权限的功能。
75、计算机对购销客户资质控制,尤其是品种类别自动识别很困难,如何解决?
答:需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进自动识别功能。
76、运输记录是否要在系统中体现?
答:是的。如是冷链品种,系统还应有运输过程温度的信息。
77、请问印章样式可否是复印件盖原印公章呢?
答:企业收集印章样式,目的是为了在经营过程中核对相关印章(原印章及其复印件)的真伪。印章样式按规范附则要求至少收集4个。
收集方式可以是以下三种:
A、电子版原印章
B、纸质版原印章
C、原印章复印件加盖本原印章的纸质版
四个印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做法不符合要求。
78、索取医疗机构的许可证是否一定要盖公章?盖不到公章怎么办?
答:对大、中型医疗机构的资质证明可以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有资质的即可。
79、从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的首营品种,其资料只加盖质量质管部门专用章可以吗?
答:规范已明确要求,资料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80、质量保证协议书上签订的双方均盖公章,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可以吗?
答:若质保协议条款标明盖章生效,可不需签字。
81、首营品种定义为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不再提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且对首营品种合法性的审核仅要求索取盖章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是否不再要求索取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样张?
答:药品质量标准在《药典》有收载以及经药监部门备案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式能在政府官网上查阅,均不需要索取复印件。
82、我司的部分客户属于部队医院,只能提供《部队有偿服务许可证》,能否供药给它们?
答:遵循部队医疗机构有关管理的要求,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83、是否还需要收集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购销员证?如果有些省市对购销员的从业资格不叫上岗证,例如叫购销人员从业证之类,能否认可?
答:需要收集销售人员的购销员证,如果不是上岗证,应收集当地人事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
84、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种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帐目内容相对应。其中“金额、品种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种一致“,是否要求客户汇款金额与销售单金额以及发票金额必须一致?能否理解为客户汇款1万元,刚销售对应的单据也是1万元,发票金额也是一万元?能不能客户汇款1万元,先拿货八千元,然后下次再拿货两千元?然后分别开具销售单和发票?
答:新规范要求企业在经营中的票、帐、货、款须一致,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等原始单据应能关联、对应、清晰。并没有要求客户汇款金额与销售单金额以及发票金额必须完成一致。
85、请问为了企业方便归档,特药的采购记录作个标志然后与普通药品装订在一起可否?
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应建立专账。
86、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质量评审,是需要多久做一次?动态跟踪是指什么时候?
答:定期是指至少一年一次;动态跟踪指有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形时。
87、特殊药品的验收是否可以由不同的人担任?
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应指定专人负责,且应每年接受特殊药品管理业务培训,并建立专门的验收记录。
88、冷库是动态“八区”,请问除去了“包装物料预冷区”,常温和阴凉是否还要设置动态“七区”?另外,是否一定要设置“待处理区”?请问“有待确定药品”这个概念是否就是指要设置“待处理区”?
答:企业对冷链品种收货时,发现有温度不符合冷链要求的,应拒收(条款07501),若药品不能及时运走,可暂存在公司冷库内,并将储存区域设为“待处理区”,该区域可固定划分或动态管理。常温和阴凉库应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但没有要求设置动态“八区”,没有“待处理区”。
89、企业在库药品的流转很快,在库时间很短,是否也需要养护?
答:企业应按照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在库时间确定养护品种。
90、如果采购单位委托物流公司提货是否敢要核实提货人员的真实性?如何核实?
答:必须对采购单位的提货人员进行身份证明的核实,可以电话核实,也可以发传真核实,核实后应形成记录,以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91、药品直接发送到采购单位的药品仓库,是否也要核实提货人的真实性?
答:不用。
92、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品种,如为经营企业,因经营品种很多,而且是动态的,是否可以将授权的品种表述为“我公司经营的品种“,不提供药品经营目录可以吗?
答:可以。
93、随货同行单(票)样式是否采用空白的样式,复印件可以吗?
答:必须使用经计算机打印形成的原件,并要加盖药品出库专用章。
94、如果购货企业为个体零售药店,个体零售药店不用报税,也无需发票进行报销入财,是否可以不用开具发票?
答:销售药品,必须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95、请问有些供货商的随货同行单上没有收货地址的,那我们是不是应拒收货呢?另外,有的盖药品出库专用章,有的盖药品发货章,这样可以吗?
答:随货同行单的项目应严格按照GSP规定,并加盖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随货同行单应打印,不能手写。
96、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到个体零售药店或个体诊所时,由于客户没有对公帐户,是否可以现金交易?
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必须开具发票,并通过银行转帐进行交易,不允许现金交易。
97、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允许客户上门自提?
答: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必须送货至客户的许可证中核准的地址(如下家为药品经营企业,应为该企业核准的仓库地址),不允许客户自提。
98、拼箱标志是否一定要求印刷在包装箱上?另贴标签提示可否?
答:拼箱标志可以是直接印刷在包装箱上,也可另外贴标签进行提示,达到醒目的效果即可。
99、关于“药品出库时,应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请问是否必须是出库专用章?如仓库专用章、发货章、贮运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应按规范要求统一使用“药品出库专用章”。
100、请问如何理解“运输工具密闭”?
