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03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一)、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二)、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三)、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四)、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五)、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施工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六)、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及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①、事前: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预算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预算计划相符。
②、事中: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③、事后: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七)、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八)、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
1、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
2、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总监交接由董事长监交。
(九)、财会人员的续续教育制度:
1、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72小时;
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二、财务管理的任务及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企业管理中心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三)、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三、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二)、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四)、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五)、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七)、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八)、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九)、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十)、存货: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1、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周转材料按照使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四、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一)、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三)、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四)、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五)、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六)、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五、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一)、库存现金的管理
1、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中心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2、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3、凡能用支票(网银)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4、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中心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中心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中心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
5、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6、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船(飞机)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中心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账,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董事长签批,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7、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账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账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账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补办备案手续。
3、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银行支票(网银)的使用规定:
①、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需用网银付款)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②、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③、签发银行(网银付款)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④、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⑤、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账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⑥、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账的,应到财务中心说明原因,限定报账时间,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⑦、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5、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账号进账。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网银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7、付款审批单:
①、由部门(项目业务)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②、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8、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9、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10、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11、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账备查。
(三)、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账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账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账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账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账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账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交纳滞纳金。
五、长期资产管理
(一)、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二)、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企管中心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中心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4、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
②、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⑤、电子设备,为3年。
(九)、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十)、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企管中心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中心审核后,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十二)、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前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六、收入管理
(一)、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二)、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七、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生产成本(工程施工)、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
1、生产成本(工程施工)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费用、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制造费用-间接费用等。
2、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刷卡手续费、汇兑损失、其他等。
3、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4、管理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物料消耗、周转材料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坏账准备、技术开发费、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统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税金、物业管理费、职工工作餐费、全勤奖励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存货跌价及盘亏损失、水电费、取暖费、仓库经费、会议费、审计费、董事会费、上级管理费、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住房公积、摊销的潜亏挂账费、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5%的残值率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提取。
