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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合集)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21-96816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0 04:20: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质量考核办法.

石济客专济南枢纽工程I标施工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保证逐级负责制的全面落实,强化自我激励与约束,加大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力度,达到规范管理、强基达标、全面提高安全质量基础管理水平的目的,确保一分部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长期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项目部一分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本办法长期有效,无论后期施工现场的变更还是个别管理人员的变更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质量管理考核组织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小组,由项目部经理(常务副经理、书记任组长,安全总监、总工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预算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

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对每次考核进行汇总、编辑、总结。

第三章考核时间、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季度末月底至下季度第一月初。

第五条考核内容:安全质量管理考核的内容从安全职责执行情况、考勤情况、业务水平、沟通协调、工作态度等五

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考核内容计20分,共计100分。第四章检查考核方式、程序

第六条考核采用分级打分的形式进行,公司分管副经理对安全考核小组组长打分,组长对副组长打分,副组长对分管部门和作业队长打分,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成员打分。

第七条考核评定:考核采用与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各项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项目部内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各种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均列入考核范围,专项检查活动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同时列入考核范围,以上考核由安全考核小组讨论决定对相关人员的考核成绩;第八条上级评价:在季度施工过程中,如受到业主、指挥部等上级主管部门或局级及以上单位表扬的部门或个人,将在原有考核成绩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加分;受到业主、指挥部等上级主管部门或局级及以上单位的批评的部门或个人,将在原有考核成绩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减分,以上考核由安全考核小组讨论决定对相关人员的考核成绩。

第九条考核汇总:安全质量管理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将考核评价结果和考核记录等书面材料报安全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项目分部安全质量管理考核成绩,由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小组根据对每个项目分部安全质量管理考核结果,按照分

值高低确定考核等级。第五章表彰奖励

第十条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A、B、C三个等级。安全质量管理每季度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为A级;安全质量管理每季度考核成绩在80分-89分的为B级;安全质量管理每季度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为C级,不予奖励。

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系数*考核成绩/100 被评为A级的可以在以上计算公式基础上增加50元奖励;B级不予多余奖励;

第十一条凡被上级部门认定的一般及以上事件,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人采用一票否决制不予发放奖励。

安全方面:

1、发生责任员工重伤事件;

2、发生责任行车一般D类及以上事件;

3、发生责任交通重大事件;

4、发生责任火灾大事件;

5、发生责任机械设备大事件;

6、发生责任隧道瓦斯爆炸事件,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爆炸事件。质量方面:

1、发生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一般及以上质量事件。

2、不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第六章其它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奖励款项由济南项目部承担。考核奖励范围为在岗员工及外聘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质量管理考核为C级的个人,不予奖励,项目部给予项目部将对相关人员及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由考核小组监督、督促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妥善制定保证措施并认真落实;要严格执行逐级负责制及各项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强化现场安全质量基础管理和作业过程控制。

第十五条项目部安全质量考核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办法的规定标准、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细致,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把考核工作和指导服务同时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小组必须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对标检查,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准确、公正和有效。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进一步修订完善。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安全质量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篇:安全质量考核办法04

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项目部

二○一四年六月

项目部考核办法

1、安全管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主线为方针。认真学习中央和地方对安全质量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指示,学习电化局、西铁公司和建指对安全质量工作的电报和文件。不断提高全体参战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抓好项目部的安全质量工作。

2、全面落实安全质量工作逐级负责制。各级人员认真、自觉、规范的做到对岗、达标、规范的责任化管理,自觉的在各自的岗位上勇挑安全质量工作重担。(就是落实安全质量工作逐级岗位责任制,各自依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上标准岗、做标准事、干规范活。齐心协力共挑安全质量工作重担)。

3、完善项目部、作业队、作业班组安全质量三级管理体系;(就是安全质量工作项目部督导检查、作业队指导实施、作业班组落实到位)。实施人人安全质量自控、互控、他控方式,(就是开展群众性的我不伤害自己、相互监督不被其它物体伤害和我不被他人伤害)。创造齐抓共管安全质量工作的氛围;消除各类安全质量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4、实施项目部月检、作业队旬检、作业班组一日三检的管理模式,牢牢把控安全质量工作关键环节。从检查事故苗子做起,贯穿消除隐患的全过程,达到杜绝事故发生的目的。确保安全质量工作有序可控。每月的1日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安质部长、物设部长、工程部长联合月检;每月5日、15日、25日,作业队长、作业队安检员、技术负责人、劳务队主管联合旬检;每日各工点负责人、兼职安检员、技术人员、劳务队安检员负责一日三检(上班前检查各项工作是不是教育到位;工作中检查各项措施、备品是不是落实到位;下班后检查现场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清除到位)。且要有详实的文字资料记录备查。