答:运输工具密闭是指车箱体应当整体封闭、结构牢固、货箱门严密可锁闭,可有效防尘、防雨、防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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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知识100问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知识100问》
1、什么是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译为“Good Supply practice”,直译为“良好的供应规范”,简称为GSP,GSP是控制药品在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对药品实施有效跟踪,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有效的药品。
2、实施GSP的意义是什么? 实施GSP的重要意义在于:
一是消除质量隐患,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二是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药品的社会需求; 三是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3、GSP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共四章,分十四节,八十八条,其主要内容贯穿药品经营的各个环节,包括确保药品质量所必备的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
4、实施GSP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实施GSP的主要目的主要有三个:
一是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提升药品经营企业 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并与国际管理水平接轨。
5、什么是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是指药品在生产过程中要保证生产的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保证药品质量的均一性,防止生产中药品的混批、混杂、污染和交叉污染。
6、什么是药品零售企业?
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7、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
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8、什么是药品生产企业?
是指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制造企业。
9、药品的经营方式是指什么?
指《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核准的经营方式。目前,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经营方式有: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含零售连锁)两种。
10、药品的经营范围是指什么?
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明确注明。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疫苗。
11、药品的定义是什么?
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解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2、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指从国家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评价而筛选出的在各类药品中有代表性的药品。其特点是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
13、什么是新药? 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4、什么是特殊管理药品?
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15、《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范围是用什么表述的?
《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范围是用药品剂型做表述的;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抗肿瘤类、激素类、性激素类必须注明;化学原料药必须标明品种的名称。
16、现行《中国药典》分几部?为哪年出版的?
《中国药典》分一部、二部和三部,一部收载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三部收载生物制品。现行药典为202_版。
17、什么是药品标准?现行的药品标准有哪些?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其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流通、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守的衡量药品质量的法定依据,属于强制性标准。现行的药品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药品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标准,另外,还有部门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药品标准。
1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内需要悬挂、摆放的证照及标志有哪些?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内需要在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师、药士资格证原件,还应该有意见本、缺药记录本、服务公约、咨询台标志、警示语等。
19、什么是药品质量档案?包括哪些材料? 1药品质量档案表 2药品质量标准 3药品生产批准文件 4药品标签说明书 5药品最小包装量
20、药品零售企业中谁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人资格的企业是指其法定代表人;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中是指其最高管理者。
21、药品经营企业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是谁?
22、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23、药品经营企业采购员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法律法规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原则,严把进货质量关 3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现场考察,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4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立有质量条款
5配合质量负责人搞好首次经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获取生产批文,药品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说明和同批号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或经营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有关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把关提供依据
7对购进药品质量负责、了解药品售后质量情况,协助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善后处理工作。
24、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25、药品经营企业验收员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26、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养护员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27、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员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医药商业服务规范,从增加销售和方便顾客出发,开展优质服务,满足消费者需要;
(2)严格按药品分类原则陈列药品,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一般药与易串味药、中药饮片等分开摆放,准确标明品名、厂家、规格、价格等项目,药品陈列整齐,美观大方;
(3)努力钻研药品业务知识,对顾客正确宣传药品性能、用途、用法、剂量和禁忌、注意事项等,不夸大宣传,不欺骗顾客;
(4)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原包装破损必须停止销售,报质量负责人处理;、(5)注意检查药品有效期,过期药品不得陈列销售;(6)不得在柜台上代卖私人药品;
(7)出售药品应仔细认真,严格按处方要求配药、售药,对先煎、后下、烊化、包煎、冲服等应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代清楚;
(8)认真执行配方、发药操作过程,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9)严格执行物价计量政策,算方快速而准确,配方分戥均匀,认真 核对签字,对有疑问的处方拒绝配售,并向顾客说明清楚,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28、处方审核员负责哪些质量责任?
29、什么是药品质量信息?
其来源有哪些?
指从企业内部或外部获得的能够反映药品质量的各种信息资料。信息的一般来源有上级文件、传媒、顾客反馈、监督抽样等。30、什么是质量管理制度?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各包括哪些内容?
是企业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质量规则,是对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和各业务环节保证质量做出的原则性规定。
批发企业应包括:
(1)企业制定的制度应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2)质量体系的审核 ;(3)质量责任;(4)质量否决的规定;(5)质量信息管理;(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7)质量验收的管理;(8)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9)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10)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11)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12)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14)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15)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等内容
零售企业应包括:
(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2)药品购进的管理规定;(3)药品验收的管理制定;(4)药品储存的管理规定;(5)药品陈列的管理规定;(6)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8)药品的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9)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规定;(11)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12)质量信息管理的规定;(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14)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16)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17)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应有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18)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19)各项管理制度考核规定。
31、药品零售企业中必须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资格的岗位有哪些? 销售员、中药调剂人员
32、什么是健康档案?接触药品人员为什么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有哪些要求? 指企业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健康检查的个人资料和汇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或有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要求是:(1)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在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2)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3)对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上述疾病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如需要返回原岗位,必须治愈并经医生证明;(4)作为质量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还应进行视力、色盲、嗅觉等检查;(5)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33、“五防”指的是什么?
指防虫鼠、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霉变。
34、首营企业的概念什么?
