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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21-92669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7 12:44: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医生违反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发现一例扣30元,诊疗及必要检查不及时,对急诊新入院病人不及时应诊,一次扣20元,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另行处理。

2、严格执行会诊制度,会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按时会诊,按每例扣30元,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另行处理。

3、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和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中相关记录的责任人扣20元,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另行处理。

4、医疗文书修改应在错词、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按照规定而用涂黑、刀刮、等方法或直接进行涂改,有一处扣10元,两处以上按丙级病历处理。

5、死亡病倒讨论应在一周内完成,未按时讨论,按每例扣50元,如无讨论记录,按丙级病历处理。

6、各种医疗文书将患者姓名等一般信息写错,患者投诉,调查如属实则每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7、8、书写病历潦草,难以辨认,缺少内涵的,每份扣20元。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未履行报告的,扣当事人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9、医疗存在缺陷,被患者投诉的,经沟通解决的,视情节扣除当事人5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10、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11、门诊日志不登记发现一例扣10元。

12、违反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一次扣20元。

13、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病人投诉查实,违反一次扣20元。

14、医技科室未检查完不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20元。

15、医技检查时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是否与申请单一致,确定检查部位,漏检、错检一个器官扣20元。

16、科室仪器表面有灰尘,室内有人吸烟,扣20元。

17、药剂科严格审方,准确划价,精确配药,二人复核,注明用量,用法,耐心讲解药品服法,发错药每例扣20元,病人投诉一次扣50元,库房要做好通风排气,无虫咬鼠耗霉烂、变质、过期药品,发现一例扣20元。

18、科学计划,随时保证临床供应,不能保证供应,严重影响临床工作扣50元。

19、严格执行“五专”要求,未做到“五专”之一扣20元,无发药签字扣20元/张处方,麻醉药品发放登记不完整扣30元,帐物不符扣20元并追究原因。

20、对3个月内到期的药品掌握上报,不上报扣30元。

202_/3/19

第二篇:xxx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药剂科)

XXX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

则 药剂科(500分)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原因 结果

1、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10 抗菌药物品种超过35种扣5分,各种 种,其中各种剂型及品规的数量要求详剂型及品规超过规定数量每超一个品

见二级医院评审标准P257页 规或数量各扣1分。

2、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20 每下降10%扣2分 样本送检率(1)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送检率不 低于50%(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送检率不 低于80% 指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控制基本20 每超过10%扣2分 标 合理 评 a)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价 b)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1 c)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0d)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

0天40DDD以下 分

4、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10 每超过10%扣2分

例不超过50%

5、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比例100% 每下降10%扣2分 10

6、继续医学教育 20 科室业务学习没有不得分

科室业务学习每月1次(4)院级业务学习每下降1%扣1分 院级业务学习参学率≥50%(6)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98%,补考合格率(10)100% 7﹡、上级行政机关各种检查 10 检查存在不足每项扣2分,获得表扬 每项加1分。

1、﹡窗口服务质量 20 定期抽查处方,无审方,每张扣4分。(1)、严格审方。(2)、精确配药,二无二人复核,每张扣4分。处方书写

人复核,发药袋上注明用量、用法,耐心准确率低于95%扣8分,发药差错每讲解药品服法与询问。例扣20分。严格审方、精确配药,二

人复核,发药袋上注明用量、用法,耐心讲解药品服法与询问。避免差错 发生的每次加2分。不定期抽查药房及药库,库房要做好 2﹡、药品质量 20 通风排气,做好干湿温度记录;未做医 记录扣6分,记录不全扣3分。无虫疗 咬鼠耗霉烂变质、过期药品,发现一质 例扣30分。做好药库质控要求的各项量 工作、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医院损失 加3分。科学计划,随时保证临床供应,定期3﹡、药品购进验收 20 抽查发现不能保证供应严重影响临床 1