5、各作业队、作业班组要提高对上级安全质量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化、彻底化和常态化。做到针对问题,一题一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不按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部对作业队每件每次处罚500元。对建指以上的单位检查问题不按期整改的每件每次处罚作业队202_元。该处罚单交项目部财务在被处罚单位次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6、发挥安全质量奖的杠杆作用,激发全员狠抓安全质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方位抓好安全质量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各工点必须优选1-2名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工会群众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安全生产工作再筑防线。

8、各工点要按照西铁公司文明工地建设的要求做好文明工地建设,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规范。

9、安质部负责协调铁路营业线的各项工作,并负责相关协议的签订事宜。

10、安质部负责同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协调,协作处理相关事宜。

11、安全措施费的购置发票除正常手续外,必须送安全总监彭威签字,安质部复印留档备查。

12、工程部下发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质量措施、预案、方案、等下发技术资料,同时交安质部同样的一份,便于安质部跟踪检查落实。

13、工经部要在同劳务队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必须明确体现安全、质量的责任条款。

14、物设部在签订机悈设备进场合同时,必须体现安全、质量责任条款;同时要向租赁者(含劳务队进场的机械设备)索取该设备的出场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并将交安质部一份备查。还需做好压力容器的标定、检验工作,标定、检验资料交安质部一份备查。(以设备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5、试验室做到各施工现场的各类试件要按规范要求制作、编号、养护,确保试件完好、无缺。在上级检查时提供所需的检验资料。

16、在施工现场受到损失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请各部室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7、由作业队负责管理钻爆台车上的 食品救急包,包内应有食品、饮用水和照明器材,并对包内的食品、饮用水每旬进行更换一次,照明器材检查充电。否则每次处罚作业队200元。

18、药品救急包也由作业队负责管理,定期按相关药品的保质日期进行更换。否则每次处罚作业队200元。

19、关键工序安检人员要按技术交底的要求做好现场监控工作,要有监控记录备查。对于监控到岗、记录详实的安质检人员每月给予300元奖励;对于每月监控三次不到岗、记录不详实的安质检人员每月给予300元处罚;

20、坚守隧道施工红线步距规定,依照施工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21、隧道监控量测应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每少布置一组量测点和未按要求做好量测记录,每次处罚500元。

22、各隧道口必须设立值班房,要有专人值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隧道,并负责隧道口的清扫和垃圾清理,做到文明、整洁。

23、搅拌站要严把河沙、碎石、水泥、添加剂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搅拌站料场。不合格材料实行谁批准进场,谁负责清理出场的原则;若搅拌站负责清理出场的不合格材料,其费用由批准进场者负责。并根据数量给予批准者500-1000元处罚。

24、搅拌站要建立沉淀池、隔油池防止罐车、拌合料斗冲洗、设备维修时污染汉江水源。不建立沉淀池而排污时处罚搅拌站每次1000元;并承担当地政府和环水保部门的所有处罚费用。

25、试验室的污水和废油料一并排入搅拌站的相应池内,否责每次处罚试验室1000元。若污染汉江水源承担当地政府和环水保部门的所有处罚费用。搅拌站沉淀池未投入使用前,试验室的排污自行处理,不得造成污染。

26、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爆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由安质部建档备查。每缺陷一项处罚安质部200元。资料统计齐全奖励安质部300元。

27、施工现场的油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由安质部送往油库现场,灭火沙箱由作业队负责承建。上述两项每缺一项处罚作业队300元。

28、代号库库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库区三人值班,除认真抓好代号的发放清点外,还要不定时的对库区进行值班巡守,保证库区安全。每次检查库区值班人员不在岗时处罚其200元,代号库负责人100元。

