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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21-109024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3 19:41: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开创“富民强桂”新局面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进入跨越发展新阶段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基本要求

第五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

第二节 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节 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第五节 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第三章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节 加强水利建设

第四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第六节 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第四章 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第一节 加快壮大中心城市

第二节 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第三节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第四节 加强城镇化管理

第五章 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三节 大力发展金融业

第四节 加快发展旅游业

第五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第六节 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第六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

第二节 加快公路网建设

第三节 提升广西北部湾港综合能力

第四节 推进西江水运加快建设

第五节 积极发展民用航空 第六节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第七章 深入推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发展

第二节 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第三节 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第四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八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加强节能管理

第二节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节 强化环境保护

第五节 加强生态建设

第六节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九章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十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第一节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第二节 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第三节 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节 深化教育改革

第十一章 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一节 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第二节 健全人才发展机制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促进充分就业

第二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

第三节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第五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第六节 统筹做好人口工作

第七节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第十三章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第二节 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三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四节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

第五节 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第十四章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一节 提高全区各族人民文明素质 第二节 大力推动文化创新

第三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第十五章 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第三节 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第十六章 全面深化开放合作

第一节 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

第二节 扩大国内多区域合作

第三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第四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十七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节 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第三节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八章 实现跨越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二节 推进实施重大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2_—202_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对“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重大部署,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开创“富民强桂”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桂”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完成新使命,实现新跨越。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及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胜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十一五”时期成为我区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较快增长,初步统计年均增速13.9%,增幅进入全国前列,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余额12个主要指标翻一番以上。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8000亿元左右,开工和续建铁路29条,区内建设里程3300公里,新增营运里程500公里,总营运里程达到3200公里;开工和续建高速公路39条3400公里,新建成1235公里,建成总里程达到2574公里;全区新增公路3.95万公里,总里程达到10.18万公里,基本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县县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公路。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82亿吨,其中沿海港口1.22亿吨。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201万人次,开通9条通往东盟国家的国际航线,西南出海大通道发挥重要作用。发电总装机容量253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510万千瓦,成为国家“西电东送”重要电源基地。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22.9︰37.9︰39.2 调整为17.6︰47.4︰35.0,工业化率由1.39提高到2.31,工业增加值比重由31.7%提高到40.6%,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食品、汽车、冶金率先成为千亿元产业,上汽通用五菱成为国内首个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的企业,柳钢跻身全国千万吨钢企行列,自主研发的中级轿车等新产品填补区内空白;食糖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66%,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柴油内燃机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氧化铝产能660万吨,汽车135万辆,水泥9000万吨,炼油1200万吨,炼钢1200万吨;柳钢、上汽通用五菱主营业务收入均突破400亿元,玉柴超过300亿元,强优企业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由11家增加到30家,工业园区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由3个增加到15个,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甘蔗、蚕茧、木薯、速丰林、八角等特色农产品产量稳居全国首位,优质稻、香蕉、柑橘、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产量排全国前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旅游总收入达到952.9亿元,年均增长25.6%。物流、金融、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城乡建设成就显著。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化率达到40.6%,城镇人口突破202_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增加到2197平方公里,城市道路1万公里以上,供水普及率92%,燃气普及率90%以上,桥梁、电网、排水、通信、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新区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产业、人口集聚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魅力进一步凸显,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南宁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柳州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桂林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北海市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县城建设提速,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重点镇。新农村建设取得可喜成效,行政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55%,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电话、通广播电视,80%以上的行政村能上网,涌现出300多个各具特色的新典型,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农村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城乡风貌焕然一新。

——“两区一带”协调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年均经济增速高于全区2.4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达31.8%,沿海现代重化工业布局加快形成,北部湾港跨入亿吨大港行列,建成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和北海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成为全国发展最快、活力最强、潜力最大的新增长区域之一。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全面推进,建成南宁至贵港千吨级、贵港至梧州两千吨级高等级航道,内河港口吞吐能力6000万吨,沿江中心城市形成汽车、机械、冶金、高新技术及建材等产业布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势头迅猛,带动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桂西优势资源开发力度加大,铝、锰、有色金属、水能、制糖、红色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发展壮大。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2.25万亿元,全区建设重大项目累计7610项,总投资3.24万亿元,其中开工6867项,竣工投产3814项,完成投资1.3万亿元。中石油钦州千万吨炼油厂投产,填补了西南地区没有大型炼油厂的空白;防城港红沙核电开工,成为西部地区首座建设的核电站;龙滩水电站投产,成为全国运营的第二大水电站;洛湛铁路通车,改写了梧州、贺州市无铁路的历史。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开工,标志着我区进入铁路现代化建设新时代。

——生态建设成果丰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能耗水平和排污强度较大幅度下降。我区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8.8%、32.9%提高到60.6%和61.2%。制糖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走在全国前列,电解锰环境综合整治全国领先。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排全国第4位;新建沼气池106万座,总数达到371.3万座,农户入户率46.4%,居全国首位。成为全国第一个封闭使用非粮车用燃料乙醇的省区。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9%以上,重点流域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环境达标率85%。“山青水秀生态美”成为一大优势和亮丽品牌。

——文化软实力实现大提升。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科技馆、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等标志性工程建成使用,广西城市规划展示馆、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馆等重大文化项目开工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硕果累累,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97%。广播影视数字化取得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印象?刘三姐》等一批彰显广西民族气派的优秀文化品牌享誉中外,一批优秀文学作品、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和广播影视剧获国内外大奖,漓江画派在国内美术界独树一帜。建成一批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竞技体育屡创佳绩。出版和报业实力居西部地区前列。组建一批文化产业集团,打造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基地。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文化交流不断扩大。

——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实施第四轮科技创新计划成效明显,攻克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铝电解预焙槽控制技术迈入世界先进行列,世界首台可再生空气混合动力柴油发动机、世界最大的机械式硫化机、我国最大的轮式装载机等研制成功,世界首例亚种间克隆水牛、首例冷冻胚胎克隆水牛成功培育。专利授权量实现翻番,建成36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5个企业工程技术中心、40个博士后工作站、126个人才小高地,组建23个自治区级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引进2500多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教育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和十大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农村教育“两基”攻坚目标提前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三年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胜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翻番,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70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艾滋病攻坚、地中海贫血防治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整合资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取得突破。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慈善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全区各级财政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3305.15亿元,增长2.61倍。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易地安置搬迁扎实推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成效突出,大石山区五县、桂西五县、重点库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及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改造三年任务全面完成,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加快推进。解决1063.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帮助114万农村人口脱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改造26.23万户农村居民和华侨农林场危房,16.34万户城镇居民享受廉租住房。社会保险待遇大幅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共达202_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3.1%,220多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成五保村6852个,集中供养对象1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6.45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8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4.5%以内,64万城市居民和316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连续5年全力为民办实事,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战胜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特大干旱和严重洪涝灾害,灾后群众生产生活有效恢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6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43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3.9%和12.7%。居民消费价格年均涨幅3.2%,物价基本稳定。

——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行政管理机构新一轮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国有企业、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深化推进,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北部湾投资集团和北部湾银行,以及广西交通、铁路、金融、有色、旅游、城建、西江开发等投融资平台成功组建并发挥重要作用。财税改革扎实推进,在14个县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行重大项目集中联合审批制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勘界确权任务。玉林等市统筹城乡改革试点进展顺利。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占全区经济总量比重达到55%左右,在促进就业、扩大投资、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功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及中越青年大联欢等活动,形成中国-东盟合作“南宁渠道”。5个东盟国家在南宁设立领事机构,泛北部湾、大湄公河、中越“两廊一圈”等次区域合作及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务实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动。与世界五大洲26个国家建立58对国际友好城市,居西部地区首位。积极参与上海世界博览会,展示广西新形象。在大陆省市自治区中率先赴台成功举办大规模综合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桂台实现全方位交流对接。桂港、桂澳合作不断深化。参与泛珠三角、大西南、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及省际合作成效突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7.8%,与东盟贸易规模跻身全国10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5.6%,对外投资额年均增长8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8倍。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5家,中央企业40家,国内500强民营企业8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由16家增加到27家,保险公司由10家增加到26家。我区已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成为连接多区域的交流桥梁、合作平台、国际通道。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全面展开。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44件,政府规章50件。在全国率先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总体状况明显好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取得新成效,公共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双拥工作取得新成绩。认真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广西建设成效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80周年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民族工作成绩显著,我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

经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我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中的作用更为凸显,在全国的综合影响力日益提升,树立了改革开放新形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进入跨越发展新阶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加快并孕育新突破,国际分工格局调整中蕴含新机遇,国际环境总体有利。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区发展面临良好的国内宏观环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为我区加快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我区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工业化跨入中期阶段,城镇化快速推进,居民消费逐步向发展型升级,投资增长、消费增长具有广阔空间,区域和产业发展将形成新增长点,发展潜力巨大。我区完全有条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国际国内竞争日趋激烈,给我区发展带来极大压力。特别要深刻认识到,我区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改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创新型人才缺乏;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低,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经济发展方式仍较粗放,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加大;社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必须深化对基本区情的再认识,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赶超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失时机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富民强桂”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与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相统一,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相一致,是我区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反映全区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

“富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走共同富裕道路,加快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极大丰富文化生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感。“强桂”就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大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在西部开发崛起的前列,使我区成为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区。

第四节 基本要求

坚持把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贯穿于“富民强桂”新跨越全过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必须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主导方向和核心战略,牢牢把握和用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机遇,优先发展产业、交通、北部湾经济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壮大中心城市,加快布局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必须立足扩大内需。健全扩大内需长效机制,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较快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扩大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必须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

——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深入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创新型广西建设,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促进绿色发展,健全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必须充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坚持走全民创业创新发展之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服务体系,鼓励自主创业、劳动致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勤奋创业、锐意创新的良好环境。

——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加快实施空间换时间、资源换产业、存量换增量的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构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加快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

第五节 主要目标

按照与贯彻落实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中央对广西发展提出的目标任务紧密衔接、与到202_年实现“富民强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今后五年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约束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翻一番,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翻一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9.4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较大提升,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科技教育发展明显加快。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18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件。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316万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确保完成国家分解下达我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减少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到6.5亿立方米。——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全区总人口控制在5400万人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40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0万套,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要素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创业创新形成新局面,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进出口总额翻一番以上,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经过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使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民生,推动“富民强桂”迈出新步伐。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结构调整、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配套协作、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工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面落实配套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重大工业项目,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营销物流、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集成应用信息技术,加快实现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食品产业,重点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健全食品安全质量体系,提升全国糖业重要基地的地位。汽车产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以中型轿车为主导的乘用车,巩固微型汽车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支持商用车扩大市场份额,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产品体系,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加快建设柳州汽车城。石化产业,按照炼化一体化要求,重点发展乙烯、丙烯、芳烃等石化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电力产业,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多元、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现代电力产业。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延伸铝、铜、镍等产业链,实施铝电热结合,推进铜、锡、锑、钨、铅、锌、铟和稀土等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百色生态型铝、南宁和来宾铝深加工、柳州和河池有色金属新材料、防城港镍铜加工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冶金产业,重点发展系列精品钢材及锰系、镍系合金等关联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钢铁基地和锰系深加工基地。机械产业,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建设区域性机械装备生产及出口基地。建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大力开发绿色环保新型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及造纸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环保型林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产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终端、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原材料等产品,建设北海、南宁、桂林、玉林、钦州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以壮瑶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大力发展检测、诊断、治疗等医疗器械。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发展茧丝绸及服装系列加工和环保型制革产品,发展林浆纺一体化产业。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等生物技术和产品,加快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修造船产业,重点发展船舶修造及配套产业,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到202_年,力争食品产业年销售收入超3000亿元,汽车、石化、电力、冶金、机械、有色金属产业均超202_亿元,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均超1000亿元,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均超500亿元。

专栏3:千亿元产业建设

食品产业:重点建设一批制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粮食及饲料、食用植物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卷烟产品结构提升,及六堡茶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汽车产业:重点建设上汽通用五菱乘用车、东风柳汽商用车、一汽柳特卡车、桂客集团中高档大型客车及纯电动公交车、柳州运力专用汽车等,以及发动机、变速器、驱动桥、轮胎、轮毂等零部件产品。扶持柳州五菱集团、方盛实业组建超大型零部件集团,桂林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石化产业:重点建设中石油钦州炼化一体化二期、中石化铁山港炼化一体化、广维生物化工VAE浮液二期、玉林龙潭重交沥青及精细化工等工程。

电力产业:重点建设清洁能源、大容量燃煤机组和电网等工程。

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建设平果铝结构调整、金川防城港有色金属原料深加工、有色集团梧州30万吨再生铜和30万吨再生铝、桂中铝深加工基地、百色新山铝工业园铝深加工产业群、华银铝结构调整、南南铝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桂东电子铝光箔、河池南方有色铅锌联合冶炼、河池金山100万吨多金属回收等工程。

冶金产业:重点建设防城港钢铁、中信大锰锰深加工和崇左、来宾铁合金循环经济示范,以及龙潭镁盐等深加工项目。

机械产业:重点建设柳工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玉柴新一代高效节能系列柴油机、桂林数控机床及铸锻件、上汽通用五菱高效节能小排量汽油发动机、桂林多功能系列农林机械、梧州海洋起重机械、贵港船舶机械装备制造等工程。

建材产业:重点建设华润、海螺、台泥、鱼峰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合浦高岭土深加工、桂林滑石深加工、北流日用陶瓷、梧州建筑陶瓷、贺州改性超细粉体及新型建材等工程。