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35、企业建立首营企业档案应包括哪些内容?(1)首营企业审核表;
(2)药品产生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加盖有该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加盖有该企业公章的企业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5)具有保证质量条款的协议书。
36、如何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
企业应索取销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合法资格审核,同时建立相关档案。审核验证的主要内容为:(1)药品销售员身份证;
(2)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其法定代表人应加盖印章或签字,并明确授权经营活动范围或经营品种,标明有效期限;
(3)销售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
37、购进药品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应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位; 二是要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三是确保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的质量可靠性;
四是对来本单位推销药品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五是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六是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的票据,并应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
38、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有哪些环节?(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2)审核所购药品的合法性及质量可靠性;
(3)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或企业领导审核批准;(5)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6)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
39、首营品种的概念是什么?
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40、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内容包括什么?
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的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
41、首营品种档案包括哪些内容?(1)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2)药品批准文件;(3)药品质量标准;(4)药品检验报告书;(5)药品标签或包装;(6)药品说明书;
(7)具备有效的药品物价单。
42、企业购进药品的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中应明确哪些质量条款? 企业购进药品的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应内容齐全,并有明确的质量条款,主要包括:明确双方质量责任,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43、如何确定购入药品的合法性?(1)合法企业生产的药品;(2)具有法定的药品标准;
(3)除国家未规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
(4)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为《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批签发生物制品,在进口时同样提供口岸药检所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44、药品购进记录有哪些内容?
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可采用采购员在购进药品票据上签字、核对外的方式代替购进记录,购进票据按规定装订,妥善保管。(购进记录由采购部门或人员填写并保存)。
45、验收时发现药品批号与票据生产批号不符怎样处理?(1)要求供货单位调换与票据生产批号相符的药品;
(2)不能调换的可更改票据,要于更改处加盖供货单位印章。
46、进货票据及验收记录应保存多长时间? 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9、外包装有哪些标识?
OTC、外用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标识。50、怎样核对药品标签?
(1)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内容不得超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2)内包装标签,尽可能包含药品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标示内容,如因尺寸太小不能全部注明,则必须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3)中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4)大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以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必要内容,包括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等;(5)最小销售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要有有效期;(6)由于尺寸原因,中包装标签不能全部注明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的,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51、怎样核对药品说明书? 药品的说明书应列有以下内容:
药品名称(通用名、英文名、汉语拼音、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复方制剂、生物制品应注明成分)、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和其他类型的相互作用、如烟、酒等)、药物过量(包括症状、急救措施、解毒药)、有效期、贮藏、批号文号、生产企业(包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52、对药品最小销售包装有何规定?
(1)药品的每个最小销售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在其中包装、最小销售包装和标签、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符合规定的标志(如注明有“外”字样、“OTC”字样等);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和说明书注明(如冷藏)。
53、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
有什么规定?
其包装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注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54、药品质量验收按规定应检查什么项目?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药品质量验收按规定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以及相关的合格证明等项内容。
55、怎样识别批准文号各部分的含义?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
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
1位字母:化学药品使用“H”中药使用“Z”,通过SFDA整顿的原保健药品使用“B”,生物制品使用“S’’,体外化学诊断试剂使用“T”,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 “J”。
56、什么是药品合格证明和
其它标识?
指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57、什么是药品批号?
指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58、购进进口药品需向供货方索要什么材料?
索要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同一批号)复印件随货同行。或加盖印章的注明“已抽样”字样的《通关单》复印件。
59、怎样识别进口药品包装上有关内容?
进口药品包装上必须注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常用Bat.No或Lot.No表示生产批号; Manuf.Date 表示生产日期;Exp.Date或 Use Before 表示失效期。60、药品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哪些?
药品验收应根据票据对照药品做好记录,其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外观质量、验收结论、验收员签字等内容。61、验收整件混批药品时,原则上不能超过几个生产批号? 不能超过2个生产批号
62、陈列药品应如何分类摆放?(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危险品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5)药品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摆放。
63、药品经营企业仓库分为几个区,色标颜色分别是什么? 五区:
绿色:合格、待发
红色:不合格
黄色:待验、退货 64、什么是中药饮片的正名正字?依据是什么?
正名是指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中药材和中药饮品名称,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为地方药品标准中收载的名称。正字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的规范文字使用的规范字体。其依据为《中国药典》及各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65、中药饮片装斗时如何做好质量复核工作?
复核中药饮片的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重量、外观质量,合格后方可装斗。一人装斗,经质量负责人或中药技术人员复核后并做好记录。66、如何管理药品零售企业拆零药品 67、哪些药品时易串味药品?
易串味药品是指药品成分中含有芳香类、易挥发等物质的药品,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内服制剂:如人丹、藿香正气水(液、胶囊)十滴水、速效救心丸、正露丸等;
外用贴膏:如狗皮膏、关节止痛膏、伤湿止痛膏、风湿膏、追风膏、骨痛膏等;、外用擦剂:如风油精、红花油、清凉油、风油精等;
外用酊剂:如皮康王、皮炎宁酊、止痛酊、肤阴洁、洁尔阴等。68、非处方药和处方药警示语分别是什么?
非处方药警示语: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警示语:凭执业药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69、什么是非处方药、分几种,有何区别?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公布的,不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为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分甲、乙两类。甲类为红色“OTC”标识,乙类为绿色“OTC”标识,另外乙类比甲类安全性更高一些,副作用更小。70、危险品陈列的要求是什么?