(六)、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
(七)、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八、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一)、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二)、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应纳税所得额和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九、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一)、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
1、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
2、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十、财务预算管理
(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制订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公司应按照股份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三)、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四)、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工程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十一、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
(一)、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中心总监(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二)、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厂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模(块)组的正确性。
(三)、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四)、会计电算化是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代替人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1、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设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电算化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记账凭证的审核工作。
2、计算机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应当采用中文,字迹清晰。格式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统一设定。
3、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证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已经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未经审核不得登记机内账簿。
4、计算机打印出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
5、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办法》的规定进行凭证处理。
6、总账、明细账于每年年度终了及时打印,并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系统文档管理:系统文档管理指与财务信息化工作相关的所有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阅等工作过程的规范。
①、文档包括各种正式的申请审批表格、会议纪要、文件、合同、备忘录、方案、计划、报告等与财务信息化有关的随时可能查阅的所有文档资料。
②、财务信息化工作过程形成的书面文档、电子文档必须交文档管理员归档,文档管理员对文档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书面文档目录,归档摆放,建立磁盘文档目录存放电子文档并做好备份。
③、文档查阅必须及时登记,按时归还。
④、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子分公司财务数据磁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财务数据管理登记簿,详细记录财务数据的分类、名称、用途等,便于查找和使用。⑤、财务数据应每日备份且须备双份,其中一份应异地存放。⑥、财务数据备份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报有关领导批准。⑦、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磁带磁盘U盘,应在质量保证期内:一般为一年进行转储,以防止数据失效造成损失。
⑧、对计算机硬盘内存放的数据文件也应定期进行整理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五)、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十一、附 则
(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其他财务事项由公司制订的专门制度进行规范,各公司应严格遵守。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规定与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财经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四)、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山东欧亚光伏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
第二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x各分子公司;
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xxxx财务中心。8-1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
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
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8-2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固定授权
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
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
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8-3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00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00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
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8-4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
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8-5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
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8-6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二)具体规定
1、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运营中心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
知单或有企业盖章认可的广告认定单,以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2、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经理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未回款处理。
3、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4、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运营中心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5、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经理专门说明。
(三)回收
1、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公司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公司财务统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2、若是抵货业务,当天领出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开具同样金额的销售发票交还财务,否则必须将公司发票退回。违反此项,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四)填写
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
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 “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二、收据管理
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四、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8-7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
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8-8通讯,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一、报销对象
1、非年薪制部门经理;
2、经理助理;
3、非年薪制主管。
二、报销额度
1、部门经理:200.00元;
2、经理助理:150.00元;
3、主管:100.00元。
三、报销办法
1、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大于报销额度的以报销额度为限,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小于报销额度的以实际发生的为限;
2、当月30日前报上月20日到当月20日费用,不可跨月报销;
3、实行年薪制的所有人员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相关规定
1、公司给予报销费用的手机每日晚10:00之前必须开机;截稿日通宵开机;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复机或不接电话。如经核实,一个月内有累计两次在要求时间内未开机或未复机情况,本月通讯费用不予报销。
2、交通费用报销对象及额度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x各分子公司;
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xxxx财务中心。8-1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8-2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固定授权
