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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合集5篇)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1-51115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7 21:46: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弘扬宪法精神 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

弘扬宪法精神 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的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新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才能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各类暴力恐怖事件,诸如: ①、2014年5月22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发生爆炸案,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初步掌握,5月22日7时50分许,暴徒驾驶2辆车冲破防护隔离铁栏,冲撞碾压人群,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1人死亡,94人受伤。

②、2014年5月1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发生爆炸,是一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暴徒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出站口接人处持刀砍杀群众,同时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③、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严重暴恐事件致29人死亡130亲人受伤。10余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民众。

④、2014年2月4日:新疆乌什县发生袭警案件2名民7众和2名民警受伤警方击毙8人抓获1人。3名疑犯在犯罪时发生自爆死亡。

⑤、2014年1月24日: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城一美容美发店和一菜市场发生爆炸,致1人死亡,2人受伤。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抓获3名嫌疑人员。在围堵一可疑车辆时,该车发生自爆,车上2人死亡。

这仅是2014年1-5月发生的暴恐事件。为何会如此频繁的发生暴恐事件?究其缘由,幕后黑手竟是“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是打着宗教旗号出现的一种极端主义,实际上是属于政治范畴,其目的是要恢复神权统治国家和人民。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在特定地区和特定环境下,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三位一体的分裂势力,从事煽动破坏活动,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新疆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本质上是打着宗教旗号,采取各种极端手段,进行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的领导、企图推翻现政权的反动政治势力。他们鼓吹“信仰安拉独一,不能相信共产党”,鼓动群众反对所谓“异教徒”,挑起民族矛盾,煽动开展“圣战”,妄图推翻现政权,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

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对于新疆的发展是一个有利的契机,保持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是实现新疆各民族发展的根本保障。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极力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活动,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竭力制造不同信教群体之间的仇视和斗争,撕裂族群与社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地毒化了宗教氛围,给宗教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深度的损毁。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以“宗教兴则民族兴”为口号煽动宗教狂热,破坏民族团结,给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新疆地区的原教旨主义同泛伊斯兰主义密不可分。其主张是宣扬超越国家、超越民族的伊斯兰信仰。他们在“穆斯林皆兄弟”的口号下,企图将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统一到宗教的旗帜下,形成一

股力量。他们混淆视听,在“振兴伊斯兰”的口号下,把维吾尔等民族与伊斯兰宗教混为一谈,以宗教来区分民族,利用少数民族群众朴素的民族、宗教感情,煽动制造事端,制造民族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普通民众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有利于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针对这些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的势力。我们必须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处置和打击其破坏活动。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方针,下好先手棋,出重拳严厉打击。重视严防,用好技防、物防等现代手段。更注重标本兼治,既治标更治本,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第二篇: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

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近几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为了达到其分裂新疆的罪恶目的,千方百计利用一部分群众朴素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大肆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严重地毒害、蒙骗、煽动信教群众,以自杀式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进行所谓“圣战”,给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必须坚决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的罪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谎言,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流毒,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

(一)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

伊斯兰教倡导和平,反对暴力,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教义称,凡枉“杀一人,如杀众生,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残害任何一个生命都是大罪”,更不能主动发起战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凭私欲随意滥施暴力。伊斯兰教坚决反对这样不择手段的滥杀无辜、破坏人与人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行径。《古兰经》教义中明确指出,信教、行善、恪守教规的人将永居乐园。也就是说,热爱伊斯兰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帮助照顾孤寡老人、搞好邻里关系,为别人的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带领群众勤劳致富,驱逐一切罪恶、诱惑,纯洁心灵,远离各种罪恶,特别是嫉妒、猜忌、憎恨,从而得到真主的恩惠,这样的人才是虔诚的穆斯林,这样的人才能进入天堂。枉杀无辜的败类不是上天堂者,而是入火狱者。由于一般宗教信徒没有丰富的宗教知识,更缺乏对宗教典籍的研究,容易把被宗教极端分子歪曲和极端化解释的东西当作正确的宗教知识加以接受,从而受到毒害,宗教氛围也因此被毒化。在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及其势力鼓吹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是他们最恶毒的招数。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恐怖组织大多都与极端宗教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有关。宗教极端主义的目的、动机、基本主张、组织形式、活动手法,完全暴露出它已经脱离了宗教的范畴,它是宗教蜕变的产物,本质上并不是宗教;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宗教极端主义。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与任何一个宗教等同起来或者是联系起来。宗教极端主义虽然与宗教有关联,但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它并不属于宗教范畴,而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宗教极端主义散布大量反政府、反社会言论,与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为敌,企图用一套邪恶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冲击我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同现代科学、现代文明是根本对立的,必然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揭穿和唾弃。