陈列空包装、代用品 71、中药饮片如何储存?
应根据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区),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放置在干燥、凉爽、洁净的仓库(区);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人、双锁保管。另外为便于清斗及批号管理应在中药饮片中设置符合规定的容器或纸斗。
72、药品养护员具体养护内容
包括哪些? 73、如何正确做好温湿度的检测和调控? 74、储存药品的温、湿度是如何规定的?
疫苗库2-8℃;冷藏温度为2-10℃;阴凉温度为小于20℃(针剂产品注意防冻);常温温度为0-30 ℃;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75、什么是药品有效期?如何正确识别药品标签上的效期表示?
药品有效期系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效期表示方法一般为(1)直接标明有效期,指当月还有效。如有效期表示至x年x月,指该药品可使用至x月底。(2)直接标明失效期,如表示失效期x年x月,系指该药品在x月1日即停止使用。76、何为近效期药品,如何管理?
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企业一般分别指距失效期12个月及6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由企业自定)。由养护员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报质量负责人,销售人员优先销售效期的药品。
77、企业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如何处理?药品不合格包括哪几方面?
(1)对库存及陈列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品养护人员应立即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待处理,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单;(2)质量负责人接到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单后,应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检查、确认并签署意见;(3)对经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申请表;(4)对已经销售出的药品要全部追回;(5)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台账,及时将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6)每年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分析,杜绝不合格药品再次发生。
药品不合格包括:(1)内在质量不合格;(2)外观质量不合格;(3)包装不合格。78、药品批发企业出库复核记录有哪些内容? 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签字等
80、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必须经过驻店药师审查处方内容,看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现象;(2)配方过程精神集中,仔细认真;
(3)配方后要认真核对,最后发药给顾客要交代服用注意事项;(4)所保留处方上要有调配人员、审核人员签字;
(5)处方上所列药品未经医生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81、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应注意哪些问题?(1)无医生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2)处方药不应采取开架自选的销售的方式;
(3)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销售,但顾客要求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4)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5)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剂量准确;
(6)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82、为什么需要对处方进行审核?
83、药品零售企业中,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何种资格?
药品零售企业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84、哪些人具有处分权?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85、处方应包括哪些内容?
处方一般分为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
(1)前记: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86、处方中常用外文缩写有哪些? 87、处方印刷用纸颜色是如何规定的? 麻醉药品处方(淡红)、急诊处方(淡黄)、儿科处方(淡绿)、普通处方(白)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字注明。
88、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从202_年7月1日起哪几类抗菌药物在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
89、什么是处方药?现阶段必须凭处方购买的药品有哪几类?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配调和使用的药品。
现阶段必须凭处方购买的药品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类(大输液、小水针、粉针剂)、含有可待因成分的复方制剂,抗菌药以及国家新规定的药品也必须凭处方购买。90、202_年1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
管理有哪些新要求?
(1)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2)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上述(1)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做到凭处方销售。91、药师在审核中医处方时应着重注意什么? 应着重注意:处方中的配伍禁忌以及个别药品用量问题。配伍禁忌主要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用药禁忌。
92、“十八反”、“十九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十八反的主要内容是:本草言明十八,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十九畏”的主要内容是: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和荆三梭;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93、药品零售企业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如何处理?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94、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9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在药 品广告宣传上有哪些规定? 处方药只准在国家批准的医药专业刊物进行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
96、对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进行的药品广告宣传,企业应索要
哪些材料?
企业应审核药品广告是否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97、顾客退货时如何处理?
(1)原则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售出后不予退换;
(2)在确认为本企业售出的药品,且未发现药品有损坏的情况下;(3)退货放在退货区;
(4)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后放置于合格区或陈列区,不合格的放于不合格区,必要时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98、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有哪些规定?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销售,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无处方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99、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向对方索取哪些资料?注意哪些事项? 应索取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应注意事项:
(1)只允许向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药品所需的化学原料药、中药材;(2)只允许向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其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范围内的药品种类;(3)不准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直接销售药品;(4)注意各项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00、药品经营企业优质服务有哪些项目?