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
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8-3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00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00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8-4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3)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
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8-5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8-6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二)具体规定
1、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运营中心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知单或有企业盖章认可的广告认定单,以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2、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经理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未回款处理。
3、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4、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运营中心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5、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经理专门说明。
(三)回收
1、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公司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公司财务统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2、若是抵货业务,当天领出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开具同样金额的销售发票交还财务,否则必须将公司发票退回。违反此项,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四)填写
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 “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二、收据管理
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四、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8-7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8-8通讯,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一、报销对象
1、非年薪制部门经理;
2、经理助理;
3、非年薪制主管。
二、报销额度
1、部门经理:200.00元;
2、经理助理:150.00元;
3、主管:100.00元。
三、报销办法
1、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大于报销额度的以报销额度为限,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小于报销额度的以实际发生的为限;
2、当月30日前报上月20日到当月20日费用,不可跨月报销;
3、实行年薪制的所有人员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相关规定
1、公司给予报销费用的手机每日晚10:00之前必须开机;截稿日通宵开机;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复机或不接电话。如经核实,一个月内有累计两次在要求时间内未开机或未复机情况,本月通讯费用不予报销。
2、交通费用报销对象及额度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控股集团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最佳现金流量,充分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促进集团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重点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系指控股集团公司(不含各类子公司);子公司系指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公司;二级子公司系指由子公司控制的公司;集团系指集团公司和上述各类子公司。
第五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集团总部以及集团所有下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财务管理。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财务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通过虚化其他子公司的董事会来实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
作为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对****股份公司财务管理要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并通过集团外派专职董(监)事来实现。集团公司外派专职董(监)事必须及时将股份公司财务相关信息反馈到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集团公司形成意见后由外派专职董(监)事在股份公司董事会出具。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为充分体现以产权为依托的新型母子公司关系,从维护出资人的资本权益和实现集团公司总体目标出发,同时有利于各类子公司按照公司治理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集团内部实行“会计政策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的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财务管理均纳入集团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要求。
第七条 职责和权限划分:
(一)属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职责权限:
1、会计政策和会计信息管理
制定**集团内部财务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并对各类子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资金管理
⑴根据集团各产业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制定和落实稳健的财务政策,并通过合理的财务控制手段和财务杠杆,使公司保持适度的负债水平和合理的现金流量。
⑵建立有效的现金流向分级管理责任机制和控制体系,对现金流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提高现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⑶统筹现金来源,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集团内部企业的资金结算和资金余缺调剂。
⑷制定集团内部授信政策,核定各类子公司的贷款及担保授信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提供内部资金借款,以及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投资管理
(1)投资行为包括以货币资金或以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资产以及以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3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进行的各种长期,短期投资行为;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进行基本建设,购买大型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等行为也作为投资管理。(2)各类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均须按照**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相关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才能实施。
4、对外担保
⑴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担保管理相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本制度所指担保包括信用担保和资产质押担保。
⑵集团公司为各类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提供借款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同意,担保总额应控制在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额度内。
⑶子公司为其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该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由该公司董事长签字。担保总额不得超过集团公司核定的担保额度。
⑷子公司除为集团公司和其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得为无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和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主要包括财务分析制度和财务检查制度。集团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通过分析和检查,了解各类子公司执行国家政策和内部制度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形成集团内部信息反馈和预警纠错机制,促进**集团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二)各类子公司的职责权限
1、根据国家和内部制度有关规定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 4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本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在**集团总体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
3、合理筹集资金,有效使用资金。
4、做好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审核,为所在企业提供决策信息。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资金管理的原则
1、效益优先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和支持符合集团产业发展和投资方向的经营,投资资金。在资金安排和利率等方面向股东贡献值高的业务和信用优良的企业倾斜。
2、计划性原则。加强现金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特别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和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定期编制和及时修正资金需求和支付进度计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应在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背景基础上,根据集团各产业经营需求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提出控制现金流入,流出数额以及流入,流出进度的建议,并通过合理的财务控制手段和财务杠杆,保持公司具有良好的现金流量。