(二)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

宗教极端主义是一种与宗教相关联的极端主义。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极端主义。它用一些偏执、片面的、无限扩大化、绝对化的观点诠释某一宗教的信仰,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信仰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挑拨教派关系、民族关系,针对所有民族的群众开展暴力恐怖活动。其反动本质是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反人类。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人类社会已经迈入21世纪,鼓吹消灭所有异教徒的宗教极端思想早已为人们所不齿,鼓吹民族分裂的言论贻害无穷。宗教极端思想将无知与盲从的人们引入谬误,引入罪恶。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普通民众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

宗教极端主义与传统宗教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打着宗教旗帜从事反动政治活动或暴力恐怖和违法犯罪活动。在特定地区和特定环境下,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三位一体的分裂势力,即“三股势力”。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宗教极端主义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竭力制造不同信教群体之间、不同教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视和斗争,撕裂族群与社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地毒化了宗教氛围,给宗教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深度的损毁。

宗教极端主义同样不属于民族问题。虽然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为民族谋福利的旗号,颠倒黑白,造谣中伤中央对口援疆政策、新疆资源开发政策,破坏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等。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民族的群众,只要反对他们的民族分裂主张,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就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会对其大开杀戒,残酷迫害。我们通过以往发生的乌鲁木齐公共汽车爆炸案、1997年伊宁县“6〃26”系列暴力恐怖杀人案等,近期发生的“4〃23”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暴力恐怖案和“6〃26”鄯善县鲁克沁镇暴力恐怖案,再到云南昆明“3〃01” 暴力恐怖案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极端分子杀害的绝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和无辜的群众。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什么民族问题,他们代表不了任何一个民族,是民族败类,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敌人。

(三)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危害

1、宗教极端思想制造民族分裂。

伊斯兰极端主义把人按宗教信仰简单地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并欺骗和煽动穆斯林说:所有“异教徒”都是伊斯兰教的敌人,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是穆斯林的义务,是对伊斯兰教的贡献,死后可以进入“天园”。正是在“圣战”的欺骗宣传下,伊斯兰极端主义制造了难以计数的针对非穆斯林群众的屠杀。2009年7月5日在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是一起由境外“三股势力”指挥煽动、境内分裂分子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也是一起惨无人性的滥杀无辜群众的暴力恐怖事件。在伊斯兰教内部,伊斯兰极端主义采取了同样的手段,他们把不同派别或不赞同他们观点和做法的穆斯林扣上“叛徒”的帽子,无端指责他们“背叛”了伊斯兰教,从而“名正言顺”地对他们进行“圣战”。在伊拉克、巴基斯坦、土耳其、埃及、沙特阿拉伯等各伊斯兰国家,这种伊斯兰极端分子对穆斯林兄弟的“圣战”此起彼伏,爆炸声不绝于耳。

2、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了宗教领域的稳定。(1)利用办地下经文班点,培植骨干。通过地下讲经的形式向学经人员灌输他们的反动主张。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发现已被处理的民族分裂主义组织成员中,有50%是地下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地下学经人员。近年来,我区发生的骚乱事件和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基本上都是地下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地下学经人员干的。

(2)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圣战”“迁徙”“伊扎布特”等思想。通过婚丧嫁娶、麦西来甫、家庭聚会、媒体介质等各种集会场所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打着“圣战”旗号,疯狂地鼓吹“圣战”。曲解《古兰经》“吉哈德”原意,在广大的穆斯林群众思想中制造混乱。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歪曲教义,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推翻现有社会政治秩序,或者通过暴力来支持信仰、生活方式、法律体系的观点、立场和行为。其借用宗教只是假象,核心是制造民族分裂和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要将宗教极端主义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

(3)迫害爱国宗教人士,攻击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爱国宗教人士阻碍了他们罪恶目的的实现,对爱国宗教人士恨之入骨,丧心病狂地加紧了对爱国宗教人士的迫害,采取了暴力恐怖暗杀等卑鄙手段,直接向爱国宗教人士下毒手。恶意攻击和威胁基层党员干部,还威胁不信教的基层群众。

(4)导致了非法宗教出版物泛滥。一是通过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反动音视频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二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通过在互联网交流心得,为宗教极端思想的形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三是通过手机多媒体卡、MP3、MP4等方式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