29、项目部的库区负责人要定期对库区和代号帐目进行检查,要有库区的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不得少于5次,每缺少一次处罚负责人200元。连续三个月全额检查到位奖励负责人300元。30、安质部对代号库全面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少检查一次,处罚安质部300元.连续三个月全额检查到位奖励安质部500元。

31、各劳务作业队未按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未落实安全质量技术措施,违章蛮干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对造成的人员伤亡应承担所有费用;同时对造成的机械损毁承担所有修复和赔偿的费用。

32、各作业队必须自觉的对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常识的教育和培训,并有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字记录备查。同时接受项目部对进场人员的安全质量再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作业队要及时将进场及更换的人员信息报项目部安质部,以便对进场及新调换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确保安全质量全教育一人不漏,安全质量常识人人知晓,安全质量规章个个遵守。凡是劳务队未上报的人员,每发现一人处罚劳务队每人每次500元。

34、作业队必须对自己的劳务人员按项目部安质部下发的表格进行如实登记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更新人员的相关信息,每漏报一人处罚劳务队每人每次500元。

35、项目部所有机动车辆应由具备驾驶执照的专业司机驾驶,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项目部机动车辆,严禁专业司机私自将所驾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本车的专业司机承担。

36、每月25日前上报建指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响应建指安全生产活动,并上报有关活动总结。

37、按公司要求每月24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报(含安全生产费用;及时响应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上报有关活动总结。

劳务队伍考核办法

隧道

1、仰拱浇筑砼必须清理干净基坑虚碴,严禁回填弃碴和抛填石块,发现回填弃碴和抛填石块每次处罚劳务队人民币5万元,其返工部分发生的所有责任全部有由劳务队承担。

2、边墙浇筑砼,严禁对超挖部分采取人为遮挡而造成后背处空洞,严禁抛填石块,违者每次处罚劳务队人民币5万元,其返工部分发生的所有责任全部由劳务队承担。

3、拱顶浇筑砼应按规范规定施工。

4、钢拱架的立设严格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施做。每减少1榀处罚劳务队人民币5万元。

5、锚杆和网片的布设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施工,每少打一个锚杆和少布一个网片处罚劳务队人民币202_元。

6、仰拱和矮边墙的连接筋按设计和技术交底布设,每漏做一处处罚劳务队人民币1000元。

7、钻爆台车必须低压照明用电;对未采用低压照明用电的协作业队伍每次检查发现处罚劳务队人民币500元。

8、隧道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落实一闸、一箱、一锁、一漏保护措施。每漏装一处处罚劳务队1000元。

9、隧道内采用三相五线制布线,未按规定布线的处罚劳务队202_元。

10、隧道喷射砼应规范施工,达到设计喷射厚度,对2㎡范围内三处检查不达标的劳务队自行补喷,对拒不补喷整改的,每次处罚劳务队人民币202_元。

11、仰拱砼未到养护期时,过往车辆应采取栈桥或铺设钢板方法进行保护成品砼质量,对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劳务队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因此而造成成品砼返工的由劳务队承担其所有费用。

12、隧道外必须设二级沉淀池,废油料隔油池,并定期清理。对未定期清理和未建沉淀池、废油料隔油池的劳务队,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直到建好为止。

13、隧道排污劳务队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控制,造成排污污染汉江河水的对劳务队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0万元,若被地方环保部门查处的劳务队承担地方部门的所有处罚金额。

14、隧道拱墙的外观修补、土工布、防水板悬挂的梯车必须坚固、稳妥、安全且有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未设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劳务队1000元。并承担上级部门检查的所有处罚。

15、隧道内必须安装有线电话,保持洞内和洞外的通讯畅通。对未安装有线电话的劳务队处罚1000元,直到解决通讯畅通为止。

16、严禁对罐车内的混凝土加水,每发现一次处罚劳务队5000元,并承担其返工的一切费用。若比上级检查发现承担上级的所有处罚。

17、防水板施做安规范和指南要求施工,防水板铺设平顺,焊缝满足规范要求否则返工。达不到规范要求和拒不返工者每次处罚劳务队1000元,直到满足规范要求。

18、盲管铺设安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工,杜绝盲管堵塞问题发生,若发生盲管堵塞问题立即安排专人疏通,不能疏通的立即返工处理。每发现堵塞一处处罚劳务队5000元。