3、有偿使用原则。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借款,实行“存贷分离,差别利率,分别计息”办法,参照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提供融资担保的,内部授信额度内的担保以及各类子公司上存到集团公司的存款所对应的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超额度担保,借款单位按事先约定,提供担保费。
4、控制风险原则。风险包括由于经营,投资,筹资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财务,经营和道德等风险。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应不断 5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强化现金流向的风险管理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现金流管理责任合同的有关约束条款。严格对赊销业务和预付款项的审批管理,控制对各类风险业务的资金投放。
第九条
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管理
建立以集团财务中心为核心的资金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的资金统筹管理和除异地企业外的各类子公司的现金收支结算。集团内部资金管理按行业业务特点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另外集团下属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规则有关程序单独组织资金管理等财务活动。
第十条 集团内部资金的统筹管理
1、各类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除正常经营或项目开发所需要的资金以外的闲余资金一般应集中上存到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2、集团财务中心应根据子公司的资金收、付计划以及内部授信情况,汇总编制月度资金计划,并进行合理,统筹安排,尽可能保证计划内资金的落实。
3、对计划外的临时大额资金(500万元以上)需要,用款单位须办妥相关审批手续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中心提出申请,以便安排资金。
第十一条 集团内部融资统筹管理
1、集团各类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或向集团公司借款解决。
2、集团公司对各类子公司提供借款或担保金额原则上控制在内部 6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授信额度内。集团内部授信额度的核定,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会同子公司根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行业特点以及实际财务状况,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并报集团公司办公会议核准后实施。集团公司对各类子公司提供借款或担保应当落实有效的风险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核心成员企业的资金管理
1、核心成员企业营运资金原则上控制在企业自有资金内,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其净资产的,由企业按其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支配资金,但应保证资金用于正常业务经营,不得违反相关业务,财务等制度和规定以及超越权限将经营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核心成员企业确因扩大经营或投资需要而资金不足的,可以向集团公司借款或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集团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总额,不得超过集团公司对该企业内部信用评估确定的授信额度。
3、按照控制风险和效益优先原则,重点加强对无信用额度或超信用额度赊销业务的控制管理以及对逾期应收账款的跟踪管理。
4、核心成员企业不得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未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其他经营和投资业务。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1、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
集团公司和各类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资金列入公司资金预算计划,由实施投资项目的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筹措。
2、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⑴设立分、子公司和对外参股,收购外部企业股权等股权投资,应当根据内部有关制度规定和公司章程中的权限规定进行审批,实施投资行为的公司的财务部门凭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协议等文件,需要集团公司批准的还需凭集团公司的批准意见,尚可支付投资款。
⑵除**集团战略投资管理中心外,各类子公司一般不得从事委托贷款,购买债券,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资活动,每年年初由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确定当年短期投资总额度,财务部门应根据所批准的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控制付款。
⑶购置房屋,汽车,生产企业购置机器设备资金使用按照本制度第四章“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的重点是对各项资产的取得,资产的处置和资产日常管理进行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执行**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 成本控制不仅局限于对成本项目的事中和事后控制,而应对经济业务的所有环节进行事先控制和全过程控制。第十八条 成本控制应结合企业经营目标实行预算管理。第十九条 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守**集团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集团各类子公司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并结合各自经营目标,对原材料,商品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结算,费用管理等制定具体的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 税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集团公司及各类子公司经营者和企业财务人员应切实树立依法经营,按规纳税的观念。第二十二条 企业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有关税务政策,积极参与公司的投资,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经济业务,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为企业经营服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决策层要积极利用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熟知优势,对相关经济业务与财务人员进行共同磋商,以达到合理节税或避免不必要税收负担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及时足额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第七章 信用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五条 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树立**集团诚信经营理念,控制和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第二十六条 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客户资信管理。
建立和完善重要客户的信息资料库,信息覆盖逐步从核心产业领域向其它产业领域拓展。在收集和积累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归类和分析,根据需要做出评估,为集团内各经营企业有关决策人员及时了解掌握重要的客户信息,避免和减少由于客户信用产生的 9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交易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提供依据。
2、对相关业务的信用风险控制。
重点加强对商品经营,工程项目等发生的赊销和各类预付款项的事前控制管理和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中对合资合作单位资信状况评估和评价。所有的赊销放帐业务和对外支付预付款项必须根据授权权限和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3、集团内部企业信用评价和内部授信。
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市场化运行的基本原则,引入和参照金融机构和外部企业的先进评估方法,建立一套适合本集团企业特点,较科学的内部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为集团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十七条 信用风险管理设在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主要负责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日常管理以及保险和理赔事务的统筹管理,信用和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按照**集团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第八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八条 财务监督的目的是及时了解,反馈集团公司和各类子公司财务信息和公司会计信息正确,真实,完整,保证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公司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纠正实际工作可能存在的失误,提高**集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对象是集团公司和各类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现金活动,以及反映该活动信息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其主要内容为:①执行财务制度情况;②财务基础工作水平;③财务风险分析测评;④经济效益及财务参与管理的做法与效果;④财务人员的尽职情况。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财务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财务分析制度和财务检查制度。财务检查分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经理离任审计等。定期检查即对企业进行的财务检查;专项检查包括现金流向合规性,财务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以及其它个别经济,会计事项的检查;经理离任审计是根据大股东或董事会,股东大会要求对即将离任或任期届满的企业经理在任期内的盈亏,经济责任和期末资产质量等情况,配合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全面审计。