工作,扣5分。严把质量,认真验收,做好登记,无验收登记扣10分,登记 不全扣5分。做好药品购进验收的各 项工作、及时发现差错、及时供应临

床使用,避免医院损失加2.5分。定期检查对3个月内到期的药品掌握4﹡、药品效期预警 20 上报,不能及时追踪的每一种扣20医 分。及时上报,避免医疗不良事件加2.5分。疗

5、每月至少抽查100张门急诊处方(其中20 每少一张或少一份扣0.5分 安和30份出院病历进行点自费处方≥20张)全评

36、有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40 无专项点评扣6分,对具有抗菌药物 0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专项点评,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0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行点评数量每下降10%扣5分、每名分 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少于1份扣1分。

7、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20 未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不得 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对全院的分,对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不到药学质量与安全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至位扣5分,对全院的药学质量与安全少一次 未进行总结分析扣10分。8﹡、预防投诉、纠纷发生 发生1例投诉扣6分。全年无投诉,20 由考核会年终考核酌情加分

9、无差错事故发生 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纳入医院奖惩条20 例。

1、是否建立各项制度及操作流程有完善定期检查发现缺少1项制度或流程扣40 的突发事件药事管理预案 4分,无预案扣5分。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定期抽查发现值班药师不在岗,每次10 扣5分 医

3、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定期抽查,严格执行“五专”要求,20 疗 未做到“五专”之一扣2分,无发药制 签字扣1分/张处方,处方不合格扣1度分/张,麻醉药品发放登记不完整扣21分,帐物不符扣10分并追究原因。0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不定期抽查发药时查对病员姓名、性20 0别、年龄是否与配药人一致,查对不分 严,发药差错每例扣10分 5﹡、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10 发现故意瞒报、漏报,每例扣2分。主动报告,避免更严重的医疗事件发生或将伤害减小到最低的每例加1分。2

第三篇: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

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

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三)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四)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 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事质量管理,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推行临床药师制,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监护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完善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护理指南;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诊疗、技术、药事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第四章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自我评价,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发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本机构医疗质量基础数据。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同发展,制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满意度监测指标并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全过程成本精确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过程控制、细节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断优化投入产出比,努力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定期在行业内发布评估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质控组织应当重点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托国家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并实现与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互连互通。

第四十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采取适当形式对医疗质量管理先进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依法处理,同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以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出具检查结果和相关医学文书的;

(四)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

(六)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疗质量: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能力、条件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过程。

(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_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完善质量考核体系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完善质量考核体系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自今年以来,我院以完善医疗控制体系,开展质量考评督查,建立公示和追究责任制为重点,抓细节,重过程,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收到较好效果。健全医疗质量监督监控组织机构。我院建立了医疗质量管理的三级监控网络,成立了医院医疗质量领导小组和质控办公室,形成了一个全员参与、分层次进行的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制订并修订了一套科学、符合实际、有史以来最完整的《河北省儿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控制标准》,并及时召开全院质量检查动员大会,使全院职工共同认识到医疗质量的重要性,从而推动医院的整体质量。确定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我院采用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重点突出环节质量的管理。通过对重点医疗环节的确定,加强重点医疗环节质量的管理和控制,从而带动整体医疗质量的提高。在重点抓环节医疗质量工作中,实行三级把关、动态监控的方法一是重视病历质量监控,实行“三级检查”。二是对运行病历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督查、评分。三是对归档病历质量进行筛查,由病案质控人员逐份把关,对病历中存在明显缺陷的,实行单项否决,病历质量为乙级或丙级,对病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科室在限期内前往病案室核查,病案质控人员向质控办每月反馈一次归档病案质量筛查情况。四是加强急危重病人、围手术病人管理,重点落实手术分级制度,疑难危重病人讨论制度,急诊手术审批制度和事先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大对手术准备情况的检查。五是规范医疗行为,重点抓落实,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医疗质量考核指标之一,真正把制度中的条款融入医疗工作中去,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让制度“说话”,减少人为因素,并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不安全因素及医疗纠纷的减少。

