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酒店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按酒店工作性质,应配备不同岗位的工作制服。
一、制服发放的范围
每位正式员工,酒店将按员工具体工作岗位提供制服(含鞋袜、工作帽、头 花、领带、围裙等)。且要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并佩带工号牌。
二、制服发放时间
1、员工入职之日起予发放;
2、员工发生调动之日起予以发放。
三、制服的发放 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制服发放单》(附)上注明其部门,具体岗 位及发放的数量等去工服房领到,财务部按工作服的价格分两次工工资内扣除工作服押金(各岗位押金标准附明细表),员工离店时,须办理归还手续,交回工作服退还全部押金。
四、服装的采购和制作
员工服装归口财务部统一采购和制作。每人配备夏装、冬装各两套,换装时 间每年夏装为6月1日至9月30日,冬装为10月1日至下年5月31日。
五、服装的清洗及换洗原则
为确保服装的干净、整洁,员工服装定期清洗,一般情况下一套由员工穿着,另一套由工服房保管,以备调换。换洗须遵循“以一换一,以脏换净”的原则。
六、制服及鞋袜的保管及发放赔偿原则:
1、员工须妥善保管制作,爱惜制服,保持制服的清洁。如有破损、脱线、纽扣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交工服房修补。
2、下班后,员工须将制服存放于更衣柜内,不可擅自把制服穿离酒店,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制服归还工服房并办理手续。
4、制服遗失或经判定是蓄意破坏除依据规定惩处并依下列规定赔偿:
1)制服领用90天内,全额(含料费)赔偿;2)制服领用91天至180天以内者,赔偿二分之一;3)制服领用181天至365天以内者,赔偿三分之一。
5、前台对客服务员工工作鞋,工作袜发放原则如下:
序号 发放内容 发放周期 发放数量 备 注 1 皮鞋 一年 1双 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 2 女布鞋 一年 1双 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 3 男布鞋 一年 1双 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 4 长筒袜 夏季 3双 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 5 厚长筒袜 冬季 2双
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
6、若员离职,所领工作鞋未达到所规定更换期限,须予相应赔偿,以十二个月为折旧年限予以计算。(工作鞋价格/12个月×折旧年限内未满工作月份)以下皮鞋原价240元/双为例:
工作时间 11个月 /10个月 /9个月 /8个月 /7个月/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个月/ 2个月 /1个月 /1个月内
赔偿金额 20元/40元/60元/80元/100元/ 120元/ 140元/160元 /180元 /200元 /220元/ 240元
7、如有与本规定不相符之要求或情况,须以签呈方式提报。
第二篇:酒店制服管理制度
酒店制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员工制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部门
洗衣房全面负责洒店制服管理工作,包括新购入制服的验收、发放、收回、洗涤、缝补、改制及日常性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对制服管理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1)
采购入库:制服的采购权集中归于酒店采购部,任何部门均无权采购。采购部购进制服后,均需由采购部门通知库管人员、洗衣房资产管理员及制服使用部门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洗衣房资产管理员签收后发放到各部门并登账。
(2)
发放:洗衣房应单独建立制服收发账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分部门、分员工记录发放细节,要求记录收发时间、员工工号、姓名、制服名称及数量、新旧程度。
(3)
洗涤:洗衣房应分部门作好洗涤的收发记录及签字手续,并于月终时按洗涤部门汇总统计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每月2日下班前交财务入账。制服洗涤原则上“以脏换净”。
洗衣房应保证洗涤后的员工制服整洁美观。
(4)
缝补:洗衣房对少扣、拉链坏、脱线、可以修补的破损应及时处理后再发给员工。
(5)
收回:职工离职后或调离酒店公司时,应退将所领制服退回洗衣房,未办妥制服退还手续的不予办理离职或异动;员工办完制服退还手续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才能同意其离职或异动并签字。员工未办离职手续且将制服带走时,员工所在部门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洗衣房,若不告知洗衣房,则对部门负责人处员工带走制服价值10%的罚款;离职表上无洗衣房资产管理员及负责人签字,财务不予办理工资结算。月末,洗衣房将员工带走的制服名称数量书面通知财务科作相应账务处理。
(6)
更换:员工在酒店内部发生岗位异动若需变更制服时,应凭员工异动通知书到洗衣房办理制服换领事宜。
第四条
报损、盘点及其它事项
(1)
报损:对不再使用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制服,应由洗衣房提出报损申请,由综合部、财务部共同认定确需报损并经总经理报批后,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制服退回总库。
(2)
盘点:洗衣房对员工遗失或损坏的制服做好记录。如果因为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制服丢失或损坏的,洗衣房应向综合部和财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向责任员工收取赔偿款。赔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a)
赔款金额=制服原价—折旧费。
b)
折旧费=制服原价*制服已使用月份/24
c)
对于已使用满2年的旧制服,则按制服原价的30%赔偿。
洗衣房资产管理员每季定期应将留存在洗衣房的所有制服盘点,并对各部门员工在用的制服进行核对。财务参与监盘。
(3)押金的交纳与退回:员工就职需着制服岗位时,应按规定金额交纳服装押金后方可领取制服;员工离职时应退回所领制服并经洗衣房资产管理员或其授权人签字后方可退回押金。若有制服丢失或严重损坏,则比照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对于损坏较轻者,由洗衣房酌情扣款并将扣款额注明在离职审批表中。管理岗位员工可以申请购买为其配置的制服。购买价格比照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赔款金额的计算方法执行。
第五条
洗衣房盘点与各部门员工在用制服时,部门资产管理员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第六条
洗衣房有权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第七条
本制度从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财务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实施,对未按制度执行的部门和个人有权予以处罚。
第三篇:酒店制服管理制度
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特定本制度管理制度。
二、制服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行政人事部门领员工本人,持《工衣发放单》到洗衣房按配装标准领取制服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制服时,由洗衣房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制度在使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修改,凡私自对制度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给予赔偿。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四、制度换洗