第三十一条 检查人员一般由财务中心委托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中心进行,如有必要也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第三十二条 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资料,上述人员不配合或阻碍检查的,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财务人员不配合或阻碍检查的,由财务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检查过程和结果必须形成成书面报告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定期检查和经济离任审计结果必须向被查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通报,征询被查单位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检查过程资料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现象,应要求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对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有限规定分别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作出经济或行政处罚;财务人员故意隐瞒真实财务情况,作虚假财会记录的,对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根据财务检查得到的信息,以及日常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各类子公司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业绩进行评定,并作为核定财务负责人薪酬分配和职务升降的依 11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据。
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对所有检查结果均记录在案,并保存5年以上。对其中重大或严重错误,失误,应报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对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业绩考评的依据之一。第三十七条 检查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廉洁。不得向无关人员任意扩散检查目的,内容和结果。
第九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就是利用预算方法对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企业管理的各个部门进行管理控制,从而保证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九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1、预算目标应当体现企业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企业战略是企业长期经营的总括方针,通过预算定量化的指标体系使企业战略具有可操作性。
2、预算管理应当突出重点。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在预算指标设定,预算控制以及预算考核等方面选择重点。
3、通过预算考评与绩效奖惩相结合,完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四十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
企业预算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财务预算,投资预算或资本支出预算,货币资金预算。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特性分别由各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自下而上层层汇总编制。
第四十一条 预算流程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的编制与安排
1、预算分整体预算,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整体预算即企业预算总目标,以集团内各生产经营主体为对象,分单位编制,并由集团公司做适当调整后汇总形成,如集团公司汇总形成的销售收入预算,资产负债预算,损益预算等。部门预算也可称为分项预算,即以特定的收支项目为对象,由各单位,部门编制整体预算下的单项预算,如费用预算,现金预算,固定资产及设备采购预算,项目开发进度预算等。
2、集团公司根据整体经营目标对子公司和职能部门下达经营规模,利润目标,开发项目完成进度等目标计划,子公司和职能部门根据集团下达的目标计划结合本单位自身经营特点和外部因素,进行指标分解落实,分别确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资金等预算,并据以形成各类预算报表。预算单位的预算报表及预算说明均需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
3、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各单位的综合预算和分项预算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上报方案,结合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经综合平衡后,由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批复下达后执行。
4、预算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份,次年1月份由集团公司下达预算批复。
5、各预算单位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利差异(收入和利润增加,费用和亏损降低)达到30%以上,不利差异(收入和利润降低,费用和亏损上升)达20%以上的,应形成书面分析材料,报所在单位负责人,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财务中心。
(二)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单位应认真组织落实,13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并定期对比预算目标进行分析检查,对发生执行结果发生不利差异的应查明原因,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预算目标完成。
2、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掌握和分析综合预算和分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如发现实际执行结果严重偏离预算(指不利差异达20%以上),应向该单位发出预警纠错通知并报告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稽核部门应采用全面或抽样检查等方式监督预算单位的执行情况,保证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每半年向集团公司经营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下半年预算目标提出工作安排。对确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提出调整意见。同时,集团公司应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4、预算调整一般在半年末进行。对遇到突发事件或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方面发生了不可控制的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的基础不成立或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时,应由预算单位董事会作出调整预算决议后报集团公司予以调整。
(三)预算的考核和评价
企业业绩考评要以预算报告提供的客观数据为依据,建立与预算评价结果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章 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十二条 财务机构设置
1、集团公司设财务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本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属于集团公司管理职责和权限的财务管理工作。
2、各类子公司设财务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 14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作以及对所控制的企业进行的财务管理控制。
第四十三条 财务人员聘免
1、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按照集团公司干部聘免管理办法、程序聘免。
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推荐,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实行委派制,由所在公司按法定程序聘免。
3、二级子公司的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推荐,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集团财务中心确认后实行委派制,由所在公司按法定程序聘免。
4、各类子公司的一般财务人员可由集团公司或用人单位推荐,选择,经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用人单位自行聘用。
第四十四条 财务人员管理和考核
1、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实行行政和业务双重管理制度和财务负责人定期交流制度。
2、根据各经营单位行业特点及经营规模设定会计岗位和财务人员人数,在不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条件下,对经营规模较小的经营单位,会计岗位可以一人多岗和跨企业上岗。
3、委派的各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人事关系在所委派的单位,行政关系归属所在单位。其薪酬和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保障金,基本福利以及在工作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所在单位承担。
4、财务人员的考核根据**集团财务会计相关岗位职责要求和各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及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由委派单位财务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对财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5、对有重大失职或不称职的财务负责人,委派单位具有否决聘任的权利。对由于失职造成损失的,将根据**集团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加强集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实行三统一分制度,即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人员管理、分开独立核算,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逐步实行内部资金结算中心。
第三条 会计账务的处理以权责发生制为准则,做好会计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实反应本单位的财务经营状况。
第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处协助集团领导抓好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及检查指导工作。组织财会人员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好会计监督及经济考核等工作,为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及投资控股企业。