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建设北海林浆纸,金桂林浆纸二期,梧州林浆纸,贺州林浆纸,柳州竹浆纸和造纸深加工,环保林化和木材精深加工等工程。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建设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南宁软件园、南宁富士康电子产业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柳州信息产业园、钦州电子产业园、梧州光电产业园、贺州电子产业园等工程。

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建设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项目,以及中药、壮瑶医药、化学药、特色中药材深加工等工程。

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建设茧丝绸、林浆纺、棉纺织、剑麻制品、服装、羽绒、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皮革等工程。

生物产业:重点建设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等工程。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及海洋油气、海洋化工等海洋装备工程。

第二节 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等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质量和技术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品牌创建,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工程,推动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尽快把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集团、柳工集团、钦州炼油厂等培育成为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强优企业。重点围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投资强度,加大招商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入园集聚,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尽快把南宁、柳州、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柳州汽车城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工业区、玉柴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培育成为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园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尽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和超10亿元的优秀企业。

专栏4:产业提升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制糖、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粮食安全、桑蚕茧丝绸、特色优势水果、罗非鱼、畜禽安全、桉树、节能减排、中药现代化、海洋产业、江海生态、金属尾矿资源综合治理、重大疾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公共检测平台:围绕千亿元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建设1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30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

重点产业园区: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明阳工业区、南车工业园区、柳州汽车城园区、柳州阳和工业园区、柳州河西机械产业园区、桂林苏桥工业园区、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梧州陶瓷产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铁山港工业区、北海工业园区、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防城港企沙工业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港(台湾)产业园、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玉柴工业园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贺州旺高工业园区、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加工园区、来宾市工业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凭祥综合保税区等。

产业集群:推进形成食品、汽车、钢铁、石化、铝、锰、镍、工程机械、水泥、陶瓷、造纸、林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制造、生物、修造船、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发挥重大科技专项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制造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LED发光材料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柴油、规模沼气、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等。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开发养生、保健、养老系列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和信息服务等。落实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新兴产业重要产品技术标准,支持新产品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_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左右。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节能环保产业工程:重点推进节能产业及产品、污染防治、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节能与环保服务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程。

先进装备制造工程:重点发展高端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内燃机、建筑机械等装备,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建设智能控制系统。生物育种工程:重点推进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主要畜禽品种生物育种研发、试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新品种产业化示范专项。

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程:重点推进逐步替代内燃机汽车的纯电动汽车进入商业化示范,促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建设柳州、桂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化工程:重点推进铟材料、铝基复合材料、锌锡产业链高端产品、锑阻燃剂系列新兴材料,及以木薯、糖蜜为原料的生物质基新材料、高效发光材料、稀土合金、镍铬合金、节能灯具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新能源产业工程:加快推进以木薯、甘蔗、农林纤维等非粮资源开发燃料乙醇、工业甲醇示范应用,重点研发实施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固化成型及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工程。

生命健康产业工程:重点开发应用健康长寿系列产品,推进生物医药新产品产业化,建设滨海型、山水型、森林型、气候型等养生、疗养、康复基地。

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覆盖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实施信息产品网络产业化专项。

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新型平板产业,推进核心元器件产业化。

物联网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城市管理、智能工业、精细农牧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医疗等应用示范工程。

空间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推进遥感、卫星等应用示范工程及地理信息系统。

第四节 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示范区。深度开发水电,突出抓好龙滩水电站二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建设“上大压小”煤电、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建设防城港核电,积极推进平南核电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稳步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利用、非粮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等项目建设,开展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城市试点,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对外能源合作,积极利用云南水电资源,扩大与贵州煤电联营合作,参与东盟国家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煤炭、油、气资源,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沿海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煤炭储备及转运配送基地。建设适应负荷发展需要和区内外电力接入的主网架,完善受端电网结构,鼓励在用电负荷集中的地区整合输配电资源,组建股份制区域电网,提高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城市电网完善和县级电网升级改造,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沿海城市电网,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加快实施原油、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到202_年,力争电力装机容量达到4100万千瓦,其中水电1600万千瓦;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169座;设区城市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70%,具备条件的县城管网覆盖率达到60%。

专栏6:能源建设

水电:建成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开工龙滩水电站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煤电:建成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等工程;开工或争取开工建设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合山电厂上大压小二期、百色电厂、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热电厂、环江电厂、崇左电厂、梧州电厂、隆林电厂、贵港电厂二期、北海电厂二期、柳州电厂上大压小、玉林龙潭火力热电联产等工程。

核电:建成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开工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推进防城港白龙核电和平南白沙核电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可再生能源:开工上思、藤县、合浦、武宣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合浦西场、玉林大容山、桂林、防城港企沙等风电项目,木薯燃料乙醇二期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电网:新建玉林二变、柳南、桂南、靖西、桂平、北海、河池二变、贺州二变、梧州二变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崇左、桂林、逢宜、百色、贺州、河池、沙塘、南宁、永安、梧州、海港变、久隆等500千伏变电站。

天然气:开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北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站。

石油:重点建设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管道项目。

煤炭:重点建设北海、钦州煤炭储备和转运配送基地。

第五节 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工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外海和远洋捕捞、海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修造船等产业,积极探索合作开发北部湾油气资源。加强南澫、营盘、犀牛脚、企沙、侨港、龙门港等重要渔港建设,加快实施沿海转产转业渔民、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及就业安置工程。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健全围填海管理制度,保护海岛、海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开发合作。

第三章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把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快超级稻、优质稻等良种选育推广,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重点搞好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发展一批水稻、玉米和冬种马铃薯等优势产区,建设5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完善粮食生产流通扶持政策,加强粮油加工、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健康种苗种植面积,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甘蔗、桑蚕、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引导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重点建设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和右江河谷、湘桂通道等南菜北运蔬菜基地,推进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提高生猪、家禽和草食畜禽发展水平,促进特色名贵海淡水产品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重视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识认证,强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全国中心城市的宣传、展示和促销,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重点龙头企业梯队,突出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把蚕茧、草食动物、奶水牛、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原料、优势水产品、油茶、花卉培育为产值超100亿元,粮食、蔬菜、水果培育为超500亿元,糖料蔗、畜禽、速丰林培育为超1000亿元的强优农产品产业。强化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现代种业、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功能。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育多元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服务“三农”网络配送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完善农业生产灾害补偿机制。

专栏7:现代农业建设

商品粮基地:重点建设15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和35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

良种工程:实施超级稻、秋冬种、间套种3个“千万亩行动计划”,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繁育推广示范等项目;实施速丰林和经济林“双四千万亩”工程;建设糖料蔗、桑蚕、蔬菜、水果、木薯、优势特色水产品、畜禽、松树、杉木、桉树、油茶、珍贵阔叶树等良种繁育基地。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实施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土地复垦、沃土工程、植保工程。

粮食流通:重点建设南宁、柳州、贵港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和防城港跨境粮食物流中心,以及一批粮食交易、粮油加工、仓储、物流,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等项目。

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建设高产高糖糖料蔗、蔬菜标准化、果园、优质原料茧、优质木薯、中药材标准化、特色花卉、茶叶、油茶、烟叶、肉桂、八角等农林产品和奶水牛、肉兔、山羊、香猪、罗非鱼、对虾、大蚝、珍珠、名贵龟鳖等畜禽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设施农业:重点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节水灌溉示范,建设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设施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网箱养殖、捕捞渔船改造等工程。

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水果保鲜冷库与产地预冷库80个,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线300条。

农业科技示范:重点建设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一批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市、县。

龙头企业培育:打造5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20个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000家。

动植物疫病防控:重点推进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等设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第二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田间灌排工程、中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加快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伐,突出解决好大石山区缺水和沿海地区苦咸水、局部地区高氟水、高砷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通乡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硬化和通屯道路通达等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向集中式供气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秸秆利用、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开展全区乡镇和中心村规划集中行动,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按照体现民族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布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国有林区垦区、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和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以及内陆江河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推进信息网络进村入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三节 加强水利建设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推进西江、郁江、柳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要江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洋溪、落久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构建重要堤库结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支持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实施沿海海堤达标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重点推进桂中和左右江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桂西大石山区旱片治理,以及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加快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和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水利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以及洋溪、落久等枢纽工程。灌区工程:重点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并开工二期,左江治旱灌区水源驮英江水库、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治理、右江旱片治理等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完善建设11处大型灌区、一批中小型灌区和已建成水库(电站)自流灌溉骨干渠系;完成1000多座病险水库和87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工程:重点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内网工程、视频工程等,完善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密和升级气象监测站网、广西中尺度数值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主要旱片旱情监测系统。

第四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非农收入。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及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建设,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涉农金融服务补贴机制,促进县域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和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营林场、华侨农林场等改革发展。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第六节 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改善县乡镇农贸市场设施。深化县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第四章 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统筹城乡发展和扩权强县为抓手,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为基础,以推进工业化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培育发展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重点突出、定位明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新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 加快壮大中心城市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城市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发展,完善大型综合商业区布局,发展商务经济,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优化城市规划,美化人居环境,增强经济实力、文化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心城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核心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成为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南宁市按照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定位,加快向五象新区拓展,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建设五象核心区文化城、体育城、总部基地、保税物流、金融集中区和空港新城、五合大学城,推进邕宁枢纽前期工作,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300万人左右。柳州市按照建设现代工业名城的定位,重点建设柳东新区汽车城,提升完善河西工业区,整合优化柳北工业区,推进洛维工业集中区,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230万人左右。桂林市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定位,保护开发漓江山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重点拓展临桂新区,加快建设雁山科教园区和苏桥产业新城,打造国际旅游重要目的地,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120万人左右。做大做强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完善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壮大产业经济,增加城市人口,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着力建设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城市。

专栏9:中心城市发展

到202_年,南宁市建成区人口30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250平方公里;柳州市建成区人口2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48平方公里;桂林市建成区人口1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01平方公里;梧州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70平方公里;北海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25平方公里;防城港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6平方公里;钦州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90平方公里;贵港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玉林市建成区人口7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80平方公里;百色市建成区人口4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41平方公里;贺州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8平方公里;河池市建成区人口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来宾市建成区人口4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1平方公里;崇左市建成区人口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1平方公里。

第二节 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区位优势,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培育形成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群和城镇带,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是工业化城镇化优先发展区域,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推进合浦廉州湾开发,城镇化率超过55%,建成全国重点城市群。西江干流城镇化地区覆盖桂中、桂东南城镇群,是工业化城镇化重点推进区域,要加快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促进贵港—梧州、玉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梧州经济走廊建设,建成具有区域重要影响的城镇群。依托桂林、百色、河池、崇左、贺州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桂北城镇群和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及桂东北城镇带。到202_年,力争全区新增城镇中心城区45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0%。

第三节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城市功能设计,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城镇规划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统筹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道路、桥梁、通信、邮政、供电、给排水、供气、消防、园林、绿化、环卫及残疾人专用等基础设施,加强面向大众的学校、医院、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推进郁江调水、北部湾经济区及百色等重点产业基地调水,以及南宁、北海、梧州、贵港、贺州、玉林等城市饮用水后备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加强重点江河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城镇防洪堤坝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市政建设领域。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南宁、柳州等大城市发展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出城市个性塑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打造一批名城名镇。到202_年,力争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采取堤库结合措施,力争使南宁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200年一遇,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全区31个重点防洪市县和46个非重点防洪市县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

第四节 加强城镇化管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继续发挥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改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实施城镇危旧住房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设数字城市,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管理城市交通。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建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第五章 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导向,优化服务业结构,完善服务业布局,创新服务业体制机制,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壮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完善城乡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发展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形成食糖、汽车、钢材、有色金属、建材装饰、农资农机、中药材等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加快发展与现代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投资和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建立现代物流体系,推进连接东盟、辐射内地的出省出海出边物流通道、物流设施和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形成全国性、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专业性物流中心相协调的物流区域布局。积极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重点发展千亿元产业专业物流,带动第三方物流,完善配送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建设南宁、钦州、玉林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积极发展会展服务,加强会展设施建设,整合展馆资源,培育市场主体和会展品牌,创新办展机制,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发展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咨询评估、工程设计等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增加服务产品供给,扩大服务消费。加快完善建设城乡大型消费品市场,优化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推进中心商业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发展购物中心、中小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以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住宿餐饮业水平。鼓励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服务消费方式多样化、便利化。培育一批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大型商品市场。

第三节 大力发展金融业

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继续实施“引金入桂”,鼓励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深化改革,推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发展信托投资、金融租赁、创业投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规范融资担保、金融中介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更多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围绕打造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建设连接东盟的区域性人民币结算中心、离岸中心、投融资中心和金融人才信息交流中心。到202_年,力争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6万亿元和2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700亿元。

第四节 加快发展旅游业

顺应旅游市场新变化,发挥旅游资源潜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开发大众化、多层次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建设旅游强区。着力整合旅游资源,提升山水观光、滨海度假、红色旅游、边关风情、民俗民风、休闲健身、节庆活动、宗教文化、科考探险、生产体验等旅游产品档次。积极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开发一批新兴精品旅游线路,发展乡村游、自助游、跨国游等新兴旅游方式。重点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南宁凤亭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大新和凭祥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西江旅游带、红水河生态旅游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以及百色、河池、龙州全国红色旅游基地等项目,打造桂林、南宁、北海、梧州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培育发展一批旅游强县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到202_年,力争旅游总收入2500亿元,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第五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构建覆盖城乡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网络设施及宽带无线城市、农村宽带网络。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建设南宁区域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发展广西与东盟国际数据通信业务。扩大农村地区通信覆盖面。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北部湾数据资源和交换中心。积极发展物联网。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广西数字认证中心,逐步形成面向中国—东盟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加强信息网络监督、管控能力和无线电频谱监管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指挥决策、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档案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善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和家庭信息化。培育发展网络出版、数字娱乐等信息服务。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培养和信息知识普及教育。

