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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定额、建安费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1-64590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0 03:48: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清单计价、定额、建安费

问题: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筛选了一下答案。希望可以帮到你。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计价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 政府定价。清单计价:企业定额 市场竞争定价

2、计价项目划分不同

①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有一个工序即有一个计价项目)。而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如:砖砌化粪池按座综合了挖土方、作垫层、池底板、砌砖池、抹灰、回填等。锚杆支护按㎡综合了钻孔、制浆、压浆、锚杆制作、张拉锚、喷射砂浆等工序或工程内容。

②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工程实体与措施合二为一。即该项目既有实体因素又包含措施因素在内。而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将实体部分与措施部分分离,有利于业主、企业视工程实际自主组价,实现了个别成本控制。

③定额计价模式的项目划分中着重考虑了施工方法因素,从而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展现,而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中不再与施工方法挂钩,而是将施工方法的因素放在组价中由计价人考虑。

3、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工料单价法”,即人+材+机,将管理费、利润等在取费中考虑。清单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使用“综合单价法”更直观的反映了各计价项目(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实际价格,但现阶段当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4、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计量,而清单计价模式则按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净量计量,当分部分项子目综合多个工程内容时,以主体工程内容的单位为该项目的计量单位。

比如:挖10m底面宽为1.8m,深2m的砖基础土方,定额计价的工程量计算要考虑增及工作面及放坡因素,为:(1.8+2×0.2+2×0.33)×2×10=57.2m3,清单计价中工程量的计算不考虑增加工作面及放坡,为1.8×2×10=36m3。又如清单计价的挖基础土方中包括破桩头的工程内容时,无论破桩头的工程量多大均以挖基础土方的工程量m3为单位计价,破桩头不再单列工程量。

5、计价程序不同

定额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收起 建安工程费包括:

1、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

2、间接费:规费;

3、利润;

4、工程特殊费用;

5、税费。具体如下:

1.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1)风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风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防雨、防风、防滑措施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施的费用及工效差等。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正常工序搭接所必须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费、工效降低和夜餐费。

(3)二次搬运费,是指构成工程的建筑安装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由于运输道路无法直接运至工地或现场堆放条件所限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指建筑物2米以内)等费用。

(7)特殊工种培训费。

3.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房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以及简易施工围墙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计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

(2)现场管理费

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②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等。

⑦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⑧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二)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客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8)劳动保险费用(单列计算),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还包括企业为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而交纳给社会统筹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及按规定标准计缴的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

(9)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11)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3.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以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建安企业的上级管理费。

(三)利润

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四)工程特殊费用

工程特殊费用,是指企业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或建设单位的特殊要求,为完成承建的单位建筑产品必须发生的间接费用,但又没有包括在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内的费用。工程有发生这部分费用时,由承、发包双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或有关规定,通过合同形式确认。工程特殊费用内容包括:

(1)优良工程费,是指业主要求施工单位承建的单位工程质量要达到优质、优良工程(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而必须增加的工程的成本费用。

(2)提前竣工措施费,是指业主要求建设工期比国家定额工期提前完工,为提前竣工,施工企业必须进行加班施工或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由此发生的工效降低,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以及增加施工照明费用,夜餐津贴和采取赶工措施等所增加的费用等。

(3)远地施工费,是指企业派遣施工力量到远离驻地(***核算公司、工程处)25公里以外承担施工任务所需增加的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差旅费、邮电费、探亲假路费、交通车辆使用费等增加的费用,以及职工调遣差旅费、工人调遣期间工资以及中小型机械、工器具、周转材料等运杂费。招投标工程不计取该项费用。建设工程确需引进外省专业施工队伍,经工程所在地建委审查同意,并报省建委批准后,方可计取本项费用。

(4)文明施工费,是指各级政府文件规定对城市建设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应增加的除定额已包括的内容之外的费用。

(5)特殊技术措施费,是指在特殊条件或特殊环境中施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费用。内容包括:

①非正常施工条件下,所采取的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

②因工程特殊需要,所发生的试验、测试等费用;

③因环保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④对某些重要产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⑤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发生的费用。

(6)停窝工费,指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现场停工、窝工发生的费用。停、窝工费包括停、窝工人工费和周转性材料维护、摊销费以及施工机械停滞费和大型机械因停滞组装拆卸和进退场费等。

(7)市政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

(五)税费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及社会事业发展费。未列入本定额的经有权机关批准允许列入成本的其它税费按规定另行计算。

第二篇:浅析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写作提纲

绪论

我国改革开放后,逐渐由计划经济的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过渡,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传统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定额计价已经不适应时常经济的发展,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论

一、什么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二、二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2、竞争性;