在考核中,我院以“服务、安全、管理、绩效”为主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既有明察暗访,又有问卷调查,考评结果与科室和个人奖金分配挂钩,并在《质控通报》上每月公布一次,强调现任追究,在扣分的结果上公布医师、护士的姓名,重点问题在医疗行政例会上通报,点名到个人、科室,把一些属于个人及科室领导责任问题落实到人。形成一个全院讲医疗质量,抓医疗质量的氛围,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考评结果与评选先进相结合,凡是医疗质量差或有医疗、护理过失者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评先。对工作的亮点给予奖励。

据悉,3月份,通过严格的考核,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服务作风更加扎实、严谨,病案书写质量有了明显的进步,危重病抢救成功率、疾病确诊率明显提高,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医疗投诉明显减少,进一步夯实了医院的基础医疗质量,为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202_年洪泽县黄集中心卫生院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围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主题,以严格规范医疗服务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按照 “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多措并举,严要求,重管理,强抓医疗质量建设,建立健全了“层次分明、职责清晰、功能到位”的必备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完善了各项医疗制度并形成了严格的督查奖惩机制和问责制,实施了一系列保证医疗质量的措施和方法,使医疗质量明显提高,202_年未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在常住服务人口减少一半的情况下,业务量有较快的增长,年门诊、住院人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和22%。业务收入达558.2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8%。多项统计指标名列洪泽县乡镇卫生院前茅。被市文明委评为“市文明单位”、县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实现了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一、建立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健全二级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该院设立有院医疗质量管理组织,院长负总责,医疗组长具体负责,医疗组、护理部、医疗质量监控小组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组组长各司其职,并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等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制定、修改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设立科级质控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规定,对医护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做到持证上岗,及时注册登记,严禁助理医师和未取得执业证人员单独值班或书写医疗文书。加强对技术应用的准入管理,发现伪造病历或变相将门诊患者收为住院患者、小病大治、套取新农合或项目资金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责任医生的执业证和资格证,直至追究领导的责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该院的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技质量定期考核。形成院医疗质量检查控制小组、科医疗质量检查控制小组二级质量检查考核体系。

二、注重医疗质量检查考核过程、分析质量考核结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该院院科二级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工作检查考核,院级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科级质量控制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主要加强对各科室的医疗质量工作考核。医疗组主要考核在医生的医疗文献书写质量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处方等及疾病诊疗效果质量评价;护理组主要考核护理操作规范、护理医疗文献等质量;医技组主要考核各种医疗报告单的书写质量、疾病诊断正确率及影像资料等质量。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检查考核方式有每月的定期检查和节假日等关键时间的不定期检查。质量控制除终末质量外,还加强了对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的考核检查,医务人员的自我质控,科室间的互相质控,实现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质量控制体

系。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在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结合医生的自我阐述,指出可能导致医疗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可能的情况提出合适的整改意见。

三、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抓环节医疗质量。

该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向临床、护理、医技等科室通报质量检查情况及分析后提出的整改意见。一是提高医务人员遵守基本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抓病历书写质量。要求质控员每月对病历进行自查,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质控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病历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查终末病案质量存在缺陷较多的科室。院每季度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对每个科病历进行抽查,有效地提高了病历书写质量。三是抓环节医疗质量管理。质控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环节质量进行抽查,如业务学习、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死亡病例、病情变化病例的讨论、医疗缺陷发生的讨论和采取的整改措施、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检验报告单及时回贴情况等。有效地提高了环节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对照医疗质量管理奖惩措施,认真落实兑现对于在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管理中,未能落实整改的和医疗质量工作做得较好的医务人员,对照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对整改不到位的,复查后加倍处罚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以罚促提高。全年共组织行政查房12次,科室查房24次,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6次,病历、处方专项检查24次,在同步奖励受市、县表彰奖励人员的基础上,单独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南丁格尔奖,白求恩奖,奖励在医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202_年共处罚4人次,奖励13人次。没有一人受到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处理。