第六节 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以及工业企业分离非核心服务业务,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实施服务业百强工程和品牌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年营业额超百亿元的大型服务业集团和知名服务业品牌。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桂林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重组改造。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引进跨国采购、国际会展、国际市场中介等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尽快实现鼓励类服务业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融资、土地、政府采购、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技术先进、节能减排、便民利民等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标准,重视新兴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服务业态市场管理。

专栏10:服务业发展 服务业聚集区:“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即以南宁市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南北陆路通道服务业集聚带、西江黄金水道服务业集聚带、沿海开放通道服务业集聚带。

物流区域布局:南宁市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为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梧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为专业性物流中心。

商贸流通业:重点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新网工程”,以及南宁、柳州食糖现货交易市场,大型工业品、粮食及农资商品、中草药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等工程。

物流业: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南宁机场空港物流园区、中国—东盟南宁国际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柳州制造业物流中心、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玉林机电设备物流中心、梧州西江经济区域物流中心、贵港综合物流中心、玉林国际商贸物流港、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空港物流园区、贺州农产品专业物流中心、中国-东盟凭祥物流园等工程。

会展业: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广西)花卉博览会展览和交易中心、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东盟博览会柳州汽车分展中心、桂林旅游博览中心、梧州国际人工宝石展示中心、北海冠岭会展中心、钦州保税港区进口汽车展示交易中心、中国—东盟(广西百色)现代农业展示展销中心、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展中心、玉林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会展中心。

旅游业:重点建设完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越国际旅游合作示范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红水河生态旅游区、红色旅游等基础设施、南宁凤亭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区、巴马长寿养生旅游区、大明山都市休闲旅游区、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北海邮轮码头及涠洲岛旅游基础设施、主要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及旅游信息化工程。

第六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出省出边出海国际大通道,初步形成网络设施衔接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一节 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

加快发展高速铁路,提高技术等级,扩大路网覆盖,增加铁路网密度,逐步形成以南宁为主枢纽的快速客运网和大能力货运网。在“北上、南下、东靠、西进”四个方向上加大力度,加快对接先进生产力地区,建设通往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西北、华北、西南地区的大能力快速铁路通道,连接北部湾地区的沿海铁路通道及周边国家的国际铁路通道。重点建设省际干线、客运专线、煤运通道和开发性新线,加快既有线路扩能和复线建设,提高电气化水平,改造和新建一批铁路运输枢纽。建成南宁至广州,贵阳至广州(广西段),南宁至柳州,柳州至桂林,南宁至昆明(新线),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在建项目;新建黄桶至百色、南宁至凭祥、合浦至湛江、河池至南宁、柳州经梧州至肇庆、贵港至玉林、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防城港至东兴、靖西至龙邦等铁路;实施湘桂线、黔桂线、焦柳线、黎湛线、南昆线、洛湛线等既有线路扩能改造,规划建设项目38项(其中在建项目21项),建设规模5000公里(其中续建2500公里),实现北京至南宁全程高速铁路贯通运行。推进南宁枢纽、柳州枢纽、桂林北站、梧州南站,以及南宁、柳州、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建设。规划研究南宁至新加坡通道凭祥至河内段,贵阳经河池至南宁,张家界经桂林、玉林至海口等铁路项目及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到202_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5000公里以上,铁路网密度每万平方公里210公里,复线率55%,电气化率70%以上,形成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实现地级市开通城际高速列车,基本建成“一轴四纵四横”现代化快速铁路运输网络,全面进入高铁时代。

专栏11:铁路建设

“一轴四纵四横”:一轴,即湘桂铁路;四纵,即贵阳-河池-南宁-防城港、永州-贺州-梧州-玉林-铁山港、怀化-柳州-黎塘-钦州-防城港、黄桶-百色-龙邦铁路;四横,即贵阳-桂林-广州、贵阳-河池-柳州-梧州-广州、昆明-百色-南宁-广州、东兴-钦州-合浦-湛江铁路。

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1小时内到达,南宁至其他中心城市2小时左右到达,南宁至周边省会城市3小时左右到达。

第二节 加快公路网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和地方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出省出边出海通道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大幅提高公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建成六寨至河池、河池至宜州、河池至都安、岑溪至水汶、钦州至崇左、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港、百色至靖西、南宁外环、防城港至东兴等高速公路及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工河池至百色、崇左至靖西、梧州至柳州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43项(其中在建项目24项),建设里程4660公里(其中续建里程2600公里)。推进南宁东站(凤岭)及柳州飞鹅、梧州玫瑰湖等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加快滨海公路等国省干线改造,贯通省际公路通道。到202_年,力争公路总里程超过11.5万公里,公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48.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增3500公里,通车里程600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四横六纵六支线”高速公路网,实现高速公路网覆盖所有中心城市,85%以上的县城半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为到202_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打下坚实基础

专栏12:公路建设

四横六纵六支线:四横,即灌阳-兴安-龙胜-三江、贺州-荔浦-宜州-河池-隆林、岑溪-玉林-贵港-百色、合浦-钦州-崇左-靖西-那坡;六纵,即龙胜-桂林-钟山-梧州-岑溪、资源-兴安-恭城-平南-玉林-博白-铁山港、三江-融安-柳城-象州-贵港-浦北-北海、全州-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崇左-友谊关、南丹-河池-都安-大化-马山-南宁-钦州-东兴、乐业-凌云-百色-德保-靖西-龙邦;六支线,即梧州-柳州、武宣-平果、崇左-水口、钟山-富川、松旺-铁山港、六景-铁山港。

国省干线改造:滨海公路、永福-鹿寨、崇左-龙州、柳江-来宾、百色-腊仁、梧州-津北、河池-环江等项目。

前期工作:贺州-象州、柳城-河池、贵港-宾阳、隆安-硕龙等高速公路项目。

第三节 提升广西北部湾港综合能力

以提高广西北部湾港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为目标,重点实施港口工程、集疏运工程、港航服务工程,深化港口开放合作,努力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大力推进深水航道、专业化大能力泊位及集装箱码头建设,大幅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到202_年,力争广西北部湾港新增吞吐能力2.15亿吨,总吞吐能力达到3.36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400万标箱;防城港域新增吞吐能力81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32亿吨;钦州港域新增吞吐能力65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08亿吨;北海港域新增吞吐能力70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0.96亿吨。推进海运、公路、铁路和管道等多式联运的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石油、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国内外中转运输体系。加强港口通信、生产调度、安全保障、导航监管、海事海关、检验检疫等系统建设,健全港航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自主建设和经营港口码头、航运航班、物流运输,增开海运航线航班,扩大港口吞吐量,提升港口竞争力。拓展港口腹地,建设“无水港”。整合港口和航运行政管理资源,建立高效统一的新型港口管理体制。

专栏13:广西北部湾港建设

防城港域:建成20万吨级航道、18-22号泊位、东湾403-407泊位、钢铁基地专用码头等工程;开工云约江南作业区1-4号泊位、企沙南1-3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7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43个。

钦州港域:建成金鼓江航道一期、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大榄坪3-13号泊位、钦州港三期、三墩30万吨油码头、大榄坪北1-10号泊位等工程;开工金鼓江航道二期、国投钦州煤炭码头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3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8个。

北海港域:建成石步岭港区三期、铁山港1-4号泊位、涠洲岛30万吨油码头、石步岭港区邮轮码头、公共客运码头等工程;开工铁山港5-10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5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3个。

第四节 推进西江水运加快建设

加快西江干流、重要支流航道整治,构建高等级航道网体系,完善港口布局和集疏运网络,推进运输船舶标准化大型化,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江海联运的西江黄金水道。重点实施航运枢纽及船闸、航道疏浚、港口和物流设施、运力优化、支持保障系统五大工程,建设完善水路、铁路、公路相互衔接、转运便利的多式联运体系,全面提升航道等级、船闸通过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到202_年,力争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5亿吨,其中贵港、梧州和南宁综合港吞吐能力分别为7200万吨、2100万吨和202_万吨,百色、柳州、来宾和崇左港吞吐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专栏14:西江水运建设 枢纽及船闸工程:建成桂平二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等工程;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贵港枢纽二线船闸、红花枢纽二线船闸、西津枢纽二线船闸、百色水利枢纽船闸等工程,推进平陆运河江海联运前期研究。

航道疏浚工程:建成柳江航道工程、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南宁至贵港二级航道、柳州至石龙三江口和来宾至桂平二级航道、左江崇左至三江口三级航道、桂江航道等工程。

港口和物流设施:建成贵港猫儿山二期、柳州阳和一期、来宾宾港、南宁港六景区一期、南宁港牛湾作业区、柳州鹧鸪江1-4号泊位、平南武林港二期、梧州李家庄、梧州塘源、藤县东胜、田东祥周、崇左新环、河池天鹅等码头工程;开工田阳头塘、梧州赤水二期、象州中塘、桂平江口、柳州阳和二期、南宁港六景区二期等码头工程。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第五节 积极发展民用航空

加快机场建设,优化机场布局,扩大航线密度,形成以枢纽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为辅助的民用航空网络。重点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把南宁机场建成我国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桂林机场建成国家重要的旅游机场。建成河池机场,扩建北海机场、柳州机场、百色机场,迁建梧州机场,新建贺州机场,加快南宁机场军用民用分离。建设南宁空港经济区、桂林航空物流园。规划研究并适时建设玉林机场及北海涠洲岛、南宁三塘、防城港等通用航空基地。到202_年,力争全区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750万人次,其中南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500万人次,桂林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000万人次。

第六节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高效对接,努力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推进南宁、桂林国际区域性和柳州、梧州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第七章 深入推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加快资源富集区开发,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第一节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发展

深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在资源配置、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产业、港口、交通、物流、城建、旅游、招商、文化等实现大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钢铁、石化、核电、铜镍、林浆纸、电子信息、机械设备制造、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完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培育壮大防城港钢铁深加工,钦州和北海石化及林浆纸,南宁铝深加工,北海、南宁和钦州电子信息,防城港、铁山港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南宁生物高技术,北部湾港域临港粮油、海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尽快建成我国沿海现代重化产业基地。加快扩大北部湾港吞吐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并与周边地区对接的铁路、公路、管道、航道等基础设施和物流设施,尽快建成我国沿海重要枢纽港和连接多区域的重要物流枢纽。统筹推进陆海旅游,提升滨海、岛屿、港湾、跨国等旅游精品,成为国际旅游新热点。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创新海洋文化与地域民族文化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构筑国际海洋文化新基地。推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投融资、土地和招商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新突破,扩大沿海沿边和重点区域开放合作形成新优势,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人力资源新高地。尽快打造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构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的经济增长新一极。到202_年,力争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占全区比重达到40%以上。

第二节 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开发,依托沿江中心城市,构建铁路、公路、水路高效畅通衔接的综合运输网络,形成我国重要的内河航运枢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产业拓展、提升、集聚和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推进西江经济带整体快速发展。以区域内柳州、来宾、桂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中心城市为节点,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完善空间布局,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化工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形成分工明确、优势明显、协作配套的产业带。提升梧州、玉林、贵港、贺州四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加快与珠三角地区市场对接,建设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第三节 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把加快桂西地区发展摆在实现跨越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位置,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矿产、水能、旅游等资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建立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聚区,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探索老少边山地区加快发展的新路子。百色重点打造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煤炭、石化、电力、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河池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水能资源开发和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特色食品、桑蚕、生物质化工等产业。崇左重点发展全国重要的糖业和锰深加工业,加快发展旅游、建材、剑麻深加工等产业。崇左、百色围绕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跨国旅游、跨境合作、出口加工、国际物流等口岸经济。

第四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对规划为城市化地区的重点开发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布局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对规划为农产品主产区的地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规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对规划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的地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实施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人口等政策,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第八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强化节能减排,推广低碳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环保,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一节 加强节能管理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在各类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管理支撑体系,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政策。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行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专栏15:节能管理

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照明,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工程。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照明等产品。

节能服务工程:重点实施节能检测、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编制等工程。

第二节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坚持节约优先,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明显提高土地、水和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加强土地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提高耕地复垦质量,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合理调配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实行梯度水价制度,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产业,统筹利用雨洪资源和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大替代型材料、可再生材料推广力度,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材。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强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控,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对特定矿种严格实行保护性开发,促进形成优势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铝、锰、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履约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加大对合山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产业转型扶持。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在制糖、铝业、钢铁、锰业、石化、电力、建材、林浆纸、林产加工、化工等行业构建循环利用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建成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引导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能源资源循环化改造,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建筑和道路、农林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型农业。

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逐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专栏16: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建设再制造、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农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建筑废弃物利用、关键技术推广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工程,及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静脉产业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与综合处理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建设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梧州、玉林进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南宁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园区,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钦州石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田东石化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区,河池有色金属新型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南丹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区,崇左湘桂糖业循环经济园区和锰深加工循环利用园区,宜州桑蚕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玉柴集团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农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等。