19、隧道开挖严格执行安全红线的规定,发现一处超越安全红线开挖的每次处罚劳务队10000元。

20、开挖方法严格按技术交底和设计文件执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每次处罚劳务队5000元。因此而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劳务队承担其全部费用。

21、初期支护若发生背部空洞,应立即进行注浆出来,拒不进行注浆处理的处罚劳务队5000元,且责令其停工整顿。

22、隧道内钢筋连接按设计要求采用套管法施工,确保防水板完好。若采用焊接造成防水板损坏的除返工更换防水板外,处罚劳务队1000元。并承担返工的所有损失。

23、隧道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费用全部由劳务队承担。

大桥

1、施工的脚手架必须按规范搭设,不规范处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每次处罚劳务队5000元。

2、钻孔桩的排污必须经沉淀池处理。不设沉淀池的每次处罚1000元,直到建好为止。若对汉江河水造成污染承担地方政府的全额处罚费用。

3、水下灌注砼必须按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严禁断桩,每断桩一处,劳务队承担其补桩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因劳务队断桩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并给予1000元的处罚。

4、墩台浇筑施工按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做,不得偷工减料,否则发现一次处罚劳务队1000元。

5、桩基施工在第三方检测时若检测不合格,其桩基则由施工者进行补桩,补桩的费用则由施工者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若因此影响本项目开通时间,施工者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上级部门的所有处罚。

6、桩基施工第三方的检测费用全部由施工者承担。

7、T构、连续梁、挂篮的施工严格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专项方案进行施做,否责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及事件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8、塔吊要建立在基础坚实的物体上,塔吊搭设完工后,要请地方安监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均由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9、吊车施工前要对支腿进行平衡支撑,检查大臂操作半径内有无障碍物,吊车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车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均由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0、电梯的安装要和地面垂直,有栏风安全设施,又醒目的承重标示。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梯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均由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1、涵洞施工要避开多雨季节,要调查上游水文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12、涵洞施工要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施做涵洞基础。

13、涵洞施工钢筋绑扎按规范施做;摸板要除锈、涂脱模剂,使实体达到内实外美;八字墙部分要楞角分明、美观大方。不足部分进行修补或返工。

14、基坑开挖要按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刷坡、支撑要达到设计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否则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事件(事故)均由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并给予施工者1000元处罚。

15、桥台上的预埋件、预留孔连接部位要按设计和技术交底进行预留。没预留的施工者安排人员进行处理且达到要求。并处罚施工者1000元。

16、桥墩、台外观缺陷部分精心修补,达到平顺,美观。

路基

1、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合适的填充物填充,严禁采用垃圾做填充,发现用垃圾填充每次处罚1000元,并将垃圾清理出场。

2、按设计进行分层碾压,达到检验标标准。

3、路堑开挖按设计和技术交底进行边坡刷坡;路基需要处理时按设计和技术交底进行处理。

4、开挖中若遇山体和巨石需要爆破作业时,须向项目部申报爆破作业计划,办理相关爆破作业手续。在项目部的监控下,设好防护方可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后,监控人员确认无瞎炮,作业人员和设备方可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剩余代号由项目部监控人员带回代号库退库销账。严禁劳务队私自进行爆破作业,每发现一次处罚劳务队10000元。若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劳务队承担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处罚所有费用。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导致的整个施工现场被全面停工带来的所有损失。

5、档护工程严格按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

6、钢筋混凝土档护要按设计和技术交底绑扎钢筋,摸板除锈涂脱模剂,浇筑时要对浆体进行振捣,保证实体内实外美。发现未对浆体进行振捣的处罚劳务队1000元。

7、片石档护的也要按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片石大、中、小采用挤浆法施做,做到缝缝有浆、洞洞有石,砂浆达标,墙面平顺、垂直。缺陷部分劳务队修复,拒不修复处罚劳务队500元。

8、按设计和技术交底确保路基宽度,并进行路基边坡美观修正。

房建

1、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交底搭设脚手架,不规范处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每次检查处罚劳务队202_元。

2、提升设备应安全、可靠,并设拦风绳或同墙体固定,未采用措施的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每次检查处罚202_元

