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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21-99702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6 12:43: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六局集团建安公司第四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 1.1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

1.2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1.3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1.4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

1.5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1.6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

1.7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篇: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模版)

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

管理制度

1、各部门严禁非法生产、购买、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得私自转售、转让。

2、为了保障生产经营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的需要,此类物品由农资部负责购买、保管、发放的相关事宜。农资部要建立严格的登记、使用、保管制度。要做到账、物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3、使用时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发放、领、用、退各个环节必须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并做好使用记录,经相关单位或人员签字确认,并将使用记录存档。

4、对管理使用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农资部要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妥善保管,严防被盗,如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单位报告。

5、经常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这项工作,公司办公室和农资部必须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氧气瓶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在地面流动。氧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和沾染油脂,距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同,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摄氏度。乙炔瓶使用和储存时必须直立,不得横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

5、建筑用各种外加剂、有害物品如:亚硝酸钠等,必须设专库存放标识,防止亚硝酸钠误食中毒。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要摆放整齐,对各类不同物品进行标识,分类堆放整齐,牢固安全,并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爆等工作。按禁令严格发放手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木材、沥青、油毡、塑料制品等易燃材料选择堆放地点时,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仓库及有明火(锅炉、烟囱、厨房等)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志和消防设备。

8、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职汽油、稀释剂等物品应效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9、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10、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11、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

12、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须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重庆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二项目部

202_-9-16

第四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制:

核:

准:

二〇一五年五月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在贮存、搬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保障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保管、保管人员及搬运管理。

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管物品分类贮存

第四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性质、灭火方法不同,分类、分堆贮存。

2、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间距、留出通道及通风口。

3、存放量不得超过规定库存量。

第五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包括:汽油、柴油、变压器油、机油、香焦水、漆类、电石、氧气、液化气、煤粉、木材及化学危险品等。

第三章 保管技术要求

第六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人员要求

1、库房要害岗位,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2、不准把火种、易燃、易爆品等易引起火灾危险的物品带入仓库内。

3、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入库验收和检查制度。严格收发、清退制度。

4、对性质不定、易分解、变质、挥发、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应定期进行测温、测爆、化验等。

第七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库房要求

1、库区要害岗位,严禁明火和吸烟。并设有明显“禁止烟火”等标志。

2、库区内不准使用铁器等易发生火花的工具。

3、库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油污、杂草、油棉纱、油手套等易引起火灾的杂物。

4、动火施工时,必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完毕后扑灭残火,并对现场作详细的检查,确无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第八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搬运要求

1、装卸、搬运危险物品时,应使用满足安全要求的搬运工具和设备。

2、装卸、搬运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倾倒、震动、撞击、摩擦。

3、装卸、搬运危险物品时,不得用明火、吸烟,不得和其他火种接近。

第四章 消防设施

第九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库区要害岗位,应根据规模和贮存物质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及防护设施。并应对其经常检查,以免失效。应备有干砂、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QES/YNDD04-03-201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使用保管及处理规定

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

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使用保管及处理规定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财产,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入化学品时应先到公安部门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及公路运行通行证,做到凭证购买、购入的物品应有安全标签。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物、腐蚀品的储存、领用和使用及外理的要求。所使用的盐酸、硫酸、硝酸等以及废水、废酸处理均应执行本制度。

4、上述物品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的特殊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库房根据性质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器具,防毒、防腐、防火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在没有应急照明电源的情况下、不准夜间工作。

6、库房内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物品储藏室。

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程、危及人身和财产的均有权立即制止其工作。

8、上述物品应执行集中统一保管,需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使用完后立即交回仓库,严禁擅自将上述物品外借。

1、制定化学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有无完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到无产地、无铭牌、无检验合格证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在领料时,任何人员不得将烟火带入。

3、严格控制化学品的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发放化学品的名称、用途和签名。做到无登记或缺少手续的不发放。

4、应经常对化学品和容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

5、对化学品分类放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室,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室。危险化学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室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6、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管理。

7、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8、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9、库房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0、保持包装上完整的安全标签,挂、贴明显的标志。

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在露天下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2、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使 用

1、使用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挂、贴作业场所标签,确保员工辨别安全标签。

3、购入的进口化学品应有中文国标和英文标签。

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5、对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如盐酸、硫酸、硝酸、碱等物品都应穿橡胶水鞋和带耐酸、耐碱的橡胶手套。

6、高锰酸钾的使用要实施无碰撞和隔热措施,以防后患。

7、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也应张贴安全标签。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安全标签。

9、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10、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1、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和隔离、密封等。

12、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设有急救措施,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13、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签、标牌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10、公司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的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使用化学品的场所进行检查。

11、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仓库和使用场所饮食。

12、存放物品的区域内和使用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3、镀锌车间根据使用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强碱)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4、装卸运输人员,应按其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1、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做他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统一收回管理。

3、由镀锌车间负责人通知仓储部,仓储部负责联系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回收处理。质量部的废弃试剂交由仓储部一并进行处理。

4、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任何个人都不得将有毒、有害废水任意排放。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视情况轻重追究其责任。

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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