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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中学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21-64122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7 15:42: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验中学中学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沭阳县实验中学禁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禁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姜 凯 副组长:彭 川 聂 兵 潘玉才 成员:吴克亮 徐新超 张俊才 王学刚 任登春

葛高权 乔增山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徐新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门卫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会议室、门卫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禁烟工作,总务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模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年级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办公室进行控烟检查。

3、学校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吸烟现象进行检查和监督。

沭阳县实验中学

第二篇: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东水小学禁烟工作制度

为贯彻实施《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东华中心小学禁烟工作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配合健康教育促进学校争创活动,创建无烟学校、绿色无污染学校,学校特制订如下禁烟工作制度,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控烟工作,保障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2、学校的教室、功能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幼儿园各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示牌。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会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室上课人负责本教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部门与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控烟奖惩办法

1.不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的教师,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先进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2.教职工被学校禁烟领导小组人检查组发现在校园内吸烟室以外的地方吸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发现一次扣200元。

3.目睹本校教职工或来校客人在校园吸烟的,但不加劝阻,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四、禁烟监督、执行小组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谢思训组员:全体教职工。

2.学校教导处、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健康教育。

3.学校各班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检查,教职工加强日常监督。

2014年5月

第三篇: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鸡黍镇中心小学禁烟条例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配合健康教育促进学校争创活动,创建无烟学校、绿色无污染学校,学校特制订如下禁烟条例,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禁烟工作,保障禁烟制度的落实,并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功能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禁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部门与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7.不遵守学校禁烟制度的教师,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先进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8.教职工被发现在校园内吸烟室以外的地方吸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与量化考核挂钩。

鸡黍镇中心小学

2014.3.3

第四篇: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安字镇中学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禁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魏瑛华 副组长:于国学

成员:关红东 白艳芳 李成民 王国华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李成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门卫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会议室、门卫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禁烟工作,总务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评优评模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年级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办公室进行控烟检查。

3、学校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吸烟现象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4年3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安字镇中学

2014-3-4

第五篇: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 学校禁烟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健康促进工作,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配合健康教育促进学校争创活动,创建无烟学校、绿色无污染学校,学校特制订如下控烟工作制度,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控烟工作,保障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2、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工会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部门与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控烟奖惩办法

1.不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的教师,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先进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2.教职工被区检查组发现在校园内吸烟室以外的地方吸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其所在处室不能获得当年学校各类荣誉称号。

3.目睹本校教职工或来校客人在校园吸烟室以外地方吸烟,但不加劝阻,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四、控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2.学校政教处、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健康教育。

3.学校总务处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工会加强日常监督。

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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