3、通用性和实用性

四、定额计价的缺陷 结论

本文着重说明了什么是定额计价,什么是清单计价,以及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还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有哪些优点.事实证明在现如今的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更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了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和国际间承包工程的需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进入国际市场承包工程。

浅议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一、什么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定额计价是指建设工程造价有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所组成的计价方式。其中定额直接费是套取国家或地区预算定额求得,再以定额直接费为基础乘以费用定额的相应费率加上材料差价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根据上述两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程序是不相同的。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是依照国家或地区所发布的预算定额为核心,最后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信息平均价。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企业定额为核心,最后所确定的工程造价是企业自主价格。这一模式在极大程度上体现了市场竞争机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在综合单价中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其不同于定额计价模式,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差价表,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工程造价。对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的简单明了,更加适合于工程招投标。

二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

1计价方式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5.反映的成本价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4.结算的要求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结算时按合同中事先约定综合单价的规定执行,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工程预算定额计价,结算时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计价,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计算,这是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按实物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操作裕度等因素。例如:混凝土工程中带型基础梁

工程量计量:计价规范和定额计量都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两者没有区别。

工程内容:计价规范给出的工程内容综合了敷设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等三项内容,定额子目表现的则仅仅是其中的第二项内容,敷设垫层和地脚螺栓二次灌浆作为单独的定额子目处理。

8计量单位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是按基本单位如m、kg、t等。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可以不采用基本单位。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除基本计量单位外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m3、100m2、10m、100kg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不一致的例如:土(石)方工程中“计价规范”项目名称为“挖土方”,计量单位为m3:“预算定额”项目名称为“人工挖土方”,计量单位为100m3。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2、竞争性;

3、通用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1、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

2、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传统定额是量价合一。

3、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搞过几个装修工程,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都采用的是清单,实际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工程造价都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也比较顺利,实现了甲乙双方的双赢。

四、定额计价的缺陷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计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准”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然政府最近作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鉴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定额计价存在的种种缺陷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转变是必然的。那么在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目前已在部分地区试用,且受到施工单位的普遍欢迎。应该指出,对于招标单位,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及图纸深度影响,工程量计算不可能做到100%准确,常常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有偏差带来工程量复核等大量工作,这就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和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的工程量复核都提出更高要求。与此相适应的是,目前我国各地已建立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拥有相当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经人员和良好的计算手段。同时,作为独立经营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对其编制的工程量负法律和经济责任。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用来参加技术风险投保,这样,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就可以合理分摊。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提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很大,调整实际工程量的比例也会增大。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对工程进行严格控制,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施工合同管理也将与国际管理接轨,应严格按照FIDIC条款执行。

为解决清单编制和工程结算偏差问题,也可以在合同承包方式中考虑,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在签定合同前,中标单位与业主必须进行工程量复核工作,复核后经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后,以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的方式签定施工合同。即在没有设计变更和有关政策性调整时,工程造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这样,既能避免因招投标过程中时间紧造成的工程量计算偏差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减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造价索赔,同时也方便了工程结算。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因应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报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这些都应引起业主方的高度重视。

本文着重说明了什么是定额计价,什么是清单计价,以及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还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有哪些优点.事实证明在现如今的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更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了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和国际间承包工程的需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进入国际市场承包工程。

参考文献:

安装工程预算

吴心伦

重庆大学出版社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李景云

重庆大学出版社

工程量清单计价

崔贺贤

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三篇: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订合同价款,工程竣工结算等活动,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2、还应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特点:

1、强制性;

2、实用性;

3、竞争性;

4、通用性; 主要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解为分部分项或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经过比较投标单位所填单价与合价,合理选择最佳投标人。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就我国目前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操作过程可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阐述。

(1)工程招标阶段。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2)投标单位作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仔细理解图纸。要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只需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工程量确定后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套用单价及汇总计算。工程量单价的套用有两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及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风险金、税金等费用计入其他相应标价计算表中。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材料价格差价、利润、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工料单价法价格的构成比较清楚,但缺点也较明显,它反映不出工程实际的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容易使企业再次陷入定额计价的老路。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当工程量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单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

(3)评标阶段。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在评标时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清单计价优势:

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材料、人工的单价和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但作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保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定额计价法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目前还未形成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有时明显的是以量补价量价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计量和工程计价。工程量在一个地区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的结合,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形成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计价软件是把手工做预算的方法、计价规则、取费标准、定额子目融入到计算机程序中而开发出的计算机软件叫定额计价软件。国内使用比较广泛的定额计价软件有造价大师和广联达。