第四节 强化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和治污设施监管。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规划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备用水源地,加大西江流域重点江河和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开展工业烟气脱硝治理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控制城市噪声和颗粒物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北部湾近岸海域陆源和海洋污染物治理力度,保护近岸海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强化对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强化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202_年,设区城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40天/年。

专栏17:环境治理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水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水污染物减排工程;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其它非电重点行业脱硫、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示范等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

环境改善工程:城镇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邕江、左江、右江、漓江、桂江、贺江、钦江、南流江、刁江、融江、浔江及大中型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北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等。农村环保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POPS)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第五节 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洪防潮能力,构建以桂西生态屏障、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桂东北生态功能区、桂西南生态功能区、桂中生态功能区、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两屏四区一走廊”为主骨架,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山区生态林、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育草、小流域水土保持等措施,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物种对生态系统的侵害,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促进森林增长,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增强固碳能力。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严重退化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第六节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以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增强城乡防洪能力。提升沿海防台风、风暴潮、海啸能力。加快建立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对地质灾害易发的城镇、村屯、重点工程建设区、交通要道和石山地区等区域开展重点防治。采取工程措施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出抓好梧州地质灾害整治。对治理难度大的危险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地震和气象灾害预测预警、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的建设。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强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普及防灾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

专栏18:生态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生态建设重点实施: ——“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23.3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万公顷,封山育林8万公顷。

——珠江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32.7万公顷。

——沿海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5.3万公顷。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封山育林面积132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24万公顷。

——湿地保护恢复与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退养还滩、退耕还湖4000公顷,红树林恢复2100公顷,营造红树林9230公顷,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

——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新建自然保护区7处,建立猫儿山等9个示范保护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点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200处。

第九章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方针,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基础,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和广西创新计划,全面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力求在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工艺及重大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校科技资源优势,支持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需要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创新型特色园区发展,提升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并争取进入国家级高新区行列,支持钦州、梧州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百色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稳定基层科技队伍。加强基层科技能力和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立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千亿元产业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型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保持各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制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及首购实施办法,建立多渠道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研究制定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条例,完善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专栏19:科技创新平台及重大专项

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非粮生物质能源酶解国家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利用、有色金属及特色材料加工、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中药药效研究、地中海贫血防治、空间信息与测绘、水牛遗传繁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岩溶动力学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工程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建设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及特色生物能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免疫诊断试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甘蔗育种与栽培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建设商用汽车、内燃机、汽车零部件等一批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和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方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培育广西内燃机等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及产业创新基地:重点建设柳州国家新材料、柳州国家工程机械、柳州国家预应力机具、钦州石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玉林日用陶瓷产业研发中心,中国-东盟农作物技术创新中心,及甘蔗区域育种试验、畜牧兽医水产研发等基地。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中心、社会化农村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星火科技培训示范基地。

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在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桑蚕茧丝绸、畜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重要技术标准:重点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农业、节能减排、服务业等标准体系。

第十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到202_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节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初步建成城乡学前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用地。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继续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新建一批地区性职教示范基地和综合实训基地,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着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办好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度重视民族教育,改善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办学条件,建立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壮语文教育。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到202_年,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巩固率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8%。

第二节 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边境、民族地区以及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发展差距,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覆盖各阶段教育的资助体系,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

第三节 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管。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学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技能和本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加快实施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普通高中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强化、高等教育振兴、民族教育特色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区域特色建设等十项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水平。

第四节 深化教育改革

深入实施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代大学制度、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考试招生制度、教育综合统筹等十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体系和考试招生制度。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扩大教育开放,加强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多方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专栏20: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农村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边境沿线学校、少数民族聚居区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发展及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和保障性安居试点等。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和实训基地、少数民族聚居区普通高中、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

——普通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公共服务设施、高等学校特色学科和品牌专业、广西大学“211”工程、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五象新校区、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本部搬迁、北海大学园区入驻高校建设、及“省部共建”高等学校专项,以及国家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筹建北部湾大学。

——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地区开发远程学习网络及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

第十一章 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适应跨越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实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和院士后备培养工程,加快发展人才小高地。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扩大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少数民族人才队伍。

第二节 健全人才发展机制 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宏观管理、市场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创新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方式,采取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转化、特聘岗位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展智力服务。完善地方性人才法规体系,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专栏21:人才建设

重点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优秀企业家培养选拔、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博士后培养、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北部湾经济区人才集聚、西江经济带人才开发、国际化外向型人才开发、重点工业产业高技能人才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社会工作人才开发,以及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等工程。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人民。

第一节 促进充分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做好军队转业人员安置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支持以创业创新带动充分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等多样化就业形式。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9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健全基层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渠道,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发挥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到202_年,力争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月最低工资1000元以上。

第三节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保障为补充,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和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衔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问题。鼓励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二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目 录

第一章 开创“富民强桂”新局面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进入跨越发展新阶段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基本要求

第五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

第二节 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节 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第五节 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第三章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节 加强水利建设

第四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第六节 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第四章 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第一节 加快壮大中心城市

第二节 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第三节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第四节 加强城镇化管理

第五章 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三节 大力发展金融业

第四节 加快发展旅游业

第五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第六节 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第六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

第二节 加快公路网建设

第三节 提升广西北部湾港综合能力

第四节 推进西江水运加快建设

第五节 积极发展民用航空

第六节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第七章 深入推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发展

第二节 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第三节 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第四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八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加强节能管理

第二节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节 强化环境保护

第五节 加强生态建设

第六节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九章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十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第一节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第二节 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第三节 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节 深化教育改革

第十一章 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一节 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第二节 健全人才发展机制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促进充分就业

第二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

第三节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第五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第六节 统筹做好人口工作

第七节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第十三章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第二节 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三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四节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

第五节 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第十四章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一节 提高全区各族人民文明素质

第二节 大力推动文化创新

第三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第十五章 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第三节 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第十六章 全面深化开放合作

第一节 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

第二节 扩大国内多区域合作

第三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第四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十七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节 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第三节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八章 实现跨越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二节 推进实施重大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2_―202_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对“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重大部署,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开创“富民强桂”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桂”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完成新使命,实现新跨越。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及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胜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十一五”时期成为我区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较快增长,初步统计年均增速13.9%,增幅进入全国前列,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余额12个主要指标翻一番以上。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8000亿元左右,开工和续建铁路29条,区内建设里程3300公里,新增营运里程500公里,总营运里程达到3200公里;开工和续建高速公路39条3400公里,新建成1235

公里,建成总里程达到2574公里;全区新增公路3.95万公里,总里程达到10.18万公里,基本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县县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公路。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82亿吨,其中沿海港口1.22亿吨。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201万人次,开通9条通往东盟国家的国际航线,西南出海大通道发挥重要作用。发电总装机容量253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510万千瓦,成为国家“西电东送”重要电源基地。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22.9︰37.9︰39.2 调整为17.6︰47.4︰35.0,工业化率由1.39提高到2.31,工业增加值比重由31.7%提高到40.6%,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食品、汽车、冶金率先成为千亿元产业,上汽通用五菱成为国内首个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的企业,柳钢跻身全国千万吨钢企行列,自主研发的中级轿车等新产品填补区内空白;食糖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66%,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柴油内燃机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氧化铝产能660万吨,汽车135万辆,水泥9000万吨,炼油1200万吨,炼钢1200万吨;柳钢、上汽通用五菱主营业务收入均突破400亿元,玉柴超过300亿元,强优企业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由11家增加到30家,工业园区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由3个增加到15个,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甘蔗、蚕茧、木薯、速丰林、八角等特色农产品产量稳居全国首位,优质稻、香蕉、柑橘、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产量排全国前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旅游总收入达到952.9亿元,年均增长25.6%。物流、金融、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城乡建设成就显著。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化率达到40.6%,城镇人口突破202_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增加到2197平方公里,城市道路1万公里以上,供水普及率92%,燃气普及率90%以上,桥梁、电网、排水、通信、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新区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产业、人口集聚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魅力进一步凸显,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南宁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柳州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桂林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北海市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县城建设提速,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重点镇。新农村建设取得可喜成效,行政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55%,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电话、通广播电视,80%以上的行政村能上网,涌现出300多个各具特色的新典型,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农村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城乡风貌焕然一新。

——“两区一带”协调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年均经济增速高于全区2.4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达31.8%,沿海现代重化工业布局加快形成,北部湾港跨入亿吨大港行列,建成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和北海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成为全国发展最快、活力最强、潜力最大的新增长区域之一。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全面推进,建成南宁至贵港千吨级、贵港至梧州两千吨级高等级航道,内河港口吞吐能力6000万吨,沿江中心城市形成汽车、机械、冶金、高新技术及建材等产业布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势头迅猛,带动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桂西优势资源开发力度加大,铝、锰、有色金属、水能、制糖、红色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发展壮大。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2.25万亿元,全区建设重大项目累计7610项,总投资3.24万亿元,其中开工6867项,竣工投产3814项,完成投资1.3万亿元。中石油钦州千万吨炼油厂投产,填补了西南地区没有大型炼油厂的空白;防城港红沙核电开工,成为西部地区首座建设的核电站;龙滩水电站投产,成为全国运营的第二大水电站;洛湛铁路通车,改写了梧州、贺州市无铁路的历史。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开工,标志着我区进入铁路现代化建设新时代。

——生态建设成果丰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能耗水平和排污强度较大幅度下降。我区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8.8%、32.9%提高到60.6%和61.2%。制糖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走在全国前列,电解锰环境综合整治全国领先。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排全国第4位;新建沼气池106万座,总数达到371.3万座,农户入户率46.4%,居全国首位。成为全国第一个封闭使用非粮车用燃料乙醇的省区。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9%以上,重点流域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环境达标率85%。“山青水秀生态美”成为一大优势和亮丽品牌。

——文化软实力实现大提升。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科技馆、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等标志性工程建成使用,广西城市规划展示馆、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馆等重大文化项目开工建设。文

化惠民工程硕果累累,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97%。广播影视数字化取得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印象·刘三姐》等一批彰显广西民族气派的优秀文化品牌享誉中外,一批优秀文学作品、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和广播影视剧获国内外大奖,漓江画派在国内美术界独树一帜。建成一批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竞技体育屡创佳绩。出版和报业实力居西部地区前列。组建一批文化产业集团,打造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基地。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文化交流不断扩大。

——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实施第四轮科技创新计划成效明显,攻克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铝电解预焙槽控制技术迈入世界先进行列,世界首台可再生空气混合动力柴油发动机、世界最大的机械式硫化机、我国最大的轮式装载机等研制成功,世界首例亚种间克隆水牛、首例冷冻胚胎克隆水牛成功培育。专利授权量实现翻番,建成36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5个企业工程技术中心、40个博士后工作站、126个人才小高地,组建23个自治区级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引进2500多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教育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和十大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农村教育“两基”攻坚目标提前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三年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胜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翻番,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70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艾滋病攻坚、地中海贫血防治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整合资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取得突破。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慈善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全区各级财政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3305.15亿元,增长2.61倍。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易地安置搬迁扎实推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成效突出,大石山区五县、桂西五县、重点库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及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改造三年任务全面完成,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加快推进。解决1063.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帮助114万农村人口脱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改造26.23万户农村居民和华侨农林场危房,16.34万户城镇居民享受廉租住房。社会保险待遇大幅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共达202_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3.1%,220多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成五保村6852个,集中供养对象1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6.45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8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4.5%以内,64万城市居民和316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连续5年全力为民办实事,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战胜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特大干旱和严重洪涝灾害,灾后群众生产生活有效恢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6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43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3.9%和12.7%。居民消费价格年均涨幅3.2%,物价基本稳定。

——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行政管理机构新一轮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国有企业、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深化推进,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北部湾投资集团和北部湾银行,以及广西交通、铁路、金融、有色、旅游、城建、西江开发等投融资平台成功组建并发挥重要作用。财税改革扎实推进,在14个县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

理方式改革试点。推行重大项目集中联合审批制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勘界确权任务。玉林等市统筹城乡改革试点进展顺利。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占全区经济总量比重达到55%左右,在促进就业、扩大投资、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功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及中越青年大联欢等活动,形成中国-东盟合作“南宁渠道”。5个东盟国家在南宁设立领事机构,泛北部湾、大湄公河、中越“两廊一圈”等次区域合作及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务实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动。与世界五大洲26个国家建立58对国际友好城市,居西部地区首位。积极参与上海世界博览会,展示广西新形象。在大陆省市自治区中率先赴台成功举办大规模综合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桂台实现全方位交流对接。桂港、桂澳合作不断深化。参与泛珠三角、大西南、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及省际合作成效突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7.8%,与东盟贸易规模跻身全国10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5.6%,对外投资额年均增长8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8倍。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5家,中央企业40家,国内500强民营企业8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由16家增加到27家,保险公司由10家增加到26家。我区已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成为连接多区域的交流桥梁、合作平台、国际通道。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全面展开。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44件,政府规章50件。在全国率先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深

入推进。安全生产总体状况明显好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取得新成效,公共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双拥工作取得新成绩。认真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广西建设成效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80周年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民族工作成绩显著,我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

经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我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中的作用更为凸显,在全国的综合影响力日益提升,树立了改革开放新形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进入跨越发展新阶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加快并孕育新突破,国际分工格局调整中蕴含新机遇,国际环境总体有利。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区发展面临良好的国内宏观环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为我区加快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我区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工业化跨入中期阶段,城镇化快速推进,居民消费逐步向发展型升级,投资增长、消费增长具有广阔空间,区域和产业发展将形成新增长点,发展潜力巨大。我区完全有条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国际国内竞争日趋激烈,给我区发展带来极大压力。特别要深刻认识到,我区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改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创新型人才缺乏;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低,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经济发展方式仍较粗放,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加大;社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必须深化对基本区情的再认识,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赶超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失时机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富民强桂”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与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相统一,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相一致,是我区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反映全区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