1、公司员工制度由洗衣房统一洗涤。
2、员工制度不得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3、公司员工不得拿私人衣物前去洗衣房洗涤。
4、制度洗涤时间:
每周3次,分别是:周一、周三、周五 送洗时间:07:30——09:00 取衣时间:16:00——18:30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制度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制度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70%赔偿。
2、领取的新制度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3、制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同洗衣房根据制度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第四篇:酒店制服管理制度
酒店制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制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部门
由洗衣房全面负责洒店制服管理工作,包括新购入制服的验收、发放、收回、洗涤、缝补、改制及日常性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对制服管理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1、采购入库:制服的采购权集中归于酒店采购部,任何部门均无权采购。采购部购进制服后,均需由采购部门通知库管人员、洗衣房资产管理员及制服使用部门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洗衣房资产管理员签收后发放到各部门并登账。
2、发放:洗衣房应单独建立制服收发账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分部门、分员工记录发放细节,要求记录收发时间、员工工号、姓名、制服名称及数 量、新旧程度。
3、洗涤:洗衣房应分部门作好洗涤的收发记录及签字手续,并于月终时 按洗涤部门汇总统计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每月 2 日下班前交财务入账。制服洗涤原则上“以脏换净” 洗衣房应保证洗涤后的员工制服整洁美观。
4、缝补:洗衣房对少扣、拉链坏、脱线、可以修补的破损应及时处理后再发给员工。
5、收回:职工离职后或调离酒店公司时,应退将所领制服退回洗衣房,未办妥制服退还手续的不予办理离职或异动;员工办完制服退还手续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才能同意其离职或异动并签字。员工未办离职手续且将制服带走时,员工所在部门应在 7 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洗衣房,若不告知洗衣房,则对部门负责人处员工带走制服价值 10的罚款;离职表上无洗衣房资产管理员及负责人签字,财务不予办理工资结算。月末,洗衣房将员工带走的制服名称数量书面通知财务科作相应账务处理。
6、更换:员工在酒店内部发生岗位异动若需变更制服时,应凭员工异动通知书到洗衣房办理制服换领事宜。第四条 报损、盘点及其它事项
1、报损:对不再使用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制服,应由洗衣房提出报损申请,由综合部、财务部共同认定确需报损并经总经理报批后,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制服退回总库。
2、盘点:洗衣房对员工遗失或损坏的制服做好记录。如果因为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制服丢失或损坏的,洗衣房应向综合部和财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向责任员工收取赔偿款。赔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A、赔款金额制服原价—折旧费。
B、折旧费制服原价制服已使用月份/24
C、对于已使用满 2 年的旧制服,则按制服原价的 30赔偿。洗衣房资产管理员每季定期应将留存在洗衣房的所有制服盘点,并对各部门员工在用的制服进行核对。财务参与监盘。
3、押金的交纳与退回:员工就职需着制服岗位时,应按规定金额交纳服装押金后方可领取制服;员工离职时应退回所领制服并经洗衣房资产管理员或其授权人签字后方可退回押金。若有制服丢失或严重损坏,则比照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对于损坏较轻者,由洗衣房酌情扣款并将扣款额注明在离职审批表中。管理岗位员工可以申请购买为其配置的制服。购买价格比照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赔款金额的计算方法执行。
第五条 洗衣房盘点与各部门员工在用制服时,部门资产管理员负有协助配合义务。第六条 洗衣房有权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第七条 本制度从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财务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实施,对未按制度执行的部门和个人有权予以处罚。
第五篇: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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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制服管理规定
1、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内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领用之日算起;
2、制服外套的使用年限为2年,衬衫的使用年限为1年;
3、员工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制服一律交还,由部门经理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表》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4、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后,尽可能穿用库管处存放交回服装,若穿着不合体者,由部门经理提出,待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重新制作。
三、制服发放、换洗
1、建立《员工工服台账》,领取时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并由员工本人确认签字;
2、每位员工配备2套夏装、2套冬装,领取时按原价交付押金,工作满1年后退还押金;未满1年离职者,根据本制度第四条进行相应赔偿。
3、员工制服不得由他人代领;
四、制服、工作牌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制服在一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法使用的,按原价赔偿;
2、制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3、每位员工配备1个工作牌,教练配备1个私教上课牌,工作牌丢失者按20元进行赔偿
4、其余未尽事宜由部门经理根据制服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总经理,按规定酌情处理。
五、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三次以内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罚款20元/次。
六、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制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制服上岗,影响公司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总经办下发的文件为主。
九、本制度自2013年10月 日起施行。瑞安市迷可诗健身有限公司
瑞安市迷可诗健身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