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工人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既有区别又有共性,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联系: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的是,现行定额或准备重新编制的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传统观念上的定额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水平、单价、费用定额的项目和标准,而现在谈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关系中的“定额”,仅特指消耗量水平(标准)。原来的定额计价是以消耗量水平为基础,配上单价、费用标准等用以计价。而工程量清单虽然也以消耗量水平作为基础,但是单价、费用的标准等,政府都不再作规定,而是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虽然同样是以消耗量标准为基础,但两者区别是很大的。可以进一步理解为,目前政府仍然发布的消耗量标准不仅仅是推荐性的,还应该是过渡性的。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而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具体表现就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标准,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消耗量水平,所以在淡化政府定额之后,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一一即消耗量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抛开政府发布的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而使用企业自己的消耗量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制出反映企业自己的消耗水平,反映企业实际竞争能力的报价书。

当然,就目前阶段而言,在企业还没有或没有完整的定额的情况下,政府还需要继续发布一些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供大家参考使用。这也便于从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移。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还将有助于进一步淡化政府发布的平均消耗量定额,从而推动企业建立自己的消耗量标准。

其次,要理解工程量清单与定额的关系,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量价分离”。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改革中的一个热点,也有些同志认为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工作改革的一个标志。一些定额的重新修编或是有一些改革举措的出台,经常会遭遇到这样的提问,“是不是量价分离了”?本来量价分离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定价已经取消,量价合一的模式必须改革,是对改革的一个总体要求。随着工作的具体化,一些地方的新版定额不再出现基价或合价。这本是一种表现形式,也都引发争议。主张列出“基价”的同志认为,应从方便操作的原则考虑及满足长期的习惯经验。我认为,上述做法从程序步骤上来看是可行的,结果目的也能达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要求也是能够满足的,这个问题解决了,计价规范和定额衔接上了,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法将是非常顺利的。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1、计价依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政府定价。清单计价: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

2、反映水平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3、项目设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一般按照工序划分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一般是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好处是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

4、项目编码不同

定额计价采用各省市各自的项目编码。清单计价则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

5、编制工程量不同(1)编制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与投标人按设计图纸计算。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3)需要计算的工程量不同。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6、单价组成不

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单价是工料单价,属于不完全单价。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属于完全单价。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7、计价原理(计价程序)不同

定额计价的原理是按照定额子目的划分原则,将图纸设计的内容划分为计算造价的基本单位,即进行项目的划分,计算确定每个项目的工程量,然后选套相应的定额,再计取工程的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得到整个工程造价。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由投标方根据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单项目的单价分析,然后进行清单填报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定额计价未区分施工实物性损耗与施工措施性损耗。工程量清单计价把施工措施与工程实体项目进行分离,把施工措施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编制原则一般以工程实体的净尺寸计算,没有包含工程量合理损耗,这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本质区别。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

定额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8、评标采用的方法不同

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清单计价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又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9、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清单项目的数量没有增减,能够保证合同价格基本没有调整,保证了其稳定性,也便于业主进行资金准备和筹划。

10、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11、计量单位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单位均采用《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基本单位。它与定额计量单位不一样,编制清单或报价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第4位数四舍五入;以“m3”“m2”“m”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定额计价为了使单位估价表更精确,一般使用人工土方100 m3,机械土方1 000 m2,砌砖10 m3,砼10 m3,模板100 m2,门窗100 m2,楼地面、屋面、抹面、油漆100 m2为计量单位。

12、计价格式的区别

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清单计价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包括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及配套使用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包括封面、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定额计价是以定额分项工程的单价计价,定额计价时,确定直接费和各项费用计算的表格形式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

第四篇: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不同2012

浅论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

价模式的不同

姓 名: 赵兰喜 系 部: 工商管理系 专 业: 电力工程管理 班 级: 09-1 指导教师: 倪慧君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浅论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

价模式的不同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工程量清单计价代替定额计价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作为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在诸多方面存在着不同,如: 计算方法和程序的不同、性质与特点的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适应的经济模式不同、计价依据的不同、计价规则的不同、招标评标办法不同的不同、风险处理方式的不同等方面。

关键词:定额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 性质; 经济模式 ;

特点

目录

摘要 ···················································1 目录····················································2 第一节 工程量的发展··································3 第二节 定额计价及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同··········3

一、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方法和程序不同·················································3

二、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性质不同··········4

三、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适应范围不同·······5

四、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不同的经济模式相适应的·········································5

五、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依据不同·····6

六、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规则不同·····6

七、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不同··7

八、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风险处理方式不同··7

九、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其他方面的不同··8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8

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不同···················8

3、项目编码不同·································8

4、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8 第三节 总结··········································9 参考文献··············································10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的发展

着随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建筑企业不仅面临着国内企业的竞争也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而我国建筑行业的传统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已经不能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建筑行业的发展的需要,于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开始进入我国建筑行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那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有什么不同呢?