第二章 财务岗位设置、财务人员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财务岗位设臵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出纳员、记账员(包括总账、日记账、往来账、费用账、权益账、其他的资产负债账)、成本核算员、报表编制员、税管员、档案管理员、稽核员等。财务人员岗位设臵报集团公司财务处备案。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条 财务人员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职责
1、执行好集团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协助单位领导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监控本单位成本费用状况,监督审核财务收支,对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
3、准确、及时地做好账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账和各类明细账,将总账与报表、明细账核对;对款项的收付,货物的收发、使用,资产资金增减进行核算。
4、编制会计科目汇总表,根据会计科目汇总表编制单位月度财务报表、会计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如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5、准确计算税金、按时抄税、申报和解缴工作。
6、负责本部门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其他任务,并向单位负责人负责。
7、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支出符合规定要求。
8、做好财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9、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出纳员职责
认真做好收款、付款、填制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收支日报表,以及外部事务等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成本核算员职责
依据每月的产量和计划,核算成本和经营成果,填制结转记账凭证,编制对内、对外的各种会计报表,填制纳税申报表,制定计划,编制预算,进行成本及经营成果分析,审核并登记有关费用、资产、权益账及相关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四)记账员职责
审核并登记往来账,查询往来款项,配合有关人员每半年核对一次所有的往来账,并写出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财务存档一份,有关人员留存一份,相关部门留存一份。集团各单位之间往来账每季度核实一次并上报集团财务处。
(五)办税管理员职责
负责开发票、抄税、纳税申报等工作。
(六)档案管理员职责
负责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以及档案的查阅、登记造册。
第三章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第一节 原始凭证
第八条 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应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第九条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名称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第十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一条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第十二条 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
第十三条 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五条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工程审计决算(合同)、应当将批准文件、工程审计决算(合同)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工程审计决算(合同)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工程审计决算名称(合同)日期和字号。
第十六条 一切支出凭证都要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转账凭证要加盖“转讫”。
第二节 记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第十九条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有附件的要加盖“附件”章。
第二十条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注销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用蓝字重新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第二十一条 对于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签章齐全。对伪造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登记完毕后,应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各种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注明单位名称、、月份和起讫日期、号码,凭证种类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第二十四条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四章 票据及印鉴管理
第二十五条 票据是指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开具或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调拨单等。印鉴是指预留银行的印章、发票专用章。第二十六条 发票由税管员购买,然后移交开票员,办理好交接手续,开票员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凡开出票据要求收款员复核,并要求收款员在发票记账联上签字或盖章,领取发票要求领取人在发票记账联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 所保管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按规定保存,在下次领购发票时交回税务机关查验。
第二十八条 单位使用的收据,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分发,并办理领用手续。票据收回时,保管人应及时在票据登记本上签注收回份数、收回日期等事项。票据保管人对未用完收回的票据,要及时在票据全联上加盖作废章做出作废处理。使用时发生的作废票据要全联作废并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不得擅自损毁,如发现存根联缺页,将视为贪污,并追究其责任。单位印制的调拨单等票据视同收据管理。
第二十九条 清欠人员如需携带收据到对方收款,财务出纳员每次只能给一张,必须登记台账,记录对方的单位名称、填写金额、收据号码、出据日期,清欠人员签字。严禁给空白收据。限定清欠人员回来后三天内交款或交回收据,不按期交回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条 清欠人员交款或交回收据时,也要登记台账,注明交回的日期,并注明交回的是现金、汇票还是退回的收据,清欠人员签字。
第三十一条 票据实行票据使用人、保管人及印鉴保管人三者分立、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权责不清和混乱。
第三十二条 票据保管人要在月末及时对票据清点盘查。第三十三条 不得转让、转借、代开票据;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涂改、挖补、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每本用完后,应将作废联次的号码、份数和有效发票的份数、累计金额填写在发票封面,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 预留银行的印鉴实行两章分离,由财务科长(主管会计)和出纳分管,单位负责人变更后,应及时变更有关印鉴。
第五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第一节 库存现金管理
第三十六条 现金的收支范围:
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单位可以在下列业务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动报酬;
(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五、六两项以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余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管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坐支现金(坐支是指以企业的现金收入直接用于支付各项开支)。
(二)收入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四)严禁白条顶库存。
(五)不得公款私存。
第三十八条 单位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第三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必须以审批手续完整的原始凭证及会计填制的经有关人员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 据,不得私自支付现金。
第四十条 现金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会计主管人员负责随时检查现金收支和库存情况。
第四十一条 在现金清查中,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时,除查明原因外,应及时填制“现金盘点表”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短库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节 银行存款及账户管理
第四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 单位的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监督管理,不得擅自开立和注销银行结算账户,确需开立和注销时要向集团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十四条 银行存款的收支范围:
(一)单位收入的一切款项均需当日存入银行。
(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银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四十五条 银行帐户的管理:
(一)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支取和缴存的账户,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三)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四)临时存款账户是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账户,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五)专用存款账户是因特定用途需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但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四十六条 出纳人员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个人)、日期、金额(限额)、用途,收款经办人应在支票存根联签字,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第四十七条 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 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第四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并妥善保管;作废的银行票据,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四十九条