五、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做医疗质量保障 该院组织卫技人员认真开展“三基”“三严”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三基”知识训练测试,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讲座,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医疗业务查房,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建立学习管理制度及激励措施,明确“三基”学习考试管理与考核评先等工作挂钩。积极选送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该院把基本制度的培训作为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项内容,在医技人员中开展基本医疗制度的学习活动,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抓实首诊首科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审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会诊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的培训教育工作,在疾病诊疗护理过程中认真加强贯彻落实。该院认识到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医疗质量的高低直接涉及到卫生院的“两个效益”的发展,是卫生院的生命线。医疗质量管理是一个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永无尽头。必须坚持不懈,才能使医疗质量有长足的提高和确保医疗安全。该院计划202_年继续向兄弟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改先管理措施,弥补自身不足,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进步。

流程图

1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流程图1.1现代医院解决问题流程图1.2领导授权原则艺术流程图1.3排队分析流程图1.4系统工作逻辑思维流程图1.5大项工作流程图1.6信息工作流程图

1.7制订管理规定、措施、方案流程图1.8选拔学科带头人工作流程图1.9选拔学科带头人专业结构与条件流程图1.10培养医学人才个体结构要素流程图1.11医院办公会议流程图

1.12医院质量控制会议流程图1.13医院机关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流程图1.14医院总值班(24小时)流程图1.15院领导、总值班晚查房流程图1.16节假日副班值班流程图1.17节假日全院排班值班表工作流程图1.18院务处秘书、行政办公室节假日值班工作流程图1.19办公楼一般管理工作流程图2医务处工作流程图2.1医疗行政管理工作流程图2.2预防保健工作流程图2.3医疗查房工作流程图2.4临床科会诊工作流程图2.5全院组织会诊工作流程图2.6参加科室死亡病例讨论工作流程图2.7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图2.8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2.9病历质量检查工作流程图2.10顾客满意度调查流程图2.11季度医疗质

量分析会议工作流程图2.12半年、医疗工作总结流程图2.13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2.14医疗事故纠纷查找原因流程图2.15医疗协作单位管理工作流程图2.16医疗经济管理工作

流程图2.17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流程图2.18科研管理工作流程图2.19医院科学研究基本方法流程图2.20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流程图2.21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流程图2.22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流程图2.23医学论文撰写流程图2.24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奖励流程图2.25医院灾害救援工作流程图2.26医院灾害救援准备遵循原则流程图2.27医院应急风险工作流程图2.28医院平转灾害救援工作流程图2.29抽组灾害救援医疗队工作流程图

2.30组织灾害救援医疗队演练工作流程图2.31实习和进修人员工作流程图2.32为病人服务工作流程图2.33评残管理工作流程图2.34病人转诊工作流程图2.35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流程图2.36医疗保险病人就医管理工作流程图2.37申请保险赔付工作流程图3护理部工作流程图3.1护理业务查房工作流程图3.2护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3.3护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流程图3.4招聘护理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图4医院组织人事工作流程图……5医院后勤保障工作流程图6临床科室工作流程图7医技科室与抢救工作流程图8国际质量/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图

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汇报

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医政司通知要求,我院改善医疗服务和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2_〕52号)的要求,我院着重做好了以下工作:

1、我院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建立了门诊导医咨询服务台,每天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导医咨询服务,选派的导医是对医院各科室情况了解,对各医生诊疗技术了解的人员参与。选派的志愿者重点是护理上的同志。在健康教育知识宣教、门诊咨询、病人服务、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的染病、面服务知识了活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工作,每年发放各种健康教育宣教资料20余万份。

2、进一步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我院优化了急诊急救流程,优化了体检流程等。对于急诊急救病员,一律实行先诊治后付费。但由于医院现有硬件设施严重不足,门诊服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3、自从我县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我院坚持做到工作日、节假日及时结算,及时报付,同时积极优化入出院流程,有效地缩短了患者结算等候时间工作开展情况。

