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节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车管处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出车目的地及事由、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车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车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六条 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七条 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车辆和驾驶员对号入座。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八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车管部门联络,车管部门除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九条 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十条 外单位借车,除在行政部填写接车协议以外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二节 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呆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电话(睡觉除外)。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在一个月中的两天休息只能选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行为。第十八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第二十条车管部门每年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优秀员工”以及现金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更换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
出车单及油卡的管理
一、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驾驶员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
二、“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人及路径、出车时间及公里数、收车时间及公里数。
三、用车人在填好出车单之后,应找部门经理或部长签字方可有效,部门经理或部长在出车单签字时应综合考虑本部门一天内同方向需办理的事情,能并车的尽量合并用车,为公司节约,为自己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四、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中华尊驰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俊杰每100公里10升油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3、根据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量、公里数、加油钱数对每辆车进行评比、监督、抽查,对于油和公里数实行多罚少奖的政策。(少:包括对于空调的控制,道路的选择等多:包括中途绕道办其他事、道路的选择、空调的控制等)
4、对于驾驶员出车过程中用车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点的时候,驾驶员要求用车人或自己向车管部门如实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对于不汇报私自决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的处理。
5、未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的,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
6、不服从车管部门安排的,依次给予警告、取消全年评优及获得奖金资格、开除等处分。
7、车管部门或其他领导将不定期对院内车辆进行抽查评比,对于车辆停放不规范,车辆卫生差的车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如不改者将进行罚款甚至开除等处理。
此办法为试行办法,如果在车辆管理过程当中有所纰漏及时改正并及时生效。
及中军 2008年3月1日
第二篇: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浩华特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四条 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 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 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 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二节 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
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呆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第十二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电话(睡觉除外)。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第十七条司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行为。
第十八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出车单及油卡的管理
一、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驾驶员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
二、“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人及路径、出车时间及公里数、收车时间及公里数。
三、用车人在填好出车单之后,应找部门经理或部长签字方可有效,部门经理或部长在出车单签字时应综合考虑本部门一天内同方向需办理的事情,能并车的尽量合并用车,为公司节约,为自己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四、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五、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
六、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
七、车辆加油卡办理后,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八、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九、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十、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并向领导电话请示后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时应事先征得领导批准。
六、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责任人予以负担。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一、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二、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三、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5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6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7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8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四、定期保养
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3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5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6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7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总经理签字----报销。
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特别事项
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2012年2月14日
第三篇:私营企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新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司公共用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高管人员用车。
2、公司员工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差迎送。
3、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开会、办事人员。
4、机械、配件采购和物料运输。
5、员工工伤接送。
6、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三、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2、所有车辆领用人都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车辆领用登记手续(无驾驶证不得领用车辆)。
3、车辆使用后,车辆领用人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按要求注明用车人、提车时间、去向、用途、所用时间、使用公里数和使用前里程数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须登记所有用车的每月行驶里程、耗油量,并计算出耗油率。
5、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6、因工作用车,领用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办理领车登记手续,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配车使用。
四、车辆费用及违规管理:
1、每部车辆各配一个相应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查各车辆使用人每部车每个月的行驶里程及耗油量,并进行计算出各车辆的耗油率。
2、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由相对应的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查。
3、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处理相关手续和费用,并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担50%费用。
4、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所有相关手续和费用,一切由车辆使用人自行处理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5、所有车辆年检、保险和日常保养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监管,负责通知相关用车人或用车部门负责人及时办理。
