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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长兴分院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计划(5篇模版)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21-92338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4 18:48: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长兴分院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计划

202_年长兴分院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计划

以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

1、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与纸质档案不能同步;

2、个别村健康体检表未能及时录入电子档;

3、死亡登记不及时

二、工作目标

1、完善纸质与电子档案的统一,做到一致;

2、完善各村未建档人群的建档工作,卫生院和各卫生室人员通过日常门诊、疾病筛查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网络化服务等途径,采集没有建档人员的信息,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他们建立避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填写记录,录入电子档。

3、完善档案使用

中心或村卫生室在为居民诊疗时,医护人员从区域信息网调取个人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档案相关内容,如果该居民未建立健康档案,接诊医生应立即为其建立一份完整的档案,交档案室归档。

在居民外出就诊、住院、轸诊等记录,不定期的及时将资料录入系统,保持资料的连续性,所有服务记录统一装入个人健康档案。

4、对死亡、外出、迁出的人员健康档案及时整理登记。

三、长期工作安排

1、整理各村档案,做到花名与份数一致。

2、月报表每月及时整理上报,做到建档及时。

3、每月下乡督促各村及时完成工作。

4、核对档案,先从重点人群开始,公卫全部人员结合实际整理档案。

展望未来,前景无限美好。但工作任务是繁重的,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让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长兴分院 202_.06

第二篇:固镇县举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培训班

固镇县举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培训班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面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工作, 9月6-7日,固镇县卫生局举办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培训班,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及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人、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等相关人员共计2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县卫生局医政科董永创科长在培训前强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是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的需要,是实现纸质健康“死”档转换成电子“活”档的重要一步,是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促进卫生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关键之举。要求各参训人员统一思想,克服各种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和掌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确保202_年底前全县完成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以上的目标。

软件供应商晶奇公司工程师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软件的使用、档案信息录入、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的登记和随访等相关工作做了深入细致讲解和培训。

通过现场培训,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我县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平台建设铺平道路,培训班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篇:202_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莱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_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关系卫生事业良好发展、惠及广大居民群众健康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从202_年起,我中心全面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为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_年6月底前,我中心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80%。建档工作要覆盖辖区,重点人群建档率达到100%。

二、工作原则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建立档案框架、体系、工作机制为近期目标工作原则。今年建档工作,以个人基本情况、一般性体检及重点人群建档为主。根据既往工作基础和现有条件,逐步完善档案内容。

(二)以参合农民为主要建档对象,重点人群优先。建立了较为完备、准确的人口数据。为了提高建立健康档案的工作效率和应用水平,当前以居民为基础建档,根据既往工作采集积累的数据和经验,优先为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建档,逐步覆盖到全人群。

(三)我中心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利用辖区居民就医时机或委托乡村医生进行问卷调查和一般性体检。在此基础上,通过定期对参合重点人群进行集中体检等方式补充建档和充实档案内容。

三、工作内容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2.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我中心负责向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辖区居民到指定地点接受服务时,由我中心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基础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同时,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

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完善建档对象的健康档案。

3.电子档案录入:加快电子档案录入速度,电子档案信息录入要全面、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电子档案录入率到202_年6月底达到80%,到202_年底前达到100%。

四、进度安排

根据我中心的实际情况,整个工作时间安排从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

(一)建档整档工作

1)202_年7月1日前完成80%以上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及整理工作; 2)202_年7月1日前完成重点人群档案建档及整理工作;

3)202_年12月1日前完成100%以上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二)0~6岁儿童体检工作

1)5月7日——5月31日对文昌路街道符合条件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2)6月3日——6月25日对永安路街道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3)7月1日——7月25日对辖区各居委会符合条件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三)对慢性病人群的随访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莱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_年1月10日

第四篇: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土左旗卫生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2_年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

(二)健康档案管理适宜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

2、培训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规范、要求、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必须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3、培训计划:通过系统培训,逐步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保障健康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议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

(1)首次建档主要以乡村医生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的方式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幼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

(2)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灵活使用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健康档案活档率。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更新和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4、健康档案管理

(1)健康档案应统一存放于村卫生室的档案柜内。

(2)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明确健康档案管理责任人,保证农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

(3)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要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组织与管理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负责为辖区直接服务人口建立

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四、进度安排

到202_年底完成社区居民80%建档率。

五、工作实施督导

(一)督导方式。在卫生局的领导下,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健康档案的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

(二)督导主要内容。工作实施、建档数量和质量、档案更新与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4、健康档案真实率=抽查档案中内容真实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通过电话询问、逻辑判断等)

5、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察镇社区服务中心

202_年1月20日

第五篇: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202_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根据《阜阳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阜卫防[202_]380号)及《太和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卫监[202_]327号文件提出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相关工作任务,现就202_年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站为辖区居民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四)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①中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并成绩合格。应制定本单位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③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④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⑤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l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⑥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⑦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⑧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应长期保存,不得流失、损毁,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4、最终目标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O0%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O0%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真实率=抽查档案中内容真实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x 100%(真实可以通过电话询问、逻辑判断等)

太和县城关镇卫生院

连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_年1月1日

202_年长兴分院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计划(5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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