“富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走共同富裕道路,加快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极大丰富文化生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感。

“强桂”就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大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在西部开发崛起的前列,使我区成为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区。

第四节 基本要求

坚持把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贯穿于“富民强桂”新跨越全过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必须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主导方向和核心战略,牢牢把握和用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机遇,优先发展产业、交通、北部湾经济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壮大中心城市,加快布局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必须立足扩大内需。健全扩大内需长效机制,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较快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扩大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必须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

——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深入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创新型广西建设,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促进绿色发展,健全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必须充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坚持走全民创业创新发展之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服务体系,鼓励 16

自主创业、劳动致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勤奋创业、锐意创新的良好环境。

——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加快实施空间换时间、资源换产业、存量换增量的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构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加快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

第五节 主要目标

按照与贯彻落实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中央对广西发展提出的目标任务紧密衔接、与到202_年实现“富民强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今后五年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约束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翻一番,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翻一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9.4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较大提升,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科技教育发展明显加快。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18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件。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316万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确保完成国家分解下达我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减少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到6.5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全区总人口控制在5400万人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40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0万套,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要素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创业创新形成新局面,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进出口总额翻一番以上,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经过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使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民生,推动“富民强桂”迈出新步伐。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结构调整、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配套协作、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工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面落实配套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重大工业项目,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营销物流、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集成应用信息技术,加快实现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食品产业,重点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健全食品安全质量体系,提升全国糖业重要基地的地位。汽车产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以中型轿车为主导的乘用车,巩固微型汽车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支持商用车扩大市场份额,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产品体系,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加快建设柳州汽车城。石化产业,按照炼化一体化要求,重点发展乙烯、丙烯、芳烃等石化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电力产业,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多元、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现代电力产业。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延伸铝、铜、镍等产业链,实施铝电热结合,推进铜、锡、锑、钨、铅、锌、铟和稀土等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百色生态型铝、南宁和来宾铝深加工、柳州和河池有色金属新材料、防城港镍铜加工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冶金产业,重点发展系列精品钢材及锰系、镍系合金等关联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钢铁基地和锰系深加工基地。机械产业,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建设区域性机械装备生产及出口基地。建材产业,重点

发展太阳能光伏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大力开发绿色环保新型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及造纸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环保型林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产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终端、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原材料等产品,建设北海、南宁、桂林、玉林、钦州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以壮瑶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大力发展检测、诊断、治疗等医疗器械。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发展茧丝绸及服装系列加工和环保型制革产品,发展林浆纺一体化产业。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等生物技术和产品,加快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修造船产业,重点发展船舶修造及配套产业,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到202_年,力争食品产业年销售收入超3000亿元,汽车、石化、电力、冶金、机械、有色金属产业均超202_亿元,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均超1000亿元,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均超500亿元。

专栏3:千亿元产业建设

食品产业:重点建设一批制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粮食及饲料、食用植物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卷烟产品结构提升,及六堡茶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汽车产业:重点建设上汽通用五菱乘用车、东风柳汽商用车、一汽柳特卡车、桂客集团中高档大型客车及纯电动公交车、柳州运力专用汽车等,以及发动机、变速器、驱动桥、轮胎、轮毂等零部件产品。扶持柳州五菱集团、方盛实业组建超大型零部件集团,桂林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

石化产业:重点建设中石油钦州炼化一体化二期、中石化铁山港炼化一体化、广维生物化工VAE浮液二期、玉林龙潭重交沥青及精细化工等工程。

电力产业:重点建设清洁能源、大容量燃煤机组和电网等工程。

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建设平果铝结构调整、金川防城港有色金属原料深加工、有色集团梧州30万吨再生铜和30万吨再生铝、桂中铝深加工基地、百色新山铝工业园铝深加工产业群、华银铝结构调整、南南铝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桂东电子铝光箔、河池南方有色铅锌联合冶炼、河池金山100万吨多金属回收等工程。

冶金产业:重点建设防城港钢铁、中信大锰锰深加工和崇左、来宾铁合金循环经济示范,以及龙潭镁盐等深加工项目。

机械产业:重点建设柳工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玉柴新一代高效节能系列柴油机、桂林数控机床及铸锻件、上汽通用五菱高效节能小排量汽油发动机、桂林多功能系列农林机械、梧州海洋起重机械、贵港船舶机械装备制造等工程。

建材产业:重点建设华润、海螺、台泥、鱼峰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合浦高岭土深加工、桂林滑石深加工、北流日用陶瓷、梧州建筑陶瓷、贺州改性超细粉体及新型建材等工程。

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建设北海林浆纸,金桂林浆纸二期,梧州林浆纸,贺州林浆纸,柳州竹浆纸和造纸深加工,环保林化和木材精深加工等工程。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建设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南宁软件园、南宁富士康电子产业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柳州信息产业园、钦州电子产业园、梧州光电产业园、贺州电子产业园等工程。

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建设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项目,以及中药、壮瑶医药、化学药、特色中药材深加工等工程。

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建设茧丝绸、林浆纺、棉纺织、剑麻制品、服装、羽绒、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皮革等工程。

生物产业:重点建设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等工程。

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及海洋油气、海洋化工等海洋装备工程。第二节 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等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质量和技术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品牌创建,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工程,推动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尽快把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集团、柳工集团、钦州炼油厂等培育成为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强优企业。重点围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投资强度,加大招商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入园集聚,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尽快把南宁、柳州、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柳州汽车城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工业区、玉柴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培育成为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园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尽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和超10亿元的优秀企业。

专栏4:产业提升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制糖、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粮食安全、桑蚕茧丝绸、特色优势水果、罗非鱼、畜禽安全、桉树、节能减排、中药现代化、海洋产业、江海生态、金属尾矿资源综合治理、重大疾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公共检测平台:围绕千亿元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建设1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30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

重点产业园区: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明阳工业区、南车工业园区、柳州汽车城园区、柳州阳和工业园区、柳州河西机械产业园区、桂林苏桥工业园区、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梧州陶瓷产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铁山港工业区、北海工业园区、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防城港企沙工业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港(台湾)产业园、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玉柴工业园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贺州旺高工业园区、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加工园区、来宾市工业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凭祥综合保税区等。

产业集群:推进形成食品、汽车、钢铁、石化、铝、锰、镍、工程机械、水泥、陶瓷、造纸、林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制造、生物、修造船、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发挥重大科技专项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

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制造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LED发光材料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柴油、规模沼气、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等。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开发养生、保健、养老系列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和信息服务等。落实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新兴产业重要产品技术标准,支持新产品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_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左右。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节能环保产业工程:重点推进节能产业及产品、污染防治、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节能与环保服务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程。

先进装备制造工程:重点发展高端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内燃机、建筑机械等装备,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建设智能控制系统。

生物育种工程:重点推进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主要畜禽品种生物育种研发、试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新品种产业化示范专项。

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程:重点推进逐步替代内燃机汽车的纯电动汽车进入商业化示范,促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建设柳州、桂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化工程:重点推进铟材料、铝基复合材料、锌锡产业链高端产品、锑阻燃剂系列新兴材料,及以木薯、糖蜜为原料的生物质基新材料、高效发光材料、稀土合金、镍铬合金、节能灯具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新能源产业工程:加快推进以木薯、甘蔗、农林纤维等非粮资源开发燃料乙醇、工业甲醇示范应用,重点研发实施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固化成型及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工程。

生命健康产业工程:重点开发应用健康长寿系列产品,推进生物医药新产品产业化,建设滨海型、山水型、森林型、气候型等养生、疗养、康复基地。

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覆盖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实施信息产品网络产业化专项。

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新型平板产业,推进核心元器件产业化。

物联网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城市管理、智能工业、精细农牧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医疗等应用示范工程。

空间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推进遥感、卫星等应用示范工程及地理信息系统。第四节 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示范区。深度开发水电,突出抓好龙滩水电站二期建设,因地制宜发

展中小型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建设“上大压小”煤电、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建设防城港核电,积极推进平南核电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稳步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利用、非粮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等项目建设,开展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城市试点,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对外能源合作,积极利用云南水电资源,扩大与贵州煤电联营合作,参与东盟国家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煤炭、油、气资源,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沿海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煤炭储备及转运配送基地。建设适应负荷发展需要和区内外电力接入的主网架,完善受端电网结构,鼓励在用电负荷集中的地区整合输配电资源,组建股份制区域电网,提高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城市电网完善和县级电网升级改造,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沿海城市电网,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加快实施原油、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到202_年,力争电力装机容量达到4100万千瓦,其中水电1600万千瓦;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169座;设区城市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70%,具备条件的县城管网覆盖率达到60%。

专栏6:能源建设

水电:建成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开工龙滩水电站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煤电:建成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等工程;开工或争取开工建设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合山电厂上大压小二期、百色电厂、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热电厂、环江电厂、崇左电厂、梧州电厂、隆林电厂、贵港电厂二期、北海电厂二期、柳州电厂上大压小、玉林龙潭火力热电联产等工程。

核电:建成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开工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推进防城港白龙核电和平南白沙核电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可再生能源:开工上思、藤县、合浦、武宣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合浦西场、玉林大容山、桂林、防城港企沙等风电项目,木薯燃料乙醇二期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

电网:新建玉林二变、柳南、桂南、靖西、桂平、北海、河池二变、贺州二变、梧州二变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崇左、桂林、逢宜、百色、贺州、河池、沙塘、南宁、永安、梧州、海港变、久隆等500千伏变电站。

天然气:开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北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站。

石油:重点建设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管道项目。

煤炭:重点建设北海、钦州煤炭储备和转运配送基地。

第五节 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工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外海和远洋捕捞、海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

化工、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修造船等产业,积极探索合作开发北部湾油气资源。加强南澫、营盘、犀牛脚、企沙、侨港、龙门港等重要渔港建设,加快实施沿海转产转业渔民、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及就业安置工程。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健全围填海管理制度,保护海岛、海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开发合作。第三章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把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快超级稻、优质稻等良种选育推广,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重点搞好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发展一批水稻、玉米和冬种马铃薯等优势产区,建设5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完善粮食生产流通扶持政策,加强粮油加工、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健康种苗种植面积,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甘蔗、桑蚕、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引导稳定糖料蔗

种植面积,重点建设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和右江河谷、湘桂通道等南菜北运蔬菜基地,推进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提高生猪、家禽和草食畜禽发展水平,促进特色名贵海淡水产品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重视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识认证,强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全国中心城市的宣传、展示和促销,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重点龙头企业梯队,突出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把蚕茧、草食动物、奶水牛、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原料、优势水产品、油茶、花卉培育为产值超100亿元,粮食、蔬菜、水果培育为超500亿元,糖料蔗、畜禽、速丰林培育为超1000亿元的强优农产品产业。强化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现代种业、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功能。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育多元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服务“三农”网络配送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完善农业生产灾害补偿机制。

专栏7:现代农业建设

商品粮基地:重点建设15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和35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

良种工程:实施超级稻、秋冬种、间套种3个“千万亩行动计划”,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繁育推广示范等项目;实施速丰林和经济林“双四千万亩”工程;

建设糖料蔗、桑蚕、蔬菜、水果、木薯、优势特色水产品、畜禽、松树、杉木、桉树、油茶、珍贵阔叶树等良种繁育基地。

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实施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土地复垦、沃土工程、植保工程。

粮食流通:重点建设南宁、柳州、贵港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和防城港跨境粮食物流中心,以及一批粮食交易、粮油加工、仓储、物流,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等项目。

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建设高产高糖糖料蔗、蔬菜标准化、果园、优质原料茧、优质木薯、中药材标准化、特色花卉、茶叶、油茶、烟叶、肉桂、八角等农林产品和奶水牛、肉兔、山羊、香猪、罗非鱼、对虾、大蚝、珍珠、名贵龟鳖等畜禽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设施农业:重点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节水灌溉示范,建设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设施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网箱养殖、捕捞渔船改造等工程。

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水果保鲜冷库与产地预冷库80个,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线300条。

农业科技示范:重点建设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一批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市、县。

龙头企业培育:打造5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20个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000家。

动植物疫病防控:重点推进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等设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第二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田间灌排工程、中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加快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伐,突出解决好大石山区缺水和沿海地区苦咸水、局部地区高氟水、高砷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通乡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硬化和通屯道路通达等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向集中式供气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秸秆利用、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开展全区乡镇和中心村规划集中行动,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按照体现民族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布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国有林区垦区、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和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以及内陆江河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推进信息网络进村入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

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三节 加强水利建设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推进西江、郁江、柳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要江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洋溪、落久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构建重要堤库结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支持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实施沿海海堤达标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重点推进桂中和左右江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桂西大石山区旱片治理,以及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加快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和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水利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以及洋溪、落久等枢纽工程。

灌区工程:重点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并开工二期,左江治旱灌区水源驮英江水库、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治理、右江旱片治理等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完善建设11处大型灌区、一批中小型灌区和已建成水库(电站)自流灌溉骨干渠系;完成1000多座病险水库和87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工程:重点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内网工程、视频工程等,完善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密和升级气象监测站网、广西中尺度数值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主要旱片旱情监测系统。