使用网上银行的单位,按网银的操作要求逐级复核,明确责任,保管好交易密码,并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密码;对于丢失密码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条 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
第三节 应收账款管理
第五十一条 单位原则上不得赊销,如确需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单位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第五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确认,应当以经审核无误的销售发票、债务方有效凭据及经办人签字,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 应收账款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挂账,按规定的结算期清理回收,前者未清,后者不得再挂账。
第五十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在月末结账后要及时通知业务经办人员加强货款催收,防止呆坏账的发生。
第五十五条 每笔应收账款挂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挂账属不合理债权清理范围。财务部门要按季整理,提出清收措施,报单位负责人批办。
第四节 应收票据管理
第五十六条
财务部门取得的应收票据要与银行核对无误后,开具收据。应收票据要视同现金管理,确保安全。
第五十七条
应收票据要建立台账,对到期的票据要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手续,及时入账。
第五节 预付账款管理
第五十八条 预付款和定金必须依据实际工程进度或合同要求月初制定付款计划报集团审批。
第五十九条
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详细反映预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对于长期无变动的预付账款要查清原因,上报单位负责人,及时做好结算或催收工作。
第六节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第六十条
严格控制单位个人借用公款,因公出差一般只借给往返路费、出差包干费,由借款人填制借据。集团各单位相互往来款项,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严禁外单位及个人在本单位借款,特殊情况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十一条
出差归来三天内应及时报账,一次交回余款。凡逾期报账或不及时清还借款者,从当月借款人工资中全部扣还,不扣还的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责任。
第七节 存货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六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第六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核算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核算时应通过“周转材料”科目。
第六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要建立台账,财务部门建立备查账。年末由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财务部门派人监督,并及时办理盘盈、盘亏手续。
第六十六条 库存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包装物、原材料等存货,由专职人员保管。
第六十七条 物资材料的采购由单位月初制定采购计划,认真地进行市场调研、比价格、比质量,确定供货单位,报集团同意后,方可采购,并完善入库手续。
第六十八条 物资材料采购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的,原则上应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十九条 保管员对存货的收发必须凭票逐笔登记明细保管账,按商品不同的规格、品名分类保管。对实物要进行经常检查,如发现损坏、霉变长期不流动的商品,要及时填写商品报告单,督促各有关部门处理,如有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第七十条 会计人员要定期(每季度)对所有存货进行实物盘点,与仓储保管部门的实物明细账、销售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十一条 在本年终决算报表时,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上报正式的存货盘点表,对盘点结果中出现的正常存货盈亏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单位核实上报集团公司核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存货出现的非正常盈亏情况,除按上述程序办理外,还需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应付账款管理
第七十二条 应付款的挂账及结算。开具的发票办齐相关手续后,由供货单位经办人签字,供应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挂账。付款时单位上报付款计划,集团批准后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收据必须有供应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七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臵必须有采购申请,报集团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臵,需要招标的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办理。购臵办公用车辆要按照区政府《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五条 固定资产由各使用单位部门建立台账,财务部门负责核算。
第七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核算。第七十七条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居等,为5年;(4)交通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七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七十九条 固定资产应该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第八十条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第八十一条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该按照估计价值(合同)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审计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暂估的固定资产12个月内要取得发票,否则当年计提的折旧不准税前列支。
第八十二条
修缮、土建、设备的购臵安装费等须以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决算付款,付款时必须按规定扣留一定比例的保修金或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根据情况再予以核付。
第八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先由使用单位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各单位负责人同意,由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确需报废的由以上部门及人员会商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由集团审核上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后进行处理。
第八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第八十四条 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八十五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八十六条
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 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九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八十七条 对外投资由单位进行投资立项的前期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环境、投资机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并以书面申请上报集团,待批准后方可投资。
第八十八条 对外投资要以最小的投资风险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九条 集团公司不定期对投资的股权、债权进行清查核对,保证投资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十章 资金统一管理
第九十条 集团财务处及各单位财务科是集团资金统一管理的业务职能部门。
第九十一条 单位资金的支出实行付款计划管理(非生产性支出除外)。付款计划由单位编制上报集团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二条
单位财务科编制的付款计划要明细、周全、细致、实事求是、先急后缓、平衡所付款项,按照“收支两条线”、“稍有结余”的原则做好收支计划。
第九十三条
严禁无集团批准的付款计划支付资金,特殊情况需支付的无计划资金,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向集团汇报详细情况,经集团同意后方可支付,并及时补办签批手续。
第九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签批计划使用资金,不得套取、挪作他用。
第九十五条 集团下属单位之间的拆借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支付给被借方,充分体现单位独立核算的真实性。
第九十六条
集团以外筹措资金的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特殊情况须报集团批准。
第九十七条 每天早8:30之前单位出纳上报前一天的收支情况。报告要详细记录每笔收支明细,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集团财务处邮箱。
第九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借款、出借账户、公款私存,未经集团批准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第九十九条 签字程序
(一)需集团董事长签批的事项
1、每月上报的用款计划。
2、对外借款、集团内部单位之间借款、对外投资、赞助、捐赠、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偿咨询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广告宣传费。
3、集团公司机关、煤矿非生产性支出一次性(根据发票开具时间,每周汇总一次)报销1000元以上的(不含1000元)。
4、车辆维修单张发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办公费用单张发票在1000元以上的(不含1000元)。
5、单位个人借款5000元以上。
(二)集团审核签字事项
1、单位付款计划及执行情况。
2、单位非生产性支出。
(三)单位借款5000元(含5000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付款。
(四)单位所有非生产性支出,需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集团审核,董事长签字后付款(集团董事长不签字付款的,由集团审核后付款)。
(五)按照集团批准的付款计划单位支付时,需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集团每旬审核签字一次。