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固定地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车辆使用人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由公司指定定点单位统一进行,行政人事部负责跟踪维修情况及修后车况。
8、用车人或用车部门提出车辆维修保养的,必须提交维修保养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检查车况,核准维修部位或需更换配件的准确名称,再登记备案。
六、驾驶人管理
1、禁止无证驾车,或给无驾驶证人员行使。
2、禁止酒后驾车。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车辆使用人严禁公车私用。
七、车辆相关文件管理:
1、所有车辆相关文件资料都必须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登记管理。
2、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第四篇:私营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地使用公司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更有效地控制车辆使用,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管理,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车辆使用管理
2.1 车辆使用安排
公司各部门用车应遵循“先急后缓,先生产后行政”的使用原则,按照同一方向集中派遣,尽量压缩车辆使用频率。
2.2 车辆使用前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将使用原因、时间、去向、驾驶员姓名填好,回厂后在登记表上填写回厂时间,并将钥匙归还到行政部。
2.3 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4 公司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租和出借。
2.5 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3、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3.1 驾驶人在出车时要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2 驾驶人负责发现、检查故障,及时到公司指定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
和保养。
以上规定即日起执行。
审批:
2010-11-18
第五篇: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杭州骏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2018版
2018年 1 月 1 日发布 2018年 1 月 1 日实施
杭州骏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合理利用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生产单元、工程项目部。2 管理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2.1.1 统筹、调配公司车辆及政策方案拟订。
2.1.2 协调、监督车辆验审、保险及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的归档保管。2.1.3 检查、考核公司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理赔及相关资料存档。2.1.4 督促、检查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2.2 各生产单元、工程项目部是所在单位对应车辆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2.1 贯彻落实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政策与措施。
2.2.2 本单位车辆调度统计、费用报销、保养维修、验审保险、事故处理与理赔协调等具体执行工作。2.2.3 本单位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和培训。3 管理内容 3.1 车辆管理原则
3.1.1 车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具体管理。
3.1.2 各生产单元、工程项目部公务车辆由各责任单元自行调度使用并负责日常管理,但纳入综合管理部监管。各单位车辆行车里程、费用报销、保养维修、验审保险、安全事故处理等记录须及时统计接受监督、检查。3.2 车辆管理
3.2.1 专人专车。未经批准不允许车辆他人代驾,严禁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
3.2.2 用车原则。须遵循以下条件:
1、优先满足公关接待;
2、确保财务资金等急需用车;
3、项目、业务用车;
4、相对保障高层领导。
5、凡可预见的市区用车,应至少提前2 小时向综合管理部预约;市外用车至少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预约。
6、员工市区工作办事,请使用公交、地铁公共交通出行,7、员工对市区外项目、基地工作出行者,具备火车、汽车直达条件且到站距离目的地距离不超过2小时以上的,公司原则不派车。各部门根据需要用车时,按以上原则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一),部门领导需签字确认,交综合管理部按以上轻重缓急这一基本原则派车。
3.2.2 车辆外借。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并办理车辆借用手续,所发生的用车费用及风险由借车人承担。
3.3 生产基地车辆管理
3.3.1用车原则。生产基地工作用车的使用限于日常工作开展与基地生产采购所需,地域范围原则上限于本基地周边50公里,不准上高速,超出使用规定范围的全部费用由生产基地使用者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向公司申报同意并由备案的除外。
3.3.2 生产基地车辆行车费用、保养维修、保险验审、事故理赔、违章罚款等全部费用支出以及因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使用单元承担。3.4 工程项目车辆管理
3.4.1 用车原则。工程项目工作用车原则限于日常工作开展及与该项目相关业务办理,地域范围原则上限于周边100公里范围内。正常工作等业务原则上使用公共交通出行,特殊情况,允许私车公用,应先提前由所属项目办公室(或总部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按照本规定的私车公用标准费用予以报销。
3.5各单元用车情况、维修保养、保险、年检情况应由指定人员负责登记,每月须填写《车辆使用月报表》和《车辆费用月报表》报综合管理部。3.6 私车公用管理
3.6.1 杭州总部:符合因公用车条件但车队无法派车或执行特殊公务时,公司允许总部人员私车公用。须填写《私车公用单》,经综合管理部签字同意后,方可私车执行公务,公里数超过100公里以上者,可按公里数予以 1.5元/公里补贴,含过路费、汽油费等所有费用,保险、修车、交通事故、交通罚款等费用由私家车当事人承担。
出车公里数的核定按IPS导航数据为准,出车返回时,需2个工作日内综合管理部确认签字的里程数为准方可报销。
未向综合管理部事先提交《私车公用单》申请及并获里程确认签字的,公司不予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3.7司机管理
3.7.1 公里数填写:认真填写表单数据。原则上要求表单随身携带于车内,当用车人出发时,告知用车人公里数,用车完毕后,及时让用车人核对数据并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请于次日中午12点前办理签字手续。发现同事配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消以后用车资格、司机当月考核及补贴。
3.7.2 归库管理:车队车辆在完成当天最后一次任务后,须停放在公司指定车位,不得私自开回家(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同意)。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允许私自将车交给他人开,发现一次取消当月考核并记过一次。
3.7.3 燃油管理:按车辆设计油耗、行驶路况及实际油耗状况加强油耗额度管理,发现实际耗油与正常油耗差别较大时,公司将进行调查。若发现行车、加油过程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处理。3.7.4 定责管理。车队车辆驾驶原则上定车定人定责,因特殊公务由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出车的,须事先征得综合管理部同意,并作好行车记录,出车结束后须及时经综合管理部签字确认。
3.7.5 日常管理。专职驾驶员须随时检查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安全和维修等工作(具体按《车队人员月度绩效考核标准》执行)。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车队车辆的清洁、完好及其他情况。3.7.6事故管理。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救护伤员,按规定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在最短时间内与综合管理部联络,通报情况,并按规定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勘察。
3.7.7 严禁未经申请和批准的公车私用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除按公司有关绩效考核规定考核扣分外,给予 500 元/次的负激励,累计发现 2 次(含2 次)按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3.8 车辆保养维修
3.8.1 公司车辆专职驾驶员须始终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及时了解车辆各部件运行状况,并按规定进行保养,如因车辆保养不当 造成车辆机械部件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8.2 公司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水箱、机油等状况,行驶中发现重要部件异常的,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或向上级及时汇报。3.8.3 车队车辆须指定固定维修保养单位,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行车安全。车队车辆的保养维修前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单》(附表 四),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手续。
3.8.4 各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车辆保养维修,由所在单元负责寻 找相对固定厂家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各单元车辆保养、维修须及时做好事记录及费用报销统计工作,并接受总部综合管理部随时监督、检查。
3.9 车辆安全管理
3.9.1车辆安全及驾驶员安全行车由各单元责任人直接管理,同时须做好车队专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3.9.2 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地所配备的公务车辆因执行特殊公务由他人代开的,必须事先征得固定驾驶员(日常管理责任人)和所在单元负责人同意,其全部行车责任及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固定驾驶员(日常管理责任人)和所在单元负责人共同承担。如发生固定驾驶员(日常管理责任人)离职,须确保车辆完好移交(含整车完好程度、违章与事故理赔等处理)。
3.9.3各单元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确保安全行车。如公司公务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当事人须在 2 小时内报告直接上级及综合管理部。逾期不报,由当事人应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应管理责任。本制度自 2018年1 月 1 日起实行。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修订、解释。
杭州骏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