第三篇:药品的GSP认证
药品GSP认证介绍
GSP认证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商品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2GSP认证申请程序
一、材料要求
申请GSP认证的,应当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式样见附件
1),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2);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3);
(四)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式样见附件4);
(五)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式样见附件5);
(六)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目录;
(七)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八)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九)企业非因违法违规而销售假劣药品的说明。
申请人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及上述申报资料,应当详实和准确,使用A4纸张打印。对隐瞒、谎报、漏报资料的,视具体情况不予受理,驳回认证申请、中止认证现场检查、判定为认证不合格或缴销GSP认证证书。
二、市局初审
申请人按规定要求备齐资料后送当地地级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初步审查只限于对认证申请书及申报资料的审查。但有下列情况的,应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一)对认证申请书及申报资料有疑问需要现场核实的;
(二)申请人在提出GSP认证申请前1年内出现过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且需要现场核查的。
对申请人销售假劣药品问题的核查,必须查明企业在经营药品过程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继续对其认证申请的审查,审查后将核查资料与认证申请书、申报资料一并报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终止对其认证申请的审查。该申请人必须自终止审查之日起1年后方能重新申请GSP认证。
申请人在提出GSP认证申请前1年内出现过销售假劣药品问题,但在提出GSP认证申请时没有说明或没有如实说明的,一经查实,一律终止对其认证申请的审查或认证现场检查,已通过认证的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缴销其GSP认证证书并予
以公告。该申请人必须自终止审查、终止现场检查或被缴销GSP认证证书之日起1年后方能重新申请GSP认证。
三、省局受理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初步审查后报送的认证申请书及申报资料实行窗口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将是否受理的意见填入认证申请书;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开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申请书及申报资料转送省GSP认证机构;不同意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原因。
四、技术审查
省GSP认证机构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书及申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申请人,限期予以说明或补充资料。申请人逾期不补充资料或补充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省GSP认证机构应提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退回其GSP认证申请。认证工作时限从申请人补齐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篇:新版药品GSP认证工作简报
药品GSP认证工作简报
一、现场检查原则
在新修订药品GSP认证技术审查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三项原则:
1.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真实性及自觉性。
2.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文件内容的科学性并与实际执行的一致性。
3.企业对冷链储运设施设备的验证及日常维护情况应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验证管理
验证为新修订药品GSP新增内容,药品批发企业对验证概念、目的和意义的理解程度亟待提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验证工作与日常运行管理脱节,验证数据并不能支持日常管理行为:二是验证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批发企业并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委托需求,第三方出具的验证相关文件(例如,验证报告)也未纳入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三是验证内容或验证数据不全。
1.验证与日常监控脱节
缺陷描述:①企业202_年用于冷库验证的温度记录仪校准不符合要求,校准温度为8℃、15℃两个点,未涵盖实际验证温度范围;②企业未依据3号冷藏库验证结果设置温湿度监控设备位置。
缺陷分析:验证是证明设施、设备及监测系统能够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并可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系列活动;从本质上讲,验证活动是日常管理行为的科学有力支持。因而,验证活动必须与日常必须与日常监控活动紧密结合,企业应依据验证的参数与合理使用设施设备,验证参数/参数范围的确定也必须依据设备性能参数及日常监控管理参数来确定。针对温湿度监控探头的布点问题,验证过程中的探头布点应基于《规范》要求,并多于日常监控布点。通过验证找出风险点,日常监控布点中应包含风险点。
2.企业未对委托验证工作进行有效监控
缺陷描述:保温箱的验证:未制定验证方案,验证报告未经本企业人员审批,验证报告未按本企业文件管理。
缺陷分析:新修订药品GSP要求,企业可与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验证工作,但这并不能免除药品经营企业是验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确保验证实施的全过程符合《规范》及附录的相关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自身的验证管理体系,制定验证管理制度和规程,质量负责人应审核并批准验证方案及验证报告,并与第三方共同开展验证工作,监督受托方实施验证活动,确保所有验证数据的真实、完整、有效、可追溯。验证所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记录都应按企业自身的《文件管理制度》或《验证管理制度》要求来保
存。验证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更是一种状态管理,当设施设备发生更替或大规模维修、改造后都应重新进行验证工作,正常运行条件下也应定期进行再验证工作,所以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验证管理认识,梳理验证管理思路,可以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条件下寻求技术支持,但不应全权委托第三方而不对验证工作进行系统的管理。
3.验证内容或数据不全
缺陷描述:冷库、冷藏车满载验证过程中的满载量仅为日常仓储量;未对高温极端环境进行保温效果评估。
缺陷分析:新修订药品GSP及附录要求,应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进行验证,对新建冷库初次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进行空载及满载验证。对冷藏车的验证内容应包含空载及满载验证。冷库、冷藏车空载验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其内部温度分布情况,找出温度风险点,为满载验证参数的确定提供依据,因此在首次验证时,空载验证过程是必不可少的。满载验证中装载量应以冷库、冷藏车历史储运中发生的最大装载量为基础确定满载装量,如果企业未对历史数据进行回顾,建议满载量参照最大装载量的80%执行。冷藏设施温度调控能力受外界环境影响,在进行验证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外界环境对温度调控设施的影响,并在极端环境下开展验证工作。
(二)、质量管理体系与人员管理
新修订药品GSP提高了软件管理要求,更强调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和持续改进。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药品批发企业能够按照《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框架并将进销存运全过程纳入体系中进行管理,但在体系的完整性和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
1.培训不到位
缺陷描述:①202_年培训计划中未列入岗位SOP的培训内容;未规定新修订文件的培训时机;②在在冷藏药品模拟包装操作过程中,冷藏药品发运人员未在保温箱中放置温度记录仪器。
缺陷分析:所有的质量管理活动都是通过人员来实现的,因而岗位人员的培训效果是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因素,企业必须重视培训工作并进行系统的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并遵照执行,应有必要的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通过文件来规定新起草或新修订文件的培训时机,从而确保岗位人员培训的有效实施。