第一百条 集团审核主要是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审核每一张原始单据的合规性、手续的完备性。
第一百零一条 单位负责人签字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签字的每一张原始单据业务真实性负责。单位主管会计要严格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每一张原始单据,对审核的每一张原始单据负责。
第十一章 期间费用的管理
第一百零二条 管理费用指单位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和经营单位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通讯邮寄 费、会议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第一百零三条 财务费用包括单位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损失和外汇调剂的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它财务费用等。
第一百零四条 销售费用包括由单位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管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技术推广费、商品损耗等。
第一百零五条 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预提计入本期。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控制。
第一百零七条 对社会上的各种集资、摊派、赞助等要坚决予以抵制,遇特殊情况要上报集团同意。
第一百零八条 期间费用汇总报销要求
(一)对招待费、油料费、办公费、差旅费的发票实行汇总签字付款。
(二)对于发生的同一笔经济业务,结算时使用多张定额发票的实行汇总签字付款。
(三)汇总签字的办公费发票须附清单,差旅费中过路过桥费、补助费附明细单;会务(议)费附详单,注明会务(议)内容及目的、收费标准等;医疗费附费用明细单。
第一百零九条 汇总及单张签字付款的发票要求:
(一)单笔及汇总签字的发票必须由经办人逐张签字,主管会计逐张审核签字,单位负责人逐张签字,汇总的发票需按《原始凭证汇总表》的要求进行填制。
(二)单张发票超过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发票以及车辆维修单张发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办公费用单张发票1000元(含1000元)以上要单独签字不能汇总粘贴。单笔或汇总签字的发票应杜绝连号发票,确有连号的须有合规、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受理。
第一百一十条 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费用,必须与其生产 经营量和业务性质相匹配。发票应注明品名、数量、用途、计量标准,财务人员核对相符后予以报销。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如实核报费用,准确、真实的反映本单位的盈亏或支出,严禁弄虚作假。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回扣、销售折让、废料处理要如实核算,不得擅自以其它形式变通处理列支。如发现先斩后奏、弄虚作假者以违纪论处。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以及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
第一百一十四条 会计档案在会计末,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会计档案室统一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遗失、损毁、涂改、泄密和私自销毁会计档案行为发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
(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调节表、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月报、季报、中期报表、报表;
(四)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五)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阅复制登记簿。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一个会计形成的会计档案,按报表、账簿、凭证、资料、磁性介质或光盘会计数据五大类,分别组成若干案卷,系统排列,一般不能变动。案卷的形成遵循以下要求:账簿原则上按原卷册封装为基础,填写历任会计一览表,另加封面,对总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持原来的面貌,不能抽出空白页;凭证按时间和顺序排列、装订加封面,填写清楚。
第一百一十八条 会计档案每年要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两份,档案室及财务室各存一份。对以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 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定期复制,防止损坏丢失文档。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和防鼠咬、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第一百二十条 单位会计档案原则上为本单位提供查询,外单位如需查阅复制应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的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查阅人员不准在会计档案上作任何记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或涂改,对存放的磁性介质会计资料查阅时应防止感染病毒。
第一百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年
(二)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账 15年
2、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3、辅助账簿 1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月报、季报会计报表 3年
2、会计报表(决算)永久
(四)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15年
(五)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存清册 永久
2、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由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部门、财务主管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鉴定审查,对无继续保管必要的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集团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一百二十三条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监督,监督人员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由监督人员签名盖章。
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上报集团报表要于每月8号前报集团公司财务处。
第一百二十五条 单位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和格式。
第一百二十六条
财务报表必须遵循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的原则。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由有关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报送,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提供财务报表数据。
第十四章 电算化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对丢失密码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第一百二十八条 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第一百二十九条 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 未经允许不得在记账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第十五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一百三十条
集团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统一管理工作。实行财务人员工作委派制,根据工作需要,财会人员不定期进行单位之间工作交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由集团公司财务处会同劳动人事处共同考察,经集团同意后聘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 财务人员的聘用条件
(一)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财税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会计上岗证。
(三)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 建立完善的财务人员责任考核制度。考 核工作由集团公司组织。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目标,本着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的原则,对财务人员按绩效考评办法予以考评。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并作为财务人员续聘、奖惩、晋升的依据。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考核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集团公司财务处在充分听取和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六章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名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集团财务处负责监交。
第一百三十七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
第一百三十八条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 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四十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集团财务处存档一份。
第一百四十一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一百四十二条
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事项,集团将追究责任人责任;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解除职务的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本管理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发生冲突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办理。未尽事宜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两则”、“两制”及其他的财政法规。
第一百四十四条 原《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及核算方案》(、《核算方案修订的通知》及《财务管理及核算方案修订、补充的通知》同时废止。
第一百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修订。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