(5)影响到了社会秩序。在社会生活中,除穿着吉里巴甫、留大胡须、着奇装异服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出现外。一些民族商店禁烟禁酒,有的农村甚至城市的居民操办婚宴没有了往日喧嚣和热闹,一律不喝酒、不跳舞唱歌,丧事不过乃孜尔,红白喜事宗教化,风俗习惯宗教化,这些现象从农村到了城市,从社会到了机关。将“阿拉力”、“哈拉木”的范围从食物扩展和衍生到了生活中的任何事物。

二、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一)“去极端化”是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总书记指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当前,宗教极端思想已成为影响新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威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最根本因素。首先,要牢固树立祖国观、民族观,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我们要深深懂得,国家统一才有民族的发展;国家强盛才有民族的尊严。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稳定是福,**是祸。我们一定要自觉珍惜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自觉抵制歪曲新疆历史的言行,坚定不移地与“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其次,要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任何人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要统一思想认识。宗教极端主义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全校师生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民族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的改善,有效地抵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

(二)“去极端化”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宗教极端势力十分猖獗。他们组织、策划、实施“伊扎布特”、“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组织活动,鼓吹“圣战”,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护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他们往往以伊斯兰教“改革派”的面目出现,一开始以简化宗教礼仪和婚丧嫁娶仪式、拒收彩礼等口号,迎合人们的心理需求,进而把人从宗教信仰上简单地划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人为制造矛盾冲突,最后通过曲解《古兰经》中“吉哈德”,宣扬只有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死后才能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他们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戴宗教服饰,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不准群众在办婚礼喜宴时唱歌跳舞,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体活动,不能给亡人过乃孜尔,不准在商店买卖烟酒,妄断“哈拉力”(清真)“哈拉木”(不清真)等,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信教群众中造成了思想混乱。

近一段时间,社会上少数民族妇女戴面纱蒙面、穿着宗教服饰的现象有所增多,甚至波及到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这些都是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的具体表现。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的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

(三)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建设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承担着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培育人才、传播现代文化、弘扬真理正义、提供智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职责。教育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民心工程,寄托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希望,牵动着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安定和幸福。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御和严密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

坚持底线思维。在教育系统,我们的底线就是“两个不得”(教职工不得信教、学生不得信教)和“五个严禁”(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进校园)。在学校、在师生中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学校师生不能信仰宗教、穿戴宗教服饰、参加宗教活动”,这既是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让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也是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出发,从每个班级出发,从每一名学生出发,查找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的问题,查找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查找问题的症结、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不能用强制的方法处理;心理的问题要用心理的方式去解决,不能违背生理心理规律;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不能急于求成;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不能简单粗暴强制改变;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失之过软。

全力开展“去极端化”的工作。要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在各族师生中开展“一反两讲”和揭批“三股势力”罪恶本质的主题教育,让广大师生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认清宗教极端势力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要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开展中国历史、中共党史和新疆“三史”教育,开展法制和公民意识教育。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让学生客观、全面地了解认识宗教的本质,破除宗教的神秘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中小学德育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着力提高思想理论课和德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正面的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课后主阵地作用,组织专家、学者、教授、思想政治和德育课教师,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讲,深度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区内外的形势变化,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谎言谬论,从深层次解决师生的思想疑惑和模糊认识,着力解决“听谁的、相信谁、跟谁走”的问题。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韧乐观的生活态度,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以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和谐为目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越是在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和干预治疗的阵痛期,越是要强调各民族之间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更加牢固地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搭建民汉师生交流交往和互相学习的平台,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各族青少年在交流交往、相互学习中建立友谊,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接受锻炼,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现代文化是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现代科学技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文化总称,是推进现代社会进步发展的精神源泉,是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的有效武器。要加强师生的现代文化观念教育,努力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大力弘扬现代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的文化心态,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以开明开放的心态广泛学习现代文明成果和现代文化知识,努力成为现代思想观念、现代思维方式、现代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实践者、传播者。

大力弘扬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集中反映,是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在新疆的地域体现,是新疆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坐标。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在教育系统各族干部师生中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思想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把新疆精神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内化为群体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成为时代精神的领跑者。

三、弘扬国家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是首次增加了“遏制极端”这四个字,我们要充分认识新疆当前最大的危害是宗教极端主义,并坚定战胜宗教极端主义的信心和决心。