第四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非农收入。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及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建设,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涉农金融服务补贴机制,促进县域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和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营林场、华侨农林场等改革发展。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第六节 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改善县乡镇农贸市场设施。深化县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第四章 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统筹城乡发展和扩权强县为抓手,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为基础,以推进工业化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做大做强

中心城市,培育发展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重点突出、定位明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新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 加快壮大中心城市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城市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发展,完善大型综合商业区布局,发展商务经济,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优化城市规划,美化人居环境,增强经济实力、文化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心城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核心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成为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南宁市按照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定位,加快向五象新区拓展,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建设五象核心区文化城、体育城、总部基地、保税物流、金融集中区和空港新城、五合大学城,推进邕宁枢纽前期工作,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300万人左右。柳州市按照建设现代工业名城的定位,重点建设柳东新区汽车城,提升完善河西工业区,整合优化柳北工业区,推进洛维工业集中区,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230万人左右。桂林市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定位,保护开发漓江山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重点拓展临桂新区,加快建设雁山科教园区和苏桥产业新城,打造国际旅游重要目的地,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120万人左右。做大做强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完善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壮大产业经济,增加城市人口,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着力建设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城市。

专栏9:中心城市发展

到202_年,南宁市建成区人口30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250平方公里;柳州市建成区人口2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48平方公里;桂林市建成区人口1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01平方公里;梧州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70平方公里;北海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25平方公里;防城港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6平方公里;钦州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90平方公里;贵港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玉林市建成区人口7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80平方公里;百色市建成区人口4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41平方公里;贺州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8平方公里;河池市建成区人口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来宾市建成区人口4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1平方公里;崇左市建成区人口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1平方公里。

第二节 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区位优势,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培育形成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群和城镇带,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是工业化城镇化优先发展区域,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推进合浦廉州湾开发,城镇化率超过55%,建成全国重点城市群。西江干流城镇化地区覆盖桂中、桂东南城镇群,是工业化城镇化重点推进区域,要加快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促进贵港—梧州、玉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梧州经济走廊建设,建成具有区域重要影响的城镇群。依托桂林、百色、河池、崇左、贺州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完善基础

设施,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桂北城镇群和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及桂东北城镇带。到202_年,力争全区新增城镇中心城区45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0%。

第三节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城市功能设计,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城镇规划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统筹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道路、桥梁、通信、邮政、供电、给排水、供气、消防、园林、绿化、环卫及残疾人专用等基础设施,加强面向大众的学校、医院、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推进郁江调水、北部湾经济区及百色等重点产业基地调水,以及南宁、北海、梧州、贵港、贺州、玉林等城市饮用水后备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加强重点江河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城镇防洪堤坝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市政建设领域。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南宁、柳州等大城市发展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出城市个性塑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打造一批名城名镇。到202_年,力争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采取堤库结合措施,力争使南宁市主城区防洪能

力提高到200年一遇,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全区31个重点防洪市县和46个非重点防洪市县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

第四节 加强城镇化管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继续发挥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改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实施城镇危旧住房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设数字城市,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管理城市交通。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建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第五章 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导向,优化服务业结构,完善服务业布局,创新服务业体制机制,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壮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完善城乡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发展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形成食糖、汽车、钢材、有色金属、建材装饰、农资农机、中药材等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加快发展与现代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投资和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建立现代物流体系,推进连接东盟、辐射内地的出省出海出边物流通道、物流设施和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形成全国性、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专业性物流中心相协调的物流区域布局。积极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重点发展千亿元产业专业物流,带动第三方物流,完善配送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建设南宁、钦州、玉林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积极发展会展服务,加强会展设施建设,整合展馆资源,培育市场主体和会展品牌,创新办展机制,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发展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咨询评估、工程设计等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增加服务产品供给,扩大服务消费。加快完善建设城乡大型消费品市场,优化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推进中心商业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发展购物中心、中小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以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住宿餐饮业水平。鼓励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服务消费方式多样化、便利化。培育一批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大型商品市场。

第三节 大力发展金融业

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继续实施“引金入桂”,鼓励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深化改革,推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发展信托投资、金融租赁、创业投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规范融资担保、金融中介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更多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围绕打造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建设连接东盟的区域性人民币结算中心、离岸中心、投融资中心和金融人才信息交流中心。到202_年,力争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6万亿元和2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700亿元。

第四节 加快发展旅游业

顺应旅游市场新变化,发挥旅游资源潜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开发大众化、多层次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建设旅游强区。着力整合旅游资源,提升山水观光、滨海度假、红色旅游、边关风情、民俗民风、休闲健身、节庆活动、宗教文化、科考探险、生产体验等旅游产品档次。积极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开发一批新兴精品旅游线路,发展乡村游、自助游、跨国游等新兴旅游方式。重点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南宁凤亭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大新和凭祥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西江旅游带、红水河生态旅游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以及百色、河池、龙州全国红色旅游基地等项目,打造桂林、南宁、北海、梧州

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培育发展一批旅游强县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到202_年,力争旅游总收入2500亿元,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第五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构建覆盖城乡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网络设施及宽带无线城市、农村宽带网络。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建设南宁区域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发展广西与东盟国际数据通信业务。扩大农村地区通信覆盖面。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北部湾数据资源和交换中心。积极发展物联网。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广西数字认证中心,逐步形成面向中国—东盟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加强信息网络监督、管控能力和无线电频谱监管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指挥决策、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档案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善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和家庭信息化。培育发展网络出版、数字娱乐等信息服务。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培养和信息知识普及教育。

第六节 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

化改革,以及工业企业分离非核心服务业务,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实施服务业百强工程和品牌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年营业额超百亿元的大型服务业集团和知名服务业品牌。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桂林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重组改造。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引进跨国采购、国际会展、国际市场中介等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尽快实现鼓励类服务业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融资、土地、政府采购、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技术先进、节能减排、便民利民等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标准,重视新兴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服务业态市场管理。

专栏10:服务业发展

服务业聚集区:“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即以南宁市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南北陆路通道服务业集聚带、西江黄金水道服务业集聚带、沿海开放通道服务业集聚带。

物流区域布局:南宁市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为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梧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为专业性物流中心。

商贸流通业:重点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新网工程”,以及南宁、柳州食糖现货交易市场,大型工业品、粮食及农资商品、中草药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等工程。

物流业: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南宁机场空港物流园区、中国—东盟南宁国际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柳州制造业物流中心、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玉林机电设备物流中心、梧州西江经济区域物流中心、贵港综合物流中心、玉林国际商贸物流港、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空港物流园区、贺州农产品专业物流中心、中国-东盟凭祥物流园等工程。

会展业: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广西)花卉博览会展览和交易中心、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东盟博览会柳州汽车分展中心、桂林旅游博览中心、梧州国际人工宝石展示中心、北海冠岭会展中心、钦州保税港区进口汽车展示交易中心、中国—东盟(广西百色)现代农业展示展销中心、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展中心、玉林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会展中心。

旅游业:重点建设完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越国际旅游合作示范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红水河生态旅游区、红色旅游等基础设施、南宁凤亭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区、巴马长寿养生旅游区、大明山都市休闲旅游区、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北海邮轮码头及涠洲岛旅游基础设施、主要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及旅游信息化工程。

第六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出省出边出海国际大通道,初步形成网络设施衔接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

加快发展高速铁路,提高技术等级,扩大路网覆盖,增加铁路网密度,逐步形成以南宁为主枢纽的快速客运网和大能力货运网。在“北上、南下、东靠、43

西进”四个方向上加大力度,加快对接先进生产力地区,建设通往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西北、华北、西南地区的大能力快速铁路通道,连接北部湾地区的沿海铁路通道及周边国家的国际铁路通道。重点建设省际干线、客运专线、煤运通道和开发性新线,加快既有线路扩能和复线建设,提高电气化水平,改造和新建一批铁路运输枢纽。建成南宁至广州,贵阳至广州(广西段),南宁至柳州,柳州至桂林,南宁至昆明(新线),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在建项目;新建黄桶至百色、南宁至凭祥、合浦至湛江、河池至南宁、柳州经梧州至肇庆、贵港至玉林、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防城港至东兴、靖西至龙邦等铁路;实施湘桂线、黔桂线、焦柳线、黎湛线、南昆线、洛湛线等既有线路扩能改造,规划建设项目38项(其中在建项目21项),建设规模5000公里(其中续建2500公里),实现北京至南宁全程高速铁路贯通运行。推进南宁枢纽、柳州枢纽、桂林北站、梧州南站,以及南宁、柳州、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建设。规划研究南宁至新加坡通道凭祥至河内段,贵阳经河池至南宁,张家界经桂林、玉林至海口等铁路项目及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到202_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5000公里以上,铁路网密度每万平方公里210公里,复线率55%,电气化率70%以上,形成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实现地级市开通城际高速列车,基本建成“一轴四纵四横”现代化快速铁路运输网络,全面进入高铁时代。

专栏11:铁路建设

“一轴四纵四横”:一轴,即湘桂铁路;四纵,即贵阳-河池-南宁-防城港、永州-贺州-梧州-玉林-铁山港、怀化-柳州-黎塘-钦州-防城港、黄桶-百色-龙邦铁路;四横,即贵阳-桂林-广州、贵阳-河池-柳州-梧州-广州、昆明-百色-南宁-广州、东兴-钦州-合浦-湛江铁路。

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1小时内到达,南宁至其他中心城市2小时左右到达,南宁至周边省会城市3小时左右到达。

第二节 加快公路网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和地方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出省出边出海通道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大幅提高公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建成六寨至河池、河池至宜州、河池至都安、岑溪至水汶、钦州至崇左、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港、百色至靖西、南宁外环、防城港至东兴等高速公路及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工河池至百色、崇左至靖西、梧州至柳州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43项(其中在建项目24项),建设里程4660公里(其中续建里程2600公里)。推进南宁东站(凤岭)及柳州飞鹅、梧州玫瑰湖等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加快滨海公路等国省干线改造,贯通省际公路通道。到202_年,力争公路总里程超过11.5万公里,公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48.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增3500公里,通车里程600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四横六纵六支线”高速公路网,实现高速公路网覆盖所有中心城市,85%以上的县城半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为到202_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打下坚实基础

专栏12:公路建设

四横六纵六支线:四横,即灌阳-兴安-龙胜-三江、贺州-荔浦-宜州-河池-隆林、岑溪-玉林-贵港-百色、合浦-钦州-崇左-靖西-那坡;六纵,即龙胜-桂林-钟山-梧州-岑溪、资源-兴安-恭城-平南-玉林-博白-铁山港、三江-融安-柳城-象州-贵港-浦北-北海、全州-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崇左-友谊关、南丹-河

池-都安-大化-马山-南宁-钦州-东兴、乐业-凌云-百色-德保-靖西-龙邦;六支线,即梧州-柳州、武宣-平果、崇左-水口、钟山-富川、松旺-铁山港、六景-铁山港。

国省干线改造:滨海公路、永福-鹿寨、崇左-龙州、柳江-来宾、百色-腊仁、梧州-津北、河池-环江等项目。

前期工作:贺州-象州、柳城-河池、贵港-宾阳、隆安-硕龙等高速公路项目。

第三节 提升广西北部湾港综合能力

以提高广西北部湾港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为目标,重点实施港口工程、集疏运工程、港航服务工程,深化港口开放合作,努力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大力推进深水航道、专业化大能力泊位及集装箱码头建设,大幅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到202_年,力争广西北部湾港新增吞吐能力2.15亿吨,总吞吐能力达到3.36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400万标箱;防城港域新增吞吐能力81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32亿吨;钦州港域新增吞吐能力65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08亿吨;北海港域新增吞吐能力70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0.96亿吨。推进海运、公路、铁路和管道等多式联运的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石油、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国内外中转运输体系。加强港口通信、生产调度、安全保障、导航监管、海事海关、检验检疫等系统建设,健全港航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自主建设和经营港口码头、航运航班、物流运输,增开海运航线航班,扩大港口吞吐量,提升港口竞争力。拓展港口腹地,建设“无水港”。整合港口和航运行政管理资源,建立高效统一的新型港口管理体制。

专栏13:广西北部湾港建设

防城港域:建成20万吨级航道、18-22号泊位、东湾403-407泊位、钢铁基地专用码头等工程;开工云约江南作业区1-4号泊位、企沙南1-3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7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43个。

钦州港域:建成金鼓江航道一期、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大榄坪3-13号泊位、钦州港三期、三墩30万吨油码头、大榄坪北1-10号泊位等工程;开工金鼓江航道二期、国投钦州煤炭码头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3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8个。

北海港域:建成石步岭港区三期、铁山港1-4号泊位、涠洲岛30万吨油码头、石步岭港区邮轮码头、公共客运码头等工程;开工铁山港5-10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5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3个。

第四节 推进西江水运加快建设

加快西江干流、重要支流航道整治,构建高等级航道网体系,完善港口布局和集疏运网络,推进运输船舶标准化大型化,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江海联运的西江黄金水道。重点实施航运枢纽及船闸、航道疏浚、港口和物流设施、运力优化、支持保障系统五大工程,建设完善水路、铁路、公路相互衔接、转运便利的多式联运体系,全面提升航道等级、船闸通过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到202_年,力争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5亿吨,其中贵港、梧州和南宁综合港吞吐能力分别为7200万吨、2100万吨和202_万吨,百色、柳州、来宾和崇左港吞吐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专栏14:西江水运建设

枢纽及船闸工程:建成桂平二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等工程;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贵港枢纽二线船闸、红花枢纽二线船闸、西津枢纽二线船闸、百色水利枢纽船闸等工程,推进平陆运河江海联运前期研究。