在入院时,病人可以先入院诊治,由科室或者病员家属再到入出院处进行办理,保证了病人的积极救治。

在出院时,由科室通知结算处,病人持卡到结算处以后,可以短时间结算并进行报账。再属或者室入院化务流程,4、对于放射检查、检验方面,如果患者对结果存在疑问,能够及时为患者提供检查结果查询服务,这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深化。

二、关于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以及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进行同级医院检查结果认可,有效地避免了病人的重复检查,降低了病人的费用负担。但是由于仪器的不一致或者仪器的优劣,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容易误导医生的处置,因此,应予以重视。

2、我院有六名专家被推荐入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库,我院将督促各科室做好质量控制,搞好医疗护理质量,切实为病人服务。

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临床科室质量标准临床科室质量标准临床科室质量标准临床科室质量标准

一、内科系列(适合于儿科及所有临床科室的一般质量标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十三条核心制度的落实和贯彻执行,积极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2、科主任和护士长是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和全科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3、住院病历应符合规范要求:按中医及西医病历书写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病历采集真实、完整。术语规范,严格掌握诊断与鉴别诊断,中医诊断应符合国家统一标准,西医诊断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要求。加强“三基”训练。严格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下级医生书写病历上级医师及时修改和签名。对住院三天未确诊的病历组织全科讨论,一周未确诊的病历组织全院会诊,必需时组织院外会诊。

4、首次病程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应包括疾病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分析内容和诊疗计划。应有较强的逻辑推理性,诊疗计划合理。住院30天以上必须有住院小结。修改病历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疑难危重病例会诊及死亡病例讨论应有记录和登记。甲级病案书写率≥90%,中医人员书写中医病历应≥90%。使用中药或中成药必须有辩证分析、证型、治疗原则、方药及服法。

5、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应有分析指导意见,能体现指导水平。上级医师应在查房病程记录后签字确认。

6、出院各项记录内容完整无缺项,诊断符合率应>90%,治愈好转率应在90%以上。床位使用率≥80%,院内感染≤10%。

7、急诊入院的危重病人应早诊断、早治疗,上级医师查房指导应及时到位。治疗方案应安全合理,对治疗效果有评价、分析记录。

一、二线医师值班运行体制可靠,抢救治疗记录完整及时,谈话记录及时,内容完整,必要时谈话记录应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危重病抢救成功率≥80%,医疗事故为零。

8、各科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医疗事件应急预案和抢救工作流程图。全科成员应熟悉掌握预案并按其执行。

9、科室急救设备及药品完好齐备,定期检查清理及增补,确保随时使用。

10、医嘱书写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治疗

方案合理安全,病程记录中应有治疗用药观察内容,分析意见。合理应用抗生素,按抗生素分级管理原则使用,力求做到有使用指征。

11、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履行告知义务,记录及签字齐全,有创检查及治疗有知情同意书,有患方意见及签字,要求操作规范,记录详实。

1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隔离治疗和上报工作,要求漏报率为零。

13、各项检查合理及时,病程记录中对主要检查项目的必要性有说明,对主要检查项目结果有分析意见和综合评判记录。

14、严格按医保和新农合规定,因病情需要的自费药品和检查项目应告知患者经患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5、科主任台帐健全,记录内容完整,科内质控有方案,有工作记录,有整改意见,有评估小结。

第五篇: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

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

一、医疗质量管理内容

(一)基础医疗质量管理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应室、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⑵、抓好查对工作。

⑶、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⑷、抓好临床输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⑸、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科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⑹、抓好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技术力量要保证,做好交接班及报告书写,经常随机抽查(特别是节假日夜班间抽查)在岗位情况。

⑺、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及时客观准确书写,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按时归档,妥善保存,归档病例不得修改、返回,原则上不借阅。

⑻、做好沟通工作:一方面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并一方面做好院内上下、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工作的沟通,确保质量管理的决定及时执行,工作上能互相协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⑼、实施零缺陷管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⑽、持证上岗,严格执业准入。