(一)以宪法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要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党和政府一贯倡导,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讲团结、讲和谐的风气,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共处。尤其是在不信教群众居多数的地方,要注意防止歧视和排斥信教的群众。党和政府还一再强调,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徒也不要到宗教活动场所之外去传教布道、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出版物。这些主张和措施,都是为了促进和增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合作,避免在群众之间因信仰问题而造成隔阂甚至对立,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正确把握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民族的团结,这四个原则是我国几十年来在探索处理宗教与社会之间矛盾过程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是我们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和根本目的,更是衡量矛盾双方是非曲直的基本标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坚持四个“维护”,作为判别处理矛盾的依据和标准,积极消除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矛盾的重要原则。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把非宗教问题当作宗教问题;坚持什么性质的问题就解决什么性质的问题,不混淆矛盾性质,不把民事、刑事、经济纠纷往宗教问题上拉;坚持哪里的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就地处理,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以上这些都是解决宗教方面矛盾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三)强化法治意识,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明确依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跨越式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与水平,依法保证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自觉抵制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抵制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抵制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的种种行为。同时,还要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通过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主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的历史潮流。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宗教事务管理中的矛盾问题,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道德与法律约束,严肃规范宗教行为,坚持依法保护合法,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建立健全非法宗教活动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切实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水平。

高度重视“去极端化”的法治建设,深入研究并积极推进“去极端化”法治研究成果向实践应用转化。重点是要从法规制度措施和体制机制上保证各方面对“去极端化”的工作都能够自觉做到“不松手”“不甩手”“敢出手”,这就要用制度措施明确“去极端化”的责任,“去极端化”的工作不力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不断提升新疆管控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滋生蔓延,依法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严防严惩宗教极端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坚持依据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坚持严厉打击极少数首要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教育和警示大多数,引导其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健全法律和制度措施。

学校是育人的圣地,决不允许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玷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自觉增强维护稳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团结一心,毫不松懈,发挥学校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筑牢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钢铁长城,谱写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第三篇: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心得体会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

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近几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为了达到其分裂新疆的罪恶目的,千方百计利用一部分群众朴素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大肆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严重地毒害、蒙骗、煽动信教群众,以自杀式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进行所谓“圣战”,给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必须坚决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的罪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谎言,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流毒,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一、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建设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承担着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培育人才、传播现代文化、弘扬真理正义、提供智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职责。教育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民心工程,寄托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希望,牵动着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安定和幸福。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御和严密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

坚持底线思维。在教育系统,我们的底线就是“两个不得”(教职工不得信教、学生不得信教)和“五个严禁”(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进校园)。在学校、在师生中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学校师生不能信仰宗教、穿戴宗教服饰、参加宗教活动”,这既是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让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也是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出发,从每个班级出发,从每一名学生出发,查找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的问题,查找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查找问题的症结、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不能用强制的方法处理;心理的问题要用心理的方式去解决,不能违背生理心理规律;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不能急于求成;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不能简单粗暴强制改变;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失之过软。

全力开展“去极端化”的工作。要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在各族师生中开展“一反两讲”和揭批“三股势力”罪恶本质的主题教育,让广大师生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认清宗教极端势力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要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开展中国历史、中共党史和新疆“三史”教育,开展法制和公民意识教育。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让学生客观、全面地了解认识宗教的本质,破除宗教的神秘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中小学德育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着力提高思想理论课和德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正面的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入心。

大力弘扬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集中反映,是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在新疆的地域体现,是新疆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坐标。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在教育系统各族干部师生中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思想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把新疆精神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内化为群体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成为时代精神的领跑者。

二、以宪法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要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党和政府一贯倡导,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讲团结、讲和谐的风气,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共处。尤其是在不信教群众居多数的地方,要注意防止歧视和排斥信教的群众。党和政府还一再强调,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徒也不要到宗教活动场所之外去传教布道、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出版物。这些主张和措施,都是为了促进和增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合作,避免在群众之间因信仰问题而造成隔阂甚至对立,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三、强化法治意识,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明确依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跨越式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与水平,依法保证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自觉抵制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抵制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抵制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的种种行为。同时,还要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通过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主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的历史潮流。