航道疏浚工程:建成柳江航道工程、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南宁至贵港二级航道、柳州至石龙三江口和来宾至桂平二级航道、左江崇左至三江口三级航道、桂江航道等工程。

港口和物流设施:建成贵港猫儿山二期、柳州阳和一期、来宾宾港、南宁港六景区一期、南宁港牛湾作业区、柳州鹧鸪江1-4号泊位、平南武林港二期、梧州李家庄、梧州塘源、藤县东胜、田东祥周、崇左新环、河池天鹅等码头工程;开工田阳头塘、梧州赤水二期、象州中塘、桂平江口、柳州阳和二期、南宁港六景区二期等码头工程。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第五节 积极发展民用航空

加快机场建设,优化机场布局,扩大航线密度,形成以枢纽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为辅助的民用航空网络。重点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把南宁机场建成我国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桂林机场建成国家重要的旅游机场。建成河池机场,扩建北海机场、柳州机场、百色机场,迁建梧州机场,新建贺州机场,加快南宁机场军用民用分离。建设南宁空港经济区、桂林航空物流园。规划研究并适时建设玉林机场及北海涠洲岛、南宁三塘、防城港等通用航空基地。到202_ 48

年,力争全区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750万人次,其中南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500万人次,桂林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000万人次。

第六节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高效对接,努力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推进南宁、桂林国际区域性和柳州、梧州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第七章 深入推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加快资源富集区开发,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第一节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发展

深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在资源配置、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产业、港口、交通、物流、城建、旅游、招商、文化等实现大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钢铁、石化、核电、铜镍、林浆纸、电子信息、机械设备制造、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完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培育壮大防城港钢铁深加工,钦州和北海石化及林浆纸,南宁铝深加工,北海、南宁和钦州电子信息,防城港、铁山港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南宁生物高技术,北部湾港域临港粮油、海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尽快建成我国沿海现代重化产业基地。加快扩大北部湾港吞吐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并与周边地区对接的铁路、公路、管道、航道等基础设施和物流设施,49

尽快建成我国沿海重要枢纽港和连接多区域的重要物流枢纽。统筹推进陆海旅游,提升滨海、岛屿、港湾、跨国等旅游精品,成为国际旅游新热点。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创新海洋文化与地域民族文化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构筑国际海洋文化新基地。推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投融资、土地和招商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新突破,扩大沿海沿边和重点区域开放合作形成新优势,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人力资源新高地。尽快打造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构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的经济增长新一极。到202_年,力争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占全区比重达到40%以上。

第二节 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开发,依托沿江中心城市,构建铁路、公路、水路高效畅通衔接的综合运输网络,形成我国重要的内河航运枢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产业拓展、提升、集聚和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推进西江经济带整体快速发展。以区域内柳州、来宾、桂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中心城市为节点,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完善空间布局,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化工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形成分工明确、优势明显、协作配套的产业带。提升梧州、玉林、贵港、贺州四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加快与珠三角地区市场对接,建设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第三节 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把加快桂西地区发展摆在实现跨越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位置,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矿产、水能、旅游等资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

第三篇: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202_-202_年)期间,是张家界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向旅游经济强市加速迈进的攻坚时期。《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张家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谋划和总体部署,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组织和团结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十一五”发展取得新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202_年,我市确立了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的发展定位。五年来,在这一宏伟目标的引导下,全市上下沉着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1333”发展思路,抢抓机遇,创新强基,强力推进“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建设进程,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预期目标,使“十一五”时期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最快、综合效益最好、群众实惠最多的时期,成为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市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的时期。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202_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02_美元。202_年生产总值达242.5亿元(预计,下同),五年年均增长13.6%,比“十五”快3个百分点,超规划预期2.7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达21.15亿元,比202_年净增13.7亿元,年均增长21.5%,比“十五”快6.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3亿元,年均增长17.8%,比“十五”快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0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68元,年均分别增长10.9%和10.6%,分别比“十五”快3和5.5个百分点。经济运行步入了一个新的增长期。

--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内在动力增强。三次产业比重由“十五”末15.1:24.2:60.7调整为12.9:24.8:62.3。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五星级酒店零突破,成功摘取“全国首批5A级景区”、“中国旅游文化示范地”等桂冠,成为世界旅游组织可持续发展观测点。旅游接待规模和收入分别达到2404.8万人次和125.3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0.6%和14.2%,游客停留时间由“十五”2.47天增加到2.95天。新型工业快速成长,园区经济初具雏形,旅游商品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五年完成工业投资6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5倍。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48.2亿元,年均增长18%,占GDP比重由17.5%上升至19.9%。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城市农业、旅游农业、品牌农业

和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农业增加值达31.2亿元,年均增长5.3%,比“十五”快1.9个百分点。传统服务业持续升级,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达151.2亿元,年均增长15.4%,快于建市以来各个时期。城市发展平台和产业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区县各具特色的发展新空间基本形成,经济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

--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五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8亿元,是建市后前17年投资总和的1.5倍,年均增长22%,一大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或正在实施。交通能源建设和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累计新增等级公路1472公里,实现市治到区县一小时通勤、村村通公路和乡乡通油路目标;全市发电装机容量实现翻番,接近百万千瓦;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农村网改面和沼气普及率分别达到59%和26%;市城区和县城实现3G网络覆盖、有线电视联网和数字化转换,农村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通宽带。城市基础设施和形象面貌明显改观,五年累计投入中心城市市政设施建设资金43.7亿元,新建和改造城市道路47条109公里,新建城镇防洪堤65公里,新增城市绿地274公顷,扩大建成区面积6.3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化率由32%上升到40%。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累计治理病险水库117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9.8万亩,解决了34.1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111个村整村推进建设扶贫和第一轮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1.2万人。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建设世界旅游精品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绩效考核全面实施,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企业改革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民营化。医药卫生体制、财政体制、城管体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土地征用、金融和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先后组建市级投融资平台5家,实现融资70多亿元。保护外来投资创业者的机制增强,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五年引进外资1.2亿美元、省外内资110.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0%和25%,分别是“十五”时期的1.9倍和2.8倍,生态体育公园、大成酒店、碧桂园酒店、远大住宅等一大批战略投资项目相继落户。202_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797万美元,是202_年的6.8倍。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53.9%。

--民本民生统筹推进。“十一五”是市本级财政投资社会事业建设最多的时期。累计投入为民办实事资金36.7亿元,共办成167项省定实事和17项市定实事,居民出行、饮水、供电等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投入社会事业发展资金49.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7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上学、医疗、文化等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市级以上高新科技企业由10家发展到2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由5.9%上升到10.5%。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加强,5年累计投入就业和社保资金30.1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3倍,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各类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张,建立并逐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各乡镇建有敬老院目标。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消费档次不断提升,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热点正在形成。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殉葬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民政、广电、新闻、档案、民族等各项社会事业也都取得新成果。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市创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五年完成营造林31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达38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从67%提高到69.6%,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17.5%提高到40%,武陵源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加快实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节能减排稳步推进,全面实现节能减排预期控制目标。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取得新进展,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平安张家界”建设全面启动,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和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惩治预防体系加快建设,信访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稳定局面得到保持。“十一五”时期我市多项工作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获得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等多项殊誉。

“十一五”时期的成功实践,不仅为“十二五”加速发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也为我们加快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旅游带动、科学发展。把科学发展与张家界实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目标,坚持和完善“1333”发展思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建设,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抢抓发展机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人民办实事,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必须坚持基础先行、科学跨越。把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推动若干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物质技术基础提升跨越,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和长远竞争力。五是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项目环评审查,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六是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坚持在解放思想中改革创新,毫不动摇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瓶颈,大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七是必须坚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这些基本经验对我市未来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二节.“十二五”发展进入新阶段

正确把握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总体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经济增长处于投资导向阶段,工业化处于初级阶段,城镇化处于加速阶段,旅游处于发展转型阶段。“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均生产总值将从202_美元迈向4000美元,这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面向未来,我市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第一,“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旅游转型提质步伐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加快向集约型转变,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投资和消费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趋势更为明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面临新一轮发展的大好机遇。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十二五”时期既耽误不起,也失误不得。第二,“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提升中心城市集聚功能、实现引领武陵山区旅游协作的关键时期。一批支撑城市发展的功能性、枢纽性基础设施相继建设,旅游城市基本框架加快成型,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功能快速提升。实现在武陵山区引领协作,在扩大开放中互利共赢,“十二五”时期至关重要。第三,“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打造世界旅游精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顶层设计更加清晰,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力促世界旅游精品建设向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推进,总体小康向更高水平、更加全面、比较均衡的小康提升,“十二五”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完成阶段目标任务。

第三节.“十二五”发展面临新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市面临的仍将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是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之中。和平、合作、发展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危机过后全球经济在波动中回暖复苏并朝着有利于多极化方向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外部空间。二是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长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纵深推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及武陵山区经济协作,以及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将由“一点一线”调整为“一点一线”和长常张、潭邵怀经济带齐驱的反“K”字型,湘西地区开发力度加大,长常张将成为湖南新的经济增长带,有利于提升我市在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项目上的更大支持。三是国家开

展旅游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发展旅游这一战略性支柱产业的举措,省里出台支持张家界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的政策,旅游业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并且呈现出开放性、国际化、城市目的地等时代特征,使拥有世界级景观资源的张家界建设国际风景旅游度假城市成为可能,有利于我市坚定不移地实施旅游国际化战略,推进旅游业转型提质,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四是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低碳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消费结构与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全省加速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有利于我市的资源和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五是高铁时代来临,立体交通建设加快带来发展新机遇。未来几年,我市将有4条以上高速公路对接国家高速公路网,荷花机场扩建二期工程竣工,黔张常铁路建成,长常城际轨道延伸至张家界,交通环境将全面改善,我市作为湖南“后花园”名至实归,进而成为武陵山区旅游交通枢纽城市,参与区域协作的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六是我市多年来的持续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一批极具成长性的经济增长点加速形成,多年积累的增长潜能逐步释放,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初步建立,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潜力。全市上下形成谋发展、求发展的良好氛围,将为长远发展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期间,既要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又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型,进一步降低资源、能源的消耗,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加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深化改革的难度加大;结构单一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弱,经济发展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加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结构快速转型,维稳压力加大;国内城市和地区之间竞相发展,围绕资源、市场、人才、技术的竞争压力加大。特别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基础差、底子薄、后发地区的基本市情还没有根本改变,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与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水准相距甚远;经济总量不大,县域经济比较薄弱,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经济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较大,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相当艰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收入持续增长缺乏支撑,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很繁重。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必须切实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不进则退,慢进亦退。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积极抢抓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夯实发展基础,创造发展条件,挖掘发展潜力,缩小发展差距,加快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目标。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节.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张家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1333”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总目标,坚持

旅游主导、新型工业强市、现代服务业兴市、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扶贫攻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科技进步,推进节能环保,保障改善民生,两轮驱动、强基转型、统筹发展,强力推进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为加快建成世界旅游精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在今后五年的发展实践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跨越发展。把加快发展作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坚持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是解决张家界一切问题的“总钥匙”,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不动摇。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着力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发展实力,不断拓展经济规模,以发展促转变,以转变促更大发展,实现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的有机统一。

--坚持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带动结构调整,以科技进步引领产业升级,实现创新与转型的有机统一。

--坚持人本发展。把民生建设作为“十二五”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坚持协调发展。把协调发展作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以加快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为重要载体,主动引导经济、人口、资源和生态合理布局,促进空间科学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有机统一。

--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作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资源,严控节能减排,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乡建设模式,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五节.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市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奋斗目标是:经过努力,圆满实现“五年大变样”,“四化两型”建设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全省旅游发展龙头和对外开放窗口地位更加巩固,世界旅游精品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基本建成武陵山区旅游集散中心,初步成为“功能齐全、交通便捷、产业发达、经济繁荣、人民富足、开放包容、文明和谐、具有优良的生态

环境和特有的文化气质、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总体奋斗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发展。经济总量规模扩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基本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7%。旅游接待规模年均增长8%,其中入境游客年均增长15%,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5%,过夜游客年均增长10%。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17%、14%,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十二五”末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0:33:5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14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

--社会进步。社会事业更加繁荣,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中心城市集聚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市民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到202_年,城镇化率达48%,中心城市人口达3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32平方公里。科技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1.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5%。

--生活富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体面。到202_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突破20000元和6000元,年均分别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4%左右。年均新增城镇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各类保险扩面提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

--生态良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日趋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期末总人口控制在174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到202_年,森林覆盖率达71%,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65%和80%,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初步建立。

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几年努力,争取到“十三五”期末,主要经济指标赶上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_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202_年再翻一番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0美元,基本完成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由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在建成武陵山区旅游集散中心、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基础上,把张家界全面建设成为世界旅游精品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第三章.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配套完善要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加强项目开发、储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建设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特别是立体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项目,构建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六节.构建现代交通体系

围绕建设武陵山区旅游交通枢纽的总体战略,坚持以旅游集散、商贸物流服务为重点,与城市空间结构及布局形态相协调,构筑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能力充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与高速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及城市交通有效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航空及口岸。加快推进荷花机场扩建二期工程,进一步完善机场各项设施,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年接待能力达500万人次。严格控制机场附近各项建设,加强机场净空保护,为机场进一步扩建预留空间。引进航空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基地,争取设立股份制张家界航空公司。建设机场物流园区,探寻航空旅游发展新模式。加强张家界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开辟国际航线,实现境外游客“落地签证”。