2.实际操作与文件规定不一致
缺陷描述:①《质量体系内部评审材料》(202_年)未按《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规定对质量目标的适宜性进行审核;②企业未按照《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企业内部各岗位说明书进行存档保存。
缺陷分析:文件的执行情况是药品GSP管理的核心内容,其宗旨为“做你所写的,记你所做的,没有记录相当于没有发生”,没有被执行的文件是不具有存在意义的。这就要求企
业,第一,在制定文件时应严密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使文件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对文件内容进行岗位培训,使岗位人员清晰了解自身职责和操作要求;第三,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确保文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从而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文件和记录管理不全
缺陷描述: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未包括内部审核材料(包括内审计划、目录、报告)、《满载验证方案》等内容;②企业现场发放使用的记录未体现文件编号。如:《商品拒收报告单》;③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中未记录文件编码。
缺陷分析:文件的完整性是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企业所有经营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都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记录的管理是企业的一个薄弱环节。记录是经营管理活动的体现,也是文件执行情况的证明,其可以和文件一并进行管理,也可以单独管理,但无论何种管理方式,记录都应有自己独立的编码和管理原则,编码中应包含版号,从而确保现场使用的记录均为现行版记录,防止过期记录的误使用。
(三)、设施设备
企业应依据药品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设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按照《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设置必要的专库(区),同时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符合预期用途。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药品批发企业在专库设置和设备维护方面存在不足。
1.未完全依据经营范围设置库房
缺陷描述:企业未设置中药材专库。
缺陷分析:企业设置的库房应与其经营范围及经营规模相适应,对于拥有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企业,必须分别设置中药饮片专库和中药材专库。对于长时间未经营且没有经营计划的,企业可核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相应的经营范围;对于暂时没有经营行为的经营范围,企业必须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
2.温湿度监测报警失灵
缺陷描述:①企业对3号冷藏库温湿度监测探头维护不到位,现场模拟温湿度超标时,声音报警失灵;②现场模拟企业保温箱温度超标,短信报警失灵。
缺陷分析:根据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并对其进行验证,但也应当关注设备的日常维护,对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从而确保设备符合预期用途的正常使用,最大程度降低药品储存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四)、进销存运的过程管理
较比原药品GSP,新修订GSP及其附录进一步细化了药品的进销存运过程管理,明确了各活动的操作要求、监督检查及相关记录的管理。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企业在进销存运过程管理方面基本符合要求,票帐货信息一致,进销存运全过程的环境条件能够满足药品质量标准要求,但在采购评审和贮存养护环节存在不足。
1.采购评审不全
缺陷描述:①企业未及时更新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②未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仅对供应商进行了审计。
缺陷分析:新修订药品GSP要求,企业应对供货单位进行定期审评并及时更新供方的相关资料。同时,也应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定期的综合质量评审。个别企业混淆了药品采购评审和供应商评审的概念和内容,药品采购评审内容应包括供应商评审在内的进货药品的整体情况,例如,药品的整体架构、来货拒收、验收不合格、销后退回、售后投诉、监督抽验等,评审过程记录和结果应存档备查。
2.贮存养护不足
缺陷描述:①疫苗冷藏库货品与制冷机组出风口距离偏小;②202_年12月重点养护记录中缺少药品有效期的内容;202_年12月养护信息汇总分析文件中未对阴凉库温湿度监测超标数据进行分析。
缺陷分析:新修订药品GSP强化了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对冷链药品的物流过程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冷链药品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条件、制度建设、质量追溯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冷库、冷藏车及冷藏箱的技术指标,细化了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药品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根据附录1的要求,冷库内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范围内,不得码放药品。养护人员应当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对于近效期等需要特别关注的药品进行重点养护,对于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从而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最大程度降低药品贮存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第五篇:GSP认证知识110问
GSP认证知识
第三版
202_年7月
问2日
1、GSP定义是什么?
GSP是指良好的供应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它是控制药品在流通所有环节可能发生质量事故意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合理程序。
2、GSP认的含义是什么?
GSP认证是指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CSP情况检查的认可和监督管理理的过程,GSP和GSP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3、药品经营企业应设置什么样的质量管理领导机构?
应设置 质量领导小,质量部为其常识职能部门,4、质量领导小组有哪些成员?
由总经理任组长,质量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和质量部主管共同组成。
5、质量部下设哪些机构?
质量管理组、验收组和养护组。
6、公司质量管理机构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什么权力?
质量否决权。
7、药品经营企业应怎样开展经营活动?
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8、药品经营的方式有哪此?
药品经营的方式有批发、零售和零售连锁,我公司属于批发法人企业,下属一个非法人零售连锁部,市场开发部负责批发业务,连锁管理部负责 零售连锁,采购和配送均是统一的。
9、我公司的药品经营范围是什么?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抗生素。
10、本企业的质量方针是什么。
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
11、本企业的质量目标是什么?
通过贯彻“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质量方针,提高和增强企业全体员工 的药品质量意识;
②坚决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市场;
③确保公司在库药品市场帛检合格率达98%以上。
12、“SFDA"是反指什么 ?
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
13、GSP认证检查条款中,有几条重点项目不合格,视为整个企业未能通过GSP认证?
一条.
14、GSP认证检查条款中,有几条一般项目不合格,视为整个企业未能通过GSP认证?
九条以上。
1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绿色、黄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什么?
绿色代不: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黄色代表: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红色代表:不合格药品库(区)
16、药品是否可以直接摆放在地上?怎样处理? 任何时候药品都不能直接放在地上,摆放必须离地面15Cmc 以上。
17、连锁药店应具有哪些设备?
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
18、阴凉库应设置哪几个区?
等验区、退货区、合格药品区。
19、配送中心仓库按药品储藏条件分为哪几个库?