3、塔吊要建立在基础坚实的物体上,塔吊搭设完工后,要请地方安监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均由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4、吊车施工前要对支腿进行平衡支撑,检查大臂操作半径内有无障碍物,吊车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车发生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均由施工者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4、屋面防排水按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劳务队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的返工费用。项目部对劳务队处以1000元的处罚。3;砂浆和浇筑的混凝土要达到设计的标号要求。

站场

1、进入站场作业人员跨越线路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2、进入站场作业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帽。否则处罚当事人200元。

3、进入站场人员要必须有正式的职工带领。没有职工带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处罚劳务队202_元。

4、进入站场施工前必须同营业线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进入站场作业。

5、站场施工要设好驻站安全防护员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员,保持通讯畅通,并拉设安全防护隔离绳。没有职工带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处罚劳务队202_元。

6、施工需要地表以下开挖时,要会同设备管理相关单位探明地下电缆走向,必要时要人工开挖基槽判明电缆走向,确保地下电缆安全。不采取上述方案而施工的劳务队若挖断电缆承担所有的修复费用和处罚费用。

7、施工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道迎着列车方向站立避让列车。

8、严禁把金属物品放于两根钢轨之上。

9、施工结束后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线路无障碍物后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驻站防护员消记放行列车。

10、施工段线路未交付公务段前,要安排专人对线路进行检查和养护,确保线路行车安全。

临近既有线

1、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跨越线路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2、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帽。否则处罚当事人200元。

3、进入现场人员要必须有正式的职工带领。没有职工带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处罚劳务队202_元。

4、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同营业线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进入站场作业。

5、现场施工要设好驻站安全防护员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员,保持通讯畅通,并拉设安全防护隔离绳。没有职工带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处罚劳务队202_元。

6、施工需要地表以下开挖时,要会同设备管理相关单位探明地下电缆走向,必要时要人工开挖基槽判明电缆走向,确保地下电缆安全。不采取上述方案而施工的劳务队若挖断电缆承担所有的修复费用和处罚费用。项目部对劳务队每次处罚5000元。

7、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机械、车辆、人员要停止作业,站立迎接列车。否责每项处罚劳务队1000元。

8、按规定牢固设立安全警示标牌。

9、及时同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签认到达施工现场和撤离施工现场时间备查。

10、下班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影响列车通行的障碍物后,通知驻站防护员消记,施工人员撤离现场。

上述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中,每月劳务队未受到项目部以上单位的处罚和通报奖励劳务队5000元。

以上各条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下发的所有处罚均由劳务队承担全部处罚费用。

临近既有线施工的上述十条适用于阳安二线直通线项目部所有临近既有线施工的项目。

以上各项考核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项目财务部执行。

第三篇:质量考核办法

质量考核暂行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

明确经理、主管(负责人)、质检、机长、副手的质量考核内容。

3.1各岗位责任范围

1)生产部经理:控制及保证生产部各项生产流程合理、安全、顺畅,避免因此给产品造成合格隐患;

2)主管: 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 把控好批次发货质量,确保出厂各项合格的产品。

3)质检:严格按照定单要求和公司的验收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对当班合格产品负责任,发

现质量问题并处理问题。不合格品与成品隔离统一管理。做到不合格品不出厂,统计机长生产过程中的废品数量, 副手成品箱中的不合格品数量及废品箱中合格品的数量,严防以次充好或肆意浪费。

4)机长:按照生产程序操作机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负责当班产品的质量,按照样品进行

批量生产。

5)副手:认识产品,分辨不合格品,负责当班成品箱中确保没有废品,废品箱中确保没有成品。

6)库房: 不合格品不准出厂, 严格区分不合格品和合格品堆放。

4公司规定废率与考核标准:

4.2.1.印刷:规定废品率为0.8% ;(不含当班新订单换版300个废品)。

4.2.2.成型:规定废品率为2% ;(不含新订单换模具试机的20公斤片材)。

4.2.3.PP片材边角料控制6%(含换滤网)以内,不含当班新订单试机20公斤生产的原料。

4.2.4.PS片材(未切边)边角料控制2%(含换滤网)计算。

4.2.5成型片材利用率以模具间距0.7厘米测算为基准。

4.2.6副手:规定废品率为0.0002%。

4.2.7各工序产品在抽检中废率超出规定比例2%(含2%)以上的,按严重不合格品论处。

5.质量符合(控制)考核指标内与奖励:

机长:对产量、质量、安全等符合考核指标, 当月生产的产品平均废率控制公司规定以

内的片材、成型、印刷车间机长奖励100-300元。

质检:当月生产的产品未出现外部客户投诉及内部质量问题。对质检员月工资奖励

100-500元(在工资中发放)。

副手:综合个人当月的产量及产品未出现客户投诉, 及内部质量问题。产量、质量、安全等符合考核指标,当月对成型车间、彩印车间副手各评出一名给予奖励50-100元。

6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界定与处罚 6.1外部质量投诉

6.2内部质量事故 `

7.其它考核指标:

8、本规定从202_年1月1日起(试行期一年)实施。

批示:核准日期: 202_年1月1日执 行 期:二〇〇九年

修 改 期: 202_年修订核准:核准:编制:

第四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各科室、工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实现我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活动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激励大家紧紧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工作,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加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总体要求,具体要求与考核和各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安全事故防范等相关法规,抓好管理落实工作。使各个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使矿井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每月由矿组织不定期对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质量标准化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前两

名采掘工区,矿分别对其奖励800元,辅助单位质量标准化量化成绩合格的奖励600元,对其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将做出相应的物资奖励。凡各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化量化成绩总分得分在80-90分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奖不罚,凡量化成绩总分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视情况对该单位进行罚款100——5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考核。

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评级办法的具体要求,逐项进行认真落实整改,严格现场的落实兑现,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和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大管理力度,自觉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深入现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每班一调度,一天一汇报,一旬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坚持不懈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扎扎实

实地开展下去,促使我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彻底扭转我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实现我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高我矿干部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为全面开创我矿安全生产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海力实业集团石屯煤矿 二0一二年元月三日

第五篇:(局改)质量安全考核办法

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考核告知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构建诚信体系与公路建设市场联动,明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_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2_年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订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组织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续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设过程中由临河区交通局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向中标企业法人单位告知其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规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条 本制度告知事项由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并对督查或监督记录负责,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出。本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告知内容

第六条 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计划等项目图标不健全或未上墙及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用书不健全的每项扣除0.2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试验、测量仪器、整理资料必须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满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足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项进场原材料未办许可证未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的,扣除0.3分;

6、已开工未能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第七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内业资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施工原始记录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经业主、监理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3分;

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现场、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3分;

5、违反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6、应通知监理检验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或不报验的,扣除0.2分;

7、不按规程进行自检,检测项目自检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九条 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第十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施工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险责任:企业应健全保险责任制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工人意外保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马夹的发现一次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臵警示标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的,扣除0.3分;

7、不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单位应制定与其施工性质相关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监理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进场情况: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工程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等项图表未上墙及工程监理规程规范用书不落实的,扣除0.4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满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构配件等许可标准不符合要求或不准确造成施工失误的,扣除0.2分;

6、已开工未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抽检原始资料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抽检原始记录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资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评定不及时,未经业主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的;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2分;

5、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监理监管情况:

1、监管不力导致施工现场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4、现场监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场或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2分;

5、应通知业主单位检验的关键程序、隐蔽工程而不通知的、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扣除0.2分;

6、监管不力导致违反设计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7、不按规程进行抽检或不进行抽检检验,检验项目抽检频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监理人员未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工人购买意外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5、监理安全生产每周上报不及时及监理安全生产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反光马夹及安全帽情况,如违反一次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负责监督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设警示标志情况,如违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负责监督施工场地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如违反的,扣除0.3分;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扣除0.3分;

7、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如违反扣除0.4分;

8、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情况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处理

第十八条 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或监理单位有涉及违规违章事项的,由临河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或监理单位发出“告知函”,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签字为确认违规违章事实。

第二十条 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应派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该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整改后书面、影像资料报至发出“告知函”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告知函”扣分累计分数决定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放第一笔工程款项的时间,扣至1分推迟一个月发放,扣至2分推迟2个月发放,扣至3分推迟3个月发放,扣至4分推迟半年发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巴彦淖尔市公路系统、市政务中心通报,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市场。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制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河区交通局

202_年4月15日

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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