⑾、抓好特色科室、重点科室质量管理,提高诊断、治疗质量。

⑿、在医疗进程中,下一个工作环节有责任监督上一个工作环节,如发生划价、发药错误、处方差错,只能由医务人员核对后纠正,严禁由病人跑路。⒀、病人出院结帐时,帐目核对由科室内部核对,禁止病人参与核对工作,杜绝病人往返跑路。(三)终未医疗质量管理:

1、单病种管理:

(1)、确定单病种:能反映医院、科室医疗工作重心,选常见多发病疾病顺位排列前5种疾病作为单病种,如阑尾炎、剖宫产。(2)、规范诊疗方案。

(3)、制定治愈好转率、死亡率、平均医疗费用。

(4)、分析与评价:是否为纳入标准,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治愈好转率、平

均医疗费用是否达到目标,找出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每季度1次,并督促整改。

2、质量指标管理:医疗质量总指标年初分解下达各科室,年终总结时,医院质量指标院、科分别统计,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主要是月报进行管理,定期分析评价,特别是指标中“三日确诊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治愈好转率”、“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医院感染发生率”、“传染病报告率”等重点考核内容。

二、医疗质量控制

医疗质量控制是指依据所得信息,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质量偏差保允许范围内,分基础质量控制、医疗过程质量控制、医疗终未质量控制方法,由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质量控制。

医疗质量改进是指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活动和过程中的效益和效率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医疗质量改进中主要是改进分析,制定与落实改进方案、评价改进效果。

1、医疗质量控制的职责:

(1)、上级医(护)师负责对下级医(护)师医疗质量的督促检查与整改。(2)、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全科医疗护理质量的督促检查与整改。

(3)、医院质控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后勤、设备、)对各科室医疗护理及医疗环境、设备进行质量的督促、检查、控制。由院长、业务副院长负责安排、组织检查。

2、医疗质量控制目的: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医疗质量提高。

3、医疗质控的方法:

(1)、上级医(护)师通过查房、病例讨论、检查病历等方式,随时对下级医(护)师进行检查和控制。

(2)、科主任(护士长)和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通过查房、病例讨论、检查病历、检查工作和平常掌握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全科的医疗护理质量进行检查。(3)、医院质量控制部门通过平常掌握、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各科进行检查。

(4)、检查是质量控制手段,通过发现问题、分析、评价、促进整改,达到质量改进,从而提高和确保质量。

(5)、采取缺陷管理,并予登记。医疗质量控制统计到科室,科室统计到人头。(6)、严格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上做到人性化管理,以教育纠正、整改为目的,促进质量提高。

(7)、环节管理为主,平时掌握与随即抽查为主,终未质量管理与定期检查为辅。

4、不合格医疗服务的处理:

(1)、医务人员在直接或间接为患者服务时,如违反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未满足患者或院内其他科室及工作人员的需要或期望,引起投诉、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或被质量控制人员检查发现为不合格医疗服务。(2)、不合格医疗服务处理程序:

①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人员、上级医(护)师发现不合格医疗服务,应及时指出当事人的错误,提出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防止不合格医疗服务的扩大和造成不良后果。

医院质量控制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医疗服务或平常了解掌握的不合格医疗服务,应给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或当事人指出。具有共性的不合格医疗服务通过职工大会、周会、科室晨会,制定新规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纠正、教育,并跟踪检验。②对不合格医疗服务予以登记,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程序》处理。③医院质量控制部门和临床、医技及其它部门应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查找影响因素,防止再次发生。

④对不合格医疗服务当事人和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⑤当医院质量控制部门收到病员投诉,应要求科室责任人立即调查,查找原因,确定纠正,处理办法后3日内交回,对纠正和处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由质控部门追踪。

⑥患者提出的医疗纠纷,医务科负责接待,予以登记,对投诉内容责成相关科室调查核实,查找原因,给投诉者解释,并作出调查处理。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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