常温库:0-30C , 阴凉库:0-2C,冷库:2-10C。20、药品在发货时应遵循什么 原则?
“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
21、药品验收养护室的面积要求是什么?
不少于40平方米,本企业是50多平主米
22、公司是否需要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需要每年都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0
0
023、公司如果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如何处理?
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24、在验收整件药品包装时应有什么?
产品合格证。
25、药品验收记录应保存几年?
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26、验收进口药品应取得什么资料?
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药品进口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27、批号是指什么?
批号是生产批号的简称,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后者指进口药品),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经营历史,一般由6位数字组成:前面位为年份,中间两位为月份(1至9月前面补0),后两位为批号,如030602指202_年6月第2批投料生产的。
28、批准文号是指什么?
批准文号是国家规定的,药品必须经审核批准才能生产,表示该药品是国家同意的品种,其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8位数字的第1、2位为原批准文号的来源,“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19”“20”代表202_年1月1日以前SFDA批准的药品,其它使用各省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的原各省级卫生行平衡点部门批准的药品。如国药准字H10991076.试和平药品的批准文号: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29、批准文号中药品大类分为哪几类,分别用什么字母表示?
分为化学药品:用H表示:中成药:用Z表示;保健药品:用B表示;生物制品:用S表示;体外化学诊断试剂:用T表示;药用辅料:用F表示,进口分包装药品:用J表示。
30、药品堆垛间距有什么要求?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共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5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
31、什么情况下的药品不能销售?
假药和劣药。
32、假药的范围有哪些?
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②与非药品冒充药品;
③变质、被污染的;
④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材料生产的;
⑤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
⑥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的药品等。
32、劣药的范围有哪些?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 ②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③超过有效期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33、有几瓶贵重药品有效期只有3天了,营业员将其和其它药品一起发给了顾客,3天后顾客发现药品已过期,便退回了药品。营业员想药品已经过期了,丢了太可惜,就把药品带回家自己用了,这种做法可以吗?
不行。临近有效期的药品不能再销售给顾客,对过期的药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退回质量部,由质量部统一报损,请示领导后集中销毁。
34、药品实行什么管理?
批号和有效期管理。
35、药品零售是指什么?
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36、药品批发是指什么?
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37、对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有什么要求?
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38、药品可以倒置、侧放吗?
不能。任何时候药品都不能倒置、侧放。
39、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0、哪些岗位必须取得岗位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地市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1、药品有效期是指什么?如何识别?
指药品在一定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
进口药品的有效期有以下几种:
①欧洲按日、月、年排列,如12/3/202_,表示有效期为202_年3月12日。
②美国按月、日、年排列,如May.23.202_,示表有效期到202_年5月23日。③日本按年、月、日排列,如202_-4-1,表示有效期为202_年4月1日。④俄罗期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如II.202_,表示有效期为202_年2月。⑤只注明生产日期如202_年3月23日和失效日期如:有效期5年,表示由生产之日起5年内可以使用,即到202_年3月23日。
42、药品的外包装应有哪些内容?
药品的通用名、批准文号、规格、生产企业、注册商标、批号、有效期及使用说明书,外用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和OTC药品等还应有规定的标志。
43、GSP对配送中心的面积有什么要求?
大型企业不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低于500平方米。本企业仓库面积为5000多平方米。76、GSP对总部配送中心的照明设备有什么要求? 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设备,库内服防爆灯,电线有护套。
44、药品经营过程中“五关”指的是什么?
进货采购关、入库验收关、在库养护关、出库复核关和售后服务关。
45、药品在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及门店验收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最重要的是药品的质量(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数量,另外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相关的证明和文件。
46、药品养护人员应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采用什么方法养护?
干燥、降氧、熏蒸。
47、药品养护人员应建立什么档案?
药品养护档案。
48、对近效期的药品有什么要求?
应按月填报效期药品催销表。
49、药品运输有什么要求?
按药品外包装标识堆垛、搬运、需保温、冷藏的药品应按储存条件进行保温、冷藏等运输。
50、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每隔几年换一次证?
5年,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必须申请重新认证,合格后换发GSP证书。
51、验收首营品种应注意些什么?
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2、验收应在什么场所进行?
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库(区)进行,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3、药品在库分类原则是什么?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54、配送中心怎样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检测和管理? 仓库保管员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由养护员指导保管员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55、购进首营药品应审核些什么?
审核该药品的生产批文、质量标准、物价批文、样品(含包装、标签、说明书)、首次送货批号药检报告。
56、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发生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
通知客户尽快退回并封存。
57、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哪几种药品记录?
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
58、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何时颁布,何时实施? 202_年9月1日颁布,202_年12月1日实施。
59、对直调药品如何进行质量控制?
应由验收员到场进行质量验收。对已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可以委托配送。60、连锁门店的营业员学历有什么要求?
高中(含)以上文化,若为初中文化,须有5件以上药品经营工作经历。61、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员有什么条件要求?
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化学等)学历。62、连锁门店面积有什么要求?
由执业药师或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63、连锁门店面积有什么要求?
不少于60平方米。
64、营业员可以在营业场所进餐、随意摆放杂物吗?