第二节

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同

一、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方法和程序不同

1、定额计价是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价差调整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后得出工程的预算造价,以下用公式来进一步表明确定建筑产品价格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个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直接费单价。

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人工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用量×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工程量)×直接费单价+其他直接

费+现场经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发包人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出投标报价。具体计算程序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

分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二、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性质不同

以定额计价方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以及概算、预算和有关定额,来对建筑产品价格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是一个量与价结合的问题。概预算的单位价格的形成过程,就是依据概预算定额所确定的消耗量乘以定额单价或市场价,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达到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清单计价方式是市场定价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它鼓励企业自由报价,在这种模式下标底不再成为评标的主要依据,甚至可以不编标底。从而在工程价格的形式过程中摆脱了长期以来计划管理色彩,而由市场的参与双方主体自主定价,符合价格形式的基本原理。清单计价有如下一些特点:

(1)、满足竞争的需要。招投标本身就是一个竞争的过程,招标人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去填单价,这时候就体现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形成企业整体实力的竞争。

(2)、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条件。投标人的报价,针对的都是一个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填不同的单价,符合商品交换的一般性原则。

(3)、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中标后,投标清单上的单价就成了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业主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工程竣工后,再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相应的单价,业主也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

(4)、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而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则由业主负责。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计价,业主对因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等竣工结算时才知道,这些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有多大。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则一目了然,在进行设计变更时,能马上知道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样业主就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决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三、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范围不同

定额计价方法是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一种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可采用此计价方法: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计价方式可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独立的计价模式。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一定只用在招投标阶段,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要求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即在工程结算时,结算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确定,而工程量依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四、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不同的经济模式相适应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工程项目的唯一投资主体,所有的工程项目从计划、设计、施工和使用都由政府统一计划,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按照事先编制好的国家统一颁发的各项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进行计价,体现了政府对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转型,定额中所提供的要素价格资料总是与市场实际价格不相符。虽然在此期间,国家对定额计价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对建筑产品是商品的认识还不够,对定额计价制度的改革并没有涉及其本质内容,定额计价制度依然保留着政府对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色彩,没有实现“市场形成价格”的最终改革目标。

五、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的价依据不同

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是定额加费用的指令性计价模式,它是依据政府统一发布的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再以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对材料价格补差,最后按统一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各种费用,最后形成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的价格都是指令性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企业的实际消耗量和单价和费用发生的真实情况。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的“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它是根据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将实体项目与非实体项目分开计价。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单价。而非实体项目则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采用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能够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六、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规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一般指净用量,它是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得出的工程净用量。它不包含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损耗量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增加量,其目的在于将投标价格中的工程量部分固定不变,由投标单位自报单价,这样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可在同一条起跑线和同一目标下开展工作,可减少工程量计算失误,节约投标时间。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不仅包含净用量,还包含施工操作的损耗量和采取技术措

施的增加量,计算工程量时,要根据不同的损耗系数和各种施工措施分别计量,的出的工程量都不一样,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而清单工作量计算就简单的多,只计算净用量,不必要考虑损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计算结果是一致的。此外定额计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全国各地都不相同,差别较大。而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是全国统一的,确定工程量时不存在地域上的差别,给招投标工作带来很大便利。

七、定额计价与工程量计价的招标评标办法不同

采用定额计价招标,标底的计算与投标报价的计算是按同一定额,同一工程量,同一计算程序进行计价,因而评标时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价格的比较是静态的,是工程造价计算准确度的比较,而非投标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企业优势等综合实力的比较。

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统一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按国家统一发布的实物消耗量定额,结合企业本身的实际消耗定额进行调整,以市场价格进行计价,完全由施工单位自行定价,充分实现投标报价与工程实际和市场价格相吻合,作到科学、合理的反映工程造价。评标时对报价的评定,不在以接近标底为最优,而是以“合理低价标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标准进行评定。评标的重点是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找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合理低标价,将合同授予合理低标者。这样一来,可促使投标单位把投标的重点转移到如何合理的确定企业的标价上来,有利于招投标的公平竟争、优胜劣汰。

八、定额计价与工程量计价的风险处理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九、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其它方面的不同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项目编码不同

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九位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4、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但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减少了调整活

口。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经常有这个定额解释那个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文件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

第三节 总结

纵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区别很大,它是对我国传统计价模式的重大改革,是一种全新的市场计价模式,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相适应,是一种先进、合理、可行的计价办法。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它更能适应工程项目的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建设项目通过市场竞争合理形成造价的计价方式来确定其建设造价。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的学习研究,尽快掌握工程量清单的全面知识合计价办法,努力在实践中融会贯通,提高应用水平。

参考文献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版。

张建 荀建锋﹒ 新编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版

第五篇: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

黔建建通〔2011〕564号

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

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 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 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

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三、人工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机械使用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机械使用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

四、以上调增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均列在费用计算顺序表的税前,不得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数。

五、本次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仅限于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单独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在合同中另加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不再调整。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清单计价、定额、建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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