--铁路。加快黔张常铁路建设,力争启动安张衡铁路、焦柳铁路石怀段扩能项目建设。争取长常城际轨道延伸至张家界。积极谋划实施永定城区至武陵源城区轨道交通项目。

--公路。重点是在建设大容量快速过境通道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公路网等级结构,提升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与重庆、武汉、贵阳等中心城市“五小时交通经济圈”和市域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张花高速公路,动工建设龙山(黔界)-张家界、张家界-安化、慈利-南县高速公路,推进张家界(慈利)-宜昌、张家界(桑植)-鹤峰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形成以张家界为中心的高速公路骨架。及早建成永定城区绕城公路、环武陵源景区公路,加快国、省道公路升级改造步伐,构筑内引外联的快速通道。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以等级公路为主的县乡公路网,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达100%。完善中心城区与风景区(景点)间、各景区(景点)间互通互联“人性化”的旅游交通网络,适应综合交通提速升级对游客集散能力的新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区和县城客货运布局,加快乡(镇)村客运站建设,改善城乡居民乘车环境。

--航运。按照功能明确、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兼顾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系统规划航道及水运码头布局,分期建设主要水运码头,不断提高支持保障和物流管理水平,努力形成航运网络畅通、航运技术先进、保障系统完善、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内河航运体系。

第七节.构建现代能源供应

第四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第一节 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学科产生,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纳米科技等领域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型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

第二节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若干区域创新中心,把北京中关村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节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相互配套、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在重点学科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新建若干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优化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布局。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

第四节 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投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专栏14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 新华社发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双语教学”。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第二节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严格教师资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改进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专栏15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新华社发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第一节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教育方式,突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第二节 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大力开发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节 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服务和管理方式,落实国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专栏16 重大人才工程 新华社发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第一节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专栏17 “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新华社发 第二节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第三十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二节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第三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三十二章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第一节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第二节 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第三节 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四节 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第二节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第三节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

第二节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加快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三节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资源,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加强药品生产管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第五节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六节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专栏18 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新华社发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第一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第二节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第三节 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健全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管理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第一节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扩大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第二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别统计制度,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五节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和托养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专栏19 改善民生行动计划 新华社发

第九篇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第三十七章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一节 健全社会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第二节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第三十八章 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一节 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

第二节 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专栏20 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新华社发

第三十九章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第一节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第二节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强化社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 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节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第二节 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十一章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第一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节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开展安全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第三节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国际救援机制。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十篇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和勤俭节约,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二节 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第三节 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创造出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倡导企业文化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经济、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四十三章 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一节 创新文化内容形式 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第二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第四十四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第一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影院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

专栏21 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新华社发

第十一篇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十五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

第三节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第一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第二节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第三节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节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保留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推进人事管理、国有资产和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第一节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调减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第二节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第一节 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继续推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发展。强化保险机构的创新服务能力和风险内控能力,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第二节 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继续推动资产管理、外汇、黄金市场发展。

第三节 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拓宽使用渠道,提高收益水平。

第四节 加强金融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准则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第四十九章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节 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第三节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第五十章 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

第一节 深化沿海开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和服务基地转变。率先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区域国际竞争软实力。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吸引国际服务业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

第二节 扩大内陆开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各类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领域,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开放。

第三节 加快沿边开放

发挥沿边地缘优势,制定和实行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建成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把新疆建成向西开放的重要基地,把广西建成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不断提升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水平。

第五十一章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第一节 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

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延长国内增值链条。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第二节 提升进口综合效应

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优化贸易收支结构。发挥我国巨大市场规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完善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第三节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促进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在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第五十二章 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第一节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丰富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完善外债管理。

第二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鼓励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维护我国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第五十三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修订制定,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利用亚太经合组织等各类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民生福利性项目、社会公共设施、自主发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经济和技术援助。

第十三篇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五十四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继续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专业服务、资讯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发展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第二节 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港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支持香港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支持澳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会展商务、中医药、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三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支持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先行先试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加强规划协调,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专栏22 粤港澳合作重大项目 新华社发

第五十八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其他协议,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后续协商,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第二节 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岸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

第三节 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

第十五篇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以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根本着力点,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坚持科技强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紧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动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六十章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完善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进军队人才征招选拔,完善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装备维修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军队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第十六篇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本规划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国家战略意图相一致。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主要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通过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第二节 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

第三节 实行综合评价考核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房地产等方面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国务院要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十二章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地方规划要切实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要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加强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

第五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录

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环境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三章主要目标

第四章政策导向

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

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

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2_-202_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态势,战胜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2_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尖端科技领域实现重大跨越。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年获得好收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积极成效,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发展活力不断显现。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境外投资明显加快,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

“十二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们必须坚持以更广阔的视野,冷静观察,沉着应对,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新定位,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从国内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劳动力素质改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

第二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

第三章主要目标

按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202_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5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第四章政策导向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重大政策导向: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调控经济增长速度,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完善投资体制机制,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

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有序转移,在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

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

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一节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广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节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提高畜牧业产值比重。促进水产健康养殖,发展远洋捕捞。积极发展林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品种,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强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发展农业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加县域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和报销水平,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节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保护特色文化风貌,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快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配套改造,在水土资源丰富地区适时新建一批灌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通达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大道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沼气、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利用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治理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农垦体制改革。

第二节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

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第三节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

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

第一节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

装备制造行业要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船舶行业要适应国际造船新标准,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设备。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冶金和建材行业要立足国内需求,严格控制总量扩张,优化品种结构,在产品研发、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石化行业要积极探索原料多元化发展新途径,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加快化肥原料调整,推动油品质量升级。轻纺行业要强化环保和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包装行业要加快发展先进包装装备、包装新材料和高端包装制品。电子信息行业要提高研发水平,增强基础电子自主发展能力,引导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

第二节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主要依托国内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中西部资源地布局;主要利用进口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沿海沿边地区布局。有序推进城市钢铁、有色、化工企业环保搬迁。优化原油加工能力布局,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引导生产要素集聚,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现代产业集群。

第三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优化生产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信息化改造升级,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第四节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第五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质量诚信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第一节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和信息服务。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农业、生物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

第二节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以掌握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引领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应用示范等环节,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

第三节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支持新产品应用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培育和拓展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第一节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

发展安全高效煤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有序开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和煤基多联产研发示范,稳步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稳定国内石油产量,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优先发展大中城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电站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站。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重点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并网配套工程建设,有效发展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第二节优化能源开发布局

统筹规划全国能源开发布局和建设重点,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重点在东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区发展核电。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减少一次能源大规模长距离输送压力。合理规划建设能源储备设施,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加强天然气和煤炭储备与调峰应急能力建设。

第三节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加快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进口油气战略通道建设,完善国内油气主干管网。统筹天然气进口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跨区域骨干输气网和配气管网建设,初步形成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协调发展的供气格局。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完善区际交通网络

加快铁路客运专线、区际干线、煤运通道建设,发展高速铁路,形成快速客运网,强化重载货运网。完善国家公路网规划,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推动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港口规模化发展。完善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等运输系统,提升沿海地区港口群现代化水平。完善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为补充的航空网络,积极推动通用航空发展,改革空域管理体制,提高空域资源配置使用效率。

第二节建设城际快速网络

适应城市群发展需要,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国省干线公路为补充,推进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建成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城市群的城际干线建设。

第三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科学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路线,规范建设标准,有序推进轻轨、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统,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规范发展城市出租车业,合理引导私人机动车出行,倡导非机动方式出行。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出行效率。统筹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积极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第一节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国家干线传输网络。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

第二节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

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采集和发布,加强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节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推进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互联网管理,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第一节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增强海洋开发利用能力。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和优化港口布局。制定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推进山东、浙江、广东等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第二节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海洋管理体制。强化海域和海岛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推进海岛保护利用,扶持边远海岛发展。统筹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加强围填海管理,严格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工作,积极开展极地、大洋科学考察。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海洋执法力度,维护海洋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双边多边海洋事务磋商,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保障海上运输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第一节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

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围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支持企业跨境经营,以及发展网上交易等新型服务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地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商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

第二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

第三节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

以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业,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加强信息服务,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服务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

第四节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积极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加快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广告、会展业健康发展。

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

第一节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

优化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服务网点,支持大型超市与农村合作组织对接,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引导住宿和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第二节积极发展旅游业

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旅游区、旅游线路建设。推动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和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全面推动生态旅游,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第三节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加快建设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

第四节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发展健身休闲体育,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发展体育用品、体育中介和场馆运营等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企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途径。

第二节完善服务业政策

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结合增值税改革,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税收制度。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扩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范围。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支持服务业企业品牌和网络建设。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第一节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

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网络,建设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和重点水利枢纽,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和主要输电通道及联网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发挥资源优势,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在资源富集地区布局一批资源开发及深加工项目,建设国家重要能源、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特色农业、旅游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汶川等灾区发展。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推进重庆、成都、西安区域战略合作,推动呼包鄂榆、广西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关中-天水、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经济区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发挥产业和科技基础较强的优势,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汽车、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服务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和“债转股”资产处置,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着力保护好黑土地、湿地、森林和草原,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增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点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和牡绥地区等区域发展。

第三节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壮大优势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改善投资环境,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部地区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中游经济带,促进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加强与周边城市群的对接和联系。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

第四节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

第五节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区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陆地边境地区享有西部开发政策,支持边境贸易和民族特需品发展。在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和发展。推进三峡等库区后续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实行地区互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

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要着力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第二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基本形成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要逐年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省级财政要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相应完善农业、人口、民族、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第三节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

在强化对各类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对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对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吸纳人口等。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第四节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工作,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功能区布局。研究制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并分解落实。完善覆盖全国、统一协调、更新及时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跟踪评估。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第二节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

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民工培训资金省级统筹。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三节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改善城市人文环境。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推进植树造林,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第二节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加快适应技术研发推广,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加强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提高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三节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国际交流和战略政策对话,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建立资金、技术转让国际合作平台和管理制度。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

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奖惩制度。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第二节加强水资源节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加快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强水权制度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5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支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在保障灌溉面积、灌溉保证率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居民生活节水。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海水淡化和苦咸水利用。

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节约集约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

第四节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实施地质找矿战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促进矿业权合理设置和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实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推进规模化开采。发展绿色矿业,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一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资源产出率提高15%。

第二节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第四节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订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名录,建立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推进甘肃省和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强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湖库及河流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加大重点跨界河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达到80%。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

第二节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受污染场地、土壤、水体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进历史遗留的重大环境隐患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及控制,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第三节加强环境监管

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第一节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二节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湿地。搞好森林草原管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提高管护水平。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与流失,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第三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鼓励、引导和探索实施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第一节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完善南北调配、东西互济、河库联调的水资源调配体系,建设一批跨流域调水和骨干水源工程,统筹推进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水资源供给和储备能力。推动解决西南等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加强雨洪资源和云水资源利用。推进水文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工程调度管理系统建设。

第二节增强防洪能力

继续加强淮河、长江、黄河、洞庭湖、鄱阳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建成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的防洪能力。加大中小河流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洪能力。加强海堤达标建设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

第三节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地震监测分析与震灾防御能力。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第一节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学科产生,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纳米科技等领域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型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

第二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若干区域创新中心,把北京中关村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节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相互配套、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在重点学科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新建若干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优化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布局。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

第四节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投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双语教学”。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第二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严格教师资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改进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2_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第一节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教育方式,突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二节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大力开发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节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服务和管理方式,落实国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第一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第一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二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第三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第二节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第三节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四节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

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第二节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

第三节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

第二节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加快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三节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资源,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加强药品生产管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第五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六节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第一节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第二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第三节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健全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管理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扩大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第二节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别统计制度,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五节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和托养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一节健全社会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第二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

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一节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

第二节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第一节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第二节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强化社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节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节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节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开展安全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第三节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国际救援机制。

第四节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和勤俭节约,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二节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第三节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创造出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倡导企业文化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经济、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一节创新文化内容形式

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第二节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第一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第二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影院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第一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

第三节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一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

第二节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第三节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保留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推进人事管理、国有资产和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第一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调减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

第二节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节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第一节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继续推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发展。强化保险机构的创新服务能力和风险内控能力,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第二节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继续推动资产管理、外汇、黄金市场发展。

第三节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拓宽使用渠道,提高收益水平。

第四节加强金融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准则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

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节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第三节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

第一节深化沿海开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和服务基地转变。率先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区域国际竞争软实力。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吸引国际服务业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

第二节扩大内陆开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各类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领域,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开放。

第三节加快沿边开放

发挥沿边地缘优势,制定和实行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建成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把新疆建成向西开放的重要基地,把广西建成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不断提升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水平。

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第一节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

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延长国内增值链条。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

第二节提升进口综合效应

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优化贸易收支结构。发挥我国巨大市场规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完善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第三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促进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在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第一节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丰富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完善外债管理。

第二节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鼓励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维护我国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修订制定,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利用亚太经合组织等各类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民生福利性项目、社会公共设施、自主发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继续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专业服务、资讯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发展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第二节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港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支持香港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支持澳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会展商务、中医药、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三节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支持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先行先试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加强规划协调,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第一节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其他协议,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后续协商,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第二节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岸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

第三节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以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根本着力点,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坚持科技强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紧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动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完善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进军队人才征招选拔,完善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装备维修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军队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本规划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国家战略意图相一致。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主要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通过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第二节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

第三节实行综合评价考核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房地产等方面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国务院要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地方规划要切实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要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加强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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