学校是育人的圣地,决不允许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玷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自觉增强维护稳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团结一心,毫不松懈,发挥学校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筑牢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钢铁长城,谱写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第四篇:立足本职工作 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立足本职工作 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在祖国的西部边陲有这样一个地方,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居住着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等47个民族,在这个地方,你随处能听到不同的语言交流,在这个地方,你随时能看见不同民族生活得其乐融融。这就是新疆,一个和谐美好的地方.新疆是多民族聚集地,在我的记忆里,各民族小伙伴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我们共同学习,共同生活,时至今日,仍然互相关怀、情谊绵长。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是党培养了我,现在我是人民公安中的一份子,我亲眼所见并亲身经历这片土地上一点一滴的变化。当我看到一户户农民搬进抗震安居住房时的灿烂笑容;当我看到一片片荒山被绿荫覆盖后的郁郁葱葱;当我看到偏远地区小朋友拿着免费课本时的兴高采烈;当我看到拿到补贴后农民的轻快身影,我才深深的体会到,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发展观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道理。然而近年来新疆暴力恐怖事件频频发生,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的旗号,他们利用了信众虔诚和朴素的宗教感情。被宗教极端思想蛊惑的人,会变得良知泯灭、狂热无比,有的甚至丧失理智,铤而走险。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保卫自己的幸福家庭。当前,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把影响和渗透学校教育作为重点,妄图占领高校思想阵地。有一些学生,他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人生观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情以后他很容易被拉拢。这给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要从源头封堵,要切实做好制止、处置“三非”工作,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近年,有很多想来新疆游玩但又犹豫不决的游人,原因是,他们听闻了一些有关于新疆的暴力恐怖事件。然而事实上,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地区,这许多年来民汉之间所建立起来的血浓于水的鱼水深情,又岂能是一些别有用心,处心积虑的民族分裂分子,用一些小伎俩,小阴谋所能撕裂,分割的!在这片土地上仍然存在马背上的医生吴登云的故事,全国道德模范夏忠惠的事迹,库尔勒市公安局协警西尔艾力·艾比因在孔雀河里救人而不幸殉职的事实,我坚信,事实胜于雄辩,时间能证明一切!生活在我们这样多民族聚居的人们,深刻感受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汉深情,才能真正领悟什么叫大爱无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来是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交融交汇的地方,是各族人民世代繁衍生息的地方。“三股势力”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政治目的,散布谬论邪说,实施了暴力恐怖案件。事实告诉我们,“三股势力”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干的是反社会、反人类的罪恶暴行,他们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斗争,绝对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虽然在我们新疆各民族人民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的关键时刻、各民族人民共同致富的重点时刻,出现了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他们利用宗教外衣,煽动朴实群众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发展的大好局面。但他们不能代表善良、爱国家、爱和平的维吾尔族人民。破坏社会稳定、破坏社会发展的都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因此、我们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坚决与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我们要团结一心,各民族像石榴籽般地紧密相连。用科学知识充实自己,用睿智的眼光,清醒的头脑,坚决与不法分子做斗争,全心全意的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将自己的青春热血洒在新疆这片美丽而又富饶的土地上!

在如今的形势下,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

出太阳的光芒。我们需要阳光灿烂的生活,我们的维稳事业更是一份面向阳光的工作。明辨是非,崇尚科学,维护民族团结,珍惜幸福安宁的生活,热爱祖国,在阳光下享受青春、享受快乐,用火热的激情去建设我们美好的校园、美丽的新疆!我作为中国的一位公民而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我是中国人。多年来,党的良好政策和正确的指导,让我受益匪浅。因为党的关怀和培养我才有了今天,从一个农村走出来,变成一名知识分子,体现我的一份价值。此时此刻,我感慨万千,在这里我真心感谢党的培养和栽培。我发自内心发生亮剑,坚决反对危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任何形式的言论和行为,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第五篇:弘扬宪法精神[模版]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稿——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成为一个客观现象。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需求,而利益关系多元化势必带来利益矛盾甚至利益冲突。包括劳资冲突在内,现代社会中的利益冲突只会越来越多,而不会越来越少。但是,利益冲突并不意味着这个社会不和谐。从利益冲突到社会不和谐、不稳定,中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对利益冲突的处理。如果面临利益冲突时缺乏统一的规则、公立的裁决、有效的协商,那么利益冲突有可能转化为群体冲突和社会冲突。因此,在我国进入到利益多元化时代,各级政府的思想也要进一步解放,不要回避利益冲突的现实,不要视利益冲突为洪水猛兽,不要对利益冲突如临大敌。承认利益多元,承认利益冲突,是利益多元化时代的基本出发点。

此外,我们在看到常态化的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利益失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比如,我国的城乡差距尽管有所缩小,但仍在高位;基尼系数长期居高不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与利益冲突不同的是,利益失衡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利益格局的固化。这是建设有活力的市场和有活力的社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弘扬宪法精神 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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