不能。药品经营场所、办公室和生活区应分开或隔离,经营场所不能有生活用品,办公室和生活区不能有药品。
65、连锁门店可以自行到其它公司购进药品或向厂家借货吗? 不能。药品零售连销企业必须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质量、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定价,统一核算,任何时候不得私自向厂家借货或将自购药品带入门店销售。66、连锁门店验收药品应核对些什么?
可以简化验收程序,但应按配送移库单对照实物进行外观质量和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签全名。67、连锁门店可以随便粘贴、悬挂,散发药品广告吗?
不能。如果药品需要拆零卖。必须设一个拆零专柜,有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袋、剪刀、镊子,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并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69、在出售拆零药品时应在药袋上写明什么?
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70、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应如何处理?
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诚意细了解情况后向质量部作出书面报告,并将药品封存,由质量部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生产企业质管部门,并报省药监部门,实行跟踪管理。
71、药品 可以采取有奖销售和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吗?
不能。并且不能有厂家现场促销。
72、厂家为了提高其药品的销售,自行印制了许多药品广告传单,并加了许多功效,营业员可以以次广告药品吗?
不能。营业员必须如实介绍药品的功效、主治、禁忌、不良反应等,不得夸大和误导顾客、介绍药品以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73、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试”字号的药品吗?
不能。
74、本企业经营的药品有特殊管理药品吗? 75、各种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时间分别是多少年?
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2年。76、各种记录和凭证的签名可以只签姓吗?
不能。必须签全名。
77、门店销后退回药品可以直接上柜销售吗?
不可以。应存放于退货区,做好退货记录,验收员严格按正常进货验收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柜。原则上售出药品,若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78、在销售药品时应注意些什么?
应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79、在处方药销售时应注意些什么?
按处方销售,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80、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如何处理?
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或销售。81、连锁门店对GSP培训和学习有什么要求?
除了公司总部组织的GSP培训外,连锁店店长还应在自己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对本店店员进行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培训的内容记录和员工签名。82、门店发现本店售出药品有不良反应时如何处理?
应详细记录药品不良反应,并针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报告总部质量部及当地药监部门。
83、门店对公司的制度可以不执行,门店只要销售提上去就可以了,对吗?
不对。门店对公司的各项制度应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并有相应的记录。
84、门店的质量管理员和执业药师可以在其他单位兼职吗?
不能。
85、对门店环境卫生有什么要求? 营业场所宽敞明亮,货柜、橱窗整洁卫生,无积尘,垃圾及时清扫,严禁将生活用品和其它物品带入店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86、本企业经营的中药饮片有什么特点?
只销售袋装中药饮片,不销售配方中药饮片。
87、Rx是处方药的英文缩写,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销售和使用的药品。Rx不得开架销售,必须凭处方购买(主要指大输液、粉针和水针)。88、OTC是指什么?GSP对其有什么要求?
OTC是非处方药的英文缩写,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顾客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89、GSP认证检查医疗器械和其它非药品吗?
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规范,规范的是药品经营行为,不检查非药品。因此在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非药品区就不能出现药品;药品区也不能出现非药品。
90、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驻店药师可以自行更正和签字后调配和销售吗?
不能。应拒绝调配、销售,必须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91、药品的标价签可以任意涂改吗?
不能。若出现调价,来不及打印标价签的,应用空白标价签手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92、连锁门店要养护的药品有哪些?
①重点养护品种,如易变质和贵重的药品; ②上架3个月以上的品种; ③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品种。
93、药品的外包装上药品的通用名与商品名的比列是多少? 94、特殊管理药品指哪些?
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本企业现未经营。95、处方药销售记录和处方保存几年?
两年(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除外)。
96、GSP对门店冷柜温度记录和温湿度记录有什么要求?
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记录,温湿度如超标,采取相应的降温、除湿等措施调控门店温湿度。
97、连锁门店应对药品的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多久检查一次,并有什么记录?
应按月检查,并做门店药品检查记录。98、连锁门店应在店堂的显著位置明示哪些资料?
《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执业人员的相关执业证明,服务公约、便民措施、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薄和缺货登记薄。
99、连锁门店应在门店前显著位置悬挂些什么?
本连锁企业的统一商号和标志。
100、连锁门店的温湿度是怎样要求的?超出范围怎样处理?
温度在0℃-20℃,超过20℃应开窗、通风,如有条件开空调等;相对湿度正常范围为:45%-75%。低于45%,应洒水、拖地,高于75%应除湿,如在营业场所摆放干石灰等。
101、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什么?
处方的审核人员、调配人员和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102、门店对顾客的批评和投诉如何处理?
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103、连锁门店应提供哪些咨询服务?
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10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何时施行?
202_年1月1日。
105、目前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哪些?
粉针剂、大输液、水针及国家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品种如龙胆泻肝丸等。106、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若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连锁门店的数量,还需认证吗?
需要。对认证通过的企业每增加一定数量的连锁门店应抽取一定比例的门店进行检查。
107、连锁门店能否陈列危险品?
不能,如须陈列,也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108、GSP对连锁门店药品陈列有些什么要求,主要有哪几大原则?
主要遵循五大原则:①药品和非药品分开,②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③Rx和OTC分开,④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⑤易串味药品单独成立摆放。
109、非处方药分哪几类,怎么管理?
国家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经营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配备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考核合格的经营人员即可。
110、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或变相销售吗?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